环境卫生管理处外包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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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清扫保洁考核细则

道路清扫保洁考核细则

道路清扫保洁考核细则一、考核目的二、考核内容1.工作规范1.1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清扫保洁工作。

1.2是否佩戴工作标志,统一着装。

2.工作技能2.1是否熟练掌握清扫保洁工具的使用方法。

2.2是否有良好的清扫姿势和技巧。

2.3是否能够有效清除垃圾、落叶等杂物。

2.4是否能够使用高压水枪清洗路面和街道设施。

3.工作态度3.1是否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因外界干扰而影响工作效率。

3.2是否能够与居民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

3.3是否有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能够主动发现并修复道路设施问题。

4.工作效率4.1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清扫保洁任务。

4.2是否能够合理安排工作顺序,提高工作效率。

4.3是否能够做到清扫全面,不留死角。

5.工作安全5.1是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备。

5.2是否注意交通安全,有效控制工作区域的交通流量。

5.3是否能够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清洁工作,预防意外事故发生。

三、考核方法1.考核人员1.1城市环卫部门工作人员。

1.2监督员。

2.考核周期2.1每月进行一次定期考核。

2.2不定期进行临时考核。

3.考核标准3.1按照每项考核内容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

3.2根据评分结果确定考核成绩。

四、考核评分1.评分方式1.1每项考核内容的评分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1.2考核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打分评估。

2.考核结果2.1根据每项考核内容的评分,计算总体考核成绩。

2.2根据考核成绩确定奖惩措施。

五、考核奖惩1.奖励措施1.1考核成绩优秀者,发放奖金或奖品。

1.2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晋升或奖励机会。

2.处罚措施2.1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将受到警告或罚款等惩罚措施。

2.2多次考核不合格者,考虑解除劳动合同。

六、附则1.考核结果应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2.考核结果应及时反馈给被考核人员。

3.考核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以上是道路清扫保洁考核细则的内容,通过这些细则可以对道路清扫保洁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并针对不同的工作内容进行奖惩措施,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城市环境卫生的整洁与美观。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标准及考核管理办法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标准及考核管理办法
二、清扫保洁作业考核及标准表
项目
作业要求
扣分标准
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果壳箱、垃圾箱管护
1、地(路面)大扫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蚋完成,大扫结束后要立即进入卫生保洁状态。
2、地(路面要在规定的作业时间内做到“五无”(无果皮壳、纸盒;路牙无淤泥和积土;无碎石瓦屑;无漏收地摊垃圾;无漏扫地段)、“四净”(路面净、路雅净、垃圾净、垃圾收集容器净)。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标准及考核管理办法
一、奖惩措施
1、每月清扫保洁作业考核成绩在95分以上,视为合格,全额支付保洁作业工资。
2、如遇上级检查和接待活动造成荣誉受损,对当月清扫保洁工资的10%进行扣除。
3、在清扫保洁工作符合标准要求,质量稳定,各项检查和接待活动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将优先考虑清扫保洁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7、地面清扫物、经营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及时收集并直接就近运至垃圾房内,不得随意倾倒和焚烧。
8、检查考核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9、及时完成考核时提出的其他作业要求。
1、两遍大扫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结束,一次扣0.5分;全责任区未扫,一次扣5分,每漏扫50m2扣0.2分
2、有零星果皮壳、纸盒、杂物等垃圾一次扣0.1分。有成包成袋垃圾的一次扣0.2分
3、路牙、电线杆周边、碎石瓦块、积水、痰迹的,一次扣0.1分
4、路面有漏拾地摊的,一次扣0.2分
5、地(路)面清扫物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及时装车,有三处以下视同漏拾地块,一次扣0.2分。
6、未穿工作服未挂牌上岗的,一次扣0.2分。
7、迟到、早退、缺岗、串岗、闲谈、干私活等,一次扣0.2分。
8、地(路)面有袋包垃圾,在检查考核人员可视范围内的,一次扣0.2分
3、清扫保洁人员必须着装上岗、挂牌作业。

