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职官沿革史》
中国历代职官沿革史

中国历代职官沿革史陈茂同我国古代自原始社会进入奴隶社会,便出现了阶级,形成了国家,并逐渐建立了一套统治机构。
国家机构是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机构的演变历史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
因此,研究国家机构的演变历史,对于了解我国古代社会历史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在阶级社会中,各级官吏,都是代表统治阶级管理和压迫人民的,各类职官机构,都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奴隶社会中,国家形式是以王为首的奴隶主贵族政体。
王是最大的奴隶主,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全国的土地、奴隶及平民都属王所有,即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王把一部分土地、奴隶及平民分给同姓和异姓的贵族,封他们为诸侯。
诸侯是受封区的统治者,但须服从王命,对王承担徭赋义务。
在诸侯封地内,也建立一套掌握政治、经济和军事权力的政权机构和官吏,成为具有一定独立性的地方政权。
诸侯又把土地、奴隶及平民分封给奴隶主贵族卿、大夫。
卿、大夫是其封地内的统治者。
有的卿、大夫担任着王国或诸侯国的重要官职,辅佐王和诸侯进行统治。
商王廷设有百官,辅佐商王治理国家。
百官之中可分为政务官、宗教官和事务官三类。
政务官、宗教官的地位很高,权力很大。
周朝的官制在商朝的基础上更加发展,形成了一套庞大的官僚组织和较完整的官僚制度。
辅佐周王进行统治的有三公(太师、太傅、太保),其权力很大,是国家的总管。
协助周王处理政务的最高官职是六卿,即太宰、太宗、太史、太祝、太士、太卜。
太宰是朝廷的政务总管,太宗管宗庙谱系,太史管起草文告、编写史书,太祝是最大祭祀官,太卜是占筮官,太士是神职官吏。
此外,周朝还设有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等五官,分别掌管土地、军赋、工程、群臣爵禄、刑罚等。
商周的王、诸侯、卿大夫及其他各种官吏都是世袭的,世代掌握着统治大权,这就是所谓世卿制度。
春秋时期由于诸侯间强凌弱,大并小,互相间进行无休止的兼并争霸,周王朝对诸侯逐渐失去控制的权力,贵族分封制度行不通,各诸侯国称王称霸,设官分职,各行其是,职官制度也因而发生了变化。
政治史

1)指出材料一主张的实质内容 2)材料二反对的理由是什么? “安宁之术”主要指什么?
■海内为郡县■
郡
县
中央政府以下最高一级地方行政机构, 最高长官为郡守。
郡的下级行政机构,其长官为县令。
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 是建立中央集权制度的根本性 变革。秦统一后,将全国划分 为36郡,后扩展到40余郡,每 郡设郡守、郡尉、监御史等职 官。郡下设县。县下设乡、里、 亭。
大宗 (宗主)
天子
小宗 (大宗)
诸侯
小宗 (大宗)
卿大夫
嫡长子 余嫡子及庶子
士 庶人
小宗 (大宗)
探究:
鲁国国君年老了,膝下有四个子女,大 儿子(二夫人所生);二儿子(大夫人所 生);老三(大夫人所生的女儿);小儿子 (大夫人之子),几个子女都想争夺王位和 家业,请问:王位和家业应该由谁继承?为 什么? 如果是现在,他的遗产又该如何分配? 原则:“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诸侯
诸侯
卿大夫
小 宗
形成天子—诸侯—卿大夫— 大宗 士一个宝塔式的等级制度. 卿大夫 卿大夫 宗法制和等级制结合起来,就形 成了一套完整的、严格的君臣、 上下、父子、兄弟、亲疏、尊卑、 大宗 士 士 贵贱等礼乐制度 .
卿大夫
士
士
政治组织与亲族组织合一 政治权力分配基于血缘关系
嫡 长 子 继 承 制
关于秦朝的败亡:
• 有人质问:“夏商周因封建而延,秦 郡邑而促”。郡县制既然能够加强中 央集权,为什么秦朝却很快覆亡? • 柳宗元在<封建论>中回答说:因为秦 朝统治者残酷压迫剥削人民群众,“人 怨于下”,所以一呼百应,揭竿而起一 下子推翻了秦的统治。“咎在人怨,非 郡邑之制失也”。 试结合材料分析秦朝速亡与郡县制关系。
古代文化常识150题(含答案及解析)

古代文化常识150题(含答案及解析)一、官职沿革(一)官职制度1.古代帝王把帝位让给贤能的人称为禅让,是原始社会末期部落首领的选举制度。
( )2.我国古代常取爵名封赐大臣,分别为“公、侯、伯、子、男”五等,一直沿用到清代。
( )3.三省六部: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
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各部长官称尚书。
六部制从隋唐开始实行,一直延续到清末。
( )4.(2016·全国卷Ⅱ)吏部是古代六部之一,掌管文官任免、考核、升降、调动等,长官为吏部尚书。
