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防污染

合集下载

船舶防污染国际公约及国家要求

船舶防污染国际公约及国家要求

船舶防污染国际公约及国家要求随着全球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国际贸易的蓬勃增长,船舶运输业成为连接各国贸易和交流的重要纽带。

然而,船舶在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气排放、废水和固体废物排放等污染问题也日益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

为了减少船舶对海洋环境的污染,各国纷纷签署了船舶防污染国际公约,并制定了相应的国家要求。

一、船舶防污染国际公约1. MARPOL公约MARPOL公约即国际海上石油污染防治公约,是国际海事组织(IMO)于1973年和1978年通过的公约。

该公约通过了六个附则,分别针对船舶在海上运输中可能产生的污染物进行了规定和防治。

其中,最为重要的附则包括第一附则(涉及废油的排放和储存要求)、第二附则(规定船舶在污水排放方面的标准)和第五附则(涉及固体废弃物的排放控制)等。

2. 废物从船舶转移受控规则(HME 2007)该规则规定了船舶产生的污染物在转移过程中的管理,并对涉及的船舶和港口设施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规则主要涉及到船舶的垃圾管理、清洁船舶等方面,旨在降低船舶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二、国家要求1. 中国《船舶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国《船舶大气污染防治法》是中国政府为了加强船舶大气污染防治而颁布的立法文件。

该法规定了船舶在航行中应当遵守的大气污染控制标准,并规定了对违反者的处罚措施。

这一法规的颁布,进一步推动了中国船舶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

2. 美国《船舶水污染防治法》美国《船舶水污染防治法》是美国政府为了减少船舶对水环境污染的立法文件。

该法规定了船舶在携带和处置废水、油污染和生物污染等方面的要求,旨在保护美国海域及沿岸环境的纯净。

三、结语船舶防污染国际公约及各国家的相应要求,为保护海洋环境、维护海洋生态平衡发挥了积极作用。

船舶运输企业和各相关国家应当积极履行公约规定,加强船舶环保措施,共同推动全球船舶污染防治工作,为建设清洁、美丽的海洋贡献力量。

公司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

公司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公司船舶防污染管理,预防船舶污染事故的发生,保护海洋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在船舶营运过程中,坚持预防为主,积极采取措施,降低污染风险,实现防治结合。

2. 责任明确,责任到人:明确各级人员、各岗位的防污染责任,确保防污染措施落实到位。

3. 科学管理,持续改进:运用科学管理方法,不断完善防污染管理体系,持续改进防污染工作。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公司成立船舶防污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船舶防污染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 船舶防污染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船舶防污染办公室,负责日常船舶防污染工作的具体实施。

3. 各部门、各岗位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船舶防污染工作。

四、防污染措施1. 船舶运行管理(1)船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和建造,确保船舶符合防污染要求。

(2)船舶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污染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3)船舶运行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理规划航线,减少对海洋环境的污染。

2. 船舶燃油管理(1)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油,减少燃油排放。

(2)燃油储存、装卸、使用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燃油泄漏。

3. 船舶废弃物管理(1)船舶废弃物按照国家规定分类收集、储存和处理。

(2)船舶废弃物不得随意排放,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4. 船舶事故应急处理(1)制定船舶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2)定期开展船舶事故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五、监督检查1. 公司船舶防污染工作领导小组对船舶防污染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各项防污染措施落实到位。

2. 各部门、各岗位按照职责分工,对船舶防污染工作进行日常监督。

3. 对违反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公司船舶防污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船舶安全防污染预案

船舶安全防污染预案

一、总则为保障船舶在航行、停泊、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预防污染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船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船在国内外港口、航道、锚地、水域及临时停泊点等范围内的航行、停泊、作业活动。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船长为船舶安全防污染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指挥和监督船舶安全防污染工作的实施。

2. 大副负责船舶安全防污染工作的具体实施,协助船长完成各项防污染任务。

3. 船员按照职责分工,严格遵守各项防污染规定,确保船舶安全防污染工作的落实。

四、防污染措施1. 船舶排放污染物管理(1)船舶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船舶排放污染物标准执行,不得超标排放。

