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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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保障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履行职能、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物质基础。

为了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

一、管理原则与目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将资产配置与预算编制紧密结合,根据单位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合理安排资产购置预算。

2、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

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等环节应当与财务核算相互衔接,确保资产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

既要注重资产的实物形态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又要关注资产的价值形态,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管理的目标是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促进各项事业发展。

二、资产的范围与分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包括:1、流动资产,如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2、固定资产,如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等。

3、无形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4、对外投资,如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

5、其他资产,如在建工程、待处理资产等。

三、资产的配置资产配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遵循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

1、单位申请购置资产,应当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结合资产存量状况,提出资产购置申请,并编制资产购置预算。

2、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的资产购置申请进行审核,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审批。

3、财政部门根据单位的资产购置预算,结合资产配置标准和资产存量情况,进行综合平衡后,安排资产购置资金。

四、资产的使用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产使用管理制度,规范资产使用行为。

1、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2、加强对无形资产的保护和管理,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行政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的处置

行政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的处置

04 无形资产处置的评估和定 价
评估方法
市场法
通过比较市场上类似无形资产的价格,来确定待评估无形资产的价值。这种方法适用于市场上存在大量可比交易案例 的情况。
收益法
通过预测无形资产未来能够产生的经济收益,并将其折现到当前时点,从而确定无形资产的价值。这种方法适用于无 形资产具有明确且可预测的收益来源的情况。
法律或政策变化
由于法律或政策调整,部 分无形资产可能不再符合 相关规定,需要进行处置 以规避风险。
处置方式
出售
将无形资产通过市场或协商方 式出售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实
现资产变现。
转让
将无形资产的使用权或所有权 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通常 涉及一定的费用或权益交换。
报废
对于无法继续使用或已无价值 的无形资产,进行报废处理。
报告还将分析当前行政事业单位 无形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 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建议。
02 行政事业单位无形资产概 述
无形资产的定义和分类
定义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但能够为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带来经济利益或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
分类
根据性质和来源,无形资产可分为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无形资产的 价值越来越受到重视。未来,无形资产处置 将呈现以下趋势:一是评估方法将更加科学 、准确;二是转让市场将更加规范、活跃;
三是处置方式将更加多样化、灵活。
行政事业单位无形资产处置的实践案例
01 02 03
案例一
某行政单位成功转让一项专利权。该单位通过专业评估机 构对专利权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后,在产权交易市场上 公开挂牌转让,最终成功转让给一家企业,实现了无形资 产的变现。

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无形资产作为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对于事业单位来说,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事业单位在无形资产管理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如何有效管理无形资产,提高其价值和效用,已经成为当前事业单位面临的重要课题。

本文将对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研究。

一、问题分析1. 定位不清晰事业单位通常由政府主导,其中包括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等。

在日常经营中,事业单位的无形资产存在着定位不清晰的问题。

很多无形资产的价值和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和利用,造成资源浪费。

2. 管理不规范在事业单位中,由于缺乏专业的无形资产管理人员,对于无形资产的管理往往是片面的、随意的。

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和维护,容易出现浪费和损失。

3. 评估不科学对于无形资产的评估是其管理的重要环节,但很多事业单位对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和标准不统一,评估结果不准确,影响了无形资产的价值和使用效果。

二、对策研究1. 加强管理的专业化对于事业单位而言,专业的无形资产管理人员是关键。

事业单位可以通过外部引进、内部培养等方式,加强对无形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和选拔,提高管理的专业化水平。

可以借鉴先进企业的管理模式,建立事业单位内部的无形资产管理机构,明确无形资产的管理责任和权限。

2.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是提高无形资产管理效率的关键。

事业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特点,设计出适合自己的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包括无形资产登记、保护、评估、使用和处置等方面的规定,规范无形资产的管理行为。

3. 加强对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评估是无形资产管理的重要环节,事业单位可以借助外部专业机构,对无形资产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估,确定其实际价值和使用效果。

