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分则)
广告合同履行地管辖

广告合同履行地管辖在司法实践中,合同产生纠纷不能协商解决的时候就需要到法院进行诉讼,诉讼前需要确定合同的履行地才能确定管辖的法院,不是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是不受理诉讼的,那么广告合同履行地管辖是怎样规定的?我为读者进行解答。
一、广告合同履行地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3、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另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合同法中关于买卖合同履行地的规定主要见于《合同法》第61、62、141条。
其中,第61、62条是总则中的规定,第141条是分则中的规定。
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62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第141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合同法分则(多选)

合同法分则(多选)1.(2008,55)甲与乙签订一合同,双方约定由甲提供毛糖油10吨,乙负责加工成精糖油,使其达到食用标准,加工费由甲提货时付清。
后甲在提货时,经化验发现乙所交付的精糖油未达到约定标准,立即提出异议,为此引起纠纷。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甲、乙所签合同为承包合同B.甲有权要求乙返工C.甲有权立即解除合同D.甲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真题解析】本题考点是承揽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62条的规定,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订做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做、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所以说正确答案是BD.【答案】BD2.(2008,56)甲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向乙购买一件汝窑笔洗,价值100万元,约定首付20万元,余款分三期付清,分别为20万元、30万元、30万元,价款全部付清前乙保留笔洗的所有权。
甲取得笔洗后,付了首付和第一期余款,第二期余款迟迟未付。
后甲以50万元将该笔洗卖给瓷器收藏家丙,乙得知后引起纠纷。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乙有权解除与甲的买卖合同B.乙有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C.乙有权请求丙返还笔洗,但应向丙支付50万元D.甲出卖笔洗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真题解析】本题考点是买卖合同中的分期付款问题。
我国《合同法》第1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因此出卖人可以解除合同。
A对,8也对。
但是出卖人也可以不解除合同使其有效。
但是,不应向丙支付50万元。
因为出卖人不是丙合同的相对人。
因此C错。
因为甲在不具有所有权情况下处分了他人财产,属于无权处分。
D正确。
所以说正确答案是ABD.【答案】ABD3.(2008,57)甲与乙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乙为甲承建新教学楼。
经甲同意,乙将部分安装工程分包给丙。
工程竣工后,除丙承担的安装工程验收不合格外,其他工程验收合格,甲拒绝支付全部工程款,因此引起争议。
合同法分则

合同法分则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500吨物资,双方未就所有权转移另行约定,那么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时刻为( )。
A.500吨物资交付时B.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同生效时C.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同成立时D.乙公司向甲公司付讫货款时2.2020年5月2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乙公司于5月30日到甲公司的库房提取所购全部物资。
乙公司由于自身缘故至6月30日才去提取该批物资,但6月25日甲公司的库房因洪水被埋住,致使乙公司应提取的全部物资毁损。
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乙公司承担该批物资毁损、灭失风险的起始时刻是( )。
A.5月30日 B.5月20日C.6月30日D.6月25日3.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 )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A.3个月 B.2年c.1年D.6个月4.依照«合同法»的规定,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必须在自明白或者应当明白撤销缘故之日起()内行使。
A.3个月 B.6个月C.1年 D.5年5.王某为做生意向其朋友张某借款10000元,双方未约定利息。
王某还款时,张某索要利息,王某以没有约定为由拒绝。
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以下关于王某是否支付利息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王某不必支付利息B.王某应按当地民间适应支付利息c.王某应按同其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D.王某应在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3倍的范围内支付利息6.甲企业于2020年1月1 El从乙银行借款1000万元。
期限为1年零9个月,但双方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支付利息的期限,在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情形下,甲企业支付利息的期限为( )。
A.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利息B.每季度的最后1 日支付c.前6个月的最后1日支付2/3的利息,借款期限届满时支付剩余的1/3利息D.在届满1年时支付一次,剩余9个月期限届满返还借款时再支付一次7.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借款人提早偿还贷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运算利息的方法是( )。
