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咸政办发〔2019〕69号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咸政办发〔2019〕6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咸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已经2019年10月18日市政府第四十三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1月11日咸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收费行为,运用价格杠杆合理引导停车需求,维护机动车停放人和机动车停放场所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咸阳文明城市综合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陕西省定价目录》及《咸阳市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及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是指合法设立并经营的机动车停放场所(含城市占道停车泊位),为机动车停放提供服务,并按规定向机动车停放人收取费用的行为。
凡在咸阳市依法经营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
市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调整咸阳市主城区范围内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报市政府同意后执行。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制定和调整本辖区内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并抄报市价格主管部门。
物业小区车辆停放收费通知范文

物业小区车辆停放收费通知范文英文回答:Notice of Parking Fees for Residential Complex.Dear Residents,。
In order to ensure the orderly parking of vehicles within the community and to improve the living environment, the property management company has decided to implement parking fees for all vehicles parked within the complex. This decision has been made after careful consideration and consultation with residents.The parking fees will be as follows:Cars: [Fee amount] per hour.Motorcycles: [Fee amount] per hour.Electric vehicles: [Fee amount] per hour.The parking fees will be effective from [Start date] onwards. Residents who wish to park their vehicles withinthe complex will be required to purchase a parking permit from the property management office. The parking permitwill be valid for one month and will allow residents topark their vehicles in designated parking areas within the complex.Residents who park their vehicles without a valid parking permit will be subject to a fine of [Fine amount]. The fine will be payable to the property management company.The parking fees will be used to cover the costs of maintaining the parking areas, providing security, and improving the overall living environment within the complex.We understand that this may be an inconvenience for some residents, but we believe that it is necessary inorder to ensure the orderly parking of vehicles and to improve the living environment for all residents.We appreciate your cooperation in this matter.Thank you,。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株洲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的通知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株洲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6.21•【字号】株发改发〔2023〕57号•【施行日期】2023.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其他规定正文株发改发【2023】57号)关于印发《株洲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的有关规定,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3〕125号)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0〕80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对《株洲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现印发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6月21日株洲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完善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运用价格杠杆合理引导停车需求,促进交通疏堵保畅,维护机动车停放者和停车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3〕125号)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0〕80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是指依法利用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从事机动车停放服务的经营者或管理者为机动车有序停放和场地占用提供相关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公共停车场是指供公众停放车辆的场所,专用停车场是指主要供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业主停放车辆的场所,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是指城市道路上供公众临时停放车辆的场所。
第三条凡在我市城区范围内从事机动车停放服务的经营者或管理者,以及机动车停放者,均应遵守本实施细则。
工业区停车场收费通知范文

工业区停车场收费通知范文尊敬的工业区员工和访客:大家好!为了有效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业区停车资源,维护停车场秩序,提高停车效率,我司决定自即日起对工业区停车场进行收费管理。
特此通知如下:一、收费时间和标准:工业区停车场收费时间为每天早上7点至晚上9点,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停车费用为每小时2元,并按照15分钟为单位计费,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
二、收费方式:停车场将采取自动化收费方式,推行电子缴费,方便快捷。
您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等方式进行缴费。
同时,我们也将提供临时停车卡供没有智能手机的人员使用。
三、停车优惠政策:为了切实关心企业员工的利益,工业区停车场将实行积分优惠政策,具体如下:1. 员工每次缴费可获得相应积分,积分可在工业区内消费场所抵扣现金;2. 员工每月累计停车费用满100元,将获得50%的停车费用返还;3. 员工每月累计停车费用满200元,将获得免费停车一天的特权。
四、收费管理规定:为了确保停车场秩序和公平性,我们将严格执行以下管理规定:1. 严禁随意停放、占用他人停车位或私自调换停车位;2. 对于长时间占用停车位的车辆,我们将采取警示措施,并可能采取移车等措施;3. 对于恶意不支付停车费、以假乱真的电子支付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车辆,将采取封禁账户、通报扣分等措施;4. 对于持有假冒临时停车卡的车辆,将采取法律措施追究责任。
五、投诉与建议:如果您在停车收费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有任何建议,请及时拨打我们的停车热线电话,我们将尽力为您解决问题。
六、特殊情况说明:1. 工业区内的特殊区域停车将另行规定收费标准,比如停车楼、地下停车场等;2. 工业区内临时停车位可能会受到活动、施工等因素的影响,停车位有限,请提前留意停车指引。
最后,我们希望广大员工和访客员工积极配合停车收费工作,珍惜停车资源,合理规划出行时间,避免不必要的停车费用。
我们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工业区停车收费工作将取得良好效果,为广大员工和来访人员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停车服务。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市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市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的通知正文:----------------------------------------------------------------------------------------------------------------------------------------------------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市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为规范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缓解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压力,根据住建部、公安部、国家发改委《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指导意见》(建成〔2010〕74号)、原国家计委《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2000〕933号),经市政府同意,就规范我市市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三种定价形式。
(一)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包括机场、码头、车站、旅游景点、固定专用停车场、道路两旁设有专人或专用设施管理的固定停车位等)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二)住宅区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车场(位)实行政府指导价。
(三)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包括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建筑物配套停车场等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市区从事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的经营者应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提供专用停车场规划手续或临时停车场审批手续。
实行政府定价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经营者提出书面申请,报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在市价格主管部门规定基准价和浮动幅度范围内协商确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经营者按住建部建城〔2010〕74号文件自主确定。
三、市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经市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后,可根据停车场(位)实际状况,实行计时或计次等方式收费。
执行停车收费通知

