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便民十八法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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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Word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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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8号《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已经2009年9月21日市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

市长韩正二ОО九年九月二十五日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009年9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8号公布)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维护城市环境整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定义)本规定所称文明施工,是指在建设工程和房屋拆除等活动中,按照规定采取措施,保障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改善市容环境卫生和维护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并有效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施工活动。

第三条(适用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和房屋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管理部门)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建筑市场管理机构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本市各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职责权限,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

本市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规定。

第五条(工程招标和发包要求)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房屋拆除招标或者直接发包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承发包合同中明确设计、施工或者监理等单位有关文明施工的要求和措施。

第六条(文明施工措施费)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预算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在招标文件或者工程承发包合同中,单独开列文明施工费用的项目清单。

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手续时,同时提供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项目清单,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文明施工措施费。

施工单位应当将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

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制定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具体定额。

第七条(现场调查要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确定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单位和相关管线单位,对建设工程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各类管线、设施进行现场调查,提出文明施工的具体技术措施和要求。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

A3-2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编制:审核:批准:上海建工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公司项目部年月日法律文件清单建设工程常用安全生产标准安全技术规程A3-4上海建工二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审核:批准:编制日期:年月日目录1、土石方机械安全操作一般规定技术交底 (4)2、单斗挖掘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6)3、蛙式夯实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8)4、潜孔钻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9)5、桩工及水工机械安全操作一般规定技术交底 (10)6、柴油打桩机、锤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1)7、振动桩、锤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3)8、螺旋钻孔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6)9、静力压桩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8)10、转盘钻孔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20)11、全套管钻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22)12、深层搅拌桩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23)13、泥浆护壁机械成孔灌注桩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24)14、地下连续墙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25)15、井点降水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26)16、挖土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27)17、回填土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28)18、基坑支护及开挖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29)19、水平垂直运输机械安全操作基本要求技术交底 (30)20、机动翻斗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31)21、施工升降机(人货两用电梯)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32)22、井架、平台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34)23、履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35)24、塔式起重机拆装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37)25、塔式起重机升降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39)26、附着式、内爬式塔式起重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40)27、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41)28、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43)29、卷扬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45)30、电动吊篮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46)31、混凝土机械安全技术规程基本要求技术交底 (47)32、混凝土泵送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48)33、混凝土泵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50)34、混凝喷射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51)35、插入式振动器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52)36、附着式、平板式振动器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53)37、钢筋加工机械安全技术规程基本要求技术交底 (54)38、钢筋调直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55)39、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56)40、钢筋弯曲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57)41、钢筋冷拔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58)42、钢筋冷拉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59)43、预应力钢丝拉伸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60)44、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基本要求技术交底 (61)45、射钉枪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63)46、冲击电钻、电锤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64)47、起重吊装机械安全操作一般规定技术交底 (65)48、装修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基本要求技术交底 (68)49、灰浆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69)50、喷浆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70)51、水磨石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71)52、瓷片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72)53、混凝土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73)54、铆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基本要求技术交底 (74)55、交流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76)56、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77)57、埋弧焊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78)58、竖向钢筋电渣压力焊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79)59、对焊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80)60、气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81)61、模板安装安全技术交底 (82)62、模板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84)63、室内满堂脚手架搭设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86)64、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 (87)65、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管理技术交底 (89)66、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90)67、金属扣件双排钢管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 (91)68、附着升降脚手架配件制作技术交底 (92)69、附着升降脚手架安装和使用一般规定技术交底 (93)70、附着升降脚手架安装搭设施工技术交底 (94)71、附着升降脚手架调试、验收技术交底 (95)72、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作业技术交底 (96)73、附着升降脚手架安全使用技术交底 (97)74、附着升降脚手架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98)75、附着升降脚手架维修、养护及报废技术交底 (99)76、附着升降脚手架安全检验技术交底 (100)77、电梯井道内架子、安全网搭设安全技术交底 (102)78、钢筋绑扎作业安全技术交底(自然地面以下钢筋绑扎) (103)79、钢筋绑扎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04)80、钢筋绑扎高处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05)81、钢筋绑扎高处作业安全技术交底(斜屋面) (106)82、混凝土浇捣作业安全技术交底(商品混凝土) (107)83、混凝土浇捣作业安全技术交底(斜屋面) (109)84、砌筑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10)85、薄钢板和波形薄钢板屋面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11)86、涂料防水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12)87、装饰工程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场所物品管理安全技术交底 (113)88、装饰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114)89、装饰工程现场登高平台搭设安全技术交底 (115)90、装饰工程现场自制登高用具安全技术交底 (116)91、装饰施工现场配电箱使用安全技术交底 (117)92、装饰工程施工临时宿舍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118)93、装饰工程吊篮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19)94、管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20)95、管道安装安全技术交底 (121)96、通风与空调工程设备安装安全技术交底 (122)97、门窗安装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23)98、构件吊装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24)99、钢结构吊装安全技术交底 (125)100、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悬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26)101、模板支撑和拆卸悬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27)102、混凝土浇筑悬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28)103、预应力张拉悬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29)104、门窗安装悬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30)105、钢筋绑扎悬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31)106、钢柱、钢屋架安装安全技术交底 (132)107、攀登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33)108、搭设临边防护栏杆安全技术交底 (134)109、临边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35)110、洞口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36)111、建筑施工洞口防护安全技术交底 (137)112、操作平台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38)113、悬挑式钢平台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39)114、建筑施工交叉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40)115、线路架设安全技术交底 (141)116、电缆敷设安全技术交底 (143)117、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安全技术交底 (144)118、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安全技术交底 (145)119、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交底 (146)120、电工安全技术交底 (147)121、电焊工安全技术交底 (148)土石方机械安全操作一般规定技术交底(续表)单斗挖掘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续表)蛙式夯实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潜孔钻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桩工及水工机械安全操作一般规定技术交底柴油打桩机、锤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续表)振动桩、锤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续表)螺旋钻孔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续表)静力压桩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续表)转盘钻孔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续表)全套管钻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深层搅拌桩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泥浆护壁机械成孔灌注桩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地下连续墙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井点降水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挖土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回填土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基坑支护及开挖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水平垂直运输机械安全操作基本要求技术交底机动翻斗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施工升降机(人货两用电梯)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续表)井架、平台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履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续表)塔式起重机拆装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续表)塔式起重机升降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附着式、内爬式塔式起重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续表)。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全面排查本市建筑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通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全面排查本市建筑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通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全面排查本市建筑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12.19•【字号】沪建管〔2014〕1084号•【施行日期】2014.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全面排查本市建筑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通知沪建管〔2014〕1084号各有关单位:按照《上海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意见》(沪建管[2014]827号)、《关于本市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沪建管联(2014)945号)要求,自2014年12月起,本市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专项行动将进入实施检查阶段,为做好全面排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自即日起,市安质监总站、市交通建设工程质监站、各区(县)建交委按照职责分工,对所管辖建筑工程项目进行一次集中排查,排查数量不少于所管辖建筑工程项目总量的10%,重点排查保障房项目、旧城改造项目及城市轨道交通项目,逾期不报送自查自纠报告和自查表的项目必须进行排查,确保在2015年1月20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并将排查工作进展情况、排查中发现的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意见报市建管委建筑市场监管处。

市建管委将统计各区县排查工作的进展情况,汇总违法行为的查处意见,并向社会公布。

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按照受检材料目录(见附件1),认真准备受检材料,统一存放于施工现场,并随工程进度补充相关资料。

市安质监总站、市交通建设工程质监站、各区(县)建交委在检查过程中,要认真填写检查表(见附件2),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对照查处认定标准,严格依法处理。

在全面排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相关企业在限期内整改到位的,可以从轻处罚;限期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从重处罚。

特此通知。

附件:1、受检材料目录2、检查表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上海市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上海市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上海市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公布日期】2005.08.12•【字号】沪建建管[2005]第109号•【施行日期】2005.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上海市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建建管[2005]第109号)各区、县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规定,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加强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现将合同备案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分包管理,做好合同备案1、施工总承包企业进行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必须与具有专业分包、劳务分包资质的施工企业签定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合同。

