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用药方案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儿童的综合干预及管理

避免侵袭性产科操作包括:会阴侧切、人工破膜、胎 头吸引器或产钳、 宫内胎儿头皮电极监测等。
• (六)提供科学的婴儿喂养咨询、指导
对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提倡人工喂养,避免母乳喂养, 杜绝混合 喂养。
医务人员应与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其家人就人工喂养的接受性、知识和 技能、负担的费用、是否能持续获得足量、营养和安全的代 乳品、及时接受 医务人员综合指导和支持等条件进行评估。
个细胞 /mm3 (1)剂量和方法
HIV感染孕产妇预防机会性感染推荐使用复方新诺明, 用药剂量和方法与一般成人/青少年相同
复方新诺明片剂(SMZ400mg+TMP80mg ),口服, 每日1次,每次2片
复方新诺明过敏者,可考虑氨苯砜作为备选药物
复方新诺明可能导致叶酸流失,因此营养不良的孕妇 应慎用
• (2)停止用药指
婴儿服用抗病毒药物后的主要副作用: AZT:厌食、贫血、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食欲减少、乏力、便秘、 高肝脏毒性。 NVP:皮疹、发热、乏力、嗜睡、高肝脏毒性。
• (五)提供适宜安全的助产技术服务
选择性剖宫产问题,由于病毒载量低至一定水平剖宫 产未显示比阴道分娩有降低传播作用,且有更多的并 发 症和不良后果,不主张将HIV(+)作为剖宫产指证。
方案一
产妇: AZT+3TC +LPV/r或EFV
产妇:持续用药至停止母乳喂养后1周
儿童: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内)NVP,每天1次, 6周
母乳喂养 方案二
产妇:
AZT+3TC+ 单剂 量NVP
产妇:AZT+3TC,7天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应用抗病毒药物注意事项及机会性感染的预防

B、首次怀孕时可以起到预防作用
C、继续预防单阳家庭的性传播
D、可以避免停止或重新开始抗病毒用药对妇女健康的影响
3、下列哪一项是复方新诺明预防机会性感染治疗的停用指标(A)
A、出现严重不良反应
B、CD4<200
C、WHO临床IV期
D、口腔念珠菌感染史
4、洛匹那韦/利托那韦(LPV/r克力芝)治疗HIV的用法为(D)
C、关注性伴侣的健康
D、关注母亲的健康
1、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治疗和预防的说法错误的是(D)
A、围产期妇女优选AZT+3TC+LPV\r
B、应特别关注性别差异导致的毒性反应
C、对于之前用过单剂量NVP方案的妇女,应该选择LPV\r
D、对于之前用过单一AZT方案3;方案的优势不含(B)
A、300mg,一日2次,服药与饮食无关
B、600mg,QN,睡前空腹
C、200mg/片,200mgQD14天,然后200mgBid
D、400/100mg(2片),每日两次,可与食物同服
5、HIV阳性孕产妇抗病毒治疗应该综合性的考虑三个原则不包括(C)
A、降低HIV母婴传播率
B、提高婴儿健康水平,提高婴儿存活率
艾滋病、梅毒孕妇所生儿童的管理要点

儿童梅毒感染状况监测和随访
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自出生时开始, 定期进行梅毒血清学检测和随访,直至排 除或诊断先天梅毒
先天梅毒的诊断与治疗
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符合下列任何一项,可诊断为 先天梅毒:
措施
阳性人群 高危人群
关注安全 低危人群
(二)HIV干预措施
为所生儿童提供随访与艾滋病检测
儿童满1、3、6、9、12和18月龄时分别 对其进行随访,提供常规保健。
出生后6周及3个月(或其后尽早)采血进 行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检测。
未进行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检测或早期诊 断检测结果阴性者,应于12月龄、18月龄 进行艾滋病抗体检测。
0-6岁儿童生长监测花名册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乡(社区)
村
父 编亲 号姓
名
母 亲 姓 名
儿 童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时 间
户 口
本 市 / 县
非 本 市 / 县
满 月
3 月 龄
动员儿童健康检查时间
6 月 龄
8 月 龄
1 2 月 龄
1 8 月 龄
2 4 月 龄
3 0 月 龄
3 6 月 龄
4 岁
5 岁
6 岁
附件5.男童年龄别体重
病艾 感滋 染病 早感 期染 诊孕 断产 检妇 测所 及生 服儿 务童 流艾 程滋
艾艾 滋滋 病病 抗感 体染 检孕 测产 及妇 服所 务生 流儿 程童
婴儿抗病毒用药方案
婴儿应在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内 )开始服用抗病毒药物,可以选择以 下两种方案中的任意一种。婴儿若接 受母乳喂养,应首选NVP方案。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服务技术要点(2020年版)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服务技术要点一、孕产妇抗病毒治疗(一)治疗方案。
