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细则

合集下载

科技学院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2)

科技学院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2)

2021年科技学院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科技学院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ﻭ科技学院转专业策还没有出来,下面为大家介绍大学转专业的相关信息,以便参考.转专业有2个办法:ﻭ第一种方法:ﻭ就是要求班级学习成绩前3—5名的允许转。

个人申请---学院同意并推荐--—拟转入专业的学院审核(个别的要面试)——-学校领导签字--教务部备案-—正式转入。

此方式存在走后门隐患。

ﻭ第二种方法:考试1、学生转专业每学年集中审批一次,申请时间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的最后两周.ﻭ2、教务处于每学年第二学期末,根据转入专业的办学条件,分文、理科向全校公布转入专业的接受名额.3、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原则上参加选拔后**专业转出人数一般不得超过所在专业当年招生数的3-5%,转入人数不得超过转入专业当年招生数的3-5%。

4、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转专业申请表》,由学院审核同意后统一报教务处.ﻭ5、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申请人(不包括满足转专业条件第1、2条者)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参加教务处组织的文、理科选拔考试。

考试内容:理科为数学、英语.文科为英语,有的大学再加治,有的加考计算机。

到学校自己就知道以往都靠什么课程了.测试成绩按文、理科分别排序,并根据排序的结果由申请人依次挑选自己要求转入的专业。

(一)在校本科生在完成大学一年级课程,进入二年级之前,理由充足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充足的理由包括:1、在某一学科方面确有特长的学生。

2、因为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3、通过转专业能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成材,且参加学校的选拔,选拔合格者(多数都用这一条)。

ﻭ(二)不具备条件者不能申请转专业.条件包括:1、新生入学未满一年者;2、二年级及以上者;3、**类委培,代培生未经委托单位同意转专业者;4、艺术类、体育类考生,跨文、理科类别转专业者;5、跨高考录取批次转专业者;6、已办理试读手续者;7、曾转专业或转学者;8、升入本科者。

XX科技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与转学管理办法

XX科技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与转学管理办法

XX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转专业与转学管理办法
一、学生一般应当在学院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

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学院录取专业学习的,可以申请转专业或转学。

二、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第一周以内提交转专业申请表,并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教务处审核;学生转专业须由转出系和转入系同意,并经学院批准。

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必须补修该专业按教学计划已经开设的课程。

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符合转专业的条件: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第一学期所学课程有补考科目的;
3、在校学习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4、申请转入的专业招生名额已满的;
5、学生的入学分数低于所转入专业的同一招生类别最低录取分数的;
6、转出人数已超过本专业人数10%的。

若申请转出人数超过10%,则按第一学期平均成绩排序择优考虑。

三、学生转学,需经转出校和转入校同意,并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方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符合转学条件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由招生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4、应予以退学的;
5、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四、本办法自202X年X月X日起执行。

学院转专业管理制度

学院转专业管理制度

学院转专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的专业转换行为,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加强教育管理,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院在校学生的专业转换事宜,主要目的是为了帮助学生更好地改变专业,促进学生成长和发展。

第三条学院学生专业转换以学院认可为原则,学生经过自愿申请、双方协商、学院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学生申请转专业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具备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获得的学分等。

第五条学生专业转换不得影响原专业和目标专业的正常教学秩序,不得影响原专业和目标专业的教学质量。

第二章申请与审批流程第六条学生在申请转换专业时,应当先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转专业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转专业理由等文件。

学院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5天内组织审核。

第七条学院成立专门的转专业审核委员会,由学院相关领导、教务处、相关专业教师等组成,对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进行审核。

第八条审核委员会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和相关综合素质进行评定,做出是否同意转专业的决策,并在学生申请材料上做出相关批示。

第九条学院审核委员会应当在接到学生转专业申请时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结论,并及时将结论通知学生。

如驳回转专业申请,要明确指出原因。

第十条学院审核委员会对通过转专业审核的学生,应当及时通过学校系统将相关信息报送学校学籍管理部门进行专业变更手续。

第三章专业转换的原则和要求第十一条学生的专业转换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学院不得强制学生转换专业。

第十二条学生二次转专业应当严格限制,一般一次学籍期内不得再次转专业。

第十三条学生转专业应当遵循学院的校园秩序和学术规范,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学院应当鼓励学生转专业,满足学生的个性发展需求,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第四章学院转专业后的管理及评价第十五条学院应当对转专业后的学生进行专门的管理,包括课程安排、学业指导、心理辅导等。

第十六条学院应当积极评价转专业后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对学生进行定期考核。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当前的教育资源、学生状况和专业特点等实际情况,特制定转专业管理规定:一、基本原则1、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2、转专业必须在学院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进行。

