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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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服务型制造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服务型制造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服务型制造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1.06.24•【字号】鄂经信产业〔2021〕76号•【施行日期】2021.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服务型制造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经信产业〔2021〕76号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经济和信息化、发改、教育、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商务、市场监管、统计、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人民银行和银保监分支机构,各有关单位: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快推动服务型制造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湖北省商务厅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北省统计局湖北省知识产权局人民银行武汉分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2021年6月24日关于加快推动服务型制造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服务型制造是制造与服务深度融合的产业新形态,是制造业企业打造竞争新优势的重要途径。

为深入贯彻工信部等十五部委《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0〕101号),加快推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构建服务型制造生态体系,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按照“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的区域发展布局,围绕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示范引领推广,健全协同发展生态,强化政策引导扶持,促进高端要素聚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全面提升湖北服务型制造发展水平,促进制造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文件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文件

湖北省人民政府文件鄂政发[2011]6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小企业是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新、催生产业、扩大内需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促进全省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明确中小企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为抓手,以加快市场主体培育为核心,着力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着力解决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和引导,推动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提高信息化水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创造新的发展优势,促进小企业快速成长和骨干企业发展壮大,实现全省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今后5年,要围绕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积极推动全省中小企业在数量扩张的同时更加注重质量提高,重点培育一批创业型、创新型、外向型、配套型、品牌型中小企业,推动中小企业总量规模不断壮大,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质量效益不断提高,发展速度高于全省经济发展平均水平,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占全省的比例逐年提高,新创办中小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持续增长;要着力构建适应中小企业发展需要的社会化服务体系,重点扶持培育一批综合服务机构、创业辅导基地、融资担保机构、人才培训机构、信息服务与管理咨询机构,创建一批国家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形成功能完善,运转高效,省、市、县三级贯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要切实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特别是优化中小企业政策环境、服务环境和融资环境,加大政策措施的落实力度,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中小企业负担,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发展(三)加大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扶持力度。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地要高度重视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发展,加强分类指导,通过落实国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切实加大扶持力度。

鄂发[2010]25号-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

鄂发[2010]25号-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11-17 8:43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为加快推进全省新型城镇化,努力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提出如下意见:一、统一思想,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1、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大意义。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是实现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必然选择,是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途径,是扩大内需的潜力所在,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

2000年以来,我省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2009年达到46%。

但从总体上看,我省城镇化水平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要从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快湖北发展、构建促进中部崛起战略支点的高度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积极稳妥、健康有序地推进新型城镇化。

2、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促进中部崛起发展战略,坚持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协调推进,按照构建促进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要求,实施"两圈一带"发展战略,推动全省城镇化向注重内涵提升转变,向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转变,向注重城乡统筹发展转变。

以特大城市、大城市为龙头,以加快中小城市和中心镇提质扩容为重点,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文明和谐,城镇布局科学,城乡互促共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3、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理念,科学发展,切实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坚持以人为本,绿色发展,走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坚持城镇带动,产业驱动,努力实现工业化与城镇化相互促进;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科学确定城镇发展定位和城镇化途径;坚持规划先行,集约发展,不断提高城镇建设的质量和效益;坚持生态优先,低碳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镇;坚持城乡统筹,优化结构,着力构建新型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坚持深化改革,创新管理,切实保证新型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

4、发展目标。

到2015年,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52%以上;产业集聚带动人口集聚的能力明显提高,每年转移农村人口60万人以上,五年共新增300万以上的农村人口转移进入城镇,其中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吸纳90万人以上,中小城市和县城吸纳130万人以上,中心镇和其他小城镇吸纳80万人以上;城乡产业良性发展,城镇就业岗位持续增加,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健全,居住、交通、教育、文化、卫生和环境等条件大为改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加配套完善,综合承载能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主要指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位居中部地区前列;城乡体制障碍逐步消除,发展差距逐步缩小;城镇快速发展新格局初步形成,基本构成经济文化生态强省的城镇体系。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1.30•【字号】鄂政办发〔2016〕99•【施行日期】2016.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湖北省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11月30日湖北省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89号)精神,为推动实施标准化战略,完善标准化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对于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总量进位、质量升级”的基础性、战略性、引领性作用,全面提升“湖北标准”在国际国内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充分把握湖北在长江经济带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战略机遇,以全面深化标准化改革为动力,以提升标准先进性、适用性、有效性为目标,以政府引导、市场驱动、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为基础,以支撑“一主两副多级”发展为切入点,完善标准体系和创新机制,夯实标准化技术基础,增强标准化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标准化+”效应,为湖北在中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标准化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引路。

