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答辩状(劳动关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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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二审答辩状(通用15篇)

劳动争议二审答辩状(通用15篇)

劳动争议二审答辩状(通用15篇)劳动争议二审答辩状篇1答辩人:张某女 19 年月日出生地址:市号电话:委托代理人: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律师答辩人因上诉人北京XTD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不服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通民初字第12059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一案,依据事实和法律答辩如下:答辩请求:上诉人提出的上诉理由与事实不符、于法无据,请二审法院依法驳回其上诉。

事实与理由一、答辩人的入职时间是x年1月7日而不是x年5月6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

x年3月份的差旅费报销单说明答辩人的入职时间早于x年5月6日,且该报销单原件是仲裁过程中上诉人向仲裁委提供的。

x年1月份,答辩人以上诉人单位职工名义参加了倍福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组织的培训,并取得证书,该证书上有上诉人单位名称,发证时间是x年1月25日。

员工登记表的填表时间不能等同于答辩人的入职时间。

该员工登记表只是客观的填写了答辩人的一些个人信息,与员工入职密切相关的内容,如员工愿从事何种工作、月薪要求,试用期工资、试用期限、受聘岗位、受聘部门意见、总经理意见等均为空白。

该登记表不能反映劳动关系双方的任何意思表示,形式上不能体现它是入职手续的组成部分。

二、上诉人主张其与答辩人是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与事实不符。

答辩人在上诉人单位执行的是八小时工作制,工资是按月发放,每月的工资是固定的。

答辩人在工作期间严格遵守了公司的考勤制度。

x年10月份之前,上诉人经常派答辩人出差,10月份以后主要在公司工作,很少出差,所以答辩人每天都按时打卡,但上诉人提供的员工刷卡记录与事实严重不符,是伪造的。

答辩人的工作岗位是电气工程师,专业性很强,不是任何人可以随便接手的,她负责的项目往往有一定的持续性。

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工单位终止用工。

对于这样的岗位,公司怎么会以非全日制用工的形式用人呢?那风险岂不是太大了?!事实上,当答辩人提出辞职以后,上诉人仍要求答辩人出差去为客户解决技术问题,也说明了这个岗位是不适合非全日制用工的。

答辩状模板劳动纠纷答辩状

答辩状模板劳动纠纷答辩状

答辩状模板劳动纠纷答辩状尊敬的xxx先生/女士: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选择我们为您提供答辩状的模板。

在此,我将按照您的要求,针对劳动纠纷的答辩状进行详细的论述。

一、引言我XXX先生/女士,作为被告一方,在此对原告提起的劳动纠纷一事提出答辩,发表以下观点。

二、事实陈述1.劳动合同条款:根据我们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对于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资、福利待遇等方面均有明确规定。

2.工作表现:我在工作期间,一直认真履行职责,恪尽职守,完成了公司分配的任务,并获得了一定的业绩。

3.原告的指控:然而,原告指控我XXX违反劳动合同中规定的某些条款,导致演变成劳动纠纷。

三、回应原告指控的论述1.指控一原告指控我XXX没有按时支付工资。

但事实上,根据劳动合同,工资支付日期是每月的XX日,而我在过去的X个月内,严格按照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没有出现延迟支付的情况。

2.指控二原告指控我XXX未提供合法的工作证明,以便他/她申请社会保险等相关权益。

然而,按照公司规定,只有在员工离职后才提供工作证明。

由于原告仍在公司任职,因此合法的工作证明尚未到期,无法提供。

3.指控三原告指控我XXX未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对他/她进行事前警示。

但根据我们工作部门的流程以及实际操作,我们对每位员工都有明确的工作要求和标准,并且已经反复进行过培训和指导。

因此,原告的指控是无根据的。

四、解决方案建议虽然我认为原告的指控是毫无依据的,但为了维护雇主和员工的和谐关系,我愿意与原告协商解决纠纷。

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双方进行公正的调解,以寻求协调的解决方案。

2.如有需要,可以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调解或仲裁。

五、结语我作为被告一方,郑重声明我在劳动合同中的所有权利和义务都得到了充分履行。

因此,我请求法院维护公平正义,做出基于事实依法维护的判决。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与信任。

