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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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重点工业行业产品用水定额》

《山东省重点工业行业产品用水定额》

ICS130.060.25P 41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DB 37/ 1639 —2010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取水定额Norm of water intake for main industrial products in Shandong Province文稿版次选择2010-06-25发布2010-08-01实施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水利厅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勇毅、高希星、纪亚非、李福林、陈升玉、李福林、赵静、李玉国、党永良、刁希全、黄继文、李雪东、范明元、刘海娇、黄延军、韩合忠、王瑞雪、刘开非。

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取水定额1 范围本标准包括了山东省重点工业行业取水定额的术语、原则、单位产品取水量的计算方法和重点工业行业(电力、造纸、冶金、化工、纺织、煤炭、酿造、医药、机械)的取水定额。

本标准是山东省各级政府和部门编制和下达用水规划和计划、评估节水工作、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日常取用水管理和实施取水许可管理的基本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7119 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 12452 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 17367 取水许可技术考核与管理通则GB/T 18820 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GB/T 18916 取水定额(所有部分);CJ 21-1987 企业用水考核指标及计算方法《用水定额编制技术导则(试行)》(水利部,2007年4月)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新水量采用GB/T 12452中新水量定义,即新水量是指企业内用水单元或系统取自任何水源被该企业第一次利用的水量。

江西省工业企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DB36 T 420—2017)

江西省工业企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DB36 T 420—2017)

ICS13.060.99P 41 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DB36/T 420—2017代替DB36/T 420-2011江西省工业企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Norm of water intake for major industiral products in Jiangxi Province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江西省水利厅发布DB36/T 420—2017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计算方法 (1)5 定额引用 (2)6 定额使用说明 (2)7 工业企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指标 (2)IDB36/T 420—2017II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36/T 420-2011《江西省工业企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与DB36/T 420-2011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范围;——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修改了部分术语及定义;——删除了编制原则;——修改了计算方法;——修改了部分行业代码、行业名称;——修订了105个定额指标,增加了69个定额指标,删除了1个定额指标。

本标准由江西省水利厅、江西省节约用水办公室提出。

本标准由江西省水利厅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成静清、吴向东、许新发、夏丽丽、温天福、胡久伟、贾磊、雷声。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36/T 420-2003、DB36/T 420-2011。

DB36/T 420—2017 江西省工业企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江西省工业企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和定额引用和定额使用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江西省工业企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的管理,作为江西省开展相关规划的编制、计划用水管理、取水许可审批、水资源论证、评价节水先进性以及建设节水型社会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工业行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

工业行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

工业行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业行业主要产品的用水定额、用水定额计算方法和统计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工业企业的取水及用水管理,可作为取水许可管理、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下达取用水计划、用水及节水管理等工作的依据。

本标准未列出的行业、类别、产品可参照相关或相似的行业、类别、产品的用水定额。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7119 评价企业合理用水技术通则GB/T 12452 企业水平衡与测试通则GB/T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CJ 40 工业用水分类及定义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新水量取自任何水源被第一次利用的水量。

用水定额在一定时间、一定条件下,生产单位产品或完成单位工作量而消耗的新水量。

产品指最终产品、中间产品或初级产品。

4 总则用水定额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工业经济部门考核企业用水水平和节水程度的指标,是执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费的依据。

用水定额是企业制定生产用水计划的主要依据,也是企业内部考核节约用水的指标。

本标准规定的用水定额为最高允许值,在实际运用中可根据本地区产业结构、经济发展状况和水资源条件更合理地确定不大于最高允许值的限制性指标,以满足本地区各行业用水需求,提高用水效率。

企业按照本标准进行管理时,工业用水分类及定义、企业水平衡与测试分别按CJ 40、GB/T 12452的规定,评价企业合理用水技术按GB/T 7119的规定。

5 用水行业分类与代码本标准根据水的不同用途,参照GB/T 4754的规定,并结合广西实际情况,将工业用水行业分为门类、大类和小类三级,代码编制方法如下:小类:按数字顺序编码,7 计算方法一般规定新水量包括取自地表水、地下水和自来水厂、供水工程供给的水,以及企业从市场购得的其他水或水产品(如蒸气、热水、地热水等)。

