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费政策实例分析一
上海市区拆迁补偿标准

上海市区拆迁补偿标准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城市建设也在不断加速,拆迁成为了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
在拆迁过程中,拆迁补偿是一个重要的环节,也是一个关键的问题。
上海市作为中国的经济中心和国际大都市,其拆迁补偿标准也备受关注。
本文将对上海市区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拆迁补偿的范围上海市区拆迁补偿标准适用于上海市区内的拆迁项目,包括住宅、商业、工业、公共设施等各类拆迁项目。
拆迁补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房屋补偿:对于被拆迁的住房,按照房屋面积、楼层、房龄、市场价值等因素进行补偿。
2.搬迁补助:对于被拆迁的居民,按照人均补助标准进行补助。
3.临时安置补偿:对于被拆迁的居民,提供临时安置房,并按照临时安置房面积、楼层、市场价值等因素进行补偿。
4.土地补偿:对于被拆迁的土地,按照土地面积、土地用途、市场价值等因素进行补偿。
5.其他补偿:对于被拆迁的居民或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其他形式的补偿,如就业安置、教育补贴、医疗保障等。
二、拆迁补偿的标准上海市区拆迁补偿标准根据不同的拆迁项目和不同的情况进行了细化和具体化。
具体标准如下:1.住房补偿标准(1)按照房屋面积进行补偿。
对于商品房,按照建筑面积进行补偿,补偿标准为每平方米2,000元至6,000元不等;对于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进行补偿,补偿标准为每平方米1,000元至3,000元不等。
(2)按照楼层进行补偿。
对于高层住房,补偿标准高于低层住房。
(3)按照房龄进行补偿。
房龄越老,补偿标准越高。
(4)按照市场价值进行补偿。
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2.搬迁补助标准(1)按照居民人数进行补助。
每人补助标准为2,000元至5,000元不等。
(2)按照居住时间进行补助。
居住时间越长,补助标准越高。
3.临时安置补偿标准(1)按照临时安置房面积进行补偿。
补偿标准为每平方米200元至600元不等。
(2)按照临时安置房楼层进行补偿。
高层临时安置房补偿标准高于低层临时安置房。
上海市区拆迁补偿标准

上海市区拆迁补偿标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拆迁成为城市发展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而在拆迁过程中,拆迁补偿标准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本文将以上海市为例,介绍上海市区拆迁补偿标准的相关情况。
一、上海市区拆迁补偿标准的制定上海市区拆迁补偿标准的制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上海市城市房地产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上海市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一项规定。
二、上海市区拆迁补偿标准的内容1、房屋补偿标准根据《上海市城市房地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拆迁补偿标准应包括房屋补偿、搬迁补贴、过渡期租金等内容。
其中,房屋补偿是拆迁补偿中的重要一环。
上海市区拆迁补偿标准中,房屋补偿标准以房屋面积为基础,按照每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计算。
目前,上海市区房屋补偿标准为:住宅每平方米补偿标准为1.2万元,商业用房每平方米补偿标准为2.4万元,工业用房每平方米补偿标准为1.5万元。
2、搬迁补贴标准除了房屋补偿标准外,上海市区拆迁补偿标准还包括搬迁补贴标准。
根据《上海市城市房地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搬迁补贴应根据被拆迁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计算,一般不超过房屋补偿标准的20%。
在上海市区拆迁补偿标准中,搬迁补贴标准为:住宅每户补偿标准为2万元,商业用房每户补偿标准为4万元,工业用房每户补偿标准为3万元。
3、过渡期租金标准在拆迁后的过渡期间,被拆迁人需要租房居住,因此过渡期租金也是拆迁补偿标准中的一项内容。
根据《上海市城市房地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过渡期租金应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按照被拆迁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在上海市区拆迁补偿标准中,过渡期租金标准为:住宅每户补偿标准为每月2000元,商业用房每户补偿标准为每月5000元,工业用房每户补偿标准为每月3000元。
三、上海市区拆迁补偿标准的实施上海市区拆迁补偿标准的实施,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也需要考虑到市场的实际情况和被拆迁人的利益。
因此,上海市在实施拆迁补偿标准时,采取了以下措施:1、强化政府监管上海市政府加强了对拆迁补偿标准的监管,确保拆迁补偿标准的实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也保护被拆迁人的权益。
金华拆迁补偿标准明细

金华拆迁补偿标准明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拆迁已经成为了城市建设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
而拆迁补偿标准则是拆迁过程中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
本文将以金华市为例,探讨金华市的拆迁补偿标准明细。
一、拆迁补偿标准的构成拆迁补偿标准的构成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它包含了多个方面的因素。
一般来说,拆迁补偿标准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1.房屋补偿费房屋补偿费是拆迁补偿标准中最基本的一项,它是指拆迁户所拥有的房屋的补偿费用。
