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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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质量三检制度

施工质量三检制度

三检制度一、目的为确保本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体系持续高效运转,保证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实现质量目标,制定工程质量“三检”制度,各部门、人员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此制度执行,严把质量关。

二、内容三检制,即自检、交接检、专检。

自检:每道工序完成后,工长应组织作业层(外施队班组)进行自检,按照质量标准对实物质量进行观感和实测检查,符合要求后送专职质量检查员进行检查验收。

交接检:前后工序工种之间的交接检查,包括质量、工序完成后清理以及成品保护等项内容。

交接检应由工长组织,必要时请质量检查员等有关人员参加。

专检:专职质量检查员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对每个检验批的质量进行检查验收,确定实物质量确实达到预控指标要求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

三、要求1、班组长对工序施工过程进行合格控制,质检员对工序质量检查合格后,及时填写检验质量验收记录,报监理验收。

2、工序施工质量应按技术交底要求、验收规范、质量要求进行检查。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班组应及时返修或返工。

专职质量检查员对返修、返工后的工序质量重新检查评定,符合要求后方可报监理验收。

3、工序交接的班组,上道工序班组应为下道工序施工提供方便、有利的条件,下道工序班组对上道工序施工结果应予以保护。

上、下道工序施工有交叉作业或互有影响时,由施工员做好班组作业协调和安排。

4、下道工序将上道工序施工结果隐蔽的,项目部需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

项目部工程部对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通知监理请有关单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并签认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施工。

5、特殊、关键部位的隐蔽工程检查,项目部技术、施工、质检等部门必须进行联合验收。

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制度

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证工程施工的质量,提高工程建设的水平,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完成,制定本施工质量检查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旨在规范施工过程,加强施工质量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

二、施工单位责任1. 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

2. 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查工作,落实施工质量检查制度。

3.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档案,保留完整的施工质量检查记录。

4. 施工单位应配备完善的施工质量检查工具和设备,确保施工质量检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5.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施工质量检查的专业水平。

6. 施工单位应主动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和指导,积极配合解决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三、施工质量检查内容1. 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材料的原材料检测和复试情况。

2. 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设备和机械的使用情况。

3. 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工艺和方法的执行情况。

4.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

5. 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和使用情况。

6. 施工过程中的环保措施的执行情况。

四、施工质量检查流程1. 施工单位质量员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填写施工现场质量检查记录。

2. 施工单位质量员每周向项目经理汇报施工质量检查情况。

3. 项目经理每月对施工单位的质量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向监理单位汇报。

4. 监理单位每季度对项目进行全面的施工质量检查,并向业主提供检查报告。

5. 业主每年对整个工程的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并向监理单位提出改进建议。

1. 施工单位每次进行施工质量检查时,必须填写施工现场质量检查记录。

2. 施工现场质量检查记录应包括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问题、整改情况等。

3. 检查记录必须由施工单位质量员和项目经理共同签字确认,并留存于项目质量档案中。

六、施工质量检查处罚1. 如发现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监理单位有权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制度

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制度

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制度一、前言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中的核心问题,是工程项目能否实现其使用功能、确保投资者利益、维护国家形象的重要保障。

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制度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是工程建设中各项管理工作的基础。

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制度。

二、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制度的目的和意义1. 确保工程质量:通过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程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

2. 提高施工管理水平:通过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提高施工管理水平。

3. 保障投资者利益:通过工程施工质量检查,确保投资者的资金安全,保障投资效益。

4. 维护国家形象:通过工程施工质量检查,提高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水平,展示国家形象。

三、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制度的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应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2. 全面检查,重点突出: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应全面覆盖工程项目,突出检查重点,确保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

3. 严格执法,公正公平: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应严格执法,确保检查结果的公正公平。

4. 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应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四、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制度的内容1. 施工质量检查的组织与管理:明确工程施工质量检查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管理制度等。

2. 施工质量检查的范围与内容:涵盖工程项目的全部施工过程,包括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工艺、施工材料、施工设备、施工安全等方面。

3. 施工质量检查的方法与手段:采用现场检查、资料审查、测试检验、第三方检测等多种方法手段,确保检查效果。

4. 施工质量检查的程序与流程:明确工程施工质量检查的启动、实施、反馈、整改、复检等环节。

5. 施工质量检查的记录与资料:做好检查记录,形成完整的质量检查档案,为工程验收和后期维护提供依据。

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3篇)

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3篇)

第1篇一、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概述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是指为确保工程质量,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个阶段进行检验、评定和监督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其目的是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规范标准和合同约定。

二、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的主要内容1. 进货检验制度建筑工程中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必须进行现场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资料核对、外观及数量核查、品质检查、抽样送检等。

