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建设人才开发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人才建设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人才建设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9.26•【字号】•【施行日期】2006.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人才建设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成都市人才建设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九月二十六日成都市人才建设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十一五”时期(2006-2010年),是成都市经济社会发展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我市“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安排和人才事业的发展趋势,编制本规划。
一、人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我市的人才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创新型城市为目的,努力推进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全面提高我市自主创新能力。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以人才开发为动力,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为基础,以加大人才投入为支撑,以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为主体,努力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创新体制机制,优化人才结构,改善人才环境,大力促进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将人才发展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未来五年把我市建设成为西部区域性人才高地,为实现“三最”奋斗目标,整体推进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基本原则。
“十一五”期间,我市的人才发展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人才资源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坚持扩大人才总量与调整人才结构、提高人才素质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人才资源的市场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和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的原则。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创我省劳务开发工作新局面的意见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创我省劳务开发工作新局面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四川省委员会,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2.07•【字号】川委办[2002]2号•【施行日期】2002.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创我省劳务开发工作新局面的意见(川委办[2002]2号二00二年二月七日)为进一步开发农村人力资源,切实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步伐,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开创我省劳务开发工作新局面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认清形势,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和发展目标四川是一个农业大省、人口大省,搞好劳务开发,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劳务开发也开始进入农业劳动力加速向非农业转移,国内与国际劳务输出稳定发展的新时期。
劳务开发已成为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途径,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在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和农村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随着西部大开发的推进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省农业的比较优势受到国际、国内农产品市场竞争的严峻挑战,进一步调整农村劳动力结构、农产品结构、农业结构乃至区域布局的任务十分艰巨;随着农业资本、农业技术、农业机械替代劳动力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增长和劳动力增长同耕地资源不断养活的矛盾日益突出,农民就业压力越来越大。
因此,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探索新时期劳务开发的新路子,进一步开创劳务开发工作新局面,是我省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
“十五”期间,我省劳务开发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是:按照全省国民经济跨越式发展和新时期农业、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要求,以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以服务为保障,抓住机遇,加快步伐,有效开发,合理配置,力争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劳务输出增加人数年均保持在30万人以上,“十五”期末,农业劳动力总数比2000年下降10个百分点。
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让天府大地成为各类人才大有作为的热土

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让天府大地成为各类人才大有作为的热土作者:沈祖轩余娜来源:《四川党的建设》2022年第17期百舸争流,奋楫者先。
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创新是第一动力、人才是第一资源,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围绕治蜀兴川谋篇布局、服务创新发展聚才育才、改革体制机制用才励才,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创新人才聚集高地,大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注入强劲动能,全省人才事业发展不断焕发出新的生机活力。
