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的7个使用规定,你记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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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票管理规定(四篇)

企业发票管理规定(四篇)

企业发票管理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企业发票管理规定:1. 发票的使用范围: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发票,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接受服务等。

2. 发票的种类:企业应使用合适的发票种类,根据不同的交易类型和业务性质选择发票种类,如普通发票、专用发票等。

3. 发票的开具要求:企业需要按照规定开具发票,包括填写准确的发票抬头、开票日期、项目名称、金额等信息,并加盖单位章。

4. 发票的库存管理:企业需要合理管理发票库存,确保发票正常使用,避免发票的滥用和丢失。

5. 发票的查验和报备:企业应接受税务机关的发票查验,并按规定报备发票,确保发票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6. 发票的保存期限:企业需要按照法律规定保存发票,一般要保存5年以上。

7. 违规行为的处罚:对于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企业,税务机关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包括罚款、暂停发票使用权限等。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企业发票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和业务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企业需要依法遵守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的发票管理制度。

企业发票管理规定(二)企业为了更好地加强发票的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税务机关制定的发票管理规定,结合企业各自的实际情况,都会制定相应的发票管理制度:一、发票领购发票领购由专人负责,持"办税员证";填制准确、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购领发票申请单"及尚未缴销的旧发票,根据实际需要的种类、数量领购。

二、发票保管(一)必须选择有安全保障措施的发票存放场所,并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存放。

(二)必须按照规定认真填制"购领发票申请单"、"发票使用明细表"、"发票领用存月报表"。

(三)不得丢失、损(撕)毁发票。

如果发生丢失,必须于丢失的当天书面报告税务局,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关于普通发票、增值税发票的使用管理制度

关于普通发票、增值税发票的使用管理制度

关于普通发票、增值税发票的使用管理制度
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发票是企业开具给客户的一种财务凭证,用于确认交易的发生和金额。

下面是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发票的使用管理制度:
1. 发票申请和领用:企业应根据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发票的额度,申请后可以领取相应数量的票据。

2. 发票盖章和签字:企业发票一般需要加盖公章,并由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以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 发票登记和记录: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发票登记和记录制度,及时记录开具的发票信息,包括发票号码、金额、开票日期等,以备查验和管理。

4. 发票使用和归档:开具的发票应按照发票编号的顺序使用,每张发票都应在销售或
购买发生后及时开具,发票要保留原件并进行归档,以备将来税务核查和审计。

5. 发票报备和汇总:企业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对开具的发票进行报备和汇总,包
括纳税申报和相关财务报表的编制。

6. 发票的作废和冲红:如发票出现错误或需作废,企业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进行冲
红和重新开票,确保发票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7. 发票的保密和安全:企业应加强发票的保密和安全管理,防止发票的盗用和伪造,
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8. 发票的留存和归还:企业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留存一定期限的发票原件,同时
及时归还未使用和过期的发票。

以上是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发票的使用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要点,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并遵守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此外,还应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培训,加强对发票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确保财务凭证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企业发票管理规定

企业发票管理规定

企业发票管理规定前言企业发票是企业用于纳税和账务管理等方面的重要凭证。

为保障企业发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加强企业发票管理,确保企业税务合规,本文针对企业发票管理提出规定。

一、企业发票的开具和使用1.企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国家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实际业务需要进行规范操作。

发票内容应包含货物或者劳务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等相关信息,同时注明发票类型、票号、开票日期、税率、税额、销售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

2.开具发票前,企业应当仔细核对和确认发票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任何无法准确反映实际交易的操作都应该避免,如虚列发票等。

3.企业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对接收到的发票进行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或损毁;不能将来历不明、真实性存疑或无法核实的发票用于企业账务处理。

二、企业发票管理制度1.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发票管理制度,明确负责管理发票的人员、管理流程和具体操作方法,落实开票、收票、登记、验收、存储、使用、申报等方面的工作责任。

2.发票管理人员应具备专业的财务、税务知识和管理经验,熟悉税收法律、法规,确保发票的规范开具、登记、存储和使用。

3.企业应当建立发票管理档案,包括各类发票的存档、查验、备案、销毁等详细记录,以便税务部门审计、检查或者税务争议处理等需要。

三、发票管理的用途1.发票是企业纳税和账务管理的重要凭证,应仅用于与税收相关的合法、真实、完整的交易,严禁虚开、重复开具或转让发票。

2.发票的用途应当遵循记账、报税、备案、资产管理、经济统计等原则,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期限及时、准确地进行申报纳税。

发票的用途不得与企业的其他账务和资产管理混淆。

3.所有与发票有关的操作,应当明确相关的流程、业务和责任,确保企业发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发票管理的监督和评估1.税务部门具有对企业发票进行检查和监督的权力,企业应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及时开展自查和自纠工作。

