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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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一、会议目的和任务联席会议的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研究制定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政策、措施和规划;2.提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改进意见和建议;3.配合开展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4.协调相关部门资源,促进流动人口管理信息共享和数据互通;5.开展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培训和宣传工作;6.解决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的突出问题和困难。

二、会议组成和机构设置1.会议组成联席会议由政府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行业协会代表、专家学者以及社会组织代表等共同组成。

2.机构设置(1)组长: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担任联席会议主要负责人,负责会议组织、主持会议、协调会议成员关系等工作。

(2)办公室:由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织、协调、记录等工作。

(3)专题工作组:根据具体需要设立,负责研究、落实会议议题相关事项。

三、会议运作机制1.定期会议根据实际需要,联席会议每半年或每年召开一次,由组长召集并主持。

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由办公室提前通知。

2.临时会议有需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由组长决定召开时间、地点和议题。

3.议题确定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成员提出,由办公室审核后列入议程。

联席会议主要讨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政策、措施和规划,解决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协调相关部门资源等。

4.权威决策联席会议对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政策、措施和规划作出研究、意见和建议,但权威决策权仍由相关政府机构承担。

5.会议成员义务会议成员应积极参加会议,按时提供与会议议题相关的信息和意见。

对于会议任务的落实,会议成员应履行各自的职责,配合完成工作。

6.会议协同机制联席会议协同机制旨在促进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协同和合作,确保各相关部门的工作互相衔接。

会议成员应积极配合会议办公室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及时交流信息。

四、工作保障和监督1.办公经费联席会议的经费由所在地政府统筹安排。

流动性管理工作计划

流动性管理工作计划

一、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流动人口规模不断扩大,流动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加强流动性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特制定以下流动性管理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1. 提高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2. 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确保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3. 优化流动人口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4. 加强流动人口教育与培训,提高流动人口素质,促进其融入当地社会。

三、工作内容1. 组织架构与职责(1)成立流动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流动性管理工作。

(2)明确各部门职责,包括流动人口办公室、公安、劳动保障、卫生、教育等部门。

2. 政策法规宣传(1)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栏、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流动人口管理政策法规。

(2)开展流动人口普法教育,提高流动人口的法律意识。

3. 流动人口登记与核查(1)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登记制度,确保流动人口信息准确、完整。

(2)定期开展流动人口核查,及时掌握流动人口动态。

4. 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1)为流动人口提供就业、医疗、教育、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

(2)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5. 流动人口教育与培训(1)开展流动人口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

(2)开展流动人口文明素质培训,促进其融入当地社会。

6. 信息化建设(1)建设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流动人口信息共享。

(2)推广应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效率。

四、工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1)成立流动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 加大投入(1)加大财政投入,保障流动性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2)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流动性管理工作,形成合力。

3. 强化监督考核(1)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对各部门工作进行定期考核。

(2)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例文(3篇)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例文(3篇)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例文一、总则本制度旨在规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为流动人口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

二、服务对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对象为符合以下条件的流动人口:1. 在本地区临时居住的流动人口;2. 未在本地区注册户籍的流动人口;3. 在本地区从事就业或经商的流动人口;4. 在本地区求学的流动人口;5. 其他需要服务支持的流动人口。

三、服务内容1. 人口登记管理(1) 对于临时居住的流动人口,要求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并进行个人信息登记;(2) 对于未在本地区注册户籍的流动人口,要求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并进行暂住证办理;(3) 对于在本地区从事就业或经商的流动人口,要求其提供劳动合同或工商注册证明,并进行雇佣登记或商户登记;(4) 对于在本地区求学的流动人口,要求其提供入学通知书或在校证明,并进行学生登记;(5) 对其他需要服务支持的流动人口,根据情况进行个别登记。