坚持党管人才凝聚人才发展合力党管人才是人才工作的根本原则,也是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最大优势和根本保证。
省委坚持把人才工作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来谋划推进,升格组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从19家充实到30家。
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人才战略、推进重大工程、出席人才活动,示范带动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党管人才政治责任。
建立全省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机制,加强人才工作调研督导,连续5年开展人才工作专项述职评议,构建起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2021年12月30日,省委人才工作会议召开,这是我省第一次以省委名义召开的高规格人才工作会议,也是四川人才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次重要会议。
与此同时,配套制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四川省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确立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创新人才聚集高地和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目标,对当前和未来一个阶段推动我省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战略谋划和系统部署。
志同则心同,心同则力同。
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做优人才服务保障,方能让人才心有所归。
四川以省委、省政府名义设立“四川杰出人才奖”,评选表彰两届共37名杰出人才。
四川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四川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目录序言一、指导思想、发展目标、总体思路和实施步骤(一)指导思想(二)发展目标(三)总体思路(四)实施步骤二、加快重点队伍建设(一)集聚高端人才(二)集聚重点领域专门人才三、统筹推进人才发展(一)统筹发展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组织人才(二)统筹开发城乡各类人才(三)统筹建设不同类型地区人才(四)统筹使用省内省外人才资源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一)优化事业环境(二)优化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三)优化市场环境五、强化保障措施(一)完善领导体制(二)健全运行机制(三)建立考评体系(四)夯实发展基础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推进我省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制定《规划纲要》。
序言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是事业发展最可宝贵的财富。
人才优势是最需培育、最有潜力、最可依靠的优势。
推动我省发展,必须加快人才发展,依靠人才引领经济社会发展。
加快人才发展,重点是加强能力素质建设,完善人才工作机制,搭建创新创业平台,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发挥人才资本效能,提高人才竞争力和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人才工作。
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从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到推进人才强省战略、从大力开发人才资源到加快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从实施人才开发“双五”工程到建设西部人才高地,全省人才事业蓬勃发展,人才开发取得显著进步。
人才总量快速增长,“十一五”以来年均递增5%,到2009年底共有各类人才717.9万人;人才素质逐步提高,人才效能大幅度提升;人才发展环境持续改善,人才服务体系日益完备;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党管人才原则得到落实,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人才工作新格局基本形成。
但是,我省作为人力资源大省而非人才强省的基本状况没有根本改变,人才发展总体水平与先进地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党建引领人才发展加快推进西部人才高地建设

党建引领人才发展加快推进西部人才高地建设作者:来源:《四川党的建设》2018年第19期自四川省坚持人才优先发展、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以来,龙泉驿区(成都经开区)已聚集各类人才35万人,党员3.4万人。
为充分发挥党员人才在建设“先进汽车智造区、美好生活品质城”中的支撑作用,加快形成西部人才小高地,龙泉驿区聚焦产业发展,紧紧围绕党建和人才工作“双覆盖”,不断发动“红色引擎”,健全工作体系,优化服务环境,今年年初龙泉驿区出台实施“人才新政16条”,已吸引5010名人才落户,其中党员1617人,占比达32%,为推进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提供了坚强人才保障。
围绕“双覆盖”健全工作体系全力构筑引才“强磁场”牢固树立“党建引领、人才支撑、助推发展”的理念,认真抓好党的组织和人才工作“双覆盖”。
一是完善组织架构。
优化党群管理服务体制机制,完善“1+2+N”党员人才服务联动体系,逐渐构建起以党建为引领、产业为纽带、人才为支撑的党员人才管理服务机构体系。
二是创新工作方式。
引导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建立党组织,并把人才纳入到党员教育管理服务范围。
三是扩展引才手段。
将党建与引才相融合,深入实施“精准引才计划”,带领区内300多家企事业单位,走进全国11个城市的多所著名高校,通过引才宣讲加强人才政治引领;推广“人才+项目+资本”和“柔性引才”方式,引进产业领军人才15名、党政人才53名、“名师名医”等骨干精英人才620名,吸引青年人才落户2000名以上。
聚焦产业发动“红色引擎”奋力打造育才“梦工厂”持续打造“红色引擎、四轮驱动”党建工作品牌,充分整合园区内各平台资源。
一是依托专家团队项目育才。
注重党员人才成长发展,积极在高端人才所在企业开展党建“双推双培”。
二是依托党校线上线下平台育才。