在金华市的拆迁补偿标准中,房屋补偿费的计算方式是根据房屋的建筑面积、年限、使用性质等因素来确定的。
2.搬迁补助费搬迁补助费是指拆迁户搬迁过程中所产生的一些费用,包括搬家费、临时住宿费、交通费等。
在金华市的拆迁补偿标准中,搬迁补助费的标准是由当地政府制定的,一般为每户3000元至5000元不等。
3.生活困难补助费生活困难补助费是指拆迁户因拆迁而产生的生活困难所得到的一定的补助。
在金华市的拆迁补偿标准中,生活困难补助费的标准是由当地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一般为每户5000元至10000元不等。
4.就业补助费就业补助费是指由政府给予的拆迁户的就业补贴,目的是帮助拆迁户尽快就业。
在金华市的拆迁补偿标准中,就业补助费的标准是由当地政府制定的,一般为每户5000元至10000元不等。
5.其他补偿费除了上述几项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的补偿费用,如拆迁户的家具、电器等物品的补偿费用,以及一些其他的特殊补偿费用。
在金华市的拆迁补偿标准中,其他补偿费的标准是由当地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一般为每户5000元至10000元不等。
二、金华市的拆迁补偿标准明细根据金华市政府的有关规定,金华市的拆迁补偿标准明细如下: 1.房屋补偿费房屋补偿费的计算方式是根据房屋的建筑面积、年限、使用性质等因素来确定的。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住宅房屋补偿费:根据房屋建筑面积、年限和使用性质来确定补偿标准,补偿标准为每平方米4000元至6000元不等。
拆迁补偿明细案例

市旧改项目村民物业拆迁安置补偿比较表(根据公开资料整理)第一部分:补偿标准比较(渔农村、蔡屋围、岗厦河园、大冲)渔农村蔡屋围岗厦河园大冲大冲VS岗厦面积确认远面积,之后抢建结合2003年现状2008年至2009年纳入补偿围的现状永久性建筑物业补偿首层按1:0.9补偿商业物业,二层及以上按1:1原地回迁1、首层按照1:0.82补偿商业物业;2、二层及以上按照1:0.88补按照1:1补偿商业物业(第一或第二层);突破之一提高补偿比例:1、首层的60%按照1:1补货币补偿抢建私房七650元/m;按照以上物永久性建筑80%补偿,抢建私房八层以上的,按基备注:由于大冲旧改项目有充足的回或公寓物业。
突破之三创新停车临时性建筑及附属物(单位:元/平方米、立方米、棵、口等)砖墙铁皮房:25铁皮房:140铁皮棚:70木质隔板夹层:砖墙铁皮顶、铁皮顶房屋:180铁皮房、木板房:120砼结构、砖混结构的夹层、地下室砖墙铁皮房:250铁皮房:200铁皮棚:100木质隔板夹层:175钢筋混凝土结构夹层:砖墙铁皮房:2500简易铁皮房:20铁皮棚:10二楼阳台:大冲旧改过程中对临时性建筑物及附属物的补偿相对于市的其抹灰):400 元/立方米水井:300元/围墙:150围墙水泥地面:80屋顶混凝土水箱:容量力2 立方米,3000 元/个;容量<2立方米,1000 元/个阁楼(层高大于2.2米的):木结构130;钢木混合结构200荔枝、龙眼:树冠直径2米以,1500元/ 棵;树冠直径2~2.5米,3000 元/棵;树冠直径2.5米以上,4800元/棵其他果树:树冠直径2米以,200元/棵;树冠直径2~2.5米300/ 棵,树冠直径2.5米以上,400元/棵。
搬迁补助费按300元/栋计补;签订协议当天一次性支付按1000/户(栋)计补,另补偿一部迁移费500元;交付被拆迁房屋并经查验符合协按300元/栋计补;签订协议当天一次性支付独栋:每栋共计补偿300元;不足一栋:标准一搬迁补合理考虑村民共有物业的情形,提供最低搬迁补助费补过渡期安置补助费原地回迁部分20元/M每月原地回迁部分25元/M每月120耐以35元/M每月永久性建筑首层60元/收每月不但提高了补偿标准,且区分首层其余部分30元/♦每月层及层以上收每月提供装修补助费。
西宁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西宁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西宁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关于西宁市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明确了相关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
根据通知,本次征收补偿标准的制定旨在保护被征收房屋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
以下是西宁市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详细内容:一、征收补偿范围本次征收补偿标准适用于因规划建设、城市更新、道路扩建等原因被政府征收的房屋。
二、征收补偿方式根据被征收房屋的不同情况,征收补偿可以采取货币补偿、房屋置换等多种方式进行。
1. 货币补偿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将按照征收房屋的实际面积、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补偿款的具体数额。
根据通知所示,房屋的实际面积以征收前的测绘数据为准,市场价格则是根据当前房地产市场的价格水平确定。
此外,对于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用途的房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加成。
2. 房屋置换如果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同意,可以选择将被征收的房屋以等值的方式置换为市政府提供的新房或其他物业。
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价格将作为置换房屋的参考依据,具体的置换方案将由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征收补偿程序征收补偿程序主要包括评估、征收方案制定、公告、征收协议签订等环节。
以下是具体的程序流程:1. 房屋评估征收部门将派遣专业评估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确定补偿款或置换房屋的数额。
2. 征收方案制定根据评估结果,征收部门将制定相应的征收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征求公众意见,确保公平公正。
3. 公告征收方案通过后,征收部门将发布公告,对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予以公示,公告期为15天。
