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法反补贴法与保障措施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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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反倾销与反补贴规则问题解析

国际反倾销与反补贴规则问题解析

国际反倾销与反补贴规则问题解析国际反倾销与反补贴规则是国际贸易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对于各国的经济利益以及国际贸易的公平竞争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本文将对国际反倾销与反补贴规则的问题进行详细分析与解析。

首先,什么是倾销和补贴?倾销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企业以低于正常价值或成本价格销售其产品,以获取市场份额,实现市场扩张的一种行为。

倾销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在国际市场上获得竞争优势,但也可能会对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产业造成严重损害。

补贴是指国家或地区对本国企业提供的各种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援助,包括资金补贴、税收减免、优惠贷款等。

补贴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本国企业的竞争力,但也常常导致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产业遭受不公平竞争。

国际反倾销与反补贴规则的背景与发展国际反倾销与反补贴规则的建立是为了保护各国的产业免受不公平竞争的侵害,维护国际贸易的公平和秩序。

国际反倾销与反补贴规则的核心文件是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关于反倾销措施的协定》和《关于补贴和反补贴措施的协定》。

这两份协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反倾销措施和反补贴措施有效且公正地应用于国际贸易中。

协定规定了一系列的程序和规则,包括对倾销和补贴的定义和测算方法,以及对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的程序和要求。

同时,协定还规定了对违反反倾销和反补贴规则的国家可以采取的措施和对策。

国际反倾销与反补贴规则的问题与挑战然而,国际反倾销与反补贴规则在实践中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反倾销和反补贴的调查程序复杂和繁琐,往往需要很长的时间来完成。

这使得被调查的企业和国家很难及时获取有关调查的信息,并在合理的时间内做出反应。

其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可能会产生不利影响。

这是因为发展中国家通常是倾销和补贴的受害者,而不是实施者。

一些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可能会因为反倾销和反补贴的调查而受到不公平的待遇,造成其利益受损。

此外,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也可能导致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

一些国家可能会滥用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以保护本国产业免受国际市场上的激烈竞争。

