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介绍 (2017年6月)
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

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Modified by JEEP on December 26th, 2020.冀环办字函〔2017〕727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保局,审批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推进“放管服”审批改革,指导全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范、有序运行,健全新形势下环评审批、环保验收监管机制,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为指导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自主验收公示样本请从下载(密码)。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2017年11月2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规范全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指导全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范、有序运行,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第一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一、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行为,推进审批决策的公正、透明、科学、高效,保护管理相对人、公民、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制定本指引。
二、本指引所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下简称“环评文件”),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
三、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规定,建设单位须在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完成环评文件报批。
四、环评文件依法受理后,遵循公开公正、限时办结原则,依法作出准予、不予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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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释 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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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思维导图
03 目录分析 05 精彩摘录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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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导图
本书关键字分析思维导图
建设项目
保护
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 国
建设项目
国务院
管理条例
环境
环境
制度 保护
环境保护部
管理条例环境影响
事 评价
内容摘要
附录4国务
院环0 1
法 境
制 保
办 护
、 部
关于《国务
院关于修改
〈建设项目
环境保护管
理条例〉的
决定(草
案)》的说
明
02
附录5中华 人民共和国 环境保护法
03
附录6中华 人民共和国 环境影响评 价法
04
附录7中华 人民共和国 海洋环境保 护法
06
附录9环境 保护部令
05
附录8规划 环境影响评 价条例
附录10环境保护部令
附录11国家环境保护 总局令
附录12环境保护部令 附录13环境保护部令
附录15建设项目环 境保护事中事后监 督管理办法(试行)
附录14国家环境保 护总局令
后记
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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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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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2017年6月21日,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新修订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 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原《条例》是1998年颁布实施的。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 革的深入推进,以及我国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原《条例》在环境管理需求、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 与公众参与制度、法律责任的设定等诸多方面已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2017年7月1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公布,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农林城建资源环保法制 司、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联合编写的释义为该法的学习提供了权威的读本。
建设项目环评批复

建设项目环评批复环境影响评价(EIA)评定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在工程建设前,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的一种技术和管理体系。
环境影响评价需要经过评定,才能获得建设项目的环评批复。
环境影响评价评定是指认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结合现场勘察和现场环境监测等,从评价报告的合法性、科学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定。
评定的结果将影响建设项目是否获得环评批复。
环境影响评价评定的主要任务包括:•考核评价单位的资质、人员和设施等方面的条件;•确定评价报告的科学性、可行性;•确定评价报告的合法性,评价报告是否符合规定,是否符合实际;•按照评价报告确定的控制措施进行评估和控制;•在评定的基础上,提出环评批复或者不予批准的决策意见。
环评批复环评批复是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相关资料,在全面考虑环保、社会和经济效益等因素的基础上,形成书面决定,对建设项目开展的环境影响进行调查、审批和监督的法定审批文件。
环评批复是环境影响评价的结果之一,是保证建设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重要手段之一。
环评批复是实施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政策的重要法律依据,也为公众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环评批复的内容主要包括:•建设工程的规模、性质、产生的环境影响;•建设工程与周围环境的关系;•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评价和批复;•环境管理计划的制定和批准;•发布环保许可证的条件和限制;•环境保护监测计划的制定等。
环评批复的重要性环评批复在建筑工程项目申请审批过程中,是环评申请材料中必须提供的。
拥有环评批复稿的建筑工程项目,才能够合法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开展建设。
环评批复是建设单位进行建设项目申报前必须获得的批复文件之一。
如果缺乏环评批复,建设单位将无法开展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同时,环评批复也是保证建设项目符合环保、社会和经济效益等诸多因素的重要手段之一,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进行建设,否则将会面临严重的法律、环保、财务等问题。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年产200万平方米染色木皮、100万平方米科技木皮项目环评报告

德清七彩木皮有限公司年产 200 万平方米染色木皮、100 万平方米科技木皮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 200 万平方米染色木皮、100 万平方米科技木皮项目
建设单位
德清七彩木皮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姬敏
联系人
沈坤松
通讯地址
德清县钟管镇拓新路 7 号
联系电话
13738212838 传真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稿)
项目名称
年产 200 万平方米染色木皮、 100 万平方米科技木皮项目
建设单位 德 清 七 彩 木 皮 有 限 公 司
编制单位 杭 州 环 保 科 技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编制日期:2017 年 6 月 原国家环保总局制
目录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2.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及社会环境简况...................................................................... 12 3.环境质量状况.............................................................................................................. 20 4.评价适用标准.............................................................................................................. 23 5.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31 6.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43 7.环境影响分析.............................................................................................................. 43 8.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54 9.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56 10.结论与建议................................................................................................................ 58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年产.万立方米胶合板生产项目环评报告