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管理考核办法

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管理考核办法

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管理考核办法为全面推进城区环卫作业的市场化质量,切实提高日常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管理成效,根据《XX县新县城环境卫生特许授权经营合同书》(合同编号2010-1),现就县城城区环卫保洁及清运管理制订如下考核办法:一、考核方式县住建局城建监察大队按照《考核办法》对惠旺环卫公司的环卫工作情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察与暗访、重点地段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等形式进行严格考核。

(其中,每天随机抽查占50%,每月组织检查占30%,重点地段占20%,并结合市民投诉情况硬性扣分等情况综合计算月考核结果。

)二、奖惩措施1、清扫保洁和清运管理承包总金额的50%作为环卫公司考核经费。

2、核分数为90分(含90分)以上的,月承包经费全额拨付;90分以下的,按每低1分扣月承包经费的1%,,扣完为止;连续两次或一年中累计3次考核80分以下(不含80分)的,以及自身原因清扫保洁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的,解除营运合同。

三、专班人员组成组长:李XX成员:陈XX 许XX 王XX 蒋XX四、考核内容根据《特许授权营运合同书》的约定,考核内容如下:1、城区7米以上主要道路及占地移民小区、古夫老镇区主要干道、城区公园、广场、桥梁、景观雕塑、喷泉清扫保洁,面积约60万平方米。

2、城区垃圾收集、并清运至垃圾处理场。

3、城区公厕的保洁、消毒、营运维护。

4、城区路面每一个月冲洗一次;路面洒水每周不少于4次(气温30℃以上时,每天洒水不少于1次)。

5、对孙家沟内、河堤马道垃圾清扫、清运每月不少于1次。

6、城乡结合部零散垃圾收集清运。

7、环卫机械、设备、垃圾桶(箱)维护及保养。

8、根据县物价局、县财政局核定的环境卫生服务费标准,负责城区居民住户、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行业的环境卫生费的收取。

附:考核细则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日。

道路保洁质量考核细则

道路保洁质量考核细则

道路保洁质量考核细则为了提高城市道路的整洁程度,提供良好的行车和行人环境,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道路保洁质量考核细则。

本文将从考核内容、考核标准以及考核方法等方面进行详述。

一、考核内容1.垃圾清扫:包括道路两旁的垃圾桶清空、道路上的垃圾清理、拾起乱丢的垃圾等。

2.道路清洁:包括道路表面的清洁,如除去油渍、烟蒂等污物,保持路面的整洁。

3.废物无害化处理:包括垃圾的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确保垃圾处理达标,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4.路面污水处理:包括对路面污水的收集、处理,确保路面污水排放达标,不对河流或地下水等造成不良影响。

二、考核标准1.垃圾清扫:每日清理垃圾的频次要达到规定要求,保证道路两旁的垃圾桶不溢满,道路上无乱丢的垃圾。

2.道路清洁:道路表面应该保持干净整洁,油渍、烟蒂等污物不应该明显存在,特别是在商业区和步行街等人流量大的地方要保持较高的清洁度。

3.废物无害化处理:垃圾收集和分类处理要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确保垃圾能够得到正确的处理和回收利用,达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4.路面污水处理:根据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道路污水需进行收集和处理,确保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达到排放标准。

三、考核方法为了对道路保洁质量进行科学合理的考核,可以采取以下方法:1.定期抽查:由有关部门对不同区域的道路进行定期抽查,包括垃圾清扫、道路清洁、废物处理以及路面污水处理等方面。

2.满意度调查:通过市民满意度调查,了解市民对道路保洁质量的满意程度,从而评估工作的效果。

3.外部评估:邀请第三方的专业评估机构进行道路保洁质量的评估,提供独立客观的评价结果。

四、奖惩机制为了激励道路保洁工作的质量不断提升,可以建立奖励机制和严格的监督检查机制:1.奖励机制:对道路保洁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以激励工作积极性。

2.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道路保洁工作的监督力度,对考核不达标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影响道路保洁质量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环境卫生质量考核评分细则道路保洁验收方案

