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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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方案

公路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方案

公路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公路工程是一个复杂的工程项目,涉及到资金投入、资源配置、施工管理等多个环节。

为了确保公路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资金使用的合规性,需要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

本方案旨在制定公路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实施方案,确保公路工程的合规性和项目质量。

二、审计范围本次审计范围包括公路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招投标、合同签订、施工、验收及竣工等全部环节。

三、审计目标1.确保公路工程项目的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2.确保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

3.确保公路工程项目的资金使用符合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

4.发现公路工程项目中存在的问题,提供改进建议。

5.评估公路工程项目的风险,提供风险控制建议。

四、审计内容1.完整审计公路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文件,核对设计文件与实施情况是否一致。

2.审计公路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程序和招标文件,核对投标过程是否公正、透明。

3.审计公路工程项目的合同签订程序和合同履行情况,核对合同履行是否符合要求。

4.审计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制度,核对施工过程是否规范、安全。

5.审计公路工程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核对资金使用是否符合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

6.审计公路工程项目的验收程序和竣工报告,核对验收结果是否符合规定标准。

五、审计方法1.首先,审计人员将对公路工程项目的各项文件进行梳理和收集,了解项目背景和审计范围。

2.然后,审计人员将组织验收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制定审计计划、准备审计工具和模板。

3.接下来,审计人员将对各项审计内容进行调查和核实,包括查阅相关文件、询问相关人员以及实地考察等。

4.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将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和分析,并与项目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确认。

5.最后,审计人员将根据审核结果编写审计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和风险控制建议。

六、工作流程1.确定审计目标和范围。

2.制定审计计划和工作安排。

3.收集和整理相关文件和资料。

4.实施审计调查和核实工作。

道路工程跟踪审计方案

道路工程跟踪审计方案

道路工程跟踪审计方案一、审计目标及意义道路工程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着城市居民的出行安全和交通效率。

因此,道路工程跟踪审计作为一种对道路工程施工、维护和管理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和合规性进行审计的方式,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道路工程跟踪审计的目标在于评估道路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投资效益。

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障道路工程的施工质量,确保道路安全性和持久性;2. 加强对道路工程质量、安全和健康的监督和管理,提高道路工程管理水平;3. 提高道路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水平,维护公共利益;4. 为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道路工程施工情况的真实,客观和全面的信息,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5. 促进道路工程行业的良性发展,建设安全、高效、智慧的城市道路网络。

道路工程跟踪审计的基本原则是依法合规、独立公正、客观真实、全面全程、及时准确、服务公众。

这些原则的贯彻落实,对于确保道路工程质量和安全,实现合理投资、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审计实施范围和对象根据道路工程跟踪审计的目标和基本原则,审计实施的范围和对象应明确界定。

一般而言,道路工程跟踪审计的实施范围主要包括道路工程项目的各个阶段,包括前期准备、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维护等全过程。

具体而言,应包括以下内容:1. 前期准备阶段:包括项目概念确定、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工程预算等过程;2. 设计阶段: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文件;3. 施工阶段:包括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施工过程记录等材料;4. 监理阶段:包括监理合同、监理工作日志、监理报告等文件;5. 竣工验收阶段:包括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及相关资料;6. 维护阶段:包括维护合同、维护记录等相关文件。

道路工程跟踪审计的主要对象包括道路工程建设的主体单位,如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相关人员。

(新)道路工程跟踪审核流程及实施细则

(新)道路工程跟踪审核流程及实施细则

贵安大道(贵黄路)道路工程跟踪审计细则及跟踪审计流程图四川大家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四川大家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根据跟踪审计实施方案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从合同管理、工程量认定和项目单价审核三个方面制定出跟踪审计工作的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如下:1、相关人员职责与分工:(1)项目负责人:负责与各参建单位之间协调联系;参加重大工程设计变更方案比选及经济技术比较;定期组织召开内部工作协调会议;定期向委托人及行业主管部门等汇报工程项目造价跟踪审计工作情况;参加工程(交)竣工验收;负责项目部日常管理工作。

