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充装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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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氧气瓶充装标准操作规程

医用氧气瓶充装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严格按照医用氧充装程序进行作业,杜绝一切可能产生危害的活动。

适用范围:医用氧气瓶充装责任人:充装员内容1.充装前确认:1.1确认待充装气瓶均已预检合格。

1.2确认充装阀、管道等设备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1.3确认待充装液氧已检验合格。

1.4确认充装站卫生处于合格状态。

1.5确认岗位标准操作规程及生产记录已到位。

1.6确认前后工序处于生产状态。

2.充装:2.1将预检合格的气瓶按《气瓶干燥抽真空标准操作规程》处理合格后移到充装阀下面,接好待充钢瓶的高压软管,并固定住钢瓶;将医用氧瓶待充软管吹扫置换30秒。

将高压金属软管和钢瓶的紧密连接,防止漏气。

2.2预冷高压低温液氧泵、全开贮槽上的气体回流阀,液体吸入阀的吸入压力必须大于0.02MPa,冷却时间约5分钟后,放空阀中出现液体。

2.3打开各气瓶瓶阀和充装支管阀门,缓慢开启其中一排充装排的总阀门和总管上的阀门,另一排充装总阀应是关闭的。

待高压低温液体泵预冷好后即可开机,当泵的排出管路开始结霜,可听到轻微的振动声,证明泵的进排出阀还在工作,排出管上的压力表将显示逐渐增加的压力说明液体泵正常工作。

2.4 充装过程中,一组灌充排在充装,另一组应接好软管,打开待充钢瓶的瓶阀,做好切换充装准备。

2.5通过旋转调速电机的速度调节旋钮使泵的流量与充装需求相适应,与额定流量匹配的电机转速范围为400rpm/min—900rpm/min,在操作过程中电机转速绝对不允许超过900rpm/min,否则将有可能因泵超流量而将液体充入钢瓶之内引发安全事故。

如果汽化器最后一排翅片发生结霜现象或汽化器至充灌排的管路发生结霜现象表明系统的流量已超出汽化器的汽化能力,应降低电机转速或停泵查明原因。

2.6从充气开始,应随时观察压力的变化情况。

当压力升到9.81MPa和12.26MPa时,应分别检查一次瓶体的温度状况。

在检查中若发现有的气瓶不进气(手摸气瓶壁无升温)或漏气,应及时处理。

不进气时,检查瓶阀是否打开;漏气时,应中止其漏气瓶的充装,但当压力超过9.81MPa或不便于处理时,要待该气瓶充气结束后,取下予以处理。

车用气瓶充装操作规程范文

车用气瓶充装操作规程范文

车用气瓶充装操作规程范文一、安全注意事项1. 在充装车辆附近禁止吸烟或进行明火操作;2. 充装车辆周围禁止使用手机等发射设备;3. 充装车辆必须停放在平坦、无明火的地面上;4. 充装车辆操作人员必须戴好防护眼镜和手套;5. 充装车辆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充装操作规程,并接受专业培训;6. 充装车辆操作人员必须保持清醒,禁止饮酒后操作。

二、准备工作1. 确认充装车辆所使用的气瓶质量合格,并经过外观检查,无明显损伤;2. 确认充装车辆所使用的充装设备和工具完好且正常工作;3. 确认充装车辆所使用的充装介质与气瓶匹配,并检查充装介质的质量合格;4. 确认充装车辆的充装区域干燥、通风良好,并无明火及易燃物品。

三、充装操作步骤1. 将气瓶安放在充装车辆上,并使用安全带或其他固定设备固定好;2. 检查气瓶阀门是否关闭,如有异常情况应停止充装;3. 连接充装设备与气瓶阀门,确保连接牢固、密封良好;4. 打开气瓶阀门,检查气瓶内部是否存在异物;5. 开启充装设备,在充装操作过程中,应密切观察充装压力表的变化;6. 当充装压力达到规定数值时,应及时关闭充装设备;7. 关闭气瓶阀门,拧紧密封帽,并确保气瓶阀门处于关闭状态;8. 断开充装设备与气瓶阀门的连接,检查连接口是否有气体泄漏;9. 将充装好的气瓶妥善存放。

