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司法所基层司法工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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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调研开展情况报告

司法调研开展情况报告

司法调研开展情况报告尊敬的xxxxx先生/女士: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司法调研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根据您的要求,现就我部门近期开展的司法调研情况作以下报告。

自xxxx年xx月xx日,我部门启动了一项关于xxxxxx的司法调研项目。

该项目旨在深入了解xxxxxx的相关情况,并探索解决方案以提升司法效率与公正性。

经过近半年的调研工作,以下是我们取得的主要成果和发现。

首先,我们通过文献研究、实地走访和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对xxxxxx的法律法规体系进行了全面的分析与梳理。

我们发现xxxxxx的法律法规体系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例如法律适用方面的模糊性,司法解释的不统一等。

我们提出建议,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并加强司法解释的统一性和准确性。

其次,我们对xxxxxx的司法实践调研发现,一些地区受法官人数和案件数量的不均衡分布影响,导致司法资源的过度集中和办案周期的延长。

我们建议相关部门在资源配置上进行优化,加大对基层法院的支持力度,提高基层法院的办案效率,以便为当事人提供更加快速和公正的司法服务。

此外,我们对xxxxxx的司法公开工作进行了调研,并对司法公开的情况进行了评估。

我们了解到,一些地区在司法公开方面还存在信息透明度不足,司法裁判文书的公示程度不高等问题。

我们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司法公开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互动,提高司法公开的质量与效果。

最后,我们对xxxxxx的司法改革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我们认为xxxxxx应该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推动审判体制改革,加大对法官和检察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同时,我们建议加强司法独立保障措施,加强司法人员评价机制,以确保司法公正性和权威性。

以上就是我们近期开展的司法调研工作的情况报告。

我们将继续深入开展研究工作,不断提高调研质量和效果。

如果您对报告中的内容有任何疑问或需进一步了解,敬请随时与我部门联系。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司法调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谢谢!此致敬礼xxx部门领导。

司法所工作的调研报告

司法所工作的调研报告

司法所工作的调研报告《司法所工作调研报告》一、调研背景司法所是我国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基层司法行政、社区矫正和法律援助等多项职责。

为了进一步了解司法所的工作情况,本次调研对各地司法所进行了深入的实地走访和问卷调查。

二、调研内容1. 司法所的组织结构和人员配置调研发现,各地司法所的组织结构各有特色,但大体上都包括行政办公室、调解室、矫正室和法律援助室等部门。

在人员配置方面,一些司法所在人员总量上较为充足,但在专业人才和管理人员方面还存在一定缺乏。

2. 司法所的工作内容和形式通过实地走访和问卷调查,调研发现,司法所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民事调解、刑事矫正、法律援助等多个方面。

工作形式上,一些司法所采取集中办公,即在同一建筑内开展各项工作,而另一些则采取分散办公,即在社区内设立多个工作点。

3. 司法所存在的问题和挑战调研发现,一些司法所存在着人员专业化和队伍建设不足的问题,导致工作效率低下;另一些司法所在法律援助的范围和深度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此外,由于法律援助工作的特殊性,一些司法所在开展工作时遇到了政策和资金方面的难题。

三、调研结论通过本次调研,我们对司法所的工作情况有了更加全面和深入的了解。

尽管司法所在基层法律服务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在一些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和挑战。

因此,需要在人员队伍建设、工作形式创新、资金政策支持等方面加强管理和推进改革,从而更好地发挥司法所的作用,为社会提供更加专业化和便捷的法律服务。

四、建议和展望针对司法所存在的问题和挑战,我们提出了以下建议:一是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水平;二是创新工作形式,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为司法所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

希望通过这些努力,可以让司法所在基层法律服务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为社会和公民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司法所调研报告

司法所调研报告

司法所调研报告司法所调研报告尊敬的领导:您好!我们所近期对我国司法体制进行了调研和研究,并形成了以下报告,特此上报。

一、背景和目的为了更好地了解我国司法体制的运行状况和问题,我们所决定对司法所进行调研。

本次调研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1.了解司法所在司法体制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其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具体职责;2.了解司法所在人民群众中的声誉和认可度,并研究其形象建设的重要性;3.了解司法所现有的问题和困难,以及需要改进和解决的方法。

二、调研方法和步骤我们所采用的调研方法主要有问卷调查和参观访问。

对于问卷调查,我们制定了一份包含了关于司法所工作人员素质、服务质量、工作环境等方面的问题,并在目标群体中进行了广泛的发放和收集。

对于参观访问,我们所联系了多个司法所,并组织了一次实地考察,与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了解了其工作流程和相关情况。