( )5.(2016·全国卷Ⅲ)礼部为六部之一,掌管礼仪、祭祀、土地、户籍等职事,部长官称为礼部尚书。
( )6.(2015·全国卷Ⅰ)兵部是古代“六部”之一,掌管全国武官选用和兵籍、军械、军令等事宜。
( )7.“举孝廉”是古代一种自下而上的选官制度,即中央和地方一定级别的官吏根据考察情况,将未有官职的士人推荐给中央政府。
( )8.“征辟”是古代一种自下而上的选官制度。
被征辟者经过试用,确有能力,就正式授予官职。
( )9.官员遇父母亡故,一般均解除官职,守丧三年,期满后起复,称为丁忧。
( )10.(2017·全国卷Ⅰ)母忧是指母亲的丧事,古代官员遭逢父母去世时,按照规定需要离职居家守丧。
( )11.“起复”“夺情”都是指古代官员守丧期满后,被重新起用,回到原职。
( )12.“终养”又称“归养”,是指因亲人年老或病重而辞官侍奉。
( )13.古代官吏告老退休称“致仕”,也称“休致”。
官员年老有病,由本人提出申请,获准后致仕,国家据其职位,给予一定的赏赐。
( )14.(2017·全国卷Ⅲ)告老本指古代社会官员因年老辞去职务,有时也是官员因故辞职的一种借口。
( )15.(2016·全国卷Ⅱ)移疾指官员上书称病,实际是官员受到权臣诋毁,不得不请求退职的委婉说法。
( )16.(2016·全国卷Ⅲ)致仕本义是将享受的禄位交还给君王,表示官员辞去官职或到规定年龄而离职。
中国古代官职沿革

古代官职沿革官职的设置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出现的,原始社会没有官,当时民族和部落的首领,和现在官是不同的概念。
随着阶级的出现、国家的形成、官职制度也随之产生。
中国官职雏形是夏商时期的王、史、巫和臣、宰、尹。
周朝开始,才有现在意义上的官职。
《周礼》提出了”惟王建国、辨方正位、设官分职、以为民极”的设官目的,官职名正言顺,官位有职有权。
西周时期国家君主称王和天子,王位继承人称太子或东宫,王妻称后。
诸候的封地叫”国”,大夫的封地叫”邑”。
中央官制主要有三公(太师、太傅、太保)、三孤(少师、少傅、少保)、六卿(冢宰、司徒、宗伯、司马、司寇、司空)。
三公是天子的顾问,坐而议政。
三孤为常任官,系有德之人担任。
六卿分掌管国事、民政教育、礼乐祭祀、军事征伐、刑法狱讼、百工土木。
官员的爵位分为卿、大夫、士三级。
这就是”三公九卿”。
地方官制是在王城之外划分出”乡”和”遂”,乡即五家为比,五比为闾,五闾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
遂即五家为邻、五邻为里、五里为酂、五酂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分别设长。
春秋时期王室衰微、诸候势力增强,各国均有一套官制。
通常国君之下设相和将军,又设司徒、司马、马空、司寇等众卿,分掌民政、军事、土建、刑狱。
战国时期各国在地方大多确立了郡、县两级制,郡的长官为郡守,下设郡尉,管理军务。
郡下设县,长官为县令,下设县丞、县尉,分管财政和军务。
秦汉时期为加强中央集权和君主专制统治,官职制度中央采取”三公九卿”制,地方继续实行郡县制。
确定”皇帝”为新的国君称号,一直沿袭。
并采取行政、军事、监察三权分立。
丞相管理全国政务、太尉掌管军事、御史大夫司监察掌文书。
中央部门开始由家臣组织发展为国家机构,分为九卿:奉常(太常)管宗庙礼仪;郎中令(光禄勋)管宫庭掖门;卫尉管警卫奏章;太仆管皇车马政;廷尉(大理)管刑罚讼狱;典客(太鸿胪)管少数民族、藩属国来朝;宗正管皇族事务;治粟内史管租税钱谷和财政支出;少府即皇廷总管。
历代职官制度的沿革

历代职官制度的沿革夏、商、西周的设官夏朝的官僚机构已初具雏形(车正,牧正,庖正,军队·六卿,监狱,乐官);商朝,由商王直接统治的中心区域叫内服,内服以外的诸侯统治区域称为外服。
在商朝,没有五等爵制度;西周,内服的职官分为公、卿、事务官;外服被分封的诸侯,在爵位上有公、侯、伯、子、男,在自己的封国内按周王朝设立职官;另外还有监国制度。
东周春秋中央——执政,司徒司空司马等众卿,内务官地方——国野制勋爵——卿、大夫作为爵称战国中央——以国君为首,下有将相分掌文武(楚国为令尹、司马)地方——设置郡(守,下设郡尉)县(令),由国君任免官吏秦汉中央——三公九卿制、加官地方——郡(守)县(令)制、东汉州郡县勋爵——官秩以石区分;20等爵制度;服饰(冠绶、颜色)魏晋南北朝三国中央——魏国:设置丞相,总领百官;中书省、尚书台、侍中寺(御史台),初具三省制模型;蜀汉;孙吴地方——州(刺史/州牧)郡(太守)县(令/长)三级两晋南北朝中央——两晋南朝:丞相/司徒,加“录尚书事”领大权;“八公”虚衔;中书省、尚书台(分曹)、门下省;北朝:三师、二大、三公、三省;御史台地方——州(刺史/牧)郡(太守/尹)县(令/长)三级勋爵:魏晋:九品九等,六等及更多爵;北魏:九品30等,六等爵;北周:九命最高,五等爵;南北朝:勋十二转隋中央——三省六部制、三师、三公【隋:内史(内史令)、门下(纳言)、尚书(尚书令);八座;秘书省、内侍省;九寺五监;御史台】地方——州县二级,总管府,行台省勋爵——职事官与散官;九品30阶(官的品阶);十一转勋;九等爵制唐中央——三省长官为宰相;三省:中书省、尚书省、门下省(侍中);