(2)船舶应配备有效的污染物处理设施,确保污染物处理效果。

(3)船舶在排放污染物前,应向船舶管理部门报告排放情况。

2. 船舶垃圾管理(1)船舶应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垃圾处理设施,确保垃圾得到妥善处理。

(2)船舶垃圾应分类收集、存放,不得随意丢弃。

(3)船舶垃圾处理完毕后,应向船舶管理部门报告。

3. 船舶燃油、润滑油管理(1)船舶应按照国家规定,使用合格的燃油、润滑油。

(2)船舶燃油、润滑油应妥善储存、使用,防止泄漏。

(3)船舶燃油、润滑油泄漏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 船舶废弃物管理(1)船舶废弃物应分类收集、存放,不得随意丢弃。

(2)船舶废弃物处理完毕后,应向船舶管理部门报告。

5. 船舶事故应急处理(1)船舶发生污染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2)船舶应立即向船舶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五、培训与宣传1. 船舶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船员进行安全防污染培训,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 船舶管理部门应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提高船员对安全防污染工作的认识。

六、监督检查1. 船舶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船舶安全防污染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得到落实。

2. 船舶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船舶安全防污染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船舶防污染管理课件

船舶防污染管理课件

CHAPTER 02
船舶防污染的种类与来源
船舶防污染的种类
油污染
包括油轮在运输过程中泄漏、 油轮和货油船在装卸过程中洒 漏以及船舶机舱油污水排放等

化学品污染
包括船舶运输的化学危险品泄 漏、船舶垃圾处理不当等。
生活污水污染
包括船员和旅客在船上产生的 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船舶废弃物污染
包括船舶垃圾、废气、废油等 废弃物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船舶防污染处理技术是指利用各种技术和设备,对船舶产生的污染物进 行收集、处理、转化和利用,以减少或消除其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危害 。
船舶防污染处理技术分类
船舶防污染处理技术可分为物理处理、化学处理和生物处理等不同类型 ,每种类型都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和优缺点。
03
船舶防污染处理技术应用
船舶防污染处理技术的应用范围广泛,包括油水分离、生活污水处理、
船舶防污染管理课件
contents
目录
• 船舶防污染管理概述 • 船舶防污染的种类与来源 • 船舶防污染管理措施 • 船舶防污染技术的应用 • 船舶防污染管理的案例分析 • 船舶防污染管理的未来展望
CHAPTER 01
船舶防污染管理概述
船舶防污染的定义与重要性
船舶防污染的定义
船舶防污染是指采取一系列措施,预防船舶对海洋环 境造成污染的行为。
船舶防污染管理的历史与发展
历史回顾
船舶防污染管理经历了长期的发展历程。在过去几十年中,国际社会逐渐认识到船舶对海洋环境的污 染问题,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船舶防污染管理。随着国际公约和国内法规的不断完善,船舶防 污染管理逐渐走向规范化、严格化。
发展趋势
未来,随着全球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和科技的不断发展,船舶防污染管理将更加注重预防和治理相结 合,加强智能化、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提高船舶防污染管理的效率和效果。同时,国际社会将进一步 加强合作,共同应对船舶对海洋环境的挑战,推动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

船舶防污染课件

船舶防污染课件

记录与报告
船舶应记录废弃物的产生和处理情况,并 定期向相关机构报告。
船舶防污染的监测技术
监测技术
船舶防污染的监测技术是了解船舶 污染状况和评估防污染效果的重要 手段。
监测设备
船舶配备了各种监测设备,如废气 排放监测仪、水质监测仪等,以实 时监测污染物排放情况。
数据处理与分析
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以评 估船舶的污染状况和防污染效果。
反馈与改进
根据监测结果反馈,对船舶防污染 措施进行改进和优化,提高防污染 效果。
04
船舶防污染的实践与案例
船舶防污染的具体实践
实施船舶油污水、生活污水、垃圾等污染物的排放控 制。
对船舶进行定期防污染检查和测试,确保船舶的防污 染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船舶应配备防污染设备,如油水分离器、焚烧炉等。
对船舶进行防污染培训,提高船员对防污染知识的理 解和操作技能。
02
船舶防污染的法律法规与标准
国际船舶防污染法规
概述
国际船舶防污染法规是一套全球性的规定,旨在保护海洋环境免受船舶污染。这些法规由 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和监督执行。
公约和协议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国际公约》(MARPOL)、 《国际油污防备、反应和合作公约》(OPRC)等是国际船舶防污染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 。
船舶防污染课件
xx年xx月xx日
目录
• 船舶防污染概述 • 船舶防污染的法律法规与标准 • 船舶防污染技术与方法 • 船舶防污染的实践与案例 • 总结与展望
01
船舶防污染概述
船舶防污染的定义与特点
定义
船舶防污染是指通过一系列措施,预防和 减少船舶对海洋环境的污染,包括油污、 废弃物、生活污水等。

