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筹划案例分析题

合集下载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一)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一)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一)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所得税的管理愈加严格,对于企业而言,如何优化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成为一个日益重要的问题。

下面,我们通过实际的案例来分析一下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方法及其效果。

案例一:A公司的合法避税A公司是一家外贸企业,其主要业务是从国外采购商品后经过加工之后再销售出去,在财务报表中,A公司的成本费用比例较高。

为了缩减企业所得税负担,A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1.利用财务成本优化报表A公司通过分类将各项财务成本分别在当年和未来年度进行平摊计算,以减少当前的企业所得税和企业增值税缴纳额。

通过采取分摊计算各项财务成本,可以使企业实现获得财务成本费用所对应的税务优惠,有效减少企业所得税缴纳额。

2.巧妙运用护航比例调整缴纳额度A公司将资金运营转移至财务公司,从而有效运用了护航比例规定。

通过将资金运营转移至财务公司,实现了财务成本最大化,避免了企业所得税在高占基数处节税,有效降低了企业所得税缴纳额。

3.申报符合政策条件的税项减免A公司利用企业所得税的抵扣和减免政策,在享受企业所得税的抵扣政策前提下,同时申报符合条件的税项减免,实现了进一步降低企业所得税的缴纳额。

通过以上三项策略,A公司成功缩减了企业所得税的缴纳额度,实现了合法避税的效果。

案例二:B公司通过做好资金拆借达到优化纳税的目的B公司是一家以出口为主的企业,由于出口周期的特殊性,B公司的现金流比较紧张。

为了优化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B公司采用了以下措施:1.通过资金拆借解决公司资金周转不灵的情况B公司以自己有一定的存款为由开设了多个账户,并在税前年度内将存款转入这些账户,以满足资金拆借的基本条件。

接着,B公司打下了一家合作企业,签署了合作协议并提供了账户、密码、操作方式等相关信息,完成了资金拆借的流程。

最后,通过按期还款的方式,使得B 公司资金流动更加灵活便捷。

2.将固定资产减少到税务所认可的数额B公司对在当年申报的固定资产进行了严格比较和筛选,将部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降至税务部门的认可价格,实现了资产负债合规性和减税优惠的效果。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报告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报告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题第一次作业:一,纳税人A购买了100000元的公司,债券利率为10%,纳税人B购买100000政府债券,利率为8%,这两种债券的到期日和风险日相同。

AB纳税人的所得税税率为25%要求:(1)计算两个纳税人获得税后收益率是多少?(2)如何选择.解析:纳税人A:税后收益=100000【1—25】*100%=7。

5%纳税人B:按税法规定,企业购买政府债券免所得税,故投资收益与利率相等为8%。

筹划结论:两种债券到期日和风险日相同的情况下,纳税人B的投资收益高于纳税人A。

二,一家大公司聘请你作为纳税顾问,这家公司有累积税收亏损,并预计以后几年会维持这种状况,该公司打算在外地建立一家新配送工厂,估计该工厂的投资成本1000万元,公司考虑3种方案:A方案:借入1000万元建厂;B方案:发行普通股筹款1000万元;C方案:向当地所有者租用厂房;要求:准备一份简要报告,描述出每种方案的税收结果,在报告中,清你推荐从税收角度分析最有效方案。

关于**企业税收筹划方案的分析报告**企业:现将该企业成立配送公司的三个投资方案的从税收角度分析情况报告如下:A方案的分析,企业借入资金1000万元所产生的利息税前列支可以节所得税,减少了企业税负;但是高负债给企业带来了高风险的同时使企业投资收益大。

B方案的分析,发行普通股筹款1000万元,其股利分配属于税后分配,会使所得税税负增加,但投资风险小,与方案一相比投资收益低。

C方案的分析,厂房租金税前列支可节所得税,同时会减少现金流出量,减低了风险性。

综上所述,从税收角度看选择方案C对降低低税负及风险比较有效.三、避免成为法定纳税人案例:甲公司是一家餐饮店,主要为乙公司提供商业招待服务,甲企业每月营业税为500000元,发生总费用200000元。

