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清扫管理制度

粉尘清扫管理制度
粉尘清扫管理制度

粉尘车间清扫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粉尘爆炸事故、改善作业环境、提高作业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水平、保障员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有粉尘爆炸的危险场所。

三、职责

1、粉尘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粉尘场所清扫的安全监督管理。

2、粉尘所在的车间的主管负责粉尘清扫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四、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进入岗位必须经过粉尘防爆及职业健康知识专项教育培训及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要有自保、互保意识,做到“四不伤害”。

2、严格执行劳动防护制度,进入岗位必须按规定佩带符合技术要求的防尘口罩、防尘帽、防尘护服等防护用品。

3、进入岗位前要认真检查岗位配置的除尘设施,确认设施无异常时开启除尘设施,除尘系统应在工艺设备启动前开启,作业停止后停机。

4、进入生产现场不准携带火种和吸烟。

5、如除尘设施出现故障时,要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安排人员及时对除尘设施的故障进行维修处理,确保除尘设施的正常运转。

6、对本岗位生产现场产生的粉尘,清扫时以扫帚、抹布擦拭为主,不得使用压缩空气吹扫粉尘。

7、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岗位操作,对于未严格

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人员,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8、对产生粉尘的车间必须坚持每两个小时清理一次,每天下班清理一次,对管道收集的粉尘必须每周清理一次,并清理收集防尘箱,并做好登记。

9、墙体、梁、支架、地面、灯架和设备等表面集聚的粉尘应及时清扫,清扫时,应避免二次扬尘,不能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粉尘。

10、清理除尘系统时,要留意管道、排尘机、除尘罩,除尘槽、除尘滤袋等内部的粉尘清理。

11、粉尘清扫工作完成后,工器具应按规定地点存放,摆放整齐。抹布悬挂支架;扫帚、垃圾桶等工器具放进保洁工具室或工具箱内。

12、离开岗位后,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要对身体和衣服上粘附的粉尘进行彻底清理,并及时清洗身体接触粉尘的各个部位,避免粉尘吸入体内。

13、在有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检查维修作业,尤其是动火作业、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严格履行审批许可手续,杜绝各种非生产性明火作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14、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人员,应定期检查防雷措施完好有效,当存在静电危险时,应检查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等防静电直接接地设施完好。

15、生产车间应保持好良好的通风,在易扬尘的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16、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各粉尘爆炸区域及相关设备设施的积尘情况进行检查并予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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