船舶安全防污染预案范文

船舶安全防污染预案范文

一、预案背景为确保船舶安全、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船舶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提高船舶安全管理水平,确保船舶安全运行。

2. 加强船舶防污染工作,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3. 提高船舶船员的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

三、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所有在我国海域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船舶安全防污染领导小组:负责船舶安全防污染工作的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

2. 船舶安全防污染办公室:负责船舶安全防污染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

3. 船舶安全防污染监督员:负责船舶安全防污染工作的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

五、船舶安全防污染措施1. 船舶设备安全(1)船舶应定期进行设备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船舶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救生衣、救生艇、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性。

(3)船舶应制定设备操作规程,确保船员熟悉设备操作。

2. 船舶防污染(1)船舶应遵守国家有关防污染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2)船舶应配备防污染设备,如油水分离器、垃圾处理设备等,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3)船舶应制定防污染操作规程,确保船员熟悉操作流程。

3. 船员培训(1)船舶应定期对船员进行安全、防污染培训,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

(2)船舶应要求船员参加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的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六、应急响应1. 发生污染事故时,船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污染扩散。

2. 船舶应立即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事故情况,并积极配合海事管理机构进行调查和处理。

3. 船舶应采取措施,防止污染事故扩大,并尽快消除污染。

七、预案实施与监督1. 船舶安全防污染领导小组负责本预案的实施和监督。

2. 船舶安全防污染办公室负责对本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 船舶安全防污染监督员负责对本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023版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

2023版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

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
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是指国际海事组织(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简称IMO)制定并推行的一系列规定,旨在保护海洋环境免受船舶污染的影响。

船舶污染主要包括船舶废水、废油、废气及固体废弃物等方面。

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要求船舶所有人、船东、船员等相关方遵守相应的国际公约和规范,确保船舶操作符合环保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海洋环境的污染。

1. 废水管理:规定了对船舶废水的排放限制和处理要求,包括厨房废水、生活污水、船舶舱液、洗草液等。

2. 废油管理:规定了船舶废油的存储、处理和排放要求,要求船舶将废油存入指定设备中,不得将废油直接排放到海洋中。

3. 废气管理:规定了船舶排气中的污染物含量限制,尤其是对于船舶使用燃油的排放要求更加严格。

4. 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了船舶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处理要求,要求船舶进行分类、存储和妥善处理。

为了确保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IMO对船舶进行定
期检查和审查,并制定了一系列惩罚措施,对违反规定的船舶和相
关人员进行处罚。

船公司也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环保管理人员,
负责监督船舶的环境保护工作。

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的实施对船舶运营者和船员来说是一项重
要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保护海洋环境的重要措施之一。

船舶污染防治措施规范

船舶污染防治措施规范

船舶污染防治措施规范随着全球贸易的不断发展,船舶运输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然而,船舶在航行和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污染物也给海洋和内陆水域环境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制定和执行严格的船舶污染防治措施规范显得尤为重要。

一、船舶污染物的种类及危害船舶在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多种污染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油类污染物船舶的燃油泄漏、机舱含油污水排放等是油类污染的主要来源。

油类污染物会在水面形成油膜,阻碍氧气溶入水中,影响水生生物的呼吸和光合作用。

此外,油类物质还会附着在水生生物体表,导致其生长发育受阻甚至死亡。

2、生活污水船员在船上产生的生活污水,如粪便、尿液、洗涤水等,如果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会导致水体富营养化,促进藻类等水生植物的过度生长,破坏水生态平衡。

