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迪顾问-投融资研究-战略性新兴产业政府引导基金发展模式和策略选择
政府引导基金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运行模式研究

科技创业PIONEERING WITH SCIENCE &TECHNOLOGY MONTHLY月刊科技创业月刊2017年第3期战略性新兴产业一般从事产业链中具有战略性的核心产品和技术经营与开发,具有较大技术外溢性,某种程度上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也代表核心科技和产业发展方向,良好的经济效益和领先的市场地位是吸引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的关键,但技术的不确定性以及较高的商业风险系数,使得对战略新兴产业的投资呈现高风险性及高失败率,从而影响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市场中获得大量的资金满足发展的需求,融资难成为了制约其发展的最大问题。
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推动传统产业升级和引领经济持续增长的支柱性行业,其投资活动竞争性与公共产品属性并存,政府作为投资主体通过出资成立引导基金适当介入战略新兴产业,成为解决投资市场失灵的窘境的有效途径,不仅能促使更多的民间资本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产生兴趣从而提供创业支持,也有利于在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国家核心竞争力的增强。
1政府引导基金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影响政府引导基金是通过扶持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和技术创新,由政府对其进行资金投入,并且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投资行为。
政府引导基金的主要目的包括扩大创业投资资本总量、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作用和解决由于市场局限性所导致的创业投资资本的“市场失灵”问题,其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影响主要有以下三方面:1.1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引导基金作为政府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方式,作为一种“母基金”,设立的目的是通过杠杆效应放大财政资金,增加创业投资资本的供给,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示范效应和乘数效应,引导更多的民间资本投资到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有效的补充该领域的资金缺口。
所谓的示范效应,就是政府资金以利益展示为先,有效的吸引民间资本的关注力度,促使更多的民间闲置资本向新兴产业转向。
而乘数效应,则是表现在一旦政府设立基金,就可扩大政府引导性出资的范围;而后应用至具体项目,产生既得利益后,吸引其他资金的投入,从而再次扩大投资力度。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选择原则及培育政策取向

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融资模式研究

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融资模式研究摘要本文运用文献研究方法,就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模式进行了研究。
文章首先简述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概念以及其意义,接着介绍了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面临的融资困境。
然后,对于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融资模式进行了探讨,包括政策引导下的融资模式、股权融资模式、债券融资模式、小微企业融资模式、创新型企业融资模式等。
最后,本文给出了一些针对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模式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模式;政策引导;股权融资;债券融资;小微企业融资;创新型企业融资AbstractThis paper uses literature research method to explorethe financing mode of China's strategic emerging industries. The paper first briefly explains the concept and significance of strategic emerging industries and then introduces the financing dilemma facing China's strategic emergingindustries. Then, the financing model of China's strategic emerging industries is discussed, including policy-guided financing model, equity financing model, bond financing model, 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 financing model, and innovative enterprise financing model. Finally, some policy suggestions for the financing modes of China's strategic emergingindustries are given.Keywords: strategic emerging industries; financing mode; policy guidance; equity financing; bond financing; 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 financing; innovative enterprise financing1. 前言在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下,战略性新兴产业已经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赛迪顾问-投融资研究-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政策导向研究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政策导向研究科技型中小企业是自主创新和产业升级的生力军。
