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说明
2024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大纲

2024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大纲一、绪论1.1学科简介:介绍法学学科的基本概念、发展历程和学科特点。
1.2学科目标:明确法学学科的培养目标和要求。
1.3学科发展趋势:分析法学学科在未来的发展方向和趋势。
二、基础理论与方法2.1法学基础理论:系统讲解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础理论。
2.2法学研究方法:介绍法学研究的常用方法和技巧,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
三、法学研究领域与前沿问题3.1法律哲学与法社会学:讲授法律哲学和法社会学的基本理论和研究领域。
3.2法律史学:介绍法律史学的基本概念、研究方法和重要研究领域。
3.3法学思想史:讲授法学思想史的重要理论和学派。
3.4法学研究前沿问题:分析当前法学研究的热点问题和前沿领域。
四、法学基础知识4.1宪法学:讲授宪法学的基本理论、宪法制度和宪法解释方法。
4.2行政法学:介绍行政法学的基本理论、行政法律制度和法治行政原则。
4.3刑法学:讲授刑法学的基本理论、刑法制度和刑事政策。
4.4民法学:介绍民法学的基本理论、民法典制度和涉外法权。
4.5经济法学:讲授经济法学的基本理论和经济法制度。
4.6商法学:介绍商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商法制度。
4.7国际法学:讲授国际法学的基本理论、国际法律体系和国际法的适用。
五、专业选修课程5.1刑事诉讼法学:介绍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概念、诉讼程序和刑事辩护。
5.2民事诉讼法学:讲授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原理、诉讼程序和仲裁制度。
5.3法律法规解释与适用:介绍法律法规解释和适用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5.4宪法与行政法实务:讲授宪法和行政法的实际应用和操作。
5.5合同法学:介绍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和合同设计。
5.6公司法学:讲授公司法的基本原理和公司治理。
5.7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介绍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基本概念和法律制度。
5.8知识产权法学:讲授知识产权法的基本理论和实践操作。
5.9环境与资源法学:介绍环境与资源法的基本概念、法律制度和治理方法。
六、研究项目与实践教学6.1毕业论文:要求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一定深度的学术研究。
同等学力申硕法学综合2024年全国统考真题(含答案解析)

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一、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50分)1、根据根据解释主体和解释权限的不同,可将法律解释分为()A.立法解释B.行政解释C.司法解释D.执行解释2、以行为的外部表现形式为标准,可将法律行为分为()A.积极行为B.消极行为C.要式行为D.非要式行为3、下列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所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有()A.地方性法规B.地方政府规章C.行政法规D.部委规章4、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和消灭的条件包括()A.法律规范B.权利主体C.因果关系D.法律事实5、法律确认和保障平等的基本方式有()A.法律平等地分配法律责任B.法律确认和保障主体法律地位的平等C.法律把平等宣布为一项基本的法律原则D.法律确认和保障社会财富、资源、机会与社会负担的平等分配6、西周的“三刺之法”具体指的是()A.讯群臣D.讯万民7、传统帝制朝代的中央司法机关有()A.尚书省B.廷尉C.大理寺D.刑部8、汉文帝废除肉刑的具体措施()A.将墨刑改为笞二百B.将斩左趾改为徒刑三年C.将斩右趾改为弃市D.将劓刑改为笞五百9、宋代的司法改革具体措施有()A.折杖法B.刺配C.凌迟D.发遣10、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的司法改革内容有()A.主张司法独立B.试行律师制度C.禁止刑讯D.试行审判公开及陪审制度11、依据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的主要职能包括()A.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B.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C.选举国家监察委主任D.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12、国务院的职权包括管理()A.国防建设事务D.体育工作13、依宪法规定,审计署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得对审计署行使职权进行干涉的主体有()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最高人民检察院C.最高人民法院D.个人14、《宪法》序言的五个文明分别有()A.物质文明B.政治文明C.精神文明D.生态文明15、依照我国宪法规定,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基本条件有()A.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B.年满十八周岁C.受过高中以上教育D.没有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16、我国刑法采用的溯及力原则是()A.从旧B.从轻C.从旧兼从轻D.从新兼从轻17、下列不适用死刑的对象有()A.犯罪时未满16周岁的B.审判时怀孕的妇女C.犯贪污罪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D.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18、刑法规定的时效类型是()A.追诉时效B.行刑时效19、下列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有()A.冒名顶替罪B.伪造货币罪C.破坏广播电视、公用电信设施罪D.危险驾驶罪20、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行为具体表现形式有,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A.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B.从事高空、井下作业C.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D.从事贩毒、卖淫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劳动21、下列可以做保证人的是()A.