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课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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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编号:

中国农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

课程论文(设计)

课程名称:29 中国法制史

论文题目:论述周初法制指导思想对于西周法律制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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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制

论述周初法制指导思想对于西周法律制度的影响

摘要:

周初统治者从夺取政权和巩固政权的严峻斗争中深刻意识到天命虽然难料,但有规律可循: “ 天唯时求民主 ” ,天总是寻求能够为民作主的统治者。 周初对周人贵族内部的文告中反复出现强调 “ 保民 ” , “ 安民 ” 以及类似的提法,可见他们 标榜 “ 敬天 ” ,却落实在 “ 保民 ” 上。

关键字:敬天保民明德慎罚亲亲尊尊

1、国家政策之敬天保民

1.1含义

天命总是归属于有德者并以 “ 德 ” 严格要求统治者内部,将德落实在国家活动的各个方面。 运用于法制便是 “ 明 德慎罚 ” ,无论立法、司法都必须崇德,慎重从事,制定法规,任用法官,审理案件,施用 刑罚,都必须反复思考,不可轻率。

1.2原因

直接目的:确保赋役的征派和地租的征收。

根本目的:巩固封建统治。

1.3表现

重农:劝课农桑,轻徭薄赋,奖励垦荒,兴修水利

专卖制度,限制了民营商业范围。

对民营商业,不断加征商税。

歧视商人,限制商人的社会地位。

组建庞大的官营手工业,压制民营手工业的发展。

1.4后果

积极作用(古代社会的前期起积极作用为主):经济上:有利于稳定农业人口,推动农业发展,从而巩固封建国家的经济基础;政治上:有利于安定人心和对农民的控制,进而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封建国家的政治稳定。

消极影响(古代社会的后期起消极作用为主):阻碍了工商业的发展;强化了农业和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一定程度上巩固了明清封建统治,违背了历史潮流。

2、周初法制指导思想

2.周初法制指导思想的主要内容

周初法制指导思想是我国进入封建社会之后经济、政治变革的重要开始,主要内容包括“废井田、开阡陌”、“重农抑商、奖励耕战”、“统一度量衡”等经济措施,“改户籍、设县治”。利军功,定爵位”的政治措施。这些措施不是独立存在,而是一个互相联系的完整体系,重点突出了商鞅“富国强兵”的宏观经济思想。

2.2周初法制指导思想的中心思想

周初法制指导思想中对宏观经济的把握影响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的统治者,概而扩之即:一切从土地政策出发,统~统计及货币标准,重农抑商,富民强国,富国强兵。作为法家的代表,依法治国,从经济层面看,就是通过标准化来实现规模经济。中国社会经济的崭新一页就此开始。

3、周初法制指导思想的传承

3.1周初法制指导思想的由来

自商鞅变法以来,重农抑商政策一直为中国古代历代封建政府所沿用,商鞅推行重农抑商的政策。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农业是人们最基本的生活资料。二是国家通过稳定的土地税保证财政收入。三是重农抑商政策有利予社会的安定将农民束缚在土地之上。四是工商业会加剧劳动力从土地上流失从而造成种种社会问题。五是商品经济不发达.不如经营土地有保障。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因弃本求末,或游手好闲而贫穷者。全家罚为官奴。这些政策是在当时商业不发达的情况下。达到有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发展封建经济。

3.2周初法制指导思想的原因

汉朝继续抑商政策,从东汉政权到王莽政权再到西汉政权,汉代政治交替带来的连年征战,造成政府不得不继续实行“重农”政策修养生息,实行“抑商”政策进行宏观调控,将盐、铁等资源进行政府垄断。商业的发展必定能够带来富民的效果,但是两害相权取其轻,劳动力从土地上流失造成的“游民”严重危及了政权的稳定。因此,历代统治者沿袭商鞅的思想,认为“商为乱之始”,在当时生产力不够发达的历史条件下,维护政权的稳定被摆在首位。

3.3周初法制指导思想的时代变化

唐代,中国历史上最为辉煌的时期之一,南宋政府的“偏安”政策带来的长江以南100多年的和平与繁荣,汉唐以来丝路大兴,都大大带动了商业发展。但同时也呈现着一种历史规律,即工商业发展—— “重农抑商”政策缩紧——朝代更替修养生息——“重农抑商”政策放宽。

4、周初法制指导思想对于西周法律制度的影响4.1周初法制指导思想对于西周法律制度的影响的发展

西周意识形态有两大构成要素,一是神权法思想,一是礼制思想。

神权法思想围绕周王的统治地位展开,为周王成为天下之主,给予理论解说,并以国家权力为辅佐,遍及于王土,让国人信之。西周礼治思想主要解决王权之下的国家统治权力的分配和社会秩序的塑造和维持。如果讲神权法思想具有超念的意味赋予周王以高高在上的神圣的光环,那么礼制思想就是具有实践性的既是日常政治生活的规则和条理也是日常政治生活的展开、运转和实现。显然,无论是神权法思想还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思想及与两者匹配而形成的相应社会制度,都反映了文明社会初期的农业经济形态和生产力状况,也反映了其对生活于其中的人类社会观念和建制的直接影响。

一、是以德配天的神权法思想,贯穿西周以降的中国古代社会。以德配天为中国古代社会的政治开启了从神权通向世俗的通路,政治统治的正当性最终奠定于人事,即保民和爱民,其成熟形态为仁政思想。

二、是以宗法等级制度为核心的礼的思想,成为中国古代社会正统统治思想的核心。汉代以后转变为社会生活层面秩序塑造和维持的机制,但礼的基本原则,亲亲、尊尊、长长和男女有别,并未发生改变,反而得到巩固和强化。

三、是西周意识形态奠定中国古代社会意识形态的基本格局。朝代的更迭似乎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统治家族的更迭,而在社会秩序、生产方面甚至社会控制策略方面,各朝之间却是承继和延续,而且表现出了高度的相似性,中国古代社会为什么会持续2000余年之久?如果把古代社会视为一个绵延的整体存在,从其政治法律统治的思想,可以得到一些答案。从历史的角度看,中国古代政制的意识形态是一个超越了朝代更迭的思想体系,其自身包容了朝代更迭,蕴涵了朝代必然更迭的基因,包含旧朝代灭亡的必然性和新朝代出现的合理性,因而无论新旧朝代如何更迭,却是没有走出意识形态这个超越各个朝代的巢臼。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教师,副教授

三、礼刑关系

西周时期,“礼”与“刑”的关系更为密切,二者互为表里,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西周奴隶制法制的完整体系。 “刑”是同“礼”相对应的一个范畴,多指刑法和刑罚。“礼”与“刑”是西周法律体系的不可分割的两个组成部分,共同构成了当时完整的法律体系。

4.2对西周法律制度的影响

“明德慎罚”是西周的立法指导思想之一。“明德慎罚”思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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