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0501

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网上辅导 民商经济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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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合同法分则
本章考情分析
正常考试分值在14分左右,以单选和多选为主,尤其最近两年都考了案例分析,要引起重视。
最近五年考试题量、分值:
第一节 买卖合同
一、买卖合同的特点:
1.买卖合同是转让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
3.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
二、买卖合同的效力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重点掌握: (一)分期付款买卖
买受人未支付价款达到合同总价款1/5时,出卖人可以选择: 1.解除合同——标的物取回,买受人支付使用费; 2.要求支付全部价款。
【例题·多选题】曾某购买某汽车销售公司的轿车一辆,总价款20万元,约定分10次付清,每次两万元,每月的第一天支付。
曾某按期支付六次共计12万元后,因该款汽车大幅降价,曾某遂停止付款。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汽车销售公司有权要求曾某一次性付清余下的八万元价款
B.汽车销售公司有权通知曾某解除合同
C.汽车销售公司有权收回汽车,并且收取曾某汽车使用费
D.汽车销售公司有权收回汽车,但不退还曾某已经支付的12万元价款 [答疑编号506296050101]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曾某还有8万未支付,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5,汽车销售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全部价款,可以收回汽车,要求曾某支付使用费,但应退还曾某已经支付的12万元价款,故ABC 正确,D 错误。
(二)卖方的瑕疵担保
担保期限:有约定按约定(包括检验期、质保期);没有约定,合理期间,最长为收到标的物。
第十章 合同法律制度(分则)

第十章合同法律制度(分则)第一节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一、买卖合同1、所有权(P397-398)(1)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所有权保留条款)除外。
【例题·多选题】乙向甲购买10台新型计算机,双方订立了合同。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项下计算机所有权转移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5年)A、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计算机的所有权自买卖合同生效时起转移B、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计算机的所有权自甲方交付时起转移C、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计算机的所有权自乙方付清全部价款时起转移D、如果双方约定,甲方先行交付计算机,在乙方付清全部价款之前,其所有权仍属于甲方,该约定有效【答案】BD【解析】(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2)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时,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2)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2009年新制度多选题)【例题·多选题】2009年5月12日,甲因农忙借用邻居乙的一头耕牛耕地三天。
5月14日,甲、乙两人又以2500元价格达成购买该耕牛的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应在5月31日前付清价款。
5月14日晚,当地爆发泥石流,导致耕牛灭失。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2009年新制度)A、甲在5月12日取得耕牛的所有权B、甲在5月14日取得耕牛的所有权C、耕牛灭失的损失由甲承担D、耕牛灭失的损失由乙承担【答案】BC【解析】(1)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5月14日)为交付时间;(2)选项AB: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题中,标的物的所有权自5月14日转移;(3)选项CD: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法知识

[法律分析]
♦ 3、协议本问涉及合同约束力问题。依合
同法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应按照 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双方协商一 致的,可以变更合同。
(四)悬赏广告
♦ [案例4] ♦ 王某是出租车司机。2000年8月7日,李某
在乘坐王某的出租车时将一手提包遗忘在车上。 王某回家后发现包内有活期存折一份、定期存 单两张、发票一本。因不知失主是谁,王某无 法返还。第二天,县有线电台发布广告,称贸 易公司有人乘坐出租车时丢失手提包一个,如 有拾到者,请与李某联系,李某将支付酬金1 万元。王某看了广告后,与李某取得联系.。李 某确认无误后为王某写了收条。王某索要1万 元酬金,李某不给,王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 支付酬金。李某应否向王某支付酬金?为什么?
[法律分析]
♦
本问涉及要约的要件问题。依合同 法的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 的意思表示。要约的要件是: (1)要约应 为要约人向特定的相对人作出的订立合 同的意思表示。(2)要约的内容具体明确。 (3)表明要约人受该要约的约束。
[案例2]
♦
甲公司通过电视发布广告,称其有100辆 某型号汽车,每辆价格15万元,广告有效期10 天。乙公司看到该则广告后于第三天自带金额 为300万元的汇票去甲公司买车,但甲公司的 车此时已全部售完,无货可供。乙公司要求甲 公司承担此行花费的2000元费用不得而诉至法 院。 ♦ 1、甲公司的广告是否为要约?为什么? ♦ 2、乙公司支出的费用应由谁承担?
