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重点知识总结
公司 法知识点整理

公司法知识点整理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规定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它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法人性:公司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2、营利性:公司的设立和运营目的是为了获取利润,实现股东财富的最大化。
3、社团性:公司通常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股东出资设立,体现了一定的社团性质。
二、公司的分类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设立程序相对简单、组织机构灵活等。
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是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股份转让较为自由等。
三、公司的设立1、设立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由50 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 2 人以上 200 人以下为发起人。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或股本总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2、设立程序(1)订立公司章程。
(2)股东认缴或认购出资。
(3)验资(如需)。
(4)申请设立登记。
四、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法”,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1、公司章程的内容(1)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如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
(2)相对必要记载事项。
(3)任意记载事项。
2、公司章程的修改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五、公司的资本制度1、注册资本(1)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2)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2、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公司法法考知识点

公司法法考知识点一、知识概述《公司法法考知识点》①基本定义:公司法就是规定公司的设立、运营、管理、解散等一系列事情的法律规定。
就好比是公司从“出生”到“死亡”都要遵循的一套规则手册。
②重要程度:在法考里那可是相当重要的。
很多时候商业活动、企业管理等都离不开公司法的规范,在整个法律体系里如同大厦的重要支柱,撑起了商业法律关系这片大屋顶。
③前置知识:得先对基本的民事法律关系有点了解,像什么是法人,什么是债权债务,毕竟公司也是一种法人,里面涉及大量的债权债务关系等。
④应用价值:实际应用场景太多了。
比如想开个小公司,怎么注册,股东们的权利义务怎么分,或者在大公司工作遇到内部股权纠纷等都得靠公司法来定规则。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公司法在整个法学体系里是商法的重要部分,就像星星座里的一颗很亮的星,与合同法、破产法等其他商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②关联知识:和民法里的法人制度紧密相连,毕竟公司是一种特殊的法人。
与证券法也有关系,公司要融资上市等就得遵循证券法,而证券法又和公司法里的资本制度、股东权益等有交集。
③重难点分析:- 掌握难度:有一定难度。
因为里面涉及很多复杂的制度,像公司治理结构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的权限规范就很容易混淆。
- 关键点:我觉得理解公司的独立人格这一点很关键,还有资本制度这大块内容。
④考点分析:- 在考试中的重要性:是重点考查内容,分值占比不小。
- 考查方式:有选择、案例分析等。
选择题可能考查个小知识点,像某个情况下股东的表决权怎么算。
案例分析往往会给出一个复杂的公司纠纷场景,让分析各方的权利义务,谁该承担什么责任。
三、详细讲解【理论概念类】①概念辨析:- 公司的概念:简单说公司就是一群人(股东)为了赚钱之类的目的凑到一起,根据法律规定组建起来的一个组织。
它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可以独立承担责任。
就像是一个有独立“人格”的超级团队。
- 股东的概念:股东就是往公司里投钱拿股份的人,股东有对公司的所有权权益呢。
公司法考点总结

公司法考点总结公司法可是咱们法学专业的一个超重要的板块呢,下面就来唠唠公司法的考点。
一、公司的设立。
公司设立的条件那可不能马虎。
比如说股东或者发起人的人数,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就不一样。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有上限,一般是五十个以下。
这就好比一个小团队,人数不能太多,不然管理起来就乱套啦。
而股份有限公司呢,发起人的人数是二到二百人。
这就像是一个大团体,得有一定规模的人来牵头。
注册资本这块也有很多讲究。
以前注册资本是实缴制,现在很多情况下都改成认缴制啦。
这就像是你跟别人说,我以后会给这么多钱来做这个公司,先不用一下子就把钱都拿出来,给创业的小伙伴们减轻了不少压力呢。
不过呢,你可不能瞎承诺,要是到时候不能履行出资义务,那可是要承担责任的哦。
二、公司的治理结构。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那可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就像一个家庭的大家长会议一样,公司里的大事,像修改公司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这些大事,都得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说了算。
董事会就像是公司的大脑,负责执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还能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
董事们得精明能干,为公司的发展出谋划策。
而且董事的任期也有规定,每届任期不能超过三年,不过可以连选连任哦。
监事会呢,那就是公司的监督小卫士啦。
他们得盯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看看他们有没有做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要是发现有什么猫腻,就得及时站出来。
三、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股东的权利可不少呢。
分红权,这是股东们最关心的啦,谁不想自己投的钱能有回报呀。
表决权也很重要,在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根据自己的持股比例来行使表决权,这就决定了公司大事的走向呢。
股东的义务也得好好履行。
出资义务咱们前面提到了,这是最基本的。
还有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要是有股东老是为了自己的小算盘,不顾公司的整体利益,那可不行。
四、公司的财务与会计。
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得规范。
每年都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这就像是公司的健康体检报告一样,能让股东、债权人等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
公司法重要基础知识点