甲公司缴纳的营业税=500000+5%=25000(元)要求:双方企业如何筹划。

解析:如果甲、乙双方进行税收筹划,由乙公司对甲公司进行兼并,兼并之后原本存在的服务行为就变成了企业内部行为,而这种内部行为是不需要缴纳营业税的.因此,甲公司不再是营业税纳税人,从而节税25000元.第二次作业一,直接投资,间接投资的税收筹划(教材第80页)A公司为中国居民企业适用25%所得税税率,用闲置资金1500万元对外投资,方案有: 方案一,与其他公司联营共同创建高新企业A公司占30%预计高新企业每年可盈利300万元税后利润全部分配。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题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题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题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背景下,纳税筹划成为越来越多企业和个人关注的话题。

纳税筹划是指合法合规地利用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调整企业或个人经济行为,合理降低税负的一种行为。

本文将通过一个实际案例,对纳税筹划进行深入分析,以期为读者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

案例背景。

某公司是一家规模较大的制造业企业,年营业额达到5000万元。

在过去的几年中,该公司一直面临着较高的税收负担,尤其是所得税方面的压力较大。

因此,公司决定进行纳税筹划,希望通过合理的手段降低税负,提高盈利水平。

纳税筹划方案。

1. 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针对制造业企业的特点,公司可以通过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来降低税负。

比如,对于企业的研发支出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可以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研发水平,从而获得更多的税收优惠。

2. 合理规划资产结构。

公司可以通过合理规划资产结构,实现资产的合理配置,从而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比如,对于资产的折旧费用可以进行合理的安排,延长折旧年限,减少当期的税负支出。

3. 合理安排企业利润分配。

对于企业的利润分配,可以通过合理的手段进行安排,比如可以将一部分利润用于再投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降低税负。

案例分析。

通过上述纳税筹划方案的实施,该公司在过去的一年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公司的实际纳税负担显著降低,所得税支出大幅减少,盈利水平得到了提高。

同时,公司的研发投入也得到了增加,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得到了提升。

结论与建议。

通过本案例的分析可以看出,纳税筹划对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企业应当加强对税收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了解,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合理的手段降低税负,提高盈利水平。

同时,企业也应当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避免出现违规行为,保持良好的税收信用。

总之,纳税筹划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一环,企业应当重视纳税筹划工作,加强内部管理,合理利用税收政策,实现税收与企业发展的良性互动。

国家开放大学《纳税筹划》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纳税筹划》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纳税筹划》案例分析参考答案案例解析1:“法国夺冠华帝退款”的税收筹划2018年5月30日,华帝股份公司“法国队夺冠华帝退全款”活动的官方公告:若法国国家足球队2018年在俄罗斯世界杯足球赛中夺冠,则对于在2018年月1日0时至2018年7月3日22时期间,凡购买华帝指定产品并参与“夺冠退全款”活动的消费者,华帝将按所购指定产品的发票金额退款后法国队夺冠,7月16日华帝发布公告:华帝即日起按照消费者在指定时期内购买的“夺冠套餐”产品的实际付款金额退款实际操作时,华帝公司将退全款操作为退相应额度的京东或天猫“购物卡”。

据报道,华帝公司在其对中消协约谈的回复函中称,整个活动期间,线上参与夺冠活动约2900万元,截至7月20日,退卡给消费者1340万元,其余退卡申请正在审核;线下参与夺冠活动约5000万元,截至7月20日10时,已退款单数占总款数比例约19%,其中部分经销商已经完成了退款。

也有部分消费者正在起诉维权,认为应该退还等额现金,而不是退还购物卡,截至2018年7月23日未有定论。

问题:(1)华帝的营销活动是属于“赠与”还是属于“销售+竞猜奖励”?(2)“赠与”、“销售+竞猜奖励”两种营销方式的税务处理是怎样的?(3)从税收筹划角度,华帝的本次营销活动有哪些地方需要改进?提示:熟悉相关税收规定,理清“赠予”与“销售+竞猜奖励”两种方式的税务处理,考虑所涉及的增值税及其附加、企业所得税、印花税、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从税收筹划角度分析华帝的本次营销活动有哪些地方需要改进,即采取哪些措施更有利于企业并方便执行,减少与消费者的摩擦,减少营销活动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参考答案:(1)华帝的营销活动属于“销售+竞猜奖励”。

从所给资料看,退款的一个前提,是“凡购买”,就是说指定套餐产品的购买已经成立,那后面的“退款”是一种什么行为?是否影响改变前面的“购买”?一种意见认为,既然退款了,那整个事件合并起来,可以作为“赠予”,类似于“买一送一”。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题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题