环境卫生质量考核评分细则道路保洁验收方案

环境卫生质量考核评分细则道路保洁验收方案一、考核范围1.公共区域:-大厅、走廊、楼梯等室内公共区域-室外公共区域,如花园、休息区、停车场等2.单位区域:-各单位办公区域-各单位卫生间3.公共设施:-电梯、楼梯间等公共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如垃圾桶、垃圾箱等二、评分标准1.公共区域保洁:-地面清洁度:无明显灰尘、杂物等-墙面清洁度:无明显污渍、墙体油污等-桌面、茶几等家具表面清洁度:无明显污渍、杂物等-窗户清洁度:无明显灰尘、水渍等-通道清洁度:无明显杂物等-物品摆放整齐度:桌椅、文件柜等物品摆放整齐-饮水机、咖啡机等设备清洁度:无明显污渍,无异味等2.单位区域保洁:-桌面、茶几等家具表面清洁度:无明显污渍、杂物等-地面清洁度:无明显灰尘、杂物等-墙面清洁度:无明显污渍、墙体油污等-窗户清洁度:无明显灰尘、水渍等-储物柜、文件柜等设备清洁度:无明显污渍,无异味等-卫生间清洁度:无明显污渍、异味等3.公共设施保洁:-电梯、楼梯间等公共设施清洁度:无明显杂物、污渍等-环境卫生设施清洁度:无明显垃圾堆积、异味等三、评分核算1.每一项考核细则将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的分值。

2.所有考核项的分值总和即为该部分的得分,以百分制评定。

3.考核评分以月度、季度、年度等周期进行。

一、验收范围1.主干道和次干道2.辅路和小巷3.交叉口和公交站点4.桥梁和隧道5.行人道和自行车道二、评分标准1.道路干净度:-道路表面没有明显的垃圾、杂物等-没有明显的积水、泥泞等2.排水系统:-排水沟、雨水篦子等畅通无阻-管道无渗漏、溢水等问题3.绿化带:-绿化带内无垃圾、杂物等-植物状况良好,无枯黄萎蔫等问题4.交通标志和路灯:-交通标志完好,无破损、脱落等问题-路灯正常工作,无损坏、灯泡熄灭等问题5.行人道和自行车道:-行人道、自行车道无明显杂物、破损等问题-行人道、自行车道的标线清晰、完整三、评分核算1.根据每项评分标准的情况给予相应的分值。

道路环卫清扫保洁服务项目员工考核方案

道路环卫清扫保洁服务项目员工考核方案

道路环卫清扫保洁服务项目员工考核方案本项目制定经济责任制的内部考核制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出勤情况、保洁质量、机具设备使用情况、安全生产四大块内容。

