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安装定额(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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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桂建标字[2008]5号)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桂建标字[2008]5号)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字[2008]5号各市建委、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的动态管理,缓解目前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偏低的矛盾,降低因材料价格上涨、调整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对管理费和利润的影响,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桂建管〔2006〕61号)和《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整顿结果的通告》(桂财综[2007]55号)的规定及我区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经测算,现将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调整规定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一、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一)199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1998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包括土建、安装、仿古)、2001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2002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的定额综合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33元/工日。

(二)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统称“05年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如下:1、建筑综合工日:一类工30元/工日、二类工36元/工日;2、装饰综合工日:一类工36元/工日、二类工41元/工日;3、园林绿化综合工日:一类工30元/工日、二类工36元/工日、三类工41元/工日。

(三)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称“07年市政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一类工30元/工日、二类工36元/工日、三类工41元/工日。

二、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称“05年费用定额”)和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称“07年市政费用定额”)有关费率调整(一)调整后的管理费率及利润率表如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管理费及利润费率表表1安装工程管理费及利润费率表表2(二)规费中的“工程定额测定费”的费率调整由原来的0.13%调整为0.04%。

广西05定额与08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对比汇总

广西05定额与08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对比汇总

1、分部分项直接工程费的定义是什么?是指构成工程实体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

2、分部分项直接工程费包含哪些内容?人工费(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福利费、劳动保护费)材料费(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包括材料原价、运杂费、损耗费、采购保管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按拆费及场外运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车船使用税)3、什么是措施费?指为完成项目施工,发生于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费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包含技术措施和其他措施。

4、技术措施包含哪些内容?脚手架、模板、混凝土泵送、施工排水降水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二次搬运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按拆费、其他专业项目(垂直运输)5、其他措施包含哪些内容?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雨季施工增加费、缩短工期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特殊保健费、室内空气污染测试、停工窝工损失费、机械台班停滞费、交叉施工补贴、暗室施工增加费、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

6、管理费包含哪些内容?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税金(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其他(技术转让开发、业务招待……)7、其他项目费包含哪些内容?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包服务费、检验试验配合费、优良工程增加费、预算包干费。

8、行政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有哪些(规费)?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工伤保险费)9、五项税费包含哪些内容?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广西防洪保安费等。

10、08计价清单的特点是什么?强制性、实用性、竞争性、通用性。

11、材料消耗量定额如何确定?(1)定额所采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

(2)定额包含了施工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算了相应的施工场内运输及施工操作的损耗。

桂建标字[2008]5号费率及人工费调整通知

桂建标字[2008]5号费率及人工费调整通知

桂建标字[2008]5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的通知2008-5-20各市建委、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的动态管理,缓解目前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偏低的矛盾,降低因材料价格上涨、调整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对管理费和利润的影响,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桂建管〔2006〕61号)和《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整顿结果的通告》(桂财综[2007]55号)的规定及我区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经测算,现将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调整规定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一、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一)199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1998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包括土建、安装、仿古)、2001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2002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的定额综合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33元/工日。

(二)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统称“05年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如下:1、建筑综合工日:一类工30元/工日、二类工36元/工日;2、装饰综合工日:一类工36元/工日、二类工41元/工日;3、园林绿化综合工日:一类工30元/工日、二类工36元/工日、三类工41元/工日。

(三)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称“07年市政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一类工30元/工日、二类工36元/工日、三类工41元/工日。

二、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称“05年费用定额”)和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称“07年市政费用定额”)有关费率调整(一)调整后的管理费率及利润率表如下:安装工程管理费及利润费率表表2园林绿化工程管理费及利润费率表表3市政工程管理费率及利润率表4(二)规费中的“工程定额测定费”的费率调整由原来的0.13%调整为0.04%。

广西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

广西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2015〕5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我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的动态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3号)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我区建设工程市场实际情况,现对定额人工费进行调整,具体规定如下:一、定额人工费调整(一)2013年以前施行的定额的人工工资单价调整⒈ 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0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节能消耗量定额》、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拆除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1)建筑综合工日:一类工56元/工日、二类工66元/工日;(2)装饰综合工日:一类工66元/工日、二类工76元/工日。

⒉ 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一类工66元/工日、二类工76元/工日。

⒊ 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0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补充消耗量定额》、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及费用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一类工56元/工日、二类工66元/工日、三类工76元/工日。

⒋ 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一类工56元/工日、二类工66元/工日、三类工76元/工日。

201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消耗量定额及费用定额》的绿化综合工日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56元/工日。