可以建立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体系,将无形资产的价值和使用效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激励相关工作人员更好地管理和利用无形资产。

4. 强化无形资产管理意识事业单位可以通过开展内部培训、宣传教育等形式,加强对无形资产管理意识的宣传和教育,使全体员工都认识到无形资产对于事业单位的重要性,从而形成全员参与、共同管理无形资产的良好氛围。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09.07.02•【文号】国管资[2009]168号•【施行日期】2009.07.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管资〔2009〕168号)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工作,我们制定了《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日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工作,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确保资产安全完整,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国管资〔2009〕167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即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经费在国务院系统的人民团体,以下简称各部门)的国有资产处置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有资产处置,是指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转移或核销房屋、车辆、设备、家具和其他国有资产产权的行为。

第四条国有资产处置应当坚持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和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国有资产处置应当与资产配置、使用和回收利用相结合,逐步建立资产共享、循环利用机制。

第六条拟处置的国有资产应当产权清晰,权属关系不明或存在权属纠纷的国有资产,不得处置。

第二章房屋资产处置第七条房屋资产处置方式主要包括调配、置换、转让和拆除等。

第八条房屋资产处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符合整体规划的前提下,统筹考虑处置方案。

事业单位注销资产处置方案

事业单位注销资产处置方案

事业单位注销资产处置方案一、背景与目的在事业单位注销的过程中,资产处置是一个必要的环节。

资产处置旨在合理、有效地处理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确保资产得到妥善处置,最大化地保障单位的经济效益。

本方案旨在规范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的程序和方法,以保证处置工作的合规性和效果性。

二、资产清查与评估1.资产清查:事业单位应成立资产清查小组,对其拥有的所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进行归档清查,确保对所有资产有准确的掌握。

2.资产评估:经过清查后,事业单位应请资产评估机构对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资产的价值,为后续处置提供依据。

三、资产分类与处置方法1.固定资产:根据资产的使用状况、价值和市场需求,对固定资产进行以下分类与处置方法:1.1可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对于仍然可以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事业单位可以选择继续使用、出借、转为公共资产或以其他合理方式处置。

1.2不能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对于不能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事业单位可以选择以公开拍卖、二手交易、废旧回收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处置。

2.无形资产:根据资产的价值和市场需求,对无形资产进行以下分类与处置方法:2.1可转让的无形资产:对于可以转让的无形资产,事业单位可以通过出售、许可使用、转让权益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处置。

2.2不可转让的无形资产:对于不可转让的无形资产,事业单位可以选择以公开拍卖、废弃、注销等方式进行处置。

3.其他资产:根据资产的特性和市场需求,对其他资产进行以下分类与处置方法:3.1可转让的其他资产:对于可以转让的其他资产,事业单位可以通过出售、转让或以其他合理方式进行处置。

3.2不可转让的其他资产:对于不可转让的其他资产,事业单位可以通过报废、捐赠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处置。

四、资产处置程序1.资产处置方案的制定:事业单位应根据资产清查与评估的结果,制定资产处置方案,明确处置的目标、时间表、程序和方法。

2.内部审批程序:资产处置方案应经过事业单位的内部审批程序,包括单位负责人的审批、资产管理部门的审核和事业单位相关部门的意见反馈等。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一、引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保障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履行职能的重要物质基础。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对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公共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原则与目标(一)管理原则1、资产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单位只有使用权和管理权。

2、安全完整原则: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资产流失和损毁。

3、合理配置原则:根据单位职能和事业发展需要,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4、勤俭节约原则:在资产购置、使用和处置等环节,遵循勤俭节约的原则,避免浪费。

(二)管理目标1、实现资产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等行为。

2、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资产的作用,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3、保障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加强资产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资产被盗、损毁和流失。

三、资产的分类与登记(一)资产分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按照性质和用途分为以下几类:1、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2、固定资产: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如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等。

3、无形资产: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4、对外投资:指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5、其他资产:指上述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如长期待摊费用等。

(二)资产登记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登记制度,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登记。