日常报表经班长、管理员审查,项目经理考评后存档。

每月由项目管理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各作业小组、个人进行考核。

对考核中出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到班组、个人,及时进行教育、整改。

对考核中涌现的优秀员工、合理化建议、好人好事将给予通报表扬及一定的物质奖励。

单月考核不合格者,停发当月奖金;连续两月考核不合格者,重新进行职业培训,经培训不改者,予以辞退处理。

(一)管理员考核实施办法考核:项目考勤检查:每扣1分扣除当天考勤20元,每日进行考核。

工作形象检查:每扣1分扣除当天考勤20元,每日进行考核。

工作纪律检查:每扣1分扣除当天考勤20元,每日进行考核。

考核细则,以谁当班谁负责为原则1、严格执行公司考核制度。

所属保洁员的着装不整齐,巡回保洁员不按规定统一携带捡拾垃圾的手动钳、垃圾桶等作业工具,管理员未及时制止,记录上报的,扣1分。

2、责任区域内的道路、人行道,有积泥、油污,晴天积水未及时组织人员处理的,扣1分(特殊情况除外)。

3、根据考核要求,责任区内保洁员未完成第一遍和第二遍普扫,没有及时汇报管理员的,扣1分。

4、责任区域内雨水井沟眼有杂物,树圈有垃圾、杂物,人行道板及各类井盖等处缝隙垃圾、杂物未及时发现并安排人员处理的,扣1分。

5、道路绿地(含车道绿化隔离带、人行道绿地)绿化带内检查不到位,有杂物、垃圾,且未安排人员及时处理的,扣1分。

6、交通隔离栏(墩)、路灯杆、交通信号灯杆(2.2米以下部分)有污垢、有积尘。

在巡查过程中未发现或未组织人员及时处理,扣1分。

7、道路城市家具、路面的乱涂写招贴未及时组织人员清除或清理不彻底的,扣1分。

8、果壳箱、垃圾桶有大量积存垃圾。

果壳箱、垃圾桶底有污垢、垃圾满溢,暴露垃圾等现象,且未安排人员及时发现处理的,扣1分。

9、所属保洁员存在脱岗、违纪等现象,发现违纪情况未做好记录和上报的,扣1分。

市政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及考核办法

市政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及考核办法

市政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及考核办法为提高环卫工作管理水平,强化环卫清扫保洁质量的督察和调控,达到我区环卫工作质量管理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目标,依照国家《城市环境卫生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质量标准(一)清扫保洁:1、路面(快、慢车道及人行道)每天普扫两次,全天保洁(范围至门店前)。

2、清扫保洁质量符合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质量标准,无乱倒、乱堆垃圾;无瓜皮果壳;无纸屑、烟蒂、塑料袋;无泥沙、浮土;无污水,保证路面净、路牙净、雨水口净、电线杆净、树根净、果皮箱四周净。

道路两侧10米范围内无可视垃圾堆。

3、遵守作业时间的相关规定。

清扫时间:早上4:00—6:00;中午12:30—14:30;保洁时间:上午7:00—12:00;下午14:30—18:00;晚上18:00—22:00。

遇高温、严寒,作业时间另行通知调整。

(一)果壳箱管养1、做好果壳箱的防损、防盗工作,果壳箱完好率应不低于90%;2、果壳箱及四周元抛散、无乱贴乱涂、无明显污迹和积尘。

3、果壳箱清理完毕,应套袋摆放整齐,保持周边卫生。

(二)垃圾收集1、车容应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标志应清晰。

运输垃圾应密闭,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

2、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超高运输。

装卸垃圾应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垃圾。

3、不准焚烧垃圾。

不准往窨井口扫垃圾。

工作期间,不捡拾、买卖废品。

4、垃圾清运完毕,应打扫周边环境,做到人走地净。

5、文明作业、衣冠整洁。

工作期间文明作业,减少扬尘。

二、考核办法(一)考核组织机构:成立花山区道路清扫保洁考核小组。

1、综合考核领导小组:由花山区分管领导、市容管理局分管领导、花山区环卫所领导组成,负责综合考核工作。

2、日检查考核小组:由花山区环卫所人员组成,负责日常督查考核工作。

(二)考核方式1、实行日检查考核工作,由日检查考核小组成员每日对照《道路清扫、保洁日查考核表》(见附表一)进行检查打分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对承包人下发“扣罚通知单”。

清扫、清洗、清运作业规范、标准及考核办法细则

清扫、清洗、清运作业规范、标准及考核办法细则

清扫、清洗、清运作业规范、标准及考核办法细则为确保道路的清扫保洁,道路、护栏、果壳箱清洗整洁,城区垃圾及时清运,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质量,为市民创造优美的生活、工作环境,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项目1、承包区域内的道路清扫保洁、清洗、垃圾清运;2、果壳箱内和周边垃圾的清理以及果壳箱的清洗保洁;3、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城市环境卫生应急保障情况;4、突发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5、市民投诉、新闻媒体、上级部门及领导评价曝光情况。

二、清扫保洁作业规范(一)道路清扫保洁等级划分根据道路所在区域,道路功能定位,车辆、行人流量,以及道路本身建设等级情况划分道路保洁等级,将道路保洁分为单保和双保两种方式。

(二)作业时间规定双保洁路段坚持“二清扫、全天保洁”作业制度,即:(冬春季早上4:30至7:00)、夏秋季4:00至6:30完成第一次大普扫,下午13:00至15:00前完成第二次大普扫,7:00至21:00为保洁时间;单保洁路段坚持“一清扫、全天保洁”作业制度,即:(早上6:00至8:00完成第一次大扫后转入保洁,直至下午6:00止。