(2)造价审核部:负责工程计量、工程变更、索赔及新增项目等数量及单价的审核工作;参加重大工程设计变更方案经济技术比较;预测工程变更对工程合同单价和工程项目总造价的影响;定期向项目负责人、委托人及行业主管部门等报送工程造价跟踪审计报表。

(3)合同管理部:负责本工程文档资料管理;审核工程计量、工程变更、索赔及新增项目单价等是否满足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现行相关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定期检查各参建单位合同履约情况,预防工程变更及索赔事件发生;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定期向项目负责人汇报本工程合同执行情况。

(4)工程测量部:熟悉本合同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文件;参加工程原始地貌复测工作;对已完工程项目如土石方工程数量等进行测量复核;参加隐蔽工程验收测量工作;参加变更工程项目基坑验槽测量工作;复核承包人完成工程量;收集、整理测量数据报表为造价审核部提供相关审核依据;参加交竣工验收测量工作;2、收集各种资料,施工图电子文档和纸质版本;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包括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地勘合同、设计合同等;经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开工报告、材料、设备、项目部组织机构人员报审表;3、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测量控制网成果,对控制坐标点进行复核,参加原始地形地貌复测工作;4、在对工程项目测量的过程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建设单位都需要对测量数据予以认可,并签字进入工程结算;5、跟踪审计人员到工地后,有权根据相关情况对技术核定单的审核,要求施工单位及时上报,若出现晚报或不报,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详细各种的签证上报流程(下面有流程图参考)6、审计签证单内容时,尽量做到现场签字确认,原始单据复印件由跟踪审计单位保存,现场签证无特殊情况,务必在48小时内完成签字确认,并交由跟踪审计单位存档;7、我方对于工程计量,首先收集各种原始资料,精确计算核实工程量,然后同相关单位进行核实认定,最终确定工程量;8、由于签证单内容多变性,会影响最终结算单价,所以我方会按定额组成部分,对不同项目进行不同的签订方案:例如石方就地回填,我方会统计使用的机械、考虑运距、和原设计之间有无重叠、然后现场收取回填方量,最终多方确定工程量,签订原始单据等后续工作;9、造价方面,统一使用造价预算软件,按合同规定及工程项目各种影响因素,确定其单价;10、做好工程人、材、机价格的核定,测算材料价格采集地点与本工程地点的距离,分析计算出本工程应该可以执行的人、材、机价格;11、各种工地例会都应通知跟踪审计方派人参加,例会形成的书面会议纪要报送审计单位存档;12、月进度完成量审核管理⑴、收集月进度资料,并现场核实月进度;⑵、利用施工图工程量计算成果资料和变更、签证工程量资料,及时计算月进度完成量;⑶、运用自己计算的月进度完成量,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月进度完成量做出评估,给出具体评估意见给建设单位;13、完成的单项工程量收方及隐蔽工程验收,必须有施工单位、跟踪审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参加,并对工程量原始单据进行签字认可;14、我方的具体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我方按时到工地收集数据、了解施工工艺、完成设计之外有变动的签证、查看各方单位的工程日志,下午在办公室整理资料,核算工程量;周末若相关单位需要我方到工地现场,请提前通知跟踪审计方做好相关准备。

四川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管理办法

四川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管理办法

四川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管理办法(试行)川交函[2010]358号 2010年5月25日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加大事前防范力度,建立健全良性的快速纠错和预警机制,确保交通重点建设项目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促进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四川省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试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是指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和省、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的省重点公路(隧道)、水运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跟踪审计,是指对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概(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全过程审计监督。

国家审计机关已开展跟踪审计的交通重点建设项目,不再执行本办法。

第四条省、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按项目管理权限对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跟踪审计。

第五条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含项目法人,下同)为跟踪审计的被审计单位。

必要时,可按法定程序向相关单位实施延伸审计。

跟踪审计的介入,不减少项目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应负的责任和应履行的义务。

第六条省、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交通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既可以全面审计,也可以对重大事项或者单项实施审计和审计调查。

第七条交通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应坚持依法、独立、客观、公正、保密的原则,并遵循以下工作方针:(一)做好监督咨询、服务项目建设。

跟踪审计要严守监督咨询的角色定位,以服务项目建设为己任,对于发现的工程建设和财务管理问题,要通过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等去解决,不能越俎代庖。