保障措施与反倾销及反补贴的区别与联系

保障措施与反倾销及反补贴的区别与联系

保障措施与反倾销、反补贴的区别与联系在WTO的一系列多边贸易规则中多是维护与发展自由贸易的规则,如关税减让、禁止数量限制、非关税壁垒规则等,在保护国内产业方面只有3个有关的国际规则,这就是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也就是说,一个国家在加入WTO多边贸易体制以后,如果因为这个国家履行了入世时开放市场和减让关税的承诺,造成某一种产品大量进口会冲击国内的相关产业的话,这个国家可发利用WTO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有关国际规则紧急限制外国的这种产品进口,以有效保护国内受冲击的弱势产业;从保护国内产业角度来看,3个规则实施的目的都是一样的,但是在保护性质、保护范围、法律规则、条件差异、保护期限等方面存在着很大的不同;我们可以归纳如下表所示;项目反倾销制度反补贴制度保障措施制度一、实施目的反倾销制度:紧急限制进口以保护国内有关产业反补贴制度:紧急限制进口以保护国内有关产业保障措施制度:紧急限制进口以保护国内有关产业二、保护性质反倾销制度:针对不公平贸易,维护公平竞争反补贴制度:针对不公平贸易,维护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制度:针对公平贸易,客观上限制了公平竞争三、依据的国际规则反倾销制度:1994GATT第6条WTO反倾销协议反补贴制度:1994GATT第6条WTO补贴和反补贴协议保障措施制度:1994GATT第19条WTO保障措施协议四、主体和行为方式反倾销制度:主体是出口商,方式是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出口;反补贴制度:主体是出口国政府,方式是给予企业特殊的经济或者财政上的补助;保障措施制度:主体是国内产业,方式是对数量限制或维持关税配额五、实施的前提条件反倾销制度:倾销存在、损害存在、两者存在因果关系反补贴制度:补贴存在、损害存在、两者存在因果关系保障措施制度:进口激增、产业损害、两者存在因果关系六、损害判断反倾销制度:实质性损害和实质性威胁,或对国内新建工业有实质性妨碍反补贴制度:严重性损害和实质威胁,或对国内新建工业有实质性妨碍保障措施制度:对国内工业产生严重损害和严重威胁七;因果关系反倾销制度:倾销是损害或威协的原因之一反补贴制度:补贴是损害或威胁原因之一保障措施制度:短期内进口激增造成国内工业的严重威害八;发起调查反倾销制度:必须有国内企业或企业联合体的反补贴制度:申请必须有国内企业和企业联合体的保障措施制度:申请可以有企事业申请,也可以在没有企业申请时由政府直接进行调查九;实施范围反倾销制度:属于歧视性的,即仅对特定国家的特定产品反倾销反补贴制度:发球歧视性的,即仅对特定国家的特定产品实施反补贴保障措施制度:属于非歧视性的,应对所有国家出口的同一种产品都实施保障十、实施期限反倾销制度:一般是5年,如果具备条件可以不断使用反补贴制度:一般是5年,如果具备条件可以不断使用保障措施制度:只能是4年,延长后不能超过8年,十一、实施的具体措施反倾销制度:征收反倾销关税或者价格承诺反补贴制度:征收反补贴关税或者取消补贴的承诺保障措施制度:可以提高进口关税,也可以对数量限制或维持关税配额十二、保护的对象反倾销制度:仅保护货物贸易反补贴制度:仅保护货物贸易保障措施制度:不仅保护货物贸易,也可以保护服务贸易WTO的一系列多边贸易规则中多是维护与发展自由贸易的规则,而在保护国内产业方面只有3个相关的国际规则,这就是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三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区别;针对主体及其行为方式不同;反倾销制度针对的主体是企业和特定行业,其行为方式是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反补贴制度针对的主体是出口国政府,其行为方式是向本国的生产者或者出口经营者提供资金或财政上的优惠措施,包括现金补贴或者其他政策优惠待遇,使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比未享受补贴的同类产品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保障措施针对的主体也是企业和特定行业,其行为方式是由于不可预见的发展或因一成员承担协定1994年GATT 义务而产生的影响导致一产品的进口数量增加,以致对生产同类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可见,反补贴作为新型贸易壁垒对一国外贸出口和经济发展具有更大的危害性,会影响被调查国的贸易和产业政策、宏观经济政策甚至总体经济战略;同时,反补贴的调查范围涉及面更加广泛,调查范围可能包括接受政府补贴对象的下游企业甚至整个产业链,危害很大;实施的前提条件不同;反倾销制度实施的条件是:倾销存在、实质损害或实质威胁存在、两者存在因果关系;其中需要注意的是,世贸组织规定倾销幅度不超过进口价格2%,被反倾销的产品进口量占同类产品进口比例不超过3%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倾销幅度的最低限额;反补贴制度实施的条件是:补贴存在、严重损害或实质威胁存在、两者存在因果关系;保障措施制度实施的条件是:进口急增、严重损害或严重威胁存在、两者存在因果关系;其中,进口产品的数量激增,包括“相对增加”与“绝对增加”,绝对增加是进口产品的数量的实际增长;同时进口急增的原因是“意外情形”和“进口成员承担WTO义务结果”;发起调查的条件不同;反倾销制度和反补贴制度必须由国内企业、企业联合体申请;而保障措施制度则既可以由企业申请,也可以在没有企业申请时由政府直接进行调查;实施范围和实施期限不同;反倾销制度和反补贴制度都是属于歧视性的,是仅对特定国家的特定产品实施的;而保障措施属于非歧视性的,它对所有国家出口的同一种产品都实施;反倾销和反补贴制度实施的期限一般都是5年,如果具备条件可以不断使用;而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只能是4年,且延长后不能超过8年;实施的具体措施不同;反倾销制度的措施有:临时反倾销措施、价格承诺、征收反倾销税;反补贴制度的措施有:临时反补贴措施、取消补贴的承诺、征收反补贴税;保障措施制度的措施有:提高进口关税、数量限制、维持关税配额;。

什么是指反倾销与反补贴

什么是指反倾销与反补贴

什么是指反倾销与反补贴反倾销与反补贴一、什么是反倾销反倾销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

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

如美国政府规定:外国商品刚到岸价低于出厂价格时被认为商品倾销,立即采取反倾销措施。

虽然在《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中对反倾销问题做了明确规定,但实际上各国各行其事,仍把反倾销做为贸易战的主要手段之一。

