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净化中心制度
血液净化中心工作制度与流程

血液净化中心工作制度与流程目录一、前言 (2)二、组织结构与职责 (2)1. 血液净化中心管理层 (3)2. 各部门及岗位设置 (4)3. 职责描述 (5)三、人员培训与考核 (6)1. 新员工培训 (7)2. 在职员工继续教育 (8)3. 培训效果评估与考核 (9)四、血液净化治疗流程 (10)1. 患者接待与评估 (12)2. 选择治疗方案 (13)3. 准备工作 (14)4. 治疗过程监控 (15)5. 治疗后评估与随访 (17)五、设备与设施管理 (18)1. 设备采购与验收 (19)2. 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 (21)3. 设备故障处理与维修 (22)4. 设备更新与升级 (23)六、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 (24)1. 检验质量控制 (26)2. 治疗安全与风险控制 (26)3. 感染控制与预防 (28)4. 应急预案与处置 (29)七、患者管理与教育 (30)1. 患者入组与管理 (31)2. 患者教育与指导 (32)3. 患者随访与关怀 (33)八、财务管理与医保对接 (34)1. 收费标准与流程 (35)2. 费用审核与报销 (36)3. 医保政策宣传与执行 (37)九、投诉与纠纷处理 (39)1. 投诉受理与处理 (40)2. 纠纷调解与解决 (41)3. 信访与建议收集 (42)一、前言血液净化中心作为现代医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专注于为终末期肾病(ESRD)患者提供血液透析治疗服务。
为了确保患者得到安全、有效的治疗,提高生活质量,并符合医院感染控制标准,本中心特制定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与流程。
本工作制度与流程旨在规范血液净化中心的日常管理,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本制度与流程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进行制定,旨在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保障患者与医护人员的安全。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血液净化中心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设备操作与维护、感染控制等方面的内容,以便全体工作人员随时查阅,共同遵守执行。
血液净化中心感染控制制度

血液净化中心感染控制制度1.从事血液净化工作的人员应严格贯彻执行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消毒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规范。
2.成立感染控制组,由主任、护士长、技术人员等组成。
3.布局合理,血液净化中心应当分为辅助区域和工作区域。
辅助区域包括工作人员更衣室、办公室等。
工作区域包括透析治疗区、治疗室、水处理间、候诊区、接诊区、储存室、污物处理区、复用间。
4.患者进行血液净化治疗时,应严格限制非工作人员进入透析治疗区。
5.为防止交叉感染,患者使用的床单、被套、枕套等物品应当一人一用一更换,每次透析结束,对透析单元内所有的物品表面(如透析机外部、小桌板等)及地面进行擦洗消毒。
6.医务人员进入透析治疗区应当穿工作服、换工作鞋。
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治疗或者护理操作时应当按照医疗护理常规和诊疗规范,在诊疗过程中应当实施标准预防,并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和无菌操作技术。
7.乙型和丙型肝炎患者必须分区分机进行隔离透析,并配备专门的透析操作用品车,护理人员相对固定。
8.建立严格的接诊制度,新入血液透析患者要进行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及艾滋病感染的相关检查。
对于HBsAg、HBsAb及HBcAb均阴性的患者建议给予乙肝疫苗的接种。
对于HBV抗原阳性患者应进一步行HBV-DNA及肝功能指标的检测;对于HCV抗体阳性的患者,应进一步行HCV-RNA及肝功能指标的检测。
至少每6个月复查乙肝和丙肝病毒标志,每年复查梅毒和HIV感染指标。
9.治疗室和透析室应当保持空气清新,每日进行有效的空气消毒,空气培养细菌数应<500cfu/m3。
10.透析单元内物品表面细菌数<10cfu/cm2。
明显被污染的表面应使用含有至少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消毒。
11.水处理机每2月清洗一次,清洗完毕后用高效消毒剂消毒,每次冲洗后用试纸检测残余消毒液。
12.透析用水细菌培养应每月1次,要求细菌数≤100cfu/ml,采样部位为反渗水输水管路的末端,每台透析机至少每年检测1次。
血液净化中心制度

【血液净化室(中心)护理相关制度】血液净化室(中心)管理制度一、透析中心应由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全面负责,有主治医师具体管理透析中心的医疗工作,护士长负责护理工作,主治医师定期查房,处理患者。
二、非本中心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三、进入本透析中心人员必须衣帽整齐,更换拖鞋,并保持室内环境整洁。
四、保持透析中心内安静,严禁大声喧哗。
五、保持室内空气清洁,禁止吸烟,定期通风。
六、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遵守劳动纪律及请假制度。
七、本中心不随意接待参观人员,参观者须经院方及科内批准,参观者按规定日期、时间、人数进行参观。