2.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评估发票管理流程和效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和改进,确保发票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关于普通发票增值税发票的使用管理规定

关于普通发票增值税发票的使用管理规定

关于普通发票增值税发票的使用管理规定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关于普通发票、增值税发票的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发票统一管理的规定,为加强本单位的发票管理,结合单位实际,特订如下管理制度: 1.发票(普通发票、增值税发票)以及单位在经济业务活动中发生的重要凭证和其它有关票据,一律由计财科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各使用销售发票的部门也要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和领换。

2.计财科应根据销售部门的业务量,采取用定量控制领换普通发票的办法,其它部门需开具发票一律由计财科掌握开具,不得领取。

3.领换时必将已开具的发票留底联逐笔打出总金额定时交计财科。

经办人对有关部门领换发票必须严格登记,并实行签名。

4.计财科若发现存根撕毁一份或若干份,甚至将整本留底发票联遗失所造成的后果,按发票管理所的规定进行处罚。

5.定于每月25—29日各使用发票的部门必将开完的发票留底联或此本正在用,而未使用完的空白发票全部一并交计财科,不得拖延。

6.销售部门填制一式几联的发票时,必须填写清楚齐全购货单位、年、月、日、数量、金额、开票人、收款人,如有销售折扣与折让,需在同一张发票反映,且将记帐联附在销售汇总单后。

7.单位或团体购书严禁乱吊部门帐,必须当时用现金或转帐的形式结清。

确因特殊情况需凭单位介绍信或单位协议、合同等,同时购书单位经办人在发票签上姓名,限一定时间结清或交计财科划帐、托收等结清,手续不全计财科有权、有责任拒绝受理。

8.开具的发票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作废的发票应该是一式三联(不得少张)并加盖“作废”字样交计财科,发票的使用按顺序号开具,不得涂改、撕毁、缺号、跳号、倒写使用。

9.发票不得转让(转让性代开)、严禁开具假发票和将空白发票撕给他人或其他单位使用。

10.增值税发票统一由计财科指定专人负责填制和管理,发票的开具严格按税务部门有关规定。

11.违反以上1—10条款者,视情节轻重对有关科、室、门市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于罚款、行政处分等,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发票的使用规章制度

发票的使用规章制度

发票的使用规章制度
《发票使用规章制度》
一、发票的开具
1. 全体员工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必须准确开具发票,不得私自收取现金或发外部发票。

2. 发票的开具必须按规定填写,包括购买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号码等内容。

3. 开具发票金额必须与实际交易金额一致,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金额。

二、发票的保存
1. 全体员工必须认真保管好开具的发票,不得私自挪用或遗失发票。

2. 发票必须保存一定的时间,以备不时之需。

三、发票的报销
1. 员工在报销时必须提供规范的发票,不得以虚假发票或无发票报销。

2. 报销发票必须完整、准确、合法,不得违反相关财务规定。

四、发票管理
1. 公司必须建立健全的发票管理制度,明确发票的开具、保存、报销等流程和责任人。

2. 公司必须加强对发票的监督和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五、处罚规定
1. 对于违反发票使用规章制度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职等。

2. 对于严重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员工,公司将移交给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六、奖励措施
1. 公司将对遵守发票使用规章制度的员工进行奖励,包括表扬、物质奖励等。

2. 通过奖励措施,激励员工主动遵守发票管理规定,提高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

七、宣传教育
1. 公司将定期进行发票管理规定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财务意识和法律意识。

2. 针对发票管理规定的变化,公司将及时进行培训和宣传,确保员工时刻了解最新的规章制度。

以上为本公司发票使用规章制度,凡违反规定的,一概追究责任。

发票的使用规章制度

发票的使用规章制度

发票的使用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发票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发票管理部门为财务部。

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发票的购买、使用、回收、保管和检查工作,各发票使用部门和经办人必须服从财务部的管理。

第三条本企业所有使用、接触、保管发票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发票的购买与领用第四条发票的购买、领用实行申请制度。

各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发票的,应向财务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由财务部统一购买、发放。

第五条发票领用时,领用人应签字确认,并注明领用日期、发票类型、数量等信息。

三、发票的使用第六条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时,应向购买方开具发票。

开具发票时,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完整、规范地填写发票内容。

第七条发票使用部门在收到款项后,应立即开具发票,并将发票交付款方确认。

第八条发票使用部门应建立发票使用台帐,记录发票的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金额等内容,以备查验。

四、发票的保管与检查第九条财务部应建立健全发票保管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发票的保管,确保发票的安全、完整。

第十条财务部应定期对发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第十一条企业不得转让、出租、出借、涂改、伪造发票,不得以任何形式虚开发票。

五、发票的作废与红冲第十二条发票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错误,应立即作废,并重新开具。

作废发票应保留完整,不得随意丢弃。

第十三条发票发生丢失、损毁的,应及时向财务部报告,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如需对已开具的发票进行红冲,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经审批后,由财务部统一办理。