4. 征收协议签订公告期满后,征收部门将与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签订征收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补偿款或安排房屋置换。
四、补偿款支付征收部门将按照征收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支付补偿款。
通常情况下,补偿款会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的方式进行。
五、其他权益保障除了征收补偿款以外,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还享有一系列的其他权益保障。
成都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1

成都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1成都市作为一座发展迅速的城市,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拆迁工作也在不断进行。
对于被拆迁的居民来说,拆迁补偿标准是他们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
因此,我们将在本文中详细介绍成都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1,希望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人。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成都市关于拆迁补偿的政策。
根据成都市相关规定,拆迁补偿主要包括房屋补偿、安置补助、过渡补助、动迁奖励等内容。
其中,房屋补偿是最为关键的一项,它包括房屋的补偿款、搬迁补助和过渡费用等。
根据不同的房屋类型和面积,补偿标准也有所不同。
具体来说,对于商品房的拆迁补偿标准,按照房屋建筑面积和房龄来确定补偿款。
一般来说,房屋建筑面积越大、房龄越长的房屋,补偿款也会相应增加。
而对于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等不同类型的房屋,补偿标准也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除了房屋补偿外,安置补助也是拆迁补偿的重要内容之一。
对于需要重新安置的居民,成都市将给予一定的安置补助,以帮助他们重新安置居所。
此外,过渡补助和动迁奖励也是拆迁补偿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居民因拆迁而带来的生活困难。
总的来说,成都市的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1是相对完善的,可以有效保障被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居民需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了解自己的权益,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来进行申请。
同时,也需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和资料,以便日后的申诉和维权。
总之,成都市的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1对于被拆迁居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到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政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所有被拆迁的居民都能够顺利安置,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征收法律案例讲解稿(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征收法律问题日益凸显。
征收法律是指因公共利益需要,国家依法对集体土地或者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征收的法律制度。
本文将通过对一起征收法律案例的讲解,帮助大家了解征收法律的相关规定及维权途径。
二、案例简介某市某区某街道某社区居民李某,因政府征收土地,其房屋被征收。
李某不服征收决定,向市征收管理局提出行政复议。
在行政复议过程中,李某提出了以下问题:1. 征收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 征收补偿是否合理?3. 征收程序是否存在违法之处?三、案例分析1. 征收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土地的,应当依法进行。
”本案中,政府征收土地是为了建设公共设施,符合法律规定。
2. 征收补偿是否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被征收人补偿。
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区位、地类、用途等因素确定。
”本案中,征收补偿标准应当根据李某房屋的原用途、区位、地类、用途等因素确定。
然而,在实际征收过程中,征收部门仅按照房屋面积进行了补偿,未充分考虑李某房屋的其他因素,因此补偿标准不合理。
3. 征收程序是否存在违法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进行公告、听证、调查、评估、补偿、安置等程序。
”本案中,征收部门在征收过程中,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告、听证、调查、评估等程序,存在违法之处。
四、维权途径1. 向征收部门提出异议李某在收到征收决定书后,可以向征收部门提出异议,要求其重新审查征收决定。
2. 申请行政复议李某可以向上一级征收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或变更征收决定。
3. 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意,李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或变更征收决定。
4. 寻求法律援助在征收过程中,李某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实例讲解-武汉市房屋拆迁补偿实施方案细则

