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及五病调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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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病”调离卫生管理制度(五篇)

“五病”调离卫生管理制度(五篇)

“五病”调离卫生管理制度一、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二、新参加公共场所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患者必须立即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治愈后方可恢复从事原工作;四、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情况必须全程监护,了解病情状况;五、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通报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基本情况;六、建立健全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档案;七、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单位对其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做到专人负责,统筹管理。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患“五病”调离记录表人,其中患“五病”者有人,实际调离人,调离率。

“五病”调离卫生管理制度(二)一、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二、新参加公共场所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患者必须立即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治愈后方可恢复从事原工作;四、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情况必须全程监护,了解病情状况;五、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通报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基本情况;六、建立健全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档案;七、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单位对其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做到专人负责,统筹管理。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患“五病”调离记录表人,其中患“五病”者有人,实际调离人,调离率。

“五病”调离卫生管理制度(三)一、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二、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患者必须立即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治愈后方可恢复从事原工作;四、调离人员健康情况必须全程监护,了解病情状况;五、员工如患有或发现患这类疾病的必须及时向主管人报告,单位负责人同时要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通报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基本情况;六、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档案,调离人员要有《职业禁忌人员调离通知书》和《调离回执》存档;七、单位对所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做到专人负责,统筹管理,五病调离率达到100﹪。

餐厅员工“五病”调离制度

餐厅员工“五病”调离制度

餐厅员工“五病”调离制度背景餐厅员工是餐厅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确保餐厅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健康,制定一套“五病”调离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目的该制度的目的是通过早期发现和及时调离患有以下五种病症的员工,以确保餐厅环境的卫生安全和员工的身体健康。

制度概述1. 发热员工在工作中出现发热症状时,应立即向主管报告,并进行体温检测。

若体温超过正常范围,则需暂时调离工作岗位,并咨询医生的建议。

2. 腹泻员工若出现腹泻症状,应立即向主管报告。

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可能需要暂时调离工作岗位进行休息和治疗。

3. 皮肤病员工若患有传染性皮肤病,如疱疹、湿疹等,应立即向主管报告并提供医生证明。

根据医生的建议,可能需要暂时调离工作岗位,直至病情完全治愈。

4. 传染病员工若患有传染病,如流感、麻疹等,应立即向主管报告,并提供医生证明。

员工需按照医生的建议进行治疗和休息,直至病情完全恢复,方可重新上岗。

5. 呼吸道感染员工若有呼吸道感染的症状,如咳嗽、喉咙痛等,应立即向主管报告,并根据医生建议进行检查和治疗。

若确诊为传染性疾病,员工需暂时调离工作岗位,并直至病情好转后方可返回工作。

调离期间的安排在员工调离期间,餐厅将安排其他员工顶替其职位,以确保餐厅的正常运营。

调离期间的医疗费用将由员工本人承担,同时员工可按照公司规定享受病假待遇。

结论通过餐厅员工“五病”调离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防止疾病传播和保护员工健康。

餐厅应全面宣传该制度,员工也应时刻保持健康意识,并主动报告任何与上述五种病症相关的症状。

请务必注意,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适应,确保制度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餐饮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餐饮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餐饮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背景为了提高餐饮行业从业人员素质,维护餐饮服务质量,本文旨在探讨餐饮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五病定义餐饮从业人员“五病”包括:品德问题、技能不合格、卫生问题、安全问题和服务态度差。

- 品德问题:指从业人员存在不端行为、恶意欺骗等造成经济损失或损害顾客权益的行为。

- 技能不合格:指从业人员在操作技能、食品加工等方面存在严重不足,影响餐饮服务质量。

- 卫生问题:指从业人员违反食品卫生安全规定,影响餐饮环境和食品安全。

- 安全问题:指从业人员对安全意识不强,如火灾隐患、食品中毒等安全问题。

- 服务态度差:指从业人员在服务过程中态度不友好、服务效率低下等问题。

调离制度实施为有效治理餐饮从业人员“五病”,以下是调离制度的主要实施要点:1. 制定明确的标准和流程:设立餐饮从业人员“五病”调离标准,明确调离的流程和程序,确保公平公正。

2. 加强培训和考核:对从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培训,提升其品德素质、技能水平和服务态度。

定期进行考核,对不合格人员进行必要的处罚和培训辅导。

3. 强化监管和奖惩机制:加大对餐饮行业的监管力度,加强巡查和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对合格的从业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存在“五病”的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惩罚。

4. 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建立餐饮从业人员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投诉和纠纷,保护消费者权益。

5. 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加大对餐饮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餐饮服务质量的认知度。

倡导社会各界对餐饮行业进行监督和举报,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机制。

结论餐饮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的实施,对于提高餐饮服务质量和行业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和餐饮企业应加强合作,落实调离制度的具体措施,共同努力推动餐饮行业的发展和改善。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五病调离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五病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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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一、服务从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二、加餐饮服务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性疾病等有碍于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必须立即调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治愈后方可恢复从事原工作。

四、服务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情况必须全程监护,了解病情状况。

五、向食品药品监督部门通报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基本情况。

六、健全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档案。

七、服务企业对其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做到专人负责,统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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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
“五病”调离制度
1、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2、新参加餐饮服务单位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
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病毒
性肝炎(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必须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4、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情况必须全程监护,
了解病情状况;
5、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通报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
调离人员基本情况;
6、建立健全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档案、调离人员健康档案;
7、餐饮服务单位对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做到专人负责,统
一管理。