四、事故处理1. 在充装过程中,如发生气体泄漏或其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充装操作;2. 在发生气体泄漏时,操作人员必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如以安全距离撤离、报警等;3. 在充装车辆或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停止充装操作,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修理或更换设备;4. 任何事故发生后,必须进行相应的事故登记和报告,并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

五、充装设备维护1. 充装设备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包括清洁、润滑、检查等;2. 充装设备使用一段时间后,如发现设备出现损坏或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或更换;3. 充装设备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维护和保养,并保持相关维护记录;4. 充装设备维护过程中,应注意操作规程,避免与充装介质接触。

液化石油气充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液化石油气充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液化石油气充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 引言本文档制定了液化石油气充装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液化石油气是一种高压易燃气体,在充装作业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为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的要求。

所有从事液化石油气充装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培训,理解并遵守本规程的内容。

2. 作业前准备在进行液化石油气充装作业前,必须进行充足的准备工作,以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具体要求如下:2.1 环境检查在开始充装作业前,必须进行环境检查,确保作业场所没有明火、无易燃物品和明显的火源。

同时,检查作业场所的通风情况,保证室内空气流通,防止液化石油气泄漏积聚。

2.2 设备检查与维护检查充装设备的完好性和可靠性,确保阀门、管道、泵等设备没有泄漏和损坏。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并在记录中做好相关记录。

2.3 个人防护用具准备所有从事液化石油气充装作业的人员必须配备个人防护用具,包括防火面罩、防静电服、防滑鞋等。

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具,确保自身的安全。

2.4 防火设备准备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泡沫灭火器等防火设备,并将其放置在易燃物品附近,以备发生火灾时的紧急处理。

3. 液化石油气充装作业操作流程液化石油气充装作业的操作流程必须按照规程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3.1 安全检查在正式进行充装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

检查充装设备的操作状态是否正常,管道连接是否牢固,阀门是否关闭等。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进行必要的修理或更换。

3.2 液化石油气充装•确认充装承压容器的状态,并验证充装设备的准确性,确保其符合标准。

•在进行充装之前,必须先关闭进气阀门,然后正确连接充装设备。

•打开液化石油气充装设备的排气阀门,排除气体和杂质。

•将充装器与液化石油气瓶连接,确保连接牢固。

•打开充装器的进气阀门,开始充装。

•在充装过程中,必须保持充装器与瓶体连接稳固,注意观察泄漏情况。

•当瓶体充装至规定容量时,立即关闭充装器的进气阀门,并停止充装。

氧气瓶充装管理制度

氧气瓶充装管理制度

氧气瓶充装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氧气瓶充装工作,确保充装操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适用于所有液化气体生产企业和使用液化气体的单位。

二、管理要求1. 充装前的准备工作- 检查氧气瓶的外观是否有损坏,如有损坏应予以修复或更换;- 检查氧气瓶的阀门和连接部位是否紧固,如有松动应及时调整;- 检查氧气瓶的标志和编号是否清晰可见,如有模糊应予以清理;- 检查氧气瓶的充装日期和有效期限,如已过期应停止使用;- 准备充足的氧气供应和充装设备。

2. 充装操作的安全措施- 在充装操作区域内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操作人员必须穿着防静电服、防护眼镜和防滑鞋;- 对于大型氧气瓶,必须使用专业的吊装设备进行搬运和安装;- 充装操作必须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禁止在密闭空间内充装;-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违章操作。

3. 充装记录和信息管理- 每次充装结束后,要及时记录充装日期、瓶号、充装量等信息;- 充装记录必须保存在指定的档案中,保密并定期进行备份;- 充装记录必须包括操作人员的姓名、充装设备的编号和检验合格证明;- 充装记录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周期进行汇总和审核。

4. 废气处理和安全防范- 充装操作产生的废气必须通过专门的排放系统进行处理;- 充装操作区域周围必须设置适当的安全围栏和警示标志;- 充装操作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演练,保证应急处理的能力。