合同法知识
主 讲 人: 严 永
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结 束了我国合同立法三足鼎立的局面,是我国现行规范市 场交易的一部最基本的法律。合同法包括总则、分则、 附则三个部分,共23章428条。其中,总则包括8章,分别是: 一般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 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和其 他规定,共129条。分则包括15章分别是:买卖合同,供用 电、水、气、热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 赁合同, 融资租 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 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 和居间合同,共298条。附则只有1条,规定了合同法的 施行日期,合同法施行后,以往的三个有关合同的法律 即行废止。本专题主要介绍总则部分的主要内容。
(8)第五章 合同法分则(1)

【讨论】 甲、乙于8月15日订立一货物买卖合同, 约定甲于9月1日前交货。交货方式是由甲办 理铁路委托运输,运费由乙支付。8月20日, 甲办妥与铁路局的托运手续。货物所有权何 时归乙所有? 甲、乙于8月15日订立一货物买卖合同, 约定交货方式是自提。8月20日甲通知乙务必 于8月31日提货。所有权何时归乙?
(2)试用买卖 试用期间的风险,归出卖人负担 试用人同意购买或届期保持沉默,风险归 买受人负担
试用人明示不购买,风险归出卖人负担
【讨论】 甲、乙8月1日订立一彩电试用买卖合同,约定试 用期1个月,甲于当日送交彩电给乙。8月18日,彩 电遭雷击而毁。谁承担风险? 甲、乙8月1日订立一彩电试用买卖合同,约定试 用期1个月,甲于当日送交彩电给乙。到了9月1日 ,乙未向甲作出购买表示,也未作出不购买表示。9 月2日,彩电遭雷击而毁。谁承担风险?
第 五 章 合 同 法 分 则 (1)
重
点
1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 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 3 标的物的风险负担 4 孳息
一、买卖合同
当事人的 权利义务 概念 孳息的归属
标的物 所有权转 转移的规则
标的物风险 负担的规则
(一)概念
《合同法》第130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
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1. 出卖人的义务
1 2 3
交付标的 物
转移标的 物的所有 权
担保标的 物的权利 瑕疵
《合同法》第150条: “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 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 但法律另有Hale Waihona Puke 定的除外。”2. 买受人的义务
两方面
支付价款
合同法相关问题研究

合同法相关问题研究合同法分则条文数量多,分则是总则里一般规定的具体化,总则的一般规定了解了,分则里的问题就比较简单,对分则进行掌握时,应重点掌握分则里针对某种具体类型的合同法律涉及的特别规定。
合同法分则在进行法律学习适用是有规律的,下面我们着重谈一下分则里所规定的十五大类合同。
一、适用《合同法》分则具体规定所应把握的规律(一)十五类合同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归纳。
我们在进行法律学习适用和时有哪些规律要注意的问题。
大家看合同法分则里规定了这么多类型的合同,不外乎总体上对应着两种类型的交易,一种是移转财产的交易,另一种是提供服务的交易。
就移转财产的合同而言,哪些合同是移转财产的合同?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是移转财产的合同,是商品类的贸易。
还有一种合同是提供服务的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咨询开发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这是服务类贸易所对应的合同。
移转财产合同哪个合同最典型?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确立了所有的移转财产的合同法律适用的一般规则。
提供服务的典型合同是承揽合同。
所以买卖合同和承揽合同是合同法分则里的核心合同,其它的都是两合同的变形。
处理别的合同纠纷时,找不到法律适用的规则,可以在这两个合同里找。
你可以引用两个合同里面所包含的法律规范去进行纠纷的处理。
分则里的合同还可以再分六类合同,第一类是移转财产所有权的合同,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合同、赠与合同和借款合同。
第二类是移转财产使用权的合同,包括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但这个地方的使用权与用益物权的使用权是不一样的,全国人大法工委提交人大常委会的民法建议稿里用益物权包括土地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居住权、典权、林地利益权,另外把矿业权、取水权等也作为用益物权,这不太合适,现在草案里把它放在用益物权中,租赁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是债务性质的使用权,这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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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设备于2004年1月交付,电视机厂进行了验收,并会 同实业公司对设备进行了安装调试,发现该设备未达到设计标准。 为此,租赁公司会同电视机厂与实业公司签订了处理协议书,约 定:设备由电视机厂负责修整,实业公司向电视机厂赔偿16万元。 后租赁公司因电视机厂拖欠租金,多次索要未果,向法院起诉, 电视机厂答辩中称:租赁公司交付的租赁物在使用中未达到设计 标准,而租赁公司又未及时对外索赔,故拒支付租金。
(二)买方义务
价款支付----买方应按约定数额支付价款 (1)地点: 有约定-从约定; 无约定-卖方营业地; 约定以支付标的物或支付提取标的物 单证为条件,务
价款支付----买方应按约定数额支付价款 (2)时间: 有约定-从约定; 无约定、无法定-交货或交单同时支付 多交付的-接收付款\拒绝-通知
三 赠与合同
(二)赠与合同的相关规定 1 附义务赠与合同: 受赠人按约定履行义务; 瑕疵责任:
在附义务范围内与出卖人责任相同
二 赠与合同