某自然人B.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C.某公立医院D.某公司的子公司22、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是()A.祖父母B.父母C.子女D.兄弟姐妹23、民事诉讼时效中止发生在()A.诉讼时效期间全过程B.诉讼时效期间前6个月C.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D.诉讼时效期间最后90天24、下列哪些情况下,个人或者单位可以请求宣布商标无效的()A.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商标的B.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的C.没有正当的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D.带有民族歧视的25、以下属于邻接权有()A.表演者表明表演者身份的权利B.出版者对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具有专有权C.将自己的作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的权利D.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二、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1、法律原则2、乞鞫3、单一制4、合同诈骗罪5、代位继承三、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15分)1、法律推理的基本原则2、清末的领事裁判权3、我国宪法的修改方式四、论述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1、论述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来源2、论述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2024年同等学力申硕法学考试参考答案与解析一、不定项选择题1、参考答案:ABC解析:法律解释根据解释主体和解释权限的不同,分为:立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司法解释,故选ABC。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教育学学科 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教育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教育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如下:一、考试科目与学科范围1. 考试科目: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包括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中外教育史、教育研究方法。
2. 学科范围:考试学科范围涵盖教育学一级学科下的所有二级学科。
二、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1. 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2. 试卷结构:试卷满分3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试卷结构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和案例分析题等题型。
三、考试内容与要求1. 教育学原理:要求考生掌握教育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理论,并能运用这些理论分析教育现象和解决教育问题。
2. 教育心理学:要求考生掌握教育心理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研究方法,理解学生的学习心理、发展心理和教育心理等方面的知识,并能运用这些知识解决教育实践中的问题。
3. 中外教育史:要求考生掌握中外教育史的基本知识,了解不同时期、不同国家的教育发展历程、教育思想和教育制度,理解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规律和趋势。
4. 教育研究方法:要求考生掌握教育研究的基本方法、步骤和技能,了解教育研究的设计、实施和分析等方面的知识,并能运用这些知识开展教育研究。
四、考试难度与评价标准1. 考试难度:考试难度根据考生的总体水平而定,难度水平相当于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难度水平。
2. 评价标准:评价标准主要依据考生的答题内容、逻辑性、语言表达和知识点掌握程度等方面进行评价。
具体评分标准将按照教育部相关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标准执行。
五、考试大纲的使用与注意事项1. 使用说明:本考试大纲是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教育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指导性文件,是编写考试教材和组织命题的依据。
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遵照本大纲的要求进行相关的工作。
2. 注意事项:本大纲所列的知识点和要求,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使用时应注意其完整性和准确性,不得随意删减或更改。
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大纲及指南》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所有权)【圣才出品】

第九章所有权5.9.1 复习笔记一、所有权概述1.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所有权,依《物权法》第39条,是指所有人依法对其物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它是对物最全面的支配权,是自物权。
所有权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所有权的客体是有体物、独立物和特定物。
(2)所有权是最广泛的支配权。
(3)所有权具有弹力性。
所有人可以在其物之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在这些他物权消灭以后,所有权又恢复其圆满状态。
(4)所有权具有无期限性。
所有权是无期限的物权,而他物权是有期限的物权。
2.所有权的内容根据《物权法》第39条的规定,所有权包括如下权能:(1)占有权能。
它是指权利人对物进行的管领和控制。
占有本身是事实(参见《物权法》第十九章),而所有权是权利。
这里所说的占有,仅指所有权的一项权能。
(2)使用权能。
它是指依据物的性质和用途,对物加以利用,以满足生产或生活的需要。
(3)收益权能。
它是指权利人通过利用物而获取经济利益。
收益权能主要体现为,获取法定孳息和天然孳息。
(4)处分权能。
它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
