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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

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

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引言概述: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是指在陕西省范围内对房产税的具体实施规定。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房地产市场的繁荣,房产税作为一种重要的财政手段,对于调控房地产市场、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来详细阐述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

正文内容:一、房产税的征收对象1.1 自有住房1.2 商业用房1.3 出租住房1.4 闲置房产1.5 其他不动产二、房产税的计税依据2.1 房产的评估价值2.2 房产的面积和使用情况2.3 房产的地理位置和市场价值2.4 房产的建造结构和年限2.5 房产的土地使用权情况三、房产税的税率和税收优惠政策3.1 房产税的普通税率3.2 房产税的差别税率3.3 房产税的减免政策3.4 房产税的税收优惠政策3.5 房产税的滞纳金和罚款规定四、房产税的征收程序4.1 房产税的纳税申报4.2 房产税的税款缴纳4.3 房产税的税务登记4.4 房产税的税务检查4.5 房产税的纳税争议解决五、房产税的用途和管理5.1 房产税的财政用途5.2 房产税的资源调控作用5.3 房产税的市场监管作用5.4 房产税的税收管理机构5.5 房产税的信息公开和监督机制总结: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的出台,对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增加财政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从房产税的征收对象、计税依据、税率和税收优惠政策、征收程序以及用途和管理等五个大点对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进行了详细阐述。

通过合理的征收对象、科学的计税依据、合理的税率和税收优惠政策以及规范的征收程序,陕西省房产税的实施将有效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优化资源配置,为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持。

同时,建立健全的房产税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确保房产税的公平公正征收和合理使用,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效率,实现税收和经济的双赢局面。

西安市房屋大修基金及契税怎么算

西安市房屋大修基金及契税怎么算

西安市房屋大修基金及契税怎么算大修基金也称维修基金,使用范围和使用时间是:1,公共设施质保期之后的修缮;2,公共设备质保期后的修缮。

一般情况下,大修金都是在业主收房之时交纳,交纳到物业管理处指定的帐户。

依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出台执行的《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大修基金只能由业主自己交到房管局指定的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以各种理由收取业主的大修基金,而且要在严格管理下使用该基金,西安市房管局唯一指定委托收取大修基金的账户设在西大街房管局楼下的中国银行,由银行向每位业主出具房管局大修基金专用收据(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出的票据视为无效),监督管理的部门是西安市房屋管理局物业管理处。

大修基金使用方法:1、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方案2、业主委员会提请通过3、公示,若无异议进行下一步4、向维修基金管理单位提交申请5、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具体实施大修基金主要用于两个方面:第一、用于住房与楼宇配套的共用资产或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比如共用的电梯、二次供水、中央空调、各类管线等,邮政信箱、垃圾道、消防设施等。

第二、用于共用部位、即房屋承重结构部位的维修,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西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房屋大修基金按房屋实际建筑面积缴存。

新《办法》规定:1、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数额为:多层住宅(7层以下,不配备电梯的)60元/平方米2、多层住宅(配备电梯的)90元/平方米3、小高层、高层住宅(7层以上,含7层)145元/平方米。

契税的收取:契税的缴纳比例为3%。

根据契税政策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此优惠政策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

90㎡-44㎡,按成交价的1.5%收取,144㎡以上的按成交价的3%收取,非普通住宅或二套住房,无论面积大小,均按成交价的3%收取。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住房市场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发〔2017〕51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住房市场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发〔2017〕51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住房市场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住房市场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发〔2017〕5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房地产政策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稳定住房价格和市场预期,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应根据住宅建设规划,结合库存变化情况,严格实行住宅用地供应“五类”调控目标管理,住房库存消化周期低于合理范围时,要显著增加供地,加快供地节奏。

大力推进“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等土地出让竞价方式。

国土部门确定住宅用地出让价格前,要征询建设、房管、物价等部门意见,合理确定土地出让价格,坚决防止出现区域性总价、宗地或楼面单价新高等异常情况,切实稳定土地市场预期。

深化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序实施20%左右的住宅用地用于公租房建设,20%左右的住宅用地用于限地价、限房价的“双限房”项目。

二、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满足不同收入居民家庭的住房需求。

取消市政发〔2016〕32号文件第十一条第二款“新出让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不再实物配建廉租房,统一按现行标准的50%缴纳易地配建费”等调控政策。

