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违章行为分类考核细则
三违行为考核标准

特殊工种不持证上岗
不给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发现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或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时不及时纠正
装卸、施工作业不与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
交叉作业没安排统一的安全协调人
为赶进度强令工作人员减少安全防范环节、省略有关操作要领和过程
2
违章操作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不包括龙门吊日常装卸操作)
施工场所梯子不稳固或单独在梯子上站立作业
高处作业时,无保险绳
管沟施工不设围栏和警示标志,施工完毕不盖盖板
在宿舍、办公室使用电炉,人离开房间不关闭电器电源
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配电柜上(内)摆放杂物
电工作业前不验电,不按规定装设地线和挂标示牌
电线裸露,绝缘损坏,电器无防护罩
单独一人从事电气检修工作,无人监护
吊装设备和管材不按规定使用引绳
无人指挥起吊重物或指挥吊车不戴指挥标志
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绳套起吊重物
在起吊物下面逗留、穿越
超速行驶,乘车不系安全带
逆向行驶,转弯不提前打转向灯
驾驶车辆和操作其它设备时吸烟、使用手机
车辆行驶时向窗外抛洒杂物
向路面排放污水
公司内特种作业车辆搭乘人员
设备设施运行期间对其进行维修作业
安全帽不系护带,现场装卸、试压、维修作业和安全监护人员不穿劳保鞋
操作砂轮机不戴护目镜,在转动的部件附近戴手套进行维修、润滑、涂抹等作业或直接用手接触转动、滑动部件
作业现场、物资仓库内、危险化学品和易燃品储存区吸烟或将烟头扔在这些位置
转动和滑动设备和设施的操作人员留长发不戴工作帽
管道内施工完不及时盖好井盖或破坏这些设施的行为
三违行为考核标准
序号
反违章管理考核细则(四篇)

反违章管理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考核目的和范围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违章管理工作,促进各部门和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考核对象本细则适用于各部门和单位的违章管理工作。
第三条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违章数量的控制和违章处理工作的质量。
第四条考核标准1.违章数量控制标准:将违章数量控制在每月100起以下为合格,100起以上为不合格。
2.违章处理工作质量标准:按时如实录入和处理违章信息,并确保处理结果准确无误。
第五条考核方式1.违章数量控制考核方式:按月度进行考核,对每个部门和单位的违章数量进行统计和评估。
2.违章处理工作质量考核方式:按季度进行考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违章信息比对和处理结果审核。
第六条考核依据1.违章数量控制考核依据:对每个部门和单位的违章数量进行统计和评估。
2.违章处理工作质量考核依据:将违章处理工作情况进行分析和比对,审核违章处理结果。
第二章考核方法第七条违章数量控制考核方法1.各部门和单位应将每起违章记录在册,并按月汇总上报。
2.上级主管部门对下级部门的违章数量进行统计和评估,形成考核报告。
3.考核报告应包括每个部门和单位的违章数量和考核结果。
第八条违章处理工作质量考核方法1.各部门和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将违章信息录入系统。
2.上级主管部门对下级部门的违章信息进行比对和审核,形成考核报告。
3.考核报告应包括每个部门和单位的违章处理情况和考核结果。
第九条考核结果的使用1.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优评先和奖惩的依据,对考核合格的部门和单位给予表扬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部门和单位进行督促整改和处罚。
2.考核结果将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和评估。
第十条考核结果的公示1.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考核结果应当定期向社会发布。
第三章考核监督第十一条考核监督机构1.违章管理考核监督机构由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机构共同组成。
2.违章管理考核监督机构应具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
“三违”行为清单及考核细则

“三违”行为清单及考核细则一、严重“三违”1.违章指挥1.1工艺1.1.1 指挥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行为,扣10分;1.1.2 指挥员工违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扣10分;1.1.3 无安全操作规程和措施、或者规程和措施未落实而安排人员作业,扣10分;1.1.4 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认真及时整改,又不作整改计划,仍强行安排生产任务,扣10分;1.1.5 擅自变更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擅自调整安全工艺指标和设备安全运行参数;擅自停用GDS报警和SIS连锁的行为,一项扣20分;1.1.6 未履行变更程序,指挥员工擅自变更工艺和操作程序;扣20分;1.1.7 清洗置换不彻底,强令作业。