八、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动用机器、设备。
九、本中心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
十、定期对维持性血液透析患者进行健康教育,每月召开患者座谈会,征求意见,进行问卷调查,改进病房工作。
一、进入透析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戴口罩、更换拖鞋,严格出入流程,保持室内清洁度。
二、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因工作需要进入本室者,按规定更换拖鞋。
严禁家属进入。
三、保持透析室内安静,严禁大声喧哗。
四、室内温度保持在22—26℃之间,保持室内空气清洁,定时通风。
五、医生应根据透析患者的病情,制定个体化的透析综合治疗方案。
六、护士应认真核对医嘱,严格执行血液透析的操作常规和操作流程。
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详细填写透析记录单。
七、严格各项制度,认真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及透析机运转情况,保持高度责任心,确保透析病人的安全。
一、一次查对:责任护士治疗前应根据医生填写的血液净化治疗记录单,认真核对患者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血管通路、透析器型号)、治疗方式及相关参数(超滤量、透析液钾、钠、钙浓度、透析液流量、透析液温度、抗凝方式及抗凝剂剂量、血流量等)。
二、二次查对:病人上机后,责任护士应持血液净化治疗记录单与机器设置参数再次核对一遍。
三、三次查对:本责任区病人上机后,责任护士应持血液净化治疗记录单与机器设置参数再次核对一遍。
血液净化室有哪些规章制度

血液净化室有哪些规章制度1. 医院管理制度血液净化室应该遵守医院的管理制度,包括值班制度、人员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确保血液净化室的正常运转和财务的规范管理。
2. 患者管理制度血液净化室对接受治疗的患者应该建立档案,并对其进行健康评估,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同时,需要建立患者预约挂号制度,避免因排队等待导致治疗延误。
3. 医疗器械使用制度血液净化室需要定期对医疗器械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器械的安全可靠性。
同时,要规范医疗器械的使用流程,包括清洗消毒、使用方法等,避免医疗器械的交叉感染。
4. 消毒制度血液净化室是一个特殊的医疗环境,需要定期对环境进行消毒,确保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安全。
要建立消毒制度,包括消毒剂的选择、消毒频率等,确保消毒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5.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血液净化室产生大量医疗废物,需要建立科学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包括分装收集、定期清理、安全处理等,确保医疗废物的无害化处理和环境的保护。
6. 急救管理制度血液净化室处理的患者疾病状况较为严重,所以需要建立完善的急救管理制度,包括急救设备的配置、急救流程的制定等,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急救处理。
7. 医护人员培训制度血液净化室的医护人员需要接受专业的培训,掌握血液净化技术和操作规程。
医院要建立医护人员培训制度,包括定期的培训计划、培训内容等,确保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
8. 安全管理制度血液净化室是一个高危环境,医院需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检查、事故报告、安全培训等,确保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安全。
总之,血液净化室的规章制度是保障患者安全和医疗质量的重要保障,医院应该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和执行,确保血液净化治疗的安全有效进行。
血液净化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血液净化中心各项规章制度血液净化中心是医院内部的洁净空间,主要进行血液净化治疗,是非常重要的医疗部门,因此需要严格的规章制度来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以下是血液净化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一、血液净化中心的设施规定1. 血液净化中心必须保持通风良好、空气洁净的环境。
2. 所有医护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物品,以防止交叉感染,保证患者和自身安全。
3. 血液净化室内壁面应为瓷砖或不发尘的涂料。
地面应为不发尘的净水印花砖或涂料。
4. 血液净化室内设施应有专门洗手池,并配备洗手液、纸巾、消毒液等。
5. 血液净化设备应保持完整、洁净、无明显划痕,且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
6. 血液净化室内应进行实时拍照、录音,确保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安全。
二、血液净化中心的工作规定1. 血液净化医生必须了解患者的基本情况,如肾功能状态、心血管状况、药物过敏史等,以便掌握净化方案的调整。
2. 血液净化医生必须确保净化过程的监测、药物的给予与调整、并发症的处理等工作。