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尚书、侍郎)‘御史台;九寺五监地方——道(节度使)州县二级(安史之乱);都督府;都护府勋爵——职事官与散官;九品30阶,文散官29阶,武散官31阶;十二转勋;九等爵制五代十国中央——三省六部为主干,枢密院地位提高地方——州(刺史)县(县令)两级;府宋中央——中书门下(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和枢密院(枢密使,枢密副使)分掌政军大权的二府制;三师三公,赠官;三省六部名存实亡后恢复;三司;台谏地方——路(四个部门)州县勋爵——九品29阶(寄禄官、差遣制)辽金元辽:南北两院(南北宰相)金:一省制;路(兵马都总管)府(府尹)州县四级制元:一省制,中书省总领朝政,枢密院、御史台;宰相(左右丞相、平章政事);行省【下有路(总管)府州县】、行台明皇帝之下的最高行政官西周时周王下地位最高的是太师、太保、太宰。
表作《二十四史》

二十四史綜述簡介二十四史,中国古代各朝撰写的二十四部史书的总称,是被历来的朝代纳为正统的史书,故又称“正史”。
它上起传说中的黄帝,止于明朝崇祯十七年(1644年),计3213卷,约4000万字,用统一的有本纪、列传的纪传体编写。
1921年,中华民国北洋政府大总统徐世昌下令将《新元史》列入正史,与“二十四史”合称为“二十五史”,中华民国教育部采用“二十五史”,但除台湾地区外多数地方不将新元史列入,而改将《清史稿》列为二十五史之一,或者将两书都列入正史,则形成了“二十六史”。
組成《史记》(汉·司马迁)、《汉书》(汉·班固)、《后汉书》(南朝宋·范晔)、《三国志》(晋·陈寿)、《晋书》(唐·房玄龄等)、《宋书》(南朝梁·沈约)、《南齐书》(南朝梁·萧子显)、《梁书》(唐·姚思廉)、《陈书》(唐·姚思廉)、《魏书》(北齐·魏收)、《北齐书》(唐·李百药)、《周书》(唐·令狐德棻等)、《隋书》(唐·魏征等)、《南史》(唐·李延寿)、《北史》(唐·李延寿)、《旧唐书》(后晋·刘昫等)、《新唐书》(宋·欧阳修、宋祁)、《旧五代史》(宋·薛居正等)、《新五代史》(宋·欧阳修)、《宋史》(元·脱脱等)、《辽史》(元·脱脱等)、《金史》(元·脱脱等)、《元史》(明·宋濂等)、《明史》(清·张廷玉等)。
演變歷史三国时社会上已有“三史”之称。
“三史”通常是指《史记》、《汉书》和东汉刘珍等写的《东观汉记》。
《后汉书》出现后,取代了《东观汉记》,列为“三史”之一。
“三史”加上《三国志》,称为“前四史”。
前四史的行文精简扼要,而且基本偏重使用“春秋笔法”,所以在史学上有很高的地位。
历史上还有“十史”之称,它是记载三国、晋朝、宋、齐、梁、陈、北魏、北齐、北周、隋朝十个王朝的史书的合称。
【doc】画野分州:中国古代职官制度(二)

画野分州:中国古代职官制度(二)文化常识?——画野分州:中国古代职官制度(二)■许结中国古代地方官制根据政区的划分而设置,而政区划分又依据山川I形势的画野分州思想.《汉书?地理志》载:"昔在黄帝……方制万里,画野分州,得百里之国万区.是故《易》称,'先王建万国,亲诸侯',《书》云'协和万国',此之谓也.尧遭洪水,怀山襄陵,天下分绝,为十二州,使禹治之.水土既平,更制九州,列五服,任土作贡."就制度言,至春秋以后郡,县的出现才是我国行政区划的肇端,但早在三代,特别是西周分封时代内服官与外服官制度,已是后世中央职官与地方职官的先期形态.文化史家常将古代政区演革分为五个时期,即先秦的州服制,秦汉的郡县制,魏晋迄隋的州制,唐宋的道(路)制和元明清三朝的行省制(参见阴法鲁等主编《中国古代文化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先秦的州服制缘于"封邦建国"的分封制度,史书上传载的黄帝"画野分州"(见前),尧舜时"肇十有二州"(《尚书?尧典》)以及禹夏建"九州"之制(详《尚书?禹贡》等),于实无征,而较为可信的是商,周时代封国(殷商时称方国)的出现.考西周行分封制时期,有"畿服说".据《国语?周语》:"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夷蛮要服,戎狄荒服."又《周礼?夏官》"职方氏"扩为"九服","大司马"改称"九畿".畿服之说是指当时人的地理视野还是行政区划,颇有争议(参见刘师培《古代要服建国考》,章炳麟《封建考》),然畿服有制,当与诸侯封国有一定关联,如杨筠如《尚书核诂》有"外服,外臣,同谓在外之官"之说.商周有"邦畿"(王畿),为王朝直辖京郊区域,郊外有乡遂之制,管辖京郊民众.而诸侯封地称"国",周时封国"公,侯,伯,子,男"皆由官名而为爵称.大夫封地称"邑",有大邑(县)与小邑(鄙)之分,合称"县鄙".边远侯国,亦有称"郡"之例.至战国时期,始有以郡统县之制,郡长官称"守"(太守),县长官称"令".秦朝统一后,正式实行郡县制度.《汉书?地理志》:"秦京师为内史,分天下作三十六郡."内史亦官职,统领京畿政务,地方政务,则由郡守掌管.据《汉书?百官公卿表》:"郡守,秦官,掌治其郡,秩二千石."关于秦朝郡数,今人谭其骧《中国历史地图集》参照《史》, 《汉》及清人全祖望《汉书地理志稽疑》,姚鼐《郡县考》,认为前后计四十七郡,当为信谳.郡下辖县,大县(万户以上)官长称令;小县(不满万户)称长.