①事实上的处分,是指对物进行实质上的改造或者毁损等事实行为,例如食品的消费。
事实上的处分会导致所有权的绝对消灭。
②法律上的处分,是指移转、限制或者消灭所有权,从而使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法律行为,例如在房屋之上设立抵押权。
处分权能是所有权的核心权能。
3.所有权的类型(1)国家所有权国家所有权,是指国家对物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其是作为社会主义条件下的一种所有权形式,是全民所有制在法律上的体现。
国家所有权的特点表现在:①主体的特殊性。
国家既是主权的享有者、政权的承担者,又是国家所有权的主体。
但国家作为所有权主体存在时,与其作为主权者的身份应当是相分离的。
②客体的广泛性。
我国国家所有权的客体范围相当广泛,包括矿藏、水流、海域、城市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无线电频谱资源、野生动物资源、文物等。
③取得方式的特殊性。
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大纲及指南》(第5版)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法理学导论至第十四章【圣

第一编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第一部分法理学导论1.0.1复习笔记一、法理学的对象与性质1.法理学的对象法理学以法律现象的一般性、普遍性问题为研究对象。
一般性、普遍性问题是指整个法律体系、法律运行全过程、古今中外各种类型的法律制度及其各个发展阶段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2.法理学的性质(1)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理论不同于其他法学学科,法理学提供的是法的抽象的、基础的理论。
(2)法理学是法学的方法论①法理学的理论对法学研究具有方法论意义。
②法学方法论是法理学的重要研究内容。
(3)法理学是法学的意识形态①法理学深受一定意识形态的影响。
②法理学是法学的意识形态。
法理学提出的法的一般理论,是对法的基本理论问题的本质性理解和导向性阐释,体现了法学的总体性精神结构和独立自足的观念特征,是整个法学的根基和灵魂。
二、法理学的历史1.奴隶社会的法理学思想(1)古希腊古罗马的法理学思想习惯法为主体的法律制度已有相当程度的发展。
同时,这个时期提出了一系列法理学问题,如法与权力、理性的关系,法与人、神、自然的关系,法与利益、正义,人治和法治,守法的道德基础和政治基础。
古罗马的法律制度是古代西方世界法律制度发展的顶峰。
古罗马法学关于公法与私法的划分的思想,关于自然法、万民法和市民法的划分的思想等,对后世的法理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的法理学思想①儒家,从人性善的哲学立场出发,强调圣人、贤人、圣君、贤相个人的统治力量,重视道德礼教的作用,主张礼主刑辅,综合为治。
②法家,把法治推崇为立国和治国之本,明确提出“援法而治”“以法治国”等主张,并发动了一系列旨在实现法治的政治改革和变法。
③墨家,从“天意乃法的根源”的法律观出发,主张以天为法,循法而行;他们还提出“兼相爱、交相利”的社会信念,主张在经济上重视生产、节约、利民,在刑罚上“赏当贤,罚当暴,不杀无辜,不失有罪”。
④道家,从“小国寡民”的理想国设想出发,反对制定各种礼法制度,主张一切顺乎自然,“无为而治”,甚至断言“法令滋彰,盗贼多有”。
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大纲及指南》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犯罪客体)【圣才出品】

第五章犯罪客体4.5.1 复习笔记一、犯罪客体概述1.犯罪客体的概念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其具有下列重要意义:(1)有助于认识犯罪的本质,揭示犯罪的阶级属性;(2)有助于划分犯罪的类型,建立刑法分则的科学体系;(3)有助于认定犯罪的性质,分清此罪与彼罪的界限;(4)有助于评价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正确裁量刑罚。
2.犯罪客体的种类(1)一般客体。
指一切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即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整体。
犯罪的一般客体体现了一切犯罪的共性。
(2)同类客体。
指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即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某一部分或者某一方面。
我国现行刑法分则分十章将犯罪分为10类,基本依据即是犯罪的同类客体。
(3)直接客体。
指某一具体犯罪所直接侵犯的具体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即刑法所保护的某种具体的社会关系。
①根据具体犯罪行为危害具体社会关系数量的多少,可分为:a.简单客体,指某一种犯罪行为只直接侵犯一种具体的社会关系。
b.复杂客体,指犯罪行为直接侵犯两种以上的具体社会关系。
②根据直接客体在犯罪中的重要性程度,可分为:a.主要客体,指该种犯罪行为同时侵犯的不止一种社会关系中,为刑法着重予以保护的社会关系。
b.次要客体,指该种犯罪行为同时侵犯的不止一种社会关系中,非刑法着重保护的社会关系。
二、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1.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概念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犯罪对象,是指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行为直接作用的具体人或物。
2.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与区别两者联系密切,作为犯罪对象的具体人是作为犯罪客体的社会关系的承担者,作为犯罪对象的具体物是作为犯罪客体的社会关系的物质表现形式。
一般而言,犯罪客体总是通过一定的犯罪对象表现它的存在。
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1)犯罪客体决定犯罪的性质,而犯罪对象则未必。
(2)所有犯罪都有犯罪客体,但不是所有的犯罪都有犯罪对象。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说明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说明考试科目:法律基础知识和司法实务、法学理论与法学研究方法、法律职业基本素质、法律专业外语。
一、法律基础知识和司法实务:该部分考察考生对法律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包括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知识的学习和理解,以及法律实务的应用能力。
二、法学理论与法学研究方法:该部分考察考生对法学理论的掌握情况,包括法学基本理论、法律逻辑与法学思维、法律哲学、法理学、法律社会学等方面的知识。
同时,也考察考生对法学研究方法的了解程度,如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法学论文写作和学术规范等。