希望我所提供的答辩状模板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或需求,请随时和我联系。

无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二审答辩状

无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二审答辩状

无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二审答辩状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答辩人:_____被答辩人:_____因被答辩人不服_____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_____号仲裁裁决书,向贵院提起上诉,现答辩人针对被答辩人的上诉请求及理由,作出如下答辩:一、被答辩人主张与答辩人存在劳动关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1、从工作性质和管理方式来看被答辩人在一审中声称其接受答辩人的管理,从事答辩人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但事实上,被答辩人所从事的工作具有临时性、阶段性和自主性的特点。

被答辩人可以自由决定工作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答辩人并未对其进行严格的考勤管理和工作监督。

这种工作模式与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需接受用人单位的全面管理和指挥有着本质的区别。

2、从报酬支付方式来看被答辩人所获得的报酬并非按照固定的工资标准和发放周期支付,而是根据其完成的具体工作任务和成果进行结算。

这种报酬支付方式更符合劳务合作或承揽关系的特征,而非劳动关系中的工资支付形式。

3、从双方的合意来看在双方合作之初,并未达成建立劳动关系的明确合意。

双方的交流和约定更多地侧重于工作内容、成果要求和报酬结算方式,并未涉及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劳动关系中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二、被答辩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1、被答辩人提交的所谓“工作记录”“沟通邮件”等证据,并不能直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这些证据只能反映双方在特定项目上的业务往来和交流,无法证明存在长期、稳定的劳动管理关系。

2、对于被答辩人提供的证人证言,由于证人与被答辩人存在利害关系,其证言的可信度较低,且证人所述内容也无法确切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三、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1、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确立劳动关系需要同时具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等条件。

劳动关系答辩状

劳动关系答辩状

答辩状尊敬的仲裁庭:作为申请人的代理人,现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一案,提出如下答辩意见: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1.主体适格申请人作为具有劳动能力的自然人,符合劳动者的主体资格。

被申请人作为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具备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

2.实际用工行为明确(1)申请人自年月日起在被申请人处工作,从事岗位。

工作任务由被申请人安排,工作时间和地点受被申请人管理和约束。

申请人每天需按照被申请人规定的上班时间打卡签到,下班时间打卡签退,如有迟到早退会受到相应处罚。

(2)被申请人会定期对申请人的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根据考核结果调整工作任务或给予奖励、处罚等,这充分体现了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管理权力。

3.经济从属性(1)申请人的劳动报酬由被申请人支付。

被申请人按月向申请人发放工资,工资标准相对稳定,且与申请人的工作表现和岗位要求相关。

申请人的工资结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这些都是被申请人根据其自身的薪酬体系和申请人的工作情况确定的。

(2)申请人的经济来源主要依赖于被申请人。

在为被申请人工作期间,申请人没有其他主要的经济收入来源,其生活保障和经济利益与被申请人的用工行为紧密相连。

4.组织从属性(1)申请人在被申请人的组织体系内工作,遵守被申请人的规章制度。

被申请人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考勤制度、绩效考核制度、保密制度等,申请人必须严格遵守。

申请人在工作中需保守被申请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的机密信息,否则将面临处罚。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其他员工存在协作关系,共同为实现被申请人的经营目标而努力。

申请人在工作中需要与其他部门的员工进行沟通、协调和合作,这进一步体现了申请人在被申请人组织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5.持续稳定的工作关系(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持续、稳定的工作关系。

申请人在一定时期内持续为被申请人提供劳动,并非临时性、一次性的劳务提供。

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了3年,期间一直按照被申请人的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没有中断过工作。

