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险法理解与适用(讲座)概要34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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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的理解与适用40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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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的理解与适用
1、合法而稳定的权力在用得当时很 少遇到 抵抗。 ——塞 ·约翰 逊 2、权力会使人渐渐失去温厚善良的美 德。— —伯克
3、最大限度地行使权力总是令人反感 ;权力 不易确 定之处 始终存 在着危 险。— —塞·约翰逊 4、权力会奴化一切。——塔西佗
5、虽然权力是一头固执的熊,可是金 子可以 拉着它 的鼻子 走。— —莎士 比
6、最大的骄傲于最大的自卑都表示心灵的最软弱无力。——斯宾诺莎 7、自知之明是最难得的知识。——西班牙 8、勇气通往天堂,怯懦通往地狱。——塞内加 9、有时候读书是一种巧妙地避开思考的方法。——赫尔普斯 10、阅读一切好书如同和过去最杰出的人谈话。——笛卡儿

新保险法讲课

新保险法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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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保险法讲课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
• 新增董事和监事的任职要求(第82条) • 任职的法定要求:品行、熟悉规则以及经营管理
能力 • 禁止性情形:取消资格(或被吊销资格)未逾 5
年 • 赔偿责任(第83条) • 监管措施:限制薪酬水平、调整负责人、监管谈
话、限制出境和处理财产(第153条、第154条) • 罚款、取消任职资格以及禁业(第173条、第179
原保险法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 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 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第十八条:保险合 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 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 条款不产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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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承诺向投保人、被保险 人或者受益人给予保险合同规定 以外的其他利益;? (五)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 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 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 保险合同。?
或者保险经纪人在其业务中 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 险人或者受益人,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 不构成犯罪的,由保险监督 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 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 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经 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或者 经纪业务许可证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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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准入
•增加了许可材料的规定(第75条) •增加了审批期限(6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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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中介制度
•区分了保险代理人和保险代理机构 ,明 确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是保险代理的重要组 成形式(第117条)
•明确了保险公估机构的定位 (第129条)

《保险法知识讲座》课件

《保险法知识讲座》课件

3 保险合同的要素和形式
了解保险合同的要素,以及保险合同可以采 用的不同形式和结构。
4 保险合同的订立和终止
掌握保险合同的订立和终止条件,包括合同 成立的方式和合同解除的情形。
二、保险合同中的重要条款
责任免除与限 制条款
解读保险合同中的责 任免除与限制条款, 了解保险公司在何种 情况下不承担赔偿法知识的有效方法与技巧,让您更好地应对实际保险问题。
三、保险经营管理
1
保险公众宣传和广告
2
探讨保险公司进行公众宣传和广告的法
律要求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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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的资质和经营方式
了解保险公司的资质要求以及不同的经 营方式,包括直接业务和再保险。
保险监管及投诉处理
介绍保险监管机构的职责和作用,以及 投诉处理的程序和方式。
四、保险市场发展趋势
保险市的现状与趋势
分析当前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和 未来趋势,为您提供洞察市场的 角度。
保险产品的创新与发展
探索保险产品的创新方向和未来 发展的趋势,为您提供新的投保 选择。
保险科技的应用
介绍保险科技在保险业中的应用, 包括人工智能、区块链和大数据 分析。
五、保险案例分析
保险案例的分析和评估
通过实际案例分析,探讨保险索赔的核实和赔偿额的计算。
案例中的保险法律问题及解决方法
针对案例中出现的保险法律问题,讨论解决方法和法律规定的适用。
缔约方的义务
详细讨论保险合同中 缔约方的义务,包括 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的 权利和责任。
索赔处理有关 的条款
深入了解保险合同中 与索赔处理有关的条 款,包括索赔条件、 索赔流程和索赔金额 的计算方法。
保险金的给付 和计算方法
介绍保险合同中保险 金的给付方式和计算 方法,让您清楚知道 如何获得合理的保险 赔偿。

新保险法解读PPT课件( 39页)

新保险法解读PPT课件( 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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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明确规范理赔程序和时限
新《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 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做出核定。 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 知对方;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 赔款;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 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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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新《保险法》明确规定受让人享有 保险权益,只要原被保险人尽通知义务, 转让后的保险标的保险公司依然承担责任, 可以大大节省保险公司成本,被保险人也 省去不少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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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合同“格式条款”要提示
新法第十七条规定在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时, 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并向投保 人说明合同内容;
1
新保险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十一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已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 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修订 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保险法》公布,自 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9年2月28日
2
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中华人民共和 国保险法(修订稿)》以157票赞成,3票反对,5票弃权获 得通过。
新保险法与旧保险法相比,此次保险法修订在原有基础上 增加48条,删除19条,修改126条。修改内容涉及保险合同 法、保险业法、保险业监督管理等。在历次法律修改中, 可以算得上改动幅度较大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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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新保险法对理赔程序和时间的规范、界定,将使保 险公司的理赔更快捷。 新法实施后,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证明和资料,必 须一次性告知投保人需要哪些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做出 赔偿。如果超出规定期限,保户可以依法向监管部门投诉。 新法的规定,对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