近几年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数量迅速增加。
与此同时,由于缺乏相应的融资渠道,企业发展初期普遍面临资金匮乏问题。
如何在现有金融体制下,给予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更大的支持,成为中央及各地方政府探索的问题。
通过在该领域的深入研究和探索,赛迪投资顾问撰写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政策导向研究》,该报告:一是概述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当前的发展特点,剖析了科技型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困境。
当前,科技型中小企业存在企业数量众多,但经营规范化水平参差不齐;信息披露成为隐性成本;企业成长初期面临研发和市场的不确定性;企业以轻资产为主,人才与技术是其核心资产;资金需求以流动资金为主等特点。
而这些特点决定了科技型中小企业面临融资门槛高、融资渠道有限;急需引进规范的中介机构,解决信息不对称难题;短期投资回报率不足以支持投资者信心等三方面融资问题。
二是介绍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融资的一个重要途径——“三集”融资(集合债券、集合票据、集合信托),并分析了“三集”面临的核心问题:准入门槛高,市场交易不活跃;缺乏担保资源与担保模式;综合发行成本偏高,参与各方动力不足。
提出了解决此问题的关键要素:政府支持、信用担保协调及对接机制。
探讨了区域集优模式的创新之路。
三是梳理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其他四种重要融资渠道:战略性新兴产业政府引导基金、政府贴息的中小企业商业贷款、改制上市、小额贷款。
基于以上梳理,本研究分析了当前各融资方式的特点和面临的问题,尤其重点研究了小额贷款在当前经济形势下的作用与方向。
四是提出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政策导向的建议:建立以新三板等为代表的多层次资本市场;鼓励、发展、监督民间金融市场;推进银行业服务结构调整;做好中介服务体系的完善与管理。
就以上建议,本研究给出了三种实施路径:实施中小企业风险补偿基金;建立健全地方性小额贷款公司;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扶持与市场前景分析

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扶持与市场前景分析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一直以来都非常注重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政府通过一系列政策来支持这些产业的发展,以推动经济结构升级和创新能力提升。
本文将对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的扶持措施和市场前景进行分析。
一、政策扶持措施中国政府通过多种方式来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首先,政府加大了对科技创新的投入。
通过加大研发经费的投入和建立产学研合作平台,政府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研发,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其次,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财政和税收政策来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
例如,对于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政府给予了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
此外,政府还设立专项基金来提供资金支持和投资保障,帮助这些产业获得更好的资本支持和发展机会。
此外,政府还通过建立产业园区和示范区来搭建发展平台,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综合扶持。
这些园区和示范区提供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和配套设施,吸引了大量的企业入驻,并形成了良好的产业生态系统。
二、市场前景分析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势头迅猛,市场前景广阔。
首先,中国政府对这些产业的支持力度不断增加,这为企业发展提供了保障。
政府的扶持政策和投资保障措施,使得这些产业得以不断创新和发展,从而在市场上获得更多机会。
其次,中国庞大的市场需求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
中国人口众多且消费能力不断提升,这为新兴产业提供了庞大的市场基础。
尤其是在科技领域,智能手机、电子商务、人工智能等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
此外,中国作为全球最大制造业大国之一,其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国际市场上也具备竞争优势。
中国企业在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并在一些细分市场上取得了国际领先地位。
这为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全球市场上的竞争提供了有力支撑。
然而,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还存在一些挑战。
首先,技术创新能力相对薄弱,与国际先进水平还有一定差距。
政府引导基金成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新平台

政府引导基金成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新平台作者:黄武俊来源:《新材料产业》 2012年第3期文/黄武俊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政府引导基金是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政府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不仅北京、上海、深圳、天津等资本云集城市政府引导基金发展势头强劲,民间企业与产业园区云集的一些二线城市也先后设立引导基金扶持当地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正成为政府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全新平台。
未来,中国政府引导基金在不断深入发展的形势下,将迎来布局调整以及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机遇。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赛迪顾问”)在总结全球政府引导基金发展经验、研究国内政府引导基金分布特征的基础上,发布《中国政府引导基金战略研究(2011)》,对中国政府引导基金未来的演变趋势及其发展策略进行了分析,以期为国家和地方政府引导基金的设立与宏观决策提供参考。