⒌各专业定额机械台班单价中的机械台班工日单价调整为66元/工日。

⒍夜间施工增加费调整为18元/工日;停工窝工人工补贴调整为45元/工日。

(二)2013年以后施行的定额的人工费调整⒈ 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费调增15%。

广西水电计价要点

广西水电计价要点
例如洗脸盆定额辅助材料 中含De50PVC排水管5米 /10套;挂式小便器定额辅 助材料中含De50PVC排水 管3米/10套。 只用算至楼地面
(5)坐式大便器安装
①主要材料:坐式便器及水箱带配件。 ②安装范围分界点:给水管算至预留口处,排水管算至楼地面 处。 给水管预留口
排水管算至
如果施工方只安装管道, 没有安装洁具,则排水 管应算至?
从管口计算 从管口计算
0.70 0.80 0.90 1.10
500~600 700~800
9000 1.80
2.00
1.40
二、室外排水工程量计算

排水管道:室内排水、雨水管道及连接到第一污水检查井、 雨水检查井的管道按照安装消耗量和费用定额执行。化粪池 前连接各污水检查井之间的排水管道,配套设计于该建筑物 的连接各雨水检查井间的雨水管道,参照市政工程消耗量定 额套用,但仍随安装工程主体项目的费率标准取费。其余小 区室外排水管网工程执行市政消耗量和费用定额。

导线预留长度
序号
1


每一根线预留长 度 宽+高


各种开关、柜、板 单独安装(无箱、盘)的铁壳开关、闸 刀开关、启动器线槽进出线盒等
盘面尺寸
2
O.3m
从管口计算
3
由地面管子出口引至动力接线箱 电源与管内导线连接(管内穿线与软 、硬母线接点) 出户线
1.0m
从安装对象中心起
4 5
1.5m 1.5m
假设甲方要进行 卫生间的二次装修, 施工方只负责管道的 安装工作,洁具由在 二次装修时再安装。 图中洗脸盆的排水管 道施工方只装到伸出 楼地面30CM,排水管 道应算至何处?
算至楼地面+20~30CM预留

关于颁布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的通知

关于颁布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的通知

关于颁布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的通知[文件类别:造价文件][发文单位:广西建设厅][文件号:桂建标[2009]14号]各市建委、各有关单位:为了配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2008)的贯彻执行。

根据国家有关定额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由我厅组织编制的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已通过审定,现予颁布实施,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和工料单价计价法。

本定额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二、本定额于2009年9月1日起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施行。

2002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单位估价表》同时停止执行。

2009年9月l日以后经招标管理机构批准招标或非招标未签订合同的工程,均按本定额执行。

2009年9月1日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则不作改变。

三、全区必须统一执行本定额,各地不再编制当地的定额或单位估价表。

本定额由发布机关负责管理,具体的定额解释由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

各单位在贯彻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各级造价管理机构反映。

二OO九年六月五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类别:造价文件][发文单位:广西建设厅][文件号:桂建管[2009]20号]各市建委,各有关单位: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以下简称《08计价规范》)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桂建标[2009]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已颁布实施。

广西安装定额规定

广西安装定额规定

关于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费用定额勘误(二)的通知2010-04-16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及有关单位:经核查,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费用定额部分内容有误,现在勘误如下:1. 第二册电器设备安装工程第129页的单位改成“10m”。

2. 删除第二册电梯设备安装工程第202页电缆敷设的附加长度表序号为7的项目说明“高低压柜盘下有电缆沟的可采用,无电缆沟则根据实际情况计算”。

3. 第二册电器设备安装工程第213页的单位改成“10m”4. 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第139页、第140页的材料项“铝板δ3”单位改成“㎡”。

5. 费用定额第15页表1.2.1、第16页表1.2.2、第18页表1.2.3、第20页表1.2.4内序号为2.2的“其他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小计”的计算程序均改为“∑(<1.1>+<2.1.1>)*相应费率或按有关规定计算”。

6. 费用定额第26页第四点改为:“安全施工费和文明施工费按规定费率计取。

环境保护费和临时设施费,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按费率区间的最高值计算;招标报价时,投标人应结合工程实际及自身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在费率的区间内取定值,但不得低于最低值。

其他措施费、管理费、利润,在编制施工图预算、标底、上限控制价时,除另有特殊规定外,原则上按弹性区间费率的中值计取;投标报价时,企业可根据工程投资规模、技术含量、复杂程度在费率区间内自主确定。

”7 . 费用定额第31页安装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表内编号为8的“检验测试费”项目从表内删除。

关于调整安装工程设备费计算办法的通知[文件类别:造价文件][发文单位:造价总站][文件号:桂造价〔2009〕33号]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令第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承包商提供的设备费应作为营业税的计算基数(建设单位提供的设备除外),故需对我区现行安装工程计价程序作局部调整。

