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量化管理规定
士官量化管理考评实施细则

士官量化管理考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全市消防部队士官管理,调动士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士官队伍的整体素质,依据条令条例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公安消防部队士官管理规定》及《江苏省消防部队士官量化考评管理规定》,结合支队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士官量化考评应当贯彻依法从严治警方针,坚持以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为依据,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坚持以人为本,严管厚爱,努力建设一支政治思想坚定、专业技术精湛、作风纪律严明、骨干作用明显的士官队伍。
第三条士官量化考评工作在支队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司令部门牵头,政工、后勤等部门参加,共同组织实施。
司令部门主要负责军事素质、管理能力、现实表现及相关专业技术等方面的考评;政工部门主要负责政治思想及相关专业技术方面的考评;后勤部门主要负责后勤专业技术的考评。
第四条士官量化考评对象原则上为支队在编士官。
在校学习的士官学员,已确定转业的士官,以及正在接受审查或服刑的士官,不参加量化考评,对义务兵的考评各中队可结合实际参照本细则实施。
第二章量化考评内容第五条士官量化考评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德,主要看政治立场、思想品德、服役态度、遵纪守法情况;能,主要看理论知识、军事素质、执勤能力、管理能力、专业技能情况;勤,主要看履行职责、敬业精神、工作表现情况;绩,主要看完成任务、工作成绩和所受奖惩情况。
第六条士官量化考评,按时间分为月考评、半年考评和年度考评;按考核评定的等级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
第七条士官具备下列条件的为优秀:(一)政治立场坚定,执行命令坚决,服役态度端正,模范遵纪守法,全年无违纪问题;(二)军事素质过硬,精通本职业务,执勤、组训、教育、管理能力强,年度教育训练考核总评成绩优秀;(三)履行职责认真,工作刻苦勤奋,爱岗敬业,尊干爱兵,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四)完成任务出色,本人或者所领导的单位被支队级以上单位评为先进、在支队以上级单位组织的比武竞赛取得名次、受到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有特殊贡献;(五)群众民主测评优秀率达90%(含)以上,综合考评成绩在90 分以上。
2023年士兵量化评分公示

2023年士兵量化评分公示(最新版)目录1.2023 年士兵量化评分公示背景2.士兵量化评分的具体内容3.评分公示的意义和影响4.我国士兵量化评分制度的发展趋势正文1.2023 年士兵量化评分公示背景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军事现代化建设的推进,我国军队对士兵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评价士兵的综合素质,我国自 2023 年开始实施士兵量化评分制度,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示。
这一举措有助于提高士兵的整体素质,激发部队活力,增强军队战斗力。
2.士兵量化评分的具体内容士兵量化评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军事素质:包括体能、射击、战术等各项军事技能;(2)政治素质:包括理论学习、思想品德、忠诚度等;(3)专业技能:包括士兵所在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4)工作表现:包括完成任务的效率、质量以及在工作中的表现等;(5)其他方面:包括文化水平、团队协作、纪律性等。
通过对以上各方面的综合评价,给予士兵相应的量化评分,以全面客观地反映士兵的综合素质。
3.评分公示的意义和影响(1)意义:评分公示有助于增强士兵的量化评分制度的公信力,让广大士兵和社会各界了解士兵的综合素质,提高军队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2)影响:评分公示对于激发士兵提高自身素质具有积极的激励作用。
同时,也有助于选拔任用优秀人才,提高军队整体素质。
此外,评分公示还有利于加强军队纪律建设,督促士兵遵守纪律,提高部队凝聚力。
4.我国士兵量化评分制度的发展趋势未来,我国士兵量化评分制度将不断完善和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评价指标体系的完善:根据军事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不断调整和优化评价指标体系,使之更加科学、合理。
