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戒毒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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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戒毒工作方案

社区戒毒工作方案

社区戒毒工作方案作为一项长期而紧迫的任务,社区戒毒工作对于社会稳定和治安的维护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是一份社区戒毒工作方案,旨在建立一个有效的戒毒体系,帮助戒毒者摆脱毒瘾,回归社会,同时也希望能够减少恶性犯罪的发生。

一、建立戒毒宣传教育网络为增强公众对戒毒工作的认识和支持,需要建立一套戒毒宣传教育网络。

社区应该通过各种方式对居民进行戒毒宣传,包括宣传海报、电视广告、网络推广、社区演讲及健康教育等途径,向社区居民宣传不吸毒的良好行为习惯,同时引导吸毒人员寻求心理、法律、医疗援助等。

二、建立社区戒毒服务中心社区戒毒服务中心是一个提供戒毒及康复服务的机构。

它不仅提供常规诊断和治疗,而且还以吸毒者的文化、思想、道德问题为出发点。

有了这个机构,戒毒者可以在家附近接受戒毒和康复服务,减少因长途跋涉而导致的心理压力。

此外,社区戒毒服务中心还可以将各类专业机构集中在一起,便于吸毒者全面接受治疗。

三、完善社区戒毒人员监管制度社区需要建立一套完整、高效的戒毒人员监管制度,其中必须包括以下要素:1、建立吸毒人员档案,收集各种信息,比如家庭、思想、行为等,分析各种原因,制定帮助计划。

2、按照吸毒者划分不同类别,建立不同的戒毒计划和服务类别,并对各类别人员进行监管。

3、制定戒毒人员定期报告和检查制度。

根据个人情况,进行定期安排和考核,使其积极参与戒毒活动。

4、完善社区戒毒人员监管制度,建立财务审核机制,防止金钱上的腐败,做到人性化、精细管理,从根本上维护社会秩序。

四、成立社区戒毒志愿服务队伍建立志愿服务队伍,将社区居民组织起来,人人参与社区戒毒工作,当有戒毒者需要紧急支援时,这些志愿者可以及时到场提供帮助。

同时,志愿者还能够开展一些有关戒毒的康复、宣传等志愿服务,将吸毒者和他们的家庭团结和支持起来。

五、深化“双创”机制社区创立“双创”机制,可以有效motivation更多人参与戒毒工作。

在这种机制下,工作人员和戒毒者之间互相创造奖励,建立一种良好的环境,鼓励更多的戒毒者积极参与戒毒,摆脱毒瘾,选择健康生活方式。

社区戒毒管理制度

社区戒毒管理制度

社区戒毒管理制度一、社区戒毒管理制度的重要性社区戒毒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吸毒人员的康复以及社会的治安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社区戒毒管理制度能够帮助吸毒人员接受戒毒治疗,减少他们再次沉迷毒品的可能性。

通过规范化的管理和监督,可以有效地帮助吸毒人员摆脱毒瘾,重拾健康的生活。

其次,社区戒毒管理制度有助于增强社会的治安和稳定。

吸毒人员的行为常常会给社会带来不利影响,加重犯罪率,危害社会安宁。

通过建立健全的社区戒毒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控制吸毒人员的行为,保障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因此,社区戒毒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社区戒毒管理制度的内容社区戒毒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体系。

社区戒毒管理制度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确保戒毒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二是建立完善的监督制度。

社区戒毒管理制度应当建立监督机制,对吸毒人员进行全方位的监督,确保他们的戒毒过程得到有效的管理。

三是制定详细的管理规定。

社区戒毒管理制度应当制定详细的管理规定,明确吸毒人员的管理要求和措施,确保戒毒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是建立完善的奖惩机制。

社区戒毒管理制度应当建立奖惩机制,对吸毒人员进行奖励和惩罚,激励他们戒毒的积极性,提高戒毒的效果。

五是加强宣传教育和心理辅导。

社区戒毒管理制度应当加强宣传教育和心理辅导,帮助吸毒人员树立正确的戒毒观念,调整不良心理,促进他们的康复。

三、社区戒毒管理制度的实施过程社区戒毒管理制度的实施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明确戒毒目标和措施。