扣20分;1.1.8清洗置换后,未进行安全分析或分析不符合标准,强令作业,扣20分;1.1.9 停开车方案,未经审核、批准,擅自指挥停开车,扣20分;1.1.10 未按照方案,擅自指挥停开车,扣20分;1.1.11 不具备开车条件,强令开车或加量生产的,扣20分;1.1.12 未组织开车前安全检查就安排开车,扣20分;1.1.13 上级部门下达停产指令后,仍继续组织生产等行为,扣20分。
1.2 设备1.2.1 安排无证人员上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以及厂内颁发的资格证)、指挥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扣10分;1.2.2 强令使用超期未检的安全附件,扣10分;1.2.3 指挥员工违规进行运行设备、带压管线的维修保养,扣20分;1.2.4 擅自安排使用存在安全隐患(例如带病运行装置)或停止使用的设施设备,扣10分;1.2.5 制定检修计划时,未组织制定检修方案和安全措施,扣10分;1.2.6 布置工作时,未进行安全措施交底,扣10分。
1.3 电气仪表1.3.1 未落实“电气安全组织措施”,指挥员工进行作业的行为,扣10分;1.3.2 非事故状态下,未办理“工作票”、“操作票”指挥员工进行操作的行为,扣10分;1.3.3指挥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人员(电工、仪表自动化),进行特种作业的行为,扣10分;1.3.4 电气线路巡视时,夜间巡视未安排至少两人以上巡线的行为,扣10分。
常见违章行为分类考核细则

常见违章行为分类考核细则前言为了加强对驾驶员违章行为的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保障行车安全,各地交通管理部门都会制定不同的违章行为分类考核细则。
本文将结合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针对常见的违章行为进行分类考核,让驾驶员更好地了解道路交通规则,避免违章行为,同时也便于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考核。
一、机动车辆违反速度限制1.超速行驶超速行驶是指机动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超过限速标志或限速牌所规定的车速。
针对超速行驶,不同的地区会有所不同的罚款金额,可以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进行查询。
2.低速行驶低速行驶是指车速在限速标志或限速牌所规定车速之下的情况。
特别是在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驶,不仅会引起其他车辆的不满和危险,也容易造成堵塞或事故。
因此,针对低速行驶,不同地区也会制定相应的罚款金额。
二、机动车辆违反车道规定1.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规定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规定是指机动车辆在通过路口时,对红灯亮起或黄灯闪烁时的信号不依照规定停车,或者对绿灯亮起时的信号不依照规定通行的行为。
不同地区对该违章行为会有所不同的罚款金额或者扣分。
2.违反交通标志规定违反交通标志规定是指机动车辆在行驶中没有按照交通标志所示方向行驶或者是违反交通标志的限制、禁止、警示等规定行驶的违章行为,同样会被扣分并处罚款。
3.违反车道规定车道规定是指机动车辆在行驶中不按照车道行驶,包括横穿车道和未按车道指示标志或者车道标线行驶的违章行为。
不同地区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罚款金额或者扣分。
三、机动车辆违反停车规定1.违反停车标线规定违反停车标线规定是指机动车辆在停车场、路边停车位等场所内或者是路上停车时,未按照规定停靠在自己应当停靠的车道或是超出标线、标志所指示的车位范围停车等行为。
不同地区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罚款金额或者扣分。
2.违规停车违规停车是指机动车辆在停车时,违反了停车场、路边停车位等场所内或者是路上的规定,比如停车时间超过允许时间、占用消防通道、占用其他车辆车位等行为。
2023年违章作业考核实施细则

生产现场违章作业考核算施细则(讨论稿)为贯彻: “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综合治理”旳方针, 强化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 使查处违章作业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 防止和减少各类人身伤害事故, 营造良好旳安全文明作业气氛, 特制定本实行细则。
1 违章旳分类1. 1 作业性违章: 指在生产作业中, 员工个人不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施工措施等一切不安全行为, 其重要责任是个人。
1. 2装置性违章: 指工作现场旳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管理规定旳一切不安全状态, 其重要责任是管理人员、设备(或设施)旳主管或直接领导。
1.3指挥性违章:指各级领导直至施工负责人, 违反安全法律、法规、法令和保证人身设备安全旳技术措施、安全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旳行为, 其重要责任是指挥者本人。
1.4施工违章:指在施工中, 不遵守文明施工规定旳一切不文明施工行为, 其重要责任者是指挥者、或是管理者、或是操作者。
