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湖南部门审查申报材料[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非线性工程类)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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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状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状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状态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2.02.28•【字号】•【施行日期】2022.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状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为“项目”)状态管理工作是对项目进行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以下简称为“标准化考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建筑工人和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管理的基础,已被住房城乡建设部纳入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内容。

为进一步落实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和实名制管理,避免出现监管盲区,现就规范项目状态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压实监督人员责任。

一是明确监督人员与项目对应关系。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人应于项目施工许可手续办理时同步在湖南省工程项目动态监管平台(以下简称为“平台”)中明确每个受监督项目对应的监督人员,并根据实际监督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监督人员与项目的对应关系,与监督人员在平台中对项目的质量安全管理等操作权限挂钩。

二是纳入监督规范化考核。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局应将项目状态管理纳入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监督规范化动态考核,在执法检查、季度督查、标准化考评符合性抽查等工作中,发现项目实际状态与平台不一致的,在本年度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监督规范化动态考核(满分12分)中对相应监督人员每次记1分。

二、进一步规范项目状态变更流程。

对于项目状态需在“停工”和“在建”之间相互变更的,由该项目监督人员及时在平台中发起申请,由相应监督机构负责人在平台中审核确认,确保平台项目状态与实际相符。

在建项目因质量安全等问题被责令停工整改的,仍保持“在建”状态,不应变更为“停工”状态。

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指导图

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指导图
市政公用设施报装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联合图审, 含消防、人防、技防等)
(审批时限:13+5个工作日)
招标上限值评审 (审批时限:17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含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并
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
联合验收(自然资源、消防、人 防、档案等)
(审批时限:8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第一、二、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审批时限:13个工作日)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审批时限:13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审批时限:报告书30个工作日,报告表20个工作日) 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审批时限:3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
政府投资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审批时限:3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 (含设计方案审查,组织住建、 人防、交通、水利、地震、园林、
文物等部门并联审查) (审批时限:19个工作日)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特定项目)(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文件澄清或修改备案
(审批时限:2个工作日)
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指导图 (政府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非线性工程) 总审批时限:82 个工作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园区新动能培育”专项的通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园区新动能培育”专项的通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园区新动能培育”专项的通知正文:----------------------------------------------------------------------------------------------------------------------------------------------------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园区新动能培育”专项的通知各有关市州发改委: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和新经济培育,加快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我委于2020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中设立“园区新动能培育”专项,请按照要求组织项目申报。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及重点1、支持范围。

适用于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合规产业园区,向2019年度建设成效明显、投入产出水平较高,获省政府表彰激励的园区倾斜,向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内重点园区倾斜。

2、支持重点。

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要求,重点聚焦三个方面:一是创新链整合。

重点支持园区特色产业龙头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校、科技服务机构等组织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研发试验平台、创新创业平台等。

二是优势产业链和特色产业集群培育。

重点支持为20条新兴优势产业链或能形成100亿以上的产业集群提供专业性服务的检验检测、军民融合、外贸综合服务等开放合作平台,以及工业设计、质量控制、产业协作等公共服务平台。

三是承接产业转移公共服务平台。

主要支持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内为提升承接产业转移能力配套的公共服务平台。

二、安排原则及支持方式按照“突出重点、择优扶强、发展特色、注重实效”的原则,根据市州申报排序,优先支持具有公益性、公共性、服务性的项目,优先支持已开工项目,优先支持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具有一定规模的项目。

建设项目审批申请书范本

建设项目审批申请书范本

建设项目审批申请书范本尊敬的审批部门:我单位拟进行《建设项目名称》的建设,特此向贵部门提交建设项目审批申请书,敬请审批。

一、建设项目概况1.1 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名称1.2 项目地点:建设项目所在地1.3 项目性质:建设项目性质,如工业、商业、住宅等1.4 项目规模:建设项目规模,如占地面积、建筑总面积、生产能力等1.5 项目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1.6 项目申请人:建设项目申请人名称二、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必要性2.1 项目的背景和目的2.2 项目的建设内容和目标2.3 项目的市场分析和预测2.4 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2.5 项目的环境影响的评估和控制措施三、建设项目的实施计划和进度安排3.1 项目的建设周期和进度安排3.2 项目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单位选择3.3 项目的资金筹措和使用计划3.4 项目的运营管理和维护计划四、建设项目的相关文件和资料4.1 项目的批准文件和许可证4.2 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4.3 项目的安全评估报告4.4 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和相关土地文件4.5 项目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五、建设项目的其他事项5.1 项目的风险评估和应对措施5.2 项目的社会影响评估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5.3 项目的知识产权和保密措施5.4 项目的合同和合作伙伴情况六、申请人的承诺和保证6.1 申请人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6.2 申请人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审批决定6.3 申请人承诺承担建设项目的一切法律责任和风险七、申请人的联系方式7.1 申请人名称:建设项目申请人名称7.2 联系人姓名:联系人姓名7.3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7.4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八、申请书的提交日期8.1 本次申请书的提交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此,我们诚挚地请求贵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批,并提供相关的指导和支持。