三、调研结果分析根据我们所进行的调研,得出以下结论:1. 司法所在司法体制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承担着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职责;2. 司法所在人民群众中具有较高的信任度,是人民群众维权的重要渠道;3. 司法所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如人员素质不高、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

四、问题与对策根据调研结果,针对司法所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我们所提出了以下改进和解决的对策:1. 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加强司法所人员培训和授课,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2. 强化工作流程: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和标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3. 加强司法所与社会的沟通和互动:举办一些法律讲座和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对司法所的认可度和知晓度;4. 改善工作环境:加强司法所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五、总结和建议通过这次调研,我们对司法所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司法所在我国司法体制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为了更好地发挥司法所的作用,我们所建议:1. 加强司法所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2. 完善司法所的工作流程和标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3. 加强司法所与社会的沟通和互动,提高社会对司法所的认可度和知晓度;4. 改善司法所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调研司法所调研报告

调研司法所调研报告

调研司法所调研报告调研司法所调研报告一、调研背景为了解司法所工作的情况,提升司法所服务水平和改善工作机制,我们对某司法所进行了调研。

二、调研目的1.了解司法所的服务群体、服务内容和服务过程;2.掌握司法所的工作情况、问题和需求;3.分析司法所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三、调研方法1.实地走访观察:我们深入到司法所,实地观察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状态,并与工作人员进行面谈;2.问卷调查:我们通过发放问卷的方式,收集了群众对司法所服务的满意度、需求和建议;3.文献资料分析:我们对司法所的相关文件资料进行了全面分析和整理。

四、调研结果1.服务群体和服务内容:司法所主要服务对象为社会上的各类居民,提供民事、刑事等各类法律服务,包括法律咨询、诉讼代理等;2.服务过程:调解是司法所最常用的方式,也是效果最好的一种方式,但调解人员缺乏专业性和权威性,缺乏统一的调解标准和程序;3.工作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数量不足,工作量大,导致工作效率低下。

同时,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服务意识也有待提升;4.问题和需求:群众对司法所的服务普遍表达了满意,但也有部分人提到办事效率低下、服务质量不稳定等问题;群众对司法所的需求主要包括法律意识教育、提高服务质量等。

五、问题分析1.司法所工作人员数量不足,导致工作效率低下;2.调解人员缺乏专业性和权威性,缺乏统一的调解标准和程序;3.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意识有待提高;4.办事效率低下,服务质量不稳定。

六、改进措施1.增加人力资源投入:司法所应增加工作人员数量,提高工作效率;2.提升调解人员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加强对调解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养和权威性,建立统一的调解标准和程序;3.加强员工培训:司法所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服务意识;4.优化工作流程:司法所应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服务质量稳定。

七、结论通过本次调研,我们了解到司法所存在的问题和需求,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

司法所工作的调研报告

司法所工作的调研报告

司法所工作的调研报告司法所工作的调研报告一、引言司法所是人民法院法律服务体系中的基层单位,承担着为当地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纠纷等重要职责。

为了了解司法所的工作情况并探索其发展方向,我们对某市司法所进行了调研。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问卷调查、实地观察以及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参与调研者30人。

三、司法所的基本情况某市司法所设有9个,分布在市内不同区域。

每个司法所下设多个办案组,办案组下设多个法律工作队。

司法所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接收案件、调解纠纷、提供法律咨询等。

四、调研结果1. 接收案件:大多数调查对象认为司法所在案件受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受理困难,办案队伍人员不足,导致案件无法及时受理;二是受理流程繁琐,申请人需要提交大量的材料,耗时耗力。

2. 调解纠纷:调研结果显示,调解纠纷是司法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多数调查对象认为司法所在调解纠纷方面做得不错。

但有一些调查对象表示,在少数一些复杂纠纷中,司法所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有待提高。

3. 法律咨询:在法律咨询方面,调研结果显示,大多数调查对象对司法所的法律咨询服务表示满意。

但也有一些人认为,司法所的法律咨询只能提供基本的法律常识,对于复杂的法律问题无能为力。

4. 司法所工作的重要性:调研结果显示,大多数调查对象认为司法所工作是非常重要的,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重要力量。

五、问题分析与对策根据调研结果,我们可以看出司法所在接收案件、调解纠纷和提供法律咨询等方面工作存在一些问题。

为了提高司法所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我们提出以下对策:1. 提高受理案件的效率:加强司法所的人员培训,提高办案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办案能力;优化受理流程,简化申请材料,提高受理效率。

