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炼油厂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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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华龙煤业公司较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图文稿

延安市华龙煤业公司较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图文稿

延安市华龙煤业公司较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延安市华龙煤业有限公司“12·24”较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2018年12月24日9时45分,延安市华龙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较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中、省领导高度重视,应急管理部党组书记黄明,副部长、国家煤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黄玉治迅速作出批示,并指派工作组指导救援和善后工作。

陕西省委书记胡和平、省长刘国中、常务副省长梁桂立即就事故救援、善后、调查及事故防范工作作出批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12月25日,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铜川监察分局报延安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了延安市华龙煤业有限公司“12·24”较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由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铜川监察分局、延安市人民政府、市监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煤炭工业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派员参加,全面负责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下设技术组、管理组和综合组,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坚持“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

调查认定,延安市华龙煤业有限公司“12·24”较大瓦斯爆炸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企业相关情况。

(一)延安市华龙煤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延安市华龙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公司)成立于2005年,属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董事长为王延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为孙杰。

经营范围是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和销售。

华龙公司下设有贯屯煤矿、洗煤厂、机修厂,成立有管理机构,董事长王延锋全面负责贯屯煤矿、洗煤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油库灌装区着火事故情况的通报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油库灌装区着火事故情况的通报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油库灌装区着火事故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6.10.17•【字号】陕安监〔2016〕185号•【施行日期】2016.10.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正文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油库灌装区着火事故情况的通报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全监管局,各有关企业:今年以来,我省发生多起危险化学品油库灌装区着火事故,尤其是近一个月,延长石油集团临潼油库库区内灌装作业区域作业过程中连续发生的两起油罐车着火事故。

2016年2月18日,金隆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眉县库区加装燃料油时油罐车发生闪爆燃烧,造成一人伤亡,一人受伤。

2016年10月12日14时18分,中油延长石油有限公司灌装区油罐车发生着火事故。

2016年9月14日14时,延长集团管输公司输油五处灌装区油罐车发生着火事故。

以上事故的发生,结合今年安全整治检查情况,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不完善,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不及时,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突出表现为:油库对入库油罐车安全状况和购买油品单位信息检查登记不齐全;对油罐车驾驶员违规操作灌装鹤管熟视无睹;灌装时,灌装鹤管与油罐车进油口结合不严密,导致大量油气逸;发油台搭梯防碰撞保护脱落;静电接头与夹具接触不良;油气回收系统故障仍然进行灌装作业等。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成品油油库安全管理,现提出如下要求:一、各市要深刻认识遏制油库等危险化学品灌装事故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密结合各地实际,强化安全风险意识,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着力构建风险辨识与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

近期要对油库等相关企业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查。

各市要组织县区、辖区内所有油库等相关危险化学品灌装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自改活动,重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灌装区和灌装作业进行彻底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治,对违章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罚,对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从严查处。

爆炸事故心得体会

爆炸事故心得体会

爆炸事故心得体会爆炸事故心得体会【篇一:心得体会】学习屯兰矿“2.22”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案例心得体会2009年2月22日2时20分,屯兰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78人死亡,114人受伤(其中5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2386.94万元。

这次惨痛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于屯兰矿南四盘区12403工作面1#联络巷微风,瓦斯局部积聚达到爆炸界限;联络巷内电气开关失爆,产生火花引爆瓦斯;爆炸破坏了回风巷内的瓦斯抽放管路,管路内的瓦斯参与爆炸。

这样重大的安全事故发生在一个现代化的大型矿井中是值得我们深刻反思的。

我们一定要吸取这次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多分析、多学习,教育职工规范操作,工作过程中不产生隐患,一旦有了隐患能在酿成事故之前彻底消除,保证我矿安全生产。

针对这次事故,总结以下几点教训:1、规程、措施的贯彻、执行必须落实到位,不打折扣。

在这次事故中,作业人员违反规定,将局部通风机安设在1#横贯带有调节风窗的巷道中,在风机吸风影响下,瓦斯易于积聚,给事故发生埋下隐患。

2、机电设备管理一定要严守制度,不能敷衍马虎。

调查显示,该矿在1#联络巷横贯的开关是98年产品,接线腔的隔爆密封面间隙超标,检查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隐患。