资产登记应当包括资产的名称、数量、价值、来源、使用部门等信息。

资产登记应当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老会计经验】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

【老会计经验】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

【老会计经验】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一、事业单位无形资产增加(购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规定,事业单位的净资产包括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和结余。

无形资产在企业会计制度中体现了一种投资范畴的资金动向,特别是在企业的现金流量表中,购建和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时是在投资范畴中反映。

因此,事业单位的无形资产与固定资产一样,应该界定这部分净资产的属性。

如果和固定资产一样,称为无形资产基金,又不太合适。

因为大部分公益性的事业单位无形资产不多而且也不规范,假如与固定基金合并,也不妥当。

笔者认为,应该将其放在事业基金投资基金中核算比较合适,这样处理不仅能与国际会计进一步接轨,而且能在会计处理时比原制度更具有可操作性。

[例1]某科研单位(不试行内部成本核算)2001年3月用财政拨入的农村农技推广经费55.8万元购人海南某县10亩南繁试验田,使用期50年。

合同签署,汇款付讫。

则会计分录为:借:事业支出农村农技推广经费(某项目)558000贷:银行存款558000同时,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海南某县)558000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558000(注:试行内部成本核算的单位用财政专款购建无形资产的分录同上)[例2]某事业单位试行内部成本核算,于2001年10月用自有资金购入某项专利10万元,已通过银行付款。

则会计分录为:借:无形资产某专利100000贷:银行存款100000同时,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100000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100000(注:不试行内部成本核算的单位用自有资金购建无形资产的分录同上,其他途径增加的无形资产其方法与上述相似)上述例子对事业单位用财政拨入的专项经费购置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使原有制度的不足得到弥补。

而用非财政资金增加(购建)的无形资产,其核算比原有制度更规范。

同时还可以看出无论是否试行内部成本核算都不影响增加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

二、无形资产摊销的处理《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最新)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最新)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国家所有者权益,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X政部令第3X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X政部令第3X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X政发〔X〕4X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产管理的意见》(X政发〔X〕1X号)和市政府办《X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X政办发〔X〕14X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机关和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处置行为。

保障性住房等具有特殊用途的国有资产,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注销产权的行为。

包括各类国有资产的出售、出让、转让、置换、调拨(划转)、捐赠、报损、报废等。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并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统一管理、依法处置。

第五条县公共资产管理局负责全县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并按规定审批权限对本级国有资产的处置进行审批,超过审批权限的由县政府审批后县公共资产管理局进行处置。

第六条各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并按规定审批权限对本部门或所属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进行审批,超过审批权限的按审批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第七条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没收的财物、赃款赃物处置,由执罚执收机关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处置,其处置收入上缴国库。

第八条公共资产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批复的资产处置文件是办理产权变动和安排有关单位资产配置预算项目的依据,也是调整有关资产、资金账目的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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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过去
企业无形资产的处置 包括哪些?
企业无形资产的处置
01
无形资产的 出售
02
无形资产的 出租
03
无形资产的 报废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 无形资产的处置
A 无偿调出 C 出售 E 核销无形资产
B 对外捐赠 D 置换换出
1.无偿调出、对外捐赠无形资产的核算
报经批准无偿调出、对外捐赠无形资产: 借: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借: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100000
累计摊销
30000
贷:无形资产
130000
借:经费支出
20000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20000
2.出售、置换换出无形资产的核算
报经批准出售、置换换出无形资产转 入待处理财产损益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 实现无形资产出售、置换时: 借: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
无偿调出、对外捐赠无形资产发生由行政单位承担 的相关费用支出等: 借:经费支出
贷:财政拨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例题: 某市财政局经批准对贫困县捐赠“财政综合管理软件”, 该项软件的原值130000元,已计提摊销30000元,市 财政发生系统调试费20000元。做出账务处理。
例题:
某市知识产权局,经批准将一项专利权出售,
该项专利权原值130000元,累计摊销为30000元, 做出账务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 实现无形资产出售、置换时: 借: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100000 30000
130000
10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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