二、什么是反补贴反补贴是指一国政府或国际社会为了保护本国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秩序,或者为了国际贸易的自由发展,针对补贴行为而采取必要的限制性措施。

包括临时措施、承诺征收反补贴税。

三、反倾销与反补贴对维护对外贸易的重要意义(1)反倾销与反补贴是国家维护对外贸易秩序的重要法律手段,可以克服行政手段的任意性。

(2)由于倾销与补贴都是一种不公平的贸易做法,国家运用反倾销、反补贴的法律措施,可以制止不公平交易,规范贸易竞争行为。

(3)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的实施,可以维护国家宏观经济利益,促进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

(4)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的实施,可以限制进口,合理调节进出口贸易,避免对外贸易损失,保护本国工业。

(5)反倾销与反补贴也是适应国际间发展贸易关系的需要,对维护国际经济贸易新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反补贴的种类临时措施是为顺利进行继续调查而采取的预防性措施,也是进口国调查机关决定是否最终征收反补贴税的前序性非正式措施。

调查机关采取临时性措施,表明其对补贴的存在和补贴进口产品给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已经有了初步肯定性的结论,但采取临时措施并不表明一定要采取最终的反补贴措施。

承诺承诺主体包括产品的原产国政府或出口国政府,自愿承诺的情形一旦出现,则可以中止或终止调查,而不采取临时措施或征收反补贴税。

反补贴调查中承诺的形式不仅限于价格上的承诺,还包括补贴的取消或限制等情况。

反补贴税征收是指调查机关在仲裁时最终确定征收反补贴税。

国际反倾销与反补贴规则

国际反倾销与反补贴规则
规则差异和冲突
各国反倾销与反补贴规则存在差异,导致国际贸易摩擦增多,增 加了企业面临的不确定性。
滥用和歧视性使用
一些国家滥用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以保护国内产业为名,实则进 行贸易保护主义,损害其他国家企业的利益。
不透明和缺乏公正性
部分国家在反倾销与反补贴调查中,存在信息不透明、程序不公正 等问题,影响调查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通过以上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反倾销与反补贴规则在国际贸易中的重因此,各国在运用这些规则 时需要谨慎和理性,以确保国际贸易的和谐与平衡。
CHAPTER 05
国际反倾销与反补贴规则的 挑战与发展趋势
当前国际反倾销与反补贴规则面临的挑战
反补贴
反补贴是指进口国政府针对外国出口商从本国政府获得的补贴,从而对进口国 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威胁的行为,采取的征收反补贴税等措施。
国际贸易中反倾销与反补贴的重要性
维护公平贸易
反倾销和反补贴规则的制定和实 施,有助于防止不公平贸易行为 的发生,维护国际贸易的公平和
秩序。
保护国内产业
通过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进 口国政府可以保护本国相关产业免 受外国倾销和补贴行为的损害,维 护国内市场的公平竞争。
异处
反倾销主要针对外国商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本国市 场,造成本国产业损害的行为;反补贴则主要针对外国政府 给予本国企业的补贴,造成本国产业损害的行为。
同处
两者都是世界贸易组织允许的维护公平贸易和保护国内产业 的手段,都采取征收额外税费的方式来抵消不公平贸易行为 造成的影响。
反倾销与反补贴规则在国际贸易中的互动关系
案例分析:反倾销与反补贴规则的实际运用
案例一:美国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美国认为中国光伏产品存在倾销和受 到中国政府补贴,因此对进口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征收了高额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这一案 例反映了发达国家运用反倾销和反补贴规则保护国内产业的做法。

第十三章 反倾销法、反补贴法与保障措施制度

第十三章 反倾销法、反补贴法与保障措施制度

三、美国保障措施立法 (一)美墨双边协定中的逃避条款 (二)美国1974年贸易法中的201条款主要 内容: 1、主管机关 2、采取保障措施的条件 3、调查、裁决和建议 4、总统采取行动 5、行动的监督、修改和终止 四、欧盟保障措施立法
第四节 反倾销、反补贴与保障措施的国际 立法

