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北区残联关于调整领导和干部职工分工的通知(港北残联发6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分工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4.28•【字号】津滨政发〔2019〕12号•【施行日期】2019.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滨海新区,机关工作正文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分工的通知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现将区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通知如下:区人民政府实行区长负责制,区长领导区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副区长协助区长工作。
区长杨茂荣负责区人民政府机关、审计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审计局。
常务副区长贾堤负责发展改革、民营经济、财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减灾抗震救灾、地质灾害防治、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统计、政务服务(行政审批)、营商环境、政务督查、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机关事务,协助分管区人民政府机关、审计工作。
分管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应急局、区统计局、区政务服务办。
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监察委、部队、区委编办、区税务局、区总工会、区工商联、国家统计局滨海新区调查队。
分管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副区长夏青林负责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国防工业、无线电管理)、电力、通讯、网络和信息化、商务、服务业、合作交流、对口帮扶、对口支援、口岸服务、招商引资、大型活动组织协调、国有资产管理、国有企业改革工作。
分管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和投促局、区国资委。
联系天津海关、区科协、驻区企业。
副区长郎东负责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减排)、水务、农村、农业、林业、渔业、气象、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街镇工作。
分管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
联系区委街镇工委、区烟草专卖局、水利部海委海河下游管理局。
副区长张国盛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外事、涉港澳台事务、侨务、泰达街工作。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6.04•【字号】筑府发〔2021〕11号•【施行日期】2021.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筑府发〔2021〕11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因人事变动,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明确如下:陈晏同志主持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负责人事、审计方面工作。
分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工作部分)、市审计局。
陶平生同志负责民族宗教、民政、社会保障、对外开放、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放管服改革、外事、台湾事务、对外联络、保密、青年、妇女儿童、残疾人事业等方面工作。
对分管工作的政务公开、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和维稳、信访工作负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分管市民宗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不含人事工作部分)、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外事办、市政府台办。
联系市侨务办、市侨联、市国家保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方面工作。
张建华同志负责军民融合、科技等方面工作。
协助宋旭升同志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协助冉斌同志负责乡村振兴工作。
对分管和协助工作的政务公开、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和维稳、信访工作负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分管市科技局,联系市委军民融合办、市科协,协助宋旭升同志分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关村贵阳科技园管委会),协助宋旭升同志统筹指导市工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
王嶒同志协助市长代为负责人事、审计方面工作。
负责发展和改革、金融、统计、投融资管理、区域经济协作、交通运输、铁路建设等方面工作。
统筹服务业发展工作。
代为负责财政、税务、安全生产、应急、公积金、公共资源交易、督办督查、仲裁、机关事务服务等方面工作。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南通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南通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1.14•【字号】通政办发[2010]8号•【施行日期】2010.0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南通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通政办发〔2010〕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鉴于南通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部分成员工作变动,为切实加强对全市残疾人工作的指导,市政府决定对南通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主任:蓝绍敏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主任:薛谦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存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缪建新市教育局局长蒋志群市卫生局局长房健市残联理事长张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陈坚市民政局副局长委员:石金田南通军分区政治部副主任尹建勇市发改委副主任孙明如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孙青山市科技局局长助理王健市公安局副局长周锦南市司法局副局长丁友明市财政局副局长王志平市人事局副局长陆国强市编办副主任魏钦稳市国土局副局长李维贤市建设局副局长朱启平市规划局局长助理王倚海市文化局副局长张启芬市人口和计生委副主任金星华市广电局副局长孙淼市体育局副局长胡亚生市统计局副局长胡澜石市宗教局副局长郁新生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助理崔友华南通工商局副局长陆秋丹南通市国税局副局长杨幸福南通市地税局副局长朱淑娟市总工会副主席赵新叶团市委副书记翁晓云市妇联副主席从斌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副行长汪洋农行南通分行副行长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由房健同志兼任秘书长,办公地点设在市残联内。