坚持“放管服”相结合的改革路径,发挥市场在标准化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重要作用,全面增强标准有效供给。

坚持融合创新。

大力开展“标准化+”行动,在产业结构调整、文化繁荣发展、社会治理创新、生态环境保护、民生不断改善中,更好地发挥标准化的融合创新作用。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4.13•【字号】鄂政办发〔2022〕14号•【施行日期】2022.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企业管理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4月13日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21〕45号)及国家有关部委出台的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全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平稳健康发展,制定如下措施:一、加大资金支持。

设立纾困资金。

鼓励市县安排中小企业纾困资金,对相关中小微企业给予资金支持,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一定比例补贴,并给予房屋租金、水电费减免等支持。

省级财政根据各地援企稳企纾困政策落实和资金投入情况,在市(州)和县域激励性转移支付中给予奖补支持。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扩大信贷规模。

2022年,安排5000亿元以上专项信贷资金,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安排支小再贷款额度不低于200亿元,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使用支小再贷款支持小微企业;安排不少于100亿元再贴现资金,专项支持商业银行开展民营和小微企业票据融资。

(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深入推进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首次贷款拓展三年专项行动,累计新增个体工商户有贷款余额户数30万户,力争全省拓展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40万户,累计发放首次贷款超过4000亿元,新增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1000亿元以上。

积极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积极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一 支高水平 的专业化服务队伍 ,
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 、 多层次 、 高质量的服务。一
积极推进 中小企业 服务体 系建设
陈慧君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 处 长
— l 东省通过出台政策措施 、 _ 加大财政扶持 、 创新工作机制 、 整
合社会资源 、 形成服 务网络 , 积极推进和完善中小企业社
优化。
络, 不断健全人 才培训平 台; 推动全省 中小企业信息服务 网建 设, 积极推进信 息化应用服务平 台建设 ; 推进产学研合作 , 逐步
( ) 二 不断营造服务体系建设 良好氛围
营经济工作会议 。从 2 0 开始 , 0 7年 每年 召开 一次服务体 系经 验 交流会或 现场 会。通 过经验 交流 , 习参 观 , 型推 广 , 学 典 各 地 中小企业 行政主 管部 门 、 务机 构对服 务 体系建设 工作重 服
广东省 坚持每 两年 召开一 次 高规 格 的全省 中小企 业 、 民 完善技术 支持平 台。
创新服务方 式 , 拓展服 务领域 , 探索服务路径 , 主动满足中 会化 、 专业化 、 市场化 的方 向, 发挥政策引导和市场机 制的双重 小企业快速发展的需求 , 是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针对服务资 作用 , 整合和优化社会服务资源 , 力搭建服务平 台, 着 壮大服务
源分散 、 务水平参差不齐 、 服 服务供需双 方信息不对称 和中小 机构 , 增强服务功能 , 扩大服务领域 , 加快建设适应中小企业 发 企业对 专业服务 “ 不会用 、 不敢用 、 用不起 、 用不好” 问题 , 等 今 展需要 的社会 化服务体 系, 促进全省 中小企业又好又 快发展。 年 5月, 武汉 市经信委 创新服 务方式 , 成立 “ 中小企 业服 务超 通过 3~ 5 的努力 , 年 在全省建 立起 以政府 公共服务 为引导 、 市”集 中和优化配置服务资源 , , 打造政府 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 公益性服务 为基础 、 商业性服 务为支撑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 结合 的中小企业 服务平 台。“ 服务超 市” 吸纳 了银行 、 担保 、 小 体系 , 成创 业辅 导 、 资担 保 、 才培 训 、 术创 新 、 形 融 人 技 信息咨 额贷款 、 券商 、 信用评 级 、 财税代理 、 法律顾 问 、 管理咨询 、 培训 、 询 、 法律维权 、 信用评 价 、 协会 商会等八大服 务平 台, 省级重点 节能技术服 务等 3 家专业服务机构入驻 。截至 目前 , “ 务 培 育 5 9 与 服 0个创业示 范基地 ,0个担保 示范机 构 ,0个技术 服务 5 5 超市” 务机 构达成合作意向的企业达 10家 , 服 1 意向金额 70 示范机 构 ,0个培 训示范机 构 ,O个综合 服务示 范机构 , 50 3 2 打造 万元 ; 促成合作项 目 1 项 , 0 总金额 13 万元 ; 60 举办系列公益服 务活动 2 场, 10 1 有 00多家企业参加。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店小二”自助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店小二”自助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3.31•【字号】鄂政办函〔2021〕18•【施行日期】2021.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店小二”自助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湖北省“店小二”自助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3月31日湖北省“店小二”自助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全省政务服务自助终端标准化、集约化、智能化建设,推广24小时自助服务,完善我省政务服务体系,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优化政务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21〕7号)精神,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充分应用统一事项、统一认证、统一证照、统一评价建设成果,推动自助终端标准化、规范化。

