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质量检查监督制度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4篇)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一、质量检验实施细则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质量管理控制,现场质量工程师负责工序的检查,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验收,工程检查,报验和监理签证工作,组织职工进行质量意识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及时发现质量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整改,把工程质量控制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
1、项目开工前,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认真审核施工图纸、设计文件,认真详细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错误及必要的设计变更,应及时向设计、监理单位提出2、施工测量放线,放线实行“双检”制,大中型建筑工程由公司、项目部双检,一般工程由经理部采用不同人或不同方法测量、核对结果,测量记录要规范,字迹工整清晰,主测人员要签字。
3、水泥、钢筋、砂石料等各种原材料进场,应严格执行进货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质量不合格或质量合格证明书,质量检验报告等凭证不全者,不得进场。
4、原材料应按指定地点设置,经试验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____年中考冲刺综合复习指导北京地区试题广东地区试题江苏地区试题5、对施工中的特殊过程、关键工序,必须事先编制详细的质量措施和技术操作标准,施工中必须派技术人员6、试验人员须认真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做到各种试验数据齐全、真实、资料完整。
7、质检工程师根据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要求检查程序,配合监理工程师及时认真进行工序,隐蔽工程检查、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工作。
8、质检工程师认真阅读设计文件,掌握设计尺寸,每道工序完工后,会同技术人员及时进行自检,填写有关检查证,核定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进行专项检查,并及时请监理工程师进行签认。
9、质检工程师该经常深入现场,发现违反设计、施工规范或技术操作规程的行为,除向当事人进行教育、帮助和提出纠正意见外,还应填写“工程质量问题通知书”责成限期整改。
对问题严重的应进行必要的处罚,对因质量问题及人身安全或对以后工程质量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的,有权决定停止其施工作业,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抽查制度(3篇)

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抽查制度一、范围适用于高新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建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监督检查二、权责监督人员:组织实施房建工程和市政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监督检查。
三、内容(一)房建和市政工程开工前质量措施监督检查工作内容包括:1.办理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2.质量保证措施监督检查。
(二)质量保证措施检查程序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后,质量监督机构应及时委派监督员组成监督小组。
由质量监督员在首次进场监督检查时,对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质量行为及质量保证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1.对建设单位质量保证措施主要检查以下内容:(1)质量管理与质量检查制度;(2)项目负责人的委托书或授权书;(3)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记录。
2.对施工单位质量保证措施主要检查以下内容:(1)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的建立情况;(2)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审批记录;(3)重要技术方案、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报告;(4)建造师(项目经理)的授权书及执业资格证书;(5)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试验员、取样员、资料员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构成资料,及相应的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6)见证取样送检计划;(7)施工主要机械、设备配置情况,主要原材料、构件进场情况。
3.对监理单位质量保证措施主要检查以下内容:(1)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的建立情况;(2)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审批记录;(3)监理例会制度、材料进场验收制度、见证取样制度、隐蔽工程验收制度以及旁站、巡视及平行检验制度;(4)关键部位与关键工序,旁站监理工作方案;(5)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见证员资格证书。
(三)对监督检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由监督小组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立即督促整改,待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检查。
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抽查制度(2)是指根据工程质量监督的需要,通过巡查和抽查的方式,对正在进行的工程项目进行监督,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制度。
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证工程施工的质量,提高工程建设的水平,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完成,制定本施工质量检查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旨在规范施工过程,加强施工质量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