汉承秦制,所不同者在郡县制与分封制并行.郡县制延承秦代,长官为太守和县令.西汉京畿地区的长官则称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合称"三辅";东汉称河南尹,职等太守.与郡县相应的有诸侯王国,侯国,邑,道.王国相当于郡,长官称丞相,后改称相.在汉代,朝官改任王国有贬降意思,如董仲舒出为胶西王相,张衡出为河间相,均有失志之叹.侯国,邑,道与县相当:侯国为封给列侯的县;邑为封给皇太后,皇后,公主的县;道为设有少数民族区域的县.侯国长官称相,邑,道长官称令,长.汉代地方官制,以刺史一职变化最大.西汉时期的刺史是作为较低级的中央官吏出巡地方,巡守范围是大于郡的部(州),职有纠劾郡守之权,然秩禄远低于太守.至东汉末为集中军政权力,改监察区之州(部)为大行政区(形成州,郡,县三级),改刺史为州牧,刺史始为在郡守之上的地方长官.魏晋南北朝时期,地方政区承袭汉末州制,分州,郡,县三级.汉献帝时,曹操归仿先秦旧制,改汉末十三州为九州,魏文帝曹丕7又改十二州(参见童书业《中国疆域沿革略》,台湾开明书店1974 年版),复更州牧为刺史.自西晋以后,因军事动荡,南北分治,州的数目日多而辖境日狭.与汉代不同,魏晋刺史实权甚大,其职有三方面:一是治民,治军与监察之权;二是任用属吏之权;三是察举人才之权.其时因军事占首要地位,州刺史加将军者,其权较重,加督者尤重.魏晋刺史领兵者,必加都督诸军事,实由都督兼领刺史,秩第四品.而专理民事的刺史,则称"单车刺史",秩第五品.东晋南朝还实行一种特殊行政区划制度:侨州,侨郡,侨县.此缘永嘉乱后,中原人民南迁,朝廷为安置世家大族,按流民原籍在南迁之地(如建康与荆州)设置原籍州,郡,县.这样,行政区划就形成了实州,郡,县与侨州,郡,县两个系列,且实州往往领侨郡,侨州亦有领实郡,情况较为复杂.在州制以下,郡太守名称依旧,惟汉代的邑,道均改为县.除此之外,魏晋施行九品中正制,州,郡分设中正官,所谓"百郡立中正,九州置都士"(《太平御览》卷三六五引应璩《新论》),主察举选任之职.州制在杨隋统一南北后略有变化.隋文帝开皇三年(589)"罢天下郡",实行以州领县的两级行政区划制度.至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恢复秦制,改州为郡,以郡统县,然历时甚短,成为州制向道制演变的过渡阶段.唐宋时期行政区划以道(路)制为主,但具体情形亦较复杂.从唐代的区划与地方职官制度来看,至少有三方面值得申述:首先是"道"的设置.唐代的道类似汉末魏晋的州,是由监察区演变为政区的.唐太宗贞观元年(627)省并前朝州,郡,依山川形势将全国划分为关内,河南,河东,河北,山南,陇右,淮南,江南,剑南,岭南十道.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衍为十五道(增设京畿道,都畿道;山南分置东,西二道;江南分置东,西道及黔中道).唐初遣使分道巡察,长官称巡察使,按察使,开元间改置采访处置使(简称"采访使"),职权为监察,考课地方官吏.至开元末,采访使兼陟黜使,权任甚重.采访使下有判官二员,支使二员,推官一员等.每道在定员官吏外,朝廷尚另设有临时特遣使如招谕使,抚慰使,招募使,祭祀使等.道下设州(府),县,州官仍称刺史(太守),县官称令.其次是"府"的建制.唐代承继北周大总管府制,诸京都和皇帝驻跸之地置大都督府,其余分上,中,下州设都督府.都督为军事长官,僚属以军职长史,别驾,司马为名.而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设都护府,如唐中宗时设安西都护等六府.再者是设置节度使的问题.节度使起名于魏晋,是官衔名称,并无辖区,至唐睿宗景云二年(711)以凉州都督充任河西节度使,方正式列入官制.唐玄宗开,天间,增置十节度使:河西,范阳,陇右,剑南,安西,朔方,河东,北庭,平卢,岭南,分布边地.此后节度使制滥用于内地(唐肃宗时有44节度使,宪宗时有47节度使),使边地军事制度成为国内实际的行政区.节度使常兼观察处置使,或观察使兼防御,团练等使,辖区也称道.有行军司马,副使,判官,支使,掌书记,推官等职名,皆其属僚.节度使下辖州,县,于是唐代地方三级政区形成两个交互的系统:道?府(州)?县与节度使(道)?府(州)?县.唐中后期节度使制兴,道渐为虚设,权尽归节度使.宋代地方官制基本沿唐之旧,更"道"为"路",而管辖职守相同.据《宋史?地理志》,北宋元丰定制二十三路,至南宋半壁江山, 绍兴间更为十六路.路的常设机构有四:1.经略安抚使(帅司),掌军事民政,长官为经略安抚使(帅臣).2.转运司(漕司),掌财赋,谷物运送等,长官为转运使.3.提点刑狱司(宪司),掌司法,刑狱,监察,河渠等,长官为提点刑狱公事.4.提举常平司(仓司),掌常平仓,贷放钱谷,农田水利等,长官为提举常平官(参见卞孝萱《天地四时与职官》,载岳麓书社1995年版郭维森等主编《古代文化基础》).按:宋代"提举"类机构甚多,举要有提举茶盐司,提举市舶司,提举学事司,提举保甲司等,皆以提举为主官.路为大行政区,下辖州,府,军,监,多由京官带原衔出掌其政,称知某州,知某县.9值得一提的是,州府虽同级,但府地位略高,因为国都与陪都,皇帝诞生,居住与巡游之地及重要的州才改置府.另外,宋代军,监有统县与不统县者,统者等同州,府,不统者等同诸县.