实例讲解-武汉市房屋拆迁补偿方案细则作者: 日期:房屋拆迁补偿方案-实例为确保工程项目征用、 收回土地和房屋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妥善安置、补偿被拆迁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房屋拆迁补偿方案引用标准:[2004]74 号);七. 《武汉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 <武汉市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武土资耕[2004]317号);八. [2005]75 九. 十.他有关设施补偿标准的通知》(武价房字[2005]11号)。
十一.《关于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宅基地区位补偿标准的通知》 十二.《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印发 <武汉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资金监控管理规定 >的通知》十三.《武汉市房屋重置价格标准》 十四.《武汉市房屋分类分等标准》 十五.《武汉市房屋成新率评定标准》(二)被拆迁房屋整体状况介绍:被拆迁房屋位于硚口区汉丹铁路以北 500米处,邻近长风大道,东面古田二路,西面古田一路,北面三环线,南面江发路.周边环境:周围的主要建筑及单位有长丰乡政府,华美超级娱乐渡假村,长丰机械厂,四. 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武汉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办法》《武汉市征用集体所有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49号) (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市物价局、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宅基地区位补偿 价标准的通知》(武价房字[2004]73 号);《市物价局、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房屋重置价格标准的通知》六.(武价房字《关于制定我市中心城区房屋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费等标准的通知》 号);《关于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增加房屋拆迁补助费的通知》(武规拆字[2003]14号);《市物价局、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征用土地中青、鱼苗及地上附着物和其(武价房字华泰汽车修配厂,长丰通讯设备厂,市三印万达分场,市煤气管道变电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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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费政策实例分析一文章来源:中国税网文章作者:赵国庆发布时间:2008-05-28[案例1]A房地产企业通过拍卖方式受让取得一块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
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该块土地为毛地出让,A企业负责该土地上原有被拆迁户的拆迁安置工作。
根据《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A房地产企业对被拆迁户实行货币补偿,经市场评估,A房地产企业按5900元/平方米向被拆迁户支付货币补偿,补偿面积按照被拆迁户原房产证记载的建筑面积算。
拆迁户用取得的货币补偿直接到市场购买商品房,符合条件的可以购买政府建设的经济适用房。
[解析]这是一个城市房屋拆迁中一个比较标准的货币补偿案例.被拆迁户给予拆迁户货币补偿,拆迁户用取得的货币补偿直接到市场购买新商品房。
由于其中涉及的关系比较简单,而且又是货币性质补偿,税务处理方法也比较明确。
这里,我们首先来明确以下几个概念。
1、毛地出让与净地出让“毛地”和“净地”都是俗称。
从形态上看,毛地指地上存在需要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的土地;净地指已经完成拆除平整,不存在需要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的土地。
从产权和法律关系上看,毛地和净地有明显不同。
毛地出让往往是政府出让土地时尚未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和拆迁补偿工作,涉及多方法律和经济关系,需要衔接好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和出让等方面的法律关系;净地出让则往往是政府已经完成了出让前的土地使用权收回和拆迁补偿工作,法律关系相对简单。
毛地出让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还涉及到土地使用权收回、出让与《房屋拆迁条例》规定的拆迁程序等衔接问题,同时,出让后拆迁和开发也往往容易出现纠纷。
毛地出让的实施步骤:毛地出让,需要妥善处理好土地使用权收回、拆迁补偿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关系。
一般是按照如下步骤实施的:第一,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由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向市、县人民政府提出收回出让地块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并进行公开出让的请示,请示中除明确拟出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规划意见等一般信息外,还要明确因实施城市规划需要收回该土地的原土地使用权并公开出让,对原土地使用权人给予相应补偿,具体补偿安置由受让人按规定对原产权人拆迁安置实施,受让人在缴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完成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后(原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程序完成),方可申请办理土地登记,取得土地使用权等具体内容。