公司法重要基础知识点一、公司的定义与特点:公司是指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共同承担风险、共同享有收益,并由股东选举管理层进行经营管理的法人组织。
公司的主要特点包括有限责任、独立法人地位、股权转让和持续存在等。
二、公司类型和设立程序:根据公司的性质和经营方式的不同,公司可以分为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简称LLC)和股份有限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简称Corporation)两种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在很多国家都是最常见的公司形式,而股份有限公司则更适合大规模经营和融资需求。
公司的设立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确定公司名称、筹备工作、编制公司章程、出资认缴、设立登记、公示和颁发营业执照等。
三、公司的组织结构:公司的组织结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构成。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重大问题;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监事会对董事会的决策进行监督,保护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的股权与股东权益:股权是指股东享有的对公司决策、分配利润以及资产分配的权力。
股东权益是指股东作为公司的股东所享有的权利和利益,包括股权投资增值和分红收益等。
五、公司的运营和财务管理:公司的运营包括市场开拓、产品研发、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并需要进行财务管理来确保公司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的良好。
财务管理包括财务报告、会计制度、纳税申报等方面的工作,以便及时监控公司的财务状况并做出决策。
六、公司法律责任与合规要求: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需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行业准则,确保合法合规。
同时,公司法律责任也需要公司承担,如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将面临法律追究和法律诉讼等风险。
以上是公司法的一些重要基础知识点,对于了解公司法以及从事相关工作的人来说,掌握这些知识是至关重要的。
希望本文能够对读者有所帮助。
公司法 知识点

公司法知识点一、知识概述《公司法知识点》①基本定义:公司法就是规定公司的设立、运营、管理、解散等各种事宜的法律规则大集合。
就好比一个大的游戏规则手册,在这个手册里告诉你开公司怎么开,公司运营的时候老板、员工还有股东都要遵循什么,以及公司要是不干了怎么收尾等。
②重要程度:在商业领域里这可太重要了。
公司是现代商业社会的主要组成部分,要是没有这个法来规范着,那市场就乱套了。
比如说,有人想投资一个公司,要是没有公司法规定股东的权利义务,那他的钱投进去得多没保障,都不知道自己能得多少回报,有没有话语权之类的。
③前置知识:你得知道基本的商业概念,像什么是企业啦,什么是投资这种。
还有基本的权利义务观念,就是你想做一件事,你有什么权利同时又要承担什么义务。
④应用价值:实际中只要跟公司打交道就跟它有关系。
你想开公司,你就得按公司法来设立,一步一步走流程。
如果你在公司里上班,你要知道公司法对员工权益在公司架构里有没有保障。
再宽泛点,如果是跟公司做合作,要了解这个公司是否依法运营,免得卷入不必要的麻烦。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公司法在整个商业法律体系里那是基石一样的存在。
就像大厦的地基,没有它,上面关于公司的各种法律架构都没法好好建立。
②关联知识:和合同法那联系可大了,公司经营过程中肯定会签订很多合同,这时候就要合同法和公司法一起发挥作用。
会计学也有关,因为公司的财务状况得按照公司法规定向股东公布。
③重难点分析:掌握难度在于它的条款挺复杂的。
比如说公司的治理结构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权限,一不小心就混淆了。
关键点是得明确不同角色在公司里的定位以及他们的权利和义务边界。
④考点分析:在法学考试里可是重点。
经常出现在考查方式上比如给个公司运营中的状况,问是否符合公司法规定,或者叫你解释公司某个机构的权限。
三、详细讲解(理论概念类)①概念辨析:公司法首先对公司的概念定义得很清楚,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
法人呢,就像是法律里虚构出来的一个人,这个“人”能做很多事,有独立的财产,能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打官司等。
公司法学习总结范文