2 查处违章旳重要原则2. 1反违章要坚持重奖重罚旳原则, 查禁违章罚款必须遵守本实行细则, 不得随意减少罚款原则, 要坚决杜绝“说情风”, 做到实事求是, 严格执“法”。
2. 2不管因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或指挥性违章发生未遂事故均有要同样重视, 将未遂当已遂看待, 都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 教育有关负责人并制定对应整改措施和防备措施。
2. 3对安全设施、装备等不能满足安全施工规定, 以及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交底旳施工项目, 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施工, 并向有关上级领导汇报。
2.4施工中有了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 领导不予以安排, 产生旳装置性违章演变为指挥性违章, 指挥性违章旳责任者是违章指挥者本人, 但作为下属, 明知是违章指挥而不抵制, 也应负同等责任。
2.5对在一种月内反复违章旳人员, 可视情节加倍惩罚, 并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重新进行安全学习, 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违”行为清单及考核细则

“三违”行为清单及考核细则“三违”行为是指在工作和生活中违反规章制度、纪律要求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针对“三违”行为,很多单位都制定了相应的清单和考核细则,以便对该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和追究责任。
下面是一个关于“三违”行为清单及考核细则的示例,供参考:一、迟到、早退、旷工1.迟到:对于无故迟到的情况,根据迟到时间的长短进行处罚。
如迟到15分钟以下,扣款20元;迟到30分钟以上,扣款50元;迟到1小时以上,扣款100元。
连续三次以上迟到者,将进行警告处理,并扣除相应的奖金。
2.早退:对于无故早退的情况,根据早退时间的长短进行处罚。
如早退15分钟以下,扣款20元;早退30分钟以上,扣款50元;早退1小时以上,扣款100元。
连续三次以上早退者,将进行警告处理,并扣除相应的奖金。
3.旷工:对于无故旷工的情况,将进行严肃处理。
首次旷工,扣除3倍工资;第二次旷工,取消当月工资;第三次旷工,解除劳动关系。
二、私自乱改工作安排1.私自调整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私自调整工作时间,导致工作计划无法正常进行的,将根据损失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如造成轻微影响,扣款100元;造成较大影响,扣款300元,并进行警告处理。
2.私自更改工作内容:未经授权私自更改工作内容,影响工作进度和效果的,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罚。
如影响轻微,扣款200元;影响较大,扣款500元,并进行警告处理。
三、违规使用公司资源1.违规使用公司设备:未经批准私自使用公司设备,如电脑、打印机等,将根据使用程度进行罚款。
如使用轻微,扣款50元;使用较多,扣款100元;使用严重,扣款200元,并进行警告处理。
2.违规使用公司车辆:未经授权私自使用公司车辆,如私人用车、接送他人等,将根据使用程度进行处罚。
如使用轻微,扣款300元;使用较多,扣款500元;使用严重,扣款1000元,并进行警告处理。
四、不遵守工作纪律1.无故缺席会议:未经请假无故缺席会议,将根据重要程度进行处罚。
职工违章行为积分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职工违章行为积分考核管理实施细则职工违章行为是企业管理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因为它不仅会导致员工个人的安全危险和企业的财产损失,还会影响到整个企业的形象和声誉。
为了有效地管理职工的违章行为,许多企业采用了积分考核的办法。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介绍一下职工违章行为积分考核管理的实施细则。
一、积分分类职工违规行为分为一般违规和重大违规,依据其严重程度分别对违规行为进行积分,具体如下:1. 一般违规:如未佩戴安全帽、未检查设备、超时加班等行为,每次扣2分。
2. 重大违规:如严重危害生命安全、恶意破坏企业设备、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行为,每次扣5分。
二、扣分限制职工每月的违规行为积分必须在10分以内,如果积分达到或超过10分,将会受到相应的惩罚措施。
同时,在考核期内如发现重大违规行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职工进行通报批评、降薪、辞退等惩罚,以起到警戒作用。
三、奖惩机制为了激励员工规范行为,企业还应制定相应的奖励机制,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或奖金激励。
例如,在考核期内,积分达到或者低于5分的员工,将得到200元奖金或加班时间的调整。
四、数据统计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考核数据统计系统,对各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处理。
具体操作包括记录和管理职工违规行为情况、每位员工的得分情况、奖惩措施及效果等。
通过数据分析,企业可以了解员工是否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为后续的安全改进提供参考数据。