2. 加强调解纠纷的能力:加大对司法所调解纠纷工作的投入,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提高司法所员工的调解技巧和法律知识水平。

3. 提供更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增加法律咨询师人数,提高法律咨询师的专业水平,为当事人提供更全面、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调研报告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调研报告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调研报告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调研报告随着个人的文明素养不断提升,报告与我们愈发关系密切,报告成为了一种新兴产业。

你还在对写报告感到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调研报告1一、存在问题及原因(一)司法所日益突显的的重要性与尴尬的社会地位不相适应司法所是构建基层和谐的重要力量,对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起着基础性、先导性和服务性作用,具有潜移默化、厚积薄发的“治本”功能,但却长期得不到各层面的认可,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司法行政职能被边缘化。

司法行政工作是政法战线的“幕后”工作者,短期内很难体现出明显的工作成效,这与公检法三家“立杆见影”工作性质截然不同,大多数人认为公安工作是“硬”的,法检工作是“实”的,司法行政工作是“虚”的,认知观念的落后,造成司法行政职能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更难说如何理解与支持司法行政工作了。

2、司法所工作职能较弱。

司法所与政法其他成员单位相比自身职能较弱,除社区矫正工作外,其它各项工作的工作和责任主体都是乡镇政府,司法所在各项工作中只是起到“指导”、“协调”、“参与”作用。

其中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都具有长期性,短期内看不到效果,更不具备强制性的特点,加之上级部门的指导性和规范性文件少,可操作性差,致使司法所给人一种工作务虚多、成绩少的错觉。

3、司法所自身定位迷失。

司法所做为县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乡镇和县局双重领导,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 。

很多司法所片面追求“有为有位”,过于注重遵守和服从乡镇党委政府的管理,工作人员大多还身兼乡镇多个职务,如综治办副主任、信访办副主任等,把过多的精力投入到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乡镇工作中,顾此失彼荒了自己的“责任田”,严重影响了司法所业务工作的扎实开展,制约了司法行政职能的充分发挥。

(二)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与司法所新时期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从总体上看,司法行政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一支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队伍,为稳固基层政权,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司法所社会实践调研报告

司法所社会实践调研报告

一、前言为了深入了解我国司法所的运行情况、工作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我们组织了一支社会实践调研团队,对某地区司法所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实地调研。

通过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我们收集了大量一手资料,并对这些资料进行了整理和分析。

现将调研成果报告如下。

二、调研背景司法所作为我国基层司法行政单位,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服务群众的重要职责。

近年来,我国司法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实际运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为了全面了解司法所工作现状,我们决定开展此次社会实践调研。

三、调研内容1. 司法所基本情况调研期间,我们了解到某地区司法所共有工作人员10名,其中正式编制7人,合同制人员3人。

司法所内设有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等科室,负责处理各类涉法事务。

2. 司法所工作成效(1)矛盾纠纷化解:通过走访、座谈了解到,司法所在矛盾纠纷化解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近年来,该所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00余起,调解成功率90%以上。

(2)法律援助:司法所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为200余人提供了法律咨询,为50余人办理了法律援助案件。

(3)社区矫正: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严格管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进行。

目前,该所共有社区矫正对象30余人,无一人重新犯罪。

(4)法制宣传:司法所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近年来,共开展法制宣传活动20余次,受教育群众达5000余人。

3. 存在的问题(1)人员配备不足:由于工作量大,司法所工作人员工作量较大,部分人员存在超负荷工作现象。

(2)经费不足:司法所经费来源有限,部分工作难以正常开展。

(3)业务培训不足:部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需要加强业务培训。

四、建议1. 加强人员配备:建议适当增加司法所工作人员数量,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 加大经费投入:建议加大对司法所经费的投入,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3. 加强业务培训:建议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司法工作调研报告

司法工作调研报告

司法工作调研报告
《司法工作调研报告》
一、调研背景
司法工作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工作。

为了进一步了解司法工作的实际情况,深入挖掘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我们开展了本次司法工作调研。

二、调研对象
本次调研主要对象包括法院、检察院、司法部门以及律师、法律援助机构等相关从业人员。

三、调研内容
1. 司法工作的基本情况
通过实地走访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了解其组织架构、人员配置、办案情况等基本情况,掌握司法工作的整体运行情况。

2. 司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通过与律师、法律援助机构代表进行深入交流,了解司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痛点,从而找到改进和优化的方向。