2、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3日内凭中标通知书和承包合同,并核定好施工所用劳务作业人员的预计用工数到项目所在地分包、劳务市场办理综合保险手续。

3、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办理综合保险手续的同时,必须书面承诺严格按照建设部87号令和124号令的规定签订分包合同,并督促专业分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及时到项目所在地的分包、劳务市场办理分包合同备案。

4、专业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在签订分包合同后7日内,携合同原件和《诚信手册》,到项目所在地的专业分包、劳务市场办理合同备案。

5、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须加盖双方单位合同专用章。

6、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须使用统一的《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合同》(附件一)。

7、专业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在签订劳务作业人员个人用工合同后7日内,到项目所在地的分包、劳务市场办理个人用工合同备案和综合保险。

8、劳务作业人员个人用工合同须使用统一的《建筑劳务作业人员劳动合同》(附件二)。

关于印发《关于迎世博加强市容环境建设和管理600天行动计划一建设工地管理分纲要》及《上海市建设工地

关于印发《关于迎世博加强市容环境建设和管理600天行动计划一建设工地管理分纲要》及《上海市建设工地
浆。
工地整治成果。强化重点区域和一般 区域的复查和 核查 , 确保整治 目标实现率为 10 强化重点宾馆、 0%。
重 点场 馆 、 码头 、 站 、 场周 边 20米 以 内范 围所 车 机 0
有建设工地的文明施工优 良工地 的达标整治 ,达标 率为 10 0 %。
三、 工作措 施
根据市建设交通委 《 本市迎世博加强市容环境 建设和管理 60 0 天行动计划纲要》 现制定建设工地 , 现以下工作 目标。 建设工地环境 : 围挡整齐清洁、 围网完整干净 、
迎世博 60 0 天行动计划——建设工地管理分纲要如
下:

挡外畅通整洁、 扰民投诉显降。 ( ) 一 建设工地标准化围挡封闭率达到 10 并 0%,
世博工作部署 , 现将《 关于迎世博加强市容环境建设和管理 6 0 0 天行动计划——建设工地管理分纲要》 上 及《 海市建设工地迎世博 60 0 天行动计划任务责任分解表》 印发给你们 , 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单位 自收到本通知之 日 , 起 应当结合本地区、 本部 门实际, 认真制定贯彻执行的相应行动计划和明确责 任分解 , 并请于 9 2 前书面报送我办。 月 9日
保持整洁。 ( ) 二 建设工地标准化 围网封闭率 、 完好率达到
10 并保持整洁。 0 %, ( )建设工地围墙外通道 、场地畅通率达到 三
10 。 0 %
( 建设工地的建筑垃圾 ( 四) 除渣土外 ) 目网网 密
罩 率达 到 10 0%。
( 建筑工地全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现场 五) 搅拌砂浆 , 禁止施工现场堆放包装水泥、 石灰等易扬 尘 建筑材料。全面执行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
行 为人 予 以通 报 批评 ,对 严重 违规 或 未达 到文 明施

文明施工承诺、便民十八法

文明施工承诺、便民十八法

文明施工承诺泥浆不外流轮胎不沾泥管线不损坏渣土不乱抛爆破不扰民夜间少噪音项目经理:监督电话:施工便民十八法1、工前访民诚信告示;2、紧邻民宅慰民排忧;3、围栏围网完整清洁;4、斜置照明禁射民宅;5、临街建筑固设护棚;6、档外畅通湿扫常洁;7、常通管道消除积水;8、门口铺毯冲洗轮胎;9、拆除脚手吊传轻放;10、夜工禁用锤敲锯焊;11、建筑垃圾集中封放;12、拆房渣土淋装遮运;13、车装渣土禁超沿口;14、车辆进出专人指挥;15、硬路开挖须用覆罩;16、通行钢板覆平路面;17、值班无缺速理民诉;18、遵纪守规违则当究。

建设工程创建环保、便民工地承诺牌承诺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属区:工程受监站:监督电话:投诉电话:为积极响应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创建工程环保便民工地的工作要求,对本工地创建工作承诺如下:一、实施以建设单位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创建环保便民工地的责任体系,积极组织开展创建活动,确保实现创建目标。