2008安装定额计算规则

2008安装定额计算规则

计算规则目录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3)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9)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28)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 (35)第五册静置设备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35)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 (41)第七册消防设备安装 (43)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48)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 (50)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54)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57)第十二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59)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一、机械设备安装工程除另有说明外,均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以设备重量“ t”划分项目。

设备重量以设备的铭牌重量为准;如无铭牌重量的,则以产品目录、样本、说明书所注的设备净重量为准。

二、计算设备重量时,除另有规定外,应按设备本体及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和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全部重量计算第一章切削设备安装一、金属切削设备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以设备重量“ t”为分列项目。

二、气动踢木器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单面卸木和双面卸木分列项目。

三、带锯机保护罩制作与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规格分列项目第二章锻压设备安装一、锻锤、自由锻锤及蒸汽锤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落锤重量(“ kg”以内或“ t”以内)分列项目。

二、锻造水压机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水压机公称压力“ t”分列项目第三章铸造设备安装一、铸造设备中抛丸清理室的安装,以“室”为计量单位计算,以室所含设备重量“ t”分列项目二、铸铁平台安装以“ t”为计量单位计算,按方形平台或铸梁式平台的安装方式(安装在基础上或支架上)及安装时灌浆与不灌浆分列项目。

第四章起重设备安装一、起重机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起重机主钩的起重量“ t”和跨距“ m‘分列项目。

二、双小车起重机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两个小车的起重量“ t”分列项目。

三、双钩挂梁桥式起重机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按两个钩的起重量“t”分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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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2008)C.1 广西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2008)总说明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单位估估价表》是根据《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编制的,并结合广西实际情况编制了 《广西安装工程补充预算定额 单位估价表》(试行)(以下统称为本估价表)。

本估价表共分十四册,包括: 第一册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GYD-201-2000第二册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册 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第五册 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GYD-205-2000第六册 工业管道工程 GYD-206-2000第七册 消防设备安装工程 第八册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九册 通风空调工程第十册 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第十一册 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第十二册 通信设备及线路安装工程 GYD-212-2000 第十三册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另行发布) 第十四册 广西安装工程补充预算定额(试行)、本估价表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 材料、 施工机械台 班的消耗量标准, 是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 是编制施工图预算、 招标工程标底、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也是编制概算定额 (指 标)、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也可作为制订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三、本估价表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 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也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四、本估价表是按目前国内大多数施工企业彩的施工方法, 机械化装备程度、 合 理的工期、 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制订的, 除各章节另有说明者外, 均不得因 上述因素有差异而对定额进行调整换算。

五、本估价表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 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环境。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六、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 1.本估价表的人工工日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 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2.综合工日的工资单价采用广西现行建筑安装人工单价,每工 21.83 元,包括 基本工资和工资性津贴(含流动施工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 劳动保护GYD-202-2000GYD-203-2000 第四册 炉窑砌筑工程GYD-204-2000 GYD-207-2000GYD-208-2000 GYD-209-2000 GYD-210-2000GYD-211-2000 另行发布)费。

七、材料消耗量的确定:1.本估价表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安装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凡本估价表内未注明单价的材料均为主材,基价中不包括其价格,应按" ()" 内所列的用量,按各地、市的材料市场预算价格计算。

3.用量很少,对基价影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计入材料费内。

4.施工措施性消耗部分,周转性材料按不同的施工方法、不同材料分别列出一次使用量和一次摊销量。

5.材料单价采用南宁市2000 年材料预算价格。

6.主要材料损耗量见各册附录。

八、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1.本估价表的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综合取定的。

2.凡单位价值在2000 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等未进入定额,应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考虑。

3.施工机械台班费价格,是按2001 年《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广西价目表》计算的。

九、施工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的确定:1.本估价表的施工仪器仪表消耗量是按大多数施工企业的现场校验仪器仪表配备情况综合取定的,实际与定额不符时,除各章另有说明者外,均不作调整。

2.凡单位价值在2000 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施工仪器仪表未进入定额,应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考虑。

3.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是按2000年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统一安装工程施工仪表台班费用定额》计算的。

十、于水平和垂直运输:1.设备:包括自建筑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到建筑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2.材料、成品、关成品: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运到建筑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3.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建筑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建筑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炉内以炉底标高为基准面。

十一、本估价表适用于海拔高程2000m以下,地震烈度七度以下的地区,超过上述情况时,可结合具体情况,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办法。

十二、本估价表中注有"xxx以内"或"xxx以下"者均包括xxx本身,"x xx以外"或"xxx以上"者,则不包括xxx本身。

十三、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册和各章说明。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册说明一、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及技术改造项目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二、本定额若用于旧设备安装时,旧设备的拆除费用,按相应安装定额的50%计算。