执行停车收费通知尊敬的市民和车主朋友们: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维护停车场秩序,提供更好的停车服务,我市决定自即日起对停车场进行收费管理。
特向大家发布本次执行停车收费通知。
一、收费范围及标准1. 收费范围:本次停车收费管理范围包括市区内所有的公共停车场,不包括私人停车场和居民小区停车场。
2. 收费标准:根据停车场所在地的区域、交通情况以及停车场的规模和设施等因素,制定了不同的收费标准。
具体收费标准请在进入停车场时查看相关公告或询问停车场管理人员。
二、收费方式1. 现金支付:车主在停车场进入口处取票后,停车时间结束时,凭票到出口处进行现金支付。
2. 扫码支付:部分停车场将提供扫码支付服务,车主可通过支付宝、微信等支付平台进行支付。
三、停车时长限制为了保证公平和方便,停车场将设定不同的时长限制。
超过时长限制的车辆将按照额外的超时费进行收费,请车主在规定时间内离开停车场。
四、扣费问题解答如果车主对收费标准、支付方式或扣费等问题有疑问,请在停车场管理处咨询或拨打停车场服务热线。
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并提供帮助。
五、停车场管理规定为保证停车场秩序,车主在停车期间请遵守以下规定:1. 严禁逆行、乱停乱放,一车一位,不得占用他人停车位。
2. 请确保车辆停放在指定车位内,不得占据通道或其他非停车位区域。
3. 请不要随意丢弃垃圾,保持停车场环境整洁。
4. 禁止在停车场内进行非法活动、乞讨、骚扰等行为。
六、感谢理解与支持收费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提供停车服务,改善停车场秩序,让大家的出行更加便利。
我们希望广大市民和车主朋友们能够理解和支持,共同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好停车场秩序。
最后,我们衷心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相信在大家共同努力下,停车服务质量将会得到有效提升,为市民和车主提供更好的出行体验。
特此通知。
市停车管理办公室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1.28•【字号】玉政办规〔2017〕2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玉林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28日玉林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车辆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维护车辆停放者和车辆停放服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玉州区、福绵区、玉东新区范围内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是指取得车辆停放服务经营资格的停车场经营者为车辆有序停放提供场地和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停车场是指供车辆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场所(包括各类专业停车场、停车库、停车位、车辆存放保管点以及依法设置的城市道路停放区、停车泊位等车辆停放场所)。
第四条车辆停放服务实行有偿收费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合适场地,设有明显的车辆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标志和标线;(二)依法取得车辆停放服务经营资格;(三)配备专职人员现场管理,引导车辆有序停放;(四)建立健全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防范、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
第五条市价格主管部门是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的核准、管理和监督工作。
市公安、城管执法、住建、国土资源、工商、财政、税务、交通运输、市政市容、园林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市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做好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监督管理工作。
长沙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

长价服〔2021〕162号长沙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和尺度机动车停放效劳收费办理的通知各县〔市〕、区物价局、各有关单元:为加强机动车停放效劳收费办理,尺度机动车停放效劳行为,庇护泊车场经营者和车辆停放者的合法权益,按照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效劳收费办理实施方法的规定,现将加强和尺度我市机动车停放效劳收费办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机动车停放效劳收费实行当局订价、当局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一〕道路泊车泊位的机动车停放效劳收费实行当局订价。
〔具体尺度见附表一〕〔二〕以下泊车场机动车停放效劳收费实行当局指导价,收费尺度在规定的最高限价范围内确定。
〔具体尺度见附表二、三、四、五〕1、住宅小区、商住楼的配套泊车场;2、机场、车站〔含火车站、汽车站、公共交通枢纽站,〕、船埠和旅游景点配套泊车场;3、机关事业单元及公益、公用企事业单元的内设泊车场;4、当局投资兴建的公共泊车场和市政工程从属泊车场以及交通变乱、故障、违法车辆指定泊车场;5.开放式社区及背街小巷泊车场〔位〕。
〔三〕以下泊车场机动车停放效劳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办理,收费尺度由泊车场经营者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等因素,按照抵偿合理、依法缴纳税费、获取合理利润的原那么自主确定,并向当地价格主管部分存案:1、商业场合:包罗商场、宾馆〔招待所〕、酒店〔饭店、餐饮、酒楼、娱乐休闲场合、写字楼、货运物流中心、专业批发市场等配套的泊车场或泊车泊位;2、商业投资建设的专业泊车场〔含机械式立体泊车场〕;3、向社会开放的企业单元〔不含公用企业〕内设泊车场。
二、机动车停放效劳收费的计费方式,按照泊车条件和需要,经物价部分批准后,可以采纳计次、计时、包月、包年的计费方式,实行计时收费的应具备电子计时设置或成立人工计时的操作程序。
每个泊车场只能实行一种计费方式。
三、实行物业办理的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效劳收费。
〔一〕住宅小区泊车场〔包罗室内和露天泊车场〕、住宅小区与其他场合共用的泊车场的车辆停放效劳收费尺度由经营者与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在不高于当局指导价格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收费尺度;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报当地价格主管部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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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日
关于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的通知
随着本小区入住业主的日益增多,车辆停放混乱现象严重,为了本小区的车辆停放井然有秩,同时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及文昌市物价局对《博馨苑》收费标准报备批复,物业服务中心定于2017年4月1日起对进入本小区车辆实行收取车辆停放车服务费管理,收费方法:常住业主停车费服务费与物业服务费同时收取,其他按临时车辆停放标准收取。收费标准为:小型客货车(12座以下),90元/辆/月;临时停车3元/辆/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