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卷制作归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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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卷归档管理制度模板

案卷归档管理制度模板

案卷归档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案卷归档管理,规范档案的形成、整理、保管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案卷归档管理工作,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人事档案、财务档案等各种类型档案。

第三条案卷归档管理工作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资料的可靠性和利用价值。

第四条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案卷归档工作。

二、案卷归档第五条案卷归档工作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各部门形成的档案,应当按照规定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第六条案卷归档范围包括:(一)反映单位主要职能、重要业务和工作成果的文件材料;(二)单位决策和重要会议记录;(三)单位内部管理和监督的文件材料;(四)与其他单位签订的重要合同、协议;(五)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七条案卷归档工作应当在文件形成后及时进行。

一般应当在次年6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的归档工作。

第八条案卷归档应遵循以下程序:(一)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形成的档案进行初步整理,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二)档案管理部门对移交的档案进行审核,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档案管理部门对审核合格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装订、装盒,统一存放;(四)档案管理部门建立档案目录,及时更新档案信息。

三、案卷保管第九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密、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防光、防尘、防有害气体和防有害生物。

第十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点,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实行档案借阅制度,明确借阅权限、程序和期限。

借阅档案时,应当填写借阅单,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档案利用记录,详细记载档案的利用情况,包括利用者、利用时间、利用目的、利用结果等。

法律案件归档流程(3篇)

法律案件归档流程(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案件归档是司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司法公正、维护法律权威的重要环节。

归档工作不仅关系到案件材料的完整性和保密性,也影响到案件后续的查阅、研究和管理。

为了规范法律案件归档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司法公正,本文将详细阐述法律案件归档的流程。

二、归档范围1. 刑事案件档案2. 民事案件档案3. 行政案件档案4. 执行案件档案5. 国家赔偿案件档案6. 法律援助案件档案7. 其他法律事务档案三、归档流程1. 案件审理阶段(1)立案登记案件立案后,由立案庭负责进行立案登记,并填写立案登记表。

立案登记表应包括案件名称、当事人信息、案由、案件性质、受理法院等基本信息。

(2)审理阶段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承办法官应当依法进行审理,并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书。

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执行通知书等。

(3)送达阶段案件审理结束后,承办法官应当依法将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

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

2. 归档准备阶段(1)整理案件材料案件审理结束后,承办法官应当对案件材料进行整理,确保案件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整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案件卷宗:包括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材料、庭审笔录、判决书、裁定书等;2)法律文书:包括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执行通知书等;3)送达回证:包括送达回证、邮寄凭证等;4)其他材料:包括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

(2)填写归档目录整理完毕后,承办法官应当填写归档目录,归档目录应包括案件名称、当事人信息、案由、案件性质、归档时间、归档人等基本信息。

3. 归档实施阶段(1)提交归档材料承办法官将整理好的案件材料及归档目录提交给档案管理部门。

(2)档案管理部门审查档案管理部门对提交的归档材料进行审查,确保材料齐全、完整、准确。

(3)归档审查通过后,档案管理部门对案件材料进行归档。

归档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按时间顺序排列;2)按类别划分;3)按编号归档。

制定从案源线索管理到行政处罚案卷归档的全过程标准程序

制定从案源线索管理到行政处罚案卷归档的全过程标准程序

制定从案源线索管理到行政处罚案卷归档的全过程标准
程序
制定从案源线索管理到行政处罚案卷归档的全过程标准程序,可以确保案件处理的规范性和效率。

以下是一个简要的程序框架,供您参考:
1. 案源线索管理:
接收线索:通过各种途径(如举报、投诉、执法检查等)获取案源线索。

登记与分类:对线索进行登记,并根据性质进行分类。

初步评估:对线索进行初步评估,判断是否具有调查价值。

分配与跟踪:将线索分配给调查人员,并定期跟踪进展。

2. 调查与取证:
制定调查计划:明确调查目的、范围和步骤。

现场调查:收集现场证据,询问相关人员。

证据保全:对重要证据进行保全,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撰写调查报告:汇总调查结果和证据,形成调查报告。

