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中国法制史的认识 论文
2023年中国法制史心得体会1000字(优秀4篇)

2023年中国法制史心得体会1000字(优秀4篇)当我们备受启迪时,经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力量了。
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盼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关心。
中国法制史心得体会1000字篇一一、正确看待和评价中国传统法制如何看待中国传统法制和法律文化?从理论上讲,好像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人们都认同对其应持批判、继承的态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然而,时至今日,人们在论及中国传统法制和法律文化有哪些优良传统时,仍是泛泛而论、空洞无物,而在说到其消极因素时却生动详细,给人一种传统法律文化“糟粕大于精华”的感觉,似乎一部中国法律史除君主专制、刑罚残酷、掌握和镇压人民之外,没有多少乐观意义。
为什么会消失这种状况?除了对基本的法律资料了解和讨论不够外,一个重要的缘由就是囿于先入为主的框架,还没有完全根据实事求是的熟悉论去端详中国法律史,对传统法律文化的精华与糟粕还没有赐予恰当和充分的阐述。
新中国成立五十多年来,在如何对待传统法制和法律文化的问题上,经受了曲折的历程。
从20世纪五十年月初到七十年月末,受法律虚无主义、“阶级斗争为纲” 等左的思想影响,传统法律被说成是封建主义的毒瘤,属于被肃清的对象,受到全面的否定。
“文化大革命”中,“四人帮”为篡党夺权,批孔批儒,中国历史被全面歪曲,更谈不到传统法律文化有什么优良传统。
进入改革开放的新的历史期以后,随着民主和法制建设的加强,法史讨论取得了重大进展。
近二十多年来法史讨论的实践表明,凡是有建树的学术成果,其胜利之处都在于能够实事求是地对待和评析传统法文化,注意依据大量的史料得出讨论的结论。
但也应当看到,在法史讨论中,一些非科学的熟悉论和讨论方法论仍有市场。
表现在脱离历史实际,把中国传统法制视为现代法治的对立物,割裂二者的传承关系,简洁地以现代法学理念为尺度,凡是古代法制不符合现代法学理念的地方,就不加分析地予以否定;受旧的“以论代史”讨论方法的影响,不是论从史出,而是摘录史籍中的只言片语去证明自己预设的、批判传统法制的观点。
我学中国法制史的感想

我学中国法制史的感想一个民族不能没有自己的历史,一个学科也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对之前本学科的一个延续。
虽然,我国传统上的法学是律学,而不是西方意义上的法学。
中国传统意义上的律学,也就是曾在东亚,东南亚产生重大影响的中华法系。
从夏朝开始一直持续到清末《钦定宪法大纲》颁布之前的这四千年左右时间,我国社会虽然从奴隶社会进入到了封建社会,又从封建社会进入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我国朝代更替也经历了十数个。
但是这段期间在维持社会秩序中起到重要作用的我国律学是一直在平稳中延续发展下来的。
我国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非常注重修律,修成了数量繁多的律令。
其中名气最大,种类最齐全,编排最科学,对后世影响最大的就是唐高宗永徽四年颁行天下的《唐律疏议》。
但是,在君权至上的封建社会,统治者虽然热衷于修律,也修成了很多律令。
这些律令始终都只是统治者维护统治的工具,镇压人民起义的工具。
所以中国古代的律令的显著特点就是刑法发达,其他法律都很落后。
但是,就这样一个稳定的延续的发展的中华法系,在经历了四千年的时间后为什么却在清末以《钦定宪法大纲》为主的较为现代的法律颁布之后迅速解体呢?我苦苦思索却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我们再来看看世界上的其他几个重要的法系。
首先不得不说的就是当今世界上最为主要的两个法系,民法法系和英美法系。
民法法系起源于罗马法,在中世纪形成,而后蓬勃发展。
英美法系是以英国的普通法为基础从中世纪形成,影响重大。
其次就是伊斯兰法系,它创立和形成于七世纪早期,普遍流行于伊斯兰世界。
这些影响重大且具有较久的历史的法系,如今都没有在它们的起源地消失,都还在发展,都还保存着它们独特的魅力。
它们都还在继承中发展,都还有光明的前途与未来。
为什么历史比它们更悠久的中华法系却已经解体了呢?法系有优劣之分,是否劣的法系就像落后的生产力一样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最终淘汰。
但是在其他法系还没有形成之时,中华法系就已经形成了。