新出让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不含城棚改项目开发部分),原则上按照不低于住宅总建筑面积5%的比例实物配建租赁型保障房,以解决中低收入居民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及引进人才等群体的住房问题。

规划部门要按照配建比例确定配建规模,编制规划设计条件书;国土部门根据规划设计条件,在土地招拍挂时,明确配建租赁型保障房的总建筑面积、套型等出让条件。

2024年最新买房贷款条件是什么

2024年最新买房贷款条件是什么

2024年最新买房贷款条件是什么2024年买房贷款条件是什么1、良好的个人征信。

在申请房贷产品时,银行或者公积金中心都会要求用户提供相应的信用报告,而且信用报告不得有污点,尤其是不能出现严重的逾期记录,否则就会引起银行的怀疑,从而导致贷款被拒绝。

2、有足够的收入。

银行是非常关心用户还款能力的,所以,会要求用户有稳定且足够的收入来偿还欠款,一般月收入要在月供的两倍以上。

所以,若用户在申请房贷时,本人名下还有其他的外债尚未结清的话,对于用户的收入方面会有更高的要求。

3、按照规定缴纳首付款。

在银行申请房贷产品时,若是首套房的话,最低首付也要30%左右,而且要保管好首付款的发票原件;若是二套房的话,首付比例会更高一些,用户能否缴纳首付就是经济实力的体现。

所以,在缴纳首付后,用户要保管好首付款的发票,在日后面签时是可以用得上的。

4、和开发商签订了合同。

若想办理房贷产品,用户必须要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而在这一步,开发商是会要求用户缴纳定金的,所以,用户需要确定自己满足房贷申请条件,能够申请到房贷后再去缴纳这笔费用。

5、年龄不能过高。

银行对于贷款用户的年龄方面也有一定要求,有些银行规定用户的年龄不得超过65岁,贷款年龄越大,对于房贷申请的阻力就越大。

就算银行最后答应了用户的贷款申请,用户也无法获得较长的贷款期限,从而导致自己的经济压力增加。

贷款买房需要注意哪些方面?1、要准备好足够的首付,至少不能低于总房款的百分之三十,且必须用自有资金支付,不能用贷款或信用卡付首付,银行是会审查首付款****的。

2、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等额本息每月还款额都一样,等额本金前期还款金额大,之后越还越少。

因此,等额本息适合经济条件不允许前期还款投入过大,收入处于较稳定状态的客户;等额本金适合有一定经济基础,能承担前期较大还款压力的客户。

3、要计算好贷款额度,量力而行,不要超出自己的可承受范围。

而房贷月供不能超出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1999.07.29•【文号】财税字[1999]210号•【施行日期】1999.08.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其他税种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发布日期:2011年2月21日,实施日期:2011年2月21日)宣布失效*注:本篇法规中第一条有关契税的规定已被: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9月29日,实施日期:2010年10月1日)废止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九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9〕2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了配合国家住房制度改革,有效启动房地产市场,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经国务院批准,现对房地产市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营业税和契税的政策问题为了切实减轻个人买卖普通住宅的税收负担,积极启动住房二级市场,对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燕居住不足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营业税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计征;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

为了支持住房制度的改革,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二、关于空置商品住房税收政策问题为了加快住房资金周转,降低金融资产的风险,促进积压空置商品房的销售,对积压空置的商品住房销售时缴纳的营业税、契税在2000年底前予以免税优惠。

空置商品住房屋限于1998年6月30日以前建成尚未售出的商品住房。

契税补贴发放实施方案

契税补贴发放实施方案

契税补贴发放实施方案契税补贴是指政府为了扶持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刺激经济增长,对购房人支付的契税进行一定数额的补贴。

为了确保契税补贴的实施有序、规范,以下是契税补贴发放实施方案。

第一部分:契税补贴的对象确定1. 购房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享受契税补贴:(1) 为首次购房人,且购房人或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无其他住房;(2) 购房人或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3) 购房人或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以上。

2. 契税补贴的范围和限额:(1) 契税补贴范围包括商品房、二手房、自建房等各种类型的住房;(2) 契税补贴限额由市政府根据市场情况和财政状况进行调整,原则上不超过契税的50%。

第二部分:契税补贴发放程序1. 购房人在购房时,应填写契税补贴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购房合同、房产证等。

2. 购房人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和证明材料提交给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并缴纳相应的契税。

3. 财政部门对申请表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购房人符合契税补贴的条件后,发放契税补贴。