六、违规处理第十五条违反本制度的,由财务部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批准后,依据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企业财务部。

第十七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执行。

税收发票管理规定

税收发票管理规定
根据中国税收法规和相关政策,税收发票管理规定如下:
1. 纳税人必须依法开具发票。

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提供服务或者转让无形资产时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

2. 发票内容必须真实完整。

发票上的开票日期、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必须准确无误。

3. 发票必须按规定使用。

纳税人必须将发票交给购买方,并且不能向购买方开具无经济业务依据的发票。

4. 发票必须按规定保存。

纳税人应按照规定将发票留存备查,保存期限为5年。

5. 纳税人应定期报送发票信息。

根据要求,纳税人需要定期将发票的相关信息报送给税务机关。

6. 发票必须保管完好。

发票必须保持清晰、完整、不损坏,不能进行涂改、篡改或者其他伪造行为。

7. 发票管理应遵守税务机关的监督检查。

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的发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纳税人必须予以配合。

以上是税收发票管理的一些主要规定,具体实施可以根据不同地区和行业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者税务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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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票管理规定

企业发票管理规定企业发票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它涉及了企业的账务记录、费用报销、税务合规等方面。

为了规范企业的发票管理工作,各级政府和税务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和要求。

以下是企业发票管理的相关规定。

一、发票的种类和开具要求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企业开具的发票主要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两种。

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于增值税纳税人,普通发票适用于非增值税纳税人。

在开具发票时,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发票的内容和格式,确保发票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二、发票的保管和使用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发票保管制度,确保发票的安全和完整。

发票保管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并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和备案。

在使用发票时,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确定使用范围和限额,禁止私自挪用、虚开和买卖发票。

三、发票的报销和核销企业进行费用报销时,必须按照规定提供合法、真实和有效的发票。

报销人员应当核对发票的内容和金额,并与实际支出进行比对。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企业不得报销或核销。

同时,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报销和核销制度,确保报销金额的合理和合规。

四、发票的存档和归档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开具、领用和销售的发票进行存档和归档。

发票的存档应当包括原始发票、登记簿和票据交接凭证等。

存档期限一般为5年,但根据税务部门的要求可能会有所调整。

归档后的发票必须妥善保存,在必要时能够提供给税务部门进行查验。

五、发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税务部门有权对企业的发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并向税务部门提供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税务部门有权进行处罚和追究责任。

六、发票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为了提高效率和减少错误,企业应当积极推动发票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采用电子发票、自动化的发票开具和报销系统等,可以提高发票管理的精度和效率,并便于税务部门进行监管。

总结企业发票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中不可忽视的环节,合规开具、妥善保管和合法报销是企业发票管理的核心要求。

企业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的发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督,保证发票管理的规范和合法。

发票使用注意什么细节

发票使用注意什么细节发票是企业与消费者进行交易时的重要凭证,它对于企业的账务管理和税务申报非常重要。

在使用发票时,有一些细节需要注意,以确保发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以下是发票使用的一些注意事项:1. 基本信息的准确性:在填写发票时,必须确保涉及到的信息准确无误,包括购买方名称、纳税识别号、地址、电话等;销售方的名称、纳税识别号、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等。

任何错误的信息都可能导致发票的无效。

2. 发票种类的选择:根据具体交易类型和需要,选择正确的发票种类。

常见的发票种类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

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正确的发票种类对于发票的使用非常重要。

3. 发票编码和发票号码管理:对于开具的每一张发票,都应有唯一的编码和号码,这样可确保发票的唯一性和追溯性。

同时,需要建立严格的发票编码和发票号码管理制度,避免发票的重复开具以及丢失等情况的发生。

4. 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的校验:在使用发票时,购买方和销售方都需要对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进行校验。

通过与税务局的信息对比,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如发现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不一致的情况,应及时核实和处理。

5. 发票的存储和保存:发票作为企业经营活动的重要凭证,应该按照规定进行存储和保存。

通常情况下,企业应保存至少5年以上的发票,以备税务部门的审计和核对。

同时,发票的存储环境应保持干燥、防潮和防火,并且可以随时取得。

6. 发票的开具日期和认证日期:发票开具日期是指销售方开具发票的日期,认证日期是指购买方认证发票的日期。

在认证前,购买方需要对发票的内容进行仔细核对,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认证日期通常比开具日期晚一些,但必须在认证截止日期之前完成。

7. 发票金额和税率的正确计算:发票金额是指交易金额,税率是指根据交易类型和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

在开具发票时,必须正确计算交易金额和适用的税率,以确保发票的准确度和合法性。

8. 发票的作废和重开:在某些情况下,发票可能需要作废和重开。

发票管理规定制度

发票管理规定制度()为了规范发票管理,维护税收秩序,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发票管理工作。