换句话说中华法系在其存在的四千年里总有一段时间是处于世界的领先地位的。
中国法制史论文

中国法制史论文引言China is known for its long history and rich cultural heritage. Throughout the centuries, the legal system in China has evolved alongside its society and government. Understanding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legal system is crucial in comprehending its current legal framework and judicial practices. This paper aims to provide an overview of the history of Chinese legal system, highlighting key periods and influential legal codes.1. 中国古代法律体系中国古代法律体系的发展经历了多个重要阶段。
最早的法律体系可以追溯到公元前21世纪的夏朝。
然而,中国古代法律的发展真正起步于商朝。
商朝的法律由君主制定,主要着力于维护国家秩序和社会稳定。
而春秋战国时期,法律演变为一种基于禀赋和封建等级制度的体系,为社会的各个层面提供了法规和规范。
在秦朝统一六国之后,秦始皇发布了著名的“秦律”,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权威且普遍适用的法典。
2. 唐宋时期的法律体系唐宋时期是中国法律发展的黄金时代。
唐朝建立了完善的法律制度,其中最重要的成就是《唐律疏义》。
这本法典包含了各种法律规定和惩罚措施,对唐朝的社会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宋代继承了唐朝的法律传统,并进行了一系列法律改革。
宋律是中国历史上最为完备的法典之一,它包含了详细的刑法和民法规定,影响了后世的法律制定。
3. 清朝时期的法律体系清代是中国法律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时期。
中国法制史论文

中国法制史论文中国古代法律的起源及特点系别:法政学院法学专业班级:法学汉班姓名:屠明双学号:510摘要:在人类历史上自国家形成以来,不同时期、不同地域、不同民族所成立的国家政权在自身的存续和进展进程中,都曾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的民族精神、把最鲜明的价值观念熔铸到法律制度当中,由此形成了人类社会色彩斑斓的法律文化体系。
中国法系作为世界上最重要的法系之一,曾经焕发着活跃的生命力,为世界所赞美。
我国传统文化历史悠长,气象博大、学派众多,其中,曾显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繁荣景象。
其中,儒、道、墨、法、兵、释、阴阳、纵横等众多文化均参与了我国古代法律思想的互动。
多种思想对我国古代法律的阻碍和渗入,使得我国古代法律自成一体,独具特色,成为闻名中外的“中华法系”。
要明白得中华法系的博大精深,必需了解她的起源和特点。
关键词:中国古代法律起源特点正文:以公元前21世纪夏王朝的成立为起点,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伴随着国家文明的兴盛而开始了不断积存、不断进展的辉煌历程。
通过尔后几千年的积存与回旋,中国古代的法律体制,也确实是咱们通常所谓的“中国传统法律制度”,从相对粗略和幼稚的简单法条,进展成了体系完整、内容全面、风格特异、义理精神的庞大的法律体系。
那么,中国古代法律是怎么起源的,又有什么特点呢?马克思关于法的起源的一样理论以为,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久存在的。
马克思以为,法律是社会进展到一按时期,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显现而产生的。
这是法律产生的全然缘故,也是法律产生的一起规律之一。
马克思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科学地指出了法律产生的缘故,那么中国法律的产生就必然有一个渊源。
中国法律起源的问题,是中国法律史研究中难度最大的问题之一。
这其中包括中国法律起源的方式、时刻。
对此问题,古今的学者提出了很多观点,但至今尚未取得一致的结论。
但在学术界比较受推崇的有以下几种观点:1.由原始风俗演变而来的适应法。
法同国家一样,都是历史进展的必然产物,都有自身存在的必要条件。
中国法制史论文