二审劳动纠纷劳动者答辩状范文

二审劳动纠纷劳动者答辩状范文

二审劳动纠纷劳动者答辩状范文英文回答:Defense to the Second-Instance Labor Dispute.I. Introduction.The Defendant respectfully submits this Defense to the Second-Instance Labor Dispute to the Honorable Court.II. Facts.[Briefly summarize the relevant facts of the case.]III. Legal Arguments.A. The First-Instance Judgment is Not Supported by Substantial Evidence.The Defendant maintains that the First-InstanceJudgment is not supported by substantial evidence. TheCourt erred in its interpretation of the evidence andfailed to consider all of the relevant facts.B. The Defendant Did Not Breach the Employment Contract.The Defendant asserts that it did not breach the Employment Contract. The Defendant fulfilled all of its obligations under the Contract and acted in good faith.C. The Defendant's Actions Were Justified.The Defendant's actions in [briefly describe thealleged actions] were justified under the circumstances.The Defendant acted to protect its legitimate business interests and did not violate any laws or regulations.IV. Relief Requested.The Defendant respectfully requests that the Honorable Court:1. Reverse the First-Instance Judgment;2. Dismiss the Complaint; and.3. Award the Defendant its costs and reasonable attorney's fees.Date:Defendant:中文回答:二审劳动纠纷答辩状。

二审劳动纠纷劳动者答辩状范文

二审劳动纠纷劳动者答辩状范文

二审劳动纠纷劳动者答辩状范文[英文部分]Honorable Judges,I, the defendant in this labor dispute, submit my defense statement with utmost sincerity and respect for the court. Firstly, I would like to express my deepest gratitude for the opportunity to present my case and clarify the misunderstandings surrounding this matter. With regards to the allegations made against me, I firmly assert that they are unfounded and without merit. I have always adhered to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my employment contract, fulfilling my duties diligently and with integrity. The accusations of negligence and breach of contract are unwarranted and based solely on misunderstandings and miscommunications.Furthermore, I would like to highlight the positive contributions I have made to the company during my tenure. My work has been recognized by my peers and superiors, and I have always been a team player, committed to the overall success of the organization.In conclusion, I implore the court to consider my defense with an open mind and to render a judgment that is fair and just. I am confident that once the true facts of this matter are considered, it will be clear that I am not responsible for the alleged wrongdoings.[中文翻译部分]尊敬的法官们:作为本次劳动纠纷的被告,我怀着最诚挚的敬意提交我的答辩状。

二审答辩状范文

二审答辩状范文

二审答辩状范文尊敬的二审委员会:我是被告的代理人,谨以此函答辩并就本案相关事宜向贵府提出申诉。

首先,本案涉及的是一起劳动纠纷,原告声称被告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及福利待遇,且存在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在此,我将就各项指控逐一进行辩解,为被告进行辩护。

一、关于工资支付问题原告宣称被告单位未按时支付工资,并且有拖欠之嫌。

但我代表被告单位郑重声明,被告单位始终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进行工资支付。

在该期间,被告单位多次与原告进行过沟通,并提供了明细清单以证明工资支付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同时,我们还搜集到了证据证明原告存在频繁请假的情况,这些请假行为严重干扰了工作的正常进行,使得被告单位不得不调整工资支付时间。

因此,被告单位提出工资拖欠的说法不属实,应当予以驳回。

二、关于福利待遇问题原告指控被告单位未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福利待遇,我在此呈上相关福利支付凭证,证明被告单位已经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金额进行了福利待遇的支付。

被告单位无论在薪酬福利还是其他方面,都秉持着合法合规的原则,确保了员工的权益。

三、关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原告在诉讼中指控被告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我代表被告单位坚决否认此项指控。

被告单位一直重视员工的合法权益,积极与员工进行沟通,并且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障员工的工作条件与权益。

从被告的角度来看,原告并未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被告单位存在违法行为。

我要求原告在诉讼中提供更加具体和详尽的证据,以证明其指控的合理性和事实性。

综上所述,本案中的指控缺乏充分的证据支持,不符合事实,我作为被告人的代理人,在此对原告的指控予以驳回,并要求二审委员会对本案再次进行审理。

同时,我也希望贵府能够依法评估该案件的性质,并公正、公平地处理本案。

被告单位以及我作为其代理人,一直尊重法律,努力履行法定义务,现在需要贵府的支持和判决,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最后,我将提交更为详细的证据材料并提供法律依据,以证明被告单位完全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并期待贵府能够公正地对待本案,依法作出正确的判断。