一、中国政府引导基金呈现长三角、环渤海“双足鼎立”格局中国政府引导基金经历了探索起步(2002-2006年)、快速发展(2007-2008年)、规范设立与运作(2009年至今)3个阶段的发展,目前已形成长三角、环渤海地区“双足鼎立”,并由东部沿海地区向中西部地区全面扩散的分布特征,见图1。
具体来说,长三角地区经济实力良好、产业基础雄厚,是中国政府引导基金设立最为活跃、最为聚集的地区。
环渤海地区在高科技领域、技术开发转化方面优势明显,以高新技术园区为主导的引导基金是这一地区的主要特征。
珠三角、中西部地区引导基金的起步时间较晚,但近年也逐渐活跃起来,中西部地区也不断出现10亿级规模以上的引导基金。
二、长三角和环渤海区域涌现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型政府引导基金在长三角区域,上海率先于2010年3月就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上海联升新材料创投基金、上海千骥生物医药创投基金举行揭牌仪式,并就上海诚毅新能源创投基金和上海华登集成电路创投基金签订出资协议,相继有5只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型政府引导基金成立。
战略性新兴产业机会与投融资策略

战略性新兴产业机会与投融资策略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引领中国未来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世界各国为寻找下一轮经济增长动力,开始大力关注对国民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
现阶段是我国进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关键时期,发展以节能环保、新能源、信息、生物等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我国经济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选择,新兴产业发展的速度和规模从根本上决定了我国在国际市场上的地位和总体竞争能力。
在此背景下,相关企业应积极挖掘行业内投资机会,提前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抢占产业价值链制高点,并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特点选择合适的融资渠道,利用资本的放大效应快速做大做强。
另外,政府相关部门将积极创新融资渠道,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后盾,加快地方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步伐。
重点领域投资机会分析从投资机会来看,战略性新兴产业市场空间巨大,将成为中国经济新的增长引擎。
——节能环保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首要产业,目前正处于外部发展环境最为良好的黄金期,“十二五”期间投资水平将处于历史高位,细分市场各显投资机会:固废处理行业整体处于投资高峰期,污水处理市场运行平稳正孕育新的投资机会,大气治理脱硝领域逐渐成为新的增长点,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开发领域和设备具有良好发展前景,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兴起也为我国工业节能和建筑节能领域带来巨大投资机会。
——新能源汽车作为中国乃至全球汽车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是未来汽车工业的发展方向。
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已经全面融入全球汽车产业的增长与变革进程中。
电池、电机和电控等关键环节孕育着较大的投资机会。
就动力电池而言,技术含量较高的正极材料、隔膜和电解液以及电池管理系统将分享行业成长利润。
——三网融合三网融合,是技术和产业革命发展的一个转折点,将此前分离的电信运营商和广电运营商实现业务融合,形成更加完整、更加丰富的产业链条。
在业务领域,竞争加剧和渠道多元化均有利于业务价值的提升,并增加内容提供商的收入来源,促进终端业务的融合。
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研究

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研究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的深入,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各国政府重点关注的领域之一。
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中,拥有先进技术和强大的产业链优势的国家必然占据主导地位。
因此,在竞争中胜出的国家必须制定科学、有效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以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增强国际竞争力。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定义和意义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指在当前国家和全球经济发展背景下,具有重要的经济、社会和安全价值,具有前瞻性、引领性、创新性的新兴产业。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是一个国家实现经济创新和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对于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以及加速世界科技变革具有重要意义。
二、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的内涵和原则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需要制定一系列的政策保障和支持。
具体而言,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应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坚持政策导向。
制定和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应该始终保持科学理性和前瞻性,针对国家经济发展和产业需求进行制定和实施,确保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实现政策协调。
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同时涉及到多个领域、多个政策目标,必须协调各部门、各政策,做到整体推进和协同发展。
3.形成完整的政策体系。