中国法制史论文引言中国作为一个拥有悠久历史的国家,拥有丰富的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受到了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影响。
本论文旨在探讨中国法制史的发展过程、特点以及对中国社会的影响。
第一章:中国法制史的起源和初步发展1.1 公元前秦时期的法制在公元前秦时期,中国的法制以刑罚为主,严厉而独特。
法律逐渐形成,并开始有一定程度的规范性。
1.2 公元前汉时期的法制公元前汉时期,中国法制逐渐规范化,并出现了一系列重要的法律文件,如《九章律》和《魏律》。
这些法律文件为后来的法律体系奠定了基础。
1.3 公元后汉时期的法制在公元后汉时期,中国法制更加完善,法律目录更加详尽。
司法机构逐渐建立,并开始出现专职的律师和法官。
第二章:中国法制史的重要发展阶段2.1 唐代法制的发展唐代是中国法制史上一个重要的发展阶段,不仅法律产生了很大的进步,而且司法制度也逐渐完善。
唐代的法律体系对后来的法律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
2.2 宋代法制的发展宋代是中国法制史上一个重要的转折点,法律的规范性进一步提高,民法也开始逐渐完善。
同时,宋代的科举制度也对司法制度产生了重要影响。
2.3 明清法制的发展明清时期是中国法制史上一个重要的时期,尤其是明代的法制开创了中国法治史上的新纪元。
明清时期的法律体系基本成形,各项法律规范较为完备。
第三章:中国法制史的特点3.1 历史传承和创新发展的结合中国法制史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历史传承和创新发展的结合。
中国的法制在历史上不断吸收外来文明的优秀部分,同时也保留和发展了本土的法律传统。
3.2 以封建主义为基础的法制中国法制史的发展受到封建主义思想的影响较大。
在中国的历史上,封建主义的法律体系长期占据主导地位,影响和塑造了中国社会的法律观念和法律制度。
3.3 法治思想的传统中国法制史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法治思想的传统。
中国自古就有“德治”、“仁政”等法治思想的传统,这对中国法制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中国法制史学习心得体会

中国法制史学习心得体会
学习中国法制史让我深刻体会到法制建设的重要性。
中国法制史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周、秦、汉时期,从那时起,我们的先人就开始了对法律的探索和构建。
通过学习中国法
制史,我了解到中国古代法制的发展历程和特点。
中国古代的法制以封建制度为基础,其中包括了礼法制度、刑法制度、官制等。
封建
社会中的法制包括了人民的权力和义务,规范了社会的行为和关系。
它不仅仅是一种
法律制度,更是一种思想文化的体现。
古代法制反映了社会的等级观念和人际关系,
以及尊重和保护权利和权力的原则。
学习中国法制史也让我认识到,法制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历史上,中国的法制在
不同的朝代有过不同的变革和发展,但总体来说,法制建设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
古代的法律制度不完善,也存在一些不合理和不公平的地方。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人们对法律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需要对法律进行不断的完善和改进。
另外,学习中国法制史让我认识到,法制建设需要关注社会的实际情况。
古代的法制
是根据当时社会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它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特点和需要。
同样,现代
法制建设也需要考虑到社会的实际情况和需求,不能脱离实际去制定法律。
只有符合
社会的实际情况和人民的需要,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发展和人民的利益。
综上所述,学习中国法制史让我深刻认识到法制建设的重要性,以及法制建设需要关
注社会的实际情况。
我相信,通过学习和研究中国法制史,我们可以更好地总结经验
教训,为现代法制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和指导。
学习中国法制史有感1000字(2)