2.赠与合同的撤销 (1)任意撤销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 撤销。 例外:具有救灾、扶贫等公益性质或经过 公证的赠与合同
二 赠与合同
2.赠与合同的撤销 (2)法定撤销
租赁合同
(二) 租赁合同 1概念 --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 支付租金的合同。 2期限— (1)最长:20年;6个月以上签订书面合同. (2)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2)6个月以上未采用书面形式; 3)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
二
融资租赁合同
(四)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
1.出卖人与出租人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 (1)出卖人按照约定向承租人直接交付标的物. (2)当出卖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由承租人行使 索赔 的权利(出租人应当协助) (3)就出租人按照承租人要求所订立的买卖合同,未 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 人有关条款。 (4)受领标的物\检验\保管义务人为承租人
(二)买方义务
( 3 )检验
1)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 检验期间内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 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符合约定。 2)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在 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2 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符合约定。
二 赠与合同
(一)概念 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 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单务合同; 无偿合同; 诺成合同.
①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 ②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③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合同生效后,赠与人或者赠与人 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有权因法定事由 的出现而撤销赠与合同。
案例分析: 王某承租赵某私房两间。租期届满前,王向赵提出愿 以24万元购买该房,赵表示同意。王当即交给赵4万元, 讲好另20万元于1个月内清偿,双方约定3天后共同到房 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第二天王某雇请李某将事先 托其制作的家具搬到家中,并答应两天后办理房屋过户 手续时一并给付加工定作费和搬运费用。不料,当天夜 里,该房因受雷电击而起火,房屋和家具均由此毁损。 事故发生后,王某向赵某索还自己已交付的4万元房款; 但赵某不仅不返还已收的4万元,而且要求王某给付所 欠的另20万元;李某闻讯也前来追索其加工费和搬运费 用,遭到王某拒绝。三人争执不下,诉至法院。 问:1)本案中房屋灭失的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 2)本案中家具灭失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一 借款合同 (一)借款合同概念 ----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 付利息的合同
(二)分类 1普通借款合同 2贷款合同
借款合同
1普通借款合同--实践合同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 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2贷款合同—诺成合同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 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未按照约定可停发\ 收回或解除合同。
出卖人\出租人\承租人分别是谁? 买卖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二
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 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 技术性能、检验方法、 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 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 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 (留购、续租或退租 )等条款
书面形式
二
融资租赁合同
(三)融资租赁合同 2.特征 (1) 以融资为目的,融物为手段 (2) 诺成性合同、要式合同 (3) 出租人为专营融资租赁业务的租赁公司。
第一节 买卖合同与赠与合同
(二)双方义务 卖方: 1 交付标的物; 2 转移标的物所有权 买方: 支付价款
第一节 买卖合同与赠与合同
二、双方义务 (一)卖方: 1 交付标的物; (1)标的物权利的保证
标的物权利的保证:第三人不得主张权利, (订立合同知道或应知道的例外) 第132条 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 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 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索赔权:减少价金;修理,调换; 支付违约金; 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3)标的物风险:承租人承担 “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验收方法
接收标的物 ”由于租赁物毁损灭失致合同无法继续履 行的风险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时,由承租人负担.