三、责任和处罚1. 生产企业的责任- 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充装管理制度,并进行宣传和培训;- 生产企业必须定期对充装设备和操作人员进行检验和职业培训;- 生产企业必须配备足够的充装设备和安全保护装置;- 如发生充装事故或质量问题,生产企业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使用单位的责任- 使用单位必须按照充装操作规程使用氧气瓶,禁止违规操作;- 使用单位必须定期对氧气瓶进行检查和保养;- 使用单位必须配备专人负责氧气瓶的管理和安全使用;- 如发现氧气瓶存在问题或发生事故,使用单位必须及时报告和采取应急措施。

2024年氧气瓶充装设备管理制度

2024年氧气瓶充装设备管理制度

2024年氧气瓶充装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氧气瓶充装设备的管理,确保充装过程的安全与合规,保障氧气瓶充装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氧气瓶充装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独立经营者、充装站、配送单位等。

第三条氧气瓶充装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并经过相应检查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四条氧气瓶充装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性能。

第二章氧气瓶充装设备的管理责任第五条氧气瓶充装设备的管理责任由充装站站长或设备管理人员负责。

第六条充装站站长或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记录检查结果。

如发现设备存在故障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修或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第七条充装站站长或设备管理人员应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制定并执行维护计划,确保设备的良好状态和正常运行。

第八条充装站站长或设备管理人员应组织设备操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充装设备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三章氧气瓶充装设备的操作规程第九条设备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充装操作,并注意以下事项:(一)充装前应检查瓶身是否完好,阀门是否正常,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二)充装操作时应准确控制充装流量和压力,确保充装过程稳定和安全;(三)充装过程中应注意瓶身的温度变化,避免过热或过冷导致安全事故;(四)充装时应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定,禁止抽烟、使用明火等;(五)充装完成后应检查瓶身及阀门是否完好,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十条设备操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确保充装操作的安全与合规。

第四章氧气瓶充装质量管理第十一条氧气瓶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并经过检测合格,确保充装氧气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第十二条充装站应建立充装记录,并对充装氧气瓶进行标识和追溯,确保充装氧气的质量可追溯和可查可证。

第十三条充装站应建立充装氧气瓶的档案管理制度,存档时间不得少于三年,并备份电子档案,以备查阅和调取。

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文件编号:MGTC-QP-02-2013气瓶充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版次02/2013编制:审核:批准:×××有限公司液化气站2013 年1 月19 日颁布2013 年1 月19 日实施目录10.1 残液处理操作规程10.2 气瓶充装前后检查操作规程10.3 液化石油气充装操作规程10.4 设备操作规程10.5 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装卸操作规程10.6 事故应急处理操作规程第一节瓶内残液(残气)处理操作规程1、目的为了保护环境,减少残液(残气)对周围的影响,杜绝盲目充装带来的隐患,特制定此操作规程。

