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系统-紧急避险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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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非煤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通信联络系统:确保井下通信畅通,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预防事故发生
监测预警系统:实时监测矿山环境,提前预警事故风险
人员定位系统:实时掌握井下人员位置,及时救援
02
紧急避险系统:提供紧急避险设施,保障人员安全
通信联络系统:确保井下通信畅通,及时传递信息
压风自救系统:提供压缩空气,保障人员呼吸
05
供水施救系统:提供水源,保障人员饮水和灭火需要
提高救援效率
01
六大系统能够快速定位被困人员位置,提高救援效率。
02
六大系统能够实时监测矿井环境,为救援提供准确信息。
03
六大系统能够及时预警,减少事故发生,降低救援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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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系统能够提高救援人员的工作效率,降低救援成本。
监测监控系统
传感器:用于检测各种环境参数,如温度、湿度、气体浓度等
监控中心:用于实时监控各种环境参数,并对异常情况进行报警和处理
提供政策支持,鼓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
加强国际合作,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提高矿山企业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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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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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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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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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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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定位系统:实时掌握井下人员位置,提高救援效率
02
紧急避险系统:提供紧急避险设施,保障人员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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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联络系统:确保井下通信畅通,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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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风自救系统:提供压缩空气,保障人员呼吸安全
05
供水施救系统:提供水源,保障人员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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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进步与创新

什么是六大系统

什么是六大系统

什么是“六大系统”
随着近日来“六大系统”的检查工作日益渐多,就有更多人会问“六大系统”都包括什么?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六大系统,属于安全系统。

监测监控
在井下各个重要地点安装传感器,对井下各个地点的危险气体进行监测监控,并设定报警值,当危险气体超出报警值,传感器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传输到地面中心站,对瓦斯监控,当瓦斯超限能发出声光报警,并切断该巷道内的全部非本质安全性电源。

人员定位
通过入丼人员随身携带射频卡,井下设立检查定位基站,对所经过该区域的人员进行定位跟踪,并能过通过定位射频卡发出呼叫信号,通知携带人危险信息。

通讯联络
矿井通讯是煤矿安全生产调度、安全避险和应急求援的重要工具,我矿装备调度通信系统,对井上下的通信电话能够及时进行拦截、强插、录音和群体呼叫功能。

紧急避险
人员入丼前携带隔离式自救器,井下建立避灾硐室要为避险人员提供氧气、水、食物等生存条件、通信设施、医疗急用用品,并设置各种气体传感器有瓦斯、氧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温度等。

压风自救
压风自救系统:由空气压缩机将压风通过送气管路、汽水分离器进入到压风自救装置内,
供水施救
我矿已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并加强供水管理管理,确保管路跑、冒、滴、漏。

安全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安全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煤矿企业,包括国有、集体、私营和外资煤矿企业。

三、安全六大系统安全六大系统包括: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通信联系系统、紧急避险系统、通风系统、排水系统。

四、安全六大系统管理制度1.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检验、校准和维护。

(2)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24小时运行,实时监测矿井瓦斯、温度、压力、有害气体等参数,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3)调度监控中心应负责安全监测设备的安装、拆除、日常调校和管理工作。

2. 人员定位系统(1)人员定位系统应具备实时监测、跟踪、报警等功能,确保人员安全。

(2)人员定位系统应定期进行检验、校准和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3)井下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定位卡,并按规定进行佩戴和使用。

3. 通信联系系统(1)通信联系系统应保证井下与地面之间的通信畅通,确保紧急情况下及时传递信息。

(2)通信联系系统应定期进行检验、校准和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4. 紧急避险系统(1)紧急避险系统应包括自救器、避灾线路、应急救援设施等,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安全撤离。

(2)紧急避险系统应定期进行检验、校准和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3)井下作业人员应接受紧急避险设施使用和紧急情况下逃生避灾的培训。

5. 通风系统(1)通风系统应保证矿井空气新鲜、有害气体浓度符合国家标准。

(2)通风系统应定期进行检验、校准和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6. 排水系统(1)排水系统应保证矿井地下水位稳定,防止水害事故发生。

(2)排水系统应定期进行检验、校准和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五、监督检查1. 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六大系统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煤矿企业安全六大系统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予以查处。

六大系统紧急避险系统

六大系统紧急避险系统

第23页,共101页。
紧急避险系统
❖ 国外救生舱的基本特点
❖ 基本功能:气密、隔热、防护、供氧、有害气体去除、环境
监测、通讯指示等,但具体指标不同 ❖ 防护时间:24~48h,MASH规定96h,但认证尚在进行 ❖ 舱体强度:未见抗爆、抗冲击具体指标(MASH规定15psi)
❖ 电源:美国、澳洲倾向无源(非煤有源);南非用铅酸蓄电池
西安东风仪表厂
西安新竹防灾救生设备公司
武昌船舶重工有限公司 中平能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避难硐室用设备主要研发单位(4家)
北京众生洲矿业科技中心 煤科总院沈阳院
煤科总院重庆院
北京凌天世纪自动化有限公司
第28页,共101页。
紧急避险系统
❖ 国内井下救生舱研发基本特点
❖ 起点高,在充分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将潜艇、船舶 、高楼逃生等领域高新技术用于井下避险设施研发
➢产生大量CO,浓度2%~3%,有时高达7%~8%,最高 14%~18%,致人死亡的主要原因( 70%~80%)
➢灾区瞬时气温达2300~2500oC ➢连续爆炸—呈跳跃式增大,越远破坏力越强
冲击波速度可达2340m/s,沉积煤尘再次扬起 火焰速度1120~1800m/s,点燃扬起的浮沉
产生二次、三次爆炸```````
0.04MPa,失去知觉、四肢脱臼、骨折 0.06MPa,内脏受伤、严重脑震荡
0.15MPa,人体完整性遭破坏
0.3MPa, 75%以上死亡 0.4MPa, 100%死亡
传播几千米,甚至地面
第5页,共101页。
煤矿主要事故的危害
❖瓦斯的危害
❖爆炸
➢高压冲击波
摧毁井巷支架、设备、破坏通风系统
➢爆炸压力每次都增加5~7倍