我们承诺按照贵部门的要求提供完整的资料和文件,并严格遵守审批决定。

期待贵部门的审批和支持,谢谢。

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

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

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湘建设[2016]201号【发布部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6.10.17【实施日期】2017.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建设〔2016〕201号)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现将《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10月17日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监督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以下简称第13号部令)等法规、规章,结合湖南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含勘察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的,应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省按照国家规定实施施工图审查制度。

本实施细则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内容进行的审查。

施工图审查应遵循先勘察、后设计的原则。

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均应进行审查。

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不得使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及质量安全监督等活动,应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依据。

提交住建局申请报告

提交住建局申请报告

主题:关于XX项目规划及审批的申请报告尊敬的住建局领导:您好!我单位(单位名称)根据国家有关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现就XX项目的规划及审批事宜向贵局提出申请,恳请予以审批。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项目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日益增强。

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我单位计划在(具体地理位置)建设XX项目,该项目将集住宅、商业、办公于一体,旨在为当地居民提供优质的生活环境和便捷的生活服务。

二、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XX项目2. 项目地点:(具体地理位置)3. 项目性质:住宅、商业、办公综合楼4. 项目规模:占地面积约XX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XX平方米5. 项目总投资:约XX亿元人民币6. 项目建设周期:预计XX个月内完成主体结构施工,XX个月内完成全部工程建设三、项目规划1. 规划依据本项目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详细规划方案。

2. 规划原则(1)以人为本,注重生态环境和人文关怀;(2)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提高资源利用效率;(3)充分考虑城市整体布局,与周边环境相协调;(4)合理布局,优化空间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 规划内容(1)总体布局:项目分为住宅区、商业区、办公区三大区域,各区域功能明确,互不干扰。

(2)建筑风格:建筑风格以现代简约为主,兼顾地方特色,力求打造具有代表性的城市综合体。

(3)绿化景观:项目内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设置景观广场、休闲公园等公共绿地,营造舒适宜居的生态环境。

(4)交通组织:项目内部道路与周边道路相连,实现人车分流,确保交通安全与畅通。

四、项目审批事项1. 项目用地审批:申请项目用地约XX亩,符合国家土地利用政策。

2. 项目规划审批:根据项目规划方案,申请办理项目规划许可证。

3. 项目施工许可:在项目规划审批通过后,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2020湖南相关主管部门需审查的申报材料清单[其它类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

2020湖南相关主管部门需审查的申报材料清单[其它类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
8.结论与建议:对推荐选址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提出研究结论,提出按推荐选址方案进行建设的条件及建议。
申请人提交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供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1.需要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改或者城乡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修改的;2.因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卫生、资源等原因需要在成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独立选址建设的区域基础设施、区域公用设施、特殊用地项目、采矿、水库、电站等国家和省重大建设项目;3.化工、天然气、石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存储项目;4.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点的不可移动文物点、地下文物埋藏区、国家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水源保护区等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项目。
相关主管部门需审查的申报材料清单[其它类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
办理
阶段
事项名称
实施
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备注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申请报告
申请人提交
格式参考原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模板,另在报告中说明是否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是否占用自然保护区等情况
项目建设依据文件(项目建议书批复、项目服务联系单、投资项目受理通知书、项目列入相关规划文件或者相关产业政策文件等)
项目建议书审批
发改
部门
项目建议书
申请人提交
同级财政部门资金安排意见或资金来源审查意见(发改部门全额安排中央、省预算内资金项目除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提交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2020湖南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办事指南

2020湖南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办事指南

附件2工程建设xx阶段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申报材料清单工程建设xx阶段办事指南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线性工程类)自然资源与规划主管部门在材料齐全后,于19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备注:可根据建设单位意见,将该事项分为:组织住建、人防、交通、水利、地震、园林、文物等部门并联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以及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两个审批环节办理,两个审批环节累计审批时限不超过19个工作日)。

以下事项可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并联或并行办理:涉及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的,气象主管部门在材料齐全后,于11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意见。

根据建设单位申请,有关部门或机构可办理供水、供电、燃气、通信、排水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手续。

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非线性工程类)自然资源与规划主管部门在材料齐全后,于23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备注:可根据建设单位意见,将该事项分为:组织住建、人防、地震、教育、园林、文物、交警等部门并联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以及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两个审批环节办理,两个审批环节累计审批时限不超过23个工作日。

以下事项可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并联或并行办理:涉及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的,气象主管部门在材料齐全后,于11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意见。