3、一年级学生在录取报到后,在规定转专业的时间内可调整一次专业。

二、适用对象本规定适用于职业技术学院取得专科(高职)学籍的一年级学生。

三、申请审批程序1、学生转专业时应在规定的转专业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在教务处领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盖章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2、每学年新生入学报到后一月之内,各系部将各专业可接纳转专业学生的数量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办理转专业结束后一个月内教务处将统一下发转专业学生名单。

3、若某一专业申请转入人数超过该专业教学资源的承担能力,学院有权通过公平竞争择优批准。

四、申请、审批时间1、学生个人应在报到之后一月之内向所在系提出申请。

2、教务处、转出、转入系部在第十周之前完成学生转专业的审批手续。

3、办理转专业时间结束后一个月内,转出、转入系部应当做好相应学籍手续的交接。

4、学院严格执行转专业审批时间,逾期学院不再接受任何学生个人申请。

五、申请条件1、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1)对转入专业有兴趣且确有专长者;(2)因身体原因,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3)学生确有某种正当特殊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经学院审核确认者。

2、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1)一年级学生报到后已转过一次专业者;(2)学院在招生录取时有明确限制,文科生不能转入只招收理科生的专业者;(3)所要转入的专业有特殊专业要求,而申请人不能达到者;六、其他说明1、学生在未接到教务处正式通知前,均应按照原所在年级专业要求参加相应教学活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以拟转入年级专业学生身份进行任何活动,擅自转专业的学生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职业技术学院转学工作细则

职业技术学院转学工作细则

职业技术学院转学工作规范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学生申请转学,需提供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证明。

第二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高考分数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相应年份录取分数的;
3.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4.通过定向就业、艺术类、体育类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5.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的(如单独招生考试、五年一贯制、3+2分段制等);
6.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在同一城市的;
7.应予退学或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三条申请转出:由学生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校长签字同意,按照本规范第七条办理相关转出手续。

第四条申请转入:教务处会同招生办公室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报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将转入学生名单、表
决情况如实记入会议纪要,由校长签字接收,按照本规范第七条办理相关转入手续。

第五条对拟转学学生信息通过学校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姓名,转出、拟转入学校和专业名称,入学年份,录取分数,转学理由等。

第六条严禁违规转学行为,对违反程序、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的行为,严肃责任追究。

第七条转学办理程序。

按照《XX职业技术学院转学申请表》的流程办理转学手续,并填写《XX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办理入学或离校手续。

第八条本规范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XX省关于做好我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和我校学籍管理的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转专业的基本原则第一条转专业遵循适用性原则。

转专业必须以学校专业教学资源条件、社会就业需要、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求为前提,保证各专业教学资源的有效和充分利用,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运行秩序。

第二条转专业符合公正性原则。

转专业必须符合招生考试政策,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确保学校转专业与高考招生实行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持一致,且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条转专业坚持规范性原则。

转专业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统办理,需经过学生个人申请、学生原专业所在学院同意转出、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同意转入、教务处组织初审、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分管教学工作领导审批,发文确认等程序进行。

第二章转专业需符合的条件第四条学生申请转专业需符合相应的条件。

学生一般应在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本人申请、学院同意、学校批准,允许转专业:1.在创新创业实践中成绩表现突出者可转入相关专业学习(需提供相关成果或证明等材料);2.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由学校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证明),或确有特殊学习困难(应提供足以说明情况的材料),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3.学生确有某一方面的专长(需提供相关成果或证明材料),转入新专业更能发挥其专业特长者;4.学校因专业停招,原专业休学期满、保留入学资格或保留学籍回校复学的;5.在招生录取时,因计划变更,专业调整等客观原因,确实需要转专业的。

6.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发生变化,学校征得学生同意,必要时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的;7.单独招生、对口招生、“2+3”一贯制、注册入学、中职免试等形式入学的,原则上只能在本学院内,或转出到校内有相同或相近招生录取形式的专业(专业群)学习。

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学生转专业的有关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学生转专业的有关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学生转专业的有关规定为适应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提升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促进规范办学,维护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现就我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制订如下有关规定。

一、基本原则我院学生转专业应在维护教育公平前提下,以尊重学生意愿、发挥学生专长、培养创新型人才、不影响学生完成学业为原则进行。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合格的可以转专业:1、学生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我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2、确有专长、有相关成果,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3、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发生变化,学校征得学生同意,或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4、因专业调整或停办,原专业休学期满复学的学生、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等,可转入本院其他相近专业学习;5、其他符合转专业有关规定的。

三、学生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则上不批准其转专业:1、未在原录取学校报到入学、注册取得学籍或入学未满一学期的;2、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3、由成人类专业转入普通类专业的;4、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含定向生、国防生、艺术类、体育类等专业学生。