3. 审查与决定:
初步审查:对调查报告进行初步审查,判断是否符合行政处罚条件。

听证与陈述:给予当事人听证和陈述的机会。

作出处罚决定:根据审查结果,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

4. 行政处罚执行:
处罚告知与送达:告知当事人处罚决定,确保其知晓并了解相关权利。

执行处罚:按照处罚决定执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如罚款、没收等)。

处罚信息公示:将处罚信息进行公示,以便公众查询。

5. 行政处罚案卷归档:
整理案卷材料:将案件的所有相关文件和资料整理归档。

核对完整性:确保案卷材料完整无缺。

归档保存:将案卷按照规定存放入指定的档案库进行长期保存。

查阅与使用:确保案卷的查阅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这只是一个基础框架,具体程序可能需要根据您的实际需求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行政处罚案卷的制作及归档管理、证据种类与取证技术

行政处罚案卷的制作及归档管理、证据种类与取证技术

行政处罚案卷的制作及归档管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行政管理日益复杂,行政处罚案件的数量和复杂程度也在不断增加。

行政处罚案卷的制作及归档管理成为了行政执法工作中至关重要的环节。

合理规范的制作和归档管理,不仅是保障执法工作的正当性和公正性,也是维护行政执法机关的形象和权威的重要保障。

一、行政处罚案卷的制作1. 依法确定行政处罚事实和证据行政处罚案卷的制作首先要依法确定行政处罚事实和证据。

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工作时,必须严格依法行使权力,依法取证,依法确定行政处罚事实和证据。

行政处罚事实和证据的确定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能有任何武断和片面性。

2. 合理、规范的程序操作在确定行政处罚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行政处罚案卷的制作需要进行合理、规范的程序操作。

程序操作包括对案卷的整理、组织和归档等工作,需要根据执法程序和规定进行,确保案卷的内容真实、完整、准确。

3. 完善的书写和记录行政处罚案卷的制作需要注意书写和记录的完善性。

书写要规范清晰,记录要真实客观,不能有任何涂改和篡改。

尤其是对于相关当事人的陈述和证明材料,要尽可能做到逐字逐句记录,确保案卷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行政处罚案卷的归档管理1. 根据分类规定进行归档行政处罚案卷的归档管理需要根据相关的分类规定进行。

不同的行政处罚案件根据性质和类型进行分类,需要制定相应的归档管理规定,确保案卷的归档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

2. 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行政处罚案卷的归档需要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

这包括档案管理的组织结构、工作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等方面的规定,以及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考核机制等方面的制度规定。

3. 加强档案保管和档案利用除了对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归档管理外,还需要加强档案的保管和档案的利用。

档案的保管要做到安全、完整,避免遗失、损毁等现象的发生;档案的利用要充分发挥其价值,在法律、行政等方面的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证据种类与取证技术随着科技的发展和进步,证据种类与取证技术也在不断地更新和完善。

法院民事案件案卷的整理与归档

法院民事案件案卷的整理与归档

一是千万不要把材料搞丢,哪怕一个小纸片,问明白法官再做。

二是复写材料如发票、传真等要有复印件,有的还要有手写件,防止年久失真。

三是千万不要把副卷材料订到正卷中去,比如合议庭材料,还有上访材料有的在副卷,要订到正卷,让当事人看到,可能就有人下台了啊。

民事案件案卷的整理与归档档案整理是档案实体整理和档案内容整理的统称,是档案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档案内容整理,主要包括对档案文件的内容的鉴别,对档案内容的确定。

档案实体整理,主要是将零散的和需要进一步条理化的文件或档案,进行基本的分类、组合、排列、编目,组成有序的档案整体的工作过程。

档案整理工作的原则:1.整理档案必须保持文件之间有机的历史联系;2.整理档案应当充分利用原有的整理基础;3.整理后的档案必须便于保管和利用。

应对案卷整理与归档工作高度重视,注意积累。

做到对庭审形成的材料调整定卷,即在平时积累的基础上,详细检查每一文件材料,进行适当的调整,并且最后确定组合案卷。

卷内文件排列和编号。

卷内文件排列是指将每个案卷内的文件用一定的规律和顺序进行系统化排列,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和条理性,使每一份文件在案卷内都有一个固定的位置。