市、县人民政府的批复文件同样要明确上述内容,并向社会公告。
第二,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出让后,国土资源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须知等要明确第一步中的相关要求。
招拍挂成交后,国土资源部门在与受让人签订的《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都要明确:已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收回该地块原土地使用权,对原土地使用权人的具体补偿安置,由受让人按照规定对原产权人进行拆迁补偿安置来落实,受让人在缴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按规定完成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后(原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程序完成),方可申请办理土地登记,取得土地使用权。
出让宗地中,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作为拆迁补偿安置的凭证,不得再行转让、出租、抵押。
第三,受让人按照当地拆迁安置办法和出让合同约定,完成拆迁安置工作后,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收回被拆迁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管理部门收回原《房屋所有权证》,受让人按规定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2、货币补偿根据《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货币补偿金额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价格,下同)和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确定。
对大于房屋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面积也应进行评估,并入货币补偿金额。
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的确定,应当综合考虑被拆迁房屋所在区位级别、用途、建筑结构、成新、楼层、朝向等因素。
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房产凭证的记载为准。
土地使用面积以土地使用权证或者其他合法土地使用凭证的记载为准。
被拆迁房屋内装饰装修的补偿应当结合装潢材料的价格、折旧年限等因素另行评估。
从本案例来看,房地产开发企业是通过毛地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他只有在对该地块的被拆迁户进行拆迁安置和缴纳土地出让金后才可取得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1、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务处理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的评估资料向被拆迁户支付的货币化补偿作为拆迁补偿费按开发项目进入开发直接成本:借:开发成本-拆迁补偿费贷:银行存款后附的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包括房地产企业与被拆迁户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支付拆迁补偿款时被拆迁户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签名确认资料。
对这一拆迁补偿费,房地产开发企业据实进入开发成本并在结转房屋成本时在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时扣除。
由于实行的是货币补偿,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补偿费时不存在营业税问题。
2、被拆迁户的税务处理问题对于被拆迁户取得货币补偿涉及的主要是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①营业税:从我们上面介绍的毛地出让的程序来看,在毛地出让前,国土部门已经向政府申请收回该地块的国土土地使用权,然后再进行土地出让拍卖。
最终是由中标单位根据土地出让协议进行拆迁安置和支付土地出让金后取得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所以,在拆迁单位进行拆迁补偿时,被拆迁户的土地的使用权已经收回国有。
从本质上来间,拆迁单位是在替政府支付拆迁补偿款:一是补偿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给予被拆迁户的补偿;二是由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已经收回,根据房随地走的基本原则,对被拆迁户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给予补偿。
所以,被拆迁户取得的货币化拆迁补偿同纳税人正常转让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是不一样的,不应该征收营业税。
这一问题粤地税函[1999]295有过明确表述。
②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45号文:对被拆迁入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③企业所得税如果是属于政策性搬迁,企业所得税的处理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61号文的规定处理: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是指因当地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搬迁企业按规定标准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以及搬迁企业通过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转让收入。