现场材料员负责验收,项目部经理或项目主管工程师组织复验。

大宗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验收后,必须工程项目经理及质检员在收货单及入库单上进行签认。

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

2. 施工过程检验制度施工过程检验制度主要包括工序检验、分项工程检验和分部工程检验。

工序检验是对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工序进行检验,确保工序质量;分项工程检验是对完成后的分项工程进行检验,确保分项工程质量;分部工程检验是对完成后的分部工程进行检验,确保分部工程质量。

3. 隐蔽工程检验制度隐蔽工程是指施工过程中不易检查的部位,如地下管线、电缆沟等。

隐蔽工程检验制度要求施工单位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

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在监理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并重新验收。

4. 单元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单元工程质量检验制度要求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及一个单元,都必须经过三检,即自检、互检和专检。

三检合格后,由承包人凭上序工程《水利水电施工质量终检合格证》和《工序质量评定表》向监理申办开工(仓)签证。

监理机构进行抽检评定等级,上道工序及上一单元工程未经复核检验或复核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及下一单元工程施工。

5. 工程质量缺陷处理制度工程质量缺陷处理制度要求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和一般问题,应随时通知承包人及时改正,做好记录并及时记入监理日志。

情节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局部工程暂停指令》。

工程质量检查制度范文(3篇)

工程质量检查制度范文(3篇)

工程质量检查制度范文一、概述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质量检查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为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的1. 确保工程施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2. 提高工程质量控制和管理水平;3. 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4. 保证工程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工程项目的质量检查工作。

四、职责与权限1. 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并实施工程质量检查工作,并对检查结果负责;2. 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质量检查进行监督和指导;3. 参建单位负责按要求配合工程质量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4. 质监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工程施工质量,并提出整改意见。

五、工程质量检查内容1. 开工前质量准备工作的检查、验收;2.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检查;3. 施工完成后的质量验收检查;4. 工程质量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

六、工程质量检查程序1. 工程质量检查应由专门指定的质量检查组进行,检查组应由项目负责人、监理人员、技术专家等组成;2. 检查组应按照计划定期进行检查,检查前应提前通知相关单位准备好相关材料和记录;3.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应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并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4. 检查结果应及时报告给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单位,并按照需要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5. 经过整改的问题应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实施。

七、工程质量检查结果处理1. 检查结果应按照《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进行评定,根据评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2. 对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工程,应及时停工整改,并责令相关责任人进行深入调查;3. 对于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经济损失,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做好赔偿工作。

八、工程质量检查的记录与报告1. 工程质量检查应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意见等;2. 检查结果应及时汇总,形成检查报告,并上报项目负责人和有关单位;3. 检查报告应包括检查的时间、地点、人员、检查范围、检查结果等内容,并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六篇)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六篇)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一、质量检验实施细则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质量管理控制,现场质量工程师负责工序的检查,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验收,工程检查,报验和监理签证工作,____职工进行质量意识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及时发现质量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整改,把工程质量控制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

1、项目开工前,由项目总工程师____工程技术人员,认真审核施工图纸、设计文件,认真详细编制《实施性施工____设计》,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错误及必要的设计变更,应及时向设计、监理单位提出2、施工测量放线,放线实行“双检”制,大中型建筑工程由公司、项目部双检,一般工程由经理部采用不同人或不同方法测量、核对结果,测量记录要规范,字迹工整清晰,主测人员要签字。

3、水泥、钢筋、砂石料等各种原材料进场,应严格执行进货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质量不合格或质量合格证明书,质量检验报告等凭证不全者,不得进场。

4、原材料应按指定地点设置,经试验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____年中考冲刺综合复习指导____地区试题____地区试题____地区试题5、对施工中的特殊过程、关键工序,必须事先编制详细的质量措施和技术操作标准,施工中必须派技术人员6、试验人员须认真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做到各种试验数据齐全、真实、资料完整。

7、质检工程师根据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要求检查程序,配合监理工程师及时认真进行工序,隐蔽工程检查、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工作。

8、质检工程师认真阅读设计文件,掌握设计尺寸,每道工序完工后,会同技术人员及时进行自检,填写有关检查证,核定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进行专项检查,并及时请监理工程师进行签认。

9、质检工程师该经常深入现场,发现违反设计、施工规范或技术操作规程的行为,除向当事人进行教育、帮助和提出纠正意见外,还应填写“工程质量问题通知书”责成限期整改。

对问题严重的应进行必要的处罚,对因质量问题及人身安全或对以后工程质量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的,有权决定停止其施工作业,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5篇)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5篇)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1、矿每月底进行一次工程质量施工情况的验收和结算,将结果公布或反馈到各施工单位,存档在案。