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取水定额

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取水定额

百度文库-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ICS P 41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DB 37/ 1639 —2010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取水定额Norm of water intake for main industrial products in Shandong Province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文稿版次选择2010-06-25发布2010-08-01实施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水利厅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勇毅、高希星、纪亚非、李福林、陈升玉、李福林、赵静、李玉国、党永良、刁希全、黄继文、李雪东、范明元、刘海娇、黄延军、韩合忠、王瑞雪、刘开非。

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取水定额1 范围本标准包括了山东省重点工业行业取水定额的术语、原则、单位产品取水量的计算方法和重点工业行业(电力、造纸、冶金、化工、纺织、煤炭、酿造、医药、机械)的取水定额。

本标准是山东省各级政府和部门编制和下达用水规划和计划、评估节水工作、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日常取用水管理和实施取水许可管理的基本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7119 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 12452 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 17367 取水许可技术考核与管理通则GB/T 18820 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GB/T 18916 取水定额(所有部分);CJ 21-1987 企业用水考核指标及计算方法《用水定额编制技术导则(试行)》(水利部,2007年4月)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江西省工业企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

江西省工业企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

ICS13.060P41 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DB 36/ T 420—2011代替DB 36/T 420-2003 江西省工业企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文稿版次选择2011-07-06发布2011-10-01实施目次前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编制原则 (2)5 计算方法 (2)6 定额引用 (2)7 产品用水定额指标 (2)8 定额使用说明 (8)前言本标准按GB/T 4754—200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划分,按GB/T 18820—2002《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所规定的原则制定。

本标准代替DB36/T420—2003《江西省工业企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

本标准与DB36/T420—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范围;——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献;——修订了编制原则;——增加了定额引用;——增加了62项产品用水定额值;——修改了81项产品用水定额值;——删除了原版房屋工程建筑用水定额值;——修改了定额使用说明。

本标准由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水利厅、江西省节约用水办公室提出。

本标准由江西省水利厅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江西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杨永生、李荣昉、许新发、张辉、夏丽丽、周、刘聚涛、王敬斌。

江西省工业企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1 范围本标准给出了工业企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编制原则、计算方法和用水定额。

本标准适用于江西省工业企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的管理。

本标准作为江西省开展涉水规划的编制、取水许可管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程项目设计、下达取(用)水计划、用水及节水评估、收取超定额加价水资源费和水费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754—2002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7119—2006 评价企业合理用水技术通则GB/T 12452—2008 企业水平衡与测试通则GB/T 18916.1-2002 取水定额第1部分:火力发电GB/T 18916.2-2002 取水定额第2部分:钢铁联合企业GB/T 18916.3-2002 取水定额第3部分:石油炼制GB/T 18916.4-2002 取水定额第4部分:棉印染产品GB/T 18916.5-2002 取水定额第5部分:造纸产品GB/T 18916.6-2004 取水定额第6部分:啤酒制造GB/T 18916.7-2004 取水定额第7部分:酒精制造GB/T 18916.8-2006 取水定额第8部分:合成氨GB/T 18916.9-2006 取水定额第9部分:味精制造GB/T 18916.10-2006 取水定额第10部分:医药制造《工业及城市生活用水定额编制工作参考提纲》水利部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工业行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

工业行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

业行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业行业主要产品的用水定额、用水定额计算方法和统计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工业企业的取水及用水管理,可作为取水许可管理、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下达取用水计划、用水及节水管理等工作的依据。

本标准未列出的行业、类别、产品可参照相关或相似的行业、类别、产品的用水定额。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7119 评价企业合理用水技术通则GB/T 12452 企业水平衡与测试通则GB/T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CJ 40 工业用水分类及定义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新水量取自任何水源被第一次利用的水量。