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患“五病”调离记录表
年,从业人员共有名,其中查出患“五病”人员名,实际调离名,调离率。

“五病”调离卫生管理制度(6篇)

“五病”调离卫生管理制度(6篇)

“五病”调离卫生管理制度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二、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者,必须立即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治愈后方可恢复从事原工作。

四、向主管处室和分管领导及时报告“五病”人员调离情况。

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档案。

六、对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做到专人负责,统筹管理。

卫生管理制度一、具备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

二、卫生制度健全。

客用公共用品、用具符合卫生要求,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建有各类物品消毒记录,按规定程序清洗消毒。

三、室内地面碎发及时清扫,保持室内清洁,操作台面和理发工具表面无碎发残留。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测结果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并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检测结果。

四、卫生设施保持清洁并定期消毒,设有防蚊、蝇、鼠、蟑等设施、措施。

五、餐厅内部装饰材料不得对人体产生危害。

六、餐厅内外应保持清洁、整齐,清扫时应采用湿式作业。

七、根据餐厅席位数,在隐蔽地带设置相应数量的男女厕所,厕所采用水冲洗式,禁止设座式便桶,厕所内应有单独排风系统。

八、餐厅应有防虫、防蝇、防蟑螂和防鼠害的措施,应严格执行全国爱卫会除四害的考核规定。

九、具备机械通风设备,并正常运转,集中空调卫生管理达到标准和要求。

十、建有“五病”调离记录,无调离的,每年“零”记录。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等传染性疾病从业人员,立即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

十一、禁止吸烟,并有禁烟标志。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一、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一、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业禁忌人员调离通知书或疾病控制中心体检不合格通知后,应立即查对核实,即日内向患病员工所在部门发出调离工作岗位通知及停工治疗的通知书。

二、人事培训部门接到员工患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痢疾、伤寒、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简称“五病”)的情况,必须立即核实,核实后即日内向患病员工所在部门发出调离工作岗位通知及停工治疗的通知书。

三、患病员工所在部门接到患病员工调离工作岗位及停工治疗的通知书后,应立即通知员工本人即时离开工作岗位,进行停工治疗。

四、患病员工接到调离工作岗位及停工治疗的通知书后,及时离岗,并及时前往医院接受治疗。

五、患病员工治愈后康复后,须获得疾病控制中心检查确认证明材料经人事培训部门查对核准并签发复工通知书,员工由原部门安排工作。

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及记录

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及记录

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及记录一、背景介绍餐饮服务单位是一种人际交往频繁的行业,从业人员直接接触食品,对卫生要求较高。

为了确保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卫生安全,保护顾客的身体健康,制定并执行“五病调离制度”,对于有疾病的员工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相关记录的完善。

二、五病调离制度的具体内容五病调离制度是指在餐饮服务单位,对于有以下五种疾病的员工,需进行调离。

1.传染性疾病:如各类传染性肠胃炎、手足口病等,会通过食品传播给他人,能够导致食品安全问题和传染病的扩散传播。

2.慢性疾病:如肝炎、结核病等,这些疾病可能会对从业人员身体健康造成影响,降低工作效率,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3.急性消化道疾病:如急性胃肠炎、急性胃溃疡等,这些疾病会导致员工工作状态不佳,同时也容易通过食品传播给他人。

4.皮肤疾病:如皮肤炎、湿疹等,这些疾病可能会引起局部皮肤瘙痒、炎症等,存在将病原体传播给食品的风险。

5.眼疾:如结膜炎、角膜炎等,因眼部分泌物接触食品可能会感染他人。

根据这五种疾病的特点,餐饮服务单位需制定相应的调离制度,明确疾病的调离标准,以保护食品卫生和从业人员健康。

三、五病调离制度的记录要求1.入职体检记录:对于新员工,单位应要求其进行全面体检,包括以上五种疾病的检查。

体检结果将作为员工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2.员工疾病调离记录:对于已经发现患有以上五种疾病的员工,单位需及时记录调离的具体时间和原因,并进行相关的疾病诊断和治疗。

3.员工复职记录:当员工患病痊愈后,经过医院复查合格方可复职。

单位需记录复查时间、结果以及员工复职时间,并妥善保存相关材料。

4.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单位应建立员工的健康档案,包括体检记录、患病记录、复职记录等,做到档案管理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5.疫情调查记录:对于单位出现疾病传播的情况,单位需要开展疫情调查,并及时记录相关情况,为后续防范和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通过以上的记录,单位可以了解每位员工的健康状况,及时调整工作安排,确保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食品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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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及“五病”调离制度
1、餐饮从业人员必须先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2、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用流动水洗净消毒双手。

3、坚持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洗工作衣帽);穿戴整洁统一的工作服,男不留长发,女不披发,化装淡而大方。

4、食品处理区的从业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全部置于帽内;不留长指甲、上班不涂指甲油、佩戴饰物等;不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

5、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面对食品打喷嚏、
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行为,不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加工工具直接尝味。

操作用具用后不随处乱放。

6、工作时不抽烟,不吃零食,不挖耳,不揩鼻涕,不用手直接抓取直接入口的食品,厨师不用加工工具直接尝味。

7、从业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应及时调离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岗位。

8、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情况必须全程监护,了解病情状况;
9、建立健全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10、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单位对其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做到专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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