3. 血液净化护士必须按要求执行净化程序,认真检查患者状态并记录净化时的体征和仪器指示,同时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及消毒洁净。
4. 血液净化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悉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并按照操作规定正确操作,以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
5. 血液净化室内饮食要求符合医生和护士的指示,确保患者的营养及健康,以适应长时间净化治疗。
6. 血液净化中心医生、护士应加强对血液净化技术及疾病的学习、讨论,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服务质量。
三、血液净化中心的消毒规定1. 血液净化中心的净化设备和用具必须按照消毒规程和消毒制度进行消毒。
2. 血液净化室内地面、墙壁、橱柜等必须定期进行全面清洁消毒,特别是门把手、插座等高频接触部位需更加注意。
3. 血液净化中心必须按照医院的传染病防治制度进行消毒处理。
4. 血液净化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进行手部卫生,避免携带细菌等病原体污染环境和器具。
血液净化中心室规章制度

血液净化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血液净化中心的运营管理,确保血液净化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液净化中心基本标准》等相关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血液净化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专门为患者提供血液净化治疗的医疗机构,主要通过血液透析、血液滤过、腹水浓缩回输等治疗方式,治疗急慢性肾功能衰竭、中毒等疾病。
第三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切实保障患者权益。
第二章组织结构与人员职责第四条中心应当设立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第五条中心主任负责中心的全面工作,组织实施中心的各项工作计划,确保中心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中心应当设立医疗部门、护理部门、后勤部门等,明确各部门的职责,确保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转。
第七条中心应当配备合格的医疗、护理、技术人员,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第三章医疗管理第八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医疗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
第九条中心应当制定并执行患者入院、治疗、出院等相关流程,确保患者治疗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规范病历书写,保障医疗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第十一条中心应当加强药品管理,严格执行药品使用规定,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四章护理管理第十二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护理管理制度,确保护理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
第十三条中心护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护理操作规程,关注患者需求,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
第十四条中心应当加强护理人员培训,提高护理水平,保障患者安全。
第五章环境卫生与感染控制第十五条中心应当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持诊疗环境整洁、卫生,为患者提供良好的治疗环境。
第十六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感染控制制度,严格执行感染控制规范,预防交叉感染。
第六章质量管理第十七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制,持续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
第十八条中心应当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服务质量。
血液净化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血液净化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保证血液净化中心的正常运转和患者的健康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血液净化中心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
第二条服务宗旨血液净化中心的宗旨是为患者提供优质的血液净化治疗服务,帮助患者恢复健康,并提高生活质量。
第三条行为准则1.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守患者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不得泄露患者的隐私信息。
