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北电厂文明生产管理标准

华能沁北电厂企业标准

HNQB/QB1-02.01-2008生产现场清扫管理暂行规定

2009-04-01 发布2009-04-01 实施

华能沁北电厂

文明生产是企业形象的综合反映,也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为营造一个设备完好、窗明几净、 环 境整洁、秩序井然的工作环境,全面提高企业素质。使现场文明生产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 本制度。

本标准由安全生产小组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审核:

审定:

批准:张瑞文

本标准由沁北电厂策划部负责解释。

1. 生产现场文明生产管理职责 (4)

2. 卫生清扫周期及标准 (4)

2.1 地面卫生清扫: (4)

2.2 路面卫生清扫: (4)

2.3 地面以上的管道卫生清扫: (4)

2.4 高空管道及钢梁卫生清扫: (4)

2.5 电梯卫生清扫: (4)

2.6 各厂房门窗: (5)

2.7 配电室及部分房间内: (5)

2.8 生产现场卫生间: (5)

2.9 生产现场控制室、就餐室、交接班室等: (5)

2.10 地面打蜡上光: (5)

2.11 生产现场垃圾清理 (5)

2.12 生产现场定期水冲洗: (5)

3. 特殊管理规定: (6)

4. 考核: (7)

1 范围

1.1 全厂范围内的卫生清扫工作由东晨公司负责,其中办公楼办公室内、厂前区公寓、食堂区域、招待所、物质库房除外。

1.2 全厂的文明生产职责分工为:生产场所地面、门窗以及部分配电室的卫生由运行部负责管理;设备管道、电子间、励磁间、继电器室卫生由检修部负责管理;煤场周围以及燃料区域卫生由燃料部负责;全厂公用区域卫生由策划部负责管理;监督考核由策划部负责。

1.3 管理部门定期检查所辖区域的文明生产情况,并有权对东晨公司进行批评与考核;策划部代表厂部进行定期检查,对于查出的问题管理部门联带考核。

2 职责

2.1 策划部(安监室)是各部门安全职责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安全职责的执行情况。

2.2 运行部、检修部、燃料部是文明生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文明生产执行情况。

3 3. 卫生清扫周期及标准

4 3.1 地面卫生清扫:

3.1.1 生产现场地面卫生每天至少清扫两次,并随时保证地面清洁。

3.1.2 地面卫生清扫标准:地面清洁,无积水、无积尘、无污渍、无死角。

5 3.2 路面卫生清扫:

3.2.1 生产区域路面以及厂区内道路卫生每天至少清扫两次,并随时保证路面清洁。

3.2.2 生产区域路面以及厂区内道路卫生清扫标准:路面清洁,无积灰、无垃圾、无杂物,无积水,道路两旁草坪绿化带内无杂物。

3.3 地面以上的管道卫生清扫:

3.3.1 生产现场地面卫生每周至少清扫一次,并随时保证地面清洁。

3.3.2 管道卫生清扫标准:管道清洁,无积尘、无污渍、无死角。

3.4 高空管道及钢梁卫生清扫:

3.4.1 高空管道、操作平台、电缆槽盒及钢梁卫生每月至少清扫两次,并随时保证地面清洁。

3.4.2 高空管道、操作平台、电缆槽盒及钢梁卫生清扫标准:高空管道及钢梁清洁,无积尘、无污渍、无死角。

3.5 电梯卫生清扫:

3.5.1 电梯卫生每天至少清扫两次,并随时保证地面清洁。

3.5.2 电梯卫生清扫标准:电梯内清洁,无积尘、无污渍、无死角,电梯各层门清洁无污渍。

3.6 各厂房门窗:

3.6.1 生产厂房的门卫生每天至少清扫两次,并随时保证地面清洁;生产现场的玻璃每年擦两次,窗户格内每月清理一次,并随时保证清洁。

3.6.2 生产厂房门卫生清扫标准:房间门清洁,无积尘、无污渍、无手印;窗户及玻璃卫生清扫标准:窗明几净,窗格内无积灰。

3.7 配电室及部分房间内:

3.7.1 配电室及部分房间内卫生每周至少清扫一次,并随时保证地面清洁。

3.7.2 配电室及部分房间内卫生清扫标准:地面清洁,无积尘、无污渍、无死角。

3.8 生产现场卫生间:

3.8.1 生产现场卫生间卫生每天至少清扫三次,并随时保证地面清洁。

3.8.2 生产现场卫生间卫生清扫标准:地面墙面清洁,无积尘,无污渍,无死角,无汲水,大小便池清洁无污渍,洗手池、拖布池清洁、无污渍(生产现场水池要求等同),化妆镜清洁、明亮、无污渍,卫生间内无异味。