卷内文件在系统排列以后,应给卷内文件编页号,以固定它们的排列顺序,这样就便于统计和保护文件。

拟写案卷标题,也称案卷题名,是对卷内全部文件内容的总概括。

它是案卷封面上最重要的项目,也是以后编制档案工作的主要依据。

编目成卷工作,是指在组合案卷的基础上,对卷内文件进行编目、装订,以及案卷的排列、编号等一系列工作。

这些工作的完成标志着整个立卷工作的基本完成。

案卷的编目,是指在卷内文件排列编号的基础上,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备考表和案卷封皮等工作。

它是进行手工检索的基本条件,也是实现档案计算机检索与储存的基础性工作。

案卷的装订,是为了固定文件之间的排列顺序,保护文件不受损坏和散失,便于保管和利用。

案卷装订的要求是:整齐、牢固,不影响阅读。

案卷排列与编号,是指案卷经过编目装订以后,将一个年度、一个组织机构的案卷进行系统化排列、编号,以固定其顺序,使卷与卷之间保持一定的联系,系统地反映机关的工作话动。

民事案件案卷的整理与归档

民事案件案卷的整理与归档

民事案件案卷的整理与归档在进行民事案件整理与归档工作时,一般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一、收集相关资料:包括民事案件的起诉状、答辩书、证据材料、法院裁定书等。

二、整理案卷:按照时间顺序或者相关性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每一份资料都能够被清晰地找到。

三、建立档案:将整理好的案卷按照案件编号、案由等信息建立档案,方便后续查阅和管理。

四、归档保存:根据法律规定的保管期限,将归档好的案卷妥善保存,以备日后需要调阅或处理。

在整理与归档民事案卷时,需要密切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整个过程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只有经过规范的整理与归档工作,才能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司法公正的实现。

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工作指导

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工作指导

谢谢
2014年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工作指导
文书档案立卷归档的定义
文书立卷——指文书部门对本机关在工作中形成的、 办理完毕的、有查考保存价值的文件,按照其形成过 程中的联系和一定规律组成案卷,又称组卷或编立案 卷。
归档——机关的各个文书立卷单位将文件整理立卷后 ,逐年移交给学校办档案科集中保管,这就是归档工 作。
档案组卷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档案的分类、案卷 的排列和案卷目录、卷内目录的编制。
(二)组卷工作的原则
1、充分利用原有的整理基础,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 便于保管和利用。 2、同类问题最好整合,特别是页数较少的,如学生竞赛获 奖材料,如果材料多,可以按照级别、奖项分别组卷;如果 材料少,则按照各类获奖材料组合成一卷即可。 3、事务性及不重要的文件材料不立卷,每卷一般不超过 200页(前提是不阻断一份材料的完整性)。
(三)组卷工作的方法
1、分类要求 首先,文书档案的分类应遵循必要的逻辑规则,即正确
设置类目,做到类目之间界限清楚、不交叉重叠。 其次,文书档案的分类应体现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
(三)组卷工作的方法
2、标题拟定 标题一定要完整,要包含作者、时间、事宜、名称。
如:首都师范大学2014年档案工作会议文件材料
2、 “文件日期”:指文件的形成时间(落款时间)。
(二)细则
卷内目录中需要注意的是:
3、“题名”部分,案卷内容涉及到全校的,卷内目录填写细化到 院系一级;案卷内容涉及到院系的,卷内目录填写细化到个人。
三、归档程序
流程图
系统录入 填写完整上报 电话告知学校办公室档案科审核 系统审核、电话反馈、确认 到档案科取封皮封底打印、整理、签字 到档案科完成交接手续

审计档案归档程序

审计档案归档程序

审计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操作规程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程序,保证审计档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所称审计文件材料,是指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文字、图表等形态的纸质记录材料。

