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工作流程

出口退税工作流程
出口退税工作流程

出口退税业务流程(暂行)

为便于做好公司出口退税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公司实际,拟订了出口退税业务流程,请遵照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

要求:核销单使用前3天(不含节假日)由项目人员填制外汇核销单申请表向财务部退税专管员申领核销单,财务部退税专管员负责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申领手续。

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规定,外汇核销单只能随用随领,不允许多领或领用后长期持单不用。外汇核销单作为申请出口退税的重要文件,项目人员领取后要责成专人负责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2、口岸备案

要求:财务部退税专管员负责在核销单申领当天完成港口备案。

3、报关出口

要求:项目人员负责配合货物代理出口报关单填报工作。填制内容及要求如下:

1)公司名称:

2)出口日期:申请出口日期。

3)贸易方式:一般贸易

4)批准文号:填写核销单号码,注意必须与领用的核销单一致。

5)成交方式:按照惯例应填写为FOB。

6)商品代码:使用国家统一制定的商品代码。

7)商品名称、数量、单位:此三项必须与增值税发票一致,并

且应使用规范计量单位。

特别注意:国家税务局规定从2006年7月1日后企业出口没有增值税发票的或有增值税发票但国家已规定不退税的货物,都不能办理退税,应视同内销处理征缴该项出口货物销项税,税款上缴税务局,计算公式为:

销项税=货物报关金额×比价(报关日)÷1.17×17%,

进项税=该项货物取得的增值税发票税额合计数

应上缴的税额=销项税-进项税

要求:出口的物资应全部开具增值税发票,以避免应缴税额大于应退税额。

4、申报报关单信息

要求:项目人员上网查询报关单信息,核对确认后再通过电子口岸网报送税务局。

5、申报核销单信息

要求:项目人员上网查询核销单信息,对已使用的核销单通过电子口岸网办理企业交单手续。

6、核销单使用台账

要求:财务部退税专管员负责编制核销单使用登记台账,台账内容包括:核销单号码、领用人、领用部门、领用时间、使用项目、出

口口岸备案、出口时间、报关单号、出口金额、向外管局交单、核销时间、远期结汇到期日、发票认证、全套退税资料是否收回、收回时间、提交人、是否到税务局

延期备案。

7、告知单

要求:财务部退税专管员负责随时监督已领用的每张核销单使用情况,如发现核销单在货物出口60天、70天、80天后仍未交回的,将分别在各时点向领用部门发出告知单提醒,领用部门收到告知单后应立即向财务部退税员说明使用情况。

8、增值税发票认证登记表

要求:“项目人员”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在开票之日起20天内填写“增值税发票认证登记表”,到财务部负责增值税发票认证人员处办理认证手续。认证工作时效性很强,过期税务系统将不再予以认证,会造成无法退税且要再补缴视同内销增值税和罚款的严重后果。

9、提交退税资料

要求:

1)“项目人员”负责收齐申请退税全套单据资料,具体包括:

核销单、报关单、增值税发票、形式发票、购进合同、箱单、

装货单、提单一共八种

2)“项目人员”将全套退税资料交财务部退税专管员进行审

核,经审核无误后双方签字确认签收,如资料有错误不予签

收退回修改,修改合格后再次提交,修改时间必须在报关单

注明的出口日期后

80天内完成。

10、结汇核销

要求:项目人员在出口业务完毕后,应及时结汇,收到结汇款后,由财务部退税专管员通过核销网办理核销。

结汇分为即期结汇和远期结汇。即期结汇时间为出口日后90天,如果即期结汇无法完成,项目人员必须在出口日后50天内向财务部提出改为远期结汇的申请,并配合财务部办理远期结汇备案手续。

远期结汇。业务部门必须在出口日后50天内备齐以下资料交财务部退税专管员办理远期结汇备案手续:

1)报关单。要求:报关单的核销联原件和复印件(盖公章)。

2)核销单。要求:核销单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要缩印成A4纸并盖公章)。

3)合同。要求:合同外文首尾页和付款条款页。中文的项目介绍和付款条款的翻译件(盖公章)。

4)远期结汇申请。要求:申请远期结汇的原因,加盖法人章和公章。

注意:逾期未结汇核销的报关单,国家外汇管理局将限制企业出口业务并处罚款,同时税务局将追缴已退税款。

11、向税务机关提交退税资料

要求:财务部退税专管员负责将全部退税资料录入退税软件,包括报关单中列示的全部数据和每张增值税票的税号、纳税人识别号、税款等,在应退税发票信息全部传到税务局后,通过税讯网行出口退税预申报。

注:应退税发票信息从发票认证日至发票信息传到税务局退税科大致需要90天时间。

12、调整反馈数据

要求:由财务部退税专管员查收税务局反馈的预申报信息,其中属于手工录入错误的及时进行调整;属于正常换汇成本高于合理上限的由财务部退税专管员写出说明;属于视同内销的商品由退税员办理视同内销手续。

注:税务局反馈预审结果至少需要3天时间(节假日除外)。

15、正式报送退税资料

要求:退税资料预审合格后,由财务部退税专管员将纸质申报资料(包括:退税申报表一张、退税进货明细表一份、退税出口明细表一份、退税资料封面一张、退税软盘和退税资料原件)向税务局正式申报。业务部提交的退税资料复印件存财务部备查。

16、税务机关正式审核

审核分为电脑审核和人工审核。对于税务机关在审核过程中需要解释的问题或补充修改资料时,项目部后勤组应积极配合财务部办理相关事宜。

17、税务机关审核退税

国税局审核通过后上报市局复审,复审通过后批准退税。

18、收到退税款

要求:公司收到退税款后,由财务部退税专管员填写出口退税批复,交税务部门退还。

(注: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请预览后才下载,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