2. 就业服务(1) 提供岗位信息,帮助流动人口找到就业机会;(2) 开展职业培训,提升流动人口的就业技能;(3) 组织就业创业指导,帮助流动人口实现自主创业。

3. 教育服务(1) 提供学校入学咨询和报名指导;(2) 组织教育培训,提升流动人口的教育水平;(3) 提供教育援助,资助有需要的流动人口就读。

4. 医疗服务(1) 提供健康咨询和疾病预防指导;(2) 组织健康体检活动,及时发现和治疗疾病;(3) 提供医疗费用补贴和医保代缴服务。

5. 社会保障服务(1) 帮助流动人口了解社会保障政策,办理社会保险登记;(2) 提供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福利的咨询和申请服务;(3) 协助流动人口解决因社会保障问题导致的纠纷。

6. 安居服务(1) 提供租赁住房信息和买房指导;(2) 保障流动人口的基本居住条件,提供居住证办理服务;(3) 协助流动人口解决住房纠纷。

四、服务流程1. 流动人口登记:(1) 咨询登记要求和所需材料;(2) 提供登记表格,并引导流动人口填写;(3) 核实流动人口身份和提供的材料;(4) 办理登记手续,发放登记证明。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德政发〔2017〕4号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德政发〔2017〕4号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正文:----------------------------------------------------------------------------------------------------------------------------------------------------关于贯彻《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德政发〔2017〕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为认真贯彻实施《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306号,以下简称《办法》),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贯彻意见。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办法》的实施是我省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重要内容,也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的具体举措,更是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法制保障。

贯彻实施《办法》,对于引导人口合理有序流动、优化流动人口结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全局战略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学习领会《办法》精神,把贯彻实施《办法》作为当前和今后时期落实发展理念、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全面深化改革、保障改善民生、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全面实施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服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科学化、信息化、社会化服务管理水平,强化和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流动人口登记管理范围全市纳入服务管理的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县(市、区)居住3日以上的人员,不包括在市辖区城区范围内跨区居住的人员以及在本县(市)范围内跨乡(镇)居住的人员;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由公安派出所发放居住登记凭证。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流动人口协管员管理办法及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流动人口协管员管理办法及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流动人口协管员管理办法及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5.26•【字号】南府办[2003]82号•【施行日期】2003.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流动人口协管员管理办法及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2003年5月26日南府办[2003]8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南宁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流动人口协管员管理办法及工作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宁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流动人口协管员管理办法及工作实施细则为规范对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及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的管理,协调市直各有关职能部门、县(区)流动人口办、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协管员在流动人口管理活动中的工作关系,明确各方的责权利,适应新形势下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需要,现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南宁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流动人口协管员管理办法及工作实施细则》。

一、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的性质、设置及工作职责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是县(区)人民政府对流动人口实行综合管理和提供服务的基层组织。

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在县(区)党委、政府、流动人口办的领导和指导下工作。

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的设置须充分考虑到辖区流动人口的数量,管理地域的大小以及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需要。

(一)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对原办公地点设在公安派出所的流动人口服务站做如下调整和补充:1、保留原已成立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办公地点由各县(区)根据辖区具体情况设定,原则上要便于管理和方便广大流动人口办事。

2、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原则上按公安派出所管理地域范围设立。

根据管理和工作需要成立新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由县(区)流动人口办提出申请,经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流动人口办备案。

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制度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口流动日益频繁,社区中的流动人口数量不断增加。

流动人口的到来为社区带来了活力和发展机遇,但同时也给社区管理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为了加强社区流动人口管理,维护社区的治安稳定,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提高社区服务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管理原则1、依法管理原则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对社区流动人口进行管理,确保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以人为本原则尊重流动人口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提供人性化服务,促进流动人口与本地居民的融合。

3、综合治理原则整合社区资源,协调各方力量,形成社区、公安、劳动、计生等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4、动态管理原则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的变动情况,更新信息,实现对流动人口的实时、动态管理。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成立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居委会主任担任组长,社区民警、计生专干、劳动保障协管员等为成员。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组织开展流动人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

4、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社区民警负责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工作,包括登记流动人口的身份信息、办理暂住证、查处违法犯罪行为等。

