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科研课题鉴定办法
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鉴定表

____市___县__学校序号
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
鉴定表
鉴定成果名称:
负责人:
工作单位:
填表时间:年月日
一、基本情况
鉴定成果名称
负责人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地址、邮编、
电话
网址
课题来源
成果形式
课题起
止时间
申请鉴定机构
省级
申请鉴
定时间
市州级
课题组主要研究人员姓名
单位
职务和职称
课题研究中所承担的工作
二、成果简介
可另加页
三、重要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成果名称
作者
成果形式
出版单位、
发表刊物名称、时间
获奖情况负责人(签名):(公章)
年月日
六、县(区)教育科研管理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公章)
年月日
七、市、州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公章)
年月日
八、专家组鉴定意见
负责人:
年月日
九、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审批意见
负责人:(公章)
年月日
甘肃省课题管理办法 (1)

上报程序
• 全省基础教育学校、教师上报的课题须先由《甘 肃省课题网络平台》进行网上申报,获得申请审 核号的课题,由所在单位领导审核,签署明确意 见,承担信誉保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所在县区, 由县区上报所在市州并进行审核后,方可上报甘 肃省规划办,高等院校直接上报。此环节只作为 进入下一评审环节的资格审核,与是否立项无关。
• • •
• • • •
中期评估内容 要求每年度已立项的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根据课题阶段性进展、执行、管理情 况,根据管理模块规定内容填写并上传相关课题资料。主要内容包括: (一)课题工作进展和执行情况:研究目标、内容和计划的完成情况,关键问题的突 破,课题研究进度的情况。 (二)课题在实施过程中的创新性工作及阶段性成果:在研究内容、方法、思路等方 面的创新,以及课题研究对本校、本学科及本区域教育教学作用与贡献的阶段性成果
体现。
• • (三)课题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困难、不足及原因分析。 (四)课题下一阶段研究计划及确保最终成果的主要措施:后续研究工作方案的科学 性、可行性说明,能够按期完成课题总体研究内容、突破关键问题的保障分析。
•
(五)课题常规管理:对内部管理制度的健全、资料档案的整理、管理措施的落实、
配套条件的保障以及课题负责人组织、引领、协调作用的发挥和参与研究人员分工及 协作情况等方面进行自我评价和说明。
•
(六)课题研究活动照片
•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请示, 经所在单位同意,各县区、市州教研部门审核,报送 省规划办审批: • 1.变更课题负责人; • 2.改变课题名称; • 3.改变成果形式; • 4.对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 • 5.变更课题管理单位; • 6.课题完成时间延期一年以上或多次延期; • 7.因故中止或撤销课题。 • 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上述变更的课题,将不予 结题。
甘肃省教科院课题结题鉴定书自我评价

甘肃省教科院课题结题鉴定书自我评价
今天,老师给我发了一张很特别的纸,纸上写着“甘肃省教科院课题结题鉴定书自我评价”,我一开始看不懂,心想:“这是啥呀?好难呀!”不过老师笑着告诉我,这是我在做课题的时候,自己对做的事情做个,就像写一篇小作文一样。
我拿起笔,先开始想:嗯,我做的课题是关于“动物的习性”,我每天都会读书,看看动物的照片,哦,还有学到了好多有趣的事呢!我觉得,我不仅学到了很多,还能和小朋友们分享这些知识,大家都很开心。
“哎呀,写得还真不错嘛!”我一边写一边开心地自夸。
我写着写着就有了信心:嗯,我自己做的课题,完成得差不多了,我觉得自己能拿到一个“好”字。
我在纸上写了:“我很认真地做了这个课题,虽然有时候有点难,但是我很努力,学到了很多,感觉自己进步了!希望老师和大家喜欢!”
哇,写完了,真是轻松多了,像松了个大口气一样,呵~
—— 1 —1 —。
甘肃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结项管理办法