1.对于孕期发现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应立即给予抗病毒治疗,可选择以下三种方案中的任意一种:方案一:替诺福韦(TDF)+拉米夫定(3TC)+洛匹那韦/利托那韦(LPV/r);方案二:替诺福韦(TDF)+拉米夫定(3TC)+依非韦伦(EFV);方案三:齐多夫定(AZT)+拉米夫定(3TC)+洛匹那韦/利托那韦(LPV/r)。
2.孕前已接受抗病毒治疗的孕产妇,根据病毒载量检测结果进行病毒抑制效果评估。
如病毒载量小于50拷贝/ml,可保持原治疗方案不变;否则,酌情调整抗病毒治疗用药方案。
3.对于孕晚期(孕28周之后)发现的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有条件的情况下推荐使用:替诺福韦(TDF)+拉米夫定(3TC)/恩曲他滨(FTC)+整合酶抑制剂。
(二)注意事项。
1.在分娩结束后,艾滋病感染产妇无需停药,继续进行抗病毒治疗。
2.当孕产妇血红蛋白低于90g/L,或中性粒细胞低于0.75×109/L,建议不选或停用AZT。
应用TDF前需进行肾脏功能评估。
3.整合酶抑制剂应选择可应用于孕产妇的整合酶抑制剂。
具体治疗方案参见最新版《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技术指导手册》、《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药物治疗手册》。
(三)孕产妇抗病毒治疗的相关检测。
孕产妇抗病毒用药前、用药过程中应进行相关检测,评估孕产妇感染状况,确定用药方案和监测治疗效果。
1.用药前:进行病毒载量、CD4+T淋巴细胞计数及其他相关检测(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脂、血糖等)。
有条件的地区可对感染孕产妇进行耐药检测。
2.用药过程中:按规定进行CD4+T淋巴细胞计数及其他相关检测(同前)。
3.孕晚期:进行1次病毒载量检测,在分娩前获得检测结果。
4.有条件地区,孕产妇用药前、用药期间建议进行耐药检测。
二、安全助产服务孕期提供充分的咨询,帮助感染孕妇及其家人尽早确定分娩医院,及时到医院待产。
艾滋病、梅毒母婴阻断实施方案

郸妇幼医健东字[2022]18号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为最大程度地减少因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改善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 ㈠总体目标提高人群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防治服务,最大程度地减少因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改善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
㈡具体目标1.建立健全适合我乡实际情况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XX 县第X 医疗 健康服务集团母婴传播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模式。
2.育龄妇女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3.提供相应服务的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0%以上。
4.孕产妇孕期和产时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检测率分别达到80%和100%以上,婚前保健人群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100%。
5.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抗病毒药物应用比例分别达到90%以上。
6.梅毒感染孕产妇接受规范诊疗的比例达到85%以上。
7.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人工喂养率达到90%以上。
8.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满18月龄艾滋病检测率达到80%以上,其中6月龄内婴儿HIV感染早期诊断的比例达到60%以上。
9.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接受规范诊疗服务的比例达到90%以上,12月龄随访率达到80%以上。
10.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的比例达到100%。
11.儿童经母婴传播感染艾滋病的报告感染率控制在5%以下。
二、策略(一)开展社会动员,促进广泛参与。
利用媒体宣传、学校教育、社区教育、家庭教育等多种形式,开展群众性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
为感染者及其家庭提供关怀和支持,减少歧视,营造良好的综合防治氛围。
(二)整合服务资源,提高干预效果。
整合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为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孕产妇提供全面、系统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干预服务。
HIV感染产妇所生婴儿的用药配制

HIV感染产妇所生婴儿的用药配制
(在没有儿童剂型药物时推荐使用)
AZT(齐多夫定300mg/片):有条件应在制剂室配制