充分利用龙泉驿区被选为“技能成都”综合示范区的机遇,开展“汽车匠客”“汽车智客”“汽车创客”培养工程,将党员学习教育培训与人才技能培育协同发展。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9.12.05•【字号】川人社发〔2019〕29号•【施行日期】2020.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正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9〕29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破除妨碍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弊端,是党的十九大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点任务,是四川建设西部创新人才高地的重要方面,是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推动四川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今年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7号),各地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流动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断激发和增强人才活力。
根据人社部的要求,为确保该文件落实,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筹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深入贯彻实施国家《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有序推进地方立法工作,不断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法规体系。
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培育职责,加强规划引领、政策扶持、监管规范,进一步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统一市场运行规则,规范招人用人行为,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消除身份、性别歧视。
创新和加强市场供求信息的监测、分析、发布、应用等工作机制。
对接四川推动“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和构建“5 1”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农业“10 3”产业体系、“4 6”现代服务业体系等发展战略,完善区域、产业、项目与人才的市场化供求匹配机制,支持中国成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后续发展,建好泸州、绵阳、乐山文化旅游、南充、达州、资阳等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培育德阳装备制造、阿坝生态建设、泸州建筑业等专业性和攀枝花、宜宾等区域性人力资源市场。
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搭建国家级科研人才培养平台不断加强高

2019年第3期风采| 59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搭建国家级科研人才培养平台 不断加强高层次人才建设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创建于1954年,曾是建工部西南建筑科学研究所。
几经机构调整和发展,目前已成为专业门类齐全、科技力量雄厚的综合性建筑科学研究院。
多年来,该院始终倾力于建筑技术研究工作,科研技术成果广泛应用于工程建设领域,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018年10月,人社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该院设立国家级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成为2018年全省新设站的9家单位之一、全国新设站的399家单位之一。
作为科技型企业,在改革发展大潮流的推动下不断探索、调整和改革,努力寻求一条科技与经济相结合的发展道路,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制定了《2015年~2020年人才发展规划》,积极创新人才管理体制机制,落实人才培养工程,稳步推进人才建设发展。
不断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组建有12个专业研究所和5个专门的学术与技术中心作为人才培养基地,并分门别类给予针对性的培养模式。
近3年来研发投入占当年销售收入比例均超过5%。
“导师带徒”是其中重要的一项内容。
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开展师徒双向选择,由导师带徒结对人选,若条件允许,可执行“双导师”制(1名本院导师、1名外部专家导师)。
结对的师徒双方签订协议书后正式开启导师带徒的2年人才培养工作。
该活动充分发挥了骨干人才的传帮带作用,加大了对新员工、新调整履职岗位人员的培养力度,为其提供专业成长的平台,有效促进了青年员工和新履职人员的技能提升和岗位成才。
积极推进高层次人才建设2012年10月,经省人社厅批准,该院设立了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并按规划将博士后纳入院高端领军人才进行培养。
建站以来,该院不断完善博士后基地的管理制度,并建立了管理办公室,设立了专项基金。
同时,与西南交通大学、重庆大学签订了博士后联合培养合作协议,共同培养的2名博士后已顺利出站,其中郭阳照博士后还荣获“全国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
四川省建设人才开发促进会章程

四川省建设人才开发促进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是:四川省建设人才开发促进会,英文名称:SICHUAN Construction Talent Development Council,缩写:SCTDC。
第二条本团体是为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人才开发服务的,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人才开发、培训机构和建设企事业单位、团体和个人自愿组成的专业性、全省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组织全省建设人才开发和人才培训工作者,开展学术研究、协作交流、工作咨询、人才培训、人才交流和社会服务,开展建设人才的开发、管理、规划、评估等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努力提高建设职工队伍素质,培养合格的建设人才,为四川城乡建设事业更好更快的发展服务。
第四条本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四川省民政厅和业务主管机关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致民路21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一)从建设事业实际出发,制定工作规划,开展学术研究,探索建设人才开发交流和建设人才教育培训的规律和特点。
(二)对建设人力资源和建设人才教育培训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组织专题研讨,并将研讨结果向领导机关反映或提出建议。