与唐代不同,宋州刺史,县令已同虚设,而实际任事的是知州,知县,此与中央集权思想指导下京官外派制度相关.宋代地方官制尚有一奇特之处,即节度,观察使废除,而两使下属判官,支使,掌书记,推官等幕职仍在,且与州之录事参军等共为州之佐官.辽,金两代因承唐宋道路制,没有大的改变.元,明,清三代以"行省"(简称"省")为地方最大政区,是我国古代地方行政设置的最后阶段.元代中央官制,并三省为中书一省,其中书省直辖地方限于河北及山东西部,谓之腹里.据《元史? 地理志》,元朝除直辖政区外,另分设十一行中书省管理地方政务, 下辖路(185路),府(33府),州(559州),军(4军),安抚司(15司),县(1127县).行中书省为大政区名称,下有道,设有宣慰司,是省与路,府,州,县间的承转机关;i,St有肃政廉访司,为监察机关, 分别隶属御史台(内台)与江南诸道行御史台,陕西诸道行御史台(外台,行台);设有元帅府,总摄诸军事.据《元史》记载,各行省属官有检校,照磨,理问,镇抚,提举诸名,诸路总管府以下属官则有同知,治中,判官,推官,知事等名,不立路的散府则有府尹,州尹,县尹.此外,在西南边陲设有招讨司,宣抚司,长官司等,诸使官阶不一,名称亦很纷乱.元代另一特殊官制,即为一般官署在主官外另设一"达鲁花赤"(据《草木子?杂制篇》,汉语译意为"荷包上压口捺子"),由蒙古人担任,而低级事务官亦有相应的如必阁赤,怯里马赤,回回令史(非汉族人担任)等,掌有行政实权.明代仿效元代省制,只是名称在洪武年间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清代别称"藩司").布政使司设左右布政使各一人(清别称"藩台"),秩从二品,掌一省民政,财政诸事务.佐官有左右参政(从三品);左右参议(从四品)等.与布政使司并列,另设都指挥鲫使司与提刑按察使司,长官分别为都指挥使(掌一省军政),按察使(掌一省刑法,监察).布,都,按三司并立,其意在控制地方权力与各司职守范围,但亦造成三司配合,尾大不掉之弊.所以在明朝中期以后,复设总督,巡抚凌驾三司之上,收揽地方政权.明初总督,巡抚为临时差遣,其后方成总揽一省或数省军政监察权力的官员,至清代督抚则是地方最高长官.由于督抚隶属中央都察院,任总督者须带都御史和兵部尚书(或侍郎)衔,巡抚带副都御史(或佥都御史)和兵部侍郎衔.依明制,在布政使司,按察使司下设道,为派出机构,即布政使之下参政,参议分司督粮道,督册道,各处分守道;按察使下副使,佥事分司提督学道,清军道,驿传道,各处分巡道(详参瞿蜕园《历代官制概述》,载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历代职官表》).而实际行政区阶,明制仍是省(司)辖府,州,县,或直隶州,县,地方官名沿用知府,知州,知县.清代地方政区承元,明行省之制,职官亦大体相近.然与前朝比较,也有几方面特别之处,胪述如次:其一,康熙六年(1667)布政使去左右系衔,每省只设一员,而于直隶则改明制,补设布政使,合诸省共二十人.其二,废除前朝都指挥使司,称布政使司与按察使司(清末改提法使司)为两司.至清末增设交涉使司,办理公共交涉事务.其三,乾隆以后,布政使司裁除参政,参议,副事,佥事等职,专设分守道,分巡道,多加兵备道衔,称道员或道台,观察.其四,总督,巡抚渐成地方最高长官(并称封疆大吏),布政使司等失去行政独立性,于是作为行政官长的藩,臬(布政,按察之简称)反为督,抚之属吏.区分而言,总督辖一省,二省,三省不等,巡抚仅辖一省,亦有省不设总督,巡抚之例.总督又有兼管,专务之别,如直隶总督,两江总督兼任北洋,南洋通商大臣,办理外交,外贸,而专务者则有漕运总督,河道总督等.其五,在内蒙,外蒙,新疆,青海以及奉天,吉林,黑龙江等地建立盟,旗行政区,多为满人聚居处.盟相当于内地的府,旗相当于县.其六,清制省下有府,州,97县,厅,州分直隶州与散州,前者与府同级,后者与县同级;而厅则为新立政区,亦分直隶厅与散厅,合级与州同.散厅设于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新开发的地区,长官为同知或通判,颇为仕途之人轻贱.传说乾隆时有一新进士馆试翰林院,把"翁仲"(墓道石像)误写作"仲翁",乾隆帝将其谪发江南为通判,并戏作倒语诗云:"翁仲缘何叫仲翁,只因窗下欠夫功(功夫);而今不合为林翰(翰林),发往江南作判通(通判)."其七,清代官制逐渐重利轻权,故利益最重者为盐务,漕运,河运三职,其次则关差,税差之职,《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的祖父曹寅久任江宁织造,巡视两淮盐政,当为其家族资产积累丰厚的要因.而职官重利,已成古代官制向近代过渡的征象之一.据《清史稿-地理志》,清光绪年间置二十二省,有府,厅,州, 县一千七百余,职官层叠,相承相制,既为自元明以来省制建构之最,也是古代地方官制大备时期.在地方职官制度中,尚有因历朝军事机构的设立而出现的幕府制.幕府本为将军出征驻屯之地,在战国时已出现.《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记赵将李牧:"常居代雁门,备匈奴,以便宜置吏,市租皆输入莫(幕)府,为士卒费."秦汉幕府随军而设,班固有"幕府新开,广延群俊"(《后汉书-班彪传》)之称.自魏晋军事割据,唐代节度使制的施行,军帐下的幕府群僚,俨然为特殊官职.