一片药平均分成两份(150mg/半片)→加5%葡萄糖液/蒸馏水15ml(10mg/1ml)→用皮试针(1ml针具)抽取1ml备用→按要求剂量服用→将稀释试剂放在冰箱保存(4度左右)→每次稀释试剂只能使用2~3天。
NVP(奈韦拉平200mg/片):有条件应在制剂室配制
一片药平均分成两份(100mg/半片)→加5%葡萄糖液/蒸馏水10ml(10mg/1ml)→用皮试针(1ml针具)抽取1ml备用→按要求剂量服用;
大人艾滋病治疗方案:任选以下一种方案
孕产妇治疗方案:方案1:(1)服用单剂量NVP 200mg,及AZT 300mg + 3TC 150mg,每天2次,至分娩结束;产后继续服用AZT 300mg + 3TC 150mg,每天2次,连续服用7天。
方案2:服用单剂量NVP 200mg,及AZT 300mg + 3TC 150mg,每天2次,至分娩结束;产后继续服用AZT 300mg + 3TC 150mg,每天2次,连续服用7天。
婴儿预防性治疗方案:
婴儿应在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内)开始服用抗病毒药物,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案中的任意一种;。
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技术实施方案
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技术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一)总目标全面落实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如期实现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目标,提高妇女儿童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
(二)具体目标至2025年,实现以下目标:1婚前保健人群艾滋病、梅毒检测率达95%以上。
2.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95%以上,孕期检测率达90%以上,孕早期检测率达85%以上。
3.HIV感染孕产妇抗病毒用药率达95%以上,所生儿童抗病毒用药率达95%以上。
4.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早期诊断率达98%以上。
5.梅毒感染孕产妇治疗率达95%以上,所生儿童预防性治疗率达95%以上。
6.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首针乙肝疫苗及乙肝免疫球蛋白及时注射率达98%以上。
7.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2%以下。
8.先天梅毒报告发病率下降至15/10万活产以下。
9.乙肝母婴传播率下降至1%以下。
二、工作内容消除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母婴传播(简称“消除母婴传播”)工作应以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综合防治体系为支撑,以常规妇女保健、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工作为基础,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孕产妇、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为育龄人群、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全面、整合的消除母婴传播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如下:(一)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青少年保健、性病防治、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等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开展消除母婴传播相关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提高青少年、育龄妇女,特别是孕产妇及其家人对消除母婴传播的认知,增强其“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促进健康行为。
(二)检测与咨询医疗卫生机构遵循知情不拒绝的原则,检测前医务人员主动告知母婴传播的危害性、预防母婴传播措施、接受各项检测的必要性和检测的相关信息,并依据检测结果提供检测后咨询。
为所有结婚登记人群在接受婚前保健时提供艾滋病、梅毒检测与咨询服务;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期保健过程中开展夫妻共同咨询检测。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抗艾滋病病毒用药方案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抗艾滋病病毒用药方案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抗病毒药物的应用可分为预防性抗病毒用药方案和治疗性抗病毒用药方案。