二、严格执行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管理制度,做好环保便民工作。

三、按照《市建设工程环保便民工地考核评分表》内容要求,制止并杜绝各类违规行为,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和评价。

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名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名称: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姓名:节约型工地节能降耗告示一、公司目标:建筑施工万元产值能耗(0.0335吨标准煤/万元),每年环比下降4.4%。

二、工程项目节能降耗指标:1、能源消耗指标值;用电控制在0.031吨标准煤/万元以下;土方用柴油控制在0.003吨标准煤/万元以下,食堂用气或用油控制在0.004吨标准煤/万元以下。

2、水资源消耗指标值:7.0(m³/万元)。

3、主要材料消耗指标:材料耗损率必定额耗损率降低30%以上。

三、管理职责工程项目节能降耗工作责任人:(项目经理)分管责任人:实施责任人:统计责任人:四、节能降耗措施和指标值落实的阶段预审、预评基础,主体结构,装饰总体分阶段分别进行预审、预评。

法律、法规、标准清单、起重机械分类

法律、法规、标准清单、起重机械分类

索引文号 沪建建管[2009]069号
45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 规定》的通知
建质[2003]82号
46
关于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意见
沪建建管[2004]第113号
47
关于遏制市政工程、人工挖孔桩施工(维护)中毒事故的通知
建安办[2005]10号
84 查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
安委 [2010] 6号
85
处 理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意见》的通 知
法发
[2011]
20号
86
生产安全事故约见谈话警示实施办法
沪安监管监二[2011]38号
第 2 页,共 3 页





序 号
16 查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加强对建筑业生产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工作的通知 建交[2008]683号
17
关于上海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和持证上岗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沪建建管[2009]61号
18
关于加强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和持证上岗管理工作的通知
沪建交[2009]243号
19
关于开展本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继续 教育的通知
30 环 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环保、便民工地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31 境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审
32 查 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的通知
33
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证和备案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沪建法规〔2018〕20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沪建法规〔2018〕20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正文: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沪建法规〔2018〕2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沪府令46号),我委对2012年5月1日以后制定或经过延续目前仍在有效期的委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1、对《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工程建设企业应用标准备案管理的通知》(沪建管〔2015〕287号)等27件文件予以废止;
2、对《上海市道路地下管线保护若干规定》(沪市政法〔2005〕750号)等50件文件宣布失效。

附件:1、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表(废止文件27件)
2、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表(宣布失效文件50件)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一八年一月八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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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建建管[2008]26号
关于公布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便民十八法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做到施工便民、环境为民,积极营造工地周边和谐社会环境,现将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便民十八法予以公布,各级建设工程监管部门和各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应当认真遵照执行。

一、施工便民十八法要诀
第一法:工前访民诚信告示。

第二法:紧邻民宅慰民排忧。

第三法:围档围网完整清洁。

第四法:斜置照明禁射民宅。

第五法:临街建筑固设护棚
第六法:档外畅通湿扫常洁。

第七法:常通管道消除积水。

第八法:门口铺毯冲洗轮胎。

第九法:拆除脚手吊传轻放。

第十法:夜工禁用捶敲锯焊。

第十一法:建筑垃圾集中封放。

第十二法:拆房渣土淋装遮运。

第十三法:车装渣土禁超沿口。

第十四法:车辆进出专人指挥。

第十五法:硬路开挖须用覆罩。

第十六法:通行钢板覆平路面。

第十七法:值班无缺速理民诉。

第十八法:遵纪守规违则当究。

二、便民十八法执行要点
第一法:工程开工、获准夜间施工、实施爆破拆除房屋(构筑物、基坑支撑)的,建设单位负责人应当带领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主动走访相关街道、居委会和工地邻近居民,取得街道、居委会的支持和居民谅解,同时按照文明施工管理告示制度要求,必须提前三天向社会张贴诚信告示。

第二法:建筑工地施工项目距离民宅在10米以内的,工程参建各方项目负责人应当主动走访紧邻民宅,踏勘情况,了解实情,制定慰民方案,主动为居民排忧解难。

第三法: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拆房工程围档必须做到封闭、整齐,围网必须保持日常封闭和完好,定期洒水冲洗或浸洗围网,保持绿色围网整洁。