二、施工单位责任1. 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
2. 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查工作,落实施工质量检查制度。
3.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档案,保留完整的施工质量检查记录。
4. 施工单位应配备完善的施工质量检查工具和设备,确保施工质量检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5.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施工质量检查的专业水平。
6. 施工单位应主动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和指导,积极配合解决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三、施工质量检查内容1. 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材料的原材料检测和复试情况。
2. 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设备和机械的使用情况。
3. 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工艺和方法的执行情况。
4.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
5. 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和使用情况。
6. 施工过程中的环保措施的执行情况。
四、施工质量检查流程1. 施工单位质量员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填写施工现场质量检查记录。
2. 施工单位质量员每周向项目经理汇报施工质量检查情况。
3. 项目经理每月对施工单位的质量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向监理单位汇报。
4. 监理单位每季度对项目进行全面的施工质量检查,并向业主提供检查报告。
5. 业主每年对整个工程的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并向监理单位提出改进建议。
1. 施工单位每次进行施工质量检查时,必须填写施工现场质量检查记录。
2. 施工现场质量检查记录应包括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问题、整改情况等。
3. 检查记录必须由施工单位质量员和项目经理共同签字确认,并留存于项目质量档案中。
六、施工质量检查处罚1. 如发现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监理单位有权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制度

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制度一、前言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中的核心问题,是工程项目能否实现其使用功能、确保投资者利益、维护国家形象的重要保障。
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制度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是工程建设中各项管理工作的基础。
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制度。
二、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制度的目的和意义1. 确保工程质量:通过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程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
2. 提高施工管理水平:通过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提高施工管理水平。
3. 保障投资者利益:通过工程施工质量检查,确保投资者的资金安全,保障投资效益。
4. 维护国家形象:通过工程施工质量检查,提高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水平,展示国家形象。
三、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制度的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应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2. 全面检查,重点突出: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应全面覆盖工程项目,突出检查重点,确保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
3. 严格执法,公正公平: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应严格执法,确保检查结果的公正公平。
4. 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应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四、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制度的内容1. 施工质量检查的组织与管理:明确工程施工质量检查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管理制度等。
2. 施工质量检查的范围与内容:涵盖工程项目的全部施工过程,包括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工艺、施工材料、施工设备、施工安全等方面。
3. 施工质量检查的方法与手段:采用现场检查、资料审查、测试检验、第三方检测等多种方法手段,确保检查效果。
4. 施工质量检查的程序与流程:明确工程施工质量检查的启动、实施、反馈、整改、复检等环节。
5. 施工质量检查的记录与资料:做好检查记录,形成完整的质量检查档案,为工程验收和后期维护提供依据。
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3篇)

第1篇一、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概述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是指为确保工程质量,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个阶段进行检验、评定和监督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其目的是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规范标准和合同约定。