大扫时用大扫把对路面、人行道、道牙、雨水井口、树眼周围进行全面清扫,做到“五无五净”。

保洁时环卫工人巡回走动,用小扫把、保洁箱清理路面较为明显的纸屑、饮料瓶等垃圾,做到勤走、勤看、勤扫,确保路面整洁。

清扫保洁过程中,遇有人乱扔垃圾、乱吐痰时、应用文明、礼貌用语劝阻,情节严重的,报告执法监察人员酌情进行处罚。

(三)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1、道路整体清洁,无集片垃圾、污渍、积水;2、道路边角部分清洁,无积存垃圾;3、道路清扫作业必须在6:30或7:00前完成,道路清扫结束后开始道路保洁作业。

落叶季节,应进行一次道路冲、洒水作业;4、路面、雨水口、公交站台、树兜垫板、黄带、斑马线等露出本色,道路雨水口无污物积水积尘;5、清扫保洁时垃圾随扫随清,不往道路雨水口扫,不往绿化带中倒垃圾;6、落叶季节清扫落叶及时清运;7、清扫保洁人员上岗作业,工作服装着整齐,注意避让过往车辆,礼貌待人,作业时不得捡拾废品卖;8、清扫人员应规定时间上岗,双保洁路段保证面对面交接班;9、雨天应带好雨具,先把雨水口污物清理,再清扫保洁,停雨后将雨水推净;10、保洁作业时间,路面垃圾砂砾等污物滞留不超过15分钟;11、清扫保洁人员上岗,板车、铲、保洁箱、扫把等作业工具应配带齐全,使用完好;按规定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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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管理处外包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考核方案
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充分发挥政府服务、监督和管理的职能,明确考核宗旨、规范考核程序、落实外包道路清扫保洁扣分扣款制度,按照“明确责任、强化管理,量化考核、按质付费,绩效管理、服务民生,公开透明、便于执行”的原则,进一步提升我市外包道路清扫保洁水平,根据《资兴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督查考评细则》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主体及对象
(一)考核主体: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二)考核对象:外包道路及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管理。

二、考核范围及内容
(一)考核范围:纳入政府投入清扫保洁服务外包的所有道路,包括主车道、辅道、人行道、门店门前、公共广场、立交桥、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绿化带、树穴以及其它公共场所。

(二)考核内容:一是作业规范执行情况,包括清扫保洁时间和清扫配车、配员、机扫频次、冲洗和洒水频次、机械化作业要求、人工作业规范、安全作业规定、环卫工具和垃圾收集点管理等;二是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包括白天和夜间的路面废弃物控制、道路尘土量和本色呈现率等;三是上
级部门及领导督办、公众监督的处理情况,包括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问题的处理情况、新闻媒体曝光、市民投诉等。

三、考核标准
依照《资兴市外包路段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及督查考核实施细则》(附件)的有关规定进行。

四、考核方式
(一)考核方法
1、综合考核。

每月组织一次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为定期通知考核,由市环卫处统一组织,考核人员由市环卫处相关股室组成,承包公司指派一名负责同志陪同。

2、日常督查考核。

由市环卫处每天安排专人对外包路段的道路清扫保洁工作进行日常督查考核,按照《资兴市外包路段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及督查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扣分。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考核人员即时通知承包公司管理员及一线工人现场解决,并酌情扣分。

发生扣分情况时,由考核人员在现场开具处罚通知单(通知单含存根联和处罚联),并要求公司管理员在处罚通知单上签字,确认被罚事实。

如公司管理员拒绝签字的,考核人员应在处罚联和存根联上注明,并以现场拍照或摄像为准,将加重处罚。

3、其他监督考核。

其他监督考核包括上级领导视察、重大活动、专项活动中没有按要求落实,存在问题的;领导交办的事项不按要求落实的;媒体曝光通过核实属承包公司责任的;市民投诉经查属实不妥善处理的。

对发生以上问题的承包路段,每次扣 0.2 分,由市环卫处按照《资兴市外包路段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及督查考核实施细则》从该承包路段环境卫生当月的总分中直接扣分。