公司法学习总结范文在当今的商业社会中,公司法作为规范公司组织和运营的重要法律,对于企业的发展和管理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一段时间对公司法的深入学习,我收获颇丰,以下是我对公司法学习的总结。
一、公司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公司法是规定公司法律地位、调整公司组织关系、规范公司在设立、变更与终止过程中的组织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基本原则包括公司自治原则、股权保护原则、交易安全原则等。
公司自治原则给予了公司在一定范围内自主决策和管理的权利,使其能够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发展需求灵活调整经营策略。
股权保护原则确保了股东的合法权益,防止其受到不当侵害,为投资者提供了信心和保障。
交易安全原则则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了公司交易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二、公司的设立公司的设立是公司运营的起点,包括制定公司章程、确定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等重要事项。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法”,规定了公司的组织架构、权力分配、决策程序等核心内容。
在制定公司章程时,需要充分考虑公司的发展目标、股东结构和经营特点,确保章程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公司名称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具有独特性和可识别性,避免与已有的公司名称混淆。
住所的选择则要考虑到公司的经营需要和法律要求。
注册资本是公司设立的重要条件之一,它代表了公司的初始资金实力和承担责任的能力。
在注册资本的确定上,需要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行业特点和风险承受能力。
三、公司的组织机构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股东通过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参与公司的决策。
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的职责包括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决策公司的重大经营事项、聘任和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监事会成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保证监督的独立性和有效性。
公司法知识点

公司法知识点公司法是规范公司组织结构和运作管理的法律规定,是保护公司所有利益相关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经济稳定的重要法律体系。
公司法涉及的内容广泛,包括公司的设立、组织形式、出资、董事会管理、股东权益等方面。
在公司治理、公司合同、公司股权等方面均有详细规定。
一、公司设立公司设立是公司法的基础,公司设立需要遵循法定程序,包括选择公司名称、制定公司章程、决定注册资本、确定股东和董事等步骤。
公司设立过程中需要注意公司类型的选择,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还是其他形式。
不同类型的公司具有不同的特点和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
二、公司组织形式公司可以根据股东的出资比例、利润分配方式等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组织形式,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等。
不同的组织形式具有不同的经营特点和法律责任,公司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三、出资公司的出资是股东的重要义务,股东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出资,不能擅自转让股权或减少出资。
公司的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出资、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等,股东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四、董事会管理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董事会成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保护公司利益。
公司法规定了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义务等方面的规定,公司应根据公司法规定设立和管理董事会。
五、股东权益股东是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股东在公司中具有投票权、分红权、知情权等权利,公司应当尊重股东的权益,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需要依法行使股东权益,不能侵犯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公司法知识点中,以上几个方面是比较重要的内容,公司应当充分了解并遵守公司法规定,依法经营,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实现公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
愿本文对公司法知识点的介绍能够为企业管理者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帮助。
2024年公司法学习总结(4篇)