加快政务服务方式优化创新,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动更多服务事项自助办理。

不断深化线上线下融合,提供丰富便捷的政务服务渠道,实现政务服务“就近办、马上办、一次办”的便民利企目标。

二、工作任务按照“省级统筹、分级负责”的原则,省政务办制定统一业务规则和标准,夯实大数据能力平台基础支撑能力,加强对全省自助终端服务事项、办件信息的统一管理。

各地根据实际需求部署自助终端。

具体工作任务如下。

(一)制定实施方案。

各地各部门要对现有自助终端运行和使用情况进行摸底,结合实际制定自助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前)(二)统一标准规范。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省统一的自助终端服务界面及数据汇聚标准,结合实际制定自助终端接入、运行等规范,实现自助终端的统一管理。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9.21•【字号】鄂安[2017]22号•【施行日期】2017.09.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安〔2017〕22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中央在鄂及省属企业,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规范相关机构服务行为,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6〕11号),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坚持政策引导、部门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以安全生产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企业安全生产、服务政府安全监管、服务公众安全教育为主责,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加强监督管理为重点,以提升安全生产社会治理能力为目标,坚持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结合,搭建服务平台,壮大服务市场,规范服务行为,更好地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提供技术咨询、责任保险、专业人才、安全培训、科技支撑等社会化服务,加快建立主体多元、覆盖全面、综合配套、机制灵活、运转高效的新型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推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作出积极贡献。

二、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能力(一)规范机构管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鼓励安全培训、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按规定跨区域开展业务。

严禁各级安监部门通过违规设立备案、收取保证金等手段限制技术服务机构进入本地区开展技术服务。

外地技术服务机构跨区域开展业务应当自觉接受所在地安监部门监督管理。

(二)支持机构发展。

推动安全评价机构、检测检验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从评价、检测服务向综合性技术服务和管理服务聚合发展。

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镇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镇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文号】农办企[2005]9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镇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农办企[2005]9号)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乡镇企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结合当前乡镇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乡镇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在推动国民经济增长,优化经济结构,促进市场繁荣,缓解就业压力,解决农民增收,增加财政收入,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创业难、融资难、担保难、贷款难、创新能力弱、信息渠道不畅等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当前以乡镇企业为服务对象的社会化服务机构较少,服务意识不强,服务产品匮乏,服务供应不足,服务质量不高,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健全。

因此加快乡镇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是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提高企业素质和市场竞争能力的必要措施。

各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乡镇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强化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整体推进乡镇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二、乡镇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任务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总体思路。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强化政府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政策措施,增强服务功能,整合服务资源,加大服务力度,提高服务水平,维护公平竞争,保护合法权益,为乡镇企业创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二)任务目标。

按照“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协调发展、全面推进”的发展方针,以融资担保、信用服务、创业辅导、人才培训、管理诊断、信息发布和政策法律咨询等七项内容为重点,以点带面,循序渐进,逐步实现以政府为主导的公益性服务、以社会中介机构为主导的社会性服务和以协会、商会为主导的自律性服务相配套的多层次、全方位、社会化的乡镇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目标。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小城镇建设的意见-鄂发[1999]23号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小城镇建设的意见正文:----------------------------------------------------------------------------------------------------------------------------------------------------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小城镇建设的意见(鄂发〔1999〕23号1999年12月8日)为进一步加快全省小城镇建设,推进农村城镇化,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全省小城镇建设的意义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4年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小城镇建设的决定实施以来,全省小城镇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完善规划、加快建设、规范管理、健全法规、培养人才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一大批新型小城镇迅速崛起,展示出政治上的凝聚力、经济上的推动力、市场上的辐射力和文化上的渗透力。