2、各级检查验收员在进行工程质量验收时,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严禁弄虚作假。

3、各工程质量监督员在日常的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预检中,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必须及时填写整改意见书,分别送施工单位、生产科、劳资科各一份。

4、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施工,凡不按规定施工,而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矿将责令施工单位返工并处以200~____元罚款,严重的必须立即停工。

5、施工工程项目必须按照《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制定工程质量标准,无工程质量标准,不验收结算。

6、当月施工的所有工程项目,必须有验收数据,并报工程质量监督小组组长及安监站签阅后,方可生效,进行结算。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2)是指针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的一套制度和流程。

其目的是确保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竣工符合相关法规、规范和标准,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管理机构和责任:明确质量检查验收的管理机构和责任人员,指导和管理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工作。

2. 检查和验收标准:明确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的标准和要求,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工艺、材料使用、施工过程、工程质量指标等方面的要求。

3. 检查和验收内容:明确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的具体内容,包括设计审查、施工监督、工程验收、质量抽查、不合格整改等环节。

4. 检查和验收流程:规定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的具体流程,包括申报、审批、检查、整改、验收等环节。

5. 检查和验收方法:明确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的方法和手段,包括现场检查、抽样检验、实验室分析、技术评估等方法。

6. 检查和验收记录:规定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的记录要求,包括检查和验收结果记录、整改情况记录、验收证明文件等记录。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有效防控工程质量风险,保障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提供一个良好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5篇)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5篇)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

监理人员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监理日记,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

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发出“不合格工程通知”,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

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规定办理。

1.对进场材料进行检查,严禁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中。

2.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监理日记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同时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3.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监理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人员共同检查签证。

4.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与责任。

5.监理人员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

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项目通知”,并限期改正。

6.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

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业主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7.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1.工程中如发生事故,应严格按事故处理流程进行处理,调查事故原因(包括勘察现场、调查访问、资质部门技术鉴定)、认定原因、总结教训。

2.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包括暂停施工),同时填写事故报告单。

施工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应立即上报建设单位。

3.对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报请当地政府质检或安全部门共同作出处理意见。

4.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业主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验收,并按相关规定决定做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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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制度1、目的1.1、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按规定的标准通过检验和试验,并提供满足顾客要求的客观证据;1.2、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1.3、全部工程达到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1.4、杜绝工程质量事故,努力克服质量通病,减少一般质量问题,确保结构安全、主体工程质量零缺陷和使用寿命;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工程施工质量检查活动。

3、工作流程图施工过程质量检查控制流程图附件3:质量检查控制流程图4、职责4.1 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本程序的编制和归口管理,必要时,提出对本程序的评审与更改;负责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查工作。

4.2 公司设备材料公司负责物资进货检验和试验的组织管理工作。

4.3 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查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

4.4 公司技术质量部技术问题和管理问题的检查工作。

4.5 分公司和项目经理部负责工程实现全过程的监视和测量活动。

5、工作程序根据建筑安装工程的特点,对工程开工前准备工作状态,物资进货检验和验证,施工过程检验和试验,最终检验和试验的四个阶段进行工程施工质量的检查活动。

5.1 施工前准备工作状态检查5.1.1 单位工程开工之前,由技术质量部对单位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及要求如下如下:1、检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是否经审核。

2、工地调查,是否具备开工条件。

3、开工报告是否制定并申报审批。

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特殊作业、关键工序作业指导书是否按规定制定。

5、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已进行操作人员的上岗培训,是否掌握应用。

6、项目部人员配置是否齐全。

5.1.2 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有公司技术质量部会同分公司主任工程师对项目部开工前的准备工作进行检查。

对检查不合格的不予办理开工手续。

5.1.3 检查依据公司《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制度》,《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计划编审制度》以及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5.1.4 填写单位工程开工前准备工作检查记录,检查人员签字,检查记录一式三份,分别由公司技术质量部、分公司、项目部保存。

5.1.5 附件1:《单位工程施工前准备工作检查记录》5.2 物资进货检验和验证5.2.1 所有物资(包括甲方提供)进场时均需进行检验和验证合格才能接收。

方法采用抽样检验;检验内容包括产品合格证及质量检验证明、强制认证标志、劳保用品的生产许可证、装箱单和附件清单、说明书和保质期、生产品厂及地/厂址、外观质量及数量、规格及型号等符合规定要求。