计生专干负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包括查验婚育证明、提供计划生育服务等。

劳动保障协管员负责流动人口的劳动就业管理工作,包括提供就业信息、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等。

三、登记管理1、流动人口到达社区后,应在 3 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向社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申报居住登记。

2、出租房屋的房东应当在流动人口入住后 24 小时内,将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报告社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

3、社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应当对流动人口的身份信息、居住地址、就业情况等进行详细登记,并建立流动人口管理档案。

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方案

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方案

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促进我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树立良好形象,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全面掌握我乡流动人口的动态,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与“统一规范、快速高效”的工作原则,积极探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全面、准确掌握我乡流动人口现状,不断增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科学性与前瞻性,切实帮助解决流动人口工作生活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为全乡流动人口创造一个和谐、稳定、有序的创业环境,促进我乡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和谐发展.二、工作目标全面建立“党政领导、部门参与、保障有力、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落实管理措施,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逐步实现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力争实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各项工作明显改善,社会治安进一步得到净化,发展环境进一步得到优化。

三、组织领导为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成立了由乡长XXX任组长,武装部长XXX、党政办主任XXX、综治办主任XXX 任副组长,各村(社区)妇女主任、一村两大为成员的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乡综治办,由王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并抽调一名一村两大任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专干。

同时成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督导组,由乡党委副书记孙杰栋任组长.各村(社区)也要成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站,明确流动人口专干为负责人;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各负其责,切实履行好对本单位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日常管理。

四、职责分工为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乡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1、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的政策法规、方针政策,拟订乡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收集城乡镇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的情况和信息,研究解决新问题;负责管理、培训综合协管员;受理流动人口投诉,督促和协调各有关部门及时开展工作.管理负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总体协调;负责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协作机制,协调落实乡人民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和任务;调研总结推介各村(社区)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和管理工作经验。

流动人口整治工作计划

流动人口整治工作计划

一、背景及目的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大量人口流动,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活力。

然而,流动人口在带来积极影响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如治安、消防、环境卫生等。

为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特制定本计划。

二、组织架构成立流动人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公安、民政、住建、卫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流动人口整治工作。

三、工作目标1. 全面掌握流动人口底数,实现流动人口信息动态管理;2. 严厉打击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3. 加强流动人口消防、卫生等安全管理,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4. 提高流动人口就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流动人口融入当地社会。

四、工作措施1. 加强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登记(1)开展流动人口普查,全面掌握流动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信息;(2)建立健全流动人口信息数据库,实现信息动态更新;(3)加强对流动人口租赁房屋、用工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流动人口信息登记的准确性。

2. 强化流动人口治安管理(1)开展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打击行动,严厉打击涉黑、涉恶、涉毒等违法犯罪活动;(2)加强流动人口治安巡逻,提高见警率,震慑违法犯罪;(3)开展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流动人口法律意识。

3. 保障流动人口消防、卫生安全(1)加强对流动人口租赁房屋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2)加强流动人口卫生管理,定期开展卫生检查,防止疾病传播;(3)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流动人口消防安全意识。

4. 提升流动人口公共服务水平(1)落实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政策,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利;(2)加强对流动人口就业、创业扶持,提高其就业率;(3)完善流动人口医疗保障体系,保障其基本医疗需求。

五、工作要求1.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流动人口整治工作,明确责任,加强协作,形成合力;2.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流动人口整治工作的认识和支持;3. 定期开展流动人口整治工作自查,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措施;4. 建立流动人口整治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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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决定、指示和意见;
二、负责领导和指导全区的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
三、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讨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工作困难等,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制定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奖惩、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
五、派出指导检查组,对各镇、街道、园区(新城、风景区)和相关部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领导小组下设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流动人口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等工作。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的决定、决议和意见;
二、起草全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计划、管理制度等,报经领导小组批准和组织实施;
三、收集掌握各单位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四、研究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的办法,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
五、跟踪督办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落实情况;
六、总结推广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经验,做好典型指导工作;
七、编发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简报、文件资料存档、网络管理和维护工作,会同成员单位做好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指导工作;
八、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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