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11•【字号】南府办[2010]75号•【施行日期】2010.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的通知(南府办〔2010〕7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鉴于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部分成员单位在机构改革后合并或名称更改、部分委员工作变动等原因,为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其组成人员,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单位及其组成人员通知如下:主任:分管副市长副主任: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南宁警备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市法制办公室、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市地方税务局、市工商局、中国农业银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女联合会、市残疾人联合会各一名分管或负责协调残疾人工作的领导担任。
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市残疾人联合会承担,秘书处设在市残疾人联合会,秘书长由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兼任。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一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3.20•【字号】津滨政办发〔2014〕21号•【施行日期】2014.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滨海新区,残疾人保障正文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为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推动新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名单通知如下:主任:杜翔副区长副主任:张殿武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方华区教育局副局长徐庆和区民政局副局长、区残联理事长殷强区财政局副局长兰其良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崔德行区卫生局副局长委员:张德发区委组织部副部长高长明区编办副主任徐广栋区级机关工委副书记吴秀山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文强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纪泽民区商务委副主任曹富强区科委副巡视员程志新区公安局政治部主任曹晓阳区司法局副局长肖连望区规划国土局副局长周云明区建设交通局巡视员杨焕香区环保市容局副局长刘和春区农业局副局长谷正刚区安监局副局长杜宝发区文广电局副局长苑纳新区工商局副局长梁永林区国税局副局长张方涛区地税局副局长周文晋区残联副理事长张勇区法院副院长张海波区检察院检察长车兴东区军事部政治部主任刘锦霞区总工会副主席祝照新团区委副书记庞琼珍区妇联副主席陈卡佳区工商联副主席刘爱军区红十字会副会长刘来久天津海关副关长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区残联,办公室主任由徐庆和兼任。
2014年3月20日。
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关于市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组和法律工作站组成人员调整的通知

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关于市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组和法律工作站组成人员调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公布日期】2020.06.29
•【字号】扬残办发〔2020〕20号
•【施行日期】2020.06.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律援助
正文
市残联办公室关于市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组和法律工作
站组成人员调整的通知
扬残办发〔2020〕20号
各县(市、区)残联,经济技术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生态科技新城残工办:
2010年5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残联等九部门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成立了市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组和市残疾人法律救助站。
现因机构设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市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组和法律救助工作站组成人员已进行了调整。
具体名单如下:
一、市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组组成人员
组长:龚智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
成员:徐康市残联组织维权处处长
刘文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任晓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
翟金晶市教育局法制处副主任
王友清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
庞庭金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
陈桂兰市法援中心主任
赵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郑轶群市卫健委医政医管处二级主任科员
二、市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组成人员
站长:徐康市残联组织维权处处长
成员:刘玲玲市残联组织维权处副主任科员
蔡剑扬江苏法之泽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彧江苏唯是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巍扬州尚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20年6月29日。