3.2用水定额在一定时间、一定条件下,生产单位产品或完成单位工作量而消耗的新水量。

产品指最终产品、中间产品或初级产品。

4 总则4.1 用水定额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工业经济部门考核企业用水水平和节水程度的指标,是执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费的依据。

4.2 用水定额是企业制定生产用水计划的主要依据,也是企业内部考核节约用水的指标。

4.3 本标准规定的用水定额为最高允许值,在实际运用中可根据本地区产业结构、经济发展状况和水资源条件更合理地确定不大于最高允许值的限制性指标,以满足本地区各行业用水需求,提高用水效率。

4.4 企业按照本标准进行管理时,工业用水分类及定义、企业水平衡与测试分别按CJ 40、GB/T 12452的规定,评价企业合理用水技术按GB/T 7119的规定。

5 用水行业分类与代码本标准根据水的不同用途,参照GB/T 4754的规定,并结合广西实际情况,将工业用水行业分为门类、大类和小类三级,代码编制方法如下:小类:按数字顺序编码,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DB12T 697-2016工业产品取水定额

DB12T 697-2016工业产品取水定额

ICS13.020Z 02 DB12 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T 697—2016工业产品取水定额Norm of water intake for industrial products2016-12-30发布2017-01-01实施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天津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节约用水事务管理中心、南开大学、天津楚清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建芝、魏云、李克勋、王全忠、唐宗、王伟、孙振、唐颖、孙媛、杨静、邵润阳、林玉慧。

本标准于2016年12月首次发布。

工业产品取水定额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制造业,纺织业,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等25个行业270项产品的取水定额。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地区相关行业生产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工业产品取水量的管理与考核。

2 术语和定义2.1取新水量 quantity of new water intake在统计期内,第一次取用自来水、地表水、地下水的总量。

2.2取水定额 norm of water intake指取新水定额,即在一定时间内、一定条件下,生产单位产品或者完成单位工作量而消耗的取新水量。

3 工业产品取水定额3.1 农副食品加工业产品取水定额见表1。

表1 农副食品加工业产品取水定额3.2 食品制造业产品取水定额见表2。

表2 食品制造业产品取水定额3.3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产品取水定额见表3。

表3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产品取水定额3.4 烟草制品业产品取水定额见表4。

表4 烟草制品业产品取水定额3.5 纺织业产品取水定额见表5。

表5 纺织业产品取水定额3.6纺织服装、服饰业产品取水定额见表6。

表6 纺织服装、服饰业产品取水定额3.7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产品取水定额见表7。

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农副食品加工业重点工业产品

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农副食品加工业重点工业产品

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农副食品加工业重点工业产品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农副食品加工业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及用水量定额等。

本文件适用于农副食品加工业企业在设计、生产过程中取(用)水量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475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12452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GB/T18820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GB/T18916.22取水定额第22部分:淀粉糖制造GB/T21534工业用水节水术语GB24789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32716用水定额编制技术导则3术语和定义GB/T12452、GB/T18820、GB/T21534和GB/T32716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计算方法1.1.1一般规定1.1.21.1取水量取水量是指用水户从各种水源或不同蓄水、引水、调水、供水工程获取的以及用水户从市场购得的其他水或水的产品(如蒸汽、热水)的水量。

其中,各种水源包括地表水(含集蓄雨水)、地下水(含地下热水)、客水(过境水、引黄水、引江水等),再生水、矿井水(矿坑水)、淡化海水等。

不同蓄水、引水、调水、供水工程包括水库工程、闸坝蓄水工程、输供水工程、引调水工程、城镇供水工程及海水淡化工程。

1.1.3取水量供给范围农副食品加工业重点工业产品生产的取水量供给范围包括:主要生产、辅助生产(锅炉、循环水站、机修、检化验等)、附属生产(办公、绿化、厂内食堂、浴室和卫生间等)。