第三部分:契税补贴的发放方式1. 契税补贴可以直接发放给购房人,以现金形式或直接转账的方式进行。

2. 契税补贴也可以通过购房人所购房屋的开发商或中介机构进行代付,由其抵缴购房款或退还购房人。

3. 契税补贴的发放由财政部门定期进行,原则上应在购房人办理完契税缴纳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发放。

第四部分:契税补贴的管理和监督1. 财政部门将建立契税补贴管理信息系统,对购房人的申请、发放等流程进行记录和管理。

2. 财政部门将定期对契税补贴的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确保补贴资金使用的合规和公正。

3. 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购房人、开发商或中介机构,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追回违规发放的契税补贴。

第五部分:契税补贴的评估和调整1. 财政部门将根据契税补贴的发放情况,进行效果评估,对于契税补贴的政策效果不明显或存在滥用等问题,将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关于西安市2008年至2009年购房补贴-契税优惠的内容

关于西安市2008年至2009年购房补贴-契税优惠的内容

关于西安市2008年至2009年购房补贴-契税优惠的内容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关于西安市2008年至2009年购房补贴,契税优惠的内容楼主2008年9月4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在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辖区内购房的购房者,所购房屋属于在以上区域内第一次购买商品住房或第一次购买二手住房,且购房面积在180平方米(含180平方米)以下的,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购房补贴。

此次购房补贴资金的审核和发放由西安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及房管部门指定银行办理。

购房者在所购房屋交易权属登记确认后,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契税完税凭证等资料到市房管局指定机构办理购房补贴资格和补贴金额的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

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西安契税优惠政策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西安契税优惠政策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西安契税优惠政策的具体规定是什么?西安市房屋管理局、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地⽅税务局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西安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规定:凡单套建筑⾯积在144平⽅⽶以下,容积率在1.2以上,成交价格在4290元/平⽅⽶以内的房屋,可享受1.5%的优惠契税税率,否则按3%缴纳契税。

西安优惠政在⽇常⽣活中,随着西安经济发展,会有很多⼈会购买商品,因为可以当做投资,但是往往⼜因为不知道西安优惠政策⽽产⽣问题,有相当⼀部分⼈都不知道契税优惠政策是怎么回事,因此产⽣会很多问题与纠纷,今天律图⼩编就带您了解县契税优惠政策具体规定的相关信息。

⼀、西安契税政策和退契税条件按照现⾏契税政策规定,购房者应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办理变更登记之前缴纳契税。

对交易双⽅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由于各种原因最终未能完成交易的,如购房者已按规定缴纳契税,在办理期房⼿续后,对其已纳契税款应予以退还。

西安市房屋管理局、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地⽅税务局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西安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规定:凡单套建筑⾯积在144平⽅⽶以下,容积率在1.2以上,成交价格在4290元/平⽅⽶以内的房屋,可享受1.5%的优惠契税税率,否则按3%缴纳契税。

凡住宅⼩区建筑容积率在1.2以上、单套建筑⾯积在144平⽅⽶以下、执⾏价格低于5728元/平⽅⽶的住房交易,即可享受购房契税减半的优惠。

同时,为⽅便群众缴纳,西安市开通了位于市国⼟资源局政务⼤厅(吉祥路181号)、市房地产交易中⼼⼤厅⼆楼(西⼤街234号)和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园93号)的三处契税直征窗⼝。

⼆、纳税⼈申请享受家庭唯⼀普通住房优惠政策的,除按规定提交纳税申报资料外,还应提交以下资料:(⼀)户⼝簿和(包括军官证、护照)等家庭成员及关系证明;(⼆)婚姻证明,包括或等。

达到未婚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范围内的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丧偶的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配偶;(三)西安市契税征稽中⼼提供的《家庭唯⼀普通住房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申报表》,由该中⼼受理后统⼀交市房屋管理部门查询纳税⼈的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四)⾮本辖区(以县、区级为单位)居民购房,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住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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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市2008年至2009年购房补贴,契税优惠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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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4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在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辖区内购房的购房者,所购房屋属于在以上区域内第一次购买商品住房或第一次购买二手住房,且购房面积在180平方米(含180平方米)以下的,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购房补贴。

此次购房补贴资金的审核和发放由西安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及房管部门指定银行办理。

购房者在所购房屋交易权属登记确认后,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契税完税凭证等资料到市房管局指定机构办理购房补贴资格和补贴金额的认定审核手续,其中购买商品房的,到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办理认定审核手续。