以唐代为例,许多士子科考失意,或科考得名而"选试"未中,未能授官,常以才学人诸节度使幕,充任幕僚.幕僚事务,有协助幕主进行军政事务的处理,参与决策并提供有关咨询意见,以及负责有关文字,文学工作.幕僚一般无常禄,生活由幕主供给,或由幕主向朝廷奏授虚衔,兼领府州佐职,以便支俸.同时,根据幕主的地位和身望,有的幕僚经荐举被授朝官,其例匪鲜,故幕府生活又被视为曲线为官的途径之一.至唐宋以降,作为幕主的权臣戎帅学养甚富,与大量的文士幕僚(如王勃,李白,杜甫,高适,韩愈,杜牧,范成大,杨万里等)进行文学的交往与活动,为文学史留下了诸多佳话与优美的作9品.我国古代的职官制度不仅组织形式完整,而且其官阶品第也极为严格.以明清时代为例,比如官员的服饰即为品阶的象征.明制,文官区分品阶以官袍上胸背缀有不同鸟类纹饰为标志:一品为仙鹤,二品为锦鸡,三品为孔雀,四品为云雀,五品为白鹇,六品为鸬鹚,七品为游骜,八品为黄鹂,九品为鹌鹑.清制,官员帽上顶珠质料,颜色依品阶而定:一品红宝石,二,三品红珊瑚,四品金青石,五品水晶,六品砗磲,七品素金,八,九品镂花金顶.又,清文官穿蟒袍,以绣饰数目区分品阶:三品以上绣九蟒,四品以下绣八蟒,七品以下绣五蟒.与严格的官阶品第的相同,古代职官的考选与管理制度亦甚严密,比如汉代形成的察举制与隋唐以降的科举制,即为具有代表性的选官方式(详参拙撰《从察举到科举》,载《古典文学知识))2000 年第1至3期).此外,有几种主要的选官与管理制度值得介绍:1.册命:亦称策命,是西周至春秋时周王任命官员的制度,包括授职与赐服两项内容.《仪记?觐礼》:"天子见公,傧者五人;见侯伯,傧者四人;见子男,傧者三人."册命典礼中傧者为受命者的上级长官,同时参与的还有书写册命与宣读册命的史官.2.铨选:指量才授官,始于战国时期,系国君亲任官员制度.汉成帝时设常侍曹尚书,以专官主持铨政.自此以后,历代均有铨选之法,唐开元间裴光庭在北魏《定年格》的基础上,作《循资格》,即为一部铨选法规.3.拜除:为任命官员之制.战国时,国君任用官员称拜,汉代正式任命官员称拜或除."拜"有尊敬之意,一般属初任.《史记?淮阴侯列传》:"至拜大将,乃信也,一军皆惊."除,多指再任,《汉书?景帝纪》"初除之官"颜师古注:"凡言除者,除旧官就新官也."4.授职:简称授,任用官员之通称,分别有册授,制授,敕授等.唐制,册授指除授三品以上官;制授指任命四品以下,五品以上官;敕授指任命六品以下官.5.转出:是一种转官制度.转,指调任品秩相同9的其他官,如《后汉书?陈蕃传》"征为尚书仆射,转太中大夫";出, 指由朝官转外任,如《汉书?冯野王传》"为大鸿胪……以秩出为上郡太守".6.臧否:宋代时实行的一种对官员的褒贬陟黜制度,亦即考课守令之法.宋孝宗乾道中,广西提点刑狱公事张维考察本部守令,以政平讼理为臧,反之为否,而臧否又各分三等,并颁于诸道施行.其后诏改臧否等次,以治效显着为臧,贫劾庸缪为否,无功无过为贫.依此决定官员的黜陟.7.磨勘:宋代施行的一种官员申请叙迁并经有关验证的制度.对申请叙迁官员.朝廷指定特别官员或官署校考其功过,参照升迁条例.防止伪造文件年月等,然后决定升等进阶.8.回避:古代官员任用的重要限制之一.回避制始于汉代的三互法,即东汉桓帝时为防止地方官结党营私,规定婚姻之家及两州之人不得交互为官.隋文帝时州郡吏悉由中央任命,尽用他郡人士,唐宋以后官员亦多不官本地.明洪武间实行南北互选法.规定南人官北.北人官南.又规定亲属之间为官职彼此必须引避.《明史?职官制》载:"凡王官不外调,王姻不内除,大臣之族,不得任科道僚属.同族则以下避上."清沿明制.凡籍贯,亲属均有明确的回避制度.。
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

(二)内容(措施):
1.首创皇帝制度;
(1)称号的由来:德高‚三皇‛,功过‚五帝‛; (2)特点: ①皇帝独尊:成为秦王朝政治制度的基本特征。
‚天子独以印称玺,又独以玉,群臣莫敢用‛。皇帝 ‚命为制,令为诏,天子自称曰:‘朕’‛。
②皇权至上:地位不可僭越——权力高度集中的 标志。 ‚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 ③皇位世袭:权力不可转移。
礼乐征伐自诸侯出。
对后世的影响:
(1)影响了中国封建社会中以血缘关系为核心的 皇族分封; (2)中国姓氏的起源中,有很多是源于西周的封 国;如宋、鲁、郑、陈、齐等。
(3)中国的地名简称有很多是源于西周时期的诸 侯国国名,如鲁、晋等。
三.血缘关系维系的宗法制
大宗 (宗主)
天子 诸侯
小宗 大宗
小宗
大宗
‚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 无穷。‛
(3)本质:君主专制,即皇帝是权力的核心;
2.三公九卿制度: (1)官职的名称及职能:
皇帝
御史 大夫
牵制 统率
丞 相
直 接 控 制
太 尉
统率
诸卿
(2)特点:
①是以皇权为中心的中央行政体制;
②在地位、职责、权力方面相互配合、彼此牵制;
③臣议君决,采取朝议制度;
黄帝陵祭祀现场
周星驰宁波寻根 问祖
积极: 注重家庭和睦,提倡尊老爱幼,有利于社会 安定,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易于形成强大 的民族凝聚力。 消极: 强调家庭本位,过分注重人情关系,人为地 划分远近尊卑,个人的自主意识和平等权利 受到约束。容易产生任人唯亲,裙带关系等 负面影响。