(二)抓好关键环节、做好事前防范。

跟踪审计要重点控制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合同管理、概算调整、设计变更、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及时发现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管理问题,纠正偏差,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力求达到最大限度地发挥投资效益的目的。

2023年路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方案

2023年路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方案

2023年路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公路交通在国民经济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公路交通建设、维护、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一些不法分子可能会利用公路建设运营过程中的漏洞进行非法活动,导致公路资金的浪费和社会资源的浪费。

为了保护公共利益,确保公路交通建设项目的合法性和高效性,需要对公路建设过程进行全面跟踪审计。

二、目标本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是全面跟踪审计2023年的公路交通建设项目,确保公路建设过程的透明度和合规性,防止公共资金的浪费和滥用。

三、实施步骤1. 制定审计计划首先,需要制定2023年公路交通建设项目的整体审计计划。

审计计划应包括审计范围、审计目标、审计方法和审计时间表等内容。

审计计划需要充分考虑地区特点和建设项目的规模,确保审计工作的全面性和针对性。

2. 收集资料和数据在审计工作开始之前,需要收集相关的资料和数据,以便对公路交通建设项目进行准确的审计。

资料和数据的收集可以包括公路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项目合同、施工进度报告、工程量清单和财务资料等。

收集到的资料和数据应进行分类整理,为下一步的审计工作做准备。

3. 进行现场调查审计工作需要对公路交通建设项目进行现场调查,以验证收集到的资料和数据的真实性。

现场调查可以包括对建设项目的施工工地、设备设施和施工人员的实地考察,以及对项目相关方的访谈和调查等。

通过现场调查可以了解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和问题。

4. 进行财务审计财务审计是全过程跟踪审计的重要环节之一。

通过对公路交通建设项目的财务数据进行审计,可以检查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项目的经济效益。

财务审计应重点关注项目款项的拨付和使用情况,以及施工单位的合规性和财务状况。

5. 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公路交通建设项目通常需要与多个相关方签订合同,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

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审计工作需要对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可以包括合同的合规性、合同履约情况和合同支付情况等。

交通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细则

交通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细则

交通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细则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交通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实施细则,以确保项目的有效执行和资源的合理利用。

全过程跟踪审计旨在监督项目的各个阶段,包括规划、设计、施工和投资运营,以及相关合同的履行情况。

2. 审计目标交通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主要目标如下:- 确保项目的进展和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 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 评估项目的效益和成果,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 发现潜在的风险和问题,并提供建议以解决问题。

3. 审计内容交通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项目规划阶段:审查项目规划文件的合规性和科学性,评估项目目标的可行性,确保规划方案的可持续性;- 项目设计阶段:审查设计文件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检查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安全性,提出改进建议;- 项目施工阶段:监督施工过程的合规性和质量控制,确保施工进度符合计划,发现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投资运营阶段:审查资金使用情况和投资效益,评估设施的运营管理情况,提供改进建议;- 合同履行情况:审查与项目相关的合同履行情况,包括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结算,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4. 审计程序交通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程序如下:- 确定审计对象和范围:明确需要审计的项目和相关范围,包括阶段、区域、合同和相关方;- 收集相关信息:收集项目的相关文件、数据和报告,了解项目的背景和现状;- 进行现场调查:对项目的不同阶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分析和评估: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估,发现问题和潜在风险,并提供改进建议;- 编制审计报告:根据评估结果,编制全面的审计报告,明确问题和建议,并提供执行计划;- 监督执行:跟踪审计报告的执行情况,监督问题的解决和建议的实施;- 完成审计:总结审计过程,记录经验教训,为今后的审计工作提供参考。

5. 保密和独立性交通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应保持保密原则,对涉及项目的机密信息和商业秘密进行严格保密。

交通工程全阶段跟踪审计服务方案

交通工程全阶段跟踪审计服务方案

交通工程全阶段跟踪审计服务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确保工程项目合规、高效、高质量地完成成为了当务之急。

为此,引入全过程跟踪审计机制,对交通工程项目的全生命周期进行审计监督,对于防范风险、提高投资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服务目标本方案旨在通过全阶段跟踪审计,确保交通工程项目在合规性、经济效益、工程质量、进度控制等方面达到预期目标,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