三、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98。

2.《金属切消机订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1-98。

3.《锻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2-98。

4、《铸造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7-98。

5.《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5-98。

6.《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4-98。

7.《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及验收规范》GB 50278-98。

8.《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及验收规范》GB 50270-98。

9.《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组篇)DL 5011-92 。

10.《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T 5047-95 。

11.《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通用规定)HGJ 203-83。

12.《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对置式压缩机)HGJ-83。

13.《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离心式压缩机)HGJ 205-92。

14.《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小型活塞式压缩机)HGJ206-92。

15.《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化工泵用)HGJ 207-83。

16.《机械新产品目录》(1996 年)。

17.《全一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1 年)。

18.《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19.《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88 年)。

四、本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包括下列工作内容:1.安装主要程序:篱笆准备,设备、材料及工、机具水平搬运,设备开箱、点伯、外观检查、配合基础验收、铲麻面、划线、定位、起重机具装拆、清洗、吊装、组装、连接、安放垫铁及地脚螺栓,设备找正、调平、精平、焊接、固定、灌浆、单机试运转。

2.人字架、三角架、环链手拉葫芦、滑轮组、钢丝绳等起重机具及其附件的领用、搬运、搭拆、退库等。

3.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的调整、试验及无负荷试运转。

4.与设备本体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以及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安装。

5.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临时移动水、电源时间,以及配合质量检查、交工验收、收尾结束等工作。

五、本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包括下列内容,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1.设备自设备仓库运至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搬运工作。

2.因场地狭小,有障碍物(沟、坑)等所引起的设备、材料、机具等增加的二次搬运、装拆工作。

3.设备基础的铲磨,地脚螺栓孔的修整、预压,以及在木砖地层上安装设备所需增加的费用。

4•设备构件、机件、零件、管道及阀门、基础及基础盖板等的修理、修补、修改、加工、制作、焊接、煨弯、研磨、防震、防腐、保温、刷漆以及测量、透视、控伤、强度试验等工作。

5 •特殊技术措施及大型临时设施以及大型设备安装所需的专用机具等费用。

6•设备本体无负荷试运转所用的水、电、气、油、燃料等。

7 •负荷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

8 •专用垫铁、特殊垫铁(如螺栓调整垫铁、球型垫铁等)和地脚螺栓。

9•脚手架搭拆(第四、五章除外)。

10.设计变更或超规范要求的需增加的费用。

11 •设备的拆装检查(或解体拆装)。

12.电气系统、仪表系统、通风系统、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外的管道系统等的安装、调试工作;非与设备本体联体的附属设备或附件(如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容器、屏盘等)的制作、安装、刷油、防腐、保温等工作。

六、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第七章电梯安装除外)。

1. 超高费用:设备底座的安装标高,如超过地平面正或负10m时,则定额的人工和机械按下表乘以调整系数。

2. 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算。

3. 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算。

4. 金属桅杆及人字架等一般起重机具的摊销费,按所安装设备的净重量(包括设备底座、辅机),按每吨12.00元计取。

安装标高超过正或负(10m调整系数表设备底座正或负标高(m以内)调整系数15 1.2520 1.3525 1.4530 1.5540 1.70 超过40 1.90第一章切削设备安装说明一、本章定额适用范围如下:1轮机、台式抛光机、台式钻床、台式排钻、多轴可调台式钻床、钻孔攻丝两用台钻、钻铣机床、钻铣磨床、台式冲床、台式压力机、台式剪切机、台式攻丝机、台式刻线机、仪表车床、精密盘类半自动车床、仪表磨床、仪表抛光机、硬质合金轮修磨床、单轴纵切自动车床、仪表铣床、仪表齿轮加工机床、刨模机、宝石轴承加工机床、凸轮轴加工机床、透镜磨床、电表轴类加工机床。

2轴车床、落地车床、普通车床、精密普通机床、仿型普通车床、马鞍车床、重型普通车床、仿型及多刀车床、联合车床、无心粗车床、轮齿、轴齿、锭齿、辊齿及铲齿车床。

34 钻床:包括深孔钻床、摇臂钻床、立式钻床、中心孔钻床、钢轨及梢轮钻床、卧式钻床。

5 镗床、金钢镗床、落地镗床、镗铣床、钻镗床、镗缸机。

6 2M 系列磨床、3M系列磨床、专用磨床、抛光机、工具磨床、平面及端面磨床、刀具刃具磨床、曲轴、凸轮轴、花键轴、车L辊及轴承磨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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