(二)计分办法。

考核采用百分制倒扣计分法,外包路段环境卫生管理月成绩总分为 100 分,其中日常考核月基准分为 60 分,考核中每一项内容未达标按《资兴市外包路段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及督查考核实施细则》扣分;综合考核月基准分为40分, 考核中每一项内容未达标按《资兴市外包路段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及督查考核实施细则》加倍扣分。

(三)评定标准。

月成绩95分以上视为优秀,月成绩80分以上(含80分)视为合格,一年内连续3个月或累计4个月月成绩合格以下,视为作业质量严重不达标。

(四)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作为环卫部门向承包区域内道路清扫保洁服务的清扫保洁服务企业支付当月清扫保洁服务费的依据。

考核结果每月以通报形式报送市政府分管领导及被考核单位。

五、奖罚措施
(一)落实环卫外包服务扣分扣款制度
1、考核得分不合格的,80分以下的,每低于 1 分相应扣除当月清扫保洁承包费500元;70分以下的加倍扣款,即每低于1分相应扣除当月清扫保洁服务费2000元,以此类推。

2、根据市级的通报和督办情况及媒体监督的情况进行处罚。

凡受到市领导和市城管执法局点名批评、通报、督办或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监督曝光的,经查证属实,每宗扣款1000元,并以此类推。

同时,其存在的问题仍按《资兴市外包路段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及督查考核实施细则》进行扣分。

(二)引入环卫外包服务竞争淘汰机制
连续3个月或同一年度内累计有4个月考核得分80分以下的清扫保洁服务企业,市环卫处可以按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同时市环卫处可重新组织招标,以确定新的清扫保洁企业接管。

附件:《市外包路段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及督查考核实施细则》
《市外包路段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及督查考核实施细则》(100分)
深圳市宝安区环卫外包服务引入第三方监理2016/6/9 0:00:00 来源: 宝安日报责任编辑:中国城乡环卫网
清扫保洁人员上班时间是否在岗?环卫企业有没有配足环卫工人?有没有随意延长环卫作业时间、增加环卫工人作业强度?这些问题不容含糊。

昨日,记者从新区城管局获悉,该局正在狠抓环卫作业精细化管理,加大对环卫外包企业监管和检查考核力度。

目前,全区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外包服务企业达27家,环卫工人超过4000人。

为加强对辖区清扫、清运企业履约情况的监管与指导,促进其提高环卫作业水平,新区城管局于近期印发《环境卫生外包服务企业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要求对作业规范执行情况、清扫保洁质量情况、公众监督处理情况等,依据评分标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现场检查考核,每月根据考核扣分额度核减相关企业当月清扫保洁经费。

考核监管主体为新区城管局、新区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及六个办事处、各社区工作站。

为确保检查考核的科学性,新区城管局创新引入工程管理监理模式,对环卫服务进行第三方监理,在加强对环卫作业监管的同时,倒逼各办事处切实监督辖区清扫、清运企业。

目前,新区城管局已引入一支外包监理队伍,与该局巡查小组一起分区域、全天候开展检查考核,实现“日巡查、周总结、月考核”的精细化环卫作业管理方式。

值得一提的是,新区城管局还在市城管局指导下精心研发了一套“环卫管理作业信息系统”,实现科技化智能考勤管理。

最近,该局拟试点为部分环卫工人配发一种具有定位功能的手环,通过“环卫管理作业信息系统”将可实现对作业人员及车辆的实时定位和监控,对环卫工人在岗、作业等情况进行即时监管。

该局市容环卫科主要负责人表示,此举将有效解决长期以来环卫作业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引入环卫服务监理是结果管理,开发环卫作业信息系统是过程管理,我们要通过两者结合,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新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精细化管理已初见成效。

上个月,新区环卫外包企业扣款总额高达84.5万元,其中新区城管局扣服务费43750元,各办事处清扫清运扣服务费62672元,清扫保洁企业人员缺额扣款739129元。

通过严格扣分扣款,对环卫外包企业形成有力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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