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结项管理办法甘教厅〔2013〕70号各高等学校:为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管理,按时做好项目结项工作,提高项目研究质量和效益,省教育厅制定了《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结项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教育厅 2013年7月2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管理,按时做好项目结项工作,提高项目研究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甘肃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的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包括资助项目和自筹资金项目)。
第三条结项工作由甘肃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
为便于管理,委托各普通本科院校负责组织本校科研项目的结项验收工作,其他高校项目结项验收仍由省教育厅负责组织。
第四条结项工作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重点验收项目最终成果的质量和学术水平。
要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前提下,把成果质量和创新性放在首位,注重实际价值,严把项目验收的质量关。
第二章组织验收第五条结项验收采取会议和通信两种形式,组织单位可根据成果特点选择采用合适的方式。
1.会议验收由同行专家5-7人组成评审委员会,采用评审会形式进行评议和审查,通过讨论、答辩、测试等环节对成果进行验收。
验收结论须经评审委员会多数通过。
2.通信验收由同行专家5-7人组成评审委员会,通过审查有关文件资料对成果进行验收。
每位评审委员都须填写验收意见表。
组织单位须安排专人对评审意见进行整理汇总。
验收结论须经评审委员会多数通过。
第六条评审委员会由组织单位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
评审委员应具备下述条件: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对被评审成果所属专业领域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国内外该领域研究发展的状况;3.能坚持原则、主持公道,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
该成果完成单位人员、参与该成果研究的人员以及该成果的顾问人员不得入选评审委员会。
来自同一个单位的评审委员不能超过2人。
第七条评审委员会应对被评审的成果进行全面、认真、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对提出的验收意见负责。
甘肃省基础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评审暂行办法

附件3:甘肃省基础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评审暂行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依据国务院颁布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础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设立的目的意义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推进科研兴教;鼓励基础教育的科学研究与实验,推动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激励基础教育管理人员、研究人员和学校教师深入开展课题(项目)研究,整体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第三条甘肃省基础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每二年举行一次。
二、参评成果范围及条件第四条对象和范围:全省基础教育各类研究成果。
凡从事我省基础教育工作的教师、教育管理人员、教学研究人员及单位(包括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中等师范学校、普通中小学及民办中小学)在教育教学中产生的有关教育教学改革、教学实验、教育教学管理、师资培训等方面的优秀成果均可申报参加评奖。
奖励的重点是教学第一线的广大中小学教师。
第五条成果时限:上届评奖之后、本届评奖之前,即两年之内的研究成果。
每个作者最多可申报作为第一作者的个人成果一项;编著类成果,须由在甘肃工作的主编或编写组负责人提出申报,这类成果其中的一个章节或某一篇文章不得以个人成果名义申报;论文集不得以总成果名议申报。
第六条成果形式:A.专著B.课题研究报告C.系列论文(同一问题或相似问题的研究论文3篇以上)D.其他第七条评奖条件:1.专著和系列论文必须公开出版或发表;2.课题研究成果必须通过省级以上的鉴定验收;3.音像制品、课件制作等成果,必须通过省级以上的鉴定验收,或有两位具有副高职称的专家推荐。
4.不宜公开发表或出版,但已被市、州人民政府,厅、局级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教育科研成果,经作者单位推荐、采用部门批准,也可参加评奖。
5.凡已经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三、评奖标准第八条优秀成果标准:优秀成果必须具有科学性、创造性、先进性和应用性,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能体现我省基础教育改革和科研的较高水平。
甘肃省教育科学课题实施方案