5.2.2 进货检验和验证工作由公司设备材料公司或分公司负责物资采购供货部门会同项目经理部材料员、仓库保管员(必要时专业工长和质量员参加)一起进行。

由保管理员对外观检查合格的物资填写验收记录,并“注明”产品质量证明的编号或顺序号,该标识随实物流转。

5.2.3 根据规范规定需经复验的物资或对质量有怀疑的物资,做出标识、单独放置并记录、由规定需监理参加进行取样检验合格才能使用。

5.2.4 未经验证的物资不得使用,验证不合格的物资按《施工质量问题处理制度》的规定办理。

5.2.5 如生产急需查不及验证,而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及时追回和更换,由现场材料员对现场的不合格物资做好标识和记录。

5.2.6 项目经理部材料员或保管员对物资质量证明资料和验证记录应妥善保管,以供必要时查证和追溯,及工程交付时提供资料证据。

5.2.7 对乙方已验收的物资,有材料员做好《工程材料报验单》并报至监理部门审批,未经监理审批的材料不得使用。

5.3 施工过程检验和试验5.3.1 项目经理部工长和质量员负责过程检验和试验;公司技术质量部和分公司质量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并分别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工作。

5.3.2 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验收规范、工艺标准、作业指导书的规定要求进行施工。

班组应进行自检和交接检,并做好《工序交接检查记录》;工长和质量员应按照工序和规定的质量控制点进行检验和验证;对设置的是证点和停止点,经自检合格后通知顾客和监理到现场合同检验和验证。

确认合格后由质量员填写记录,工长通知班组进行下道工序。

5.3.3 对经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工序,不得转入下道工序,质量员应做好记录和标识,按《施工质量处理制度》处置并跟踪再验证,直至工序质量达到合格。

5.3.4 如因施工需求不及进行检验和试验或必要的检验报告未完成,需例外转序时(但特殊过程设置的质量控制点不能例外转序),则必须有可靠追回措施,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可例外放行。

质量员应作好标识和记录,以便追溯。

5.3.5 隐蔽工程的过程验收,先由工长组织班组进行自检和试验,质量员复查合格后,由工长填写《隐蔽工程记录》,通知顾客和监理检查验收、确认后,才能予以隐蔽。

5.3.6 对需要由社会监测和试验的工序(如压力器、锅炉、压力管道的安装),应预先向有关监督机构办理手续,并与检测单位订合同。

及时通知检测单位进行测试,检测单位应及时出具验证报告或合格通知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

5.4 最终检验和试验最终检验和试验由项目经理或委托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必要时通知分公司主任工程师和相关职能部门参加。

如有规定和要求时,还应邀请顾客或总监、政府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代表参加。

5.4.1 最终检验和试验前,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有关要求,工程达到试验条件时,及时通知专业系统调整试验单位或试调班,公司中心试验占或试调负责按国家或行业现行规程、规范和标准进行试验调整,并出具试验报告。

5.4.2 最终检验和试验,由项目经理部生产副经理合同调整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按照规定的操作方法和程序、规程、规范及标准的要求进行,并通知顾客和监理单位代表参加。

工长填写有关试验记录,并经顾客和监理单位代表签字,确认符合要求。

5.4.3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完毕,进行最终检验和试时,还应符合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要求,并通知其派代表参加检验和确认符合要求。

5.4.4 对最终检验和试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均应做好记录与标识,并按照《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进行处理,并跟踪再验证,直至全部合格后,才能交付顾客进行验收。

5.4.5 按合同的要求完工的单位工程,根据公司技术质量目标控制规定要求,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按要求进行自检,分公司质量科进行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公司质量处对竣工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确认。

5.4.6 最终检验和试验全部结束,全部有关数据和文件齐备,项目经理部按规定要求、收集、整理、编目、装订必须的交工资料,并经生产和质量部门审核符合规定要求后,向建设单位申报交竣工验收,经建设单位和相关方确认合格。

并按规定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交工验收活动。

5.4.7 项目经理部办理完善交竣工验收手续,最后汇编入单位工程交工资料交公司安全生产部和技术质量部处认定后,由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归档保存。

6、引用标准GB/T50430—2007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1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7、相关文件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制度施工质量问题处理制度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8、质量记录8.1交竣工验收资料和质量记录的控制管理应执行国家、行业、地方的规定及《记录控制程序》的要求。

施工工程质量检查控制流程图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条公司必须树立“安全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由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总体负责,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来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机构与职责四条公司应该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来总体组织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委会应该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检查和监督生产安全,调查处理发生的事故等工作。

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任命,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七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1.经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生产情况时,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进行研究处理。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4.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工作。

6.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的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计划执行。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其进行实施。

8.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要马上进行上传下达。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八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使其符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要求。

九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十条各生产单位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十一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

发现不安全情况时,要及时报告领导,并迅速予以排除。

十二条各机楼(房)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

经常检查设备、工具的安全。

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

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设备的维护和劳动场所的安全十三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正确进行使用并且经常进行维护和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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