道路管线围档必须连续封闭、整齐划一,围档设施质量和形象标识,必须符合现行规定并确保日常无损、整洁。

第四法:建设工地采用强光照明,其灯具的安装角度不得大于30度,+00线以上照明灯具的安装高度不得高于作业面临边围档(含脚手架)高度5米;照明灯具必须配有防雨罩或防眩光罩,照射面必须直对施工作业点,禁止强光射入民宅。

第五法:紧邻街坊(人、车通行道)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和建筑物外立面装璜工程,施工立面紧邻的街坊(人、车通行道)上空必须搭设紧挨施工脚手架的、坚固的、无透视性的防坠物保护棚;属于高层建筑施工的,保护棚搭设不得少于两层。

保护棚的外支撑立杆不得占用主要通道,确保行人和车辆通行安全。

第六法:建设工地出入口和围档外周边禁止堆放建材、设备、渣土垃圾和其他杂物;应当明确责任人员必须做好喷湿清扫保洁工作,必须保持档外通道日常整洁和畅通。

第七法:施工废水需要进入市政管网必须设置三级沉淀排放设施。

对工地内所有排水管网和进入市政排水管网的接口井,必须经常疏通和挖掘淤泥,防止淤泥沉积,保证排水管网畅通,积极消除积水隐患。

第八法:工地出入口必须配置冲洗用水和设备,其门内侧铺设尽门长度、宽度不少于3米的麻袋或地毯并加湿,驶出工地的车辆带泥轮胎必须进行冲洗,防止污水和泥土污染工地外周边环境。

第九法:拆除施工脚手架必须使用机械吊运或采用人传人拆卸方式,做到机械吊运轻吊轻放或人力传运顺传轻放,禁止摔抛重放。

第十法:获准夜间施工的建设工程,施工时禁止实施捶打、敲击和锯割等易发强刺激高噪声的施工内容和工艺,禁止实施焊接等易发强眩光的施工内容和工艺,必须消除高噪声或强眩光扰民。

第十一法:工地内建筑垃圾必须集中堆放在具有防扬尘功能、相对封闭的库房、堆场之内,并做到遮盖清运。

第十二法:拆房工地渣土清运,必须配置水源和喷淋设备;除下雨时和雨后3天外,必须实施装载渣土随时喷淋,降低装载引发的扬尘污染。

出运时应当覆盖网罩,防止途中扬尘污染城市环境。

第十三法:在建筑工地内装运建筑渣土,现场指挥要严格控制渣土装载高度,禁止超出挡板沿口,从工地源头上防止因超高载运引起跑冒滴漏污染城市环境。

第十四法:建设工地出入口应当明确保安人员兼任车辆进出指挥,禁止车辆出入鸣号,保证车辆出入通行时交通安全和行人安全。

第十五法:在城市道路管线施工中,挖掘沥青、混凝土等硬质路面时,应当使用降噪防尘移动作业室覆罩在作业面或作业点上进行开挖,以阻挡噪声和粉尘外扬。

第十六法:在城市道路开挖埋置管线沟槽(坑),且不能当日修复路面时,在用作通行的路口或道路上覆盖钢板,应当将钢板嵌入路面,做到钢板上平面与路面保持平整一致,以降低钢板弹跳产生的噪声和粉尘污染,确保车辆、行人通行安全。

第十七法:建设工程自开工之日起,应当设置日常值班制度,严格值班纪律,作好值班记录,确保值班人员无缺岗现象。

对市民投诉和转处投诉案件要及时处理,有效实施整改措施,积极消除矛盾;属于书面转处投诉案件的处理结果,由工地施工企业一周内书面答复转处部门和单位。

第十八法:建设工地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在施工过程中强化施工便民与环境保护的管理,要贯彻落实《关于防止施工扰民若干措施的通告》(沪建建管(2007)第022号)和现行的文明施工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要将本通告规定全面执行到位,做到遵纪守规。

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对违反现行纪律和规定的,应当责令整改,对逾期不改正或者产生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应当依照法规和规定予以处理或处罚。

特此通告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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