(2)评价方法的创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手段,提高评价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3)结果运用的拓展:将士兵量化评分结果应用于选拔任用、表彰奖励、培训发展等方面,充分发挥评价制度的作用。
总之,2023 年士兵量化评分公示标志着我国士兵评价制度的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
2023退役士兵量化评分

2023退役士兵量化评分
2023年退役士兵量化评分是根据一定的评分标准对退役士兵进行评估
和打分的过程。
该评分旨在客观衡量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所展现的能力、表现和贡献,并在评估结果的基础上做出相应的安置和福利安排。
量化评分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指标:军事战斗技能、领导才能、
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学习发展潜力、心理健康状况等。
每个指标都
有相应的评判标准和评分等级。
军事战斗技能是评估士兵在军事训练和实际战斗中所表现出的能力和
熟练程度。
包括射击水平、战术知识运用、作战能力等方面。
领导才能是评估士兵在部队中是否具备良好的领导力和指挥能力。
着
重考察士兵的组织协调、决策能力、团队合作等方面的表现。
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评估士兵在工作岗位上的工作态度、遵守纪律和
职业操守等方面的表现。
包括工作诚信、责任心和遵守工作规范等方面。
学习发展潜力评估士兵进一步学习和发展的潜力和意愿。
考察士兵的
学习能力、适应能力和个人发展意愿等方面。
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士兵的心理健康状况和应对压力的能力。
关注士兵
在军队环境中的适应性和心理健康状态。
根据以上指标,退役士兵会被评估并获得相应的评分等级,根据评分
等级决定相应的安置和福利政策。
这些政策可能包括安排优先就业、
适当的退役金和福利待遇等。
退役士兵量化评分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了解和评估退役士兵的能力和状态,为他们的社会融入和后续发展提供有针对性的支持和帮助。
同时,也为相关部门和机构提供参考,更好地制定退役士兵的政策和安排。
量化评分标准退役士兵2023

量化评分标准退役士兵2023[有关概述(包括退役士兵的重要性)]1. 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期间为国家和人民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和贡献,他们的退役后生活和工作安排关乎国家社会的稳定和军队的形象。
为了更好地关心和保障退役士兵,量化评分标准的建立具有重要意义。
2. 量化评分标准是一种客观公正的评定方式,可以更好地衡量退役士兵的个人能力和背景,为他们提供更为合适的安置和教育机会。
[有关建立标准的必要性]3. 建立量化评分标准的必要性在于,当前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存在主观因素较多的问题,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不公平和不合理。
而建立客观的评分标准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
4. 量化评分标准的建立还可以为其他相关的工作提供更为合理的参考和依据,比如政府的政策制定和军队的人才培养等。
[有关建立标准的可行性]5. 建立量化评分标准是可行的,因为当前已经有了一定的技术手段和数据资源可以支持这项工作。
比如可以利用大数据技术来分析和挖掘退役士兵的相关信息,建立评分模型和算法。
6. 建立量化评分标准还可以依托于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比如《退役军人保障法》等,这样可以在制度上更好地保障标准的有效实施。
[有关具体内容]7. 建立标准的具体内容可以包括教育背景、军龄、荣誉称号、伤残情况、家庭状况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每个因素都可以设置相应的评分标准和权重,最终得出一个综合评分。
8. 为了更好地贴合退役士兵的实际情况,可以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和社会各方代表参与标准的制定,形成多方共识,保证标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有关实施步骤]9. 实施建立量化评分标准的步骤可以分为调研论证、制定方案、公示征求意见和正式实施等多个阶段。
这些阶段都需要有关方面的密切合作和协调配合。
10.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做好各种宣传和解释工作,让广大退役士兵和社会公众对于标准的意义和作用有一个充分的了解和认识。