2、适用范围适用气站液化石油气充装气瓶瓶内残液(残气)的处理。

3液化石油气瓶内残气的处理3.1准备工作3.1.1检查残液罐的液位、压力及有关管路阀门的开关位臵。

气相系统:开通残液罐气相出口至压缩机进口管路的阀门,开通压缩机出口至另一储罐气相进口管路的阀门。

残液系统:开通倒残液装臵至残液罐残液进口管路的阀门。

3.1.2通知设备操作员启动液化石油气压缩机,当残液罐压力比储罐压力低0.2MPa后, 停压缩机。

3.1.3关闭残液罐气相出口至压缩机进口管路的阀门,关闭压缩机出口至已升压的储罐气相进口管路的阀门。

3.2气瓶倒残液3.2.1开启已升压的储罐气相出口阀及倒残液装臵气相总阀。

3.2.2将待倒残液气瓶角阀与倒残接嘴连接,开启气瓶角阀和倒残液装臵气相管支路阀,给气瓶升压。

3.2.3当进气响声很小时,关气相管支路阀,轻轻将气瓶倒臵,开残液管支路阀,使瓶内残液在压力差作用下,流入残液罐。

3.2.4待瓶内残液倒尽后,关残液管支路阀,正立气瓶,然后瞬间打开气相管支路阀吹扫角阀后立即关闭。

3.2.5关闭气瓶角阀。

卸下倒残接嘴,移出气瓶。

3.3结束3.3.1关闭倒残液装臵残液总阀和残液罐残液进口阀。

3.3.2关闭倒残液装臵气相总阀和已升压的储罐气相出口阀。

3.3.3填写残液处理记录表。

4.注意事项4.1必须闭路回收瓶内残液,严禁乱倒。

TSG R4001-2006气瓶充装许可规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R4001-2006气瓶充装许可规则Gas Cylinder Filling Licensing Regul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6年06月21日气瓶充装许可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气瓶充装许可工作,加强气瓶充装单位的安全管理,保证气瓶充装和使用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气瓶安全监察规定》适用范围内的气瓶充装单位。

第三条气瓶充装单位应当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批准,取得气瓶充装许可后,方可在批准的范围内从事气瓶充装工作。

第四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负责监督本规则的实施。

第二章充装许可的申请与审批第五条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法定资格;(二)取得政府规划、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三)有与气瓶充装相适应的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四)有与充装介质种类相适应的充装设施、检测手段、场地厂房,安全设施和一定的充装介质储存(生产)能力和足够数量的自有产权气瓶。

(五)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紧急处理措施,并且能够有效运转和执行。

(六)充装活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能够保证充装工作质量;(七)能够对气瓶使用者安全使用气瓶进行指导、提供服务。

具体的资源条件(包括人员和充装设施)见附件A、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见附件B、充装工作质量要求见附件C。

第三章许可程序第六条气瓶充装许可程序包括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和审批发证。

第七条气瓶充装许可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填写《气体充装许可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式四份,附电子文件),并且附以下资料(各一份),向单位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一)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证明(复印件);(二)政府规划、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三)气瓶使用登记表;(四)质量管理手册;第八条发证机关接到书面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做出是否受理其申请的决定,在申请书上签署受理或者不受理意见,返回申请单位。

氧气瓶充装制度[2]

氧气瓶充装制度一、制度目的为确保企业氧气瓶充装工作的安全和有效进行,规范氧气瓶充装操作流程,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和工作质量。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部涉及氧气瓶充装工作的部门和人员。

三、管理标准1.操作资格要求:–全部从事氧气瓶充装工作的人员必需持有相关操作证件,经过培训并具备肯定的操作阅历。

–每位操作人员应严格依照充装操作规程执行工作,确保操作正确、安全。

–操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保持专业学问的更新和提升。

2.设备管理:–确保用于氧气瓶充装的设备完好、正常运行,定期进行设备检测和维护。

–设备必需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并定期接受检测和认证。

–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娴熟把握设备操作和维护。

3.氧气瓶管理:–全部氧气瓶必需定期检测和校验,确保其安全牢靠。

–氧气瓶必需依照规定的容量进行充装,严禁超负荷充装。

–氧气瓶应定期进行外观检查和维护,如发觉异常应适时报告,并进行处理。

4.充装操作流程:–充装操作人员必需依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工作,不得任意变更或省略任何环节。

–操作人员在操作前必需检查工作区域的环境和设备是否充足充装要求,确保安全无隐患。

–每次充装前,操作人员必需核对氧气瓶的标识和充装要求,确保充装正确。

–充装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需时刻关注压力变化,适时依据气压调整充装速度。

–充装完成后,操作人员必需进行记录并清理工作区域,确保乾净,避开安全事故。

四、考核标准1.操作技术考核:–每位操作人员应每半年接受一次操作技术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充装操作流程、设备操作和维护等。

–考核采纳实际操作和理论学问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两种情况评定。

–不合格的操作人员必需接受再次培训和考核,直至合格为止。

2.安全意识考核:–操作人员应每季度接受一次安全意识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事故防备、紧急处理和常规检查等。