(三)接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人事教育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有关人才开发和建设人才教育培训的质量评估、资格论证、教材编写和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
(四)积极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行业各类人才交流、培训工作,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建设人才开发改革试验。
(五)指导会员单位的研究、协作活动。
(六)研究、介绍国内外建设人才开发的动态和经验,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下,开展组织建设人才交流活动。
(七)在会员单位中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
(八)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建设人才开发刊物和资料。
(九)向党和政府反映建设人才开发和教育培训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建设人才开发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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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资源,创新模式开拓建设人才培训与开发工作的新局面泸县建筑工程管理局各位领导,同志们:按照会议安排,现就我县人才培训与开发作简单介绍。
泸县地处川南浅丘地带,面积1573平方公里,人口107.5万,系四川省典型的百万人口农业大县。
泸县是国家级建筑劳务基地县,四川省外派劳务基地县,四川省建筑劳务输出十强县。
现在我县拥有73家建筑业企业,其中: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3家,二级企业26家,专业承包企业13家,劳务企业31家。
2010年我县建筑劳务输出18.5万人次,在外完成建安总产值80亿元,建筑业已成为泸县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我县已逐步由建筑大县向建筑强县迈进。
历年来,泸县县委县府高度重视我县建筑业的发展。
1984年由县委县府与重庆建筑工程学院(现重庆大学)联合成立“泸县函授站”,同年又经泸州市政府批准,将泸县第十初级中学改制为泸县建筑职业中学校(现已成为国家级重点建筑职业中专学校)。
多年来为我县建筑业培养了大量的技术型管理人才。
1986年县委县府正式提出“组织起,整顿好;打出去,管理好;收回来,分配好”的建筑劳务输出发展方针,进入二十一世纪,又提出“劳畜富民”的发展战略,为我县建筑业及建筑劳务输出的发展指明了新的发展方向。
按照县委县府大力发展建筑业的中心思想,我局紧紧抓住人才培养与开发这一主线,全面开展培训教育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动人才培训工作积极开展。
我局将教育培训工作列入日常事务工作中,成立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教育培训工作。
认真组织学习“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十二五’发展规划及2011年工作计划”,提高对建设人才培训重要性的认识。
积极想办法、挖潜力,完善工作程序和管理制度,,保障了各项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
1.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我局长期召开各类培训工作会议,印发各种培训《招生简章》,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广泛向全县各建筑施工企业和社会各界进行宣传、动员,使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明白,要发展就必须全面提升企业和人员的自身素质,要自觉接受就业和创业培训,接受职业技术教育,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不是“要我培训”,而是“我要培训”。
2. 完善培训教育机构。
我局设教育培训站,负责建筑类人才学历培训;建筑业岗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与教育;技术工人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建筑类执业注册资格培训与教育;建筑类从业人员市场行为监督与检查;国家专项资金培训与教育。
在2003年经复核认定,设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川—518),负责本县范围内对建筑、安装、装饰类工种(职业)进行初、中级技能鉴定。
我局现有中、高级职称以上专兼职教师19人,鉴定考评员14人,建筑职业技能实作基地1个,有齐备的教学办公设备设施。
3. 加强制度建设。
(1)在我县的各建筑工程必须具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建造师、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且压证后才能办理施工许可证。
各建筑业企业在办理资质新办、增项、升级时,必须满足相应级别对各类人员的要求才能办理。
建筑劳务输出企业在外成立分支机构的,须具备相应资格证书人员后才能办理。
(2)我局在2003年,根据《关于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全面实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通知》(川建发[2002]399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建培[2003]008号)等国家法规,制定了《泸县建筑业企业生产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暂行规定》,按《四川省建筑业企业生产人员持证上岗定员标准》,制定了各类建筑工程关键岗位和主体工种生产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标准。
对建筑业生产操作人员实行行业从业准入制度:凡进入我县建筑业的生产操作人员,在从业前必须经过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我局登记注册,压证施工。
在我县的工程项目,必须具备规定要求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后,方可办理施工许可证,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退还证书。
二、创新方法,推动建设人才培训、开发工作更好发展。
我局依托重庆大学泸县函授站,泸县建筑职业中专校,泸县建筑工程管理局教育培训站及职业技能鉴定所,已经形成了高、中、低三个层次和长、短期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教育体系,为我县培养了大量大专生、中专生、建筑管理岗位人员、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建造员、建造师、建筑职业技能操作证书人员。
1. 狠抓建筑岗位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建筑岗位管理人员是施工现场的重要技术力量。