一、选题的依据在乡村教育信息化问题上,设备的投入正在逐步扩展,不久的将来有望打破这一硬件瓶颈。
然而如何避免它沦为一种花拳绣腿的表演,这是基层教育信息化应思考的问题。
本课题负责人对信息技术向来有浓厚的兴趣,但是因研究者长期在偏僻落后的乡村任教,苦于教学硬件设备的滞后而无法实际实施此类的教学实践与研究。
2016年有幸参加了单位组织的互联网+的知识培训,此次培训又一次激发了研究者对此类问题的兴趣,并与2017年4月份向甘肃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申请了“信息技术与乡村初中语文及历史课堂教学深度融合研究”的省级教育科研课题,该课题在同年7月25日获得批准立项,课题编号为GS[2017]GHB2941。
本学期研究者所在单位的刚建好的教学楼开始使用,并且每个教室都安装了电子白板,而且是交互式的,我们这些乡村教师都可以很方便的使用电子白板上课了,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都有一种新鲜感。
看来研究者进行此类研究的最大障碍已经扫除,有信心完成此项目的研究。
现代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尤其是网络的普及和移动终端等的广泛运用加速了社会进步,冲击着学校教育,也正在影响、改变着教育和学习的方式。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导致课堂教学发生着深刻的变化。
我们国家以致整个世界正在发生着天翻地覆的变化,这种变化以加速度的形态存在,不可避免会在学校留下它的投影。
学校要是固守传统,这种投影会以异样的甚或反叛的形态闪光,教师作为一个职业将会不复存在的观点也会乘机甚嚣尘上。
因此打破传统的藩篱,披荆斩棘,在新时代要有开疆拓土的精神,研究信息技术与传统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是必然的选择。
课题负责人具有中文专业的学科背景,有长期在乡村初中任教,这几年又长带初中历史,因此研究乡村初中的语文与历史是义不容辞。
信息技术如洪水猛兽已颠覆了我们的世界,这洪水猛兽正向学校教育进军,也许乡村是最后一块被洪水漫卷过的角落。
作为乡村教师一定要有厚积薄发迎头赶上的时代使命意识,才能不辱使命。
当洪水猛兽般的优质教育资源汹涌而来时,乡村教师们更有义务利用好它们,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决不能辜负家长及社会的期待。
教师科研成果鉴定规定

教师科研成果鉴定规定引言:教师科研成果是衡量教师学术水平和职业能力的重要标准之一。
为了确保科研成果的真实性和权威性,各级教育部门纷纷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和标准,用于鉴定教师科研成果的真实性和价值。
本文将介绍教师科研成果鉴定规定的相关内容。
一、鉴定对象教师科研成果鉴定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科研成果,包括科研论文、科研项目、专利成果等。
二、鉴定标准教师科研成果鉴定规定主要以学术标准为依据,包括学术贡献、创新性、应用价值等方面的评估。
三、实施机构教师科研成果鉴定工作主要由学校的学术委员会或科研处负责,一些学校也会委托专业的科研机构进行科研成果鉴定工作。
四、申报和审查程序教师科研成果需要按照一定的申报和审查程序进行鉴定。
申报程序包括填写相关表格、提交论文和研究报告等。
审查程序一般包括初审、公示、评审等环节。
五、鉴定流程教师科研成果鉴定流程一般分为鉴定申报、材料审核、专家评审、初审、复审、结果公示等环节,确保鉴定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六、评审专家教师科研成果的鉴定一般会请来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评审,专家组由学校或科研机构挑选并公示。
七、鉴定结果教师科研成果的鉴定结果一般分为通过、待定和未通过三种情况。
通过的科研成果将得到相应的认定和奖励,待定的科研成果需要补充材料或重新申报,未通过的科研成果将不被认定。
八、违规行为处理教师科研成果的鉴定过程中,如果存在违规行为,比如抄袭、伪造数据等,将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取消成果认定、纪律处分等。
九、权威认定机构教师科研成果的权威认定机构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教育部等具有权威性和影响力的机构,其认定结果具备较高的公信力。
十、重要性和意义教师科研成果鉴定规定的出台和实施对于提高教师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育质量的提升。
总结:教师科研成果鉴定规定是一个重要的规范和指导文件,从鉴定对象、鉴定标准、申报和审查程序、鉴定流程、评审专家、鉴定结果、违规行为处理、权威认定机构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
课题鉴定办法