3、垃圾船舶上产生的各类固体垃圾,如塑料、纸张、金属等,如果随意丢弃入海,不仅会影响海洋景观,还可能被海洋生物误食,对其生命造成威胁。

4、废气船舶燃烧燃油产生的废气,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加剧酸雨和温室效应等问题。

5、压载水为了保持船舶的稳定性,船舶在航行过程中会携带和排放压载水。

压载水中可能携带各种有害生物和病原体,如藻类、细菌、病毒等,这些生物一旦进入新的水域,可能会对当地的生态系统造成严重破坏,引发外来物种入侵等问题。

二、船舶污染防治的国际法规和国内政策为了应对船舶污染问题,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纷纷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在国际层面,《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 公约)是最具权威性的国际公约之一。

该公约对船舶油类、有毒液体物质、垃圾、生活污水、大气污染等方面的排放进行了严格限制,并规定了船舶应配备的防污染设备和操作要求。

在国内,我国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船舶污染的防治。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对船舶污染防治作出了明确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谈防止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措施一、船舶造成的海洋污染及其危害人类在开发利用海洋、为人类创造财富的同时,也给海洋带来了危害。

这种危害,一方面是由于对海洋的渔业资源的过捕滥捞造成的;另一方面是在开发利用时对海洋造成的日益严重的污染。

海洋污染的危害主要有;海生物受害、死亡;水质腐败,水体和海生物体寓集致癌物质,危及人体的健康;影响海上交通和局部水文气象;影响旅游业等。

船舶造成的海洋污染的污染源主要有:船舶正常营运中产生废弃物的污染;营运船舶因事故而造成的污染;利用船舶或其他运输工具在海上倾倒废弃物或其他物质的污染;船舶修造、打捞和拆解造成的污染等。

本文主要论述防止营运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措施。

营运中的船舶在营运过程中,产生导致污染的操作大致有以下几种;1.石油运输过程中的装卸作业;2、散装有毒液体物质的残余物的任意排放;3、生活垃圾的倾倒;4、生活污水的排放;5、污压载水、洗舱污水、机舱污水的任意排放;6.尾轴、舵轴漏油;7.维修保养甲板机械时的漏油、滴油;8、保养甲板属具和船体时的滴油及油轮冲洗甲板;9、碰撞、搁浅、触礁、爆炸、火灾以及其他意外遇难引起的跑油、漏油及弃货;10、船舶补给燃油、装卸油、机舱驳油中的跑冒滴漏。

二、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的公约海洋环境污染不仅是各沿海国家的问题,而且也是国际性问题。

污染是不分国界的,沿岸和海水随时都有可能被本国领海以外的海上船舶所排放的石油等污染物污染。

许多事实说明,防止航运对海洋的污染只有达成有效的和严格控制的国际协议才能解决。

IMO通过了一系列的防污公约。

这些公约大致可分成两大类。

第一类是防止或减少船舶排污和油污事件发生的,第二类是赔偿油污事件所引起的油污损害和清除费用的。

IMO于1973年10月8日至11月2日在伦敦召开会议,讨论并通过了《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海洋污染公约》(即MARPOL73)。

该公约不仅对防止和控制由油类产生的海上污染作了规定,还制订了防止和控制除倾倒陆源废弃物以外的所有污染海洋的有害物质的规定。

由于防污设备、接收设施及化学品舱等问题,MARPOL1973没有生效,实际上它已被MARPOL73/78所代替。

1978年2月在美国的倡议下,IMO于1978年2月6日至17日在伦敦召开了“油轮安全和防止海洋污染的国际会议”,即TSPP大会。

会上制定并通过的《关于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的1978年议定书》,或《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简称73/78国际防污公约,即MARPOL73/78,它是至今防止船舶造成污染的最全面、管理最严格的国际公约。