四.维护宗法制和分封制的工具——礼乐制度
材料:天子适诸侯,曰巡狩;巡狩者巡所守也。 诸侯朝于天子,曰述职;述职者,述所职也。无 非事者……一不朝则贬其爵,再不朝则削其地, 三不朝则六师移之。 ——《孟子· 告子》 (1)材料中所述的是什么政治制度? 西周的分封制度 (2)概括出诸侯有何义务? 保护周王室;忠于职守,保卫封地;定期朝 见天子,向天子述职。 (3)诸侯与天子之间是何关系? 礼乐征伐自 诸侯服从天子 天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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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职官沿革史
中国官制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又随着国家性质的演变而不断变化发展。
中国自秦汉以来,就是一个官本位的国家,这是一个事实,官僚占有最多的社会资源,也占据着社会最多的荣耀。
国家出现以后,作为统治阶级要建立政府来管理这个国家。
政府实际是统治阶级管理国家的执行者,政府是为了国家而产生,而存在的。
为了治理国家和管理政府事务,在人类历史上,无论什么类型的政府,都需要建立起一套管理国家事务的职业官吏,官吏是政府的代表,政府则是国家的权威性代表形式。
中国的君主制政府与职官之发展,经历奴隶制政府和封建制政府前后两个历史阶段,长达四千余年的历史。
夏建立了第一个国家,从而产生了国家机构与职官,氏族首领的职能被国家官吏所取代,并赋以新的形式与国家强力统治内容。
到商代,国家机构与职官有了进一步发展,根据社会发展与国家统治的需要,增加了一些新的机构和职官。
至周,国家机构与职官设置已基本规范。
但就夏商周三代而言,国家机构与职官设置比较简单、凌乱,缺乏系统性,分职设官随意性较大,一职一官,许多机构与职官界限不清,往往一个职官就是一个机构,职官分工既不明确也不固定。
商周的王,诸侯、卿大夫及其他各种官吏都是世袭的,世代掌握着统治大权,这就是所谓世卿制度。
在春秋战国时期,适应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过渡,在国家机构与职官设置上有了很大突破。
在用人制度上,更是出现了飞跃,传统的世袭管制被打破,周王朝对诸侯逐渐失去控制的权利,贵族分封制度行不通,各诸侯国称王称霸,设官分职,各行其是,职官制度因而发生变化。
秦灭六国,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确立了以皇帝为核心,以三公九卿为主体的新型封建官制。
这种新型管制既有流过管制的综合借鉴,又有秦始皇本人的发明独创。
秦官制在中国官制发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就整个封建社会官制而言,都是秦官制的继承发展和完善。
由于秦王朝的速亡,只建立起了国家机构,官职设置体系,而官吏管理制度缺乏系统的规章。
汉代继承巩固了秦官制,为其二千余年的历史奠定了基础,并建立了一套官吏选拔任用制度。
在官吏任用上以汉武帝最为开放,独具特色。
汉武帝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位打破商人不得做官禁令,重用商人为官,实行以商沿商的皇帝。
开放的用人思想造就了一个人才荟萃的时代。
汉武帝还将朝廷中枢官员做了调整,把秦的丞相、御史大夫、太尉改为大司徒、大司空、大司马,将御史大夫属官“中丞”保留下来,专司监察,成为独立的监察机构。
汉武帝为了便于处理政务,常通过内廷机构—尚书台发布政令,到了东汉,尚书台成为主要政务机构,而三公权利大大消弱,成为备员而已。
东汉末年,曹操掌握大权,自任丞相,并一度恢复御史大夫等的官职。
曹丕称帝后,认为东汉尚书台权利太大,便另设中书省,掌握机要,起草和发布政令,逐渐成为事实上的宰相府。
尚书台自此成为执行机构,其事务日益繁忙,开始分曹治事,设侍郎,郎中等官,综理各曹工作。
到了晋代,门阀氏族统治进一步加强,吏治也就更加腐败,晋代又将侍中改为门下省,至南北朝,门下省成为国家机构重要部门。
隋唐时期,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同为国家最高的政务机构,分别负责决策,审议和执行国家政务,并把原尚书省诸曹正式定为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各部长官称尚书,隋唐三省六部的确立,是秦汉以后封建国家中央官制变化的结果。
其组织教完整,分工教明确。
从隋唐至明清,六部基本相沿未改。
但是原来分立的三省到唐太宗以后却逐渐起了变化,由于唐太宗在即位前曾当过尚书令,故当他做皇帝以后,大臣多不敢任其职,于是这个职务就不再授人,尚书省的长官就只设左右仆射,但不久,左右仆射成了听令执行的官员,不能参加大政,至高宗时,则用其他官员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或“同中书门下三品”的头衔