综上所述,职工违章行为积分考核管理是企业有效管理员工安全的一种切实可行的办法,它有助于规范员工违规行为,提高企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从而保障安全生产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企业应合理、公正、科学地制定考核标准、统计数据、严格执法以及及时反馈,不断完善管理体系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以达到企业长远发展和员工满意度的目标。
2024年反违章考核实施细则(二篇)

2024年反违章考核实施细则1.目的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证电网、设备安全运行,预防发生各类电力生产事故,教育、引导员工在生产活动中遵章守纪。
2.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本供电局。
3.引用/应用标准《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4.术语和定义4.1违章是指员工(包括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工作中雇佣的临时工、民工,外包工程队工作人员等)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电力安全生产有关法律、规章制度规定进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2作业性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基建中,不遵守安全规程,违反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4.3装置性违章是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有关安全工作规程、设计技术规程、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施工现场安全规范等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4.4指挥性违章是指生产指挥人员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安全工作规程、技术规程及专为某项工作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4.5管理性违章是指从事电力生产、施工的各级领导者和行政、技术管理人员在落实国家、行业、网、省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制中不能真正到位,不能认真执行规程制度或借故不执行规程制度和某些规定,不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有关规程、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5.职责5.1局长负责批准本细则。
5.2安全监察部的职责5.2.1负责组织编制、发布、回顾、修编本细则。
5.2.2负责对本细则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5.2.3督促检查各单位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况。
5.2.4负责建立局级违章档案,统计、核实各单位违章情况并报人事部和企业管理部。
____人事部的职责5.3.1负责建立局级违章积分档案,定期进行通报。
5.3.2根据违章积分情况按照本细则要求组织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并考核。
5.4生产技术部的职责5.4.1督促检查各单位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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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长对班中安全工作未交班或漏项、不清的。
2
现场作业站位不当;上下楼梯未手扶栏杆。
3
带小孩或闲杂人员到现场。
4
未对危险源点进行检查;危险源存在隐患缺陷,未制定临时安全措施
5
危险部位、危险源点未挂警示牌
6
电源线、开关、插座裸露、破损未及时整改;中夜班岗位无照明
7
楼梯、走台、吊装孔、护网、护栏、拉绳开关等安全设施存在安全缺陷或未及时整改;未采取临时性安全措施
7
动力箱、操作箱、照明箱门未关或设置在露天无防雨设施
8
设备未做到有轴必有套,有轮必有罩,有台必有栏,有井必有盖
9
使用有安全缺陷的吊、夹、索、绳、链、轮具等工具、设备
10
未经允许,人为撤除安全装置或擅自短接安全连锁装置
11
翻越、攀登、站、坐不安全位置(如栏杆、皮带机、吊物、吊钩)
12
设备检修用电未按规定进行接地接零
常见违章行为分类考核细则
A类违章行为考核细则
序号
下列违章行为,属于A类违章,每次记5分,并给予当事人罚款处理
1
施工检修:未办理安全相关手续;未落实防范措施;未与岗位联系确认
2
进入有毒气体、高温等介质危险区域:未与岗位联系;未做到2人(含)以上;未使用报警检测仪;必要时无防护装置; 非工作人员在危险区域逗留
8
作业时未按标准穿戴安全帽、工作服(鞋)及防护面罩(眼镜)等劳保品
9
挖掘机作业无专人监护、指挥; 吊车运行前未报警或打铃
10
钢绳牵引物件,固定转向滑轮未锁紧;棱角处未用胶皮、木块进行包垫
11
氧气、乙炔气瓶的间距<10米;乙炔瓶减压阀未装回火防止器、卧放
12
气瓶混装混放;压力表坏;气瓶无防震圈;滚动前进
20
