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人员管理制度手册
监理单位人员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监理单位人员管理,提高监理人员素质,确保监理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监理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监理人员职责、权利和义务,强化监理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监理人员业务水平,确保监理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章职责与权利第四条监理人员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理单位规章制度,执行监理任务;2. 严格按照监理规范、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3. 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4. 参与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合同等问题的协商和决策;5. 参与编写监理报告、监理日志、监理记录等文件;6.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监理人员权利:1. 了解和掌握工程项目的技术、质量、进度、安全等信息;2. 依法对施工单位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3. 依法对施工单位提出索赔要求;4. 参与工程项目验收、竣工备案等工作;5. 遵循职业道德和业务规范,维护监理人员合法权益。
第三章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第六条监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职业道德:1. 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公正无私;2. 尊重他人,团结协作,共同进步;3. 严谨细致,勤奋敬业,追求卓越;4. 遵守职业道德,维护监理行业形象。
第七条监理人员行为规范: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理单位规章制度;2. 不得泄露工程项目商业秘密;3.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4. 不得收受贿赂,不得与施工单位串通舞弊;5. 不得擅自离岗、脱岗、迟到、早退。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监理人员综合素质。
第九条监理人员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专项考核。
年度考核主要考核监理人员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业绩等方面;专项考核主要考核监理人员在特定项目中的工作表现。
监理公司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监理公司从业人员的行为,提高监理服务质量,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监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包括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技术支持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监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监理公司从业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2. 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3. 熟悉监理业务流程,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4.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第五条监理公司从业人员应遵守以下行为规范:1.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2. 坚持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得泄露工程机密;3. 积极参与工程建设,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监督;4. 及时向公司汇报工作情况,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5. 服从公司管理,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第六条监理公司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七条监理公司应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从业人员的工作绩效、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八条考核结果作为从业人员晋升、奖惩、培训等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奖惩第九条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从业人员,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严重损害公司声誉的从业人员,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
第十一条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从业人员,公司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监理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监理单位人员岗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监理单位人员岗位管理,明确岗位职责,提高监理工作质量,保障工程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行业管理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监理单位所有在岗人员,包括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资料员、试验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岗位责任制和绩效考核制度。
第二章岗位设置与职责第四条监理单位岗位设置应遵循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根据工程规模、复杂程度和监理工作需求进行设置。
第五条监理单位岗位分为以下类别:1. 管理岗位: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工程师等;2. 技术岗位:包括试验员、资料员、测量员等;3. 工程岗位: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
第六条各岗位职责如下:1.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全面领导监理工作,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协调各方关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工作,负责现场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3. 监理工程师:负责现场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工程质量。
4. 试验员:负责对工程材料、构件、设备等进行试验检测,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5. 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工程资料,确保资料完整、准确、规范。
6. 施工员: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安全、进度。
7. 质量员: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8. 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三章岗位管理第九条新员工入职后,应进行岗前培训,熟悉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