第三条审计组组长确定的立卷责任人,应当对全部审计文件材料按立卷方法和规则进行归类整理和编目,经档案管理人员检查后,依照规定进行装订。

第四条审计文件材料立卷应当符合归档要求。

遵循文件材料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有机联系,便于利用。

做到案卷封面整洁、书写规范,卷内文件排列有序、组装严密。

第五条审计文件材料的归档采用按项目立卷、按单元排列的方法。

一个审计项目可依据材料的多少立一个卷或多个卷,多卷项目在分卷时应当防止割断卷内文件材料的联系性,不得把不同项目的文件材料合并为一个卷。

第六条审计档案卷内文件材料按照结论类、证明类、立项类、备查类4个单元进行排列。

(一)第一单元结论类文件材料,采用逆审计程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排列。

— 1 —1.上级机关(领导)对该审计项目的批示(或批示情况说明)。

2.审计报告及送达回证。

3.审计决定及送达回证。

4.法制部门对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的审理意见。

5.对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6.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

7.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含征求意见稿)。

8.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代拟稿及业务部门复核意见。

9.审计移送处理书(含移送附件)及送达回证。

10.法制部门对审计移送处理书的审理意见。

11.审计处罚决定书及送达回证。

12.审计听证报告和审计听证记录。

13.审计业务会议纪要、决定、记录。

14.对结论类文件材料的重要管理事项记录(例如,讨论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二)第二单元证明类文件材料,按与审计实施方案所列审计事项对应的顺序排列。

1.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2.审计工作底稿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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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第一条药品监督行政处罚文书,是实施行政处罚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了药品监督行政机关执行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等部门法律和《行政处罚法》等基础法律的基本职能,各级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机关必须严格按照药品监督行政处罚文书立卷的要
求,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第二条药品监督行政处罚文书,根据案件办理年度、适用程序,坚持一案一号的原则,单独立卷。

一个案件从立案、结案到归档保管以及所有的法律文书和公文、函电,都使用收案时编定的案号。

听证的案件另行编号。

第三条药品监督行政处罚文书,必须用钢笔或碳素笔书写、签发,由经办案件的部门负责整理立卷归档,归档前由案件主要承办人负责立卷质量的检查。

二、材料的收集
第四条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立案以后,案件承办人员应立即着手收集本案有关的各种文书材料。

在案件办结以后,要认真检查全案的文书材料是否收集齐全,发现法律手续不完备的,应及时补齐或补救,去掉与本案无关的材料,再行排列整理。

第五条卷内各种文书材料,一般只保存一份,重份的文书材料一律剔除。

多余的处罚决定书,以备日后查考,可将其夹在
已装订好的卷内。

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来信,可以不立卷归档。

(1)
不属药品监督行政处罚范围,归口交办的人民来信;(2)答复来信来访人向有关部门投诉的信件或记录;(3)询问一般法律手续问题的来信来访;(4)没有参考价值的信封;(5)内容、地址不清的申诉信件;(6)确系精神病人的来信。

上述各项由
相关业务部门处理。

三、材料的排列
第七条行政处罚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总的要求是,内部程序性文书按照倒序进行排列,证据性文书按照行政处罚程序的客观进程形成文书的时间自然顺序进行排列。

第八条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处罚决定书;(4)现场检查笔录、检验报告书、调查笔录等证据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5)行政处罚结案报告;(6)罚款上缴收据复印件;(7)备考表;
(8)卷底。

第九条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处罚决定书(含没收物品凭证及清单);(4)行政处罚结案报告;(5)举报登记表或案件移送书;(6)现场检查笔录、检验报告书等证据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7)立案申请表;(8)调查笔录等证据材料(9)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表;(10)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1 1)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12)查封扣押物品审批表;(13)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14)查封扣押物品清单;(15)行政处
理通知书(包括立案告知书);(16)解除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表、通知书;(17)解除查封扣押物品审批表、通知书;(1 8)案件调查终结报告;(19)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20)案件合议记录;(21)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2)陈述申辩笔录(或者陈述申辩材料);(23)案件复核表;(24)行政处罚审批表;(25)送达回证;(26)没收物品处理审批表;(27)没收物品处理清单;(28)延期缴纳罚没款审批表(延期缴纳罚没款申请书);(29)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裁定书及相关执行文件);(30)罚没款上缴收据复印件;(31)备考表;
(32)卷底。