学习中国法制史有感1000字(2)学习中国法制史有感篇二中国法制史的进程反应出了我国的社会发展过程,通过对法制史的学习联想现在的社会生活,可以看出法律对一个国家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从我国第一个国家的产生到今天的社会主义社会,法律也一直延续至今,通过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也不断地建立健全和完善,从一个国家的法律不难看出一个国家的社会水平。
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曾经历了一个过渡时期,这一时期伴随着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而开始的,而国家的萌芽也在这一时期产生。
夏朝是我国的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启”是这个国家的开创者,从他通过暴力夺得政权后,我国便进入了阶级社会,其标志就是建立了奴隶主阶级专政的国家。
而法律也是在这一时期产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习惯渐渐无力调整和对抗性的阶级矛盾,体现奴隶主阶级利益、由国家认可、靠国家强制力实施的法律便产生了。
夏朝建立了国家制定了法律但法律多不成形,夏朝的奴隶主用神权法对奴隶进行欺骗。
商朝全部继承了神权法思想,并较夏更进一步,发展为一种典型的神权法思想,商朝的审判通过占卜求神问天,在一定的程度上说占卜的官吏拥有了一定的司法权。
而到了西周,其政治制度(2) 更加完善,西周是宗法奴隶制国家,各级政权机构与宗法制度相结合,使国家的政权与宗族权利融为一体,构建了从中央到地方一整套的“家国相通”的统治网络,有力的维护了西周的统治。
这一时期所创造的治国经验,对整个封建后世都产生了深刻持久的影响。
春秋时期打破了古代传统秘密法的状态,首次出现了成文法,成文法的出现冲破了秘密刑思想的束缚,为叔向责难提供了依据,其次打破了“刑不上大夫”的传统观念,明确肯定了法律对于限制贵族特权所起的作用。
商鞅变法又是我国法制史进程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主要内容是:①废除井田制,承认土地私有,准许土地自由买卖;②按军功授爵,废除奴隶主贵族世袭特权;③建立县制,实行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全国设三十一个县,由国君直接派官吏管理,强迫人民编成“伍”、“什”,由国家统一控制;④奖励耕织,生产多的可免徭役,鼓励发展生产。
浅谈对中国法制史的认识论文
浅谈对中国古代法制史的认识2011在职法硕刘雯婧学号:20113030通过系统的学习,对中国古代法制史有了一个新的全面认识。
法制作为历朝治理国家和管理经济、社会生活的工具,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革和完善的。
由于历史的发展是曲折复杂的,法制在其发展的进程中因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也呈现出极其纷杂的现象。
但纵观两千多年的中国法制发展史,从总体上说,“因时变革,不断发展、完善”是法律制度演进的主旋律。
因此,正确对待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科学地认识和阐述中国古代法制发展史,是推动中国古代法律法制不断走向健全完善所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
一、回顾中国古代法制法律的发展历程中国是个重视历史的国家,从其产生之时起就十分重视各类历史的记载和研究,法制史也不例外。
最早记载中国法制内容的是夏、商、周时期的古籍《尚书》。
最先使用“法制”一词的是春秋时期的史籍《左传》和《国语》。
而且,自先秦到清朝,各代学者对当时法制和法制历史的研究始终没有中断,并编写出许多关于中国法制的史志和类书。
其中,最早最典型的当属《汉书〃刑法志》。
从此点而论,中国法制史学科最迟形成于汉朝。
清朝末年至民国年间,研究中国法制史的学者又用较新的方法发掘并整理了一批中国法制史资料,撰写出许多中国法制史论著。
尽管这些论著,由于时代的影响和学者本身的局限性,而存有许多需要商讨之处,但其毕竟为中国法制史学科的创新奠定了基础。
二、正确认识和评价中国传统法制“礼”和“刑”是两种社会规范,共同构成中国古代法治文明基石,前者为指导性,强行性规范,以道德教化、伦理感化为基本取向。
后者为禁止性、惩罚性规范,以刑罚制裁、强制镇压为主要手段。
二者互相补充,相辅相成,共同完善了中国传统法律体系。
1、中国古代法律最初是通过中原地区各个部族之间的兼并征服战争与联盟融合过程以及宗教祭祀礼仪等社会活动产生的。
具体表现为“刑始于兵”和“礼源于祭祀”两条基本途径。
因而分别形成了礼和刑两种不同的法律渊源,法治文明体系贯穿着礼刑并用原则。
法制史毕业论文
法制史毕业论文
法制史是研究法律发展历史的学科,可以追溯到人类社会最早的法律制度。