对于处于艾滋病临床I期或II期,免疫功能相对较好,CD4+T淋巴细胞计数>350/mm3的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建议采用预防性抗病毒用药方案;对处于艾滋病临床Ⅲ期或Ⅳ期,CD4+T淋巴细胞计数≤350/mm3的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建议采用治疗性抗病毒用药方案。
一、预防性应用抗病毒药物(一)孕产妇预防性应用抗病毒药物1、孕期和分娩时从妊娠14周或14周后发现艾滋病感染后尽早开始服用齐多夫定(AZT)300mg+拉米夫定(3TC)150mg+洛匹那韦/利托那韦(克力芝)(LPV/r)400/100mg,每天2次;或者AZT300mg+3TC150mg,每天2次,依非韦伦(EFV)600mg,每天1次,直至分娩结束。
2、分娩后若选择人工喂养,产妇可在分娩结束后停止抗病毒药物的应用;若选择母乳喂养,产妇持续应用抗病毒药物至停止母乳喂养后1周。
(二)婴儿应用抗病毒药物婴儿可以选择应用以下两种抗病毒药物方案中的任一种。
1、奈韦拉平(NVP)方案:新生儿出生体重≥2500g,服用NVP15mg(即混悬液1.5ml),每天1次;出生体重<2500g且≥Xg,服用NVP10mg (即混悬液1.0ml),每天1次;出生体重<Xg,服用NVP2mg/kg(即混悬液0.2ml/kg),每天1次;至出生后4~6周。
2、齐多夫定(AZT)方案:新生儿出生体重≥2500g,服用AZT15mg (即混悬液1.5ml),每天2次;出生体重<2500g且≥Xg,服用AZT10mg (即混悬液1.0ml),每天2次;出生体重<Xg,服用AZT2mg/kg(即混悬液0.2ml/kg),每天2次;至出生后4~6周。
无论婴儿选择哪种抗病毒药物,都应在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内)开始服用。
(三)孕期没有接受HIV检测,临产时才发现艾滋病感染的孕产妇1、选择人工喂养者(1)产妇:服用单剂量NVP200mg,及AZT300mg+3TC150mg,每天2次,至分娩结束;产后继续服用AZT300mg+3TC150mg,每天2次,连续服用7天。
HIV阳性母亲所生儿童的保健指导(固原市培训)
混合喂养
混合喂养时,食物和水使婴儿肠道发生过敏和炎 性反应,损伤肠粘膜,HIV易于入侵。抵消了母 乳的免疫作用。 混合喂养发生肠道感染的比率比纯母乳喂养高数 倍。
对HIV感染母亲提出的婴儿喂养建议
当人工喂养是可接受的、可行的、支付得起的、 可持续的和安全的,HIV感染母亲应避免所有形 式的母乳喂养。
(六)不同时期的儿童保健要点
生后6-8个月
依据早期诊断结果决定是否继续耶氏肺孢子菌肺炎的 预防性治疗,若阴性停止用药 指导人工喂养及辅食添加,停止母乳喂养 体格检查及生长发育监测 按照程序预防接种,早期诊断结果阴性者,按程序补 种尚未接种的疫苗 未接种卡介苗者,应做PPD试验,必要时开始结核 感染的预防性治疗
(六)不同时期的儿童保健要点
生后18个月 生后12个月HIV抗体检测结果阳性者应在18个 月时再次使用两种方法进行抗体检测,若均阴性 排除,若任一种或两种阳性,确认试验,若阴性 排除,若阳性确诊 喂养指导、体格检查及生长发育监测
HIV阳性儿童的 营养管理
毛新梅
积极适宜的添加辅食
出生后2-3周开始补充维生素A和D
宁夏妇幼保健院
营造良好的饮食氛围
鼓励永远比责备有效
开始少量,逐步增加 创造条件,自主进食 营造良好的饮食氛围 就餐以外的易智游戏
宁夏妇幼保健院
维生素A的补充
对HIV的儿童补充预防量的维生素A 6-12个月婴儿5000-10000IU/每天(口服) 1-5岁儿童10000-20000IU/每天(口服) 麻疹和重症营养不良儿童加倍剂量 AD的混合制剂要计算维D的量,防止过量,400-800 国际单位
固体食物促进牙齿生长
每日乳类不超过800ml
艾滋、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转介制度
艾滋、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
儿童转介服务制度
根据《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文件制定本制度。
1.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转介工作,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转介相关工作并落实。
2. 在转介服务中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暴露转介对象的个人信息。
3. 艾滋病感染产妇所生儿童随访监测过程中确诊为艾滋病感染的,转入抗病毒治疗机构接受抗病毒治疗,满18月龄的确诊儿童转入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随访管理。
4. 婚前、孕前保健中的未孕艾滋病感染妇女、艾滋病感染者人工终止妊娠后和分娩42 天后的感染孕产妇转入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随访管理,抗病毒治疗机构接受抗病毒治疗。
5.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妇在治疗期间,如接诊医疗保健机构不能处理的情况等,填写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转诊知情同意书、告知书(二联单),孕产妇联交于病人,7日内追踪转诊结果,如转诊成功填写《省IPMTCT阳性个案转介卡与接收回执》上报至辖区妇幼保健机构,转诊失败上报辖区妇幼协调随访。
