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设计方案说明书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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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设计总说明

一、工程设计主要依据

1. 有关文件

(1)、临汾市发改委关于《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翼城县住建局关于该建设项目选址问题的批复

(3)、翼城县国土局关于该建设项目土地审批文件

(4)、翼城县住建局关于该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批复意见

(5)、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

(8)、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及强制性条文规定

(9)、设计合同。

2、气象资料

吉县属暖温带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气候特点为冬季少雪寒冷干燥;春季多风干旱,十年九春旱;夏季气温较高,降雨集中,多有伏旱;秋季多连阴雨。平均海拔1000米左右。历年平均降雨量为567毫米,年降水量主要集中在六、七、八、九四个月,为403.7毫米,占全年降水量的70%,年均日照总时数2653小时,平均无霜期172天。境内年平均气温10.9℃。极端最高气温38.1℃,极端最低气温-20.4℃。疍夜温差大(平均日温差11.4℃。

3、建设场地工程地质条件

本工程所在场地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

0.10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三组;建筑场地类别为Ⅲ类;设计特征周期为0.65S;场地季节性标准冻土深度为0.82m;场地内可不考虑软土的震陷影响,须考虑黄土的震陷影响;属于建筑抗震不利地段。勘察期间,在30米勘察深度范围内未见地下水。场地土对混凝土及混凝土中钢筋具微腐蚀性。场地为自重湿陷性场地,地基湿陷等级为Ⅱ级(中等);场地稳定性较好,但由于场地为湿陷性场地,须进行地基处理后,才适宜本工程建设。

4、能源供应及公用设施条件

(1)供水:生活用水及消防用水由吉州大道DN400市政管网引入。

(2)排水:生活污水及雨水排入吉州大道市政排水管网。(3)供电:强电由供电部门就近引入一路10kv电源,三级负荷。消防负荷、应急照明负荷为二级负荷,由自备柴油发电机提供备用电源。供电变压器总容量500 kV A, 100 kW备用柴油发电机一台。

(4)供热:热源为市政集中供热;

制冷:本建筑空调系统冷源为设于地下室电制冷机组。

(5)城市有关部门要求:该项目位于吉县拟建法院、检察院西侧,要求环境清洁文明,建筑造型有一定的特色。

5、交通运输条件:

项目拟建处位于吉县县城东部,其南侧紧临309国道,通过309国道向东可达临汾、蒲县等周边市县,向西3.5公里可达吉县县城中心。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6、用地、环保、卫生、消防、人防、抗震、绿化等要求和依据资料

在此规划设计中主要贯彻构建“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等指导思想,同时规划设计本着“节约用地”、“节约能源”的原则,坚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原则,满足公共建筑功能的先进性、科学性和超前性。

二、设计规模及设计范围

1、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

该项目的建设主要内容包括:综合用房、附属用房、大门、室外景观及公用配套设施等。业务技术综合用房总建筑面积为7210㎡(地下980㎡,地上6230㎡)。地上三层,地下一层。

2、设计范围

该项目初步设计由山西建苑建筑设计研究院完成,包括业务技术用房的建筑、结构、水、暖、电气专业的初步设计。

三、设计指导思想和设计特点

1)、统筹规划、分级负责。中央制定总体规划,明确指导原则、支持范围和重点。地方根据规划要求,落实配套资金,搞好设施建设。

2)、整合资源、合理布局。统筹考虑各类公共资源,充分利用现有设施。

3)、条件适宜、规模合理。设施建设要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实际工作需要相适应,适合当地的规模要求。履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防止贪大求全。

4)、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流入地、流出地不同需要,有针对性地确定救助保护设施的规模和功能。

5)、规范建设、严格管理。严格执行《公安局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建标130-2010)、《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计投资【1999】2250号)和基本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监管,确保建设效益。

四、技术经济指标

1、总用地面积:9721.5m2

总建筑面积:7210m2;

建筑基底面积:1360m2

容积率:0.94

绿地率48%

停车位:39个

2、供电:供电变压器总容量500 kV A, 100 kW备用柴油发电机一台。

3、空调夏季总冷负荷964.92KW。冬季总热负荷455.23KW。

4、给排水:最高日用水量:15m3 /d 。

5、排水:最高日排水量:12m3/d。

第二节总平面

一、设计依据及基础资料

1、《吉县县城总体规划》

2、《吉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3、1980年国家坐标系,1996年版图式

4、《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建标130-2010)

5、甲方提供的地形图和总面规划图;

6、当地有关气象资料和建设场地地质条件。

二、场地概述

1、场地位于吉县城区拟建法院、检察院办公楼西侧,东、南边为通向其它小区的道路。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2、场地地势较为平坦,但场地现状标高与规划道路的规划标高相差较小,不需要进行大量填挖方处理。

三、总平面布置

1、本项目临街布置,与南侧拟建建筑物(法院、检察院办公楼)对齐,单体设计与县城整体设计相协调,院内布置了停车位和绿化带。功能设计既方便了服务人民,也为办公人员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

四、竖向设计

拟建场地平整后地势平坦,设计坡度按0.3%考虑,原则上顺应地形自然坡度,场地平整土方工程量不大。

五、交通组织

1)、出入口

共设有一个出入口,位于地块南侧的道路上,道路宽7.50m,满足人行和车行的要求。

2)、车行系统

设有4m宽的主道路,在地块的东侧设有硬化,满足使用和消防要求。

3)、静态交通

机动汽车停车位规划主要为地上停车,设计总停车位39个。

六、绿地景观系统规划

绿地景观适当采用步道、树阵等手法,营造既有人文底蕴又适合现代功能的景观。具体设计原则是:结合整体规划布局结构,确定景观节点、景观带、景观区域、景观廊道,点、线、面相结合,形成体系。

七、人防设施规划

人防设施考虑易地建设。

八、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总用地面积:9721.5m2

2、总建筑面积:7210m2;

3、建筑基底面积:1360m2

4、容积率:0.94

5、绿地率48%

6、停车位:3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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