三、服务内容1. 项目前期审计- 审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等资料,确保项目合规性。

- 评估项目投资估算和预算,为项目投资控制提供依据。

2. 项目招投标审计- 审查招投标文件、评标过程及结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 评估投标报价合理性,为合同签订提供参考。

3. 项目施工审计- 现场监督施工过程,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符合要求。

- 审查施工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违约行为。

4. 项目变更审计- 审查项目变更原因、方案及影响,确保变更合理性。

- 评估变更对投资、进度、质量等方面的影响,提出应对措施。

5. 项目竣工审计- 审查竣工资料、工程量清单和结算报告,确保工程决算合理。

- 评估项目投资效益,总结项目经验教训。

6. 项目后评价审计- 对项目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评估项目实际效果。

- 提出改进措施,为后续项目提供参考。

四、服务流程1. 签订审计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审计范围。

2. 组建专业审计团队:根据项目特点,配备相应资质的审计人员。

3. 制定审计计划:根据项目进度,合理安排审计工作。

4. 开展审计工作:按照审计计划,逐项开展审计工作。

5. 提交审计报告:及时向业主反馈审计结果,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

6. 跟踪审计整改: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确保整改到位。

五、服务承诺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审计工作合规性。

2. 客观、公正、公平地开展审计工作,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3. 及时提交审计报告,为业主提供有效决策支持。

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2017修正)

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2017修正)

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2017修正)【法规类别】工交基建审计【发文字号】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8号【发布部门】四川省政府【发布日期】2017.12.01【实施日期】2017.12.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2014年3月20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12月1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四川省各级人民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指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

包括:(一)全部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二)未全部使用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百分之五十,或总投资比例在百分之五十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建设项目。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领导,支持审计机关建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审计机关开展有关工作。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所需经费,本级人民政府应当予以保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依法实施审计监督。

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个人应当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予以协助。

第六条审计机关依照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项目监督管理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

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实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第七条被审计单位和相关单位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履行相关义务。

第八条审计机关每年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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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管理办法(试行)
川交函[2010]358号 2010年5月25日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加大事前防范力度,建立健全良性的快速纠错和预警机制,确保交通重点建设项目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促进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四川省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试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是指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和省、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的省重点公路(隧道)、水运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跟踪审计,是指对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概(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全过程审计监督。

国家审计机关已开展跟踪审计的交通重点建设项目,不再执行本办法。

第四条省、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按项目管理权限对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跟踪审计。

第五条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含项目法人,下同)为跟踪审计的被审计单位。

必要时,可按法定程序向相关单位实施延伸审计。

跟踪审计的介入,不减少项目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应负的责任和应履行的义务。

第六条省、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交通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既可以全面审计,也可以对重大事项或者单项实施审计和审计调查。

第七条交通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应坚持依法、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的原则,并遵循以下工作方针:
(一)做好监督咨询、服务项目建设。

跟踪审计要严守监督咨询的角色定位,以服务项目建设为己任,对于发现的工程建设和财务管理问题,要通过建设单位或
监理单位等去解决,不能越俎代庖。

(二)抓好关键环节、做好事前防范。

跟踪审计要重点控制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合同管理、概算调整、设计变更、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及时发现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管理问题,纠正偏差,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力求达到最大限度地发挥投资效
益的目的。

(三)定好审计计划、减少重复审计。

跟踪审计要纳入省、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审计计划,审计计划要与国家审计计划、上级主管单位审计计划相衔接,
事前及时沟通,避免重复安排审计。

第八条跟踪审计期间,建设单位应按省、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求,及时提供完整、真实的财务、工程等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信息和相关电子数据。

第二章审计目标和审计内容
第九条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跟踪审计,主要实现以下目标:(一)前置审计介入点,从源头上加强监管,及时发现工程、财务管理中存在
的问题,及时规范、整改。