3. 司法改革和创新
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探讨司法改革和创新的路径和措施,推动司法工作朝着更加公正、高效、便民的方向发展。

四、调研成果
通过本次调研,我们对司法工作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和挑战,也总结出了一些可行的改进方案和建议。

这些成果将为政府决策部门提供参考,促进司法工作的优化和进步。

五、展望与建议
作为本次调研的成果之一,我们将对司法工作的未来发展进行展望,并提出一些具体的建议,以期能够推动司法工作进一步向前发展。

六、结语
司法工作调研是一项重要的工作,能够为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和改进方向。

我们希望通过本次调研成果,推动司法工作向着更加公正、高效、便民的方向不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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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司法所基础建设强化司法所职能作用——瓜州司法所基层司法工作调研报告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的基层单位,是基层司法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落实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向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制宣传教育等重要职能。

加强司法所建设是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政法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基层司法工作,维护乡镇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也是实现“平安瓜州”的重要保障和基础性工作。

我们从瓜州辖区的具体实际出发,在基层司法工作开展落实的基础上,分析研究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提出了改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基层司法工作开展落实基本情况近年来,我所以普法依法治理为核心,在基层司法建设作了大量工作,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的发展与稳定,为瓜州法治建设作出了有益的贡献。

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队伍建设为着力点,整体推进基层司法工作向纵深开展。

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队伍建设,是搞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保障。

几年来,我所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得到了乡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按照市县司法局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量化考核评分标准的要求,我所在基层司法工作的软硬件上做了大量工作。

我们落实了办公场所,办公面积基本达标,办公设施如电脑办公桌椅等已配置齐全,丰富了硬件建设。

在软件建设上,我们加强了“四室一库”的建设,档案设施、防御装备齐全,并加强了对档案的分类、整理、装订、防护工作。

我们在各村建立了人民调解组织5个,有90余名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工作;加强了普法宣传队伍建设,逐步形成了能讲、能演、能打硬仗的群众性法律文化宣传骨干队伍,全乡群众法制观念正在不断提升;目前,瓜州司法所的组织机构已经基本落实,人员逐步配备到位,全所工作人员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层次,整体文化素质较高。

我们还多次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培训活动。

2009年9月,我们组织辖区人民调解员举办了人民调解员培训班。

2010年10月,又举办了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来自辖区5个调委会的人民调解员共50人。

基层司法工作队伍的自身素质在不断提高,有力地推动了基层司法各项工作水平提高。

深入群众,扎根基层,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全乡群众法律意识普遍提高。

几年来,为了推动依法治乡工作深入开展,在乡党委的领导下,我所以三大普法工作为重点,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广泛开展了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彩,如法律咨询、文艺演出、法律有奖问答、图片展览、宣传栏等,普遍提高了广大群众和外来流动人口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我所在辖区设置了5个法制宣传栏,已出法律宣传栏专刊近50期,每月定期更换宣传资料,向群众派发《劳务工学法用法读本》等各种普法宣传材料数千份。

据统计,司法所共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2次,参加的群众、学生达7380人。

综治办、司法所多次组织了青少年学生接受禁毒教育,为根治毒品的侵害打下了新的基础。

近年来,瓜州司法所又从文化的角度开展普法宣传,以文化进村组和法律进村组为中心,开辟了群众性法律文化建设的新局面,大大了提高广大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参与性,使国家的法律、法规深入民心,广大人民群众看到了依法治国的成功希望,有力地推动了辖区“大普法”格局基本形成。

加强了人民调解工作,积极疏导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近年来,司法所建立健全了民间纠纷处理程序、人民调解工作纪律、人民调解工作承诺、纠纷排查制度、人民调解工作守则等规章制度。

近三年,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45宗,成功143宗,成功率达到98%,制止群体性上访2宗,制止上访150人次。

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认真执行劳教政策,提高改造质量,做好刑释解教人员重返社会的教育工作,降低再犯率。

司法所建立了安置帮教工作衔接制度、安置帮教工作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2005年至今,帮教刑释解教人员10人,帮教率达100%,转好率100%,没有重新犯罪的现象。

逐步开展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支持。

2008年,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

我们急群众之所急,以热情周到的服务,为辖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12次,解决了困难群众的法律诉求困难。