在实施社区戒毒管理制度之前,需要明确戒毒的总体目标和具体措施,确保戒毒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体系。

社区戒毒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体系,确保戒毒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是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日程安排。

社区戒毒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日程安排,明确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确保戒毒工作的顺利进行。

社区戒毒管理制度

社区戒毒管理制度

社区戒毒管理制度一、引言社区戒毒是一种非依赖性药物治疗方法,适用于轻度和中度药物成瘾者。

社区戒毒管理制度是指对社区戒毒工作的管理和规范。

社区戒毒工作不仅需要专业技术支持,还需要严格的管理制度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服务的质量。

本文档旨在提供社区戒毒管理制度的规范和指导。

二、社区戒毒的管理机构为了保证社区戒毒工作的有序开展,需要建立合适的管理机构。

社区戒毒的管理机构应包括以下方面:•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工作的计划和组织实施。

•工作小组:包括医生、护士、社会工作者、心理医生等,负责实施社区戒毒相关的工作。

•监督督导组:对于社区戒毒工作中的问题进行监督和督导。

三、社区戒毒管理制度的准备在社区戒毒工作执行前,需要进行充分的准备,包括以下内容:1.设施准备社区戒毒所需要的设施包括办公场所、接待室、观察室、社区戒毒间、康复室、生活服务室等。

这些设施应灵活、合理地布置,以适应不同药物成瘾者的需要。

2.工作人员准备社区戒毒所需要的工作人员包括医生、心理医生、康复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等。

这些工作人员应该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热爱工作,熟悉社会并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3.管理制度的准备社区戒毒服务机构应该建立完善的社区戒毒管理制度,保证服务的质量和规范。

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方面:•行政管理:包括财务管理、人员管理、资料管理、档案管理等。

•服务管理:包括药物管理、康复服务管理、社工服务管理等。

四、社区戒毒管理制度的实施社区戒毒管理制度的执行需要严密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包括以下方面:1.收治社区戒毒工作人员在收治药物成瘾者时应该进行筛选,包括对药物成瘾者进行身体检查和心理评估等工作,确保良好的康复效果。

2.诊断和评估社区戒毒服务机构应根据药物成瘾者的情况,进行全面综合的身体和精神健康评估。

同时,还要进行行为和社会功能能力评估,以了解个人的药物成瘾程度和康复需求。

3.康复计划们应该根据药物成瘾者的身体状况、心理状态、精神需求等个人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康复计划,并实时跟踪和调整。

戒毒条例

戒毒条例

戒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戒毒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制定本条例。

精品文档,你值得期待第二条戒毒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采取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等多种措施,建立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功能兼备的工作体系。

第三条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对涉嫌吸毒人员进行检测,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并实行动态管理。

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强制隔离戒毒工作需要设置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并将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负责自愿戒毒的监督管理,对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的医疗服务给予技术指导和必要的支持,并根据本行政区域戒毒医疗服务资源、吸毒人员分布状况和戒毒治疗的需求,会同公安、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戒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总体设置规划。

第七条根据戒毒工作的需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禁毒委员会可以组织公安、卫生、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吸毒监测、调查,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监测、调查结果。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戒毒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开展。

第九条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在入学、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对戒毒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第十条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参与戒毒社会服务工作和戒毒社会公益事业。

对在戒毒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自愿戒毒第十一条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具有戒毒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戒毒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

社区戒毒规章制度及职责

社区戒毒规章制度及职责

社区戒毒规章制度及职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社区戒毒是指社区为满足特定人群康复需求,提供戒毒服务和帮助的一种服务模式。

为了实现社区戒毒的良好运行,保障参与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社区戒毒是为了帮助吸毒人员在社区环境中获得更好的康复和融入社会的机会,促使他们摆脱毒瘾,恢复健康,重新融入社会。