附件1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鉴定办法(2009年修订稿)为加强和规范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的管理,积极引导广大研究工作者不断提高教育科学研究的质量与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鉴定范围:(一)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课题。
依据课题的管理办法,凡由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课题,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向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索要并填写《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原则上必须报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接受由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及其委托管理机构组织的成果结题鉴定。
(二)市、州立项的具有较高价值的研究课题,经研究者本人申请,市州推荐,也可参加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鉴定。
(三)国家、部委及其他厅局级有关教育研究的课题。
鉴定工作由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进行。
三、鉴定材料:课题负责人应将课题(项目)最终研究成果的原始材料和复印件上报至各市、州教科所(教研室)。
各市、州教科所(教研室)对原始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后,退还课题负责人。
其余材料连同课题负责人填写的《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报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
所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四、鉴定程序: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通过所1在单位填写《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并通过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加注意见后,报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鉴定。
经鉴定通过的课题(项目),由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颁发“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鉴定证书”,作为评定职称、晋级增薪的一项重要依据。
五、鉴定方式:采取专家评议的方式。
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定期(每年9月份)组织课题(项目)会议集中鉴定;有特殊情况的,根据课题(项目)承担单位(个人)的要求,可单独组织有关成果的实地验收鉴定或通讯鉴定。
会议集中鉴定:课题负责人应按照会议鉴定的有关通知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材料,进行会议集中鉴定。
通讯鉴定:由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专家鉴定组(一般由5—7人组成),采用通讯的方式进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甘肃省教育科研课题鉴定办法
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鉴定办法
(2011年修订稿)
为加强和规范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的管理,积极引导广大研究工作者不断提高教育科学研究的质量与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鉴定范围:
(一)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课题。
依据课题的管理办法,凡由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课题,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必须报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接受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结题鉴定。
(二)国家、部委及其他厅局有关教育研究的课题,经本人请示立项单位同意,也可参加甘肃省教育规划办鉴定。
申请鉴定的课题必须填写《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一式二份),鉴定工作由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进行。
三、鉴定基本要求:高校课题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或在省级刊物上发表两篇论文,中小学课题负责人在省级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
四、鉴定材料:课题负责人将课题最终研究成果的原始材料和复印件上报至各市、州教科所(教研室)。
各市、州教科所(教研室)对原始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后,退还课题负责人。
所报鉴定材料按“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鉴定材料装订格式”装订成一册,便于分类、检阅和评审。
所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五、鉴定程序: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通过所在单位填写《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并通过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加注意见后,报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鉴定。
经鉴定通过的课题,由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颁发“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鉴定证书”,作为评定职称、晋级增薪的一项重要依据。
五、鉴定方式:采取专家评议的方式。
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定期(每年9月份)组织课题会议集中鉴定;有特殊情况的,根据课题承担单位(个人)的要求,可单独组织有关成果的实地验收鉴定或通讯鉴定。
会议集中鉴定:课题负责人应按照会议鉴定的有关通知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材料,进行会议集中鉴定。
通讯鉴定:由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专家鉴定组(一般由5—7人组成),采用通讯的方式进行。
课题负责人应向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提供鉴定材料,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审阅后,提交专家鉴定组每位成员进行审核并加注意见,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汇总、核定专家鉴定意见并按规定公布结果。
实地验收鉴定:鉴定工作前一个月,课题负责人应向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提供有关鉴定材料,由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实地验收鉴定。
六、鉴定结果:为激励课题研究者进一步提高质量意识,扎实有效地开展研究工作,创造更多的精品力作,课题鉴定将更加重视成果的创新程度、实践应用和推广价值,更加突出质量标准。
鉴定结果为“不通过”,“通过”(合格)和“优秀”三种类型。
对鉴定为“优秀”的
课题研究成果,将优先推荐参加“甘肃省基础教育优秀成果奖”评选。
第一次未通过的课题可以在半年内重新修订完善后,申请二次鉴定。
七、鉴定经费:所需经费由课题承担人或所在单位筹集解决。
鉴定所需经费应在报送《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等材料时一同交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
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未尽事宜将另行制定具体办法和措施。
本办法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鉴定参照指标(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