加强基层司法理论研究,积极探索乡镇依法治理的新途径,不断提高辖区法治化管理水平。

为了推动基层司法工作深入开展,瓜州司法所在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的同时,不断加强基层司法理论研究,努力探索依法治乡的新途径、新思路,将我所基层司法工作总体水平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通过基层司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我辖区群众的法制素质明显提高,社会法制文明程度、社会治安和矛盾纠纷明显好转,各类治安、刑事案件、暴力抗法事件明显下降,群众的安全感有了明显的提高,为根本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工作目标、实现平安和谐的法制氛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基层司法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几年来,瓜州司法所在基层司法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也要看到,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司法所体制不顺,影响了司法所职能的充分发挥。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最基层的组织机构,是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是化解矛盾、推进依法治乡的前沿阵地。

但目前,我们司法所体制不顺,隶属不清,人少事繁,兼职过多,职能缺位,客观上影响了基层司法所职能的持续履行。

当前,全区大多数地方都按照中央文件精神的有关要求,实现了司法所机构独立,编制单列,实行区县司法局和乡镇政府双重管理,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

有的作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垂直领导。

而我所属于乡镇直接领导、县司法局业务指导的模式。

这种模式,主要缺点有三:一是隶属管理体制和资源配置缺乏科学性。

为了实现基层司法工作的公正性,必须要求司法所独立行使职权。

然而,司法所交由乡镇管理,其权利的行使容易受到来自方方面面的干扰。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求“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运行”,这不但要求我们要加强基层司法的软硬件建设,更为重要的是要从管理结构上调整司法所机构,实现科学的治理结构。

二是不利于专业化管理。

基层司法工作是专业性极强的技术性工作,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较好的心理素质和法制素质。

从社会发展来看,乡镇必然走向依法治理。

因而,队伍建设专业化、知识化、年轻化的标准是搞好司法工作的客观要求。

然而,从目前的的基层司法工作管理体制来看,县司法局只能对司法所工作实行业务指导,不能行政领导,势必阻碍司法所高起点统一规划、高标准统一建设,也影响了司法行政效能和整体水平,不利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是工作流动性大。

司法所作为乡镇的内设机构,不但要从事本所职能范围内的工作,往往还要参与乡上中心工作,如包村驻组、群众文化、新农村建设等,有时甚至还要抽调人手协助其他部门的行政工作,这样势必造成司法干部不能专注于本职工作,影响司法所法律职能的有效发挥,不利于司法所“高质量运行”的规范化要求。

然而,随着瓜州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矛盾日趋多样化和复杂化,司法所的职能也日益增多,社会发展对司法所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现有的“共管”工作模式越来越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工作压力越来越大。

从发展方向来看,司法所应当向科学的分工协作方式发展,才能进一步提高工作的效能和效率,这也是时代的要求。

(二)人民调解工作领域狭窄,队伍专业化素质不高,抑制了人民调解整体水平的提高。

当前,制约我所人民调解工作水平的“瓶颈”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人民调解工作领域狭窄。

我所民调工作的范围主要集中在邻里纠纷、婚姻、劳务关系、债权债务、宅基地、继承、赡养抚养、赔偿等方面,而区域性、行业性调解还没有发展起来,普法宣传工作和“法律进村组”活动不全面,社会覆盖面较差,工作效率较低。

然而,调解一旦不到位,很容易引发群体性纠纷。

而我们的调解员比较缺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方面的法律知识和经验,在调解中深感困难重重。

二是调解员队伍专业化素质不高。

目前,全所共有人民调解员90人,平均年龄36岁,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有5人,高中文化程度的有8人。

队伍文化层次和法律专业水平相对较低。

(三)经费短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功在党和政府,利在人民群众”的特殊公益事业。

瓜州司法所已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逐步开展了法律援助工作,但由于存在以下几个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有效开展:一是有限的法律援助资源与大量的法律援助需求之间的矛盾较突出。

一方面有众多的法律援助需求者,辖区符合条件的外来劳务工相对较多,特别是随着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和普法宣传的深入,广大群众尤其是社会特殊群体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法律援助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另一方面,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能够用于法律援助的资源有限,受到人力、财力等条件的限制,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仅局限于经济特别困难的当事人寻求法律帮助的案件,其他许多依法可以获得法律援助的事项,我们也难以满足。

二是法律援助经费没有保障,比较短缺。

由于基层财政困难,领导一怕增加人员编制,二怕增加负担,很难在经济上予以支持。

法律援助工作站所需的业务经费也没有直接纳入县财政预算。

三是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不够高。

由于经费的制约,法律援助工作站考虑不增加办案费用负担,在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工作中难免走过场,工作不认真细致,再加上缺乏必要的工作资料,东拼西凑,直接影响案件质量的提高。

瓜州司法所陈英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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