第三条社区戒毒工作应当坚持“自愿参与、个性化服务、综合治疗、全程跟踪、康复重建”的原则,做到以人为本,关爱人员身心健康。

第四条社区戒毒工作应当与当地公安、司法、卫生等部门合作,建立社会协同机制,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多方合力协作”的推进格局。

第五条社区戒毒工作要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在制度框架下开展。

第六条社区戒毒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吸毒人员的宣传教育,做好心理疏导,遏制吸毒人员扩散和传播。

第七条社区戒毒工作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戒毒工作的社会认同度和影响力,为吸毒人员的康复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第二章戒毒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戒毒人员有依法参与社区戒毒的权利,有权选择社区戒毒服务机构,并享有和平、安全的康复环境。

第九条戒毒人员有接受戒毒康复服务的权利,有权要求得到个性化、专业化的服务,享有隐私保密权。

第十条戒毒人员有依法参与康复活动的义务,应当积极配合戒毒服务机构的工作,遵守戒毒规定,保持戒毒期间的稳定状态。

第十一条戒毒人员有依法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有权咨询、反映和申诉康复服务机构及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戒毒人员有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医疗、教育等公共福利的权利,应当主动配合康复服务机构做好相关手续申领。

第十三条戒毒人员违反社区戒毒规定的,戒毒服务机构有权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责令改正、限制活动、通报批评等。

第十四条戒毒人员应当遵守社区戒毒规定,尊重戒毒服务机构的工作安排,自觉接受康复治疗,保持康复疗效。

第十五条戒毒人员应当与戒毒服务机构建立互信、互助、互动的关系,保持良好的心态,配合医务人员的康复治疗。

居民自治制度

居民自治制度

居民自治制度
一、依据法律、法规及上级的要求,积极搞好毒品对家庭危害的宣传教育,负责监督管理社区禁毒工作;
二、定期召开社区居民的自治群众大会,讨论社区禁毒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三、积极检举、揭发毒品违法犯罪行为;
四、配合社区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做好教育、监督和管理工作;
五、外出务工必须接受行前禁毒警示教育,签订禁毒责任状,每季度必须从务工单位出具一份务工证明寄回居委会;
六、租借房屋给外地流入本社区的人员,必须于当日内到居委会申报登记,并签订禁毒承诺书;
七、督促社区按《禁毒居民自治公约》兑现禁毒工作有关奖惩措施的落实。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定期检测制度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定期检测制度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定期检测制度一、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自觉履行协议,定期接受公安机关的尿样检测。

二、社区民警督促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定期进行尿样检测,及时做好检测记录,并将检测报告并存入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个人档案。

三、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在接受检测过程中,必须由两名社截然工作人员全程陪同,严禁弄虚作假,严禁以其它液体代替被检测尿液受检。

四、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必须配合公安机关检测,拒不接受检测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测。

五、无正当理由拒绝公安机关检测、严重违反戒毒(康复)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强制隔离戒毒。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一、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功德。

二、遵守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有关规定。

三、自觉履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

四、每月向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报告戒毒情况。

五、自觉接受吸毒检测。

六、社区戒毒(康复)期间不得吸食、注射毒品。

七、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社区戒毒(康复)执行地县(市、区)3日以上的,应提前3天向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书面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批准离开的,要按时返回、及时销假并接受吸毒检测;申请变更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地点的,应提前15天向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书面申请,在审批同意前,不得擅自离开。

八、请假外出当月应当进行吸毒检测,因外出无法在执行地进行检测的,可以请求外出地公安机关进行吸毒检测,并将外出地公安机关开具的现场检测报告书(复印件)寄回,否则视为未进行吸毒检测。

社区戒毒(康复)对象日常管理制度一、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及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入住标准,遵守治疗申请和审批程序,凡参加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必须如实地向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反映本人的吸食毒品、身体健康状况等。

