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013年中国房地产调控政策
2008年房地产政策一览表(全)

2008/5/4 2008/5/6 2008/5/6
北京住房公积金 管理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 北京市市委、市 政府
30
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做好 部委 2007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
履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 2008〕90号
2008/5/9 国土资源部
31
部委
关于认真落实抗震救灾及灾 后重建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54
部委
关于印发《土地登记表格》 (试行)的通知
国土资发〔 2008〕153 号
关于继续开展国有土地使用 55 部委 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和检查
工作的通知
监发〔2008 〕6号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地
56
部委
震灾区灾后重建用地免征新 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财综 [2008]53号
等 国事 土宜 资的 源通 部知 办公厅关于开展
68 中央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
国务院令第 531号
2008/8/1 国务院
69 中央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国务院令第 530号
2008/8/1 国务院
关于加强汶川地震灾后恢复 70 部委 重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管理的通知
建质 [2008]136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 2008/8/5 部
71
中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 例
2008/1/18 北京市建委
4
部委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管理 办法
银发〔2008 〕13号
中国人民银行 银 2008/1/18 监督会
5
部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税收管 理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 2008〕14号
国家税务总局 财 2008/1/23 政部 国土资源部
历年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

☆2003年(1项政策)2003年8月份,国务院明确将房地产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简称18号文件,将房地产行业定位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2004年(2项政策)2004年3月,831大限提高拿地“门槛”,调控开始2004年10月,央行10年来首次宣布上调存贷款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4年10月29日起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并放宽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和允许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
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
☆2005年(6项政策)2005年3月,房贷优惠政策取消,调控涉及消费层面——央行决定即日起调整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宣布取消住房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对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的城市或地区,个人房贷首付比例从20%上调到30%。
有和交易环节税费偏轻,今后将重点推进房地产税改革。
2005年3月,国八条出台,调控上升到政治高度(老国八条)国务院出台八点意见稳定房价,一是高度重视稳定住房价格,二是将稳定房价提高到政治高度,建立政府负责制。
三是大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调整用地供应结构,增加普通商品房和经济住房的土地供应,并督促建设;四是严格控制被动型住房需求,主要是控制拆迁数量;五是正确引导居民合理消费需求;六是全面监测房地产市场运行;七是积极贯彻调控住房供求的各项政策措施;八是认真组织对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督促检查;2005年5月,七部委意见,调控加强、细则出台(新国八条)——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转发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解决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价格上涨幅度过快等问题,作为当前加强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任务。
2005年9月,银监会212号文件收紧房产信托2005年10月,国税总局重申二手房缴纳个税——2005年10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文件正式明确个人买卖二手房,须缴纳个人税。
08年以来主要房地产政策

历年房地产政策2005年3月26日出台:旧“国八条”:《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一、高度重视稳定住房价格工作二、切实负起稳定住房价格的责任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稳定住房价格工作负总责,造成当地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影响经济稳定运行和社会发展的地区,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大力调整和改善住房供应结构四、严格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2005年城镇房屋拆迁总量要控制在去年水平之内。
五、正确引导居民合理消费预期六、全面监测房地产市场运行七、积极贯彻调控住房供求的各项政策措施采取经济和法律等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从供求两方面进行双向调控,切实把过高的住房价格降下来。
八、认真组织对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督促检查2005年5月9日出台:新“国八条”《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一、强化规划调控,改善住房供应结构各地要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许可监管,对2年内未开工的住房项目,要再次进行规划审查,对不符合规划许可的项目要坚决予以撤销。
二、加大土地供应调控力度,严格土地管理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清理力度,对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征收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三、调整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政策,严格税收征管自2005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四、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防范金融风险五、明确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合理引导住房建设与消费享受优惠政策的住房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
中国历年房地产调控政策

