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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大学网教经济法主观题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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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作业二(主观题部分)
问答题
1、什么是经济法
2、经济合同纠纷中,可撤销合同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3、我国关于经济案件诉讼时效的相关法律规定。

1.答: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对经济实行宏观调控和对经济活动进行协调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是国家为促进和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维护经济秩序而制定的,经济法的本质是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和协调,如打击走私、外汇管理、金融管理、产品质量、证券管理等等。

经济法调整的是特定的经济关系,是国家在宏观调控和协调社会经济运行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2.答: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显失公平的合同
3.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4.因胁迫订立的合同
5.乘人之危的合同
6.效力未定的合同
3.答:经济犯罪的追诉时效按《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按犯罪情节应处刑罚适用时效: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经济法》在线考试(主观题)试题及答案

经济法》在线考试(主观题)试题及答案

经济法》在线考试(主观题)试题及答案XXX(北京)远程教育学院期末考试经济法》研究中心:姓名:学号:_ _一)简答题简述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与特征。

答:1、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1)行为这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为达到一定经济目的所进行的行为:它包括经济管理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和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

经济管理行为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行使经济管理权或者经营管理权所指向的行为,如经济决策行为、经济命令行为、审查批准行为以及经济监督检查行为等。

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的一方利用自己的资金和技术设备为对方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而对方根据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支付一定报酬的行为。

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是指为对方提供一定劳务或服务满足对方的需求,而对方支付一定酬金的行为。

过一行为与完成一定的工作不同的是,前者通过一定行为最终体现为一定的经济效果,后者则是通过劳动最终表现为一定的客观物质成果。

2)智力成果指人们刨造的能够带来经济价值的创造性脑力劳动成果。

如专利权、专有技术、著作权等。

随着社会进步和科学技术的发展。

智力成果在社会财富中将日显重要,其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也就是一种必然。

3)物指可以为人们控制和支配,有一定经济价值并以物质形态表现出来的物体。

有些物不能为人所控制或支配,或即使可为人们控制和支配,但无一定经济价值的物,都不能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从法的角度来看,物亦可作多种划分,如: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特定物和种类物;有形物与无形物;主物与从物等。

2、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特征:1)经济法律关系是以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为内容的。

任何法律关系都是以当事人之间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为内容。

在经济法律关系中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则是以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为内容,否则不是经济法律关系。

这种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直接反映当事人之间的经济利益,体现了经济性。

2)经济法律关系除法律规定允许采用口头形式外,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经济法【0328】大作业答案

经济法【0328】大作业答案

(5)标明名称和标记的义务。

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6)出具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的义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

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7)保证商品或服务质量的义务。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8)承担“三包”和其他责任的义务。

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对商品承担“三包”责任和其他责任。

经营者对以上义务的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

(9)不得以格式合同等方式限制消费者权益的义务。

经营者不得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不得作出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上述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10)尊重消费者人身权利的义务。

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3、论述我国《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责任。

4、论述商业银行的设立条件。

答:根据《商业银行法》第11条规定: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

设立商业银行应该具备下列条件:(1)有符合《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2)有符合《商业银行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即设立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声调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农村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

东华大学经济法试题及答案

东华大学经济法试题及答案

东华大学经济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1. 经济法调整的主体关系主要包括:A. 国家与公民B. 企业与企业C. 国家与企业D. 国家、企业与公民2. 下列哪项不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A. 公平原则B. 效率原则C. 诚信原则D. 保密原则3. 经济法中的反垄断法主要目的是:A. 保护消费者权益B. 维护市场竞争秩序C. 促进企业合并D. 限制企业规模4. 根据经济法规定,以下哪项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A. 商业诽谤B. 虚假宣传C. 价格垄断D. 公平竞争5. 经济合同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A. 合同的自愿性B. 合同的合法性C. 合同的强制性D. 合同的平等性6. 经济法中,关于合同解除的条件,以下哪项是错误的?A. 当事人协商一致B. 合同履行不能C. 合同目的无法实现D. 一方当事人违约7. 经济法中,关于知识产权保护,以下哪项不属于知识产权范畴?A. 著作权B. 商标权C. 专利权D. 肖像权8. 经济法中的税收法律制度主要调整:A. 国家与公民的财产关系B. 国家与企业的财产关系C. 企业与企业的财产关系D. 公民与公民的财产关系9. 经济法中,关于企业破产法,以下哪项是错误的?A. 破产程序由法院主导B. 破产财产优先偿还债权人C. 破产企业可以继续经营D. 破产企业必须解散10. 经济法中,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以下哪项是错误的?A. 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B. 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C. 消费者有权要求免费服务D. 消费者有权要求知情权二、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1. 简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2. 什么是不正当竞争行为?请列举至少三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3. 经济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4. 经济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有哪些具体措施?三、案例分析题(每题10分,共20分)1. 某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通过虚假宣传,夸大产品性能,误导消费者购买,该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请结合经济法相关规定进行分析。