其他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提前批次录取学生;5、未经全国统一高考招收的特殊录取类型学生;6、由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转入普通类专业的;7、学院省级以上特色专业转入其他专业的;8、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9、休学期间的;10、其他有失公平、公正、公开的。

四、办理转专业的时间及有关程序1、被我院正式录取的新生,在入学报到时如欲转专业,可按学院有关转专业的规定,在报到注册前先办理转专业手续,然后直接到所转专业进行报到注册,学院不收取手续费。

2、新生报到入学后的第一学期,学校不再办理学生转专业申请,学生若申请转专业并符合学校转专业条件的,可在第一学期结束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XX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申请表》,报教务处批准,办理转专业手续。

某某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某某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为了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条件,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转专业必须在学院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由学院统一组织,转出转入专业实行双向选择,通过公开考试,转入系择优录取。

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各系接收转入学生的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该专业年级学生总数的5%-10%以内。

转专业在一年级春学期开学初进行。

二、申请条件1.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学业成绩优秀,所学课程全部合格且班级排名在班级总人数的20%以上,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学习的要求。

2.少数学生确有某种特长(拥有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等),转换专业之后有利于发挥所长和个人成才。

3.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转专业: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2.艺术类专业转入非艺术类专业;或专业跨度较大的。

3.试读或者拟作退学处理的;4.经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

5.无其它正当理由的。

三、转专业程序1.公布各系接受转专业名额凡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系,根据教学资源情况,应在第一学期的第16周确定本系各专业接受学生转专业学习的人数及面试、笔试等要求,并报教务处汇总后公布。

2.学生申请拟转专业学生应在第一学期第17周前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填写《转专业申请表》,详述转专业的理由,并提供《课程认证登记表》等相关的证明材料。

3.系审核拟转专业学生所在系应在第一学期结束后一周内,按规定审核拟转专业学生的条件。

跨系转专业者,学生所在系负责向接受转入的系推荐,并将系已同意的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已修课程成绩单及有关证明材料报学生转入系。

4.转入系审核为确定学生是否适合申请转入专业的学习,接受系应在第二学期开学前一周对拟转入专业的同学组织考核,未修读课程必须组织考试,并填写《课程认证登记表》,在考核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择优选取。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细则
为规范学生转专业工作,满足学生按个人兴趣和能力专长重选专业的需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一)学生在拟转入专业方向上确有专长,转专业更有利于其发展,且入学后未受纪律处分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被认为具有专业专长:
1.在拟转入专业方向上获得省级及以上学科(技能)竞赛奖励;
2.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拟转入专业方向的学术研究论文;
3.获得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
4.有其它可显著表明其具有拟转入专业特长的事迹、成果等。

(二)学生学习成绩优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
1.必修课程考核均在80分(或良好)以上;
2.其它课程未出现补考;
3.入学后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学生入学后发现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疗单位检查,认为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四)经学校认定,确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转专业: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已超过一学年者;
(二)非文理兼招专业文科转理科的;
(三)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互转的;
(四)其它无正当理由者。

三、学生申请转专业的程序:
(一)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于入学后第一、二学期结束前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签字和家长书面同意的转专业申请书一份;
2.符合转专业的证明材料;
3.学籍异动申请表。

(二)二级学院应在接到转专业申请书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工作:
1.属本学院内部转专业的,由学生所在学院集体讨论后提出意见。

同意转专业的,报教务处审定;不同意的,将申请材料退回学生并说明理由;
2.跨学院转专业的,由学生所在学院讨论后提出意见。

同意转出的,将申请材料转交给拟转入二级学院;不同意的,将申请材料退回学生,并说明理由;
3.拟转入二级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集体讨论后提出意见。

同意接收的,由转入学院主要领导签署意见,附转入学生课程补修计划表,报教务处审定。

不同意接收的,将申请材料退回学生所在学院,并说明理由。

(三)教务处应自接到二级学院申请意见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分管校长审批。

不符合条件的,由教务处退回提交申请学院。

分管校长批准转专业的,由教务处通知提交申请学院并在校内公布,学生在下一学期直接向本院转入专业或转入二级学院报到。

不管分管校长批准与否,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都应及时将学校处理意见告知学生本人。

四、为维护教学秩序,转专业要以现有教学条件和教学资源的正常运作为前提。

五、转专业的学籍管理:
(一)学生转入新的专业,按照转入后的年级所适用的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二)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按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学生修完转入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的方能毕业。

(三)转专业前已修习的课程与转入专业相同的,其成绩与学分有效。

转入专业在学生转入前已开设了课程但转入学生未取得成绩的,转入学生须补修此类课程,取得相应的成绩和学分。

六、本细则自2012年9月1日始施行,原有关转专业的管理细则不再执行。

七、本细则解释权在学校教务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