二、发票标准1.发票的内容要真实、合法、完整,不得虚构或伪造发票。

2.每张发票的科目、金额等应当清晰明确,不得涂改。

3.发票开具的金额应当与交易金额一致,不得超出税务机关规定的限额。

4.发票的购买方和销售方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必须准确无误。

5.发票应当标明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且必须具备防伪措施。

三、发票的开具1.发票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开具,不得私自修改或更改。

2.发票必须由销售方填开,不得委托第三方或购买方开具。

3.发票开具前应当核对购买方的身份信息并记录,以防止不法分子冒用身份开具发票。

4.如有商务合作代表介绍,发票上必须注明合作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

5.如涉及现金交易、不开具发票等情况,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发票的保存1.销售方应当按照规定对发票妥善保存,不得私自销毁或丢弃。

2.发票应当妥善保管,如遗失或损坏,必须立即报告税务机关并重新开具。

3.发票应当保存至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并根据规定进行逐年汇总。

五、发票的核验1.购买方收到发票后应当仔细核对发票的内容和金额是否正确。

2.如发现发票与交易不符或有涂改等情况,应立即向销售方索要更正发票或进行退换货处理。

3. 如有任何疑问或争议,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咨询或申诉。

六、发票管理的监督1.税务机关有权随时查验销售方的发票来源、发票管理情况等。

2.销售方必须遵守国家税务机关的检查和核实要求,并尽力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

3.如发现销售方涉嫌涉税违法行为,税务机关有权进行调查并处理。

七、规定违反规定将受到相应的惩罚1.如发现销售方违规开具虚假发票等行为,将予以罚款并吊销其营业执照。

2.如购买方虚报或冒领发票,将予以罚款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当及时通知并要求整改,如拒不改正,将予以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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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作为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吃完饭的凭证,我们常常会使用到它,也会忽略到它。

和仁和来看一看发票使用的7个规定吧!
1、企业收到的国外发票可以入账吗?
【问】接到国外的形式发票如何入账?是否需要到税务部门登记备案?
【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号)文件的规定: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因此,贵公司取得境外凭证可以列支,但税务机关审查时需要由贵单位提供确认证明。

2、善意取得大头小尾发票如何进行处理
【问题】在税务检查中发现某企业取得几份发票存在疑问,企业已列入成本,并已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经发函到开票方税务机关调查,现收到回函证实该业务、付款均真实,只是开票方开具了“大头小尾”发票,请问该企业取得的发票内容与该业务、付款金额等均一致的情况下,是否必须到开票方换开发票才能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解答】纳税人有真实交易、善意取得“大头小尾”发票的,如果开票方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回函证明,该发票确属开票方自发售税务机关购买,且购票方、开具方、业务交易、收款属于同一方,实际交易金额与发票上所列金额一致的,其取得的发票准予作为税前扣除的凭据。

3、货物品种较多时发票的开具
【问】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货物品种较多时应如何开具发票?
【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

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4、以手写形式填写的发票能否在税前扣除?
【问】我公司取得快递公司的发票,但没有填写开具公司名称,财务人员直接以手写的形式填进去。

这种情况下发生的真实合理的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解答】《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第六条规定,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管理。

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法规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三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法规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因此,企业索取发票时应根据以上规定,在取得发票时,一定要注意其合法性,不得索取填写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实,没有加盖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任何单位有权拒收,也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5、无法取得发票的赔偿金可否税前扣除
【问题】法院判决企业支付赔偿金,但无法取得发票,此项支出可否税前扣除?
【解答】《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此,如果该赔偿金的支出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且属于企业因合同行为而发生的,可以税前扣除。

法院判决企业支付赔偿金,企业可凭法院的判决文书与收款方开具的收据作为扣除凭据。

6、公司班车运费发票是否能抵扣进项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的规定,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但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

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四)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

(五)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但作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运输工具和租赁服务标的物的除外。

因此,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应税服务如属于允许抵扣的范围且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可予以抵扣进项税额;如用于上述不得抵扣范围的则不可抵扣。

7、外贸企业丢失专用发票如何办理出口退税
【问题】外贸企业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办理出口退税?
【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62号)规定,对于企业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一是发票联与抵扣联全部丢失时,根据国税函[2010]162号文件规定,对于外贸企业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

二是有发票联但抵扣联丢失时,根据国税函[2010]162号文件规定,对于外贸企业只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

另外,在办理此项业务时还有两点需要注意:
一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自2010年1月1日以后,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扣税凭证抵扣期限,由90天调整为180天。

那么,外贸企业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或发票联),如还未认证的应在规定期限的180天内及时进行认证,并按上述两类情况的要求办理出口退税的有关事宜。

二是对于各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为了加强出口退税的管理与审核,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比对无误的情况下,才能按现行出口退税有关规定办理外贸企业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口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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