劳动二审答辩状

劳动二审答辩状

劳动二审答辩状劳动纠纷二审答辩状【1】答辩人:地址:被答辩人:中国建设银行负责人:李秀昆职务:行长地址:XX市南熏西街98号被答辩人:中国建设负责人:朱云该分行行长地址:XX市答辩人因劳动争议案不服XX市兴庆区人民法院(2010兴民初第226号民事判决),该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1、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XX市兴庆区法院2010兴初字第226号错误民事判决。

2、依法判决支持上诉人的一审全部诉讼请求。

3、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答辩事实理由:一、答辩人在劳动仲裁期限60日内至今一直向有关部门主张权利,时效并未超过。

2003年10月9日答辩人被迫与建行解除劳动关系,在60日内答辩人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经仲裁委审查,申请书所提及的劳动争议符合受理条件,劳动仲裁委员会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宁老仲案字2004第18号),决定受理,于2004年12月30日做出裁决,宁夏建行未侵犯当事人权益,驳回诉求。

答辩人不服上诉兴庆区法院,增加补缴养老金,办理医疗保险等社险请求,2005年3月30日(2005)兴民初字第866号民事判决驳回原告诉求。

原告不服上诉XX市中级法院,XX市中级法院审理做出(2005)银民终字第257号判决:增加办理养老、医疗保险的请求宁夏建行不同意协商,另行诉讼,维持原判。

此外答辩人自2003年解除劳动合同后还多次到XX市政府、自治区政府、自治区人大信访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区劳动保障厅等部门上访,有关部门也给予批复、同时也出示了通过律师与宁夏建行交涉的证据,证实自解除劳动合同后答辩人一直在主张权利,而法院却错误的认定,原告向宁夏自治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时间是2009年6月9日已过仲裁申请期限。

综上所诉答辩人认为一审判决以上诉人的请求超过申请仲裁期限,严重的侵害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二、宁夏建行非法裁员,员工非自愿解除劳动关系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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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状
答辩人(本案被上诉):,女,1963年9月28日出生,汉族,钟祥市人,住湖北省钟祥市胡集镇福泉村
答辩人现就本案上诉人湖北有限公司诉被告劳动关系纠纷二审一案,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答辩意见如下:
一、上岗安全保证金日期无法证明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证据缺乏
证明力,请求法院予以排除。

上诉人诉称被上诉人提供安全保证金收据上记载的日期是2006年7月10日,并认为这个日期就是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

这一说法,没有任何依据,安全保证金缴纳的时间和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没有必然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

更何况要求缴纳保证金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用违法证据无法达到证明目的,与法律相悖。

与一审中答辩重复的内容我方不再重申,再补充一点:仲裁裁决和一审判决法理解释已经很明确,在劳动关系建立时间这个问题上,上诉人有举证责任,若不能举证应承担不利后果,这是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上诉人在上诉书中也表示,当时管理不规范,没有证明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开始时间。

在客观事实不可能还原的情况下,法律
只能还原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是根据证据来还原的,既然没有证据,就承担不利后果,这是毋庸置疑的。

如果上诉人当时跟我们签合同,今天就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发生时间,现在没有合同,这个过错在谁?我们已经因为法律观念淡薄,由于时效问题,错失了由于不签合同可以要求上诉人双倍赔偿的权利,难道现在还要因为上诉人不签劳动合同来让我们承担不利后果?
二、被上诉人自动离职的说法没有任何证据,请求法院不予认定。

实际上,被上诉人曾提出请假,也提交了请假条,但始终没有获准。

因身体不适急于治疗,在万般无奈、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离开单位就医接治疗,这一事实我方提供的医院的出院记录和原告控制的请假条能够证明。

一审中已经陈述过的内容不再重复,这里我补充一点:上诉人称,被上诉人2013年初离开单位,没有向任何人请假,应属自动离职。

请法庭注意了,他们这里说我们是自动离职,也就是肯定了那时候双方已经解除劳动关系了。

而我方在离开单位的时候确实患病,这点我方也提供过医疗记录证明了,上诉人当时不可能不知道。

依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我方在这里工作了7年,是享有6个月医疗期的。

也就是说,退一万步讲,即使我方当时没有请假,在得知我方患病的情况下,除非我方主动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规定,上诉人此时是不能认定劳动关系解除的。

上诉人把我方治病暂时离开工作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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