法制史的研究对象包括法律的起源、发展和变革等。
通过对法制史的研究,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法律的本质和规律,为现代法律制度的建立提供有益的经验和启示。
法制史的研究内容非常广泛,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和维度进行分析。
一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研究:
首先,研究不同社会的法律制度。
每个社会都有自己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通过对不同社会的法律制度进行比较研究,可以发现不同社会法律制度的相似性和差异性,找出不同法律制度的优劣之处。
其次,研究法律制度的起源和发展。
法律是人类社会的产物,通过研究法律制度的起源和发展,可以了解到法律的功能和作用,同时也可以发现法律制度的演变和变革,了解到社会发展对法律制度的影响。
再次,研究法律文化的形成和传播。
法律文化是法律制度的文化基础,通过研究不同社会的法律文化,可以了解到不同社会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对法律制度的影响,同时也可以发现法律文化在不同社会之间的传播和交流。
最后,研究法律制度的变革和创新。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律制度也需要不断地进行变革和创新,通过对法律制度变革
和创新的研究,可以找到法律制度改革的方法和路径,为现代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供参考。
在论文中,我打算选择中国法制史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中国法制史的研究,可以发现中国法律制度的起源和发展,了解到中国法律文化的形成和传播,同时也可以发现中国法律制度的变革和创新。
通过对中国法制史的研究,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把握中国法律制度的本质和规律,为中国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供有益的经验和启示。
学习中国法制史心得体会5篇
学习中国法制史心得体会5篇通过一个学期的系统学习,对中国法制史有了一个新的全面认识。
中国法制史是法学科学的基础学科之一,它的研究对象就是中国法律制度的历史。
具体的说就是研究我国有史以来的各个历史时期啊法律制度的本质、内容、体系、原则、特点和社会活动中的作用及其产生、发展、演变过程和基本规律。
我国作为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拥有非常灿烂的历史文化。
因此,历代的统治者所制定的法律,完善法制,目的是为了治国安邦的需要,长期以来积累了大量的极其丰富的经验和教训。
历史就像一面镜子,我们应当从中审视自己,找出不足,对前人给我们留下的宝贵的法制文化遗产进行科学的总结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提供重要的历史借鉴。
在本学期的学习中,我们主要是从纵横两个方面来深入学习的。
纵向方面,自原始社会默契,开始有了法律萌芽,到进入阶级社会出现国家以后,包括各个历史时期不同类型法律制度。
法作为统治阶级的意志是与国家同时出现的。
法学界普遍认为我国应当是在夏朝出现了军队、警察、监狱和法庭。
所以说,最初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或集团出于同志的需要,便把本阶级的意志上升为法律,制定各种法规,通过国家政权强制和要求人们遵守,维护统治秩序,调整人们之间和人们与国家政权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
在横向的方面主要是学习了每个历史时期国家政权的法律制度,着重以刑事立法、民事立法、婚姻家庭立法、司法制度为主要学习对象。
篇2作为全国法学学科本科生十四门必修课之一,中国法制史的地位十分重要。
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有利于吸收和借鉴中国历代法律中的一切有益的精华,进一步完善我国法制。
二、有利于提高对社会主义法制优越性的认识,增强自觉遵守法纪的观念。
三、有利于了解部门法学的渊源,为学好部门法学打下历史知识的.基础。
中国法制史是一门边缘科学,它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同时又是历史学中的一门专史。