第十条员工应按照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监理工作质量。
第十一条员工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十二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单位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
监理项目人员管理制度

监理项目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监理项目人员的管理,保障监理项目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监理项目人员,包括全职员工、兼职人员、临时工等。
第三条监理项目人员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服从公司的各项规定和安排。
第二章人员配置第四条公司根据监理项目的具体需要,确定监理项目人员的配备数量和岗位设置。
第五条各监理项目的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人员进行合理分配,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监理项目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能需要进行值班或出差等外派工作,应予以配合。
第三章人员岗位第七条监理项目人员的岗位主要包括项目经理、主管工程师、工程师、技术员等。
第八条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整体管理、协调和决策,对项目负有全面的责任。
第九条主管工程师负责监督施工现场的工程进度和质量,对施工的各项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第十条工程师和技术员负责具体的技术工作,包括方案设计、施工监督、质量检验等。
第四章人员职责第十一条项目经理应全面负责项目的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策划、组织实施、经费管理等。
第十二条主管工程师应严格把关工程质量和进度,确保监理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第十三条工程师和技术员应按照规定完成各项技术工作,确保监理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人员福利第十四条公司为监理项目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障其正常工作和生活。
第十五条监理项目人员享有公司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包括薪酬、福利待遇、加班补助等。
第十六条监理项目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第六章人员奖惩第十七条公司根据监理项目人员的工作表现,对其进行奖惩措施。
第十八条优秀的监理项目人员将给予奖励,包括提升岗位、加薪、表彰等。
第十九条不良的监理项目人员将受到惩罚,包括降职、停薪、警告等。
第七章人员管理第二十条公司设立专门的人员管理部门,负责监理项目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人员管理部门应及时了解监理项目人员的工作情况,确保项目的正常运行。
工程监理人员管理制度

工程监理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监理人员管理,规范工程监理行为,提高工程监理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工程监理活动的监理人员。
第三条工程监理人员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认真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责任、权力和义务。
第四条工程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培训、考核等方式,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第二章监理人员资格管理第五条从事工程监理活动的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监理资格证书。
第六条监理资格证书的取得,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七条监理人员应当在监理资格证书核定的范围内从事监理活动。
第八条监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
第三章监理人员行为规范第九条监理人员开展监理工作,应当遵守以下行为规范:(一)维护国家的利益,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公正无私;(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政策、法规、规范和标准,严格履行职责;(三)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四)不得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五)不得在施工、材料、设备生产供应单位兼职,严禁向所监理标段介绍施工队伍,指定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的生产厂家;(六)不收受施工单位礼品、礼金,不得参加由施工单位支付费用的娱乐、旅游等活动。
第十条监理人员在监理过程中,应当认真分析工程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第十一条监理人员在对施工单位的监理过程中,发现违反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要求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报告建设单位或者有关部门。
第四章监理人员培训和考核第十二条监理人员应当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监理人员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工程监理理论、工程质量控制、工程安全管理、工程经济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监理人员管理制度3篇(实行监理制度)

监理人员管理制度3篇(实行监理制度)下面是我分享的监理人员管理制度3篇(实行监理制度),供大家赏析。
监理人员管理制度1监理人员管理制度一、监理单位要对每个施工标段专业配备齐全。
二、所有进驻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没有证件的监理人员,不得参与本工程的监理工作。
三、要求监理单位对所监理的所有工程责任到人,每项工程都要列出工程责任人名单表。
四、对工程主体以及其它重要部位必须旁站监理,如发现监理人员不在现场,每次给以本工程监理责任人10元——5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监理公司更换监理人员。
五、甲方在同一工程中多次发现类似质量的问题,对本工程负责的监理人员给以10——50元的罚款,并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及下步的保证措施。
六、监理人员不得参与本院所有工程分项承包或强制性给项目部介绍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更不得在所监理工程做上述活动。
如发现有上述情况,要求监理单位更换监理人员,并对监理单位给予经济处罚。
七、要求工程监理负责人,严格执行材料验收制度,对执行不严的,一经查出,根据情节的轻重将给以经济处罚。
八、监理人员要自觉维护企业形象,加强廉洁自律。
不准在工地食堂就餐,不准接受施工方宴请,不得对施工单位卡、拿、要、压,如有违犯,一经发现,给予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
监理人员管理制度2监理管理制度汇编监理人员廉政管理制度1、实行本项目工程监理的廉政建设责任制。
所有监理人员均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通过廉政建设责任书规定廉政建设的责任目标和考核、奖惩条款、明确各级监理人员在廉政建设中的要求、行为规范、和应承担的责任,将廉政建设与监理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2、认真贯彻党和政府关于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
严格执行当地政府、建设单位、监理机构关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和当地纪律检查部门的监督。
3、监理人员执行监理任务时应遵守“秉公办事、廉洁自律”的准则,不得接受贿赂而损坏建设单位的利益。
4、监理工作中应科学、公正、实事求是,凭数据说话,不得将质量和安全问题做交易。