中国历年房地产调控政策一、概述中国历年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演变,既体现了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深入理解和精准把握,也反映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
自上世纪末房地产市场启动以来,政策调控经历了从鼓励到抑制、再到稳定与优化的多个阶段,每一次调整都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实现经济社会的稳定与繁荣。
在房地产市场启动初期,政策主要侧重于刺激住房消费需求,以房地产作为经济新的增长点。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投资过热、房价过快上涨等问题逐渐显现,政策调控开始转向抑制过热和稳定市场。
一系列限制性政策相继出台,包括限购、限贷、土地供应管理等,以遏制投机炒房,防止市场泡沫。
进入新世纪,尤其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我国经济受到冲击,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也随之调整。
在保增长、稳就业的大背景下,政策开始注重平衡房地产市场的稳定与发展,既要防止市场过热,又要避免市场过冷。
保障性住房建设也被提上日程,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需求人群的住房需求。
随着“房住不炒”理念的深入人心,房地产调控政策更加注重长效机制的建立与完善。
在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的政策开始关注市场的差异化需求,实施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的精准调控。
房地产税立法工作也在稳步推进,为建立现代房地产税收制度奠定了基础。
中国历年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演变是一个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完善和优化的过程。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房地产市场的日益成熟,调控政策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1. 房地产产业的重要性及其对经济的影响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它不仅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还对社会稳定、就业市场、金融市场乃至城市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房地产业直接拉动投资增长,促进建筑业、制造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进而推动整个经济体系的增长。
房地产市场的繁荣能够刺激消费需求的增加,购房者在购买房产后通常会伴随家具、家电等消费品的购买,这进一步促进了经济增长。
中国历年房地产调控政策

中国历年房地产调控政策(1978年-2013 年)历年房地产调控政策一览表2000年启动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业发展。
对住房公积金货款的个人和银行都免税。
租赁所取得收入税收税率减少;2001年政策目标:促进房地产业发展;促进消化积压房;政策内容:对住房消费采用扶持政策,积极促进房地产业发展;加大房地产开发投资力度,拉动经济增长。
消化积压商品房政策,对1998年6月30日以前的商业用房、写字楼、住房免营业税、契税,行政事业性收费;2002年1 月:制止商业银行指定保险单位办理贷款保险业务3 月:降价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5 年以上贷款利率由4.59%降到4.05 %;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8 月:央行认为局部投资增幅过大,加强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强化土地供应管理,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
恢复征收土地增值税。
2003年6 月:出台121 号文件。
加强房地产信贷,四证取得后才能发放贷款;提高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7 月:出售的房屋开始征收房地产税8 月:出台18 号文件,促进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2004年4 月:存款准备金利率上调,从7%提高到7.5%。
上海市发布《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修正案》,期房限转,打击上海房地产投资行为,打压房地产泡沫。
5 月:对高尔夫球场、会展中心、物流园区、大型购物中心等项目进行清理,对土地管理的严格控制,抑制房地产投资过快的增长8 月:出台《上海市土地储备方法》。
地方产业法规增加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力度,将“毛地出让”,并对预期不开发土地依法从开发商收回10 月:加息,金融机构一年期基准利率将上调0.27 个百分点12 月:严禁非法压低地价招商;严格规范地方政府土地管理,抑制通过土地招商带来的土地流失和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加;市场反应:2005年上海房价出现明显下降,最大降幅超过20%;除上海之外,全国各地房价继续大肆上涨。
2005年3 月:房贷优惠政策取消——调控涉及消费层面3 月:房地产税改革深入——调控触及交易环节3 月:国八条出台——调控上升到政治高度(旧国八条)5 月:七部委意见——调控加强、细则出台(新国八条)5 月:《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从税收入手整顿房地产市场9 月:银监会212 号文件——收紧房地产信托10 月:国税总局重申二手房交纳个税市场反应: 房价继续上涨。
中国房地产政策的变化过程

中国房地产政策的变化过程中国的房地产政策在近年来经历了多次变化。
以下是中国房地产政策的主要变化过程:1. 1998年:中国实施“两限房地产政策”,即限制购房家庭的数量和购房面积。
此政策旨在控制房价上涨和防止投机炒房。
2. 2003年:中国政府开始推行“楼市调控政策”,包括增加土地供应、提高购房首付款比例、限制购房人数等措施,以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3. 2007年:中国政府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要求严格限制垄断和扩大供应,进一步加大土地供应,防止房价过快上涨。
4. 2008年:中国政府在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过程中推出了“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意见”,以刺激国内消费和经济增长。
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减少购房限制、降低贷款利率等。
5. 2010年:中国政府开始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即对不同城市和地区的楼市实行不同的信贷政策,以适应各地的需求和情况。
6. 2013年:中国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多部门通知》,再次加大了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
政府要求各地加强土地供应管理、加大非居民用地供应、限制住房投资等。
7. 2016年:中国政府于10月1日起实施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放宽了住宅限购政策,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
8. 2017年:中国政府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机制的意见》,提出“房住不炒”、“租购并举”的原则,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和调控。
总的来说,中国的房地产政策调控主要集中在土地供应、购房限制和贷款政策等方面。
政府希望通过限制投机炒房和过快上涨的房价,保持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08年以来重要房地产政策