二、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的主要内容1. 进货检验制度建筑工程中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必须进行现场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资料核对、外观及数量核查、品质检查、抽样送检等。
现场材料员负责验收,项目部经理或项目主管工程师组织复验。
大宗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验收后,必须工程项目经理及质检员在收货单及入库单上进行签认。
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
2. 施工过程检验制度施工过程检验制度主要包括工序检验、分项工程检验和分部工程检验。
工序检验是对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工序进行检验,确保工序质量;分项工程检验是对完成后的分项工程进行检验,确保分项工程质量;分部工程检验是对完成后的分部工程进行检验,确保分部工程质量。
3. 隐蔽工程检验制度隐蔽工程是指施工过程中不易检查的部位,如地下管线、电缆沟等。
隐蔽工程检验制度要求施工单位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
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在监理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并重新验收。
4. 单元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单元工程质量检验制度要求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及一个单元,都必须经过三检,即自检、互检和专检。
三检合格后,由承包人凭上序工程《水利水电施工质量终检合格证》和《工序质量评定表》向监理申办开工(仓)签证。
监理机构进行抽检评定等级,上道工序及上一单元工程未经复核检验或复核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及下一单元工程施工。
5. 工程质量缺陷处理制度工程质量缺陷处理制度要求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和一般问题,应随时通知承包人及时改正,做好记录并及时记入监理日志。
情节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局部工程暂停指令》。
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确保工程建设满足既定标准的关键环节。
它涉及到对工程项目从设计、材料选择、施工过程到最终验收的每一个细节的监控。
一个有效的监管制度应该包括明确的质量目标、责任分配、监督流程、检查标准以及违规处理机制。
制度范本中应明确工程质量的目标。
这些目标不仅要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还应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设定具体可量化的质量指标。
例如,对于一项建筑工程,可能包括结构安全性、耐久性、节能环保等方面的指标。
责任分配是制度的核心。
制度中应详细列出各参与方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和第三方检测机构等。
每个角色在质量管理中的职责应当清晰界定,从而形成一个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管理体系。
监督流程的设计要科学严谨。
制度应规定具体的监督检查计划,包括日常监督、关键节点检查、专项检查等。
同时,应采用现代化的监督手段,如使用信息化管理系统,以提高效率和透明度。
检查标准是评价工程质量的依据。
制度中应详细列出各种检查项目的标准和方法,确保每一次检查都有明确的评判标准。
这些标准应当与最新的技术规范和法规要求保持一致,以确保其时效性和权威性。
违规处理机制是确保制度执行力的关键。
制度应明确规定对于违反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将采取哪些措施进行处罚或整改。
这些措施应当具有可操作性,并且足够严厉,以保证所有参与方都能够严格遵守规定。
在实际操作中,监督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往往取决于人的因素。
因此,制度中还应包括对人员资质的要求、培训计划以及持续教育的安排。
通过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可以进一步提高整个项目团队的质量意识和管理能力。
工程质量检查制度范文(3篇)

工程质量检查制度范文一、概述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质量检查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为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的1. 确保工程施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2. 提高工程质量控制和管理水平;3. 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4. 保证工程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工程项目的质量检查工作。
四、职责与权限1. 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并实施工程质量检查工作,并对检查结果负责;2. 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质量检查进行监督和指导;3. 参建单位负责按要求配合工程质量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4. 质监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工程施工质量,并提出整改意见。
五、工程质量检查内容1. 开工前质量准备工作的检查、验收;2.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检查;3. 施工完成后的质量验收检查;4. 工程质量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
六、工程质量检查程序1. 工程质量检查应由专门指定的质量检查组进行,检查组应由项目负责人、监理人员、技术专家等组成;2. 检查组应按照计划定期进行检查,检查前应提前通知相关单位准备好相关材料和记录;3.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应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并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4. 检查结果应及时报告给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单位,并按照需要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5. 经过整改的问题应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实施。