第十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案件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处罚决定书(含没收物品凭证及清单);(4)行政处罚结案报告;(5)听证意见书;(6)听证笔录;(7)听证告知书;(8)听证申请书;(9)听证通知书;(10)听证人员组成审批表;(11)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案件合议记录;(12)举报登记表或案件移送书;(13)现场检查笔录、检验报告书等证据材料;(14)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表;(15)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16)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17)查封扣押物品审批表;(18)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包括已经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证据);(19)查封扣押物品清单;(20)立案申请表;(21)行政处理通知书(包括立案告知书);(22)调查笔录等证据材料;(23)解除先行登记
保存物品通知书;(24)解除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25)案件调查终结报告;(26)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7)陈述申辩笔录;(28)案件复核表;(29)行政处罚审批表;(30)送达回证;(31)没收物品处理审批表;(32)没收物品处理清单;(33)延期缴纳罚没款审批表;(34)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3 5)罚没款上缴收据复印件;(36)备考表;(37)卷底。

第十一条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中没有列举的法律文书材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形成的顺序排列。

第十二条行政处罚案件文书材料为一卷装订,不分立正卷、副卷。

但是,案件合议记录、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行政处罚决定书审批表等内部形成的材料,未经局长批准不得向当事
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提供。

四、立卷编目
第十三条一个案件的文书材料经过系统排列后,要逐张编号。

卷宗封面、卷内目录、卷底、备考表不编页码。

页码编在右上角,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

字体要整齐、清楚。

第十四条卷内目录应按卷内文书材料排列顺序逐件填写,标明起止页码,字迹要工整、清晰。

第十五条卷宗封面所列的各个项目,用毛笔或钢笔逐项填写齐全,书写工整。

其中结案日期填写处罚决定履行完毕日期。

五、卷宗装订
第十六条装订前要做好处罚文书材料的检查。

对破损或褪色的材料,应当进行修补和复制。

装订部位过窄或有字迹的材料,要用纸加衬边。

纸面过小的书写材料,可加贴衬纸。

纸张大于卷面的材料,按卷宗大小折叠整齐。

对字迹难以辨认的材料,应当附上抄件。

外文材料应当译成中文附在后面。

药品包装等原始证据材料,加贴衬纸,展开平放,并有当事人签字。

需要附卷的信封要打开平放,邮票不要起掉。

材料上的全部金属物都要剔除干
净。

第十七条一个案件的文书材料,每卷以二百张为限,超过
时应按形成的顺序分册订卷。

第十八条卷宗必须用线绳三眼至五眼装订牢固,不要漏
订。

长度应在十八公分左右。

第十九条卷宗装订以后,应检查文件材料有无漏订现象,然后在卷底装订线上贴上封纸,并用案件承办人员名章加盖骑
缝。

六、归档
第二十条案件结案以后应在一个季度内归档。

凡立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重新整理。

提出保管期限意见后,向本机关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并办好交接手续。

第二十一条归档的录音带、录像带、影片等声像档案,应在每盘上注明当事人的姓名、案由、案号,承办单位、录制人、录制时间、录制内容,并按形成顺序,逐盘登记造册归档。

第二十二条归档的证物,凡是能够附卷保存的,应装订入卷。

不能附卷保存的,可拍照附卷,证物另行保管,待诉讼期满后,经领导批准可将不能附卷保存的证物销毁或处理。

第二十三条已归档的行政处罚卷宗,不得从卷内抽取材料。

需要增添文书材料时,必须征得档案管理人员同意,按立卷要求办理,以保证卷宗的质量。

第二十四条本归档办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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