应根据不同阶段的发展需求,提出具有前瞻性、全面性、系统性的政策思路,建立完整的政策体系,包括财税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准入等方面。
4.注重市场机制。
政策支持的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价格形成、竞争规则等方面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同时避免政府对市场的过度介入和扭曲。
三、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的实施路径1. 概括总要求在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时,要概括出总的要求。
这一要求具有指导性质,能够作为政策研究过程中的导向,明确工作的考虑方向。
例如,要求政策在站在国家整体经济发展和国民总福利角度出发,着眼于提高经济效益、推进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同时注重保障国家安全。
2. 确定产业重点方向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的核心在于确定产业重点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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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主题战略性新兴产业政府引导基金发展模式和策略选择第一章政府引导基金概述1.1 政府引导基金含义政府引导基金,是指由政府出资,并吸引有关地方政府、金融、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不以营利为目的,以股权或债权等方式投资或资助于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或新设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以支持创业企业或新兴产业和地区经济发展的专项资金。
引导基金最早以法规形式出现在2005年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联合颁布《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所作出的规定。
该办法第22条明确规定:“国家与地方政府可以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参股和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扶持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
此后,为了有效指导政府规范设立和运作创业引导基金,2008年10月,国家发改委会同财政部、商务部制定了《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为政府引导基金组织和设立确立了一个法律基础。
政府引导基金是以政府为主导采用市场化运作的基金,其基本运作模式是由政府背景的平台公司引导部分社会资本发起设立母基金,主要以有限合伙人(LP)的方式投资于特定区域或领域的私募股权基金。
1.2 政府引导基金特征1.2.1 引导基金主要特点根据《指导意见》,政府引导基金具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政府引导基金是不以营利为目的政策性基金,并非商业性基金。
其次,政府引导基金发挥引导作用的机制是“主要通过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而非直接从事创业投资。
最后,政府引导基金按市场化的有偿方式运作,而非通过拨款、贴息或风险补贴式的无偿方式运作。
1.2.2 引导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从基金的投资对象来看,政府引导基金实际上是一种“基金的基金”(Fund of Funds,FOF),所谓“基金的基金”,通常是指投资于其他基金的基金,有时也称作“母基金”。
“基金的基金”与一般创业投资基金直接投资于项目相比,在风险分散、投资手续简化、投资成本等方面存在优势;但投资于“基金的基金”也有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双重管理费用,投资收益平均化、易产生额外费用和管理风险等方面。
1.2.3 引导基金与“基金的基金”政府引导基金作为一种政策性“基金的基金”,其具有一般商业性“基金的基金”的共同特点,同时也具有自身的特点。
政府引导基金和商业性“基金的基金”一样,均作为母基金投资于其他多个子基金,不直接投资于创业项目。
但政府引导基金主要出发点是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以共同组建创业投资子基金来支持创业投资发展,其在设立主体、投资原则、管理方式和存续期等方面与商业性“基金的基金”有明显区别。
不过在现实情况中,由于部分商业性运作的“基金的基金”也有政府参与的背景,并在一些场合发挥引导资金的作用,因此,在实践中两者界限并非十分清晰。
1.3 政府引导基金作用1.3.1 引导基金的社会功能1.引导社会资金集聚,形成资本供给效应政府创业资本引导基金的设立会改善创业资本的供给,解决创业投资的资金来源问题。
创业投资的投资期长,风险大,流动性差;不像股票等证券投资可以迅速变现、流动性好,民间资本偏好于证券市场,而创业投资等股权投资整体资金供给不足,完全依靠市场机制无法有效解决资本供给不足问题。
因此,政府设立引导基金,通过政府信用,吸引保险资金、社保资金等机构投资者的资金以及民间资本、国外资本等社会资金聚集,形成资本供给进入创业投资领域,这为创业投资提供一个很好的资金来源渠道。
2.优化资金配置方向,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政府引导基金的投资对象是以创新型企业为主体,从而起到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对高科技创新企业的投资。
目前,我国创业投资者偏好于投资期短见效快的IT类、教育、餐饮等领域项目,而对于成长期较长的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领域项目投资偏少,这与国家科技发展规划所鼓励的方向不协调,创业投资不能有效地发挥其对产业调整和发展的促进作用。
通过设立政府引导基金,以政府信用吸引社会资金,可以改善和调整社会资金配置,引导资金流向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与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培育出一批以市场为导向、以自主研发为动力的创新型企业,有利于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
3.引导资金投资方向,扶持创新中小企业政府引导基金有一个较强的政策导向——扶植极具创新能力的中小企业。
目前,国内很多创业投资机构及海外基金均出现投资企业阶段不均衡的特点,多倾向于投资中后期的项目,特别是已经能看到上市前景(Pre-IPO)的企业。
而处于种子期与初创期的企业具有很高的风险,正处于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但却很难吸引到资金的投入。