监理公司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监理公司工作人员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监理公司所有工作人员,包括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
三、基本要求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监理行业的良好形象。
2. 严谨的工作态度,认真负责,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
3. 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适应监理工作的需要。
4. 积极配合上级领导的各项工作安排。
5. 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四、岗位职责1. 项目经理(1)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
(2)确保项目进度、质量、安全和成本控制。
(3)协调各方关系,处理项目中的突发事件。
2. 监理工程师(1)负责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2)编制监理计划、监理日志、监理报告等。
(3)对施工过程中的问题进行现场处理,并提出整改意见。
3. 监理员(1)协助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监理工作。
(2)负责施工现场的巡查、记录和报告。
(3)协助监理工程师处理现场问题。
五、考核与奖惩1. 考核内容(1)工作态度、责任心。
(2)业务能力、专业知识。
(3)项目进度、质量、安全和成本控制。
2. 奖励(1)对工作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员工,给予晋升、加薪等激励。
3. 惩戒(1)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失职、玩忽职守的员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2)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损害公司利益的员工,给予除名等处分。
六、培训与提升1. 公司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各类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2. 员工可根据自身发展需求,申请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和考试。
3. 公司为员工提供晋升通道,鼓励员工不断提升自己。
七、附则1. 本制度由监理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监理公司另行规定。
监理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监理人员日常工作行为,提高监理工作质量,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监理人员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国家和公司利益。
2. 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3. 及时发现并报告工程建设中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工程质量。
4. 积极参与工程建设,与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工程建设。
5. 保守国家秘密和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工程信息。
三、监理人员行为规范1. 仪表端庄,着装整洁,佩戴监理证上岗。
2. 不得接受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及个人的宴请、馈赠、贿赂等不正当利益。
3.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4. 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监理工作无关的活动。
5. 不得泄露监理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工程信息。
四、监理人员工作要求1. 严格按照监理规范、监理程序开展工作,确保监理工作质量。
2. 认真做好监理记录,及时整理、归档监理资料。
3. 参加工程建设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工程建设情况。
4. 对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提出的问题,及时给予答复和处理。
5. 定期对监理工作进行总结,不断提高监理工作水平。
五、监理人员培训与考核1. 公司定期组织监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监理人员业务素质。
2. 监理人员应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
3. 公司对监理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奖惩的依据。
六、奖惩制度1. 对工作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监理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工作不认真、违反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员,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降职、辞退等处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为准。
监理人员现场管理制度
监理人员现场管理制度一、引言为了加强对监理人员的现场管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监理部门,所有监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三、管理标准3.1 现场管理责任1.监理人员是现场管理的责任主体,必须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2.监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工作经验,对施工现场有全面的了解,并具备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的能力。
3.监理人员应主动与施工单位沟通,及时协调解决现场工作中的问题。
3.2 现场巡查要求1.每位监理人员应按照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进行现场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
2.巡查内容应包括施工单位的施工工艺、施工设备的使用情况、材料的质量和使用情况等,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3.巡查记录要详细、准确,包括巡查时间、地点、问题描述及处理结果,需随时报告给上级主管。
3.3 现场安全管理1.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
2.如发现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或违规行为,监理人员有权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协助施工单位解决问题。
3.4 进度管理1.监理人员应按照项目计划进行进度管理,并及时向施工单位和上级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2.如发现施工进度出现延误,监理人员应及时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找出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3.5 质量管理1.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现场的施工质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2.如发现施工质量不达标,监理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3.6 合同管理1.监理人员应详细了解项目合同内容,确保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
2.如发现合同变更或违约行为,监理人员应及时与上级部门和法务部门进行沟通,协助解决纠纷。
四、考核标准4.1 工作态度1.监理人员应具备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2.监理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监理公司人员管理制度