2.工作人员要以患者为中心,尊重患者的权益,认真对待患者的需求,及时解决患者的问题。
3.工作人员要遵守纪律,服从管理,不得违反工作纪律,不得私自调换班次或擅自请假。
4.工作人员要相互尊重,团结合作,积极配合工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四条安全管理1.工作人员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工作,确保手术安全。
2.工作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危机处理能力。
3.工作人员要保持工作环境的清洁卫生,做好消毒控制工作,确保患者的安全。
第五条质量管理1.工作人员要遵守相关的质量管理制度,保证工作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2.工作人员要按照规定的标准操作,严格把关,确保患者的治疗效果。
3.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质量检查,及时整改问题,提高服务质量。
第六条纪律管理1.工作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旷工请假。
2.工作人员要服从管理,遵守岗位分工,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得随意调换职责。
3.工作人员要遵守会议纪律,准时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私自离开会场。
第七条奖惩制度1.工作人员根据工作表现,可以获得相关奖励,提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2.工作人员如果违反规定,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等。
第八条监督检查1.血液净化中心将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患者和家属可以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监督工作人员的工作,确保服务质量。
第九条附则1.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血液净化中心护理工作制度

血液净化中心护理工作制度
l.血液净化中心护理人员按照护理部及护士长的工作安排,遵守护理核心制度和专科工作制度,有计划完成责任护理工作。
2.护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原则和感染管理制度,以保证血液透析治疗安全顺利进行。
3.护理人员进入工作区域必须穿工作衣裤,更换清洁鞋,戴口罩、帽子,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
4.血液透析治疗环境应保持安静、整洁,严禁随地吐痰及室内吸烟。
5.血液透析治疗机器设备妥善保管和使用。
6.急救药品、物品齐全,对剧毒药物应
有明显标志,班班交接并有记录。
7.对每月透析治疗数量、消耗品进出量、费用收支量等详细记录做好登记工作。
8.定期对透析用水、透析液、置换液、空气、医务人员的手等进行细菌学监测。
9.血液净化中心制定各项应急预案与处置流程,下班前检查电源、水源等。
10.建立健全各种资料保管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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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规章制度血液净化中心工作制度1、严格执行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及各项制度。
杜绝差错事故,防止交叉感染,保证机器正常运行。
??2、医师要严格掌握血液透析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积极收治病人,组织血液透析治疗的实施和对危重病人的抢救。
3、医师在透析前后要认真检查病人并做好医疗文件的书写。
4、严格查对制度,护士执行医嘱要三查七对,护士完成当日工作后须认真复查,并做好次日的工作准备,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5、定期检查急救器材、药品,保证抢救工作正常进行。
6、加强学术交流,开展科研工作,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对新技术的开展应做到有指证、有把握、有准备。
7、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工作期间不得外出吃饭。
8、保持室内肃静,不在室内会客,不高声喧哗。
血液净化中心医院感染控制制度1、从事血液透析工作人员应严格贯彻执行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消毒管理办法》和《消毒技术规范》等有关规范。
2、清洁区应当保持空气清新,每日进行有效的空气消毒,空气培养细菌应<500cfu/m3。
3、为防止交叉感染,每次透析结束应更换床单,对透析单元内所有的物品表面(如透析机外部、小桌板等)及地面进行擦洗消毒。
4、物品表面细菌数<10cfu/cm2。
明显被污染的表面应使用含有至少500mg/L 的含氯消毒液消毒。
5、首次透析患者或由其他中心转入的患者要进行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及艾滋病感染的相关检查。
对于HBsAg、HBsAb 及HBcAb 均阴性的患者建议给予乙肝疫苗的接种。
对于HBV 抗原阳性患者应进一步行HBV-DNA 及肝功能指标的检测;对于HCV 抗体阳性的患者,应进一步行HCV-RNA 及肝功能指标的检测。
每6 个月复查乙肝和丙肝病毒标志、梅毒和HIV 感染指标。