残联岗位设置工作方案
残联岗位设置工作方案残联岗位设置工作方案为了更好地服务残疾人群体,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残联)一直在不断完善其工作体系。
在残联中,岗位设置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优化岗位设置可以保证残联的各项工作更为顺畅和有效。
本文旨在就残联岗位设置工作提出一些具体的方案建议。
一、制定岗位职责表为了规范岗位职责,残联应该制定详细的岗位职责表。
该表需要包括岗位名称、任务职责和工作要求。
岗位名称需要简洁明了,能够一目了然地反映出工作职责。
任务职责需要针对该岗位的具体工作进行细分,让工作重心更加明确。
工作要求则需要对该岗位所需的技能、知识和经验进行详尽的说明,让应聘者有充足的准备,能够胜任该岗位的各项工作。
此外,残联还可以将该表与每个岗位的招聘信息相结合,以便吸引更多合适的人才。
二、合理划分工作职能残联需要根据其实际工作需要,合理划分工作职能。
岗位的分配和下发原则上应该按照实际职责、职等、工作量等要素综合考虑,以避免某些工作职能过于集中于特定岗位或者某个职员的身上,导致工作难以有效地开展。
此外,岗位编号也需要细分清晰,避免岗位之间的工作重复或空缺。
三、强调团队合作残联需要强调团队合作,不仅仅是在内部交流,更是在外部协作中。
我们应该注重沟通、团队紧密协作以及以集体智慧创造力的共同体有意识的建设。
例如,将团队分担任务、交流见解、互相学习和支持等方式来鼓励员工之间合作交流。
另外,在协助残疾人的过程中,我们也需要高效与社会各界、组织、企业等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共同致力于残疾人融入社会和生活普及化的目标。
四、注重培训和激励残联的所有员工都需要有持续的学习和进修机会。
通过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在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和岗位适应能力的同时,也为员工个人职业发展提供了前途。
另外,应该针对岗位表现优异的员工进行激励措施,如给予适当的奖金或晋升机会,以提高员工主动积极性和工作积极性。
总之,残联岗位设置工作是一个繁琐而具有挑战性的工作,要素众多。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东府[2013]106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正文:----------------------------------------------------------------------------------------------------------------------------------------------------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东府〔2013〕106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调整通知如下:袁宝成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工作。
梁国英常务副市长,协助市长主持市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市长分管审计工作。
分管编制、发展改革、统计、财政、国有资产、税务、物价、安全生产、粮食、档案、地方志、应急管理、轨道交通及重点项目、对口援藏援疆、统筹水乡地区发展工作,联系政协工作。
联系生态园管委会。
张科副市长,分管工业、内贸、民营、交通、科技、知识产权、通信、信息化、质量监督、经济协作、穗莞合作、“双转移”及省内扶贫工作,联系海事、总工会工作。
联系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
吴道闻副市长,分管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民政、水务、农业、林业、海洋渔业、工商管理、人防、供销社、残联、气象工作。
联系虎门港管委会。
严小康副市长,分管公安、监察、司法、法制、人民武装、消防工作。
唐庆涛副市长(挂职),分管口岸、打私、省外扶贫、驻外机构、加工贸易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虎门港通关信息平台建设、对口支援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工作,联系海关、检验检疫、边检工作。
贺宇副市长,分管市府机关、对台、国土、规划、外经贸、外事、旅游、侨务、港澳事务工作。
联系长安新区管委会。
喻丽君副市长,分管教育、人力资源、政务信息公开、社会保障、文化、卫生、食品药品监督、人口计生、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民族宗教、新莞人服务管理、信访、红十字会工作,联系共青团、妇联工作。
(失效)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顺义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更名及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
(失效)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顺义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更名及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7.04.06•【字号】顺政办发〔2007〕21号•【施行日期】2007.04.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失效)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顺义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更名及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顺政办发〔2007〕21号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北京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更名的通知》(京残工委〔2006〕24号),经区政府同意,将“顺义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更名为“顺义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并对委员会成员作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委员会成员通知如下:主任: 陈卫东区政府副区长副主任: 梁绍华区精神文明办调研员赵习文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马成武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委员: 孙德区总工会副主席闫岩团区委副书记曹丽明区妇联副主席陈成国区教委副主任王树柏区文化委副主任聂燕山区民政局副局长刘志刚区司法局副局长虞艳娟区财政局副局长郭士才区人事局副局长史庆军区劳动保障局副局长黄建江区卫生局副局长张宝区体育局副局长王宝明区地税局副局长李秀萍区国税局副局长程金林市规划委顺义分局副局长崔望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副局长张景生市工商局顺义分局副局长皮志杰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顺义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下设秘书处,办公地点设在区残疾人联合会,秘书长由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马成武同志兼任。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〇七年四月六日。