3.9 生产现场控制室、就餐室、交接班室等:

3.9.1 生产现场控制室、就餐室、交接班室等卫生每天至少清扫三次,并随时保证地面清洁。

3.9.2 生产现场控制室、就餐室、交接班室等卫生清扫标准:地面墙面清洁,无积尘,无污渍,无死角,无汲水,桌面清洁,玻璃清洁无污渍、无手印。

3.10 地面打蜡上光:

3.10.1 生产现场13.7 米、6.9米,锅炉地面等打蜡上光周期:13.7 米季度一次,6.9米半年一次,锅炉地面0米地面半年一次。

3.10.2 生产现场13.7 米、6.9 米,锅炉地面等打蜡上光标准:地面污渍打磨清洗干净,上蜡均匀,13.7 米、6.9 米地面上蜡后进行抛光。

3.11 生产现场垃圾清理

3.11.1 生产现场垃圾箱(垃圾站)清理周期:生产现场垃圾箱(垃圾站)每天进行清理一次,并随时保证垃圾箱内垃圾不能外溢,垃圾箱周围无垃圾。

3.10.2 生产现场垃圾箱(垃圾站)清理标准:垃圾箱内垃圾不外溢,垃圾箱清洁、无污渍,垃圾箱周围无垃圾,清理及时;现场垃圾道及时彻底,垃圾道外无垃圾,垃圾道外部保持清洁。

3.10.3 机组检修期间工业垃圾每天清扫两次,随时保证垃圾道附近清洁。

3.12 生产现场定期水冲洗:

3.12.1 生产现场道路、电除尘区域、脱硫区域道路、输煤皮带走廊等部位需进行定期水冲洗。

6 特殊管理规定:

4.1 清扫工具箱管理规定:清扫工具箱按厂部制定位置摆放不得随意挪动,清扫工具箱由东晨公司制定出定置摆放图,规范管理,工具箱内禁止存放与清扫工具无关的物品。

4.2 清扫工具使用的特殊规定:

4.2.1 禁止使用拖布擦拭阀门、地位管道。

4.2.2 禁止使用尘推推有积水的地面。

4.2.3 禁止在13.7米、6.9米等塑胶地面使用腐蚀性强的洗涤剂;禁止使用钢丝球擦拭13.7米、6.9 米等塑胶地面。

4.3 特殊污染的处理:

4.3.1 生产现场由于设备缺陷造成的跑冒滴漏,污染地面、管道等部位东晨公司应及时组织人员清理。

4.3.2 生产现场地面造成局部污染后东晨公司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打磨,打蜡。

4.4 特殊天气的卫生清扫:

4.4.1 如预有大风天气待风停后及时清理地面、管道、钢梁上的尘土及灰尘,大风天气禁止在锅炉上进行管道、钢梁的清扫工作;道路上的垃圾待风停后及时清理。

4.4.2 如预有大雨天气待雨停后及时清理地面积水,道路上的积水待雨停后及时清理。

4.4.3 如预有雪天待雪停后及时清理地面积雪,道路上的积雪及时清理,待雪停后进行彻底清理。

4.5 特殊情况汇报:

4.5.1 生产现场如有设备缺陷清扫人员及时汇报值长,及相关的管理部门,视情节给予嘉奖。

4.5.2 生产现场如有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清扫人员及时汇报值长,及相关的管理部门,视情节给予嘉奖。

4.6 劳动保护配备:

4.6.1 现场清扫人员必须配备符合安规规定合适的工作服,标志齐全。

4.6.2 现场清扫人员必须配备合适的劳动保护用品。

4.6.3 高空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安全带,必要时应配备防坠器。

4.6.4 现场人员安全帽必须符合规定。

4.7 东晨公司人员详细清单必须报策划部、及相关的管理部门备案,如有人员调整及时汇报策划部及相关的管理部门备案。

4.7 大型清洗设备的管理:

4.7.1 大型清洗设备包括磨地机、吸污机、自动洗地机、清扫车等。

4.7.2 大型清洗设备每半年进行一次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每次使用前必须检查清洗设备线路良好,各部螺丝紧固,运行声音正常。

4.7.3 大型清洗设备每次使用完毕必须将清洗设备内部污水清理冲洗干净,吸污设备每次使用后应清洗滤网。清洗设备外部清洁,物件本色。

4.7.4 大型清洗设备移动搬运时,轻拿轻放,禁止野蛮搬运。

7 考核:

5.1 违反“卫生清扫周期及标准”规定的者每处考核10元东晨公司10元-50 元,联带责任部门10%。

5.2 违反“特殊管理规定” 3.1、3.2、3.6、3.7 条者每项考核50-100元。

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年 4 月11 日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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