2024年公司法学习总结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2024年我们公司在法学学习方面的总结如下:1. 加强法律意识培训:我们公司在2024年意识到法律风险对业务运营的重要性,因此加强了员工的法律意识培训。
我们组织了定期的法律培训课程,包括公司法、劳动法、合同法等内容,以确保员工熟悉法律法规,并且在业务操作中能够遵守法律规定。
2. 完善合规体系:公司在2024年进一步完善了合规体系,设立了专门的合规部门和合规团队,负责制定和执行合规政策和流程。
我们定期进行合规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规避风险。
3. 建立法律咨询渠道:为了解决公司内部的法律问题和解决法律纠纷,我们建立了法律咨询渠道。
员工可以通过这一渠道咨询公司法律顾问,获得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4. 强化合同管理:公司加强了对合同管理的重视,建立了合同管理系统,确保合同的签署、履行、变更和解决争议符合法律规定。
公司制定了合同管理的标准流程和规范,加强了对合同的审核和监督。
5.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在2024年,我们公司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我们咨询了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对公司的知识产权进行了全面的审查和保护。
我们加强了员工对知识产权的培训,提高了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
综上所述,2024年我们公司在法学习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进展,通过加强员工法律意识培训、完善合规体系、建立法律咨询渠道、强化合同管理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措施,提高了公司的法律合规水平,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24年公司法学习总结(2)在2024年的公司法学习中,我深入研究了公司法的基本原理、规则和相关实践。
通过学习和实践,我对公司法的理论和实践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掌握了一些关键的知识和技能。
在公司法学习的过程中,我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 公司法的基本原理:我通过研读相关法律文本和经典案例,了解了公司法的基本原理,包括公司的设立、组织、运营和解散等方面的规则。
这些基本原理对我理解和应用公司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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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法(一)公司法总论1、公司的概念与特征公司是依照法定的条件与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公司的特征有以下三方面:(1)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法人是与自然人并列的一类民商事主体,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
但凡法人均具有以下几个重要特点:①依法设立(F6、7)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②独立财产(F3)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③独立责任即股东有限责任(F3)※股东滥用有限责任的后果—“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F20)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指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结合公司法运作实践,目前我国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a、注册资金不实,使公司法人人格自始不完整。
b、虚设股东,以公司形式获取不法利益。
即公司的实质股东仅有一人,其余股东仅为挂名股东,以符合法定的公司股东的最低人数,应使实质上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非法人以公司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d、利用公司的设立、变更逃避债务。
e、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无度操纵、干预。
f、财产混同、业务混同造成人格混同。
(2)公司是社团组织,具有社团性。
从“公司”一词的语源即可看出(3)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具有营利性。
2、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1)权利能力的起始与终止(F7、189)(2)公司权利能力的限制①经营范围—“目的范围”(F12)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
②投资能力和担保能力(F15、16)F15: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F16: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该股东或者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该规定事项的表决。
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公司行为能力的实现意思能力由法人机关形成(F22)由法定代表人实施(F13)。
【图例】公司组织机构股东会(股东大会)——权力机关董事会(执行董事)——执行机关监事会(1至2名监事)——监察机关经理F22: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上述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原被告是谁?诉讼时间?判决有追溯力吗?F13: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3、公司的分类(1)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F2)—以公司股东的责任范围为标准注意区分“股份”、“出资额”和“股权”(2)总公司与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F14)—以公司之间的关系为标准(3)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人合兼资合公司—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二)公司的一般规定1、公司的设立(1)含义: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行为。
公司设立不同于公司的设立登记,也不同于公司成立。
(2)设立方式(F78)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发起人是筹办公司的设立事务、认购公司的股份、进行公司设立行为的人。
(3)设立行为的特征2、股东(1)概念:股东是指向公司出资、持有公司股份、享有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的人。
(2)股东的范围与能力。
(3)股东权的实质是社员权,可分为自益权与共益权或单独股东权和少数股东权。
3、公司的章程(F11)(1)概念章程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其名称、宗旨、资本、组织机构等对内对外事务的基本法律文件。
(2)效力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4、公司资本三原则注册资本,是指公司在设立时筹集的、由章程载明的、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1)资本确定原则(法定资本制),是指公司设立时应在章程中载明公司资本总额,并由发起人认足或缴足,否则公司不能成立。
(2)资本维持原则,是指公司在其存续过程中,应当经常保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财产。
这是资本确定原则的延伸。
该原则具体体现在下列制度上: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公司登记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F36、92)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②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F128)③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F143)a减少公司注册资本;b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c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d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依照上述第c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也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3)资本不变原则,是指公司资本总额一旦确定,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任意变动。
公司法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实行股东自治,而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则实行严格的限制。
(三)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1、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F23)(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F24)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符合法定要求。
①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F26)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②出资方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F27)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2、瑕疵出资的法律责任(1)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否则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F28)(2)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F31)评估、验资或验证的机构负责吗?(3)抽逃出资呢?(4)出资无所有权呢?(5)他人替代出资呢?瑕疵出资对股东资格的取得和公司的成立有何影响?公司偿还债务的财产包括什么?3、股权的取得与证明(F33)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4、股东的基本权利(1)知情权(F34)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对比股份公司(F98)。
(2)获取收益权和优先认缴出资权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F35)。
对比股份公司(F167)。
5、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1)股东会①组成和职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对公司法所列职权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会签制度”(F38)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定期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临时会议的召开条件(F40):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F39、41):一般是“三步走”;例外: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③表决规则(F43)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④特别决议事项(F44)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董事会(执行董事)①董事会的组成、任期和董事长(F45、46)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②董事会的表决规则(F48、49):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③执行董事(F51):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