积极发展小城镇,对推动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现代化、开拓广阔市场,具有重要的意义。

加快发展小城镇,是实现农村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实现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实现农民生活水平由温饱向小康过渡的重大举措。

我省小城镇建设的经验证明:加快发展小城镇是实现农村城镇化的必由之路,有利于有序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利于乡镇企业集约经营,提高经济效益和竞争力;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使小城镇成为农业产业化的依托和载体;有利于提高农民素质,改善农民生活质量,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增加消费,启动投资,扩大内需,促进农村经济和国民经济稳定增长。

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的高度,重视小城镇的建设和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小城镇建设的思路、目标和重点全省小城镇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各具特色,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基本要求,坚持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同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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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小企业是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促进城乡就业、维护社会稳定、增加财政收入、扩大出口创汇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进一步加快全省中小企业发展,对于推进“工业兴省”战略的实施,加快湖北“两圈一带”的建设,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但由于种种原因,全省中小企业总体发展水平较低,在资金、技术、信息、人才、管理等方面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特别是面向中小企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滞后,服务机构少、服务范围窄、服务水平低、服务市场不规范等问题,影响和制约了全省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当前,全省中小企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和难得的发展机遇。

加快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既是各级政府转变职能、牢固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的理念、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的有效途径,也是整合优化社会服务资源、降低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

现就进一步加快全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中小企业为宗旨,以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和提高服务能力为目标,坚持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方向,发挥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的双重作用,整合和优化社会服务资源,增强服务功能、扩大服务领域、培育服务市场、提高服务水平,加快建设适应全省中小企业发展需要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的创立和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促进全省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3-5年的努力,在全省建立起以政府公共服务为引导、公益性服务为基础、商业性服务为支撑,体系完备、功能健全、服务规范、运转高效,省、市、县三级贯通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形成创业辅导、融资担保、人才培训、技术创新、信用评价、信息咨询、法律维权、协会商会等八大服务平台;在全省培育一批受中小企业欢迎的服务示范单位,打造一批有特色的品牌服务产品,培养一支高水平的专业化服务队伍,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质量的服务。

二、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一)建立创业辅导服务平台。

依托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科技园区、产业集群地等载体,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社会资源,加快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和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创业园地。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和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通过市场化运作,拓宽投资渠道。

开展中小企业创业基地认定工作,推动创业基地规范化建设。

依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创业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创业服务组织,为进入基地的创业者提供策划咨询、方案设计、项目评估、融资担保、事务代办、跟踪扶持等服务,提高中小企业抚育孵化能力。

充分发挥各类职业技术学校、社会培训机构的作用,聘请专家学者、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等担任创业指导师,开展创业培训和咨询指导。

组织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采取企业规划设计、政策辅导、项目牵引、专家帮扶、投资跟进、平台支撑等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到2012年,各地都要建立起具有一定规模的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全省重点建设50个省级中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

(二)建立融资担保服务平台。

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积极发展政府出资或政府参股的政策性担保机构,省、市(州)、县(市、区)分级建立中小企业担保资本金补充机制;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和非公有制企业进入担保业,整合和优化现有担保资源,采取多种形式提高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建立和完善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到2012年,湖北中企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金达到20亿元以上,各市(州)至少设立1个注册资本金1亿元以上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各县(市、区)至少设立1个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引导、支持担保机构改进服务方式,简化贷款担保手续,积极拓展担保业务,适应中小企业对融资担保的需求。

加强和改进对担保机构的监管,督促和引导担保机构完善内部风险管理制度,规范操作行为,切实防范担保风险。

加快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风险补偿制度,探索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基金,对担保机构形成的代偿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

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协会的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担保行业自律与行业规范。

积极开展银行、担保机构、企业对接活动,促进银行、担保机构、企业之间的合作。

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提高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努力做到全省中小企业贷款增长速度不低于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部贷款增长速度。

支持和规范发展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优化企业融资环境。

加强风险投资体系建设,引进和发展战略投资者和各类风险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风险投资机构,不断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