以下事项可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并联或并行办理:涉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应急管理部门在材料齐全后,于2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

根据建设单位申请,有关部门或机构可办理供水、供电、燃气、通信、排水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手续。

三、社会投资建设项目(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类、工业投资建设项目除外)自然资源与规划主管部门在材料齐全后,于23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备注:可根据建设单位意见,将该事项分为:组织住建、人防、地震、教育、园林、文物、交警等部门并联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以及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两个审批环节办理,两个审批环节累计审批时限不超过2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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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议书审批
发改部门
项目建议书
申请人提交
同级财政部门资金安排意见或资金来源审查意见(发改部门全额安排中央、省预算内资金项目除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提交
立项
用地
规划
许可
阶段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涉及划拨土地的需提供)
申请人提交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含临时使用)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或森林公园建设审批(核)
林业部门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核准批复、备案确认文件等有关批准文件。根据项目情况提供下列相关批准文件:(1)批次用地项目,提供有关人民政府同意的批次用地说明书并附规划图;(2)审批初步设计的建设项目,提供初步设计批复;(3)符合城镇规划的建设项目,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4)符合乡村规划的建设项目,提供乡村规划许可证或者县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乡村规划的证明文件;(5)宗教、殡葬设施等建设项目,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6)因设计变更等原因需要增加、减少使用林地面积或者改变使用林地位置的,提供有关设计变更等的批复文件。
申请人提交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意见
申请人提交
市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申请人提交
立项
用地
规划
许可
阶段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含临时使用)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或森林公园建设审批(核)
林业部门
如涉及占用湿地、需提供湿地占补平衡方案
申请人提交
办理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审批需要提供的材料
专家现场核查报告
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具体内容包括:
1.项目概况。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选址、用地的相关行业标准要求。
2.项目各拟选址方案的基本情况。
3.各拟选址方案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符合性分析,以及与历史文化保护区、国家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水源保护区等资源保护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的关系。
系统获取
财政部门资金安排意见或资金来源审查意见
申请人提交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
申请人提交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提交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建设项目批(核)准文件
系统获取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需要提供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新增建设用地的提交)
系统获取
国土测绘报告
8.结论与建议:对推荐选址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提出研究结论,提出按推荐选址方案进行建设的条件及建议。
申请人提交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供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1.需要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改或者城乡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修改的;2.因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卫生、资源等原因需要在成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独立选址建设的区域基础设施、区域公用设施、特殊用地项目、采矿、水库、电站等国家和省重大建设项目;3.化工、天然气、石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存储项目;4.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点的不可移动文物点、地下文物埋藏区、国家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水源保护区等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项目。
申请人提交
(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非省直管县的还需所属市州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使用林地审查意见)
申请人提交
(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使用林地初步审查意见
申请人提交
立项
用地
规划
许可
阶段
支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提交
拟建机构或设施的规划或工程设计文件
申请人提交
办理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审批需要提供的材料
格式参考原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初审意见模板,另在意见中说明是否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是否占用自然保护区情况,是否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符合性说明
在土地利用规划图、城乡规划或者相关专项规划图上的用地范围图
申请人提交
仅不需编制用地预审与选址论证报告的建设项目提供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申请人提交
湖南省森林公园建设项目定点及初步设计方案审核书
申请人提交
办理森林公园建设审批需要提供的材料
系统获取+申请人提交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含临时使用)需要提供的材料。涉及永久使用林地的,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准前完成即可。涉及临时使用林地的,可根据工程建设实际需要在第一、二阶段自行办理。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
申请人提交
临时占用林地的建设项目,提供原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方案或与林地权利人签订的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协议
项目建设依据文件(项目建议书批复、项目服务联系单、投资项目受理通知书、项目列入相关规划文件或者相关产业政策文件等)
系统获取
拟建项目用地范围的标准地形图
申请人提交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3度分带高斯投影坐标系),项目用地边界拐点坐标TXT文件
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
申请人提交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建立机构或修筑设施的文件
申请人提交
保护、管理、补偿等协议
申请人提交
拟建机构或修筑设施对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和主要保护对象影响的评价报告(包括影响及减轻影响、生态恢复措施等,并附专家论证意见)
申请人提交
公示材料(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日报上对拟建机构或修筑设施进行公示)
相关主管部门需审查的申报材料清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非线性工程类)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
办理
阶段
事项
名称
实施
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备注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申请报告
申请人提交
格式参考原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模板,另在报告中说明是否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是否占用自然保护区等情况
4.建设项目用地涉及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地定额标准符合性分析,国家和省尚未制定用地定额标准或者超出用地定额标准的,作节地评价;
6.建设项目涉及穿越生态保护红线的,作项目避让生态保护红线专题论证;
7.推荐选址的地质灾害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等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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