二、坚持在指定的医院,按指定的时间每天服药治疗一次,每两周向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工作人员报告服药治疗和其他情况。

戒毒日常管理制度

戒毒日常管理制度

戒毒日常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加强戒毒人员的日常管理,确保戒毒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戒毒人员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戒毒所、戒毒中心等戒毒场所,以及戒毒社区等相关单位。

三、管理原则1. 党和政府领导戒毒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科学、法治、人文、民主的原则,强化教育、改造和治疗,并加强戒毒人员的关工作。

2. 依法依规开展戒毒工作,坚决抵制各种非法活动,杜绝暴力、欺诈、献艺、宗教、民间慈善、精神疗法等不当行为。

3. 坚持对戒毒人员进行社会性、心理性、家庭性、职业性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促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4. 加强社区戒毒工作,提高社会保障、优待政策落实力度,保障戒毒人员的生存权、发展权、受教育权和医疗权。

5.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管理行为,公开制约执法公正,保护戒毒人员的合法权益,严肃查处工作中的渎职行为。

四、日常管理制度1. 接收登记(1)新入所戒毒人员应于到所后24小时内,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身份登记、体格检查、个人卫生消毒、宣传教育等工作。

(2)登记册体现个人基本情况:姓名、照片、身份证号码、籍贯、年龄、文化程度、职业等,并按相应规定进行备案和归档,防止遗漏、错误。

(3)在非接受机构司法所、看守所对受处理戒毒人员进行详细个人情况和办理好健康检查、住宿安排后进行戒毒人员状态数据登记。

2. 个人生活制度(1)室内整洁、公共卫生常常、病室随学随填、被褥整理、遵守个人卫生及安全管理规定等制度,按规定将个人物品摆放整齐。

(2)健康保健和用药按期服用,纪律性、纪律严明、纪律要求、纪律作息制度等管理,定期进行体检、医药服务和开展大病防治。

(3)作息制度:按规定时间起床、锻炼,规定时间睡觉,服从工作安排,严格学习、学业安排,全面实施全天候防治以及健康促进等制度。

3. 学习、劳动和文娱活动制度(1)开展符合戒毒特点和规律的法律知识教育、安全自述教育、意志品质培养、文明礼仪、技术技能等教育课程,提高戒毒人员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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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达乡社区戒毒工作管理制度
一、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组织、协调村委会戒毒监护工作,落实人员,负责制定社区戒毒计划,针对不同的社区戒毒个体,成立社区戒毒监护小组,明确职责,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戒毒方案,签订社区戒毒协议书,对在社区戒毒的人员实行行为监控、健康检测、心理辅导、生活救助、就业(就医)援助,帮助社区戒毒人员回归社会。

2、监督、指导社区戒毒计划的实施。

3、加强对社区戒毒监护小组成员的管理和培训,监督其工作行为,提高其专业知识,确保社区戒毒工作的正常开展。

4、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社区戒毒学习培训制度
1、认真学习《禁毒法》、《戒毒条例》、《凉山州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及上级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2、坚持每月召开工作例会,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学习和交流各社区戒毒监护小组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

3、学习、培训计划和内容由办事处社区戒毒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上级的要求及工作需要负责制订、实施。

三、社区戒毒人员管理制度
(一)社区戒毒人员守则
1、认真履行与社区签订的戒毒协议,自觉接受社区戒毒工作小组的管理,遵守社区戒毒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与社区签订的戒毒协议。

2、接受社区戒毒监护小组的管理和指导。

3、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宣传《禁毒法》,教育帮助同伴配合社区开展禁毒工作。

4、定期向社区戒毒监护小组汇报戒毒情况。

5、主动接受社区戒毒检测。

6、参与社区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应遵守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的相关规定。

(二)社区戒毒人员定期报告制度
1、社区戒毒人员应如实向领导小组提供个人身份和相关戒毒信息,不得编造提供虚假信息。

2、参加社区戒毒人员,必须按照社区戒毒协议的规定,第一年每两月进行一次尿检、第二年每季度进行一次尿检、第三年半年进行一次尿检,并向社区戒毒监护小组提交尿检检测报告单。