历年房地产政策2005年3月26日出台:旧“国八条”:《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一、高度重视稳定住房价格工作二、切实负起稳定住房价格的责任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稳定住房价格工作负总责,造成当地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影响经济稳定运行和社会发展的地区,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大力调整和改善住房供应结构四、严格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2005年城镇房屋拆迁总量要控制在去年水平之内。
五、正确引导居民合理消费预期六、全面监测房地产市场运行七、积极贯彻调控住房供求的各项政策措施采取经济和法律等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从供求两方面进行双向调控,切实把过高的住房价格降下来。
八、认真组织对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督促检查2005年5月9日出台:新“国八条”《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一、强化规划调控,改善住房供应结构各地要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许可监管,对2年内未开工的住房项目,要再次进行规划审查,对不符合规划许可的项目要坚决予以撤销。
二、加大土地供应调控力度,严格土地管理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清理力度,对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征收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三、调整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政策,严格税收征管自2005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四、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防范金融风险五、明确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合理引导住房建设与消费享受优惠政策的住房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
08年房地产政策汇总及解说

08年房地产政策汇总及解说2008年1月7日,国务院重拳打囤地。
国务院办公厅昨日下发的《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中指出: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
同时,该通知还提出“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订具体办法”。
2008年2月4日,央行公布《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政策要点:(1)、开发经济适用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贷款利率可以下浮10%以内(2)、开发经济适用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建设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比35%的常规要求有所降低(3)、开发经济适用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贷款期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比常规2年的还款期限有所延长政策分析:这一针对经济适用房开发房地产企业的优惠贷款政策体现了政府对于08年建立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的政策导向。
2007年底到2008年初陆续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廉租住房保障方法》等政策,预示了我国住房政策的战略转型,国家和政府在对待住房问题上从计划经济时期的福利分房、到市场化的依靠商品房解决、到现在以商品房为主解决中高收入者的住房需求、以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创业公寓、人才公寓为附的多层次住房体系来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从前几年的货币补贴、租金补贴转变为近期的住房建设。
这两个转变意味着政府已经认识到房价再降,中低收入者也无能力购房,只有学习香港、新加坡等城市经验才能缓和住房供需矛盾,也意味着开发商品房的房地产企业的职责是为中高收入者提供住房,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只能由政府来加以引导解决。
因此,各种符合住房保证政策精神的措施将会陆续出台,对于开发经济适用房的企业是有持续利好效应的。
可以获得低息贷款、延长还款期限、降低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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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013年中国房地产调控政策从2003年以来,我国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带来了一系列问题,高房价成为我国社会各种问题与矛盾集聚的焦点;而从2007年第4季度开始,伴随着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的发生,房地产市场短暂低迷后又进入新一轮的上涨。
政府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来确保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
2008年 (16项政策,金融危机爆发成为政策分水岭) 2008年3月,建设部70/90政策适用范围扩大到经济适用住房。
2008年3月25日,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达到15.5%,创下历史新高。
4月20日,再次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5月20日,再次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2008年5月30日,国家多项调控近期开始施行,土地阀门再度把紧。
商品住宅开发不得超过3年,土地管理不作为将受严惩,6月1日起执行。
2008年6月10日,税务总局:企业为个人购买房产需征个人所得税。
2008年7月14日,国土部表示:小产权房不给宅基地证。
2008年8月11日,国务院新规:商品房销售应明示能源消耗指标,并附上住房保修书和住宅产品说明书。
2008年8月14日,三部委联合印发《2008年廉租房工作计划》,新增廉租住房保障户数250万户,达到350户。
2008年8月25日,央行银监会联合发文要求严格建设项目贷款管理。
土地质押必须有土地证,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质押物价值的7成,贷款期限原则不超过2年。
对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开发商业性房地产,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贷款,对购买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住房的城镇居民,不得发放住房贷款。
美国金融危机拯救了奄奄一息的房地产,在政策支持、通胀恐慌、外贸出口受阻的三大因素下,房地产又迎来一次暴涨,连续数年的宏观调控努力在即将取得成效的时候,嘎然而止。
2008年9月15日,央行宣布“双率”齐降受美国金融危机影响,央行宣布9月16日期,下调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0.27个百分点,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008年10月9日,西方央行联社降息,中国打出“降率免税”组合拳10月19日期,下调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各0.27个百分点,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同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008年10月12日,十七届三中全会:土地或可转让抵押继承,小产权房有望破题;2008年10月12日,系列新政支持房地产11月1日期,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以下普通住房,契税下调到1%,免征印花税,免征土地增值税。