在日常工作当中,我们一定要坚决淘汰不符合ma标准的老旧设备,认真落实机电设备包机责任制,定时检查、维护和调整,确保机电设备无缺陷、无隐患运行。

3、通风系统一定要独立与简化。

由于屯兰矿生产衔接紧张,造成风量紧张。

在12403工作面回采时,相邻12407皮带巷与12405面的联络巷安排了两处施工,其回风流也进入12403回风流中,造成采掘、回风不独立,加大了隐患程度。

我们应吸取教训,认识到通风系统越简单越好,回采工作面“y”型、“u”型通风是最简单的通风方式,是最能控制事故的有效措施。

“愚者用事故换取教训,智者用教训预防事故”,我们一定要牢记这些惨痛的教训,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确保我矿安全生产。

石化安全事故案例

石化安全事故案例

石化安全事故案例【篇一:石化安全事故案例】化工生产易燃易爆,每年发生此类事故的比例都较高,小编在网上整理了10起化工企业爆炸事故的案例,供同行们鉴阅。

一:山西某化工厂冷凝水闪蒸器爆炸事故案例1.事故经过 2003年2月5日凌晨1时55分,山西某化工厂三车间i系列冷凝水闪蒸器 nt112(以下简称nt112)发生爆炸事故,楼上当班职工柴某因操作室坍塌坠落至零米平面死亡。

2.事故原因(1)该设备在停运期间,排水阀f6被关闭,进水阀严重泄漏,当压力为5.6mpa的冷凝水不断流入 nt112时,压力逐渐升高,又不能排水卸压,致使其超压破裂,发生爆炸。

(2) 冷凝水闪蒸器nt112,在停用关闭阀门f1的状态下与安全阀不相通,安全阀不能起到泄压作用,没能有效地防止事故发生。

(3)管理不严,职工违章关闭排水阀f6,巡检不到位,交接班无记录,也未口头交接说明。

3.防范措施(1)对安全阀设置不合理问题进行完善,并对其他工艺系统展开调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备用设备隔离措施要严密,针对备用设备隔离不严问题,必须加强设备检查和维护管理,对于生产过程中设备状态,要全面掌握,尤其是关键阀门的开关状态必须明确制度,必要时对开关阀门采取上锁措施。

(3)进一步完善监控仪表、仪器和设备。

进一步研究深化、细化压力容器安全检查的办法,通过技术手段查找和处理事故隐患。

二:安徽某化肥厂汽车槽车液氨储罐爆炸事故案例1.事故经过1987年6月22日14时05分,安徽省阜阳地区毫州市化肥厂,派往太和化肥厂装运液氨21台储罐车在返厂途中,行驶到仉邱区港集乡时,液氨储罐尾部已向外冒白色氨雾,接着轰的一声巨响,液氨储罐发生爆炸。

爆炸后重77.4公斤的储罐后封头飞出64.4米远,直径0.8米、长3米重达770公斤的罐体挣断四根由8号钢丝制成的固定绳,向前冲去,先摧毁驾驶室, 挤死一名驾驶员,冲出95.7米远时又撞死3人。

从罐内泄出的液氨和氨气使87名赶集的农民灼伤、中毒,先后66人住院治疗。

国内外典型石油石化事故通报(20100812)

国内外典型石油石化事故通报(20100812)

国内外典型石油石化事故情况(一)中石油辽阳石化“6.29”原油罐清罐作业过程中闪爆事故,5死5伤。

中石油辽阳石化炼油厂原油输转车间负责接收,并向厂内输转俄罗斯原油。

车间有2条27Km长输管线及6座原油罐,总罐容17万m。

发生事故储罐为C1-7罐,1995年建成投用,为3万m的外浮顶罐。

6月23日,公司将清罐任务承包给辽阳天缘服务中心。

随后,天缘服务中心私下将清罐作业委托给辽阳市电线化工厂。

6月29日7时采样分析合格后,车间开出作业票。

在开作业票过程中,车间副主任罗某代替工艺工程师、监护人和安全监督等3人签字。

10时,电线化工厂有关人员开始进罐作业,上午作业无异常。

下午13时20分,作业人员发现阀门内漏,有原油进到罐内。

罗某等人到现场处理,14时处理结束后离开。

9名作业人员继续作业。

16时左右,罐内个别照明灯具时亮时不亮,监护人姜某随即进罐检查。

16时40分左右罐内发生闪爆。

当时有8人(其中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自行从人孔处逃出。

6月30日5时10分进罐搜出2名遇难者。

事故直接原因是罐内含有烃类可燃物,且局部达到爆炸极限,施工单位在维修临时照明设施时产生电火花,引起油气闪爆。

33事故直接原因:一是原油罐底部沉积物含有烃类可燃物。

虽然上午分析合格,但夹带在沉积物中的烃类在作业中又挥发出来。

加之进料阀渗漏,渗入的原油同样挥发可燃物,烃类可燃物在罐内积聚,未能及时排出。

二是清罐作业中使用了非防爆临时照明。

在作业过程中出现故障,进而产生点火源。

同时施工单位还使用了铁锹等非防爆工具。

车间安全监督不到位,对施工人员使用非防爆照明、工具等没有制止。

作业票存在代签现象,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

三是天缘服务中心私自委托电线化工厂清罐作业。

委托过程中忽视了具体安全管理。

四是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现场作业的10人中有8人为临时雇用人员,且没有进行安全教育。