瑕疵担保责任
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 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承租人依 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 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
(一)卖方义务
1.交付标的物 (2)期限: 有约定从约定; 第140条 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 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一)卖方义务 1.交付标的物 (3)地点 (141条) 1)涉及货物运输,货交第一承运人 2)不涉及运输特定货物,已知标的物 所在地,该地点交货 其他情况,卖方缔约时的营业地
2003年6月,某金融租赁公司根据某电视机厂的委托,推 荐广东某实业公司为供货商,三方就买卖片状电阻生产线设 备事宜进行了洽谈。 9月,租赁公司按电视机厂要求的条件与实业公司签定了 购货合同,同年12月,电视机厂与广东某实业公司又签订了 一份片状电阻生产技术合作合同,对设备应达到的技术指标 作了具体规定。 随后,租赁公司与该电视机厂签订了以该设备为标的物 的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由广东某实业公司直接向电视机厂交 付设备,交付之日为租金起算日;若发生设备质量问题,则 租赁公司不承担责任,由电视机厂向广东实业公司索赔,租 赁公司协助。
复习思考题
1 简述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转移规 定。 2 赠与合同的赠与人是否应承担赠品 的瑕疵责任
复习思考题
某村民甲与乙签订了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 甲卖给乙3头牛,款项为8000元。先支付3000 元货款,其余款项在半年内付清。在付清剩余 款项之前,甲保留对牛的所有权。签订合同的 第二天,乙将牛牵走。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讨论下列问题: 1.假如在牛款付清之前牛1被水淹死,损 失由谁负责?为什么? 2.假如在牛款付清之前,牛2生下一头小 牛,该小牛的所有权归谁?为什么? 3.假如在牛款付清之前,村民乙将牛3卖 给了丙,该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二
融资租赁合同
2. 承租人承担以下义务:
(1)保管、保养租赁物,使之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2)在融资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未经出租人同意, 不得将租赁物进行抵押、转让、转租、赠与、迁离、重大 改造、用作投资等。 (3)承租人破产时,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二
融资租赁合同
• 3.特殊规定: • (1)合同解除变更的制约: • 承租人不可中途解约租赁; 出租人不得变更买卖 (2)标的物质量瑕疵:承租人索赔
(一)卖方义务 (2)风险承担原则 B 买方原因无法“如约交付”,买方 自违约之日承担风险 第143条 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 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 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 灭失的风险。
(一)卖方义务 (2)风险承担原则 C 路货“合同成立时”风险转移
第145条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 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141条第二款第一 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 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 险由买受人承担。
合同法知识点
要约 缔约过失责任 过程 承诺 方式 —— 书面、口头、其他 合同的订立 成立 无效 与效力 可撤销 效力待定 有效 原则与规则(抗辩权) 履行 代位权 保全 解除 合同终止 合同的履行 撤销权 免除 变更、转让、 提存 合同的担保: 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抵消 违约责任—— 定金、违约金 混同
(一)卖方义务 3 标的物风险承担 (1)风险 “买卖合同生效后,由于不可归责于双 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标的物遭受毁损\灭失 的情形”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第三人原因
(一)卖方义务 (2)风险承担原则 A 交付为界 第142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 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 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例外: (l)出租人明知租赁物有瑕疵而来告知或者因重大过 失不知有瑕疵的; (2)出租人与出卖人有密切关系的; (3)承租人无法或者不能直接向出卖人索赔的。
侵权责任
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 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 租人不承担责任。 (1)产品责任 (2)高度危险作业责任 (3)建筑物责任
第二节 融资租赁合同
(一)融资租赁合同概述
1.作用:
融资租赁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 而产生的一种适应性较强的融资方式.
2.背景:
二战后;我国-20世纪80年代
融资方式:仅次于银行信贷的金融工具
融资租赁合同
1.概念------当事人之间约定,出租人根据承 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 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 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租赁公司是否可以依据交付的租赁物在使 用中未达到设计标准而故拒绝支付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