1.1.4各种水量的计量取水量、外购水量、外供水量以企业的一级计量表计量为准。

4.2单位产品取水量单位产品取水量按式(1)计算:匕,」 (1)m,Q式中:V ui一一单位产品取水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单位产品;V1一一在一定计量时间内(年)工业生产过程中取水量总和,单位为立方米(m3);Q一一在一定计量时间内(年)工业产品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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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
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标准研究中心、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中国城镇供水协会、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汤万金、金明红、祁鲁梁、孙文章、李贵宝。

引 言
随着我国各项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我国水资源开发利用量迅速增长,水资源缺乏、水环境污染的问题日益突出。

我国工业用水低效率、高增长、重污染的现状已与我国水资源条件极其不相适应。

加强工业节水,改变我国工业用水管理落后的局面,是一项十分重要而又极为迫切的任务,也是我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节水管理深入改革的客观要求。

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是国家考核地区、行业和企业水资源利用效益和评价节水水平的主要指标之一,是国家水资源供应和企业水资源计划购入、管理及分配的控制指标,是评价企业合理用水和节约用水技术的指标,是工业企业制定生产计划和水资源供应计划的依据。

本标准是我国工业用水和节水标准体系中的基础性标准,本标准的制定将指导和规范工业取水定额的制修订工作,有利于相关行业取水定额系列国家标准的制定,有利于加强工业节水的管理工作。

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
1 范围
本标准给出了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编制原则、计算方法和制定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生产取水定额的编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GB/T 7119 评价企业合理用水技术通则
GB/T 12452 企业水平衡与测试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 norm of water intake for industrial product
针对取水核算单位指定的,以生产工业产品的单位产量为核算单元的合理取水的标准取水量。

注:产品指最终产品、中间产品或初级产品;对某些行业或工艺(工序),可用单位原料加工量为核算单元。

3.2
单位产品取水量 quantity of water intake for unit product
企业生产单位需要从各种水源提取的水量。

注:工业生产的取水量,包括取自地表水(以净水厂供水计量)、地下水、城镇供水工程,以及企业从市场购得的其他水或水的产品(如蒸汽、热水、地热水等),不包括企业自取的海水和苦咸水等以及企业为外供给市场的水的产品(如蒸汽、热水、地热水等)而取用的水量。

3.3
单位产品用水量 quantity of water usage for unit product
企业生产单位产品需要的总用水量,其总用水量为取水量和重复利用水量之和。

注:工业生产的用水量,包括主要生产用水、辅助生产(包括机修、运输、空压站等)用水和附属生产用水(包括绿化、浴室、食堂、厕所、保健站等)
3.4
重复利用率 recycle rate
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重复利用水量与总用水量之比。

注:工业生产的重复利用水量是指工业企业内部,循环利用的水量和直接或经处理后回收再利用的水量。

4 编制原则
4.1 对工业生产行业的确定应依照GB/T 4754;对工业产品的分类依据相应的国家标准,或相应的行业标准;对企业合理用水评价依据GB/T 7119的要求;对企业水平衡测试应依据GB/T 12452的要求。

4.2 制定定额时应鼓励和促进工业节水和工业技术进步,体现先进性;同时宜考虑地区间、行业间、企业间用水和节水水平的现实差异。

4.3 制定定额应考虑各地区的不同水资源条件,对于缺水地区要坚持以水定供、以供定需的方针,促进缺水地区工业结构的调整。

对于水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应结合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可适当调整,注意资源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之间的平衡。

4.4 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的指标包括单位产品取水量;单位产品用水量、重复利用率,其中单位产品取水量是取水定额的主体。

4.5 生产设备改善、工艺革新和管理水平提高后,定额指标应作调整。

5 计算方法
5.1 单位产品取水量
单位产品取水量按式(1)计算:
(1)
式中:
Vui——单位产品取水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单位产品;
Vi ——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生产过程中取水量总和,单位为立方米(m3);
Q ——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产品产量。