(二)台塑石化烯烃一厂“7.7”火灾事故7月7日上午11时50分,台塑石化六轻园区烯烃一厂乙烯裂解装臵发生爆炸火灾,厂区内10余辆消防车投入灭火,但火势猛烈难以控制,麦寮、台西、北港地区消防队的十余辆消防车,赶往现场支援。

车间历年事故案例整理

车间历年事故案例整理
二、事故原因
1.罐内积存有硫化铁,硫化铁遇高温蒸汽与外界空气后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能量积聚到一定程度时发生爆燃,这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油品车间在具体吹扫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吹扫方案实施,方案第一条、第二条要求打开手动放空阀,从罐进口给汽吹扫16小时,再关小手动放空阀,打开脱水阀再吹扫16小时,而交接班记录中却记录D-906罐只给汽吹扫了24小时。方案第四、第五条要求联系维修打开人孔后要用消防水进行冲洗,而11:30分许打开人孔车间并没有及时进行注水冲洗,直至罐内硫化铁在温度较高情况下接触外界空气接触发生爆燃着火,违规操作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本书尽可能全面地收集、整理、归纳建厂以来车间区域发生的典型安全案例,由于编者水平有限,加之早期一些事故发生的时间已经久远,虽经过多方调查了解,但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等不能准确掌握,事故造成的损失也无从得知,使本书存在一定缺陷和遗憾,敬请大家谅解。
希望每一位领导和职工能认真阅读,吸取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观,树立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理念,认清形势,尽职尽责,扎实工作,为全面提高延炼的安全管理水平、为不断巩固和推进油品调和车间的安全生产持续向好做出努力!
3.油品车间没有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进行危害辨识、风险评价,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四、防范措施
1.对停工吹扫的装置都必须严格按规定时间进行吹扫,不得缩短吹扫时间,罐体在打开人孔时应先注水降温,后打开,防止硫化铁自燃。
2.今后同类作业中要严格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制定应急预案和现场施工方案并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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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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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炼油厂“百日安全环保大排查大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延安炼油厂“百日安全环保大排查大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延安炼油厂“百日安全环保大排查大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厂属各单位:2019年4月18日,延安石油化工厂发生一起生产废水违规外排导致洛河水体污染的环境事件,影响恶劣,教训深刻,炼化公司先后三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深刻反思和详细部署,要求公司各单位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同时,国内近期相继发生了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山东济南“4·15”重大火灾中毒、陕西榆林“4·23”油罐车爆炸、内蒙古东兴化工“4·24”较大爆燃、河北衡水“4·25”重大施工升降机坠落、陕西神木“5·2”电石炉烧伤等事故。

为深刻吸取延安石油化工厂“4·18”环境事件和国内同行业安全事故教训,落实整改国务院安委会第六考核巡查组在我厂检查的问题及类比排查应急管理部明查暗访组在相关单位检查的问题,进一步推动我厂安全环保管理再上新台阶,厂安委会决定,从5月6日至8月13日在全厂范围内开展为期百日的安全环保大排查大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根据《炼化公司“百日安全环保大排查大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特制定本厂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指示批示精神,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树立“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的思想,以深刻吸取延安石油化工厂“4·18”环境事件和近期同行业安全事故教训,落实整改国务院安委会第六考核巡查组检查的问题为切入点,以加强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基础管理、梳理整改隐患为重点,注重标本兼治,强化源头管控,狠抓治理提升,突出解决部分领导干部在安全环保管理上认识不足、站位不高、措施不力、责任不到位以及基础管理薄弱等问题,坚决杜绝安全环保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全力打好安全环保管理攻坚战,为我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环保保障。

危化品事故案例

危化品事故案例

历史上十月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一、违规操作事故类1、上海市高桥石化炼油厂“10·22”液化气爆燃事故1988年10月22日,上海高桥石化总公司炼油厂小梁山球罐区发生一起液化气爆燃事故,造成26人死亡,15人烧伤。