监理公司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监理公司人员的管理行为,便于监理公司的正常运作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监理公司人员管理制度适用于监理公司内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临时工。
第三条监理公司人员管理制度的宗旨是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员工权益,建立和谐、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促进员工的个人发展和公司的长期发展。
第四条监理公司领导班子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和实施,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并由相关部门定期检查和评估执行情况。
第二章人员招聘第五条监理公司的人员招聘原则上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确保招聘程序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第六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代理或变相代理进行招聘,不得以虚假信息或欺诈手段招聘人员。
第七条招聘人员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新员工应接受公司规定的培训,熟悉公司的业务流程、工作要求和相关制度,达到公司规定的岗位要求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三章人事管理第九条监理公司建立健全的人事管理制度,包括员工档案管理、薪酬管理、绩效考核、奖惩制度等内容,确保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第十条员工档案应当真实完整,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培训记录、奖惩情况等内容,确保档案资料的保密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监理公司薪酬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员工的工作职责、工作表现和市场行情等因素确定薪酬水平。
第十二条监理公司实行绩效考核制度,评选优秀员工、奖励表现突出的员工,对工作不称职或违规的员工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第十三条监理公司建立奖惩制度,依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员工进行奖励或惩罚,激励员工积极向上、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章岗位管理第十四条监理公司根据公司的业务需求和员工的能力特长设置不同的岗位,并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确定员工的工作内容和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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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人员工作纪律制度
为确保国道G111线齐齐哈尔至讷河工程建设工作顺利进行,规范监理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指挥部制定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本工作纪律由国道G111线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解释。
一、要举止文明,不讲脏话,树立良好自身形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二、要有严格的组织性、纪律性和饱满的工作热情。
三、要严格遵守监理工作人员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令行禁止。
四、工作中要积极主动,雷厉风行,圆满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严禁酒后上岗或上班。
六、上岗要着监理服装,配带胸卡。
七、工作中不得玩忽职守,不负责任。
八、不得无故干扰和影响施工生产。
九、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对施工单位勒、拿、卡、要。
十、不得伪造单据、出据假证明欺骗指挥部。
十一、不准打仗斗殴。
十二、领导检查工作不得隐瞒不报或漏报。
十三、领导安排的工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十四、工作期间要严格履行岗位责任,一丝不苟、严肃认真、热情服务。
十五、内业资料和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不得外泄、丢失。
十六、不准与施工单位人赌博或变项赌博。
十七、要按施工的要求准时到施工现场,不得脱岗和漏岗。
十八、不得私下调换工作岗位,否则按脱岗处理。
十九、要认真填写《监理工作日志》和其它内业材料,书写要整齐规范,文通字顺。
二十、请假手续严格按照指挥部颁发的《监理工作人员请假制度》执行。
监理人员请假制度
为规范监理工作人员的工作秩序,提高监理人员的工作效率,确保国道G111线齐齐哈尔至讷河段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指挥部制定监理工作人员请假制度。
一、高监办主任、中心试验室主任外出必须向指挥部监理部部长、总工程师请假,批准后,将请假事由、时间以书面形式报指挥部监理部。
二、驻地办主任、驻地试验室主任、驻地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试验、检测人员请假,经高监办主任同意后,将请假事由、时间报指挥部监理部批准。
三、不经批准不得私自擅离工作岗位,否则按脱岗处理。
四、各高监办将所辖监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每月末报指挥部监理部。
五、指挥部监理部将定期和不定期对全线监理人员出勤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对擅自离岗人员要进行处理。
六、各高监办主任要严格控制监理工作人员请假。
七、全线监理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此项制度执行。
一、为了使监理部对各高监办、中心试验室、驻地办的监理工程师、试验检测人员及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更进一步掌握,特建立考勤制度。
二、考勤天数为日历天数,除不可抗拒力因素外,均做考勤。
三、各级监理工程师、试验检测人员及工作人员事、病假或人员变动需及时上报,由监理部批准,无故旷工者视情节严重,做有关处理。
四、考勤由各内业工作人员或专职人员进行,1个月为一个考勤周期,同监理月报报监理部。
五、各高监办具体请假事宜参考监理部下发《监理工作人员请假制度》相关条款。
为确保国道G111线齐齐哈尔至讷河段公路工程施工顺利进行,达到施工质量优良的目的,提倡和鼓动“奖优罚劣”,指挥部特制定监理奖罚制度,本制度由国道G111线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解释。
处罚
一、在国道G111线齐齐哈尔至讷河段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出现质量事故,不论责任大小,除对监理单位处罚外,对当事监理工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和驻地办主任罚款100元—1000元不等,通报全线,直至清除出场。
二、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发现两次通报全线,并清除出场:
1、不在施工现场。
2、严禁酒后上岗或上班。
3、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4、和其他人打仗。
5、在施工现场没有履行监理工作职责。
6、在施工现场没有着装和配带胸卡。
三、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经发现立即清除出场:
1、不称职。
2、不负责任、玩忽职守。
3、影响和干扰施工。
4、伪造单据、出假证明、欺骗指挥部。
5、以职谋私。
6、不服从领导,不听从指挥。
奖励
一、所监理的承包单位当月检查综合得分第一名的监理工程师,奖励500元,全线通报表扬。
二、指挥部监理部和项目负责人每月评出优秀监理若干名,分别奖励每人500元,全线通报表扬。
三、对有发明创造和提出合理化建议的监理人员据情况奖励500—2000元,全线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