华工2013经济法学主观题24道

华工2013经济法学主观题24道

一、简答题1. 关于经济法产生的原因有哪些学说?答:经济法产生的原因到底是什么?我国经济法学界至今有着不同的看法,并逐渐形成了不同的观点和学说。

(1)危机对策说。

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经济法为了应付各种危机而产生的。

如经济法在德国的产生,是为了应付战争所带来的危机。

经济法在美国的产生,虽然不是因为战争,却同样是为了应付当时的各种经济危机。

因此,经济法是危机对策法。

(2)“国家干预说。

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经济法产生的直接原因,是国家的干预。

国家鉴于市场的缺陷或失灵,要求立法机关根据市场的需要,通过制定相关的经济法,授权政府以主动的方式,采取适当的手段规制市场的运行,以实现经济增长、充分就业和公平分配的目标。

(3)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说。

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市场失灵是经济法产生的直接原因,需要通过立法,授权政府以主动的方式干预经济的运行,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

但政府的干预不是万能的,政府的干预也呈现种种的缺陷,甚至会出现“失灵”,因而国家又通过立法对政府的干预加以规制,使政府的干预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这就是经济法产生的直接原因。

2. 试析经济法总论。

答:《经济法总论》从经济法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和基本矛盾入手,提出经济法的调整目标、调整范围、调整手段、体系构造、基本特征、外部关系等问题;同时,也进一步确立了经济法的二元价值和基本原则。

在此基础上,分析了中外经济法的理论沿革和制度变迁的内在关联,以及经济法的形式渊源与效力范围的内在关联,以回答经济法发生论的基本问题,并引出经济法规范论的重要问题,包括经济法的主体组合与主体能力、行为结构与调制行为、权义结构与调控权限、责任原理与责任类型等。

3. 简述我国现代经济法学的产生和发展。

答:(1)经济法的产生。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工作重心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轨道上来,开始进行经济立法的工作,历经十几年的努力,制定了一大批法律法规,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东财《经济法概论B》考前模拟主观题解题指导.doc

东财《经济法概论B》考前模拟主观题解题指导.doc

东财《经济法概论B》考前模拟主观题解题指导本复习题页码标注所用教材为:经济法概论邹杨2009年3月第1版经济科学出版社如学员使用其他版本教材,请参考相关知识点四、简答题【1】简述不被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考核知识点:专利侵权行为。

参见P284参考答案: 不被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1.专利权的枯竭2.先用权人的实施3临时过境4.为科学或者试验目的的使用。

【2】《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规定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享有的职权有哪些?考核知识点:职工代表大会。

参见P28参考答案: (1)听取和审议厂长关于企业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计划、留用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2)审查同意或者否决企业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3)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4)评议、监督企业各级行政领导干部,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5)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决定选举厂长,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3】简述可以抵押的财产有哪些。

考核知识点:可抵押财产。

参见P170参考答案: 根据《担保法》第34条规定,可以用来抵押的财产包括:<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的使用权;<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4】仲裁协议应当具备哪些内容?考核知识点:经济仲裁协议。

参见P290参考答案: (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

仲裁事项应当具体并准确表达,并不得超出仲裁机构的主管范围;(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东北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经济法本科网上测试题解答(主观题部分)