–考核采纳问答和实操演示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两种情况评定。

–不合格的操作人员必需接受再次培训和考核,直至合格为止。

加气操作规程

加气操作规程1.气瓶充装安全操作规程1.1气瓶是否为合格品。

1.2国产气瓶是否有气瓶制造许可证。

1.3气瓶内若有残余,必须与所充装液体相符。

1.4气瓶表面应无裂纹、无严重腐蚀、无明显变形及其外部损伤缺陷。

1.5 气瓶在检验期限内。

1.6 气瓶的安全附件(安全阀、真空塞、防振圈)符合规定,没有残缺或其他缺陷。

1.7气瓶原始标志或检验标志上的标示的公称压力必须与所充装压力相符。

1.8气瓶与运输车辆固定装置符合安全要求,运输车辆装有阻火器。

注:1、凡经检查不合格的不能充装,有问题但经处理后,合格的可以充装。

2.LNG加气操作规程2.1 观察周围环境,是否存在明火或闪雷等不宜天气。

2.2 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佩戴防冻面具、防冻手套。

2.3 站控系统调成加液模式,确认出液阀开启。

2.4 引导加气车辆停放到加气区域并熄火,关闭车内所有用电设备,司机下车,摆放好防滑垫,并将接地线连接到加气车辆上。

2.5 检查加气接口密封面是否完好、加气枪接口、充装接口是否存有水珠、残留冰霜或其他灰尘,确定是否需要吹扫。

2.6 检查加气车辆钢瓶压力是否过高,是否需要通过放空软管来降低充装钢瓶的压力。

2.7 将加气枪与LNG钢瓶充装口接上,进枪时双手握住充装枪两侧的手握竿,双手向内微微用力,进枪过程中不可上下左右摆动,可旋转调试。

2.8 确保加气枪与LNG瓶接口接上时,启动加气按钮开始加气。

2.9 加气过程中注意观察是否存在异响、泄露等不正常迹象,发现异常应立即按下加气机急停按钮,停止加气。

2.10 加气车辆LNG瓶充装完毕后,加气过程自动结束;同司机核对加气量数据,在加气登记本上记录并签字后退枪。

2.11 退枪过程中双手拉住手握竿,沿着充装口和充装枪的中心线向后轻轻脱开充装口。

2.12 摆放好加气枪,断开接地线,移开防滑垫,引导加气车辆离开。

2.13 加气结束后将站控系统调成待机模式。

G加气操作规程3.1 加气前准备3.1.1 如遇雷雨等恶劣天气、设备故障,周边存在不安全事件等;应暂停加气作业。

TSG R4001-2006气瓶充装许可规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R4001-2006气瓶充装许可规则Gas Cylinder Filling Licensing Regul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6年06月21日气瓶充装许可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气瓶充装许可工作,加强气瓶充装单位的安全管理,保证气瓶充装和使用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气瓶安全监察规定》适用范围内的气瓶充装单位。

第三条气瓶充装单位应当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批准,取得气瓶充装许可后,方可在批准的范围内从事气瓶充装工作。

第四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负责监督本规则的实施。

第二章充装许可的申请与审批第五条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法定资格;(二)取得政府规划、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三)有与气瓶充装相适应的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四)有与充装介质种类相适应的充装设施、检测手段、场地厂房,安全设施和一定的充装介质储存(生产)能力和足够数量的自有产权气瓶。

(五)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紧急处理措施,并且能够有效运转和执行。

(六)充装活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能够保证充装工作质量;(七)能够对气瓶使用者安全使用气瓶进行指导、提供服务。

具体的资源条件(包括人员和充装设施)见附件A、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见附件B、充装工作质量要求见附件C。

第三章许可程序第六条气瓶充装许可程序包括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和审批发证。

第七条气瓶充装许可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填写《气体充装许可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式四份,附电子文件),并且附以下资料(各一份),向单位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一)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证明(复印件);(二)政府规划、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三)气瓶使用登记表;(四)质量管理手册;第八条发证机关接到书面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做出是否受理其申请的决定,在申请书上签署受理或者不受理意见,返回申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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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充装控制程序
编号:版本/修订:
1.0 目的
制订本程序的目的是为了强化安全管理,消除潜在的隐患,提高充装质量,保证气瓶充装安全和群众用气安全。