[有关评估效果]11. 建立量化评分标准之后,必须对其实施效果进行严格的评估和监督。
量化管理考评实施细则.docx

量化管理考评实施细则(试行)为进一步规范景谷中队的学习训练、教育管理和日常生活秩序,调动全排官兵“争先、创优”的积极性,提高官兵综合素质、安全圆满的完成以森林防火灭火为中心的各项任务,根据《内务条令、纪律条令》、《安全工作规章汇编》、《武警森林部队士官管理实施细则》《基层正规化管理细则》制定本细则。
一、考评原则1、公平公正。
景谷中队负责《量化管理实施细则》的具体实施,严格按照细则标准对所属人员逐项进行评定。
2、公开透明。
定期公布个人量化考评情况,建立公示制度,接受全排官兵监督。
3、及时准确。
量化考评情况做到及时、迅速、准确,留存考勤登记资料,全面衡量考评效能。
二、考评实施办法1、实行计分量化管理机制,每人全年基础分100分,自进入景谷中队之日起至离开为止,实行全程考评。
2、统一制作《景谷中队量化考评登记表》(见附页),按照日常检查统计、每月、每季、半年、年底群众评议,党支部审核的程序进行。
3、各级管理骨干考评采取日常考评与党支部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日常考评以普通战士的身份参评,接受全体官兵监督,不得搞特殊化;骨干季度、半年、年终综合评定,由党支部在组织考核的基础上根据本人工作实绩和现实工作表现进行评定。
4、扣分项目以违纪情况登记、考勤登记和日常检查记录为主,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通报,交接班时加以注明,每周全面统计1次,并在军人大会上进行通报。
5、加分和扣分情况统计后,输入官兵综合评估系统,建立专档并指定专人负责,作为年底评功评奖、选学技术、士兵进退走留的重要依据。
官兵扣分情况,记入综合排名,与工资挂钩。
每次分值最高者,中队给予奖励100元,连续三次分值最高者,在原来的奖励上多奖励100元。
分值最低者,第一次向中队做出深刻的检查,字数不得少于600字,第二次在军人大会上做检查,连续三次分值最低者,视情况给予处分。
中队将对奖惩情况进行存档,并上报支队。
三、考评标准(一)加分1、政治思想表现加分(1)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执行命令坚决不打折扣,班长加10分;副班长加8分;战士包括没有担任骨干的士官加5分;同一奖项,只加最高级别项。
士兵管理规定

士兵管理规定士兵管理规定为完善士兵管理制度,全面加强部队革命化、正规化建设,制定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管理规定》,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士兵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士兵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士官队伍建设,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和其他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士官是从服现役期满的义务兵中选取,或者从军队院校毕业的士官学员中任命,或者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并被授予相应军衔的志愿兵役制士兵。
士官是军事人才的组成部分,是部队作战训练、教育管理和武器装备操作使用、维护修理的重要骨干。
第三条士官按照工作性质和岗位职责分为指挥管理士官、专业技术士官、指挥技术士官和普通岗位士官。
担任副班长以上行政职务的,称为指挥管理士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称为专业技术士官;担任副班长以上行政职务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称为指挥技术士官;其余的称为普通岗位士官。
第四条士官管理应当贯彻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方针,坚持以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为依据,以战斗力为标准,以提高能力素质为核心,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技能精湛、作风顽强、纪律严明、骨干作用突出的士官队伍。
第五条总参谋部主管全军士官管理工作,各级司令机关主管本单位士官管理工作。
司令机关、政治机关、后勤机关、装备机关按照职能分工负责下列工作:(一)司令机关负责士官的编配、选拔、培训、调配、军衔授予与晋升、警告至撤职处分、行政管理、统计和退出现役等工作。
(二)政治机关负责士官的思想教育、政治待遇、奖励、婚姻、家属随军和子女入托入学、抚恤优待以及劳动教养、开除军籍等工作。
(三)后勤机关负责士官的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被装、住房、生活福利、卫生医疗、劳动保护和评残、保险以及家属医疗等工作。
(四)装备机关负责士官培训的武器装备保障工作。