对油轮的设计和操作起了很大的作用和影响,提高了世界油轮船队的标准,大大减少了船舶对海洋的污染。

下面谈谈对船舶防止海洋污染的基本要求。

附则I防止油污规则(1983年10月2日生效)。

本附则使用于所有船舶。

但主要指15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和400总吨及以上的非油船。

IMO将150总吨以下的油船和400总吨以下的非油船的管理机动权交给各缔约国。

但基本要求相同。

凡15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和400总吨及以上的非油船,都必须进行下列检验:(l)初次检验。

船舶投入营运之前,或首次签发IOPP证书之前进行。

包括对结构、设备、装置和材料等的全部验收,要保证符合本规则的要求。

(2)年度检验。

第一次发证后,每年一次。

查船舶的技术状态,能否继续下去,查有关文件。

技术良好的只要检视,有怀疑时再进行大检查。

(3)中间检验。

又叫期间检验,其间隔由主管机关规定,但其间隔自发新证后不得超过3年。

在证书有效期间至少要进行一次。

这种检验要保证设备和相关联的泵和管系。

包括油水分离器或过滤装置、排油监控装置等要符合本规则的要求,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定期检验。

其间隔期限由主管机关决定但相隔不得超过5年。

要求同初次检验,合格者换发新证。

检验由主管机关委托的验船师或其他被认可的组织进行,在国际上是船级社,我国则是船舶检验局。

要保证检验的全面和有效,并承担责任。

船舶经检验合格后,由主管机关授权的任何人或组织签发国际防止油污证书,即IOPP证书。

我国由船舶检验局签发,签发者应对证书负有全部责任。

但非缔约国船舶不发此证。

公约对油轮防止因海事而造成的油污染减少到最低限度提出了下列措施:(1)从船体结构上按吨位等级分别要求:设专用压载舱、清洁压载舱以及规定专用压载舱的保护装置。

(2)对货油舱尺寸、布置上予以限制,以便任何位置之损坏油的流出量均在限制之内。

(3)燃油舱和压载舱予以分割,首尖舱不装油。

油轮货油舱处所将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排放入海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油轮不在特殊区域内。

(2)油轮距最近陆地50海里以上。

(3)油轮正在途中航行。

(4)油量瞬间排放率不超过60升/海里。

(5)总排油量:新油轮不超过货油总量的1/30000,现有油轮不超过1/15000。

(6)油轮的排油监控系统和污油水舱的装置正在运转。

其中特殊区域系指地中海、黑海、波罗的海、红海、海湾区域、亚丁湾区域和南极区域。

400总吨及以上的所有船舶机舱处所(包括油船机舱处所)污水的排放条件如下:(1)船舶不在特殊区域之内。

(2)船舶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外。

(3)船舶正在航行中。

(4)污水的含油量小于15ppm。

(5)船上所设的舱底水排油监控系统,油水分离设备,过滤设备或其它装置,应正常运转。

凡15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和400总吨及以上的非油船,应设置油类记录簿。

此记录簿由缔约国的主管机关统一印制和签发,用船旗国文字填写,并有一个英文或法文的译文。

按时间、操作和项目顺序填写,最后由操作负责人和船长逐页签字。

其记录或副本可作为法律诉讼中该项记录所述事实的证据。

记录完的油类记录簿,要在船上保存3年,以备检查。

附则II—控制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规则(1987年4月6日生效)。

凡用于散装运输有毒液体物质的船舶,均要进行检验,持有“国际防止散装运输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证书”。

将有毒液体物质按其洗船或压舱水排放入海后,对海洋资源和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程度,及对海上休息环境或其它合法利用造成的损害程度,即重大、一般、较小和可觉查而分为A、B、C.D四类。