6.艾滋病感染孕妇、产后未满42 天的产妇及所生未满18 个月的儿童,梅毒/乙肝感染孕妇及其所生儿童在保健随访管理期间跨地区的转介,包括跨县(区)、市(州),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指定专人通过福建省妇幼信息管理平台转介,跨省转介填写《省IPMTCT阳性个案转介卡与接收回执》通过市妇幼保健院逐级转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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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
抗艾滋病病毒用药方案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抗病毒药物的应用可分为预防性抗病毒用药方案和治疗性抗病毒用药方案。
对于处于艾滋病临床I期或II期,免疫功能相对较好,CD4+T淋巴细胞计数>350/mm3的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建议采用预防性抗病毒用药方案;对处于艾滋病临床Ⅲ期或Ⅳ期,CD4+T淋巴细胞计数≤350/mm3的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建议采用治疗性抗病毒用药方案。
一、预防性应用抗病毒药物
(一)孕产妇预防性应用抗病毒药物。
1.孕期和分娩时。
从妊娠14周或14周后发现艾滋病感染后尽早开始服用齐多夫定(AZT)300mg +拉米夫定(3TC)150mg +洛匹那韦/利托那韦(克力芝)(LPV/r)400/100mg,每天2次;或者AZT300mg+3TC150mg,每天2次,依非韦伦(EFV)600mg,每天1次,直至分娩结束。
2.分娩后。
若选择人工喂养,产妇可在分娩结束后停止抗病毒药物的应用;若选择母乳喂养,产妇持续应用抗病毒药物至停止母乳喂养后1周。
(二)婴儿应用抗病毒药物。
婴儿可以选择应用以下两种抗病毒药物方案中的任一种。
1.奈韦拉平(NVP)方案:新生儿出生体重≥2500g,服用NVP 15mg(即混悬液1.5ml),每天1次;出生体重<2500g 且≥2000g,服用NVP 10mg(即混悬液1.0ml),每天1次;出生体重<2000g,服用NVP 2mg/kg(即混悬液0.2ml/kg),每天1次;至出生后4~6周。
2.齐多夫定(AZT)方案: 新生儿出生体重≥2500g,服用AZT 15mg(即混悬液1.5ml),每天2次;出生体重<2500g 且≥2000g,服用AZT 10mg(即混悬液1.0ml),每天2次;出生体重<2000g,服用AZT 2mg/kg(即混悬液0.2ml/kg),每天2次;至出生后4~6周。
无论婴儿选择哪种抗病毒药物,都应在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内)开始服用。
(三)孕期没有接受HIV检测,临产时才发现艾滋病感染的孕产妇。
1.选择人工喂养者。
(1)产妇:服用单剂量NVP 200mg,及AZT 300mg + 3TC 150mg,每天2次,至分娩结束;产后继续服用AZT 300mg + 3TC 150mg,每天2次,连续服用7天。
(2)婴儿: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内)服用单剂量
NVP 2mg/kg(即混悬液0.2ml/kg),同时服用AZT 4mg/kg(即混悬液0.4ml/kg),每天2次,至出生后4~6周。
或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内)服用NVP,出生体重≥2500g,服用NVP 15mg(即混悬液1.5ml),每天1次;出生体重<2500g且≥2000g,服用NVP 10mg(即混悬液1.0ml),每天1次;出生体重<2000g,服用NVP 2mg/kg(即混悬液0.2ml/kg),每天1次;至出生后4~6周。
2.选择母乳喂养者。
可以选择应用以下两种抗病毒药物方案中的任一种。
(1)产妇:服用AZT+3TC+LPV/r或AZT+3TC+EFV(用法及剂量同上),至停止母乳喂养后1周。
婴儿: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内)服用NVP,每天1次,至出生后6周(用量同前)。
(2)产妇:服用单剂量NVP 200mg,及AZT 300mg + 3TC 150mg,每天2次,至分娩结束;产后继续服用AZT 300mg + 3TC 150mg,每天2次,连续服用7天。
婴儿: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内)服用NVP,每天1次,至母乳喂养停止后1周(对于产后才发现的感染产妇,产妇可暂不用抗病毒药物,婴儿采用此方案)。
二、治疗性应用抗病毒药物
(一)孕产妇治疗性应用抗病毒药物。
尽早开始服用AZT 300mg + 3TC 150mg,每天2次,EFV
600mg,每天1次;或者CD4+T淋巴细胞计数<250/mm3时,还可以选择尽早服用AZT 300mg +3TC 150mg +NVP 200mg,每天2次。
(二)婴儿应用抗病毒药物。
婴儿可以选择应用以下两种抗病毒药物方案中的任一种。
1.NVP方案:新生儿出生体重≥2500g,服用NVP 15mg(即混悬液1.5ml),每天1次;出生体重<2500g且≥2000g,服用NVP 10mg(即混悬液1.0ml),每天1次;出生体重<2000g,服用NVP 2mg/kg(即混悬液0.2ml/kg),每天1次;至出生后4~6周。
2.AZT方案: 新生儿出生体重≥2500g,服用AZT 15mg (即混悬液1.5ml),每天2次;出生体重<2500g且≥2000g,服用AZT 10mg(即混悬液1.0ml),每天2次;出生体重<2000g,服用AZT 2mg/kg(即混悬液0.2ml/kg),每天2次;至出生后4~6周。
无论婴儿选择哪种抗病毒药物,都应在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内)开始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