3、社区戒毒人员定期向社区戒毒监护小组报告戒毒情况。

其报告内容应包括生理脱毒反应、心理状态、生活、就业工作情况、家庭关系、人际关系等。

4、因故变更社区戒毒地点或居住地,须提前15日书面报告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并将变更后的地址(街道、社区、小区、楼栋、单元号)如实说明,以便顺利移交手续,未提书面报告的戒毒人员将口头告诫,告诫后仍不提供真实情况,且态度恶劣,社区戒毒工作小组依法报送强制隔离戒毒。

5、社区戒毒人员因故需暂时离开社区戒毒点或戒毒居住地,及时向社区戒毒工作小组提交书面报告书。

详细讲明去向、联系方式,经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审查批准后方可离开,到达目的地3日内必须主动与社区戒毒小组报告,并将离开时间内的一切活动如实联系,返回后2日内向社区戒毒监护小组报到
6、参加社区康复治疗(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的人员每月必须向社区
戒毒监护小组如实报告服药情况,并接受相应的戒毒检测。

7、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定期对社区戒毒人员的戒毒、康复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告之本人。

8、对不遵守且不服从管理者,社区戒毒监护工作小组将给予1—3次告诫,严重违反规定又拒不改正者,经派出所告诫2次以上的,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将报送强制隔离戒毒。

(三)社区戒毒定期检测制度
1、社区戒毒监护小组要根据社区戒毒人员情况进行检测分类,及时通知、督促社区戒毒人员开展美沙酮中心、具有检测机构资质的部门进行检测。

2、社区戒毒人员要自觉、主动、依法接受社区戒毒监护小组管理和监督。

3、社区戒毒人员要按照检测要求,按时完成第一年每2个月1次共6次检测,第二年每季度1次共4次检测,第三年每半年1次共2次检测。

4、社区戒毒监护小组对社区戒毒人员戒毒情况有质疑的,可要求社区戒毒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检测,社区戒毒人员要积极配合,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检测。

5、社区戒毒人员因外出探亲、生病住院等特殊原因无法按期进行检测的,应向社区戒毒监护小组提供延期进行检测的书面申请或说明。

6、社区戒毒人员拒不接受检测要求的,社区戒毒监护小组应下达书面督检通知书,派出所可强制检测。

三次不按要求进行检测的,报请公安机关进行强制隔离戒毒。

(四)社区戒毒人员家属职责
1、社区戒毒人员家属应履行公民应尽义务,积极参与国家、社会及社区禁毒工作。

2、戒毒人员家属是戒毒人员戒毒康复的监护人,必须主动承担戒毒、康复人员的主要监护工作,同时配合社区戒毒监护小组对其进行行为管理、思想教育、心理矫正和心理治疗。

3、与社区签订监护戒毒协议书。

4、戒毒人员家属作为监护人,应积极密切配合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开展戒毒工作活动,保护其亲属的身心健康、人身安全,防止和阻止外界的不良行为影响对其亲属的诱惑。

5、戒毒人员家属应积极帮助提供亲属在社区戒毒的费用,积极支持参与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美沙酮)的康复治疗。

6、督促戒毒人员定期接受检测,定期向社区戒毒监护小组报告戒毒情况。

7、若发现戒毒人员有偷吸或复戒毒品的可疑现象,要立即给予制止,并及时报告社区戒毒监护小组。

对行迹可疑的陌生人与其正在戒毒的亲属接触要及时给予阻止,同时报告社区戒毒监护小组。

8、在戒毒人员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受到侵害或发生民事纠纷、刑事诉讼时可接受委托代理,进行诉讼。

9、戒毒人员家属应与社区戒毒监护小组工作人员保持经常性沟通,随时将戒毒人员的情况向社区戒毒监护小组汇报。

中共拉达乡党委拉达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日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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