为保证在建工程的质量、安全,我局在很早以前就施行“建造师、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压证施工制度。
为满足我县建筑企业对建筑岗位管理人员的大量需求,我局在2008年就经省厅同意独立办班并设考场。
按省岗培办的培训教学计划和安排,截止到目前我局已举办了七期“建筑岗位管理人员”培训班。
开设的建筑岗位有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市政与公路施工员,为满足企业的需求,现准备开设试验员、测量员、机械员。
为适应新形式下教学管理和培训质量的要求,我们制定了周密的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制定了学员培训须知及学员报名承诺等有关规定,坚持到课率未达到70%以上的学员取消考试资格的原则;聘请懂理论基础、有实践经验的专兼职教师授课,要求他们认真编写教案,耐心细致地讲解。
四年来共培训各类建筑管理岗位人员1893人,其中施工员719人,安全员564人,质量员287人,材料员174人,资料员85人,市政与公路施工员64人。
2.加强建筑劳务品牌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提升劳动力技能水平。
(1)根据现代企业的需求,我局以《建筑业农民务工常识读本》、《钢筋工》、《砌筑工》、《抹灰工》、《木工》、《艾滋病防治知识》、《建筑法》、《劳动法》等作为培训教材,将培训内容分为四个方面:通过技能培训,要使工人掌握一定的操作技能及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文明施工知识;通过基础知识培训,要使工人掌握常用建筑材料的特点和性能,以及成品保护等基本知识;通过法制教育,要使工人知法守法,学会利用法律,通过合理渠道维护自身权益;通过职业道德培训,要使工人遵守职业行为准则和社会公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
(2)我局积极向省、市、县投标,争取各种劳务品牌培训。
在组织工作中,严格按照省、市、县的要求,根据劳务品牌培训的特点,广泛向全县各建筑企业和社会各界进行宣传、动员,多次组织召开相关会议,贯彻“川建工”、“劳务”等品牌培训精神,印发了各品牌培训的《招生简章》,下发文件到建筑企业,与建筑企业签订了工人培训协议,顺利开展建筑职业技能和劳务品牌的培训。
我们以“培训基地+用工企业”、“劳务公司+用工单位”、“劳务基地+输入基地”培训模式,全面加强建筑职业技能培训和建筑劳务品牌培训。
实现“招生—培训—输出—维权—服务—跟踪管理”一条龙服务。
(3)我局一直坚持“先培训,后持证”、“先持证,后上岗”的原则。
在短期的理论培训后,送到工程项目上进行现场实际操作培训。
严格鉴定,使培训的工人熟练掌握钢筋、砌筑、抹灰、木工等劳务工种的实际操作技能,真正做到学以致用。
(4)为方便在外的施工企业,我局采取走出去,送教到工地的方式,组织教师和考评员到泸县建筑队伍集中较多的地方,如昆明、青岛、攀枝花、六盘水等地,开展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此举深受企业和工人的欢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08年开始,根据四川省建设厅和泸州市建管局的要求,在县区内有条件的建筑工地成立民工业余学校,加强对工人的培训。
近年来,我局圆满完成县农劳务办安排我局的“川建工”品牌培训280人,泸县劳务品牌培训336人,培训、鉴定建筑职业技能岗位证书人数近16000人。
3.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指导企业做好职称评定工作。
为满足建筑企业资质对职称人员的要求,一方面,我局积极联系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召开初评会。
另一方面,组织各建筑企业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培训班,从施工技术、操作技能、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等方面加强培训。
并指导他们按要求准备材料。
近几年来为建筑企业输送初级职称人员5400人,中级职称人员730人,高级职称人员102人。
4.抓好建筑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学历教育工作。
为提升我县建筑从业人员的学历水平,我局与重庆大学建立泸县函授站,联合举办了13届工民建专业大专函授班,共培训大专生607人;两届工民建专业中专函授班,共培训中专生154人。
为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九大员和建造师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我局积极主动联系、配合县职改办开展泸县建筑类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继续教育工作和注册登记工作。
2010年,我局组织九大员继续教育培训70人;组织建造员培训186人,过关129人。
经多年努力,我县建筑企业现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82人,二级建造师1409人,建造员477人。
5.建立建设人才信息库。
2010年,我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注册人员标准,建立了建设管理岗位人员、建设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人才信息数据库,加强对以上人员的动态性、信息化管理,也极大地提高了继续教育的管理工作水平。
6.鉴定办证、切实维权。
为了保证培训的“川建工”“劳务”等品牌项目学员顺利输出就业,我局结合建筑行业的实际情况,把“川建工”“劳务”等品牌培训和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结合起来,一是让每期培训的学员顺利输送到工程项目中学习建筑技能;二是学员结业后,顺利安置工作就业;三是让学员就业后,工资待遇有保证。
同时,根据各项品牌培训维权的要求,为保证工人的合法权益,我局指导学员签订用工协议,帮助法律维权,跟踪服务。
实现“培训—鉴定—输出—就业—维权”一条龙服务。
我局对部分学员进行调查了解,学员们都签订了劳动合同,对目前的工作和收入表示满意。
四、存在的问题。
1.建筑施工企业对人才培养与储备重视不够。
在现行制度和运行环境具有高度不稳定的大背景下,企业和工人之间往往缺乏长期稳定的合约关系,建筑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不愿承担起职业培训的责任,形成了企业对从业人员重用轻养的现象,而忽略了人才的培养与储备,也失去了自身发展壮大的基础。
2.从业人员观念落后,认为参加职业培训要承担诸如学费、书费和杂费等直接成本,又要丧失技能培训期间产生就业潜在收益的机会成本,使得很多人员认为没有必要参加培训,培训的积极性不高。
3.培训对象文化水平参差不齐,为培训增加了难度。
4.工学矛盾突出。
5.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尚不完善,在很多建筑工地上,持证上岗制度没有得到严格执行,人、证不符现象时有发生。
五、今后的打算。
1.我们将积极争取各级领导对培训工作的支持,增加培训经费的投入,争取重新建设一个3000平方米的建筑职工培训中心,并增强师资力量,加强培训机构的建设。
2.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以市场需求来调动建筑企业与工人的培训积极性,加强建设人才的培训与储备,开拓建设人才培训与开发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