(五)士官的专业技术训练、考核和等级评定,由司令机关、政治机关、后勤机关、装备机关有关业务部门分别负责。
士兵量化管理规定

士兵量化管理规定士兵量化管理规定士兵是军队中最基层的成员,其素质水平直接关系到军队战斗力的提升与下降。
为了规范士兵的行为、提高士兵的工作素质,军队制定了“士兵量化管理规定”作为基础规范。
下面从规定的目的、适用范围、管理内容、责任与处罚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一、规定目的士兵量化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士兵的行为,提高士兵的工作素质,从而进一步提高军队的综合素质和战斗力。
具体目的如下:1.提高士兵的素质水平。
通过严格的管理标准和监督机制,不断提高士兵在思想、行为、工作等方面的素质水平。
2.规范士兵的行为。
通过规定士兵的行为标准和管理制度,促使士兵严格遵守法规,树立正确的意识和价值观。
3.提升军队的战斗力。
通过量化管理,规范士兵的行为举止和工作水平,提高军队的整体战斗力和备战能力。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军队士兵,包括正式服役士兵和参加训练的征兵人员。
三、管理内容1.思想政治素质:要求每个士兵要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坚定“四个意识”,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英雄主义的教育,提高在各种情况下的意志品质,增强不怕艰苦、不怕牺牲的革命意志。
2.行为规范:要求每个士兵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军队纪律,尊重上级命令,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维护军律的严肃性和长期性,遵守部队礼仪规范,保持健康的生活习惯,做到纪律严明、德才兼备、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3.工作表现:要求每个士兵在岗位上勤奋工作,以完成任务为中心,严格按工作计划、制度和要求进行工作,抓紧学习各方面的知识,以适应复杂的任务环境,增强工作能力和创新意识。
同时,要树立团队意识,提高协同作战和应急处置能力,全方位提高士兵战斗能力。
4.考核评比:依据工作表现和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考核评比,透明公正,定期对士兵进行等次评定,以评定等次为依据进行发放补贴、晋升、转业和表彰奖励等工作。
四、责任与处罚1.责任:各级干部政委应加强对士兵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杜绝发生问题和纠纷。
解读退役士兵量化积分新规

解读退役士兵量化积分新规一、服役年限加分新《办法》与旧规定相比,每多服役1年减了1分。
(一)新《办法》规定,服役年限12年内,每服役1年加3分,每多服役1年加4分;旧规定为,服役满12年后,每多服役1年加5分。
二、平时立功获奖评分(一)旧规定明确,个人嘉奖每次计1分,相比而言减了0.5分新《办法》规定平时个人奖励评分明确,按照个人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分别按照每次计0.5分、10分、20分、40分的标准进行计分。
另外,调整了优秀士官人才奖、获政府特殊津贴、个人荣誉称号的计分。
(二)新《办法》扩大了对获得类似优秀士官人才奖的全军性表彰计分,个人获得中央军委实施的表彰,按照每次计20分;个人获得军委机关部门实施的全军性表彰,每次计10分。
(三)新《办法》对获得荣誉称号、八一勋章的个人,不再计分,改为由安置地政府优先安排工作。
三、个人战时奖励评分(一)新《办法》增加了战时嘉奖,每次计3分;荣立三、二、一等功的奖励计分标准没有变动,仍分别按照每次计20分、40分、80分的标准进行计分。
(二)战时个人荣誉称号不再计分,改为由安置地政府优先安排工作。
四、服役期间评定残疾等级的(一)因战致残评定残疾等级的计分标准,没有改动。
按照5至10级残疾等级的, 分别计50分、40分、30分、20分、10分、5分;(二)两者相比,依上序新《办法》分别提高了10分、10分、10分、5分、2分、1分。
1、新规定标准:因公致残评定残疾等级的,按照5至10级残疾等级,分别计40分、30分、20分、10分、5分、2分。
2、旧规定标准:依因公5至10级残疾等级序列分别计30分、20分、10分、5分、3分、1分。
五、艰苦地区等其他情况计分进一步细化了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和分值。
明确区分艰苦边远地区、西藏地区、海岛地区、驻海外基地服役且连续服役时间一年(含)的对象计分标准。
(一)如艰苦边远地区分别按照驻地为一类区、二类区、三类区、四类区、五类区、六类区的,分别按照每服役1个月计0.05 分、0.1分、0.15分、0.2分、0.25分、0.3分的标准计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量化管理扣分细则
第1条无故不按时起床,不参加早操(因病不出操需医院或者支队卫生队出具证明,但必须限时起床)、不按时就寝的一次扣2分。