首次购买住房和改善性普通住房提供贷款利率7折优惠,最低首付下调为20%。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同时下调,5年期内和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分别下调0.27个百分点,分别为4.05%和4.59%。
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励住房消费的收费减免政策。
(杭州救市24条,包括购房入户等政策,极大地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火爆)2008年10月28日,央行年内第三次下调利率,存贷款分别下调0.27个百分点。
2009年2009年政策整体来看,从5月开始为政策分水岭,在GDP保八的前提下,前半年出台的政策仍然有利房地产市场发展,大大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尤其是地方政府可自主出台救市政策,对沿海一带楼市的推波助澜起到关键性作用。
后半年由于房价快速飙升,投机日盛,房地产宏观调控再次卷土重来。
2009年5月21日,为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收管理,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2是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3是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2009年5月25日,发改委提出今年将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改委、建设部负责研究开征物业税。
2009年10月,营业税免征优惠政策终止。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0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2010年1月1日起,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其他住房消费政策继续实施。
2009年10月24日,温家宝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四条出笼:1、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2要继续支持居民自主和改善性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3是要加强市场监管;四要继续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2010年2010年4月份,在国内各大城市房价狂飙的情形下,在一季度GDP增长超过11%的前提下,中央终于下定决心,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史上最严厉的宏观调控《国十条》,限制异地购房、二套房贷标准大幅提高等具体可执行性的措施一下子将高温的房地产市场打入冰窖,各地房地产市场交易严重萎缩。
杭州2010年5月份房地产交易量同比萎缩9成,环比四月份成交量萎缩8成。
小幅折扣优惠现象重现楼市,最低达到82折(保利东湾),但大部分房地产公司仍在观望。
1月10日,国务院出台"国十一条",严格二套房贷款管理,首付不得低于40%,加大房地产贷款窗口指导;1月21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提出,申报住宅用地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住宅用地的比例不得低于70%;3月10日,国土资源部再次出台了19条土地调控新政,即《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开发商竞买保证金最少两成、1月内付清地价50%、囤地开发商将被"冻结"等19条内容;3月22日,国土资源部会议提出,在今年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没有编制公布前,各地不得出让住房用地;将在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开展土地出让招拍挂制度完善试点;各地要明确并适当增加土地供应总量;房价上涨过快、过高的城市,要严控向大套型住房建设供地;3月23日,国资委要求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要加快进行调整重组,在完成企业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等阶段性工作後要退出房地产业务,并在15个工作日内制订有序退出的方案;4月2日,财政部下发通知称,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4月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2010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点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支持普通自住和改善性住房消费,大力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4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仍在持续,将保持货币信贷适度增长,坚决抑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并将加快研究制定合理引导个人住房消费的税收政策;4月15日,国务院出台具体措施,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4月15日,国土资源部公布2010年住房供地计划,今年拟计划供应住房用地总量同比增长逾130%,其中中小套型商品房将占四成多,超过去年全国实际住房用地总量;4月18日,国务院发布通知指出,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2011年2011年1月18日银监会:继续实施差别话房贷政策2011年1月26日公布的新“国八条”。
把二套房贷首付比例提至60%,贷款利率提至基准利率的1.1倍。
加上此前的政策,2011年,首套房商业贷款的首付为30%,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发放商业贷款。
在东莞无法提供一年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的家庭,也无法获得商业贷款。
2011年1月28日房产税试点:上海;重庆2011年2月218日:住建部与地方签订保障房责任书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应增加住房用地有效供应2012年住房信息系统联网。
住建部启动的全国40个城市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将在年底前完成。
该40个城市包括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城市,及一批大型的地级市。
四大行首套房贷利率降到基准线工、农、中、建四大行在内部召开了研究全面落实差别化房贷政策的座谈会,会上,四大行共同提出,将切实满足居民家庭首次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贷款需求,合理权衡定价,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根据风险原则合理定价首套房贷款利率,但首套房首付比例仍然执行30%的标准。
此外,还将提高住房贷款审批效率。
2013(一)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
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
(二)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
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
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
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三)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
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
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尽快形成有效供应。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
全面落实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的任务。
配套设施要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
完善并严格执行准入退出制度,确保公平分配。
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五)加强市场监管。
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强化企业信用管理,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