际竞争力最强的优势产品。由于其性能优良、便于加工、广泛应用于建筑(
50.1%)、家具
(41.3%)、交通运输( 3%)以及包装( 2.2%)等领域;加上其价格适中而又保留了木材天
然纹理和质地等特点,一直受到人们的青睐,同时胶合板在几种常用材料的加工能耗和温室
气体排放量中是较低的,在环境保护越来越受重视的今天,产品具有明显的优势。
2.建设地点 —— 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 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 ——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 —— 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 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 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 —— 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 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 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 —— 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 不填。 8.审批意见 ——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 1.1 万立方米胶合板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汶上县宝财木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王保财
联系人
王保财
通讯地址
汶上县苑庄镇辛庄村南
联系电话
13964919199
传真
--
邮政编码
272504
建设地点
汶上县苑庄镇辛庄村南
立项审批部门
汶上县发改局
建设性质
新建 √ 改扩建 □ 技改 □
生产制度:三班 /天,年运行 220 天,每班 8 小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一条 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 根据建设项目特征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 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保护区域和对建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或者其外的下列区域:(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2—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
第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改变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建设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第五条 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第六条 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环境保护部认定。
第七条 本名录由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第八条 本名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2015年4月9日公布的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同时废止。
—3——4——5——6——7——8——9——10——11—说明:(1)名录中涉及规模的,均指新增规模。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的通知-辽环发〔2017〕47号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的通知正文:----------------------------------------------------------------------------------------------------------------------------------------------------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的通知辽环发〔2017〕47号各市环境保护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和《辽宁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按照同级审批、同步放权、各负其责、就近服务的原则,省环境保护厅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进行了调整,现印发全省执行。
各市环境保护部门应根据本通知,及时确定国家环境保护部公告及本通知目录以外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并发布实施。
其中,煤炭类、电力类、石油天然气类、石化化工类、医药类、公路类、水运类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项目,造纸(含废纸造纸)项目,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以及燃煤锅炉项目、风电站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各市环境保护部门审批。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当以改善环境质量、优化经济发展为目标,严格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联动机制,落实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前置要求,进一步完善技术支撑和集体决策机制,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监管,全面提高环评审批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项目环评和规划环评联动, 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区域风电规划等影响较广泛的规划环评应由省级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审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照本通知目录执行,目录以外已由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市级环境保护部门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印发《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投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印发《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投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公布日期】2017.10.30•【字号】惠市环〔2017〕148号•【施行日期】2017.10.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印发《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投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市环〔2017〕148号各县(区)环保局,惠城区、仲恺高新区环保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现将经市法制局合法性审查通过的《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投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各县(区)环保部门参照执行。
惠州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10月30日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投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根据《中共惠州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惠州市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惠市委办发〔2013〕4号),我局于2014年7月21日制定印发了《惠州市环保局关于投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惠市环〔2014〕109号)。
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对《惠州市环保局关于投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行修改。
一、实行正、负面清单制度市环保局负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制定和适时调整惠州市投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正、负面清单,以及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清单。
对列入正面清单的项目(见附件1),采用网上备案方式。
建设单位或个人可在项目建成并投运前登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进行网上在线备案,建设单位在线提交环境影响登记表后,网上备案系统自动生成备案编号和回执,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即为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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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
2、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省环境保护行
政主管部门审批且按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项目;
审批权限
苏政办发[2016]109号
省厅负责审批:
3、跨设区市行政区域的项目;
4、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部门审批的项目。
审批权限
宁政办发[2016]083号: 市环保局负责审批: 1、本市范围内,市级及其以上有关部门审批 (或核准、备案)的项目(按规定须报上级汇报部 门审批的除外) 2、化工、制浆、酿造、涉及重点重金属排放的 项目 3、跨行政区域(园区)的项目
批后公告:审批决定后
20个工作日内公开。告知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
审批合计公开时间:
登记表:受理公开后即可审批
报告表:3+5=8 个工作日
报告书:10+5=15 个工作日
四、几点工作建议
选择环境友好项目。随着环保要求提升,环境准 入“阀门”不断闸紧,建议项目充分考虑环境准 入要求,避免不必要的项目损失; 认真开展环评工作。环评是环境管理起点,认真 编制、落实环评是项目实施的保障; 合理采纳公众意见。强化落实公众参与,对于群 众反映的环保问题充分重视,积极采纳公众意见, 保证项目顺利推进。
感谢各位的支持!