建立中小企业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为进库企业提供上市咨询辅导和推介服务。

充分利用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和股份代办转让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

通过发行集合贷款信托、集合债券和股权融资、项目融资、融资租赁、商业承兑汇票等形式,支持、帮助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加大金融创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力度。

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激励机制,对扶持中小企业效果突出的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等给予奖励。

(三)建立人才培训服务平台。

整合现有培训资源,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建立中小企业人才培训基地,加大对培训基地的扶持力度,不断壮大培训基地的实力。

到2012年,各地都要建立中小企业人才培训基地,全省有3-5个培训基地的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前列。

依托中小企业人才培训基地,拓展与国内外著名高校和知名培训机构的合作,采取专题培训、专家讲座、网上教育、远程互动教育等方式,开展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经营管理、职业技能和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员工的综合素质。

每年从全省重点中小企业中选派100名有发展潜力的经营管理人才,到高校、发达地区或国内外知名企业学习锻炼,推进以企业家为核心的企业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

研究制订中小企业人才培训机构扶持政策,对承担政府委托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给予一定的补贴。

(四)建立技术创新服务平台。

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加大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的建设力度,不断增加科研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整合社会资源,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支持。

全省重点扶持100个中小企业科技服务中介组织。

在全省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和中小企业集中的区域,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技术检测支撑平台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共性技术研发、产品检验检测、质量标准认证、技术信息咨询等服务。

全省重点建设50个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定期举办中国·湖北产学研合作项目洽谈会,搭建产学研对接平台,建立中小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交流与合作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加快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创新体系建设,支持建立若干特色产业产学研联盟。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技术实验室和测试中心,满足中小企业对共性技术的需求。

(五)建立信用评价服务平台。

由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参加,组建湖北省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委员会。

依托湖北省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委员会,充分发挥社会服务机构的作用,开展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推广使用信用评级结果,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征集、信用披露、信用评价和失信惩诫机制,推进全省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

以人民银行武汉分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库”和省工商局“湖北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开放型的湖北省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为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和中小企业等提供信用信息咨询服务。

支持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查询数据,开展业务。

到2012年,各地都要建立和健全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全省中型企业进库率达到80%以上,小型企业进库率达到70%以上。

认定一批诚信示范中小企业,引导中小企业提升诚信意识。

指导中小企业建立和完善信用管理制度,提高信用管理水平。

继续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六)建立信息咨询服务平台。

引入市场机制,依托社会服务机构,整合现有的中小企业信息服务网络,建立中小企业湖北信息网。

以中小企业湖北信息网为核心,加快推进全省中小企业信息网建设。

到2010年,各地都要建立中小企业信息网;到2012年,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联网。

完善和提升网站服务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咨询、融资担保、信息发布、技术评估、网上交易、事务代办等服务,构建覆盖全省、资源共享的区域性大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

开展企业信息化培训,推广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发展电子商务,促进信息技术在中小企业的应用。

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统计制度,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改善企业生产经营环境。

(七)建立法律维权服务平台。

依托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建立全省统一的中小企业法律服务热线和网上法律咨询服务平台,建立中小企业投诉救助工作机制,维护中小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组织法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帮助。

以湖北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为平台,帮助中小企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法律顾问制度,引导中小企业诚信守法,加强行业自律,增强依法治企能力。

(八)建立协会商会服务平台。

支持中小企业在自愿的前提下,以产品、产业等为纽带,组建行业协会和行业商会。

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和商会的改革,促其形成依法设立、政府指导、民主管理、自我发展的机制。

充分发挥各行业协会和商会的作用,通过授权、委托等方式,赋予其制定行业规范和标准、加强行业自律、参与制定行业规划、维护行业权益和公平竞争等职能,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引导行业协会和商会转变观念,牢固树立为企业、为行业服务的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注重行业发展情况汇集并提出工作建议,使行业协会和商会真正成为政府与企业之间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鼓励、支持各行业协会和商会整合相关服务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信息、企业策划、市场推广、对外合作等服务,组织中小企业开展各类招商引资和展览展销活动,促进中小企业商业合作与市场开拓。

三、加快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措施(一)加大组织协调力度。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制订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完善政策措施,找准工作重点和突破口,扎实推进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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