参与朝政。
执行丞相职务,中书令、侍中就不常设了。
五代除沿袭唐制外,又设枢密院(管理军事机密、边防、军马等事)。
参与大政,长官称枢密使或知枢密院事。
宋代地方机构比较复杂,州上之“路”由监察区变为一级政权。
路有转运司、提刑司、提举常平司、提举学事司(徽宗时,不久废),经略安抚司等机构,置转运使,提点刑狱公事,提举常平茶盐公事,提举学事,经略安抚使等职官。
各司自由其责,互不统属,自行其政。
城市所在地设府,长官为知府,与州平行。
州本来管县,而在州之下又设军与监,二者均高于县。
元代废门下尚书省,中枢大政统一于中书省,长官为中书令,往往以太子充任。
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
此外,又在地方设行中书省为中书省的派出机构,因此,元代的中书省职权极重。
明代将“行中书省”改为“承宣布政使司”,省作为地方一级最高机构保留并确立下来,其内部机构得到进一步完善。
省下是府和直隶州,长官为知州和知府,再下为县和散州,长官为知县和知州。
实际,明地方行政体制为省一府,直隶州一县,散州三级制。
为了加强对官吏的监督和军事的控制,明又建立巡抚与总督制度。
到了清代,巡抚成为一省最高行政长官,总督则往往主一省或数省之政,省下为道,府(直隶州,少数名族地区则设直隶厅),县(散州、散厅)》道员原为省之派出官员,以后演变为掌军掌民的重要官员。
这样,清代地方行政体制就成为省、道、府、县级四制。
随着中央官制的演变,地方官制也不断发生变化。
秦朝地方行政体制是郡县二级制,郡行政长官为首,下置尉与监御史尉主军事,监御史主官吏监察,县分大小等,长官为县令。
汉承秦置,实行郡县二级制,汉武帝将全国分成十三州(部),各设刺史一人,奉命巡察郡国。
到汉末,州发展成为一级地方政府,州长官由刺史改为州牧,郡县二级制成为州、郡、县三级制。
魏晋南北朝时期仍实行州、郡、县三级制,所不同的是州行政长官权利加强,不但主政,而且主军。
隋改州为郡,唐又改郡为州,均为二级制。
唐处理州、县外,还没有监察区一道。
道伟中央派出机构,道长官先后有黜使、按察使、采访处置使等名称,由朝廷从京官中派任。
隋唐还将数州合为一军区,设总管或都督主军事,在边远地区,唐又设节度使,主数州乃至十州之政,最后演变为地方割据势力—藩镇。
宋代鉴于唐五代藩镇之祸,为加强中央集权,消除藩镇,节度使成为空衔,并因地而置州、府、军、监、均有属县。
仍然是二级制。
州、县政务由中央派遣京官带原衔出任,称“知某州军州事”,“知某县事”,简称“知州”、“知县”。
此外又设监察区,称为“路”,路设都转运使,提点刑狱,提举某路常平公事等官,负责一路的吏治,民刑事件及财政事务。
此外,又设经略安抚使或安抚使,掌一路的地方军事,通常以本路的知州或支府充任。
清代的府、州、县制与明代略同,唯在一些情况特殊的地方设厅,厅的行政级与州相似,也有直隶厅与散厅之分。
府以上的道依然存在,并成为一级行政机构,道员也成为专职的官职,俗称“道台”。
省级制则由总督或巡抚综理军民要政,成为固定的封疆大吏。
布政使名义虽然保留,但已成为总督或巡抚飞属员,专管税收、民政,称为“藩台”,又设按察使,管一省之司法。
府的长官称知府,县的长官称知县,厅的长官称同知或通判。
这便构成省、道、府(直隶州、直隶厅),县(散州、散厅)的四级地方官制。
无论在古代还是当代,中国政治体制,包括其等级安排,在塑造社会形态上都显示了巨大的权重。
由它的发生形态到形成为一个完整的体制,以至在现代的变形,其间经过了种种变化,我们要指出它的特点,至少应就过去官僚政治与现代政治两方面来说。
中国文化对特权体系的认同感,不仅表现在统治阶级---官僚阶级身上,也表现在统治阶级候补---底层知识分子身上,甚至也表现在被统治的底层平民身上。
中国自古没有人人平等的观念,人分三六九等似乎为天经地义,底层平民对悲惨生活只能“认命”,而少数人因某种机缘巧合则是因为“天命”。
这与西方近现文化中的自由与民主观念截然不同。
官僚政治文化以及其核心
的特权观的确是中国传统文化无法分割的一部分。
中国官僚政治的形成具有其历史必然性,首先中国自秦以来形成大一统的专制国家,治理这样的大面积、多民族国家需要很高的治理资源,秦制采取绝对中央集权,未几崩溃,汉代在其失败基础上反思创新,以儒家伦理道德为意识形态,以实质上的层层特权支撑起中央皇权,为后续2000余年的官僚政治模式奠下基础。
这种模式,将绝对皇权的一部分分散为官权,以官权的稳定来维系皇权的稳定,并以儒家的家族伦理来维系君与臣、臣与官、官与民的局域社会关系,以局域稳定维系全局稳定,从而形成了短中期之内稳定的社会关系。
历史统治者为了巩固自己的政权,在前代官制的基础上,都建立了有利于自己统治的官制,但封建的混战,使各种专门人才成为急切的需要,并且直接动摇了整个社会制度,削弱了和抹杀了旧有的阶级划分,并在新的调子上重新划分阶级。
封建上层阶级社会地位的一般不巩固,是愈来愈加厉害,常使封建诸侯依靠官僚。
这种历史的继承性,构成了中国官制发展史,没有历史就没有今天,我们研究前代官制,正是为了今天能有所借鉴。
中国古代官制,无论是奴隶社会,还是封建社会如汉唐那样的地方分权时代,抑或明清那样的高度中央集权时代,都没有改变帝王的独裁专制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