创业早期企业存在融资困难,而中后期企业资金供给相对过剩。
通过设立政府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处于初创期的企业,从而可以培养一批极具创新能力、市场前景好的初创期企业快速成长,为商业化创业投资机构进一步投资规避一定的风险,引导其后续投资,用“接力棒”方式将企业做强做大,最终实现政府目标的创业投资机构和商业化的创业投资机构共同发展,建立起政府资金和商业资金相互促进、相互依赖的创业投资体系。
4.引导资金区域流向,协调区域经济发展市场机制的作用会扩大地区间的创业投资资源不平衡现象,经济条件优越,发展条件越好的东部地区,越容易获得创投资本;而经济条件恶劣,发展越落后的中西部地区,越难获得创投资本。
创业投资资本分布的不平衡进一步扩大了区域经济之间的差距。
通过设立政府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投资于中西部地区,争取更多的中西部投资项目,有利于缓解区域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对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有好处。
综上所述,建立引导基金是政府解决创业期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重要手段。
政府通过投入资金建立引导基金,将进一步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带动和放大作用,引导社会资金对创业期中小企业进行股权投资,解决创业期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放大政府对创业投资机构的导向效应和对企业发展的支持效应。
同时,建立引导基金也是转变政府资金扶持方式的需要。
目前,各级政府资金扶持中小企业的方式仍以补助和贴息为主,政府建立引导基金,可以通过投资入股的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共同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实现政府资金循环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为政府其他产业资金转变扶持方式积累经验。
1.3.2 引导基金对创投企业的意义政府引导基金的“杠杆效应”可以解决创业投资企业的市场失灵问题,在现有条件下,引导基金与创投企业合作既有机遇又面临挑战,同时,创投企业引进政府引导基金对其自身业务发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创投企业与政府引导基金合作,在项目来源、政府资源利用、信用担保、政策支持、资金规模扩张等方面均会获得发展优势。
此外,政府引导基金对合作对象的严格要求,也会加强创投企业的内部管理,有利于提升其业绩。
优势主要内容获得投资项目来源创投企业的投资难点是项目,与政府引导基金合作,就有了政府的参与,政府就有责任推荐优势项目,这缓解了创投机构项目来源的难题;同时,有了政府的优势项目作保证,也为创投企业提供了发展空间。
与政府和谐互动创投企业与引导基金合作,实际就是创投机构和各级政府建立了一种良性、互动、相互依存的关系,而这种依存关系是一种不可或缺的资源优势,有了这种特殊的政府资源作保证,在涉及许可证、税收、土地等软环境方面会得到优化服务,创投企业很多难题就会迎刃而解。
实现低成本扩张创投企业要想做大做强、实现良性扩张,最大的难点就是布点的成本过高,而有了政府引导基金的参与,创投企业就可以最大限度的利用政府网络和政府的诚信优势,实现低成本的布点、扩张,形成准入门槛。
吸引资本扩大规模创投企业要想放大资金规模,难点就是民间资本的信任,有了政府引导基金,无疑就是为创投企业提供了一份信用担保,引导基金成为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创投的动力。
突出政策优势在中国目前的特殊国情中,政策的支持十分重要,而政府引导基金的设计,恰恰突出了政策的优惠,有了优惠的政策和良好的制度,就可以保证创投企业的经济收益。
第二章国外政府引导基金发展与借鉴2.1 国外政府引导基金概览2.1.1 美国小企业投资公司计划美国于1957年正式推出了小企业投资公司计划,目的在于以政府设立引导基金的形式,引导民间资本投资于小企业。
小企业投资公司是指经美国小企业管理局核准认定的、由私人投资并独立管理的、主要向小型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私人投资者。
在运作模式上,美国的小企业投资公司计划由国会直接批准,国会通过立法的形式规定小企业及小企业投资公司的认定标准以及小企业投资公司计划的实施模式。
美国小企业管理局作为管理机构,负责编制小企业投资公司的资本预算并报国会批准、受理小企业投资公司的申请并负责核定及监管计划的实施。
从资金使用方式上看,经美国小企业管理局认定的小企业投资公司可以得到政府相当于其自有资本投资额2-3倍的政府低息贷款(后来于1994年改为政府为小企业投资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同时政府向小企业投资公司提供税收优惠。
美国政府的小企业投资公司计划自1957年推出以来,在50年时间里为美国的创新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截止2001年,美国的小企业投资公司通过近14万个项目向约9万家小企业提供了超过400亿美元的创业资本投资,成就了硅谷的繁荣,也造就了包括联邦快递、苹果电脑、英特尔、耐克等一大批世界级的创新企业,创造了超过100万个以上的新就业岗位,同时还为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展示其管理能力提供了机会。
2.1.2 以色列Yozma计划为促进本国创业投资的发展,以色列政府于1992年出资1亿美元启动了Yozma 计划。
从运作模式来看,Yozma计划由以色列政府出资,由政府独资设立的Yozma公司负责运作管理,其运营模式主要是与国际知名的创业投资机构合资在以色列发起创业投资基金。
在合资成立的子基金中,以色列政府资金最高占40%,私人资本则占60%以上,这样政府的1亿美元资金就可以带动1.5亿美元以上的私人资本。
所有子基金均为有限合伙制基金,政府担任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子基金的日常投资决策。
Yozma计划要求子基金必须投资于较早阶段的技术创新企业,作为补偿,政府给予私人投资者一项期权,私人投资者可以在子基金成立5年内以事先确定好的较低价格购买政府在子基金中的份额。
Yozma计划要求其参股的创投子基金投资于通信、IT、生命生物科学、医药技术等领域的企业,重点是基础设施和专利技术的企业。
2.1.3 澳大利亚创新投资基金澳大利亚的创新投资基金由澳大利亚政府于1997年起建立并运作,其目的在于促进本国创业投资、资本市场与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从运作模式来看,澳政府出资2.21亿美元,由属于澳大利亚政府的产业研究与开发管理委员会作为管理方来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
从投资方式来看,澳大利亚创新投资基金以参股方式与民间资本共同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用以支持民间资本投资于中小科技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