反倾销的程序规则 (一)发起和延续调查 (二)证据 (三)临时措施与价格承诺 (四)反倾销税的确定与征收 (五)反倾销税的期限与复审 (六)代表第三国采取的反倾销行动
二、 乌拉圭回合反补贴协议 (一)补贴定义是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 公共机构?quot;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 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间接 增加从其领土输出某种产品,或者对其他 成员方利益形成损害的政府性措施。 (二)特定性补贴与非特定性补贴 (三)禁止使用的补贴:出口补贴和进口 替代行为 (四) 可申诉补贴 (五) 不可申诉补贴

四、欧盟反倾销法 (一)欧盟反倾销法的立法演变 (二)欧盟反倾销法的基本内容 1、正常价值的确定 2、出口价格 3、实质损害的确定 4、因果关系 5、共同体利益 (三)欧盟反倾销机构 (四)程序 1、提起反倾销调查 2、调查 3、采取临时税收措施 4、征收反倾销税 (五)反规避条款 (六)反吸收
第二节 反补贴的国内立法
一、补贴的概念及其作用 补贴是指一国政府或公共机构向当地生产商或出口商提供 的现金贴补或财政上的优惠,以提高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 上的竞争力。补贴一方面可以鼓励出口的积极性,另一方 面可以提高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 二、各国反补贴的法律制度 (一)各国反补贴的目的 (二)各国反补贴的措施 1、征收反补贴税的前提条件及程序 2、美国的反补贴法 3、欧盟反补贴法

第16章 反倾销法与反补贴法

第16章 反倾销法与反补贴法

第二节 反补贴法
一、补贴 补贴Subsidy是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 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 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间接增加 从其领土输出某种产品或减少向其领土内 输入某种产品,或者对其他成员方利益形 成损害的政府性措施。
补贴其特征如下: 1) 补贴是一种政府行为:此处的政府行为是广 义概念,不仅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补贴行 为,而且还包括政府干预的私人机构的补贴 行为。 2) 补贴是一种财政行为:即政府公共帐户存在 开支。 3) 补贴必须授予被补贴方某种利益:一般认为 这种利益是受补贴方从某项政府补贴计划中 取得了某些它在市场中不能取得的价值。 4) 补贴应具有专向性:专向性补贴是指政府有 选择或有差别地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补贴。
球轴承是应用广泛的机械零配件,也是我国年 度对美出口超过1亿美元的大宗机电商品之一。美国 轴承协会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涉及我对美出口 商品金额逾3亿美元。此案败诉,我国球轴承商品进 入美国将被征收17%至246%的反倾销税,而且,此 后每年都要接受美国商务部对此案的年度行政复审。 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刘丹阳处长介绍说, 各国实施反倾销调查的目的,不是追究有关当事方 的责任,而是限制其今后的“倾销”行为,针对的 往往是一类产品,而不是一个企业。因此,涉案企 业自动弃权,就意味着放弃了市场。
二、补贴的分类
1、禁止性补贴;
红灯补贴 2、可起诉补贴;
黄灯补贴 3、不可起诉的补贴; 绿灯补贴
三、《反补贴条例》限制的补贴
《反补贴条例》并不是限制所有的补贴,采 取反补贴措施的补贴,必须具有专向性。 在确定专向性补贴时除了考虑以上因素外, 还要组合考虑收补贴企业德数量,企业受补贴的 比例、数量、时间、及补贴的方式。
(二)倾销的种类:

反倾销反补贴法

反倾销反补贴法
2、提供担保(保证金或保函)。
3、作出价格承诺(改变价格或停止以倾销 价格出口)。
在作出初步裁定后4—9个月内必须作 出终局裁定。作出价格承诺后,反倾销调 查中止或终止。
(四)最终裁定
1、征收固定的反倾销税(5年)。由国务 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作出,海关执行。
2、纳税主体:倾销进口产品的进口经营者。
Hale Waihona Puke 《反补贴协议》附件1具体列举了下列几项属 于对出口的补贴行为:(1)政府对出口企业直接 给予的现金补贴;(2)给予出口企业的外汇留成 或其他类似的鼓励措施;(3)在运输上为出口货 物运输提供更优惠的待遇;(4)在生产上和服务 上为出口企业提供更优惠的待遇;(5)减免、退
回或缓征出口企业应缴或已缴的直接税和社会福 利缴款;(6)给予出口企业比内销企业更高的征 税基数折扣,以减少出口生产的征税额;(7)对
人或有关组织,可以依规定向商务部提出 书面申请; 2、商务部自行立案。
(二)立案调查
商务部在60天内决定是否立案调查。
反倾销调查应当在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 日起12个月内结束,特殊情况可以延长, 但不得超过6个月。
可以通过问卷、抽样、听证会、现场核 查等方式了解情况。
(三)初步裁定
1、临时反倾销税;一般不超过4个月,特 殊可延长至9个月。
(二)反倾销产品品质的认定,即倾销产 品是否是相同或相类似产品。
如国内产品与进口产品在原材料、加工 过程、外观、物理特征、产品用途及可替 换性等方面相同或相似。
(三)倾销事实的认定,即进口产品的出口 价格是否低于其正常价格,且符合关于倾 销幅度的规定。
1、出口价:
1)实际支付价款;
2)不能确定时,以该进口产品首次转售给 独立购买人的价格或者商务部根据合理基 础所推定的价格为出口价。

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

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

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作者:李金艳来源:《卷宗》2019年第05期摘要:随着经济迅猛发展,中国产品出口快速增长,贸易摩擦频繁发生,一些发达国家利以各种形式的借口对国外进口产品设置障碍,贸易保护措施俨然成为手段之一。

被世贸组织所允许使用的贸易救济措施包括:保障措施、反倾销和反补贴。

虽然这三项措施同为贸易保护措施,在实际操作方式有很多相似之处,在某些方面它们是相互作用的。

然而,这三种措施之间仍有许多不同之处。

本文对三大贸易救济措施的实施条件、性质、使用频率和遭受调查的国家(地区)等方面进行了比较分析,进而分别从联动角度、进口方角度和出口方角度提出了几点参考意见。

关键词: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贸易救济1 引言由于时间的不断推移,世界各国的经济水平也在随之提高,金融的国际化程度也是飞速提升,传统意义上的关税和贸易壁垒正在逐步消失,WTO政策的保护,世界各国对贸易保护政策的重视程度也不断加深,特别是反倾销与反补贴政策。

虽然我国的贸易大国地位得到了认可,但我国企业的生存环境却越来越不容乐观。

由于全球整体经济环境不好,市场发展水平不高,有限的市场成为了各国争夺的对象,外国对我国实施歧视性的贸易救济措施的频率和意愿也会更加强烈,这对我国企业出口来说将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的进出口公司要熟悉贸易救护政策三者之间的差异,明确WTO的规章制度,把握WTO争端解决措施,这样就有助于减少其余国家随意使用贸易救济制度的可能。

2 WTO框架下的国际贸易救济体系2.1 反倾销的含义及实施条件1)含义。

按《反倾销协议》规定,“倾销”指对外国商品以低于该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正常价格在本国市场上销售的行为,“反倾销”是针对这一现象采取的抵制措施,该种抵制措施一般指附加税。