在学习的方法上,归纳为以下几点:一、掌握中国法制史发展的历史阶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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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中国古代法制史的认识
2011在职法硕刘雯婧学号:20113030
通过系统的学习,对中国古代法制史有了一个新的全面认识。
法制作为历朝治理国家和管理经济、社会生活的工具,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革和完善的。
由于历史的发展是曲折复杂的,法制在其发展的进程中因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也呈现出极其纷杂的现象。
但纵观两千多年的中国法制发展史,从总体上说,“因时变革,不断发展、完善”是法律制度演进的主旋律。
因此,正确对待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科学地认识和阐述中国古代法制发展史,是推动中国古代法律法制不断走向健全完善所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
一、回顾中国古代法制法律的发展历程
中国是个重视历史的国家,从其产生之时起就十分重视各类历史的记载和研究,法制史也不例外。
最早记载中国法制内容的是夏、商、周时期的古籍《尚书》。
最先使用“法制”一词的是春秋时期的史籍《左传》和《国语》。
而且,自先秦到清朝,各代学者对当时法制和法制历史的研究始终没有中断,并编写出许多关于中国法制的史志和类书。
其中,最早最典型的当属《汉书〃刑法志》。
从此点而论,中国法制史学科最迟形成于汉朝。
清朝末年至民国年间,研究中国法制史的学者又用较新的方法发掘并整理了一批中国法制史资料,撰写出许多中国法制史论著。
尽管这些论著,由于时代的影响和学者本身的局限性,而存有许多需要商讨之处,但其毕竟为中国法制史学科的创新奠定了基础。
二、正确认识和评价中国传统法制
“礼”和“刑”是两种社会规范,共同构成中国古代法治文明基石,前者为指导性,强行性规范,以道德教化、伦理感化为基本取向。
后者为禁止性、惩罚性规范,以刑罚制裁、强制镇压为主要手段。
二者互相补充,相辅相成,共同完善了中国传统法律体系。
1、中国古代法律最初是通过中原地区各个部族之间的兼并征服战争与联盟融合过程以及宗教祭祀礼仪等社会活动产生的。
具体表现为“刑始于兵”和“礼源于祭祀”两条基本途径。
因而分别形成了礼和刑两种不同的法律渊源,法治文明体系贯穿着礼刑并用原则。
2、中国古代法律起源发生在以家族宗族组织及其血缘亲属关系为纽带建立
起来的早期国家制度的基础上,因而与宗法等级制度紧密结合在一起,具有显著的宗法伦理道德性质。
3、中国传统法律与家族、宗族制度发展相一致,以维护家族、宗族及国家等团体利益与集体和谐为基本宗旨,法律突出强调的是社会成员的服从义务,个体以及整个社会的权利意识受到一定压制。
故其刑事立法、行政立法之类的公法体系异常发达,而民事立法方面的私法体系相对滞后。
三、全面认识和了解中国古代法律体系
在中国古代法律体系中,律典是国家的刑法典,其内容是对有关违反国家和社会基本制度以及侵犯他人人身、财产犯罪行为进行刑事处罚的规定。
律典属于刑事法律的范畴,只是诸多法律中的一种。
从古代法律的立法形式看,不仅名目繁多,有关法律形式的名称以及各朝注重的法律形式也不尽一样。
如秦有律、命、令、制、诏、程、式、课等;汉有律、令、科、品、比;晋为律、令、故事;唐有律、令、格、式;宋于律令、格、式之外,重视编敕、又有断例和指挥;元有诏制、条格、断例;明、清两代于律和各种法律形式的单行法外,广泛适用例等。
此外,历朝还颁布了多种法律形式的地方法规。
每一种法律形式都有其独特的功能。
以唐代为例,“律”是有关犯罪与刑罚的规定,“令”是指国家组织制度方面的规定和行政命令,“格”是皇帝临时颁布的各种单行敕令、指示的汇编,“式”是国家机关的公文程式的办事细则,各种法律形式共同组成唐朝的法律体系。
中国古代法律如按内容分类,是由行政、经济、刑事、民事、军事、文化教育、对外关系等方面的法律共同构成的法律体系,其中行政法律是大量的。
各种形式的法律,其体例结构既有综合性编纂方式,也有大量的各类单行法律法规。
以明代为例。
除《大明律》、《问刑条例》和一些单行刑事法律外,有关行政方面的单行法规有数十种之多,如《诸司职掌》、《六部条例》、《吏部条例》、《宪纲事类》、《宗藩条例》等。
明代还制定了不少经济、军事、学校等方面的单行法规,制定了《教民榜文》这类民间诉讼和乡里管理的单行法律,县以上地方长官或衙门还以条例、则例、禁约、告示等形式颁行了大量的地方法规。
四、科学阐述中国古代法制的线索规律
对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线索和规律,学界也存在一些不同看法。
其中需要商榷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有些著述认为唐代以后法律制度没有大的发展。