七、工程质量检查结果处理1. 检查结果应按照《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进行评定,根据评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2. 对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工程,应及时停工整改,并责令相关责任人进行深入调查;3. 对于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经济损失,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做好赔偿工作。
八、工程质量检查的记录与报告1. 工程质量检查应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意见等;2. 检查结果应及时汇总,形成检查报告,并上报项目负责人和有关单位;3. 检查报告应包括检查的时间、地点、人员、检查范围、检查结果等内容,并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5篇)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
监理人员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监理日记,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
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发出“不合格工程通知”,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
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规定办理。
1.对进场材料进行检查,严禁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中。
2.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监理日记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同时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3.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监理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人员共同检查签证。
4.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与责任。
5.监理人员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
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项目通知”,并限期改正。
6.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
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业主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7.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1.工程中如发生事故,应严格按事故处理流程进行处理,调查事故原因(包括勘察现场、调查访问、资质部门技术鉴定)、认定原因、总结教训。
2.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包括暂停施工),同时填写事故报告单。
施工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应立即上报建设单位。
3.对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报请当地政府质检或安全部门共同作出处理意见。
4.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业主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验收,并按相关规定决定做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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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质量检查监督制度一、海洋房地产公司成立二期工程质量检查领导小组(一)质量领导小组由海洋房产公司项目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工程的副总、工程部主管任副组长,总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理任小组成员。
(二)质量领导小组为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最高领导机构,可代表公司进行检查与处罚。
每两周由组长领队(组长未参加,由副组长组织)做到一次定期对施工工程进行质量大检查;质量领导小组由副组长领队做到每周不低于一次不定期的对施工工程进行质量抽查。
对定期大检查情况记录备案,并每周由工程部编辑质量检查情况报告报公司总经理。
若发生质量事故(影响结构安全)或发现严重质量缺陷(见本制度),二十四小时内上报总经理,并提出处理和整改意见。
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检查的人员,必须请示组长或副组长同意。
二、提高施工组织设计水平施工项目部必须向公司工程部报送以下资料,经公司工程部和监理公司项目部审核合格后具备施工条件的,方可施工。
(一)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二)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及现场文明施工方案;(三)管理人员名单及岗位证复印件等资料;;(四)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按图施工,需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时,必须征得工程部和监理公司同意,并报公司批准,由原设计单位出具变更通知单后方能进行施工。
违反以上以上规定之一的,处责任人200元/次罚款三、强化质量管理,加强行为规范。
(一)质量领导小组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对施工工程的地基基础、转换层及以下各楼层、标准层每三层(多层建筑每两层)、屋面、厨卫防水工程检查时必须做好记录,并拍摄照片留证。
拍摄的照片应反映出拍摄时间、拍摄部位,作为质量检查、处罚和整改依据。
(二)各施工项目拨付工程款时,拨款单后必须附带工程进度说明及预算清单,若拨款单后未附带进度说明及预算清单,拨款单上的拨款审批人不得签字审批。
违反第(一)条规定的,处责任人200元/次罚款;违反第(二)条规定的,处责任人500元/次罚款。
四、严格控制高层建筑的垂直度偏差(一)为了保证施工质量、保证修建的多层建筑和高层建筑的垂直度偏差在允许范围内,施工项目部在施工房屋主体工程时,必须在所建工程四角和全部转角处弹好醒目的轴线,作为工人施工时,特别是木工对模板校正的依据。
高层建筑过了转换层,使用内控点后,每间隔一层,必须将轴线引至外面,并用醒目的墨线弹出不少于3米的高度,便于检查组检查。
(二)高层建筑主体施工至第四层和总层数的2/3层时,施工项目部必须请具备资格的专业人员对房屋的垂直度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报工程部备案。