5.2 单位产品用水量
单位产品用水量按式(2)计算:
(2)
式中:
Vut——单位产品取水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单位产品;
Vi ——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生产过程中取水量总和,单位为立方米(m3);
Vr ——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生产过程中重复利用水量总和,单位为立方米(m3);
Q ——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产品产量。

5.3 重复利用率
重复利用率按式(3)计算:
(3)
式中:
R ——重复利用率,%;
Vr——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生产过程中重复利用水量总和,单位为立方米(m3);
Vi ——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生产过程中取水量总和,单位为立方米(m3)。

6 制定程序
6.1 建立取水定额制定小组,负责取水定额的制定工作。

6.2 收集分析国内外工业产品生产用水的状况、节约用水的技术、合理用水的管理经验等方面的资料,对代表性企业可以进行问卷调查。

6.3 全面了解该企业单位产品的取水量、用水量和重复利用率,选择一批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生产工艺技术和管理水平的典型企业进行现状调查。

对合理用水方面的先进企业进行节水潜力的分析。

6.4 选择一些规模、生产、工艺、管理水平以及地域分布不同的典型企业进行水平衡测试,计算企业生产过程中单位产品取水量、单位产品用水量和重复利用率。

6.5 根据调研资料和水平衡测试数据以及取水指标现状和节水潜力分析,对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进行估算,估算方法主要包括:回归分析法、典型样板法、平均先进法、专家咨询法、重复利用率逐年增长法、时间序列法等。

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的估算方法参见附录A。

6.6 对估算出的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进行技术的可行性、经济的合理性分析,得出实施该取水定额的成本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

6.7 综合各方面的影响因家,经专家审定后,最终确定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工业产品取水定额的估算方法
A.1 导言
不同的估算方法具有各自的特点和各自的适用条件,应依据行业或产品的不同特点,单独使用某种估算方法或综合使用多种估算方法。

A.2 定额指标的估算方法
A.2.1 回归分析法
回归分析法是数理统计中常用的一种方法,它是基于函数与各影响因素的一种数理关系而建立的,取水量定额指标的回归式可表达为如下线性函数:
[q]=[x0]+[C][X]
式中[q]为取水量定额指标矩阵,[x0]、[X]为影响取水量指标的因素(如气温、企业规模、企业生产技术水平、企业生产工艺状况、水资源条件等),[C]
为与上述因素对应的回归系数。

A.2.2 典型样板法
典型样板法属类比法中的一种,在研究对象的影响因素比较复杂的情况下,可根据同类因素的相似性类推研究对象的变化规律。

A.2.3 平均先进法
平均先进法郎二次平均法,这种方法首先将统计样品求均值,再对优于均值的样品求均值,以二次均值作为同类样品的较优值。

由于我国地区间、企业间的工业用水、取水水平存在较大差异,故在近期采用平均先进法可以更好地考虑这一现实情况,使取水量定额指标具有较强的适用性。

A.2.4 专家咨询法
对个别难以估算的取水量定额指标,可以采用专家咨询法。

该方法是组织业内专家独立给出建议指标,并经专家本人反复修正使多数专家的建议指标趋于一致,最终以较一致的建议指标作为定额指标。

A.2.5 重复利用率逐年增长法
重复利用率逐年增长法是我国部分城市制定取水定额时采用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是依据现状取水指标,将生产用水重复利用率逐年提高,从而把单位产品取水量逐年降低。

该方法的优点是取水定额指标动态性强,比较适用于生产用水重复率现状水平较低的行业。

A.2.6 时间序列法
时间序列法也是数理统计中常用的一种方法,该方法要求研究对象与时间之间具有较强的关联性,并且有较长系列的资料。

在取水量定额指标估算时,对积累有较长系列的取水定额资料的行业或产品,宜采用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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