容易碰到、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转动和传动部分,无防护罩或遮拦等防护设施的
21
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公司的
22
在厂区内吸烟的
23
酒后上班的
24
违反相关安全规章制度,未纳入分级分类考核的其他违章行为。
B类违章行为考核细则
序号
下列违章行为,属B类违章,每次记3分,并给予当事人罚款处理。
1
进入现场检查或作业联保互保内容未落实;危险性作业无安全措施,无现场监护
8
特种作业:无证作业;未按要求使用劳保用品或工具;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9
向电气设备洒水、或用湿布擦试电气设备
10
吊物从头顶上经过;在起重物下行走和停留
11
吊车检测检修,大车运行区域内施工,未悬挂安全警示标识
12
对带压容器、管道、情况不明容器和易燃易爆容器施焊;液压管未确认泄压施焊
13
启动机械设备等设备时,未确认旋转半径内是否有人
20
岗位安全设施和装置未纳入交接班和日常维护检查管理。
21
无违章考核、教育台帐及隐患整改台帐。
22
安全考试不合格(低于85分);作弊、代笔代考;考试组织不力者。
23
安全规程、岗位安全作业指导书、应急救援等安全知识回答不清。
24
安全主题活动,未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
25
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安全电话会或挂钩班组等安全活动。
2
擅自进入危险警戒区域或接触危险警示设员未登记;登记情况不符,动力操作箱已办停电而未按规定挂安全警示牌
4
建筑物以及搁置物、悬挂物可能发生坍塌坠落,存在安全隐患
5
起重设备上升极限、门极限、大车缓冲器、警铃等安全设施存在严重缺陷
6
未建立特种设备管理档案和设备维护点检台帐;存在安全缺陷;超期使用
26
安全活动或其他安全培训教育迟到。
27
安全学习代(未)签名,全月无发言记录;未补课;记录弄虚作假.
28
未按要求组织安全学习或安全活动未做到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
29
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教育未登记或者缺卷缺表。
30
未按要求参加安全培训和违章积分安全再教育。
31
对存在的安全事故、违章行为,未组织职工学习讨论。
13
电气焊作业未配置灭火器材;检修气瓶未挂牌;未标明气体成分
14
擅自用电(火)炉等取暖、做饭;擅自烧明火
15
启动设备前,未打开报警器;打大锤戴手套。
16
检修作业,相关责任人未履行现场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17
未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或未按规定完成演练
18
新入厂、复工、转岗人员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无台帐
19
新工艺、新设备未开展危险辨识和安全培训。
32
未按要求召开安全专题会或未组织安全检查。
33
各类安全原始记录台帐不规范、不完善。
34
未建立特种人员档案,未按规定接受复审。
35
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环境辨识评价未按要求完成。
36
未按要求完成工作计划、总结、报表或临时性工作;未及时签订安全责任状
37
安全文件、会议、活动未按要求组织(未及时)传达;无活动记录。
14
大件吊装前未试吊;指挥吊装时,未确认附近是否有人
15
非电工人员检修、安装电气设备或私自接电气线路的;
16
盐酸、硫酸、甲醇等危险化学品泄漏未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17
发生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不积极组织施救
18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其它极度不安全行为
19
锅炉压力容器超温、超压,起重设备超载,厂内机动车辆超速的
19
在重大节日前未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
20
职能部门未按规定履行专业性安全检查管理责任
21
破坏消防设施、各类安全标志的
22
电气设备不使用保护、强行送电和停送电未设警示标志的
23
违反相关安全规章制度,未纳入分级分类考核的其他违章行为。
C类违章行为考核细则
序号
有下列违章行为属C类违章,每次记1分,并给予当事人罚款处理。
3
设备检修、检查,未执行挂牌制度;用通讯方式代替人工办理停送、挂牌手续
4
无操作牌操作设备或阀门;启动设备或作业前未确认
5
2米以上高处作业:未佩挂安全带或未无安全检修平台;登高作业无措施
6
无隔离防护、无专人监护而高空抛物或乱抛物件
7
跨越运行皮带和机电设备及隔机传递工具物品;运转设备现场女工未将发辨盘入帽内
38
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事故报告,或提供相关材料。
39
发生工伤事故,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13
高空焊割时未清除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下方电缆未隔离
14
拒绝接受安全生产管理教育;阻碍上级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15
从事高处、交叉、起重作业,地面未设置警戒线,无专人看守
16
用手脚强行制止转动中的设备的
17
应急救援设备未检查检测;设备存在缺陷;人员不会使用;丢失或损坏
18
检修完毕后安全设施未及时恢复,隐患未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