(二)严格基建程序和工程招投标、设计变更、合同管理等内部控制,加强管
理。

(三)严格工程计量结算支付审核,合理控制造价,节约投资。

(四)严肃查处工程违规转(分)包等扰乱建设市场行为,防止建设资金挤占挪用、贪污浪费等违纪违规问题发生,促进建设资金筹集、使用的真实性、安全性、
合法性和有效性。

(五)BOT项目主要审计项目的合法性,签订BOT合同的完善性以及执行情况。

(六)统筹组织安排建设期间委托跟踪审计。

第十条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及设计依据、设计概算编制和审批情况。

(二)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三)招投标程序、招投标合同内容、工程量计价清单及标底编制程序等情况。

(四)施工合同订立情况。

(五)与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有关的其他情况。

(六)BOT项目立项核准文件、特许经营权授予文件、规划审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BOT合同等文件内容是否一致、完善,程序是否合法。

第十一条对建设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一)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二)项目建设资金到位及管理、使用情况;业主参与采购的主要设备材料采
购、保管、使用情况。

(三)概算执行及调整情况;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情况。

(四)有关合同的履行、变更和终止情况。

(五)国家土地政策及征地拆迁补偿政策、环保水保政策的落实情况。

(六)建设成本的真实、合法性。

(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物资供应单位与项目直接相关的收费和财务
收支的真实合法性。

(八)项目建设总体进度是否达到项目进度目标计划。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审计内容。

(十)BOT投资项目合同执行情况。

第三章审计程序
第十二条省、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重点项目建设总体进度目
标计划,制定跟踪审计计划。

第十三条省、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确定的审计计划组成审计组,并在审计实施前3个工作日,向被审计单位送达跟踪审计通知书。

跟踪审计通知书的有效期一般为项目前期准备起至竣工验收止。

第十四条审计组根据跟踪审计工作需要,可列席项目建设单位相关会议,审阅有关文件资料,跟踪建设项目招投标、合同签订、设备采购、变更审查、结算审核等重要环节运作过程,并给予指导和督促,做好审计服务工作。

第十五条省、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致力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与建设单位就跟踪审计工作进行不定期会商,对建设项目管理等有关事项进行沟通,交换意见。

同时,通过各种有效方式,积极宣传审计和交通建设法规政策,依法优化审计环境,促进审、建、管三方良性互动。

第十六条省、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实施审计后,应当提交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应当事先充分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当在10日内
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对提出的意见,审计组应当依法核实,根据核实结果对审计报告作必要修改。

审计报告一般按年度出具,必要时,也可以根据需要出具阶段性或单项审计报
告。

第十七条省、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审计中认定被审计单位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及时下达审计处理及整改意见;依法应当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处罚的审计决定,超出法定职权范围的,应移送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第十八条被审计单位应当积极采纳审计意见,执行审计决定。

审计决定需要有关部门协助执行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省、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检查审计意见、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督促被审计单位加强交通建设管理,防范风险,节约投资,确保交通建设资金安全完整,确保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真正有效、落到实处。

第十九条建设项目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其建设单位应当在试运行期间内报请竣工审计,并提交完整的竣工决算资料。

建设项目未经审计,不得付清工程尾款,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不得报批竣
工决算。

第二十条实施审计的省、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其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依据有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审计结果。

第四章审计委托
第二十一条对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跟踪审计时,可根据需要组织和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或聘请与审计事项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参与审计。

禁止将建设项目委托给不具备市场准入条件的中介机构审计。

第二十二条参与交通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社会中介机构,由省、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照《交通建设项目委托审计管理办法》、《四川省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规程(试行)》规定,公开招标确定或在中介机构备选库范围内择优选
定,并签定业务约定书。

第二十三条对委托审计项目,其社会中介机构要按审计约定,及时向项目建设有关单位提出咨询管理建议书,促进建设单位进一步加强建设管理,控制造价,防范工程和财务管理风险,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要按规定及时向审计组织主管部门提交阶段性审计成果报告,如实反映项目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处理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建设有关单位监督。

社会中介机构对出具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

第二十四条省、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定期抽查专业人员和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质量,加强审计质量检查。

专业人员或中介机构在实施交通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中因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滥用职权造成审计结果失实以及发生其他重大过失、违约等情况的,聘请或委托单位应停止其承担的工作、将其从中介机构备选库中剔除,并提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对委托方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依法追究其行政、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未做出规定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四川省其它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可参照此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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