事发时,该厂油品车间球罐区的作业人员正在对一液化气球罐进行开阀脱水操作,操作人员未按规程操作,边进料边脱水,致使水和液化气一同排出,通过污水池大量外逸。

逸出的液化气随风蔓延扩散,遇球罐区围墙外临时工棚内取暖炉中的明火,引发大火。

2、山东省广饶县润恒化工有限公司“10·18”中毒事故2013年10月18日,山东省广饶县润恒化工有限公司医药中间体生产车间发生物料泄漏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70.6万元。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氟化岗位操作工违章操作,未佩戴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在氟化釜处于带压的状态下,使用管钳对已关闭到位的截止阀进行阀盖紧固作业,截止阀压盖螺纹失稳滑丝,导致含有氟化氢的物料喷出,造成事故。

3、江苏省淮阴有机化工厂“10·8”爆炸事故1991年10月8日,江苏省淮阴有机化工厂发生高压反应釜爆炸事故,造成中试室倒塌,3名操作人员当场被炸死。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厂在以环氧乙烷和环氧丙烷为原料生产高分子聚醚的过程中,操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一次投料过多,导致反应速度过快,引起爆炸。

4、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化工厂“10·2”喷料中毒事故1989年10月2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化工厂在投料试生产中,有毒气体和灼热物质大量喷出,造成5人死亡,2人受伤。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厂购买丙烯酸甲酯生产技术,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无试生产方案、无正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投料试产。

由于物料发生异常化学反应,使有毒气体和灼热物料从反应釜大量喷出,发生事故。

5、河北省南和县化肥厂“10·11”中毒事故1986年10月11日,河北省南和县化肥厂职工在倒装活性炭罐的作业中,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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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炼油厂“4·26”爆炸事故 20多人受处分
图说:『4·26』爆炸事故动用多支消防队扑救本报记者赵雄韬摄
本报讯(记者付亚娟)延安炼油厂“4·26”爆炸事故经调查认定,为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延长石油集团炼化公司、延安炼油厂20多人受处分,包括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违规操作人员等。

5月30日,省安委会在延安炼油厂召开“4·26”爆炸事故现场警示教育会。

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在警示教育会上,延安市政府延安炼油厂“4·26”爆炸事故调查组组长通报了事故调查及处理情况。

省安委会经调查认定,延安炼油厂“4·26”爆炸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为:企业员工违规操作,导致戊烷油突沸并迅速蔓延,在周围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电器设备火花时发生爆炸。

同时,企业生产管理存在违章指挥、违规操作、改变工艺流程未制定管控措施、未按规定进行转输条件作业风险分析等问题。

分管生产、技术的副厂长和总工程师被免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单位负有领导责任的延长石油集团炼化公司、延安炼油厂8名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给予行政记大过、行政警告、党内警
告、警示训诫等处分。

同时,对延安炼油厂分管生产、技术的副厂长和总工程师予以免职;对事故负有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的12名生产、安全、技术等科室领导,油品调和车间主任及现场操作人员分别给予撤职、行政记大过、行政警告、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该起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

延长石油6举措进行整改
针对本次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延长石油集团提出了6项安全生产工作整改措施。

延长石油集团炼化公司主要负责人表示,近期,将在延长集团范围内对本事故进行通报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专项资金,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加强对野外作业、施工现场、危险环节作业审批等易发生事故环节的监管力度;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水平;全面梳理安全教育培训、岗位操作规程、风险识别与控制等安全基础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确保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落实到位。

全省化工企业本月安全生产大检查
此次警示教育会上,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委办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赵政才表示,延安炼油厂“4·26”爆炸事故按事故等级划分虽然只是一般事故,但在石油炼化企业因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引发爆炸事故,其性质非常严重,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关注该事故的处置情况。

赵政才表示,这次事故的主要教训,一是企业未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追求生产效益,忽视生产安全;二是作业安全技术管理不严,安全规章执行不力;三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权责界定不够清晰,岗位、权限与职责不相匹配;四是全员培训教育针对性不强,培训内容、方式方法简单、岗位安全风险知识缺失;五是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不健全,落实不到位,违反技术操作规程、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等隐患未得到及时整改;六是险情发生后,事故应急处置管理存在原因判断滞后、底数不清、多头指挥、应对及时性差、专业技术人员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

据悉,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我省在6月份开展一次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检查主要采取暗查暗访方式,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将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同时,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和应急管理,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岗位要建立严格的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发现重要险情要及时处理。

>>新闻回放
今年4月26日凌晨1时,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延安炼油厂油储罐区发生闪爆着火事故,造成3人烧伤、多个储油罐及罐区厂房、设备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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