煤矿事故避险知识

煤矿事故避险知识

煤矿事故避险知识一、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包括: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矿井压风自救系统、矿井供水施救系统和矿井通信联络系统。

1、监测监控系统监测监控系统的功能一是“测”,即检测各种环境安全参数、设备工况参数、过程控制参数等;二是“控”,即根据检测参数去控制安全装置、报警装置、生产设备、执行机构等。

若系统仅用于生产过程的监测,当安全参数达到极限值时产生显示及声、光报警等输出,此类系统一般称为监测系统;除监测外还参与一些简单的开关量控制,如断电、闭锁等,此类系统一般称为监测监控系统。

2、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井下人员及设备定位系统是集井下人员考勤、跟踪定位、灾后急救、日常管理等一体的综合性运用系统,集合了国内识别技术、传输技术、软件技术等最顶尖的产品和技术。

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能够及时、准确的将井下各个区域人员及设备的动态情况反映到地面计算机系统,使管理人员能够随时掌握井下人员、设备的分布状况和每个矿工的运动轨迹,以便于进行更加合理的调度管理。

当事故发生时,救援人员也可根据井下人员及设备定位系统所提供的数据、图形,迅速了解有关人员的位置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提高应急救援工作的效率。

3、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煤矿井下紧急避险设施有自救器、救生舱、避难所、防透水型固定式避难所。

1)救生舱:矿用可移动式逃生救生舱(以下简称救生舱)是一种新型的煤矿井下逃生避难装备。

将其放置于采掘工作面附近,当煤矿井下突发重大事故时,井下遇险人员在不能立即升井逃生脱险的紧急情况下,可快速进入救生舱内等待救援,对改变单纯依赖外部救援的矿难应急救援模式,由被动待援到主动自救与外部救援相结合,使救援工作科学、有序、有效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2)避难所:避难所建立在矿井下各危险工作区域的密闭空间,依托矿井巷道构筑而成,具备很好的防护性能,能够抵御一定的外力冲击;硐室内提供生存必需的氧气、水、食物、急救药品、废气处理等设施。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监总煤装〔2011〕33号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监总煤装〔2011〕33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1‟33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规范和推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研究制定了《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已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确保2011年底前,所有煤矿都要完成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2012年6月底前,所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中央企业所属煤矿和国有重点煤矿中的高瓦斯矿井、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都要完成“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2013年6月底前,所有煤矿全部完成“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一、总则1.为规范和促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标准,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及检查验收工作。

3.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以下简称“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和非煤矿山要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装备标准,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并于3年之内完成。

《通知》特别强调,要建立坚实的技术保障体系,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

严格规定“逾期未安装的,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

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1、建设完善矿井监测监控系统。

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瓦斯、一氧化碳浓度、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控,为煤矿安全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要加强系统设备维护,定期进行调试、校正,及时升级、拓展系统功能和监控范围,确保设备性能完好,系统灵敏可靠。

要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值班、带班人员责任,矿井监测监控系统中心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当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能够迅速采取断电、撤人、停工等应急处置措施,充分发挥其安全避险的预警作用。

2010年底前,全国所有煤矿要完成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2、建设完善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规范》(AQ1048-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并做好系统维护和升级改造工作,保障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携带识别卡(或具备定位功能的无线通讯设备),确保能够实时掌握井下各个作业区域人员的动态分布及变化情况。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发挥人员定位系统在定员管理和应急救援中的作用。

2010年底前,中央企业和国有重点煤矿企业的所有煤矿要完成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2011年底前,其它所有煤矿要完成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标准及要求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标准及要求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标准及要求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标准及要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根据安监总管一〔2010〕168号文要求,地下矿山应按规定要求安装使用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标准及要求监测监控系统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包括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监控装置、通风系统动态监测装置、地压监测监控装置、作业人员出入视频监控装置。

本石场不属于开采高硫等有自然发火危险矿床的地下矿山企业,不属于存在大面积采空区、工程地质复杂、有严重地压活动的地下矿山企业,不属于开采与煤共生矿体的地下矿山企业。

按照安监总管一〔2010〕168号要求,本石场需要安装一氧化碳浓度监控装置、通风系统动态监测装置及作业人员出入视频监控装置。

监测监控系统在井口值班房设置具有数据显示、传输、存储、处理、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的监控终端,所有监测监控装置通过信号电缆连接至监控终端,所有监测监控结果及数据均能及时反馈至监控终端。

一氧化碳浓度监控装置本石场开采矿体为中厚层状生物碎屑白云质灰岩,围岩为灰岩或石英砂岩、粉砂岩,矿岩岩性稳定,对人体健康和周围环境不会造成影响。

但开采过程中,由于需要进行爆破作业,并采用内燃设备装运矿石,火药燃烧后产生的炮烟及内燃设备排出的尾气含有大量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物质,当其大量积聚于采场、运输巷道等作业场所而不能及时排出地表,超过一定浓度时,容易造成人员中毒事故。

为实现对井下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动态监控,确保作业场所的安全,设计选用GTH1000型一氧化碳传感器按要求安装于井下各部位。

GTH1000型一氧化碳传感器是新一代智能型一氧化碳传感器,采用标准信号输出,可与各种监控系统配套使用,连续监测工作环境中的一氧化碳浓度。

具有通讯距离远、接点输出功率大、就地显示、声光报警、红外遥控调校、安装使用方便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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