6、急诊透析的患者需专机透析。
7、透析管路预冲后必须4 小时内使用,否则要重新预冲。
8、重复使用的消毒物品应标明消毒有效期限,超出期限的应当根据物品特性重新消毒或作为废品处理。
9、严格执行一次性使用物品(包括穿刺针、透析管路、透析器等)的规章制度。
10、透析废水应排入医疗污水系统。
11、废弃的一次性物品具体处理方法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2 年11月颁布的新版《消毒技术规范》。
血液净化中心消毒隔离制度1.血液净化中心工作人员须身体健康,定期进行肝功能全套的检查,正常者应接种乙肝疫苗。
2.医护人员进入血液净化中心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换工作鞋,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禁止入内,患者进入须换鞋。
3.严格区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严格分开放置,无菌物品应根据灭菌日期先后顺序摆放,每日检查有效期。
4.操作前必须认真洗手,戴口罩、手套,一副手套只能护理一位患者。
5.急诊透析的患者需专机透析。
首次透析的患者或由其他中心转入的患者必须在治疗前进行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艾滋病病毒感染的相关检查,每半年复查1次。
普通患者和经血液感染患者应分区进行透析,艾滋病患者必须转专科医院透析。
隔离透析的患者必须由专门的医生、护士负责,护理人员相对固定,透析机、治疗车、血压计等物品专门使用,不可与阴性患者混用。
6.管路一律使用一次性的,使用前充分预冲预防首用综合征的发生。
预冲后必须4小时内使用,否则要重新预冲。
7.患者的被褥一人一用一更换,如有污染随时更换。
8.加强对患者的监测,如发现感染及时送检相应的标本,以尽早确定诊断,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9.每次透析结束后应按生产厂家的要求对透析机水管路进行消毒。
10.保持血透室整洁、干燥,每日用500mg/L含氯消毒溶液擦拭门、窗、桌、椅、床、床头柜等,地面用含氯消毒溶液拖拭2次,室内保持空气清新。
11.每日治疗结束后用500mg/L含氯消毒溶液擦拭透析机表面,如果血液污染到透析机,应立即用1500 mg/L浓度的含氯消毒剂的一次性布擦拭去掉血迹后,再用5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机器外部。
水池、污物桶保持清洁无异味。
12.血压计袖带、止血钳每周清洗、消毒一次,如有污染随时清洗、消毒。
氧气湿化瓶一经使用必须用500mg/L含氯消毒溶液浸泡消毒30分钟后清洗,晾干备用。
透析液桶每日用透析用水清洗1次,每周用%次氯酸钠浸泡消毒一次。
13.每日进行空气消毒2次,每次1小时。
每月一次空气、反渗水、透析液、消毒液、物体表面及手培养,并记录留底。
透析液和透析用水质量监测制度一、做好水处理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二、做好透析用水水质及透析液的监控:1.透析液必须由浓缩液加反渗水配制。
购买的浓缩透析液和透析粉剂必须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注册证。
B液现配现用,一人一用,且有人员进行核查,并签字登记。
在线血液滤过或血液透析滤过治疗时B液必须用干粉。
2.透析用水每月进行1次细菌培养,在水进入血液透析机的位置收集标本,细菌数不能超出200cfu/ml。
3.透析用水每三个月进行1次内毒素检测,留取标本方法同细菌培养,内毒素不能超过2Eu/ml。
4.透析用水的化学污染物情况至少每年测定一次,软水硬度及游离氯检测至少每周进行1次,结果应当符合AAMI标准。
5.每天检查透析用水电导度,正常值约10μs/cm。
6.透析液每月进行1次细菌培养,在透析液进入透析器的位置收集标本,细菌数不能超过200cfu /ml。
7.透析液每三个月进行1次内毒素检测,留取标本方法同细菌培养,内毒素不能超过2Eu/ml。
8.以上检查结果要登记并保留,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怀疑水处理系统有问题时要提高检测频率,如果确定水处理设备存在问题而不能及时纠正时,要停止使用。
医院感染监测及报告制度1、医院感染病例由临床主管医生按照《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进行初步诊断,并及时进行病原微生物检测。
2、感染日期的确定是以出现症状的日期或实验室出现阳性证据(收集标本的日期)的日期认定。
3、明确诊断后,由经治医生认真填报“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卡”,并于24小时内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4、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病例,尚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5、对疑似医院感染的诊断,主管医生报告科主任,会同该科“医院感染管理小组”一同讨论,并作进一步的分析及检查,作好讨论记录,讨论后能确定的按本制度第3条的规定进行报告。
6、小组讨论尚不能认定的,须将该病员的全部资料及讨论的结果报医院感染管理科,管理科也不能认定的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由委员会研究、分析,最后认定或否定。
7、在建立的“医院感染病例登记本”上登记感染病人的信息。
8、对所经治的病人,如在相对较集中的时间内出现较相同的感染,除了向本科室负责人及时报告外,还应及时向感染管理科进行报告,共同查找感染原因,避免发生医院感染的暴发或流行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实行日常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