第2条内务卫生不按要求设置,一次扣2分;内务标准不高,物品摆放不整齐一次扣1分;责任区卫生不清洁一次扣3分;个人卫生不符合规定一次扣2分;私拉乱接电线、电灯,使用电热毯、取暖器形成安全隐患的一次扣2分。
第3条检查警容风纪时,头发、指甲、胡须、着装(含皮带、袜子、鞋子)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一次扣3分,被支队、总队、公安部督察、纠察发现警容风纪不符合要求的一次分别扣5分、10分、15分。
第4条无故不集合站队一次扣2分;无故缺席班务会、队务会、军人大会等集会一次扣3分。
在上述场合无故不服从上级管理,当面顶撞闹事的一次扣15分。
第5条无故不站岗、误岗、漏岗、值岗睡觉一次扣4分;姿态不端正、警容不严整或不履行职责一次扣 3分;被支队、总队、公安部督察、纠察时发现问题的一次分别扣10分、15分、20分。
第6条无故不参与训练、工作及公差勤务的一次扣5分,早退一次扣3分。
在支队组织的体能、业务技能和军事考核中,未达到相关标准的当月扣5分,限期未达标的在原基础上追扣5分。
第7条在各项工作、训练及公差勤务中,作风懒散,消极怠工的一次扣 5分,情节较重的一次扣 10分;外出执行公差勤务时,作风懒散,消极怠工影响部队形象的一次扣15分。
第8条在灭火战斗、抢险救援、日常管理、训练操课、装备检查及执勤中,消极怠工,不认真履行本级职责,不遵守安全工作管理规定,忽视事故隐患或发现隐患后不消除、制止、报告,造成轻微后果的一次扣10分,发生责任事故的,按事故等级一次扣15分、20分、30分,并依据《安全目标责任书》和《纪律条令》予以惩处。
第9条中队晚上熄灯就寝后不假外出的一次扣10分,违反规定进入营业性舞厅、网吧、咖啡厅、发廊等公共场所的一次扣15分,并依据《纪律条令》予以警告以上处分。
第10条无故不参加学习、教育,缺席一次扣3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参加学习态度不端正,无学习记录一次扣3分;学习记录不全、缺一次扣1分。
第11条服役态度不端正,不能正确对待得失,不服从组织管理,无理取闹,顶撞管理者,不诚恳接受批评教育,干扰部队正常工作,情节轻微的一次扣3分,影响较坏的扣10分。
第12条思想不健康,作风不正派,传播、收藏反动、低级、庸俗物品及散布黄色书刊、图片、歪理邪说的,在部队局域网内建立黄色论坛或播放低级、庸俗的黄色影像、禁播影像的,一经发现一次扣分15分,并依据《纪律条令》予以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第13条有酗酒、赌博、小偷小摸等行为的发现一次扣8分,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一次扣分15分,并依据《纪律条令》予以警告以上处分。
第14条违反士官管理补充规定,私自在驻地恋爱、结婚的,发现当月分别扣15分、20分,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15条发生警民纠纷,情节轻微的,责任人一次扣5分,情节较重,给部队造成不良影响的除按《纪律条令》处理外,责任人一次扣10分;在部队内部吵架、打架斗殴、粗暴对待战友以及影响内部团结,但未造成严重影响的一次扣6分,情节较重的一次扣10分。
第16条在战士中拉帮结派、搞小团体,散布不良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 5分。
第17条党、团员士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交纳党、团费,不参与组织生活的一次扣 5分。
第18条党员士官在年度党员民主评议中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扣10分。
第19七条不遵守部队的保密规定,造成泄密事件的直接责任人一次扣10分,间接责任人一次扣5分。
第20条有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法令的行为或引发政治事件给部队带来不良影响的,扣100分,并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第21条凡违反《公安消防部队营区管理规定》,未经中队主管允许,擅自将老乡、退伍老兵或其它社会人员带到部队逗留、住宿的,一次扣10分。
第22条违反“五条禁令”的一次扣20分,并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23条违反网络信息安全保密规定,将计算机“一机两用”或在消防信息网上设置链接个人主页、聊天室、联机游戏和未经批准的论坛,被省厅、市局、支队监控并查处的一次扣20分,并依据《纪律条令》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第24条因警容风纪不合格被支队督察队或被武警警备司令部纠察、通报一次扣5分,扣留一次扣15分。
第25条不执行请销假制度,不假外出一次扣5分,情节较重的扣8分,并按《纪律条令》予以处理;无故超假,逾时不归,情节轻微的一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扣12分,并按《纪律条令》予以处理。
第26条在营区内违反着装规定的一次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