除了一般进口税的缴纳之外,还向对本国市场进行商品倾销的进口商品进行其他税收的征收,这就是附加税。

其目的在于提高倾销商品的价格,让其不能以较低价格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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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乌拉圭回合反补贴协议
(一)补贴定义是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 公共机构?quot;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 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间接 增加从其领土输出某种产品,或者对其他 成员方利益形成损害的政府性措施。
(二)特定性补贴与非特定性补贴
(三)禁止使用的补贴:出口补贴和进口 替代行为
如因此对某一缔约方领土内已经建立的某项工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产 生实质性损害的威胁,或对某一国内工业的新建产生实质性阻碍。 (二)倾销的确定 1、正常价值 2、出口价格 3、出口价格与正常价值的比较 (三)损害的确定 1、同类产品 2、国内产业 3、实质性损害
反倾销的程序规则 (一)发起和延续调查 (二)证据 (三)临时措施与价格承诺 (四)反倾销税的确定与征收 (五)反倾销税的期限与复审 (六)代表第三国采取的反倾销行动
第二节 反补贴的国内立法
一、补贴的概念及其作用 补贴是指一国政府或公共机构向当地生产商或出口商提供
的现金贴补或财政上的优惠,以提高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 上的竞争力。补贴一方面可以鼓励出口的积极性,另一方 面可以提高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 二、各国反补贴的法律制度 (一)各国反补贴的目的 (二)各国反补贴的措施 1、征收反补贴税的前提条件及程序 2、美国的反补贴法 3、欧盟反补贴法
四、欧盟反倾销法 (一)欧盟反倾销法的立法演变 (二)欧盟反倾销法的基本内容 1、正常价值的确定 2、出口价格 3、实质损害的确定 4、因果关系 5、共同体利益 (三)欧盟反倾销机构 (四)程序 1、提起反倾销调查 2、调查 3、采取临时税收措施 4、征收反倾销税 (五)反规避条款 (六)反吸收
第三节 保障措施的国内立法
一、保障措施的概念、性质与特征 概念:当不可预见的发展导致一产品的进口数量增加,以致对生产同类或直
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时,进口成员方可以在 非歧视原则的基础上对该产品的进口实施限制。 性质 特征: 1、正对的对象 2、实施条件 3、调查程序 4、实施手段和期限 5、司法审查 二、各国保障措施 1、实施保障措施的条件 2、程序 3、形式和实施方式 4、临时保障措施
业生产工业的影响 3、因果关系
(二)反倾销诉讼的程序 1、申请 2、立案 3、调查 4、应诉 5、裁决 三、美国反倾销法
(一)征收反倾销税的条件:进口商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水平销售,且对美国某一工业造成重大损 害,或重大损害威胁,或对国内新建工业有重大阻碍。
1、正常价值的认定 2、美国价格的确定 3、正常价值与美国价格的比较 4、实质损害、实质损害威胁以及对国内新建产业有实质阻碍的确定 (1)实质损害的确定 (2)实质损害威胁的确定 (3)对国内新建产业有实质阻碍的确定 (4)国内产业的认定 (5)累计分析 5、因果关系 (二)调查机构: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美国商务部 (三)反倾销程序 1、提起 2、进行初步调查初步裁决 3、最后调查最后裁决 4、征收反倾销税 5、结束与中止 6、日落复审与新出口商复审 7、司法审查 8、反规避规定
Hale Waihona Puke 三、美国保障措施立法 (一)美墨双边协定中的逃避条款 (二)美国1974年贸易法中的201条款主要
内容: 1、主管机关 2、采取保障措施的条件 3、调查、裁决和建议 4、总统采取行动 5、行动的监督、修改和终止 四、欧盟保障措施立法
第四节 反倾销、反补贴与保障措施的国际
立法
一、乌拉圭回合反倾销协议 (一)倾销的定义: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市场,
(四) 可申诉补贴 (五) 不可申诉补贴
三、乌拉圭回合《保障措施协定》 (一)GATT1947第19条 (二)乌拉圭回合《保障措施协定》 (三)《保障措施协定》主要内容
1、协议的目的和宗旨 2、适用范围 3、实施保障措施的条件 实质性条件: (1) 有关产品的进口大量增加。
(2) 进口增加是因意外情况和承担总协定义务造成的。 (3) 对国内工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 (4) 客观证据表明,进口增加与国内工业损害有着因果关系。
程序性条件: 4、 保障措施的应用 (1) 保障措施适用的对象
(2) 可采用的保障措施及其限度 (3) 临时保障措施的采取及其形式 (4) 保障措施实施的期限 (5)减让水平及其他义务 (6)关税同盟 5、禁止和取消某些措施 6、保障措施委员会 7、通知和磋商 8、发展中国家成员 9、磋商和争端解决 (三)《保障措施协议》的实践
第十三章 反倾销法、反补贴法与保 障措施制度
第一节 反倾销的国内立法
一、倾销的含义、形式及其影响 (一)含义: 倾销是指一项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该产品在出口国的国内市场的销售价
格的行为。 (二)形式 1、临时性倾销 2、短期倾销 3、长期倾销 (三)影响 1、对进口国经济的影响 2、对出口国经济的影响 3、对第三国经济的影响 二、各国的反倾销措施 (一)征收反倾销税的前提条件:倾销、损害、因果关系 1、倾销的认定:出口国的国内价格、第三国价格、推定价格、替代价格 2、实质损害的认定:进口数量、对进口国相同商品价格的影响、对进口国国内相同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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