东北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经济法本科网上测试题解答(主观题部分)

经济法本科网上测试题解答(主观题部分)二、名词解释(每题10分,共20分)1. 隐名合伙:是指当事人的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出资,不参加实际的经济活动,而分享营业利益,并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亏损责任的合伙。

出资的一方称为隐名合伙人;利用隐名合伙人的出资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济活动的一方称为出名营业人。

2.经济仲裁:是一种和平解决经济纠纷的方法,指经济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发生争议时,如通过协商不能解决,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自愿将争议的事项或问题提交给双方同意的第三者依照专门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由其作出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

该第三者成为双方选定的仲裁人(亦称公断人),或为仲裁机构。

三、简答题(每题15分,共30分)1.简述公司的利润分配答: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一)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公司应当在税法允许的补亏期限内,以当年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二)缴纳所得税;公司以税前所得弥补上年度的亏损后的余额,应当按照33%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三)弥补以税前利润弥补亏损后仍存在的亏损。

这种亏损的弥补有两种方式: 一是以历年积累的公积金来弥补;二是超过了法定的税前补亏期限的,应按公司法的规定,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不中部分再以历年积累的公积金弥补。

(四)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法定盈余公积金的提取比例为当年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后)的10%。

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转增资本,但企业用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后,法定盈余公积金的余额不得低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益金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支出。

《公司法》规定,法定公益金的提取比例为5%-10%。

(三)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经济法》作业材料(一)

《经济法》作业材料(一)

《经济法》作业材料(一)(2022年3月)1.徐某、朱某、谢某、吴某均是A市小有名气的服装个体户。

四人欲联合成立万鹏制衣有限公司, 并制定了公司章程。

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名称: ××县万鹏制衣公司。

(2)注册资本: 人民币80万元。

(3)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徐某以厂房出资, 作价30万元;谢某以家传制衣技术出资, 作价12万元;吴某以设备出资, 作价20万元;朱某提供货币资金18万元。

(4)公司的组织机构: 公司不设股东会, 以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权力机关, 徐某任董事长, 吴某、朱某任董事;公司不设监事会, 设2名监事, 分别由吴某和公司聘请的销售人员王某兼任。

(5)分公司: 公司准备分别在A、B两地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6)公司债券: 为了弥补资金不足, 公司拟发行30万元公司债券。

请分析: 上述内容哪些违反了我国《公司法》的规定?2、2009年3月, 甲、乙、丙、丁共同出资, 依法设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

2010年2月5日, A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 作出以下四项决议: (1)增选一名董事: 由A本公司监事王某担任董事。

(2)更换两名监事: 一是由乙企业代表陈某代替丁公司代表朱某, 二是由公司职工代表李某代替原公司职工代表徐某。

(3)决定于2010年4月发行公司债券, 用于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

(4)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批准了董事会提出的从2100万元法定公积金中拿出500万元转为公司资本的方案。

2010年6月10日, A公司总经理未经股东会同意为他人经营与A公司同类的营业, 取得收入10万元。

要求: 根据以上事实, 回答下列问题: (1)股东会作出增选一名董事和更换两名监事的决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2)A公司是否具有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为什么?(3)股东会会议批准公司公积金转为资本方案的决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4)A公司总经理为他人经营业务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A公司可以依法采取什么措施?3.八家企业以募集设立的方式创办威达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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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作业二(主观题部分)
问答题
1、什么是经济法?
2、经济合同纠纷中,可撤销合同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3、我国关于经济案件诉讼时效的相关法律规定。

1.答: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对经济实行宏观调控和对经济活动进行协调过程中所发
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是国家为促进和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维护经济秩序而制定的,经济法的本质是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和协调,如打击走私、外汇管理、金融管理、产品质量、证券管理等等。

经济法调整的是特定的经济关系,是国家在宏观调控和协调社会经济运
行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2.答: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显失公平的合同
3.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4.因胁迫订立的合同
5.乘人之危的合同
6.效力未定的合同
3.答:经济犯罪的追诉时效按《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按犯罪情节应处刑罚适
用时效: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
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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