2、设备的维修保养应按照制定的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并参照随机附带的设备维修手册进行。
3、设备日常管理与保养由使用科室负责,日常保养在每次使用设备后进行。
4、设备在使用中出现故障或损坏,使用科室要及时通知设备维修人员,维修人员到现场维修调试。
如维修人员也无法解决的问题,由药械科负责与供方联系解决。
5、医院无维修能力,由设备科负责与厂方签定年度维修保养合同。
6、设备维修人员必须做好每次的维修保养记录。
一次性物品的管理制度1、血液透析室使用的一次性医疗用品由医院统一采购,科室申领使用。
一次性医疗用品只能一次性使用,使用后由医院统一回收处理,院感办参与全程监控。
临床科室不得自行购入和试用。
2、使用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有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的生产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
进口的一次性导管等无菌医疗用品应具有国务院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3、科室领取一次性医疗用品时应查看生产日期、消毒或灭菌日期及产品标识和失效期等。
进口的一次性导管等无菌医疗用品应具有灭菌日期和失效期等中文标识。
4、建立登记帐册,记录每次领取的一次性医疗用品产品名称、数量、规格、产品批号、消毒或灭菌日期、失效期、出厂日期等。
5、领取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距墙壁≥5cm;不得领取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
6、科室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前应检查小包装有无破损、失效、产品有无不洁净等。
7、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药剂科和设备科。
8、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向院感办和设备科报告,不得自行处理。
9、一次性使用医疗物品(包括穿刺针、透析管路、透析器等)用后,按照《渝北区人民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处理。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1、建立人员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对体检资料进行整理保存。
必要时注射乙肝疫苗,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
2、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包括手卫生设施,合格的防护用品如口罩、帽子、防水衣、防护面罩、防护眼镜。
3、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血液污染的锐器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机构内的相关部门。
4、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防护教育,提高职业防护能力和处理水平。
5、操作中应严格遵守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穿戴个人防护装置。
(1)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前后应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擦手。
(2)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或透析单元内可能被污染的物体表面时应戴手套,离开透析单元时,应脱下手套,并进行洗手或快速手消毒。
(3)医务人员在进行深静脉插管、静脉穿刺、注射药物、抽血、处理血标本、处理插管及通路部位、处理伤口、处理或清洗透析机等操作前后应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擦手,操作时应戴口罩和手套。
(4)在接触不同患者时应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擦手并更换手套。
(5)以下情况应强调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擦手: 脱去个人保护装备后;开始操作前或结束操作后;从同一患者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患者粘膜、破损皮肤及伤口前后;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后;触摸被污染的物品后。
6、处理医疗污物或医疗废物时要戴手套,处理以后要洗手。
7、根据工作区域和操作的不同、医务人员应选择不同的防护用品8、预防锐器伤的措施:(1)使用后的针头、锐器应放于锐器盒内。
(2)禁止用手弯曲被污染的针头。
(3)禁止双手回套针帽。
(4)禁止用手分离使用过的针具和针管。
(5)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9、发生职业暴露的处理措施:(1)被血液、体液等溅洒于皮肤、黏膜表面时,应立即先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被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被污染的粘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