1.2009 年11 月,某明星与甲企业签订了一份一年的形象代言合同。

合同中规定,该明星在2009 年12 月到2010 年12 月期间为甲企业提供形象代言劳务,每年亲自参加企业安排的四次(每季度一次)广告宣传活动,并且允许企业利用该明星的姓名、肖像。

甲企业分两次支付代言费用,每次支付100 万元(不含税),合同总金额为200万元由甲企业负责代扣代缴该明星的个人所得税。

(假设仅考虑个人所得税) 由于在签订的合同中没有明确具体划分各种所得所占的比重,因此应当统一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元)税率速算扣除数不含税收入额额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29.1168235%)201(%401%)201()70001000000(%)201(1%)201()-(=-⨯--⨯-=-⨯--⨯=一年中甲企业累计应扣缴个人所得税=(1168235.29×40%-7000 )×2=920588.23 (元)请对该项合同进行纳税筹划以降低税负。

参考答案:本案例中明星直接参加的广告宣传活动取得的所得应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而明星将自己的姓名、肖像有偿提供给企业则应该属于明星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如果甲企业能够将合同一分为二,即先签订一份参加广告宣传活动的合同,每次向明星支付不含税收入20 万元,再签订一份姓名、肖像权使用的合同,向明星支付不含税收入120 万元。

则支付总额保持不变,只是签订了两份不同应税项目的合同。

实施此方案后,甲企业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l )甲企业应当扣缴该明星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 =(元)12.3352944]7000%40%)201(%40120%)-(17000)-(200000[=⨯-⨯-⨯-⨯ ( 2 )甲企业应当扣缴该明星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率只有一档20 % ) =(元)=)()(43.228571%20%20-1%20-1%20-11200000⨯⨯⨯ 合计应扣缴个人所得税=335294.12 + 228571.43 = 563865.55 (元) 由此可以看出,按劳务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分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比合并缴纳,共节约税款356722 .68 元(920588 . 23 一563865.55 )。