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残疾预防工作协调小组成员的通知-
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残疾预防工作协调小组成员的通知正文:----------------------------------------------------------------------------------------------------------------------------------------------------国务院残工委办公室关于调整残疾预防工作协调小组成员的通知国务院残工委各成员单位,生态环境部、国家疾控局:为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进一步加强残疾预防工作部际沟通协调,经与相关部门协商,决定调整残疾预防工作协调小组成员,调整后的残疾预防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胡向阳中国残联康复部主任副组长:冯力中国残联康复部副主任成员:刘媛中央宣传部宣传教育局时政处处长李春芳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社会服务处处长、一级调研员黄伟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特殊教育处处长马广鹏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生物技术与医药处处长王政新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事故预防和处理对策处一级调研员焦佳凌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残疾人福利处副处长、二级调研员冯莉财政部社会保障司民政事务处副处长董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待遇管理处处长宛悦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标准处二级调研员何小雪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社区建设处处长郑宇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城市交通管理处处长易乐来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综合处二级调研员曹榕应急管理部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司综合处处长柳成洋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服务业标准处处长何红宇体育总局群众体育司二级巡视员雷雯医保局待遇保障司长期护理保险处副处长陈文君全国妇联权益部法规处二级调研员齐宏亮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寄生虫病与地方病防控处副处长、二级调研员周红玲中国残联康复部康复一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国务院残工委办公室2022年3月8日——结束——。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港北区残联关于调整领导和干部职工分工的通知(港北残联发6号)
成文日期:2020年03月25日
标题:港北区残联关于调整领导和干部职工分工的通知(港北残联发(2020)6号)
发文字号:港北残联发(2020)6号
日期:2020年03月25日
港北区残联关于调整领导和干部职工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残联、会各股室、就业服务所:
鉴于单位人员变动,为加强内部管理,明确工作职责,经港北区残联班子研究,决定对领导和干部职工工作进行调整分工如下。
一、领导分工
詹锡力党支部书记、理事长
主持港北区残联全面工作。
韦永泉副理事长
协助理事长工作。
分管办公室、党建、纪检、意识形态、扶贫攻坚、招商引资、政务公开、危房改造、残疾人精准康复、儿童康复、动态更新、残疾人辅具、事业统计、残疾人医疗养老保险补贴等工作。
联系:贵城街道、根竹镇、中里乡、奇石乡
谭虹副理事长
协助理事长工作。
分管就业服务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绩效考评、残疾人托养阳光家园、党员扶残温暖同行、阳光助残扶贫基地、无障碍改造、危房改造、信访维稳、残保金征收、政务服务、残疾人证管理、残疾人教育、培训、就业、宣传、文艺、体育、社会保障、工青妇等工作。
联系:港城街道、大圩镇、庆丰镇、武乐镇
二、干部职工岗位职责
李雅琴办公室主任、就业服务所副所长
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文件收发登记、传阅和督办、保密工作、招商引资、公共机构节能环保、下乡安排和登记、公务用车管理、满意度调查培训。
负责干部职工考勤、考核和教育培训工作、绩效工作、宣传工作、信息报送、党建、纪检、会议记录、撰写有关材料等。
联系:根竹镇
赖素珍副主任科员
负责无障碍改造和危房改造、阳光助残扶贫基地、信访维稳、个体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贴工作。
协助谭虹副理事长联系乡镇(街道)工作。
联系:武乐镇
李金兰业务股股长、副主任科员
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档案、精准扶贫工作;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城乡重度残疾人参加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工作;残疾人事业统计;残疾人精准康复、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残疾人辅具;协助韦永泉副理事长联系乡镇工作。
联系:贵城街道
梁绍耀财务股股长
负责单位财务、年度预算、单位人员工资;“美丽广西.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队员、后盾单位扶贫绩效考评等工作。
联系:根竹镇
何凤英业务股副股长、就业服务所职工
负责区政务中心残疾人服务窗口日常工作,残疾人证核发、行政审批事项、燃油补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审核等工作。
联系:港城街道
陆映就业服务所职工
负责工会、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党员扶残项目、残疾人宣传文体、学前儿童教育资助、大中专生普通高校教育资助等工作。
联系:庆丰镇
罗永红就业服务所职工
负责区政务中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审核、自主创业、辅助性就业工作、残疾人证核发工作。
联系:中里乡
黄伟婵就业服务所职工
负责“美丽广西.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队员。
联系:根竹镇
张春媚就业服务所职工
负责职业技能培训、实用技术培训、盲人按摩和定向行走培训、青壮年扫盲培训、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培训、残疾人驾驶汽车培训补贴、普通高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残疾人就业推荐和招聘、就业信息录入工作。
联系:大圩镇
郑任工作人员
负责协助办公室主任和财务等工作,兼司机。
联系:奇石乡
黄倩倩工作人员
协助办公室主任工作,负责党建、纪检等工作。
联系:贵城街道
蒙初兴工作人员
协助办公室主任工作,负责残疾人信息录入工作、政务、档案等工作。
谭淇文工作人员
协助张春媚工作,协助儿童康复等工作。
联系:大圩镇
张秀枝工作人员
协助罗永红、何凤英等工作。
联系:中里乡
港北区残联
2020年3月25日
(本资料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