违反以上规定之一的,处施工项目负责人500元/次罚款,处施工员200元/次罚款。
五、严格控制高层建筑质量缺陷(一)基础、主体结构钢筋安装。
按照钢筋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要求合格点率80%—85%为合格,低于80%按双倍点率复检达不到80%以上为不合格,合格点率低于60%—70%必须停工整改。
(二)砼保护层厚度允许偏差:按照构件允许偏差要求合格点率80%—85%为合格,低于80%按双倍点率复检达不到80%以上为不合格,合格点率低于60%—70%必须停工整改。
(三)现浇结构尺寸允许偏差:按质量检验记录要求合格点率80%—85%为合格,低于80%按双倍点率复检达不到80%以上为不合格,合格点率低于60%—70%必须停工整改。
(四)施工项目部经自检合格后,通知公司工程部、监理人员到现场复检,如复检发现有质量缺陷,应在该部位照相保留证据。
(五)处罚:属质量不合格的,对施工项目部处罚2000元/次,停工整改的对施工项目部处罚3000元/次五、严格工程原材料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原材料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检查复检。
重点检查钢材,钢材进场必须审核合格证原件、备案证原件,并进行抽样试验。
购买钢材时应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在钢材发票或入库验收单上注明生产厂家、经营单位、钢材名称型号、销售人员签名,采购员签名、验收员姓名,违反第规定的,处项目部负责人500元/次罚款。
六、严格地基基础及主体工程质量的检查及监督程序(一)基础验槽及浇灌前,基底承载力、嵌入深度的检查必须由监理工程师、建设、设计、地勘、质检、施工单位逐个检查确认合格后签字认可。
挖孔桩口或扩大基槽上口周边50厘米内不得堆放泥土、杂石以免散落基底。
有地下水或雨天施工应认真清理基底泥浆,对地基承载力差,施工条件恶劣的基础,要求地基承载力应超过设计标准值,不能因为施工操作困难而降低设计标准。
基坑、槽深度超过3米、有地下水、施工条件恶劣可能危及其他建(构)筑物安全的部位,项目部应会同监理工程师制定具体施工方案措施,报公司审核再由总监、工程部主管、总工程师确认后实施。
(二)基础回填前必须进行基础结构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设计、地勘、质监单位检查确认合格后方能回填土方。
(三)钢筋制作安装、焊接检查,工程中全部钢筋的成形、锚固长度、锚固位置、电焊连接、搭接、绑扎等都必须符合规定。
现场项目部自检合格后,由监理工程师、公司工程部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四)砼浇筑前,按质量监督管理要求,基础、转换层、主体封顶,必须经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验收合格签字后进行下步工序,中间层必须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进行下步工序。
1、框架柱:在安装模板时,选择便于操作的一方,在楼层面处必须留一处高度不低于150毫米,长不少于400毫米的清扫口。
2、剪力墙:长度在1.5米内的留一处高不低于150毫米,长不少于400毫米的清扫口;长度大于1.5米内小于3米的留两处清扫口;长度大于3米的每1.5米留一处清扫口,在房屋平面中间的框架及剪力墙应对称留两个清扫口,临外墙如施工条件允许,尽量在临外墙与内侧位置对应的地方留同样的清扫口,以便于冲洗,在浇筑前必须清扫干净,并经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理和工程部检查验收后才能封闭清扫口模板。
(六)梁、板、柱砼强度标号不同时,应先浇注高标号砼至设计标高,后浇注低标号砼。
(七)现浇砼必须振捣密实,不得有孔洞、主筋外露现象,孔洞面积超过50㎜×50㎜的,主筋外露的必须报公司工程部确定处理方案。
(八)砖砌体润湿及现浇砼养护。
砖在砌筑前必须充分润湿,到楼层后加强润湿;砖砌体当班养护一次,第二天再养护一次。
已浇筑的砼必须及时进行养护,气温在摄氏30度以内的每天不得少于2次养护。
气温在摄氏30度以上的每两小时不得少于1次养护,养护期不少于7天。
(九)主体工程施工应每层检查。
楼层完成砼浇筑后,应找平、放线,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工程部、施工项目负责人检查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十)主体结构完工后必须进行主体结构验收,经建设、监理、设计、质监、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步工序。
违反以上规定之一的,处施工项目责任人500-1000元/次罚款。
七、严格防水工程质量的检查及监督程序:(一)对防水卷材的规定:防水施工前,防水卷材样品必须报送公司工程部及现场材料验收人员,若在施工中实际材料与样品不符的,且降低了质量标准的,必须返工重做。
(二)屋面防水工程1、煤渣砼找坡层,骨料最大粒径不大于4CM,煤渣砼必须用搅拌机拌合均匀禁止屋顶现场人工搅拌。
屋顶女儿墙构造柱应与砖墙一致,预留凹槽。
2、防水卷材施工完毕后试水检验,经检查合格后用水泥砂浆作保护层。
(三)厨房、卫生间防水工程:1、各楼层穿过防水地面的管道安装检查。
各楼层排污管道、给水管、天然气管穿过防水楼面时应当安设套管,便于更换。
水平排污管道坡度不小于1%。
排污管道,卫生器具安装后,管道口用高标号细石砼浇补密实并堪密封膏后做试水检验。
2、防水层施工完毕后试水检查。
3、卫生间垫层检查,垫层应用细石砼振捣密实,不得有空隙,消除积水,严禁使用灰渣。
4、竣工前试水检验。
(四)外墙面防水检查,外墙面抹灰前应润湿外墙,抹灰应密实,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贴外墙砖。
防水工程直接影响房屋使用功能,应重点检查,以上检查项目应由项目部自检后,监理工程师、物业公司代表、公司工程部分别检查签字确认。
违反第(一)条规定的,处责任人2000元罚款;违反第(二)、(三)、(四)规定之一的,处责任人200元/次罚款。
八、房屋底层室内外排污、排水管道工程。
(一)管道坑槽开挖后检查槽底排水坡度。
(二)管道安装后,检查管道接头及管道顺直情况合格后方可回填土方。
违反以上规定之一的,处责任人200元/次罚款。
九、市政道路、小区道路和其它附属工程。
(一)路基完工后检查。
(二)水稳基层完工后检查。
(三)砼路面完工后检查。
(四)石材、面砖的质量检查。
十、消防工程(一)检查、消防设施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二)检查消防设施的施工质量是否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违反以上规定之一的,处责任人200元/次罚款。
十一、违反本制度的,给予责任人处罚。
情节严重的,且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责任人的经济、法律责任。
附表:(一)基础工程质量检查表(二)框架及转换层质量检查表(三)主体工程楼层质量检查表(四)外墙防水工程检查表(五)室内外排污、排水管埋设检查表(六)屋面防水专项检查表(七)厨卫防水专项检查表(八)铝合金、塑钢、不锈钢门窗栏杆检查表(九)道路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表(十)附属工程质量检查表(十一)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十二)基础完工、初步验收、综合验收检查表南充市海洋房地产有限公司201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