消费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消费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第四章消费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计算题1.某地区有两家制酒企业A和B,两者均为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企业A主要经营粮食类白酒,以当地生产的玉米和高粱为原料进行酿造,按照现行消费税法规定,粮食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20%加定额税率元/500克;企业B以企业A生产的粮食白酒为原料,生产系列药酒,按照现行消费税税法规定,药酒的比例税率为10%,无定额税率;企业A每年要向企业B提供价值2亿元.计5000万千克的粮食白酒;企业B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缺乏资金和人才,无法正常经营下去,准备进行破产清算;此时企业B欠企业A共计5000万元货款;经评估,企业B的资产价值恰好也为5000万元;企业A领导人经过研究,决定对企业B进行收购,计算分析其决策的纳税筹划因素是什么第一,这次收购支出费用较小;由于合并前企业B的资产和负债均为5 000万元,净资产为零;按照现行税法规定,该购并行为属于以承担被兼并企业全部债务方式实现吸收合并,不视为被兼并企业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不计算资产转让所得,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此外,两家企业之间的行为属于产权交易行为,按税法规定.不用缴纳营业税;第二,合并可以递延部分税款;原A企业向B企业提供的粮食白酒不用缴纳消费税;合并前,企业A向企业B提供的粮食白酒,每年应该缴纳的税款为:应纳消费税税额=20000×20%+5000×2×=9000万元应纳增值税税额=20000× 1 7%=3400万元而合并后这笔税款一部分可以递延到药酒销售环节缴纳消费税从价计征部分和增值税,获得递延纳税好处;另一部分税款从量计征的消费税税款则免于缴纳了;第三,由于企业B生产的药酒市场前景很好,企业合并后可以将经营的主要方向转向药酒生产,转向后,企业应缴的消费税税款将减少;由于粮食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20%加定额税率元/500克,而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1 O%,无定额税率;,如果企业转产为药酒生产企业,则消费税税负将会大大减轻;假定药酒的销售额为亿元,销售数量为5000万千克;合并前应纳消费税税款为:A厂应纳消费税税额=20000×20%+5000×2×=9000万元B厂应纳消费税税额=25000× 1 0%=2500万元合计应纳消费税税额=9000+2500=11500万元合并后应纳消费税税额=25000×10%=500万元合并后节约消费税税额:11500-2500=9000万元2.某市A轮胎厂以下简称A厂现有一批橡胶原料需加工成轮胎销售,可选择的加工方式有:1部分委托加工方式委托方对委托加_T.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另一种应税消费品;A厂委托B厂将一批价值300万元的橡胶原料加工成汽车轮胎半成品,协议规定加工费1 85万元假设B厂没有同类消费品;A厂将加工后的汽车轮胎半成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汽车轮胎,加工成本、费用共计万元,该批轮胎售价不含增值税1000万元;汽车轮胎的消费税税率为3%部分委托加工方式应缴消费税及附加税费情况如下:A厂支付B厂加工费时,同时支付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消费税:300+185/1-3%×3%=15万元A厂销售轮胎后,应缴纳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为:应缴纳的消费税:1000×3%-15=15万元A厂总共负担的消费税=15+15=30万元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1 5×7%+3%=万元A厂税后利润如下:税后利润:1 000-300-1 85-1 5-1 ×1-25%=万元2完全委托加工方式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假设本案例的条件变为:A厂委托B厂将橡胶原料加工成轮胎成品,橡胶原料价格不变,仍为300万元,支付B 厂加工费为万元;A厂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售价仍为1000万元;完全委托加工方式应缴消费税及附加税费情况如下:A厂支付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为:消费税=300+185/1-3%×3%=万元A厂销售轮胎时不用再缴纳消费税及其附加税费,税后利润为:税后利润=.5—×1-25%=万元以上两种情况相比,在被加工材料成本相同,加工费用相同,最终售价也相同的情况下,后者比前者少缴纳消费税1 万元;税后利润增加厂9万元;3A厂自行加工应税消费品;A轮胎厂将购入的价值300万元的橡胶原料自行加工成汽车轮胎,加工费共计万元,售价仍为1000万元;分析哪种加工方式税负最低,利润最大A厂自行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缴消费税及附加税费情况如下:销售轮胎成品时应缴纳的消费税=1 000×3%=30万元应缴纳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30×7%+3%=3万元税后利润=.5-30-3×1-25%=万元由此可见,在各相关因素相同的情况下,自行加工方式的税后利润最少,税负最重;部分委托加工次之;全部委托加工方式的税负最低,利润最大;3.某卷烟厂生产的卷烟每条调拨价格75元,当月销售6000条;这批卷烟的生产成本为元/条,当月分摊在这批卷烟上的期间费用为8000元;假设企业将卷烟每条调拨价格调低至68元呢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对卷烟在首先征收一道从量税的基础上,再按价格不同征收不同的比例税率;对于每条调拨价格在70元以上含70元的卷烟,比例税率为56%;对于每条调拨价格在70元以下不含70元的卷烟,比例税率为36%;计算分析该卷烟厂应如何进行筹划减轻消费税税负在不考虑·20·其他税种的情况下该卷烟厂如果不进行纳税筹划,则应按56%的税率缴纳消费税n企业当月的应纳税款和盈利情况分别为:应纳消费税税额=6000/250×150+75×6000×56%=255600元销售利润=75××6000-255600-8000=9400元不难看出,该厂生产的卷烟价格为75元,与临界点70元相差不大,但适用税率相差20%;企业如果主动将价格调低至70元以下,可能大大减轻税负,弥补价格下降带来的损失;假设企业将卷烟每条调拨价格调低至68元,那么企业当月的纳税和盈利情况分别为:应纳消费税=6000/250×150+68×6000×36%=150480元销售利润=68××6000-=72520元通过比较可以发现,企业降低调拨价格后,销售收人减少4200075×6000-68 ×6000,但应纳消费税款减少105120元255600-l50480,税款减少远远大于销售收入的减少,从而使销售利润增加了63120元72520-9400;4.某化妆品公司生产并销售系列化妆品和护肤护发产品,公司新研制出一款面霜,为推销该新产品,公司把几种销路比较好的产品和该款面霜组套销售,其中包括:售价40元的洗面奶,售价90元的眼影,售价80元的粉饼以及该款售价120元的新面霜,包装盒费用为20元;组套销售定价为350元;以上均为不含税价款,根据现行消费税税法规定,化妆品的税率为30%,护肤护发品免征消费税;计算分析该公司应如何进行消费税的筹划以上产品中,洗面奶和面霜是护肤护发品,不属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眼影和粉饼属于化妆品,适用30%税率;如果采用组套销售方式,公司每销售一套产品,都需缴纳消费税;应纳税额=350/1-30%×30%=150元而如果改变做法,化妆品公司在将其生产的商品销售给商家时.暂时不组套配比好各种商品的数量,并按不同商品的销售额分别核算,分别开具发票,由商家按照设计组套包装后再销售实际上只是将组套包装的地点、环节调整一下,向后推移,则:化妆品公司应缴纳的消费税为每套80+90/1-30% ×30%=元两种情况相比,第二种方法每套产品可以节约税款元1 ;。