新保险法学习与解读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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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督管理,保障保险公司稳健运营
保险人。
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 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 身保险的,不 得指定
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 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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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 2006年4月30日,宝博公司为70名员工投保团体人身保险,与某保 险公司订立了团体人身保险合同,却疏忽了让被保险员工签名,导 致死亡员工家属的巨额保险费无法获得理赔。
❖ 保险公司辩称陈某在投保前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未将投保前相关 就医情况告知保险公司,故不同意李女士的诉讼请求。

辑 李
促进
• 保险事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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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新保险法的重要意义
重要举措
• 落实国家关于保险业改革发 展战略
迫切需要 • 保险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重要途径
• 在新起点、新阶段促进保险 业又好又快发展

李 豫
重要保障
• 保险监管部门依法、有效、 科学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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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保险法的主要特点
编 三个 辑 结合
受益
保险
编 辑


指人身保险合同中 由被保险人或者投 保人指定的享有保 险金请求权的人。

与投保人订立保险 合同,并按照合同约 定承担赔偿或者给 付保险金责任的保 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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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中谁 是投保人、谁是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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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
关于关联交易chenlichenli3737三完善了保险业监督管理规定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修订前规定修订后规定对保险公司如何保持偿付能力充足性提出了一些具体要求如依法提取公积金缴纳保险保障基金限制个别风险自留额和全部风险自同时也对保险公司出现严重问题时规定了整顿接管破产清算等程序

新保险法解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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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程序、时限,解决理 赔难的问题。 一、规定保险人认为被保险人等提供的证明材料 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书面”通知被保险 人等补充,以避免保险人以此为由拖延理赔; 二、明确核赔期限和通知义务。规定保险人收到 被保险人索赔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 形复杂的,应当在30日内作出核定”,“保险人 应当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三、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要求保险人说明拒赔 理由。
增加了新型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4.若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法律, 则除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 的处罚。 5.对个人保险代理人违反法律的处罚 规定。 6.对外国保险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在 我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的处罚规定;以及 对外国保险机构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代表机 构从事保险经营活动的处罚规定。
突出了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

过去我国保险监管的主要对象是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 后来随着保险业的不断发展和保险监管机构职能的转变, 现在保险监管的重点转向了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新保险 法规定:保险监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 管体系,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实施监控;对偿付能力不 足的保险公司,保险监管机构应当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并采取措施对其经营管理行为进行限制;若保险公司责任 准备金不足,影响其偿付能力的,则保险监管机构有权责 令其限期改正,甚至在必要时对保险公司进行整顿;在保 险公司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时候,保险监管机构可以对其 实行接管。 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进行监管的根本目的从本质上讲 也是为了维护广大投保人和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叶沁芳
--叶沁芳

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 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 保险法(以下简称“新保险法”)。 这是自1995年保险法出台以来我国 第二次对其进行修订。与2002年那 次对保险法部分内容进行的修订相 比,这次修订堪称脱胎换骨。

新旧保险法对比PPT资料34页

新旧保险法对比PPT资料34页
被告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019年7月8日(保险期间内),原告驾驶保险车 辆(车辆损失保险)发生单方意外事故并致损, 其后由保险公司认定车辆损失103011元,但由于 保险事故发生时,原告超过规定期限(超过六个 月)未向交通管理机关提交驾驶员体检证明,因 此保险公司认定为保险合同中的免除情形而拒赔。
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 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 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

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
益人死亡在先。 17
4、从人性化角度进一步完善了自杀条

旧保险法
新保险法
•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 的合同,除非合同已成立两 年以上,否则被保险人自杀 的,保险人可以不承担给付 保险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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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人身保险合同
•首次规定雇主对雇员具有保险益 •明确了特殊情况下对无辜受益人利益的保护 •明确了共同灾难下的理赔原则 •从人性化角度进一步完善了自杀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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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次规定雇主对雇员具有保险益
旧保险法
新保险法
•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判决结果:保险公司给付原告刘建军1030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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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一:保险公司未向原告提
焦点二:”未被吊销“=”合
交保险合同条款?未尽说明义
格“?





2019年旧法:对此问题无规定;
本案 焦点
合同条款用新语含混 法 释 疑
No1---保险法:由于巨大的”信息
2009年新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
资源部队称“,释法产生歧义时,

《保险法知识讲座》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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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常通过保险合同条款的形式反映出来 。 3、保险条款是记载保险合同内容的条文、款目,是保险合同双方享受权利
与承担义务的主要依据,一般事先印制在保险单上。
三、保险合同
第十八条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
保险代理机构包括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兼营保险代 理业务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六、保险代理人、经纪人
第一百三十一条 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 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二)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 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 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五)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 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六)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或者为保险合同当 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七)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者保险金; (八)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 利益;
三、保险合同
三、保险合同
(二)保险合同的客体 1、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客体。 2、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得以成立的前提条件,也是维持保险合同有效的重要条
件之一 。
第十二条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
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三、保险合同
(三)保险合同的内容 1、保险合同的内容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之间由法律确认的 权利和义务。
二、什么是保险
保险是指商事保险公司通过与投保人订立商 事保险合同,将收取的保险费集中起来,建立保 险基金,用于对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经济 损失的被保险人进行补偿,或对人身伤亡或丧失 工作能力的被保险人给予保险金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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