此次补贴标准共分为两大类,凡2008年9月4日至2008年10月31日所购住房,其中商品住房补贴标准为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1.5%补贴;90至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1%补贴;144至180平方米(含180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0.5%补贴。

该时限内
购买的二手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含144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1.5%补贴;至180平方米的(含180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0.5%补贴。

凡2008年1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所购住房,经市政府同意,商品住房补贴标准为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按购房款总额的1%补贴;144至180平方米(含180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0.5%补贴。

此时段内购买二手住房的市民,享受的补贴标准为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1%补贴,至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1.5%补贴;144至180平方米(含180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0.5%补贴。

此项时间是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购房者需要在所购房屋交易权属登记确认后,缴纳完毕契税等,持完税凭证,才可以办理补贴事宜。

而且不受户口限制的。

具体也可以咨询西安房管局电话。

另外, 2008年10月22日,财政部宣布从11月1日起,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住房,契税统一下调到1%。

西安市契税收取标准为3%,其中普通住宅享受契税优惠政策,按1.5%收取。

根据西安市目前规定,普通住宅应同时满足
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2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 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的住宅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为普通住宅,否则将按非普通住宅对待,具体您可以根据您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判定。

根据相关规定,凡2008年9月4日至2008年10月31日所购住房,其中商品住房补贴标准为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1.5%补贴;90至144平方米(含144
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1%补贴;144至180平方米(含18 0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0.5%补贴。

该时限内购买的二手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含144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1.5%补贴;144至180平方米的(含180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0.5%补贴。

凡2008年1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所购住房,经市政府同意,商品住房补贴标准为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按购房款总额的1%补贴;144至180平方米(含180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0.5%补贴。

此时段内购买二手住房的市民,享受的补贴标准为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1%补贴,90至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1.5%补贴;144至180平方米(含180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0.5%补贴。

该补贴政策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只要您的网签备案时间在规定的期限内,您就可以享受购房补贴。

此次购房补贴资金的审核和发放由西安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及房管部门指定银行办理。

购房者在所购房屋交易权属登记确认后,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契税完税凭证等资料到市房管局指定机构办理购房补贴资格和补贴金额的认定审核手续,其中购买商品房的,到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办理认定审核手续
商品房买卖
1、商品房买卖合同封面、P1-P7页及合同签订日期所在页(房屋拍卖的需提供成交确认书)(审原件留复印件);
2、房屋实测报告表或建筑物分户实测平面图(审原件留复印件);
3、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购房款收据(审原件留复印件);
4、购房人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审原件留复印件)。

单位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组织证明等(查验原件,留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5、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委托书(留审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明(审原件留复印件);
6、征收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 二手房买卖
1、房产登记机关的业务受理单;
2、房地产买卖契约(房屋拍卖的须提供成交确认书)(审原件留复印件);
3、卖方性质为单位的,须提供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正式收据(审原件留复印件);
4、购房人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审原件留复印件)。

单位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组织证明等(查验原件,留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5、原房屋所有权证(审原件留复印件);
6、上手契税完税证明(审原件留复印件);
7、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委托书(留审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明(审原件留复印件);
8、征收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 家庭唯一普通住房认定相关证明
2010年10月1日起,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即按照1.5%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按照该家庭唯一住房契税政策申报缴纳契税的,除按上述规定提交税纳申报资料外,还应提交以下资料:
1、户口簿和身份证(包括军官证、护照)等家庭成员及关系证明(审原件留复印件);
2、婚姻证明,包括结婚证或离婚证等(审原件留复印件)。

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未婚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管辖范围内的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留审原件)。

丧偶的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配偶死亡证明(审原件留复印件);
3、家庭唯一普通住房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申报表。

由征收机关受理后统一交市房产管理部门查询纳税人的家庭住房登记记录。

4、非本辖区(以县、区级为单位)居民购房,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无住房证明(留审原件)。

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一律按照3%征收契税。

无住房的本市辖区户籍居民家庭同时购买两套普通住房,由纳税人申报确定其中一套普通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申报缴纳契税;无住房的本市辖区户籍居民家庭先后购买两套普通住房,其所购首套普通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申报缴纳契税。

房屋契税征收点
西安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大厅二楼(西大街116号)
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香米园93号)
西安市城南房产交易市场(含光路255号怡和大厦一层)
西安市契税征稽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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