纳税筹划全部题目

纳税筹划全部题目

纳税筹划全部题目一.增值税[案例1]某生产型企业,年销售额(不含税)为160万元,可抵扣购进金额为90万元。

增值税税率为17%,年应纳增值税额为11.9万元。

[分析]由增值率无差别平衡点原理可知,企业的增值率为43.75%[(160—90)/160]>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17.65%,企业选择作小规模纳税人税负较轻。

因此可通过将企业分设为两个独立核算的企业,使其销售额都为80万元,都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

分设后应纳税额为9.6万元(2某80某6%),可节约税款2.3万元(11.9—9.6)。

案例:某地板厂生产销售强化木地板,并代客户铺装。

某年该厂取得铺装收入70万元,地板销售收入60万元,全部开具了普通发票。

则由于货物销售额在全部收入中的比例没有超过50%,因此,只需缴纳营业税;应纳税额=(70+60)某3%=3.9(万元)相反,如果该年企业取得铺装收入60万元,地板销售收入70万元,则该混合销售行为应以并缴纳增值税;应纳税额=130/(1+17%)=18.89(万元)非应税劳务年营业额大于总销售额的50%时,可为企业减少税负14.99万元。

例题:大华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利润率为20%,现销售400元商品,其成本320元,元旦期间为了促销欲采用4种方案。

1.采取以旧换新业务,旧货的价格为30元,即买新货可以少缴30元。

应缴纳增值税:400/(1+17%)某17%-320/(1+17%)某17%=11.62元2.商品9折销售。

应缴纳增值税:360/(1+17%)某17某-320/(1+17%)某17%=5.81元3.购买物品满400元返还40元应缴纳增值税:400/(1+17%)某17%-320/(1+17%)某17%=11.62元4.购买物品满400元时赠送价值40元的小商品,其成本为24元。

应缴纳增值税:(400/(1+17%)某17%-320/(1+17%)某17%)+(40/(1+17%)某17%-24/(1+17%)某17%)=13.94元(以上交易价值均为含税价格。

(完整word版)纳税筹划案例分析题

(完整word版)纳税筹划案例分析题

第一章税收筹划概论案例分析题张先生是一位建筑设计工程师,2017年,利用业余时间为某项工程设计图纸,同时担任该项工程的顾问,工作时间10个月,获取报酬30000元。

那么,这30000元报酬是要求建筑单位一次性支付,还是在其担任工程顾问的期间,分10个月支付,每月支付3000元呢?答案:若按一次性支付,张先生获取的报酬30000元应按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超过4000元的,可减除劳务报酬收入20%的扣除费用,适用30%的税率,则张先生应该缴纳的税额为:30000×(1—20%)×30%—2000=5200元若分10个月支付,则每月获得的劳务报酬为3000元,劳务报酬所得大于800元且没有超过4000元,可减除800元的扣除费用,适用20%的税率,则张先生一共需要缴纳的税额为:(3000—800)×20%×10=4400元由于分10个月支付劳务报酬的应缴税额比一次性支付劳务报酬应缴税额少800元(5200-4400),则张先生应选择分10个月支付,每月支付3000元。

第二章公司设立的税收筹划案例分析题【案例1】非居民企业税收筹划在香港注册的非居民企业A,在内地设立了常设机构B.20×7年3月,B机构就20×6年应纳税所得额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应纳税所得额为1 000万元,其中:①特许权使用费收入500万元,相关费用及税金100万元;②利息收入450万元,相关费用及税金50万元;③从其控股30%的居民企业甲取得股息200万元,无相关费用及税金;④其他经营收入100万元;⑤可扣除的其他成本费用及税金合计100万元。

上述各项所得均与B机构有实际联系,不考虑其他因素.B机构所得税据实申报,应申报企业所得税1 000×25%=250(万元).问题:非居民企业A应如何重新规划才可少缴税?【分析】如果通过税务规划,使得案例中的特定所得都与常设机构B没有实际联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税收筹划概论案例分析题张先生是一位建筑设计工程师,2017年,利用业余时间为某项工程设计图纸,同时担任该项工程的顾问,工作时间10个月,获取报酬30000元。