原则上,四类物质在特殊区域内、外都禁止排放入海,但有些符合一定条件也可以排放。

附则III—防止海运包装有害物资污染规则(1992年7月1日生效)。

“海运包装有害物资”指在IMDG Code 中确定为“海洋污染物”的物资。

包装应能使对海洋污染危害减至最小程度,应有耐久的,用正确技术名称指明为海洋污染物的标志和标记。

每艘装运有害物质的船舶应具有一份特别的清单或舱单,列明船上所装有害物资所在位置或一份详细的积载图,船舶所有人或其代表具有付本,保留到这些有害物质下船。

要正确积载和加固,将污染危害减止最小,且不损害船舶和船员。

对某些有害物质,由于科学和技术上的原因,可能禁运或对任何一艘船装载数量加以限制。

限量时应考虑船舶大小、结构和设备、包装和性质等。

为保证船舶安全或救护海上人命所必须将有害物质投弃入海的可作为例外,但必须采取控制措施。

附则IV—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尚未生效)。

附则V—防止船舶垃圾污染规则(1988年12月31日生效)。

(一)垃圾的定义:指产生于船舶正常营运期间,并不断地和定期地加以处理的各种食品、日常用品的废弃物,但在其他附则中所规定的或列举的物资除外。

具体如下:1.塑料类不会分解、浮于水面,对海洋有影响。

2.纸、玻璃、陶瓷、金属等,要沉入海底,一般不会分解,或分解不完全会产生污染,还会影响捕鱼业等。

3食品类会分解并耗氧,从而影响水质。

4.垫、衬舱材料和包装材料漂浮于水面,影响旅游业等。

(二)排放条件和标准:(1)任何地方不可排放塑料类,包括尼龙绳索、尼龙鱼网和装垃圾的塑料袋等。

(2)漂浮垃圾禁止倾倒在距最近陆地25海里以内。

(3)食品残渣和其他垃圾禁止在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内倾倒。

(4)食品残渣和其他垃圾经25mm筛子处理可倾倒在3海里外。

(5)特殊区域内禁止倾倒垃圾,但允许把食品残渣倾倒在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外的地方。

附则VI一防止船舶造成大气污染规则(1997年9月26日制定,尚未生效)。

三、防止船舶造成污染的国内法规我国防止船舶造成污染的法规主要有: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等。

海洋环境保护法是我国海洋环境保护的第一个综合性的正式法律,制定本法是为了保护海洋环境及资源,防止污染损害,保护生态平衡,保障人体健康,促进海洋事业的发展,第五章就“防止船舶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作了规定。

为实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维护海域生态环境,制定了“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条例规定,船舶除配备(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的相应的船舶防污文书,如《油类记录薄》。

《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它财务保证书》等外,还应备齐港务监督要求的其他防污文书,如《国际防止油污证书》、《原油洗能设备及操作手册》等,这是为了执行MARPOL73/78。

条例规定150总吨以上的油轮和400总吨以上的非油轮,防止油行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1)机舱污水和压载水分别使用不同的管系;(2)设置污油储存舱;(3)装设标准排放接头;(4)装设油水分离设备或过滤系统。

(5)1万总吨以上的船舶,除满足上述(l)至(4)各项规定外,还应装有排油监控装置,该装置的作用是当经过油水分离器或过滤系统处理含油污水超标准时,能发出报警信号,自动关闭,防止超标准排放;(6)船舶装设的其他防污设备,应符合国家船舶防污结构与设备规范的有关规定。

150总吨以下的油轮和400总吨以下的非油轮,应设有专用容器,回收残油、废油。

该容器能将残油、废油排入港口接收设备。

并应备有上述(1)、(6)规定的设备。

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的预防措施包括:船舶油类作业及油污水的排放、船舶装运危险货物、船舶其他污水排放、船舶垃圾的排放等,其规定要求与MARPOL73/78基本上是一致的。

四、船员防止船舶造成污染的责任为防止船舶造成污染,船舶所有人必须采取措施,使船舶结构、设备、装置和材料完全符合“73/78防污公约”的要求,为船舶配备合格船员。

船员必须学习并严格遵守国际、国内及各港的船舶防污染的法规及管理条例,加强船舶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使船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正确运用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安全航行、离靠码头,严格遵守各种操作规程,防止因船舶事故而造成污染。

船舶发生溢油和误排油类、油性混合物、废弃物或其他有毒物资,以及船舶发生海报事故造成污染时,应尽快报警,如果在港区范围内,应立即向港口有关当局报告;立即通知代理申请有关当局、专业机构协助处理、消除污染;电告所属上级机构,必要时应通知我使领馆及驻外机构或驻外人员予以协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