规定,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示的规定如下:
一次公示(报告书项目):10个工作日
二次公示(报告书项目):10个工作日
公众参与(报告书及环境敏感报告表):调查表、
听证会等(X个工作日,可与二次公示同时进行)
报告编制时间
全本公开(受理准备) :报告书、表分别公开5个和 3个工作日
公参耗时情况: 报告表(工作日): X+3 报告书(工作日) :10+10+5/10+X+5(X>10)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环评文件的分类 报告书(需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 报告表(需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 登记表(可自行填报)
环评机构的选择
环评资质 经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审查合格 后,按照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评价范围,提供 环评技术服务的机构。环评编制单位对评价结论 负责。 委托认真、负责、资质好的环评单位编制环评,
目。
主要为: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的报
告书项目和部分特别行业及跨省项目
三、审批权限
2、火电站、热电站、炼铁炼钢、有色金属冶炼、国 家高速公路、汽车、大型主题公园等项目环评由省
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
审批权限
苏政办发[2016]109号
省厅负责审批:
1、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省环境保护行
文件修改
不合格
合格
评估意见
退回修改
再评审
报告书收件要求
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4份、公示本1份、电子
光盘1份。)
项目代码(在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网址申请218.94.123.37)
信息公开声明(须含网站截图)
在政务大厅环保窗口办理,或登录 /网上申报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介绍
南京市环保局
一、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项目环境管理的发展情况:
1、1998年以前,环境管理主要表现为末端治理,污 染控制难度大; 2、1998—2016年,注重项目建设过程防范和控制污 染,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影响评价法》;
一、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项目环境管理的发展情况:
易出现的问题
无序低价竞争 ——报告质量低劣,耽搁报批进度 盲目环保承诺 ——后期无法落实,回头重新报批 公众参与不足 ——施工期反对,遭遇复议、起诉 非法开工建设 ——面临处罚和追究
三、审批权限
环保部公告 2015年 第17号 1、环保部负责审批《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规定的相关项
3、修订《环评法》,落实“简政放权”要求和建设单位 主体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发挥市场活力。同时,从 宏观决策层面防范和控制污染,强化规划环评引领。 目标:项目实施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同步落 实环保“三同时”措施,有效地从源头防控污染。
环评定义
根据《环评法》第二条: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 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 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 的方法与制度。
项目环评范围
1)新建建设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环评经批准后,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
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
重大变动的:重新报批环评。
3)环评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
开工建设的:重新审核 。
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须取得环评批复。
二、环评编制
编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环评登记表备案
办理程序 :保密的建设项目纸质填报后报区 (园区)环境保护局备案。其他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登记表网上直接填报。 办理网址: http://218.94.78.91:19001/REG/ 建设单位对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负责。
登记表备案流程
报告表审批
办理条件: 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应属于报送的环保 部门; 2、建设单位已委托有资质环评机构编制完成 环境影响报告表; 3、建设单位已按要求完成信息公开。 承诺时限及收费: 10个工作日,不收费
自行网上备案 报环保部门审批
登记表备案
管理主体 区(园区)环境保护局负责管辖区域内的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 办理要求 建设单位依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 理办法》(环保部部令第41号)规定,办理环境影 响登记表备案手续,项目按照《名录》应属填报环 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标准 等要求。
报告表审批流程(续)
报告书审批
办理条件: 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应属于所报送的环 保部门,并通过技术评估; 2、建设单位已委托有资质环评机构编制完成 环境影响报告书; 3、建设单位已按要求完成信息公开。 承诺时限及收费: 20个工作日,不收费
报告书技术评估
评估委托
不合格
预审复核
合格
退 回
技术评审
区级办理权限
1.区级办理的审批制(或核准、备案)建设项目 2.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 3.国家、省和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之外 的其他项目。
其中,江北新区、河西新城(建邺区环保局)、南 京高新技术开发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化 学工业园区和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行使市级权 限。
三、审批办理
报告书办理流程
报告书办理流程(续)
审批过程的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等相
关规定,审批公示含如下几个阶段:
受理公示:报告书至少10个工作、报告表至少3个工作 日。公开受理情况及报告全本,征求公众意见。
批前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 听证权利。
审批过程的公开
报告表受理要件
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公示本(报告表6份,公示本1
份)
项目代码(在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网址申请218.94.123.37)
信息公开声明(含网站截图)
在政务大厅环保窗口办理,或登录南京市政务服 务中心/网上申报办理。
报告表审批流程
是项目顺利开展的有效保障。
环评机构的选择
环评单位的选择: 1、在宁业务单位 2、评价范围核对 3、资质等级比选 4、考核成绩比选 5、招标价格比选
可参看省厅和我局网上考核结果进行比较选择,代办
系统也引入了环评单位库,后续随着项目增多,也可作
为选择标准。
报告编制时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