事实上,宋元至明清是中国古代法制走向更加成熟的时期,也是中华法系进一步完善的时
期。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明代中后期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颁行了大量的经济类法律,其涉及内容之广泛,为前代所不及。
随着中央集权制的强化,行政方面的立法多方位完善。
地方立法在明清两代成绩斐然,仅现见的这类单行法规就达上百种。
在民族立法方面,清代颁行了许多重要的法律,达到了中国历代王朝民族立法的高峰。
即是刑事法律,无论从内容上还是法典编纂体例上,也都有创新和发展。
这一历史时期的西夏、辽、金、元、清诸朝的法律,因融入了契丹、女真、蒙古文化及其民族习惯,更体现出了中华各民族共创中华法系的特色。
法律思想是中国法律史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中国法制史必须与研究中国法律思想史相结合,这样才能深刻揭示法律形成的深层原因,揭示法律思想对立法司法的影响。
中国历朝的立法和司法活动,都是在一定的法律思想指导下制定和实施的。
在封建社会中后期法律不断完善、历朝颁行了上千部法律的情况下,法律思想反而一成不变,这是令人难以理解的。
固然,封建社会中后期历朝奉行的是经官方改造了的儒家法律主张,其发展变化是在儒家学说的总框架内进行的。
但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状况的不断变化和治国实践的需要,儒家的法律思想也在调整和发生变化。
比如,形成于两宋、盛行于明清的宋明理学,就对中国法律制度产生了重大影响;行政、经济、民事、军事诸方面的法律思想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明刑弼教”思想经过朱熹新的阐发,强调先刑后教,成为明初重典之治的理论支柱;明清两代的律学不断开拓了律学研究的领域,在应用律学、比较律学、律学史、古律辑佚和考证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如明人何广的《律解辨疑》,张楷的《律条疏议》,王肯堂的《律例笺释》,雷梦麟的《读律琐言》;清人王明德的《读律佩觿》,吴坛等的《大清律例通考》等一大批著述,都不同程度地对律学有所建树。
现存大量的判例判牍及题本奏本,也包含了极其丰富的司法思想。
明清两代在法律思想领域最重大的建树,是确立了律例关系理论,这一理论曾长期指导了立法和司法活动。
五、注重运用科学正确的研究方法
中国古代法制史的研究对象是历史上的法律和法律制度,涉及到法律思想和法学的各个领域,同时又与史学相贯通。
学习和研究中国古代法制史,应结合本学科的特点,采法学方法与治史方法之长,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一)坚持历史唯物主义观点
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研究中国法制史,可以正确分析中国法制史的具体史实,可以认清中国法制发展的一般规律,可以区分中国古代法制史的精华和糟
粕,可以总结中国古代法制史的经验和教训。
(二)认清各种类型法律制度的特点
学习中国古代法制史还必须认清中国历史上各种类型法律制度的特点。
主要认清各种类型的法律制度分别建立于何种经济基础之上,分别代表哪些阶级和集团的利益,分别具有何种不同于前代的建树。
(三)探讨各种类型法律制度的沿袭和变化
学习中国法制史必须注意探讨各种类型法律制度的沿袭和变化,特别是变化。
历史告诉我们,某种类型的法律制度在产生以后,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在沿袭中有发展,在发展中有变化。
当变化达到一定程度时,较低类型的法律制度便转化成较高类型的法律制度。
法律制度发生变化或转化的主要原因,一是经济基础的发展或变化;二是阶级斗争(包括民族斗争)的激化或缓和;三是统治阶级内部斗争的尖锐或平息;四是统治阶级立法和司法经验的积累和提高;五是外来思想文化的进人和影响。
(四)树立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治学精神
面对浩如烟海的史料、众说纷纭的史题和推陈出新的史学目标,学习中国法制史更须树立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治学精神。
治学是一种艰苦的劳动,它需要我们具备勤奋的态度。
治学是一种科学的工作,它需要我们养成严谨的作风。
治学务在探求根底,它需要我们下定求实的决心。
治学志在攀登高峰,它需要我们激发创新的勇气。
我们应该以勤奋的态度,严谨的作风,求实的决心,创新的勇气,认真学好中国古代法制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