(一)搬迁企业根据搬迁规划,用企业搬迁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以及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搬迁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和安置职工费用,其余额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二)企业因转换生产经营方向等原因,没有用上述搬迁收入进行重置固定资产或技术改造,而将搬迁收入用于购置其他固定资产或进行其他技术改造项目的,可在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中将相关成本扣除,其余额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三)搬迁企业没有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划或立项报告,应将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搬迁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收入购置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算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五)搬迁企业从规划搬迁第二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暂不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企业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其余额并入搬迁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于非政策性搬迁收入,企业拆迁补偿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文章来源:中国税网文章作者:赵国庆发布时间:2008-05-29[案例2]A房地产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一块国有土地并符合该块土地上的拆迁安置工作。
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该房地产企业在出让地块上应建设30万平方的安置房用于和被拆迁户进行产权调换。
为方便说明,我们以一户被拆迁户的具体情况来举例。
该被拆迁户B(个人)原有房屋的建筑面积为65平方米。
经市拆迁办聘请的第三方中介机构根据《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评估,被拆迁户房屋的评估价格为4600元/平方米。
考虑到调换房屋和被拆迁房屋在结构和配套方面的差异,房地产企业与该被拆迁户达成拆迁协议:第一按被拆迁户房屋实际建筑面积进行产权调换;二等面积补偿部分,被拆迁户应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200元/平方米的结构差价;三、调换面积低于被拆迁面积的,房地产企业按4600元/平方米向被拆迁户支付拆迁补偿;四、超面积部分,10平方米以内的,被拆迁户按5500元/平方米向房地产企业支付补差款,超过10平方米的,被拆迁户应按市场价格6100元/平方米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价款。
最终,该被拆迁户B通过产权调换取得了一套80平方米的房屋,根据拆迁补偿协议规定,B向房地产企业A支付了98500元。
经核定,同类房屋的建造成本为2100元/平方米(不含地价),含地价成本为3600元/平方米。
[解析]根据《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产权调换补偿的步骤如下: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算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
货币补偿金额与所调换的房屋有差价的,结清差价后给予产权调换。
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产权调换。
拆迁人超过约定的过渡期限未提供产权调换房屋的,应当自逾期之日起,按过渡补助费的月平均数双倍支付。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为:货币补偿金额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价格,下同)和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确定。
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由区位补偿单价和房屋重置单价两部分组成。
区位补偿单价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确定,定期公布。
房屋重置单价的评估,应当按照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公布的基准价格,结合被拆迁房屋的结构、成新、用途、层次、朝向等因素确定。
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以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的记载为准。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务处理①营业税根据国税函[1995]549、国税函[2007]768号的文件规定,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产权调换以取得经济利益的行为属于营业税“不动产”的征税范围,应征收营业税。
营业税税依据的确认:等面积部分:65平方米。
根据国税函[1995]549号文的规定,对偿还面积与拆迁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由当地税务机关按同类住宅房屋的成本价核定征营业税。
这里对于成本价的理解有两种:一种是不含地价的工程建造成本即2100元/平方米,二是含地价的房屋完全成本3600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