那么,这30000元报酬是要求建筑单位一次性支付,还是在其担任工程顾问的期间,分10个月支付,每月支付3000元呢?答案:若按一次性支付,张先生获取的报酬30000元应按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超过4000元的,可减除劳务报酬收入20%的扣除费用,适用30%的税率,则张先生应该缴纳的税额为:30000×(1-20%)×30%-2000=5200元若分10个月支付,则每月获得的劳务报酬为3000元,劳务报酬所得大于800元且没有超过4000元,可减除800元的扣除费用,适用20%的税率,则张先生一共需要缴纳的税额为:(3000-800)×20%×10=4400元由于分10个月支付劳务报酬的应缴税额比一次性支付劳务报酬应缴税额少800元(5200-4400),则张先生应选择分10个月支付,每月支付3000元。

第二章公司设立的税收筹划案例分析题【案例1】非居民企业税收筹划在香港注册的非居民企业A,在内地设立了常设机构B。

20×7年3月,B机构就20×6年应纳税所得额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应纳税所得额为1 000万元,其中:①特许权使用费收入500万元,相关费用及税金100万元;②利息收入450万元,相关费用及税金50万元;③从其控股30%的居民企业甲取得股息200万元,无相关费用及税金;④其他经营收入100万元;⑤可扣除的其他成本费用及税金合计100万元。

上述各项所得均与B 机构有实际联系,不考虑其他因素。

B机构所得税据实申报,应申报企业所得税1 000×25%=250(万元)。

问题:非居民企业A应如何重新规划才可少缴税?【分析】如果通过税务规划,使得案例中的特定所得都与常设机构B没有实际联系。

甲股份由A直接持有,股息和特许权使用费受益所有人A是香港居民。

则规划后所得税为:(1)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为500万元。

根据《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简称《安排》)第十二条规定,如果特许权使用费受益所有人是另一方居民,则所征税款不应超过特许权使用费总额的7%。

预提所得税为500×7%=35(万元);(2)利息所得450万元。

根据《安排》第十一条规定,如果利息受益所有人是另一方的居民,则所征税款不应超过利息总额的7%。

预提所得税为450×7%=31.5(万元);(3)股息所得200万元。

根据《安排》第十条规定,如果股息受益所有人是另一方的居民,则所征税款不应超过:如果受益所有人是直接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至少25%资本的公司,为股息总额的5%。

预提所得税为200×5%=10(万元);(4)常设机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100=0(万元)。

以上所得税合计76.5万元,比规划前少173.5万元。

案例二:总分机构的税收筹划甲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准备扩大规模,增设一个分支机构乙公司。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适用25%的所得税税率。

假设分支机构设立后5年内的经营情况预测如下:(1)甲公司5年内每年均盈利,每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

乙公司经营初期亏损,5年内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50万元、-15万元、10万元、30万元、80万元。

(2)甲公司5年内每年均盈利,每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

乙公司5年内也都是盈利,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15万元、20万元、40万元、60万元、80万元。

(3)甲公司在分支机构设立后前两年亏损,5年内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50万元、-3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

乙公司5年内都是盈利,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15万元、20万元、40万元、60万元、80万元。

(4)甲公司在分支机构设立后前两年亏损,5年内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50万元、-3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

乙公司经营初期亏损,5年内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50万元、-15万元、lO万元、30万元、80万元。

问题:试分析在每一种情况下,甲公司应将乙公司设立成哪种组织形式更合适?【分析】第(1)种情况下,当总机构盈利,而分支机构开办初期有亏损时,从表l可以看出,虽然两种方式下企业集团应纳税额在5年内均为263.75万元,但采用分公司形式在第一年、第二年纳税较少,可以推迟纳税,缓解企业资金紧张。

在这种情况下,宜采用分公司形式。

第(2)种情况下,当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均有盈利时,从表2可以看出,采用分公司形式或子公司形式对企业集团应纳所得税没有影响。

这时企业可以考虑其他因素,如分支机构是否便于管理、客户对分支机构的信赖程度等情况,以决定分支机构形式。

第(3)种情况下,当在分支机构设立初期总机构亏损,而分支机构盈利时。

从表3可以看出,采用分公司形式和子公司形式虽然在5年内应纳税总额相等,但采用分公司形式可以使总机构在初期的亏损与分公司之间的盈利相互冲抵,使企业集团在第一年、第二年的应纳税额为0,起到了推迟纳税的作用。