2.0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气站气瓶充装的控制和管理。

3.0相关文件
3.1《质量体系文件编号方法》
4.0职责
4.1运营部负责制定适用于本充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2运营部认真贯切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4.3运营部在安全生产的同时,不断完善充装管理制度、责任制度、紧急处理措施,提高充装质量。

5.0 工作程序
5.1 气瓶充装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5.1.1从事液化气充装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熟悉掌握液化气的性质和防火、灭火知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制度。

5.1.2充装液化气的厂房和液化气瓶仓库,必须通风良好,严禁烟火,工作人员不得穿化纤服装、钉子鞋和使用能撞击产生火花的工具操作。

5.1.3液化气充装站的所有电器设备必须是防爆型的,厂房和液化气瓶仓库的地面应采取防静电措施,并按规定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设施。

5.1.4机动车进入充装站必须戴好合格的阻火器。

5.1.5使用单位必须按国家规定,定期将液化气瓶送检,逾期不检测的液化气瓶拒绝充装使用。

5.1.6液化气充装和使用单位,必须设专人对液化气充装和使用进行安全监督,定期检查,防止发生事故。

5.2气瓶充装管理
5.2.1首次充装或定期检验后首次充装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必须符合《液化石油气钢瓶》现行标准中有关置换或抽真空处理的规定。

5.2.2钢瓶充装前,必须经钢瓶检验员逐个检验,凡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充装。

5.2.2.1非自有产权或档案不在本单位的钢瓶,包括:钢瓶钢印标志为非本单位的钢瓶;钢印标志与钢瓶标识不一致的钢瓶;钢瓶钢印位置有打磨痕迹的钢瓶;没有打上本单位钢印的钢瓶。

5.2.2.2无钢瓶铭牌或字样不清的钢瓶。

5.2.2.3钢瓶无重量标记或标记不清无法识别的钢瓶。

5.2.2.4钢瓶内介质不是液化石油气的钢瓶。

5.2.2.5超过检验期而未检验的钢瓶。

5.2.2.6瓶体外观有明显机械损伤、变形、腐蚀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钢瓶。

5.2.2.7罐体出现针状气孔的、角阀操作密封性能失效的钢瓶。

5.2.2.8附件或零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格的钢瓶等。

5.2.3充装前检查记录必须完整,内容至少应包括:钢瓶编号、容积、实际充装量、发现的异常情况、检查者、充装者和复称者姓名和代号、充装日期等。

记录应妥善保存、备查。

5.2.4充装台上严禁砸、摔、滚、撞拖钢瓶,防止产生火花。

5.2.5充装台必须划分检瓶区和充装区;应加强充装钢瓶重量的检验与分类工作,不合格钢瓶不得进入充装区域内,并按《不合格液化石油气钢瓶处理制度》进行处理。

5.2.6气站必须按照公司专用瓶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配合公司做好建立完整的专用瓶档案,确保进入充装区的钢瓶必须是公司所属备案的自有专用瓶,严禁充装其他钢瓶。

5.2.7所有充装的钢瓶必须具有本公司规定的标识和气瓶编号;各气站必须按规定做好钢瓶充装后的流通记录及建立完整档案,确保本站所充装的专用瓶运行流通的可追踪性。

5.2.8严格掌握充装标准,严禁过量充装,允许误差在15kg±0.5kg;50kg±1kg 以内。

5.2.9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充装,必须按照钢瓶标注自重与液化石油气净含量之和进行充装质量控制,包括:充装标准、重量偏差、平均重量抽检、空瓶残流量控制均必须符合《计量管理控制程序》要求。

5.2.10充装合格的重瓶必须按规定进行安装封口和粘贴警示标签。

5.2.11不允许客户自行操作进行灌装,充装台上应备有肥皂水供充装工对钢瓶进行检漏。

6.0相关文件和记录
《气瓶充装前、后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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