三、法律职业基本素质:该部分考察考生的法律素养和法律职业道德,包括对法律职业规范和道德规范的了解,以及法律思维、法律分析和问题解决能力的应用。
四、法律专业外语:该部分考察考生对法律专业英语的掌握情况,包括法律英语的基本词汇、基本句型、法律英语阅读和写作能力等。
考试形式:考试形式为笔试,包括选择题和主观题。
其中选择题主要用于考察法律基础知识和法学理论的掌握情况,主观题则用于考察法律职业基本素质和法律专业外语的应用能力。
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一般为一天,根据考试科目的数量和难度可能会有所调整。
考试分数评定:按照国家规定,考试总分为100分,各科目的分值比重根据具体科目的重要性和难度程度确定。
通过要求:根据国家规定,考生需在各科目中达到一定的分数线,方可获得该科目的合格成绩。
同时,各科目的总分也需达到一定的分数线,方可通过整个考试。
以上是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大纲及说明。
考生应根据考试大纲中的内容进行复习备考,合理分配时间,全面提升自身的法学知识、实践能力和外语水平。
通过本考试,将有机会获得硕士学位并进一步提升个人在法学领域的学术素养和职业能力。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大纲及指南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
平考试大纲及指南
同等学力人员是指没有本科学历,但具有工作经验或其他学历背
景的人员,他们可以通过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行硕士学位的申请。
法学学科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个学科门类,其考试大纲和
指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考试目的和内容: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旨在测试考生的法律
知识水平、法律理解能力、法律应用能力和法律分析能力等综合能力。
2.考试形式: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通常采用笔试形式,考试时
间为3小时左右。
考试题型包括选择题、填空题和论述题等。
3.考试内容: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法律基
础知识、法律实务能力、法律文书写作等方面。
4.考试要求: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必须具备一定
的法律知识基础和实践能力,在考试中要能准确理解、分析和解决各
类法律问题。
5.考试参考书目: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
考试的参考书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和学术著作。
总之,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和实务经验,要能够准确理解、分析和解决各类法律问题,同时要认真备考,并参考相关的考试大纲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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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说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
说明
2022年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大纲
及说明已发布。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该考试的内容及相关政策,帮助考
生全面了解并顺利备考。
一、考试概述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是为具备同等学
力的人员提供获得硕士学位的机会和途径。
考试旨在对考生在法律理
论基础、法律实务能力、法学研究方法等方面的综合水平进行评估,
以确保同等学力人员在法学学科的学术素养能够达到硕士研究生要求。
二、考试科目及内容
1. 法理学与法学思想史
本科目主要考察考生对法学理论发展历程、法学思想和学说的理解
掌握,以及对法学核心概念和法学方法的应用能力。
具体内容包括:(1)古代法学思想
(2)近代法学思想
(3)现代法学思想
(4)法学核心概念与法学方法
2. 法律哲学与法学社会学
本科目主要考察考生对法律哲学和法学社会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的掌握,以及对法律制度与社会关系的理解能力。
具体内容包括:(1)法律哲学理论与方法
(2)法律伦理学
(3)法学社会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
(4)法律制度与社会关系
3. 内外经济法与国际法
本科目主要考察考生对内外经济法和国际法的基本理论、法律制度和实践问题的理解与应用能力。
具体内容包括:
(1)内经法基本理论和法律制度
(2)外经法基本理论和法律制度
(3)国际法基本理论和法律制度
4. 中国法制史与中国法律思想史
本科目主要考察考生对中国法制史和中国法律思想史的基本知识和对法律传统的理解能力。
具体内容包括:
(1)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
(2)中国法律思想史的基本知识
三、考试形式及评分标准
该考试采用笔试形式进行,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综合能力考试,第二阶段为学科专业考试。
综合能力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研究能力和应用能力,采
取闭卷形式,采用主观题和客观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学科专业考试主要考察考生在法学学科的专业知识和能力,采用开
卷形式,分为多个模块进行,总分为100分。
四、考试报名及准备
考生可以通过教育部门指定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报名材料包
括有效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
在报名完成后,考生需根
据考试大纲及说明进行系统的备考准备,包括对每个科目的知识点进
行梳理和巩固,积极参加模拟考试和自测练习,提高自己的研究能力
和应试能力。
五、考试政策
1. 合格标准
考试总分为200分,总分达到120分以上为合格,达到150分以上
为优秀。
2. 考试成绩有效期
考试成绩有效期为3年,超过有效期的成绩作废。
3. 考试违规行为处理
对于违反考试纪律、作弊等行为,将依据相关考试纪律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或相关学位资格。
六、结语
本文对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说明进行了详细解读,希望能对考生们的备考提供帮助。
同等学力人员通过该考试可有机会获得硕士学位,提升自身学术水平和竞争力。
祝愿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们顺利通过,实现自己的学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