第(4)种情况下,当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在分支机构设立初期均为亏损时,从表4可以看出,采用分公司形式同样能起到推迟纳税的作用。

以上分析表明,当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享受税收优惠时,无论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是盈利还是亏损,企业集团采用分公司形式或子公司形式的应纳税总额都是相同的。

但在某些情况下,采用分公司形式可以充分利用亏损结转优惠政策,使企业集团推迟纳税,从货币的时间价值考虑,宜采用分公司形式。

表2 经营情况表(二)单位:万元案例三:新力集团是甲地一家大中型企业,以往年度每年盈利1000万元,2017年根据市场需求,在乙地准备新设立A分支机构,从事生物制药高科技项目投资,但项目投资前两年(2017年和2018年)由于投入较大,估计年亏损可能为400万元,2019年可能扭亏为盈,以后各年年盈利逐年增加,2020年为300万元;2021年为500万元。

新力集团该如何设立分支机构才能节税?【分析】显然,如果新力集团在2017年就将A分支机构设立为子公司,则在2017年、2018两年中,一方面新设A子公司账面有数额巨大的亏损;另一方面新力集团还须就每年1000万元缴纳250万元的企业所得税。

因此,此时如将A分支机构设立为分公司,其每年亏损400万元可抵减企业利润,使其减少所得税缴纳100万元。

但是,如2019年以后,A分支机构仍然保持分公司的身份,与新力集团汇总进行财务核算,则可能因为A分支机构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研发费用占集团全部销售收入、全部研发爱费用的比例达不到税法规定的优惠标准,而无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低税率优惠政策。

此时,如及时将A分公司转换为A子公司,使其成为独立法人,并争取得到税务机关认定,按照高新技术企业缴纳所得税,2020年可节税30万元[300×(25%—15%)];2021年可节税50万元[500×(25%—15%)]。

案例四:企业机构设立的税收筹划李某与其两位朋友打算合开一家食品店,预计20×8年盈利360 000元,三位的工资为每人每月4 000元。

问题:食品店是采取合伙制还是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哪种形式将会使得20×8年度的税收负担较轻呢?【分析】由于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下,应纳货物和劳务税相同,故方案选择时暂不考虑其影响。

1.采取合伙制假如李某及其二位合伙人各占1/3的股份,企业利润平分,三位合伙人的工资为每人每月4,000元。

每人应税所得额为126,000元,即:(360,000+4,000×12×3-3,500×12×3)/3=126,000 元适用35%的所得税税率,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126,000×35%-14,750= 29,350元三位合伙人共计应纳税额为:29,350×3=88,050元2.采用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根据税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性质的私营企业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该公司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360,000×50%×20% =36000元税后净利润= 360,000-36 000= 324000元若企业税后利润分配给投资者,则还要按“股息、利息、红利”所得税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

三位投资者税后利润分配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324000×20%= 64800元三位投资者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4,000-3,500)×3%-0]×12×3 =540(元)共计负担所得税税款为:36000+64800+540 =101340(元)由以上计算得知,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比采用合伙制形式多负担税款为:101340-88,050=13290(元)因此,仅从税收的角度,该食品店采用合伙制税负较轻。

案例五:甲商业企业共有两个相对独立的门市部,预计2019年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120万元,假设没有纳税调整项目,即税前利润正好等于应纳税所得额。

而这两个门市部税前利润以及相应的应纳税所得额都为60万元,从业人数70人,资产总额900万元。

请对其进行纳税筹划。

根据财税(2018)77号文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扩大到100万及以下。

答案解析: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小型微利企业为20%。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①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②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规模和盈利水平的预测,将有限的盈利水平控制在限额以下,从而成为小型微利企业,以期适用较低的税率。

另外,将大企业分立为小型微利企业,也可达到适用低税率的目的。

方案一:维持原状。

应纳企业所得税=120×25%=30(万元)方案二:将甲商业企业按照门市部分立为两个独立的企业A和B。

A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60×20%=12(万元)B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60×20%=12(万元)企业集团应纳企业所得税总额=12+12=24(万元)方案二比方案一少缴企业所得税6万元(30万-24万),因此,应当选择方案二。

甲商业企业按照门市部分立为两个独立的企业,必然要耗费一定的费用,也有可能会影响正常的经营,也不利于今后规模的扩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